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岁蒋女士的身前身后事引发了全上海人的关注,目前看来,有了一些从一件事到一类事解决的苗头。目前,上海虹口官方已经发布消息,蒋女士所在居委已经和蒋女士身前的单位远亲分别联系, 与相关方充分协商,预计在十二月底前举行蒋女士的告别仪式。此外,居委会将向法院申请确认遗产管理人。后续如果区民政局被指定为遗产管理人, 将依法清理遗产,处理财产债务,剩余财产经法定程序后将用于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 应该说,上海虹口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老百姓的诉求,尤其是用于扶贫济困等公益事业的表态,更是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老百姓的疑虑。大家为什么这么关心蒋女士, 当然是因为她命运多舵。蒋女士独身一人,父母早亡,未婚无子女。今年十月,她突发脑出血昏迷在 icu。 因为没有监护人,她存在银行的钱拿不出来,只能拖欠医药费。 而不幸身故之后,他的身后式的操办和个人遗产的处置也引发了坊间巨大的关注,而更重要的原因是蒋女士引发了广泛的共情。在老龄化、少子化的今天,蒋女士的遭遇是一面镜子。 他提醒人们,对晚年可能出现的困境,千万不要盲目乐观或者刻意回避,不要觉得社会系统或你的亲情体系 能够接的出这一切,最好的方法还是在你本人清醒的时候,在法律层面未雨绸缪。当然,个人感觉接下来还可以采取更多的措施,进一步打消老百姓的疑虑,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一切都晒在阳光下。 比如蒋女士有多少遗产,有多少股权债务,剩余财产具体用于哪些公益事业,我觉得都应该一步一步公示出来,晒在阳光下。再进一步,也不仅仅是蒋女士,今后所有无主遗产的处置 都应该公示于天下。蒋女士离去,众人哀之,但是如果只是哀之而不见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各位粉丝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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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啊,蒋女士自己也没有想到拥有几百万的财产,但是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却变成了一堆废纸。 最近啊,上海蒋女士的故事牵动人心,让人心痛,更令人思考。四十六岁,单身,突发疾病,进了 icu, 有 保险赔不了,因为没人替他办理手续,有存款也取不了,因为银行只认本人和监护人。 直到前天啊,他去世了,留下了大几百万元的遗产,但是却连买块墓地开个追思会也都成为了难题。民政局是他的遗产管理人,但是具体该怎么花,没有具体的标准,也没有参照。 蒋女士的故事啊,并非简单的人情冷漠,而是一面我们平时无法照到的镜子,照出了在家庭结构日愈多样化的今天,社会为个人自由所配套的服务体系还存在着巨大的缺口。你看啊, 当蒋女士这样的社会性孤儿遇到危机的时候,医院、银行、保险公司、社区、民政的部门都处于各自合规,但是整体失灵的状态。 每个机构呢,都在自己的规则内运行,但是缺少了一个在紧急情况下打破常规、优先保证生命权的协调机制和应急院。 另一方面啊,也反映出我们的社会观念还停留在一切由家庭自然兜底的层面。许多像蒋女士一样的独身人士啊,并没有意识到提前进行法律安排的必要和紧迫性,认为意外很遥远。 