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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给博物馆的文物被拍卖,这种情况呢?能否要求返还?收藏家庞来臣捐赠给南京博物馆的国宝竟然出现在拍卖行,这种情况,他的后人能否要求返还文物呢?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法律红线,国家级的博物馆 拍卖馆内的文物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和博物馆条例, 国有博物馆的藏品禁止赠送、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如果南京博物馆真的拍卖了这批捐赠的文物,那就是严重的行政违法, 甚至涉嫌职务犯罪。作为捐赠人或者他的后人有权要求返还吗?在法律上,这叫做无法达到捐赠目的。根据民法典和公益事业捐赠法,捐赠人捐赠的财产是为了公益目的。如果受赠人呢?也就是博物馆擅自改变了捐赠财产的性质, 比如把本该永久收藏供公众参观的文物卖了换钱,这就是违背了捐赠协议。 此时,捐赠人或者他的后人有权要求博物馆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捐赠的协议。 如果博物馆无法履行,说东西已经被卖掉,找不回来了,在特定情况下,捐赠人确实可以主张撤销捐赠并要求返还,因为捐赠的前提是公益,当公益性质被彻底破坏,捐赠的合同基础也就不复存在了。

我可以帮助南京国务院解决现在的困境。别看是一个副厅级单位,但是真出现这个问题,还真不如别的市里面副处级甚至是正科级的博物馆有话语权。 因为这些地方的博物馆是规市里面管理,博物馆出现问题,市里面一定会亲自下场帮忙。所以你可以看看,很多时候,只要是规市里管理的部门有风吹草动,市里各部门都会下场解决问题,问题自然也就解决了。因为出现问题的部门,规市里面管理 部门和市里面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处理不好会影响着这个城市形象和这个城市的领导未来发展前景。而南京国务院和南京市其实没有太多关系,南京市自然不会下场帮忙。 虽然南京国务院名字中带有南京两字,但和南京市没什么关系,只是这个南京国务院在南京市地界而已, 原本叫国立中央国务院,但是后来用国立两个字不合适,改名叫国立南京国务院,最后改名为南京国务院。从这段改名历程就可以看出,这里面的南京不是南京市的南京。其实南京国务院的上级单位是文旅部门, 这个部门在同级部门中不算有话语权,比较强势的部门,即便想要下场帮助南京国务院,那也属于心有余力不足,想帮忙,但是真的帮不上啊, 没人,没渠道,没经费,更没有经验帮助南京国务院解决这件事情。前段时间某地文旅刚出现一点点小风波,现在又是文旅系统的事情,那可不敢乱动。 但是要是把南京博物馆现在面临的困境交给市里面处理,那可太容易了。南京博物馆只需要连夜把自己的名字改了,改成南京市博物馆分管,或者南京市博物馆第二博物馆。南京市博物馆是归南京市管理, 假如南京市博物馆出现问题,南京市肯定下场帮忙。不仅要改名字,南京博物馆还需要把自己的馆藏分润一半,交给南京市博物馆保管。 现在名字改了,馆藏也分一半了,南京博物馆不就成为南京市博物馆的化身了吗? 这个时候南京市就会下场帮忙,否则就现在这个情况,南京市最多是丢了面子,但是李子还在。只是有些人认为南京博物馆是南京市管理,实际上并不是,对于南京市不会有任何实质性影响。 影响想要来参观南京博物馆的客流吗?这是小事,在一个城市面前属于微不足道的影响。但是如果南京博物馆归南京市管理了,那么就不是小事了,这可是不能再大的大事, 会给南京市和南京市的很多人带来实质性影响,自然会下场卖力气解决问题。

