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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若曦他没有手术指证,但是他被整整做了九个小时的手术。宁波小若曦的尸检报告细节公布了。说实话,作为一个见惯了各种纠纷的律师,看完之后心情依然是非常的 震惊。之前啊,全网都在争论那个三毫米还是一厘米的,所以说争论这个手术该不该做。但随着这份报告的批录,那些未缝合的切口,那些因时间性混乱的病例,这件事情的性质在我来看,已经从一个单纯的医学技术争议, 上升到了一个严峻的法律底线问题。今天,我们不带情绪,不凭空猜测,又站在法律的视角来拆解一下这起悲剧的背后。 医院哪怕有再多的理由,也无法回避的三个法律死权。第一个死权,抖擞的监控去哪了?医院当时的说法是没有存储功能或者坏了。各位请注意,在法律的逻辑里, 这绝不仅仅是一个管理不善就能糊弄过去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如果医疗机构隐秘 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或者遗失伪造病例资料的,法律将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这叫什么?这叫取证责任倒置。因为患者是弱势的, 你医院掌握着所有的记录和现场,如果拿不出完整的监控来自重清白,那么在法庭上,法官不需要去研究你手术刀法精不精湛, 光凭证据缺失这一条,法律的天平就已经向患者倾斜了。如果说监控没了还能推给设备,那么第二个死角就是触犯了法律的红线,病历的真实性。根据目前媒体纰漏的尸检细节,孩子在晚上二十二点零三分 已经被宣布临床死亡,但在医院护理记录单上,居然是二十二点、二十分,甚至二十三点,还有关于孩子的生命提升平稳的记录。人已经走了,病历却还在抢救,这在法律上,这不仅仅是书写的失误, 这极有可能是涉嫌伪造、篡改病历资料。一旦经过司法鉴定确认病历造假,后果是什么?后果就是医院可能失去进行医疗技术鉴定的基础。当你的数据全是假的, 鉴定机构没法做,法院往往会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责任,这是任何一家医疗机构都无法承受的法律。大家,第三个是大家最关心的责任认定,目前卫健委啊已经免职了相关医生,但这只是行政处罚, 是医院的家规。如果最终的尸检报告和医疗事故鉴定书确认是因为医生严重违反诊断规范,比如那个长达六点五厘米未缝合的切口导致了孩子的死亡,那么就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五天 医疗是无罪,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医生,也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严重无知的行为。角落西的离去让我们非常心痛, 但痛心的同时,我们需要理性的等待。目前呢,司法程序呢?已经启动,医疗事故鉴定正在进行当中。作为法律人,我想说,我们要相信专业的鉴定机构,相信国家的法律体系。真相也许会迟到,但在这套严密的法治逻辑之下,任何掩盖和谎言都无处遁形。 我们要做的是共同等待那份坚定的结果,让证据说话,让法律定赢。请相信,正义或许会需要时间,但他绝对不会缺席。我是张律师,我们一起守望这个真相。

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为什么发了情况说明又删除?到底是嘴硬之后觉得心虚还是另有隐情?医院现在关于小露西事件有权发布情况说明吗? 当大家都在因为小洛西事件流泪的时候,十二月二十日晚,医疗事故的涉事方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发布情况声明,否认了小洛西父母说的房间隔大小缺损是零点三厘米的说法,简称房间隔缺损,大小为一点零厘米乘零点九厘米。 在尸检的时候,患儿心脏处于停止状态,叫生前充满血以及跳动时有大幅度缩小。这一回应让整件事更加扑朔迷离。 医院这个回复涉及医疗专业的问题,我们不做评判,只针对医院的行为提出几点质疑。第一,宁波市卫健委十二月十四日通报里已经对涉事医生做出免职等处分,已经明确了医疗事故, 那作为三甲医院,有没有做错事后立正挨打的勇气?孩子已经去世了,无可挽回,这个时候不想着如何弥补生者,如何回应大众质疑,却在和家属针锋相对,非要争个对错出来,医院真的有天大的冤屈需要申告吗?卫健委一周前就明确的医疗事故不作数了吗? 第二,尸检是调查组专门找了异地且有权威性的第三方医生刘良来做,他不仅是法医秦明原型医生的师傅,也参与了全国多起重大卫生事件的尸检。医院在尸检报告发布后发生,是在拿着公立三甲医院的身份去质疑第三方提供的证据吗? 为什么只回应房间各缺损的大小角落心六点五厘米的创口未缝合又是怎么一回事?一个已经失去公信力的医院,不拿出些证据和态度,只是自说自话,恐怕难以被人信服。 如果家属的发生真的有事实性错误,调查组自会还原真相。毕竟这事发展到今天,不仅是一家医院的公信力缺失,对宁波整个城市的医疗系统也是一场信任考验。我们不能在一起公共事件上丢掉理性,这个时候我们更要冷静,抛开情绪去探寻事件的真相。 我们更要明晰医者治病救人的初衷。明溪公立三甲医院在社会上肩负的责任,到底是个别医生的错误,还是一家医院的系统性病?不能用一个婴儿的生命来揭开内幕。 小洛西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还不如在妈妈肚子里的时间长,他离开时眼角还带着泪呀!我们无法体会一个不会说话的婴儿到底遭受了什么样的痛苦, 也请设施医院不要再痛失孩子父母的心口上继续查到。要知道,受人尊敬的从来不是什么职业,而是道德,是人心,是无私大爱。这起事件导致的公信力丧失和质疑,设施医院要靠什么来回应呢?