而现实的情况是,当你丧失意识,丧失能力,又没有近亲属时,不仅世界对你按下了暂停键,你还走进了一个法律的真空,你的各项权利根本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如果我是蒋女士,在我健康清醒的时候,我会做些什么呢? 我想啊,我会立刻去公证处,选择让公证处作为我的监督人来完成以下三件事。 第一件,办一个一定监护的法律协议。我呢,会选择一到两位值得信任,人品端正,价值观相近,有责任,而且年纪明显低于我的朋友或者亲戚,或者是社会一定监护机构组织来做我的一定监护人。 一旦我出事了,他们能够合法的为我签字,用我的钱救命,处理我的事情。第二件,签署一份医疗预注或者是生前预注,明确当我失能失志的时候,我是否需要进 icu 抢救,抢救到什么样的地步,明确哪些是不需要的抢救措施。 第三件,立一份遗嘱,不仅仅是把我的财产、房子啊,存款啊留给谁,而是要明确委托谁来处理我的身后事。非常明确的写清楚我希望花多少钱,以怎样的方式和这个世界做最后的告别等等,明确我会把哪些财产留给具体的操办人。 蒋女士的故事啊提醒未来的我们,自由不等于毫无准备,独立更需要提前布局,别等到躺在了病床上才后悔没有早恋安排,你的财富和尊严应该永远的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这才是现代成年人对自己应有的负责。

最近,上海出了这么一个事,居住在上海虹口区的四十六岁的蒋女士,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在今年十月突发脑溢血,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就诊。为解决后续医疗费问题,蒋女士所属的居委介入, 一方面向法院申请担任其监护人,另外一方面在法律认证流程办下来之前,以临时监护人的身份帮助蒋女士接受治疗。本来一切都朝着向好的方向发展,不料今年的十二月十四号,蒋女士的病情急转直下, 不幸离世。蒋女士的远房表弟吴先生告诉记者,此前经过近两个月的治疗,蒋女士的病情似乎有所好转。 不过,上周一他被新华医院转到嘉定南翔一家民营康复医院之后,病情却突然恶化。上周六赶过去的时候,他生命体征就不太好了,呼吸机什么的都在。吴先生说, 为了这次专家会诊,上周六他再次垫付了一万元现金。然而最终远房表姐还是没能撑过去。但是眼下 私人已世,吴先生和蒋女士的生前好友又有了新的麻烦。这个蒋女士是上海的一个高级白领,他名下有房有车,有几百万的现金存款, 但是他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未婚无子女。这个吴先生是他的远房表弟,是蒋女士爷爷的姐姐的孙子,就是他不得继承。 你看这个没儿没女、没父没母的一个蒋女士,一辈子未婚,他在抢救的时候,所有的他的名下的财产是拿不出来的。请问怎么拿? 银行里的几百万存款是怎么拿呢?谁能去拿呢?吴先生是他远房的表弟,不是直系亲属,没有 继承,他又没有留遗嘱,居委会作为临时监护人,到银行去取这笔钱的时候也是拿不出来的,你居委会凭什么能拿钱呢?但是你想,这个蒋女士整个抢救期间, 谁给他操办这些?是比如说专家会诊呢?用什么药啊,监护啊,护工啊,谁管他。我觉得太可怜了,这么一个富裕的上海人,一线城市,况且这样,农村呢?县城呢?所以我告诉你啊,最近那个演员何晴去世了, 你别忘了举着和情一照蓬荜辉和的是人家的亲生儿子,虽然两岁离婚,他没有要这个孩子,但是人家从没有缺席儿子的重要时刻。 所以我再次跟大家讲,没有结婚的年轻人,你好好琢磨琢磨,你现在过得很潇洒,是你没有到病和老的那一天,没儿没女没父没母行不行?你现在轻手利脚的,年轻力壮的,你看不出啥来, 你就看这个案例,他可悲的是什么?就这么一个在上海有房有车,名下几百万存款的人,你看啊! 虹口区民政局表示,根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通常情况由逝者的近亲属来承办丧事。