蔡主任,南京博物馆的事件影响特别恶劣,他要怎么做才能挽回自己的损失呢?一九七零年的时候,美国波士顿有个加德纳博物馆,他失去了十三件作品,价值五亿美元, 但当时是一个非常巨大的这个损失。那博物馆呢?做了两件事情。第一件,他把原来失去的地方用一个空的画框挂起来,然后写清楚这个什么,原来挂的是什么,什么时候失去了, 非常坦诚的面对自己的错误。第二个,他设立了一个一千万美元的悬赏资金,他到现在空旷还挂在这里,到现在这个悬赏还是有效的。我认为这是一种坦诚,也是一种姿态。如果我们不承认自己的失败, 假装什么都没看见,那你谈挽回损失是空谈,那挽回损失他,其实我们为什么要挽回损失?东西已经这样子了,要,要要修复我们对博物馆的信任。 而这种修复信任他是有几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归因,要痛,到底发生了什么,什么原因?谁的责任?是整个过程是怎么样,就说你要找出原因,要承认 原因在哪里,就归因原则,他要透明公开,这是第一个原则。第二个是责任承担,谁的责任怎么承担,不是口头讲讲,你要做出来,要该怎么罚就怎么罚,该追究谁的责任就要追究谁的责任,所以这样也要展现给大家。 这是第三个原则,是制度格律。就说你要告诉别人,告诉大家,告诉公众,我原来发生这个事情的制度已经发生改变, 同样的事情在我这里已经不可能发生,这样才能树立人家对你重新的信任,这样才能挽回你的损失。而我们从南京国务院的这个事情来看,他这三点都不具备, 他到现在都讲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那你说我现在来谈信任、信信用修复、谈挽回损失就是一种奢侈。

二月十九日,庞淑玲女士授权港媒亚洲周刊发表声明,指出新华社南博名作追踪一文部分内容失实,且公开请求国家对一九九七年南博时任副院长徐胡平可能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 相相信查清事件始末,还庞家与公道,是每个人的心声。查暑是否涉及犯罪很重要,但我相信追回流失话做, 让虚灾救场,古话重聚,才可告慰虚灾主人庞来陈先生在天之灵。如果南伯话拨调剂五幅画作的行为,确系个别人违法犯罪的结果,那么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画是可以被追回的。即使已经被拍卖, 涉及刑事犯罪,流失的画作就是赃物在罪犯手里直接追缴返还权利人,追述时效由最高检 核准。条款兜底。我话是被善意的、不知情的人购买。根据最高法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这是一个指引性条款,指向哪里呢?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该条款赋予了权利人基于物权的对遗失物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法理及实践中对于殴物参照适用该条款。 说人话,就是即使罪犯把赃物通过拍卖行卖了,权利人也能强制买回来,花的钱可以找罪犯要。权利人指的是谁呢?话捐给国家,自然由国家代。屏幕前的你我享有所有权, 划由南伯合法占有并管理,南伯自然有权要求返还法条,干干巴巴。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读一读。希望江苏文旅厅工作专班有担当敢作为,迅速行动,尽快查明事实, 追回刘诗画作,对庞淑玲女士及公众作出回应,重拾文博系统攻信力上位先人上辅民心,不要学某社文章只能挂两天。