太令人痛心了,一个五个月大的婴儿,在医院做完心脏手术后,却永远的离开了这两天,小洛西这个名字让无数人感到心碎。他的父母公布了部分尸检报告,并表示孩子没有病。他们痛苦的质问,为什么要给一个健康的婴儿做心脏手术呢? 这个指控太沉重了,他迅速引爆了舆论,各种猜测和阴谋论开始发酵。而就在昨晚,处于风暴眼的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做了一件让人看不懂的操作。 他们发布了一份关于尸检报告的情况说明,表示一厘米左右的防间隔缺损对于五个月患儿的生长发育存在较大的影响。可是没过多久,又自己删除了呼吸进,对此直接发生,说这样刚发就伤不好啊。他认为,在如此重大的质疑面前,医院的声音 对公众了解全貌是有益的,现在一删除,反而传递了额外的复杂信息,让事情更加扑朔迷离。目前,当地卫健委表示,尸检报告将用于后续的医疗事故鉴定,并依规处理责任医师。但是医院这一删除,无疑让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又蒙上了一层阴影。

二零二五年的十一月十四日啊,五个月大的早产女婴小洛西在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在接受心脏手术后 不幸离世了。该事件在医疗过错、信息告知以及诊断依据等方面引发了家属和社会的广泛质疑。目前呢,事件已经进入到了法律程序。据家属委托的刘良团队对尸检报告批露的关键争议点有三个, 第一个就是术前诊断的争议,第二个就是手术操作的问题,第三就是病例记录矛盾。我们现在从法律的视角下,看一看案的一些核心问题的一些剖析。 首先第一个呢,就是民事赔偿的责任,关键在于过错与因果关系的坚定。小洛西家属目前已经提起了民事诉讼, 这个案件的核心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满足两个要件,第一就是医务人员需要存在过错,第二就是 过错与患者的损害之间要存在因果关系。对于过错的认定呢,卫建委的初步调查已经确认了医疗团队存在多项的过失。家属方呢,也提供了尸检报告,尤其是关于诊断错误、 窗口未缝合、异物残留记录矛盾等等的内容,是证明当时医务人员存在严重过错,甚至可能涉及到违法诊疗规范的有利证据。 对于因果关系与责任的划分呢,这是本案的焦点与难点,需要最后等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该鉴定将明确两点,第一个点就是医疗的过失行为在导致小洛西死亡这一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是完全的原因,主要的原因还是次要的原因还是轻微的原因。第二点呢,就是患者自身的疾病与医疗过失,在后果中的参与度, 鉴定的结果将直接决定医院方的赔偿比例。关于该事件呢,也有刑事犯罪的可能性,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的医疗事故罪,公安机关目前已经受理了报案,这意味着事件存在刑事侦查的可能性。 我国刑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医疗事故罪就是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这个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对于这个案件是否构成犯罪, 关键在于调查能否证明医务人员的行为属于严重不负责任。目前根据纰漏的包括窗口未缝合、 补片残留可能存在的误诊误治等细节,如果调查证实确实与死亡之间存在直接的关联,那将达到严重的程度,可能会构成此罪。 对于后续的程序呢,公安机关的侦查结论将是关键,如果认为涉嫌犯罪,那将移送到检察院去审查起诉。就案而言,可能还会有一些相应的行政责任,比如说监管与处罚是否到位的问题。 根据宁波市卫健委对医院和相关人员做出的行政处罚,这是其履行监管职责的体现。 然而,目前的处罚是基于初步的调查,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出最终的结论以后,卫健委将依法依规的严肃处理, 若鉴定认为构成医疗事故,相关的医师可能面临吊销职业证书等严厉的行政处罚。关于第三点呢,就是给我们大家还要给社会的一个反思。第一呢,就是想对家属而言,我想说的是 依法维权,他们追求真相的执着,不仅是个人情感的需要,也是推动我们的医疗安全监管的社会力量。目前法律程序包括诉讼啊,鉴定啊,刑事报案全都已经启动了,这是通往公证最坚实的路径, 建议家属在法律的框架内,理性的推进各项程序。