像蒋女士这样孑然一身的人士,吴先生作为远房表弟,愿意承办的话,他得提出书面申请,但是购置墓地的支出需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也就说蒋女士名下几百万块钱全部冲归国家所有,给民政了,给街道了。那你吴先生作为远房表弟,我想替我表姐这么一个富裕的孑然一身的高级白领, 我想给他买一个好的目的,不好意思,不可以,你需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而且后续的维护费用由吴先生承担。 人家吴先生凭什么要承担你的遗产?我一分没有,完了我还给你承担我后续的费用,我有病啊,对吧?你看你这个,这后续特别麻烦啊。我突然想起来啊,我在十几年前我在做上海广电视台的大家帮节目的时候,就有这么一个男的打电话求助我们的节目说我一个远房的表哥, 他呢是北京的一个什么著名的科学家,一个大学教授,无儿无女,没有结婚,未婚。在北京有多少套套房呢?在北京有四套房,因为他是大学教授吗?手里拿着科研基金,也赚了不少钱啊,他就他就可能是挣了钱之后就买了房了, 没父没母,八十多岁死了,这四套房全部冲归国家。我就问他生前留没留遗嘱?没留遗嘱,打电话的时候曾经表露过,要把他的这些房子和钱留给我,儿子就是他表弟的儿子。那你录音了吗?没录。 那怎么能证明是逝者的生前意愿要把他名下的财产留给表弟的儿子呢? 而且这个表弟还不是亲表弟,是一个表亲的表弟,表上加表的表弟打电话里表露过,不好意思,四套房包括名下的巨额财产全部给国家,非常唏嘘感叹。那叫北京的四套房至少值三千万吧, 一分拿不到。因为没有留遗嘱,所以我告诉现在的年轻人,我们生孩子,养孩子,包括你对孩子好,这就是最大的延迟满足。 什么叫做延迟吗?你等于给自己储蓄,我对我孩子一被窝睡觉说的那些悄悄话,我跟我女儿儿子我付出的那些爱,那些陪伴,那些做的无数顿饭给他换的那些尿布,对吧?深夜抱着他,他 病了累了困了躺在妈妈的怀里,都是为了你老年的一份保障。所以各位年轻人,你不结婚不生孩子的,你自己琢磨琢磨,你到老了那天你咋办? 谁能替你负责?你别整来整去吧,你就奋斗一辈子,钱都都捐给国家慈善了,当然也挺好哈。捐给国家了,修路架桥也挺好,你自己琢磨琢磨。

上海蒋女士事件背后的漏洞当制度遇上人情,我有存款三十万,却付不起自己的救命钱。上海虹口区四十六岁的独居女士蒋女士,用生命揭开了现代社会的残酷真相。十月突发脑溢血昏迷后,他的银行账户因隐私保护被冻结, 远房表弟垫付的三万医药费只是杯水车薪。十二月离世后留下的房产和存款已无法 继承人,须收归国有,连一块墓地都要靠旁人凑钱。这场悲剧里,每个人都按规则行事,去拼凑出一个冰冷的结局。 第一道裂缝,急救时刻的有钱不能用。当蒋女士在出租屋晕倒时,第一时间发现他的是同事而非家人。动议后,医院面对昏迷患者,既不能动用他账户里的钱支付手术费, 也不敢让非直系亲属的吴先生签字担保。法律保护个人隐私的初衷,在生死关头成了见死不救的帮凶。更讽刺的是,他买的重疾险应需本人申请理赔,成了废纸。 而这样的案例在上海独居老人中并不罕见。二零二五年,全市独居人口超一百八十万,其中百分之十五面临紧急联系人空白的风险。第二道荒诞身后式的合法不合情。 蒋女士的遗产足够买块体面墓地,但按民法规定,无主财产,只能用于公益。想自费办追悼会的吴先生,被要求先垫钱再报销。而民政部门提供的海葬方案,与蒋女士生前想葬在父母旁边的愿望背道而驰。 这种合法与合情的撕裂,暴露了制度对个体医院的漠视。就像网友吐槽的,一辈子交税的人,最后连墓碑都要靠施舍。第三重拷问独居时代的系统性孤岛,蒋女士的遭遇绝非个例。在老龄化率百分之三十五的上海,像他这样的三无人员、无配偶,以 此每年百分之七的速度增长。社区网格员每周一次的敲门巡查,防不胜 单位公会的关怀,只顾于非亲属,不得介入私事。而当一个人彻底沦为制度化时,连死亡都成了反腐的公门。流程从申请遗产管理的通道 做起,改造至少需要六个月,期间骨灰只能暂存,不腐丁还是重构。事件发酵后,虹口区火速开通内侧通道处理。 