唐增和当年真的是心甘情愿把一百多件价值连城的珍贵文物捐赠给南京博物馆吗?我们把时间线拉回到一九五九年新中国成立十周年的文物征集热潮中。 那年,党中央号召全国支援文博建设,民间的三万多幅私人藏品被吊用,用作对资本主义公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家里的长辈对这个政策应该都不陌生,指的是我国在一九五三年实行的三大改造之一。这个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主要分两步推行,第一步是把私人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是把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具体的形式包括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公司合影等。在那段特殊时期,私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珍贵文物也严禁出境,民间的传统收藏体系依然崩塌,文物不再是炫富的资本,而是揣在怀里怕摔了,藏在柜里怕偷了的烫手鳝鱼。 在全国一盘棋的社会氛围下,作为资本家的旁家人,与其让毕生心血在地窖里担惊受怕,还不如把它上交国家,既是对新政权的表态,也是保护文物免遭流失的最好出路。 这种自愿与被迫交织的复杂心态,构成了那个年代私人捐赠的典型特征。他们相信,这个能结束战乱、重振山河的新中国,能给这些宝贝一个安稳的家。虽然是特殊社会背景下的选择,但这份选择里藏着的是宁舍家珍、不舍文脉的清醒。 与其让宝贝在风雨飘摇中淹灭,不如让他成为全民族的共同财富。其实啊,很多博物馆的国宝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有人以家族之力护佑着我们的文化活动。 交代完这些背景,接下来才是听海的观点。因为我终于看到,旁家的后人向法院申请,要求南伯把他们认为是伪作的五幅古字画还给旁家,并赔礼道歉。 虽然法律不支持捐赠者要回文物,这里边除了七月规定之外,也可能担心个人没有能力给这些文化瑰宝提供一个安全和善的存储场地。但是别忘了, 唐家人可是有自己的顶流藏宝阁虚斋。这个虚斋呢,不是普通的房子,而是清末收藏大佬彭来臣的专属 ip。 但凡他收藏的书画,只要盖上虚斋的印章,就相当于得到了真品认证。 唐老当年在自己的私家园林专门划出了一块地用来收藏,起的名字就叫虚宅。这里藏着上千件宝贝,上至唐宋元明的大家真迹,下到清代四王五运精品,几乎承包了中国古代书画史的半壁江山。江南收藏假天下,虚宅收藏假江南。 听到这个口号,你就知道他的江湖地位。不知道屏幕前的网友是否支持旁家人把所有藏品都要回来,毕竟有能力有条件,自己家东西也会珍惜。反观难薄,手脚不干净,他嘴上还不饶人。 二零一四年举办庞来臣虚斋名画展的一句话非常刺眼,说庞来臣也没想到他的子孙会败落到卖画为生。就这一句,把庞出令的母亲,也就是庞增和的夫人气到突发心脏病离世。南博也因此被庞家以侵犯名誉权告上了法庭。 兰博的众多违规操作,这两天各种保熟又保甜的瓜层出不穷,我就不再赘述。你光看看前任馆长家里的黄花梨太师椅,满屋子红木家具,上面摆的骆驼,唐三彩,君窑出金樽。嗯, 这一看就是人老实话不多的知识分子。以前听到故宫一件我一件,故宫没盖我有盖这个梗,大家都觉得是纯属搞笑,但现在看来,或许也不完全是吹牛。 最让人大无语的是南博啊,一点不懂人情世故,大家应该都听过。香港爱国商人霍英东,在一九八六年十月,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访华期间,他专门买了一辆加长的劳斯莱斯捐赠给国民车队。 这就是为什么他的后人都能受到大家尊敬的原因之一。而旁家人去南博看自己捐赠的藏品,还要花钱买票,你这到哪说理去?关注天下杂货铺,换个角度看问题。

南博事件让我对博物馆彻底失去了信任,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博物馆,更喜欢文物,尤其是国宝级的文物。 前段时间我带家人去南京就诊,我特地抽了个空席去南京博物馆参观了一下文物特别的震撼,心里非常的满意。结果这两天回来发现南京博物馆展的都是仿品或者是赝品, 心里非常难过,落差非常大,这个文物是属于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不是你南京博物馆,更不是你南京博物馆的前院长的,你不导致它的流失,是伤害了我们 每一个人民心中的对文化的信仰,性质非常恶劣。我个人是非常喜欢文物的,我只是希望流失的这些文物能尽快回到属于它的地方。

目前看下来,南京国务院只剩下了三种选择,第一种,公开道歉,现在这种情况下,不管你怎么解释都是很无力的,不如坦诚一些,公开道歉再想办法补救,尽量争取捐款人的谅解。第二,赶紧去把那五件古话找回来,同时搞清楚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给捐赠人和公众一个交代。第三,加强内部管理,去保证捐赠人捐赠的东西能够完好无损的保留, 不管时间过了多久,都可以随时找到那个东西在哪里,状况怎么样,做到公开透明,甚至鉴定伪假的东西,第一时间联系捐赠人去还给他。大家觉得南京博物馆还有其他的选择吗?