第二点呢,就是对我们的医学界就是以生命为耻, 重建信任。本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呢,远超技术失误的范畴,直指医疗质量安全核心的制度,比如说术前的讨论、手术安全的复查、病例的书写、知情告知等等的存在程序上的严重失守。 医学是人学,每一项操作背后都是一个鲜活的生命。此事件是对所有医疗机构的一次严重警示,必须将制度刚性执行与人文关怀软性渗透结合,才能重构医患信任的基石。对于家属方的一些建议, 首先核心的目标呢,我们需要全力配合并跟进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和司法程序,这是理清责任,获得赔偿的根本。 对于赔偿范围,如果诉讼我们获胜了,那可以依据我们的主张,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 重要的精神损害抚恤金等等等等。在沟通方面呢,建议保持与卫健委、法院等官方渠道的沟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媒体理性的发生。 对于社会呢,我想说,小洛西事件不应以几个人免职处罚而草草落幕,他应成为一个撬动变更的一个支点, 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实质性进步。最后我想跟大家说的是呢,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也是抚慰伤痛、理清是非的标尺。 小罗西的生命呢,可能已经无法挽回了,但是通过法律程序彻查真相,让该负责的人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我们也期待在法理与情理的交融之中,此案最终能够给出一个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答案, 让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我是李莹律师,您身边的法律卫士。

角落西离世的通报,越看越让人火大。这哪里是给家属一个交代,分明是用合规包装敷衍,用过时掩盖真相。尤其是手术室监控的操作,简直荒唐到让人发笑,矛盾到让人脊背发凉。 十月十四号,小若曦在宁波妇儿医院手术后就没了。家属说,手术从预计两到三个小时拖到九个小时,术中大出血,二次开胸,医院全程撒谎说一切平稳,手术成功,直到孩子没了才告知实情。 可十二月十四号的通报里,只轻描淡写的一句,术中突发情况未及时告知,把虚伪隐瞒说成沟通不到位。这不是避重就轻是什么呢? 最让人无法接受的,就是通报里关于监控的鬼话。通报说,手术室有两个摄像头,一个是能拍全景的广角摄像头,只负责实时监控,没配存储戒指,根本没办法回放。 另一个是专门盯着麻醉车的摄像头,反倒配了存储,能看能查。更离谱的是,通报还说,这种配置符合相关规定。 我就想问三个直击灵魂的问题。第一,手术室是封闭的隐私场景,不是医院大厅这种公共区域监控的核心意义难道不是留存手术过程,理清医疗责任吗? 连我们家用的行车记录仪都知道要存储证据,医院手术室里关乎人命的全景监控,居然只用来实时看看,看完就没痕迹,这到底是监控还是摆设呢? 第二,通报说符合相关规定。那你倒是把那些规定亮出来呀,到底是哪条法规允许的?手术室里最该留证据的全景监控可以不存储,反而给拍麻醉车的摄像头配存储? 有人说可能是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可那是管医院大厅走廊的公共安全场景的手术室根本不算。 而且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要求医疗机构要妥善保管诊疗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隐秘毁灭病例资料。全景监控作为最直观的手术记录,凭什么例外呢?这分明是偷换概念,拿不相关的规定当挡箭牌。 第三,全国那么多三家医院,重视医疗安全的都知道,手术室监控要么不装,要装就必须虔诚存储,已被医疗纠纷时还原真相。 偏偏这家医院选择性配备存储功能,该存的手术全景不存,无关痛痒的麻醉车去存了,刚好避开了对手术过程的痕迹留存。 为什么每次重大医疗纠纷,总有监控无存储设备故障这样的巧合呢?是平时所有手术室都这么配置,还是唯独小洛西这场恰好没法回放? 到底是合规,还是为了掩盖过错,提前留好了后路?再看那可笑的处罚结果,书记警告院长即大过副院长免职,说是医生,只是免了个科室主任暂停诊疗 这些处罚看着像回事,可谁都清楚,暂停治疗是临时的,免职可能只是换个岗位过阵,风头过了说不定照样行医,照样上位。