也是我办案以来非常少见的一起非常恶性的一件事件,因为那个小朋友的尸体在那个解剖台上只有四十斤,就是只有能看到骨头,没有什么肉啊,身上的全是刀痕,全是划伤的口子,然后整个人是皮包,骨头只有四十斤,我一边阅卷我就哭了,到最后就哭了,我就就不忍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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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孩子不听话呀,让他们家庭不受这个别人的这个指责呀,或者是一些民意的一些说三道四呀。继母不断在这个生父身边去讲这些东西,最后导致两个人对这个思琪的态度都是非常冷漠的,极度冷漠。

我的位置和刘江大概也就是三十公分,非常非常近,那么第一印象的话就是因为他被剃了光头嘛,他和司机长得非常的像,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然后刘江嘛,就是还是一副不太去认罪的样子,这点是非常气愤。

这是我女儿骑在他头上的样子,你能看出来他是一个人渣吗?他们经常就是问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刘江是爱孩子吗?这个我不能撒谎,但是我看到的和我观察到的他是爱孩子的,就我不知道发生了这样天翻地覆的一个变化。

问问刘江亲手杀死自己的女儿是什么心情?

看到刘思琪死的时候我,我就愣住了呀,我当时我就腿一软就坐倒在地,当时我同事他们都吓坏了,就说怎么情况?我说我小孩没了。

今天是量刑的在审,主要的争议焦点是围绕着原始人对于生父刘家的量刑是否适当的问题,以及他的行为应该存在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所以今天的开庭应该会相对比较快一点。这么认为呢,他可能只是一个没有直接拿刀杀人的这个行为人,但是他是递刀的人或者是买刀的人,这么认为他不构成存犯,本案不分主次。

为什么直到到最后的时候,席金花低着头在那里嚎嚎大哭的时候,我,我就忍不住了,我就,我就跳起来了,我说你哭什么?你也怕死, 我的女儿在那被你关在厕所整整十七天,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他也不止一次的求你,叫你一声妈妈,求着你让你放过他,他只是 想活着,你给他一口饭,你哪怕不养他,你把它丢弃在大马路上,你也不要使这种手段。然后我就被按住了,被抬了出来。



因为这个案子的侦查重点就是围绕着这十七天的一个犯罪行为展开。对,基本就是这样的。嗯,没太有其他的一些照片,基本上就是一些虐待的、捆绑的呀,包括殴打的呀,就是他可能说就是能少打我一会,或者是能给我点东西吃,我可能就满足了。确实是,眼神是比较那个绝望的。

只是我最可恨就是刘江这个畜生,他居然为一个杀人犯,为一个杀他夺他女儿命的人在那里求情, 谁为我的女儿哭泣生父,他本身的构成罪名叫故意伤害之人死亡罪,而这个罪的量刑是分三个档次的,一个是三以下,一个是三到十, 一个是十以上。那么原始法院认定刘江构成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然后量刑基准是十年以上,然后同时认为他属于从犯,那么从犯的法律规定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 然后原始法院又试用了减轻的这么一个试用标准,就直接从十以上跌到了十以下。所以最后他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是五年。就是省高院认为中院的判决,对于身负部分的量刑不当,依法直接启动审判程序。

就长得相似度百分之九十八吧?不说九十九,一模一样。他说我要兼顾到家里要赚钱,我也不容易,我不容易,他就是杀人的。我求过你了,把孩子还给我,你为什么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