南京博物馆的回应来了啊,来的顺其自然。博物馆呢,对江南春图卷的真伪问题,提交了专家的鉴定记录和相关的处理流程。 流程是这样的啊,第一次是一九六一年十一月份,组织了专家鉴定,确定他是假的。然后在一九八六年,文化部制定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依据这个办法呢,将不能够收藏标准的文物呢进行调剂,那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个藏品呢,可以拿出去卖了。 然后呢,他这个文物呢,就来到了文物总店去卖。一九九七年,这副赝品江南春图卷被顾客呢用六千八百元买走了,并且出具了销售清单和发票, 所以呢,处理的是完全没有毛病。至于为什么鉴定是赝品,为什么不通知或者是返还给捐赠人,博物馆代理律师回答是这样的啊,捐赠者在捐赠的时候呢,没有保留返还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受赠人呢,没有返还的义务,捐出去了,使用权属于博物馆。所以呢,博物馆有钱处置,也不用通知捐赠者。那我觉得这件事呢,最受伤的是捐赠者 本身,捐赠文物这种行为,他是防止文物在自己手里保护不好,才想到捐给国家,让文物呢得到更好的保护。如果是赝品,大可不必冒着风险去往博物馆里去捐。要知道,博物馆里面都是专门搞鉴定的,作为一个收藏家,送个假的去被发现的,首先伤害的是自己的声誉,其次, 一次性捐赠一百多件文物的人,他一定是把声誉看得比钱更重要,而现在呢,却被人冠以捐赠赝品的污名。所以呢,捐赠者后代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我非常支持啊, 既然你们说是赝品呢,作为捐赠者后人完全有理由要求归还。这件事的背后呢,给博物馆管理呢提了个醒啊,能不能在合法之外再多给点和情?比如说发现是赝品,那是否应该主动告知捐赠者,即便不能归还,至少给一份鉴定记录替人家喜庆。误会 文物是冷的,但是捐赠的心是热的。保护文物很重要,但是保护捐赠者的善意和名誉同样重要。

南博最扯的是,你以为他把你捐赠的东西转卖了是肯定违规的,结果这在当时居然是合规的。我是知道人性之恶的,如果有馆长起邪念想据为己有呢?只要叫几个阿猫阿狗出个鉴定报告,说东西是赝品就能自己卖了? 即便是去年修定的文物保护法哦,还是允许博物馆可以自己处置捐赠品的。只是笼统的说要尊重捐赠人一元,但完全没有明确是不是要强制统治或者返还。 按我说就别管真假了,只要博物馆收到捐赠的东西,哪怕是假的,你要不就返还给捐赠人,要不就留着,不能开任何可以自己处置的口子。 书画文物这东西呢,本身真假就很主观,你要让馆长有权利自己处置啊,黑的他也能说成白的。而且有案例,你搜一下承德文物局和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就知道了。 博物馆是事业单位,南博众大院的院长工资还好点,有个三四十万一年,其他地方小馆的院长也就十几万,但他身边的藏品动不动都是上亿的,你不用严格的制度和法律压着,这帮人是经不住诱惑的。 也庆幸国内藏品最多质量最好的北京故宫和台北故宫暂时都没爆出这类离谱的事。之前也看过善记祥和台北故宫馆长周公心的专访,两个故宫对馆藏文物的管理都超级严格的,也可以放心吧。

你们别老天天盯着人家南京博物馆,也关注关注别的好吗?今天我得去博物馆说点公道话。 首先先理一下啊,这个庞来辰是一个民国时期很专业的收藏名家,他去世后呢,他亲属在一九五九年给南京博物馆捐赠了一百三十七件宝贝,后来博物馆也搞过展览,亲属一看就发现,哎,东西怎么不全呢,就要求看, 不愿说你不是捐赠人啊,不给你看,要想看啊,你得把本人叫过来,也不知道这招是跟谁学的。这个后来亲属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一看发现果然少了五件。不给你看,你非看看少了吧,少的去哪了?少的几件啊?已经退出藏品序列了,就包括那副五百年前求经画的江南春啊。不愿分别在一九六一年,一九六四年找了两波专家, 最后终于给鉴定成假的了啊,假的也就是赝品,那些专家不会是赝品吧?专家当然是真的了,你验不验品专家说了算,专家说他是假的,那他就是假的。不过就算假的人家也没嫌弃啊,又给收藏了三十多年,跟你说, 要不是不愿给你保管这么多年啊,你们早弄丢了,而且替你保管这么多年都没要你们保管费啊。最后在二零零一年遇到个有缘人就给卖了。 说假的,那你应该退给捐赠人啊,咋能给卖了呢?你好心给我捐东西,我怕说假的打击你自信心呐,所以就替你卖了呗。 当时阻挠你们后人茶叶啊,就是怕伤你们面子。哎,你别以为我们坏,其实我们是为你好。卖了多少钱啊?卖了六千八百块呢,这么少?这是赝品,卖六千八已经不少了, 你再说了,你反正是别人捐过来的,相当于零元购,那卖多少钱都是纯利润对吧?就是卖六千八,这也是看服务员的面子。 哎,你都跟着沾光了,你自己拿去卖还卖不了这么多呢。那卖给谁了?卖给顾客了?我知道卖给顾客了,哪位顾客呀?就是姓顾名克的一位客官,美发票都在这呢。姓顾名克叫顾客? 得亏这位客官不姓朴啊。你说字画是假的就假的吧,人家旁家就想要回字画,要啥要啊,你恶意捐赠假字画给国务院,不追究你责任就不错了,你还要呢?要字画指定是没了,不行就把这卖六千八百块钱退给你得了,你也别嫌少。 今年五月在一个拍卖行又出现了一副江南春,起拍价就八千八百万,这是咋回事?那幅应该也是假的吧,裘英能画一副就能画两副, 哎,拍的那个人肯定也是个不识货的傻子,赝品都看不出来,还给八千八百万,我看八千八百块还行啊, 不会是捐赠的那副吧?哎,肯定不是,人家国务院都发声明了,人家是官方,你官方都是有公信力的对吧?啥时候说过假话呀?啊,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也请大家一定要相信正规新闻,千万不要轻信谣言呐。