一条鲜活的小生命,换来的就是这样挠挠痒痒的处罚,涉事方根本不用付出实质性的代价,以后怎么会怕呢? 通报还提了病例有违规,却压根不说违规在哪,有没有篡改,家属质疑手术根本没有必要通报,只字不提手术的必要,只强调医生有资质。 从头到尾,家属和公众最关心的隐瞒真相、证据缺失、处罚过轻三大核心问题,通报要么回避,要么模糊带过。 这份通报本质就是定调先行,先把事件框在医疗过失范畴,想给后续司法审判定调,我想法院大概率会采信通报核心定性, 结合尸检和医疗鉴定,判医院承担主要过失责任,给出几十万到上百万的赔偿,但很难认定故意隐瞒。 毕竟全景监控为记录,家属难拿铁证,惩罚性赔偿更是难以实现。而那台只看不存的监控,法院会认定医疗机构举证妨碍,偏向采信家属说法,却没法直接定期故意掩盖,最终还是让涉事方避开了最该承担的重责。 现在法院已经受理诉讼,尸检和鉴定还在进行中,我们追问监控规定,质疑处罚力度,不是为了要为难谁,而是想让生命被尊重。真相不缺位。 如果合规能成为回避责任的挡箭牌,过时能抵消人命的重量,医院的底线只会越来越模糊,公众的安全感也将荡然无存。

听心这首歌我们在演唱的时候要找到悄悄话的感觉,温柔的去诉说的感觉,然后画红点的地方,这些字我们要唱的稍微重一点点,踩在拍子上,卡上节奏,一起来唱一下。

医院发布了关于小洛西的尸检报告情况说明,但是随后就删除了。这是为何?这样的举动 让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家属与网友的追问不是无理取闹,从质疑手术的必要到追问窗口未缝合,每一个问题的背后都是对生命的珍视,对医疗安全的焦虑。现在公众都在期待更细致、更科学的调查结果。
![#小洛熙 当妈的看不了这种事件,怎么能承受的了[心碎]](https://p3-pc-sign.douyinpic.com/image-cut-tos-priv/cecc1172a385a13068320d20868c64de~tplv-dy-resize-origshort-autoq-75:330.jpeg?lk3s=138a59ce&x-expires=2082740400&x-signature=ifRssTHTXp7b2prpmhvIsTTT1F4%3D&from=327834062&s=PackSourceEnum_AWEME_DETAIL&se=false&sc=cover&biz_tag=pcweb_cover&l=20260103031603802F97BFF7DF78DDF88B)
宁波五个月女婴小洛西离世三十五天之后,他的父母终于拿到了尸检报告,并公布部分内容,让这起术后死亡事件再度引发舆论热议。依据这份由法医刘良团队出具的尸检报告,小洛西父亲强烈质疑,孩子根本没有这个病,哪来的手术指征,为什么非要做手术呢? 根据已有的报告片段,就暴露出了术前术后诸多问题。术前医生称孩子有三毫米和七毫米两处房缺,被警告不手术可能会导致脑瘫。 但是尸检显示小洛西并没有冠状动脉型房间隔缺损。为什么要轻率决定手术呢?今天晚间,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针对这一内容发布情况说明, 指出,尸检报告显示的房间隔缺损大小为一厘米乘零点九厘米,并不是患风所说的零点三厘米,这对于五个月患儿生长发育存在较大的影响。 不过,院方随后又删除了这份回应。再看手术过程与术后处置,术前医生宣称手术成功率高,术中却告知家属存活率仅百分之五十。 结果,术后小洛西全身出现紫斑,当晚离世。尸检时发现孩子的伤口还没有缝合。小洛西的父亲表示,考虑泽熙公布他的完整的病历和尸检报告,到此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被理清, 立即手术决定是怎么做出的?医生是否涉嫌夸大病情诱导过度医疗?医疗决策的神圣红线究竟在哪里?涉事医院,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三甲医院,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人震惊、不解、愤怒。 六天前,宁波卫健委已经初步认定,医疗团队存在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操作失误、术中突发情况未及时告知、术后监护处置缺陷等过失。 这是相关医生已被处理,但是医疗过错程度与责任划分仍待界定。五个月大的小洛西无法替自己说出真相,但是相关处理决不能成为事件的终点。这些疑问,期待更权威彻底的调查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