南京博物馆现在问题是设计时间跨度长面广,再加上有人实名举报,所以国家文物局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估计已经意识到这里面的问题已经不是那几幅画的问题了,可能涉及到民族资产大量流失,以以及国宝级文物的外流。这里面要弄清楚两个问题,第一就是 捐赠文物的保管和处置流程是否合法后归。第二就是其他藏品的安全问题。二十一号南京博院退休员工郭一点实名举报前院长许福平利用职务之便,盗取 故宫南迁文物,走私贩卖牟取暴利,致使诸多官窑、国宝珍品、孤品流入市场,甚至卖给法国人。如果这个举报内容属实的话,那就太炸裂了, 因为这里面涉及到故宫南迁文物,这里面每一件都是价值连城的。如果如举报所说,他拿的东西去行贿,去贩卖,甚至卖给法国人,那就真的是罪大恶极,是民族的罪人。 我一下子对许国平这个人特别感兴趣,我就查了一下,他是高中徐丽进的南京博物馆,进去的第六年就当了南京博物馆的副院长, 然后在南京博院干了二十三年,领导就一边干着副院长院长,然后一边呢又管着江苏省文物商店,从他手里就有上千件文物被认定为赝品,提出馆藏划拨到他的文物商店。 现在想想为什么旁家人找南京博院讨要说法,没有人理会他们。我想有两方面原因,第一是 呃,说不清楚,也没人敢说清楚。第二个就是这种事情在南京博院是稀松平常的,就是五件算什么啊,人搞出去上千件都无所屌位。 然后你再看许和平的回应就很搞笑了,就是只有理论,没有证据就是做。你要证明一个人有罪,你得有证据吗?证据你还得有三性,合法就什么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对不对?但他没有证据就直接说这东西是假的, 那肯定不这样。所以说人家婆家人才会去亚洲钢上去喊话,喊话我就是要证据,没有证据的理论他不认可。但最有意思的是什么?就是 徐胡斌在采访的镜头里面,大家发现了他的背景不简单,就是他坐的椅子是黄花梨的,他的家具是红木的,然后里面装的满满当当的古董,有什么唐三彩啊,呃,宋窑的钧瓷呀,什么青铜器呀,什么名贵书画呀,那这些是怎么来的?是真品还是说是话播出去的赝品? 然后他和这个易南县的路警是什么关系?他儿子是不是真的如举报里面讲的,开了拍卖公司? 这些问题恐怕不是我退休多年就能含糊过去的。所以国家文物局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同一天成立了调查组,同一天同一件事情成立两个调查小组, 说明什么?说明姿势体大,看规格。国家文物局成立的工作组主要是针对垂直管理领域的专业层面就是文物的专业层面。 而江苏省委省政府成立的联合调查小组是包含了纪检委、宣传、政法、公安、文旅、文物等六大部门,是多部门多条线的联动调查,这代表了以及政府的意志和权威,就是要把这个事情调查清楚, 势必要给大家一个公道,所以南京博苑这场大戏的高潮终于来了,剧情发展到这里,恐怕就不是旁家人那几幅画的事情了, 那结果可能是超乎我们的想象,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见也就是,呃,南京博院前几任院长以及那六位专家已经不再是了,相关方面一定要保护好徐院长,在这个结果上,徐院长的安全也是真相的一部分。

这个南京博物馆的事啊,别人也想让我说两句,既然让我说两句啊,那我就说两句。 呃,说哪两句呢?我就说这两句,因为我感觉这两句比那两句好。你到底说不说啊?说, 今天我得替博物馆说句公道话。这事挺简单的,这个庞赖晨呢,是一个收藏大家,他去世后呢,他亲属一九五九年给南京博物馆自愿捐赠了一百三十七件宝贝,后来博物馆啊搞过展览,亲属一看,哎,东西咋不全呢, 就要求看,博物馆说你不是捐赠人,不给你看,要想看你得把本人叫过来,这都跟谁学的?这,这个后来亲属啊,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一看发现少了五件, 不给你看,你非看看少了吧,少的去哪了?去哪可以不跟你说,因为你都捐给我了,那总得有个交代吧。啊,那几件已经退出藏品系列了, 这包括那副就明代求樱画的江南春啊,博物馆啊,分别在一九六一年,一九六四年找了两次专家,最后终于给鉴定成假的了 啊,假的人家也没嫌弃,又给收藏了三十多年啊,最后在二零零一年给卖了。那说假的,那你应该退给捐赠人呀,咋能给卖了呢? 怕说假的打击你自信心呐,说就替你卖了呗,当时阻挠你们后人茶叶啊, 也是怕伤你们面子,你别以为我们坏,其实我们是为你好。卖了多少钱啊?卖了六千八百块啊,这么少?少啥呢?这是赝品,反正是别人捐赠的,相当于零元,购买多少都是纯利润对吧? 就是卖六千八,这也是看人家博物馆的面子。那你自己拿去卖,你还卖不了这么多呢。那卖给谁了?卖给顾客了?我知道卖给顾客了,哪位顾客呀?就是姓顾名克的一位客官呗,发票都在那呢。姓顾名克叫顾客。 还好这位客官不姓朴。你说字画假的就假的吧,人家后人就想要回字画。要啥要啊,你恶意捐赠假字画给博物馆,不追究你责任就不错,你还要呢?要字画指定是没有了,不行就把这卖的六千八退给你得了,你也别嫌少,就算两行了。 我听说今年五月在一个拍卖行出现了一副江南春,起拍价就八千八百万,这是咋回事? 那幅肯定是假的吧,拍的那个人啊,肯定也是个傻子,赝品都看不出来,还给八千八百万,我看八千八百块还行, 不是捐赠的那幅吧。肯定不是,人家博物馆都发声明了,人家是官方。官方啥时候撒过谎啊,对吧,都是有公信力的,我相信人家。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大家一定要相信正规新闻呐,不要轻信谣言。

捐赠方能要求南伯退回江南村吗?这里面涉及到四个重大的法律问题。第一,判断标准就是看双方形成捐赠关系的时候有没有约定南伯应当负有对应的义务。 如果有,那兰博现在的行为肯定构成了违约,捐赠方当然有权要求收回江南村。第二是人已去世,权力还会存在吗?捐赠人早已经去世,那他的权力是否会随之消失?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民法的基本原理, 人去世之后,他的权力是由他的继承人来承继,因此本案是由捐赠人的继承人来向南博提出主张,法律上没有问题。 第三,权力就没有时间的限制吗?本案的捐赠行为发生在一九五九年,距离现在已经超过了六十五年,那权力是否已经过期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基于受捐赠方的违约, 捐赠方要求收回捐赠物的时效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开始起算。本案的事件的爆发是在今年,所以时效肯定没有问题。 第四,本案到底是用什么法律?能用民法典吗?大家都知道,民法典是在二一年的一月一号开始实施, 而且新法原则上不能管以前的旧事,所以表面上来看,好像民法典不能适用。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的第三条,如果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 没有规定的,那就可以适用民法典。因此呢,只要在捐赠的时候有对应的协议,可以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收回江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