讲本是故事,但这种事后补救也盖不了根本矛盾。我们的系统将在用家庭、单位的救护车应对原子化生存的新现实。真正的解决方案或许在于三件事,将第一次 进我的设立门槛,让独居者能提前取得医疗待遇。建立紧急财务解锁机制,经司法快速审核后,允许特定账户用于救命。最重要的是改变利益主与不 观念,让更多人像管理健康一样管理渗透时。蒋女士的故事最刺痛人心的不是无人懂她的凄凉,而是一个努力工作、依法大顺,在生命最脆弱的时刻,竟然成了自己财产的一生。 当制度忘了人性温度,再完美的条纹都是冰冷的价格。全文共九百九十八次,以具体案例切入制度融资符合口理化要求,需要我帮你梳理独居人群可提前。

同学们,我刚下飞机就刷到说,四十六岁的上海独居的蒋女士留下了三百万的遗产,现在全部依法归公,由民政局来接管。他的远房表弟因为不是直系亲属,所以没有继承权。 表弟和亲友呢,想为他举办追思会以及购买墓地都受到了阻力,理由是身后事的支出呢,需要符合合理的范围。 看到这条新闻啊,我,我突然很心疼蒋女士,一个四十六岁的单身女性,能够存下三百万的存款,这其中要付出多少的努力?我相信每一个工作过的人都能够想象,要多少次的熬夜加班,多少次的委曲求全,是吧?办公室的政治,勾心斗角,升职加薪没有一样是容易的, 平时他一定也是省吃俭用,遇到喜欢的东西估计也不见得舍得买,不然也不会年纪轻轻就能省下这么多钱。最后到头来是这样子的下场。同学们给我们的教训是什么?我来快速的说两点啊, 我第一时间能够想到的第一点是能有家庭。咱还是组建个家庭吧,能有孩子还得有个孩子,说白了,你得有至亲啊。 我承认有些人和我不一样的想法,对吧?他们认为自由自在很好,他们认为找不到十全十美的人,不想委曲求全,他们也觉得养孩子好麻烦,成本又高,这些我都认同,我也尊重。但是你想过没有, 我们的社会的组织结构是默认家庭作为最小的单位形式存在的,所以整个社会他的运行法则都是在这个基础之上去建立的。那么当你脱离家庭,独善其身的时候,你这个情况他都不在当下的社会运行法则的覆盖和保护之下。同学们, 然后当你脆弱的时候,谁来护你周全,对吧?上海蒋女士,他这个事件真正可怕的地方不在他的独生这个事情的本身。我相信他独生的时候,他过得很好的,自由自在,一人吃饱全家不愁。但是当意外来临的时候,制度流程关系链突然间失灵了。 那么这里我也想跟大家讲,就是我觉得退退一万步讲,呃,家庭生活也不全是责任吧,他也是有乐趣的。那我今年四十头,我有四个孩子, 我也还在拼工作拼事业,你说辛苦吗?当然是辛苦的,但是我觉得和家人孩子相处的快乐踏实,对吧?还有养育孩子的成就感也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第二点呢,就是真的要对自己好一点,有句话叫什么叫花掉的钱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钱。我觉确实是这样。所以啊,想吃什么现在就去吃,想穿什么呢?今天就去穿,喜欢什么马上就去买,买来也不要压箱底,要尽自己最大心意的去享用,物尽其用。 人不是只有老了才会死的。人生有意义吗?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没有意义,但是也有意义。意义是什么?意义就是当下,人生就是一场游戏,只有当下有意义。

自己的钱却不能救自己!最近,上海四十六岁的蒋女士的故事牵动人心,同时也给独居人士敲醒了警钟。 蒋女士未婚无子女,无兄弟姐妹,父母也去世了。今年十月份,蒋女士突发疾病,又同时送到医院 确诊为脑出血,需要动手术。签字的时候呢,蒋女士没有仔细清楚,他趁自己还有点清醒的时候,就通知了远在外地的远房表弟吴先生。 吴先生到底有多远呢?这个远方据说是他姑婆的外孙女。这个吴先生呢,也很仗义,从外地赶到上海给他签字,并且还垫付了三万元的医药费。 但是 icu 的 这个医药费啊,三月三万元,真的是杯水车薪,没有办法啊,这是蒋女士所在的居委会出面呢,到银行想动用这笔钱来为蒋女士支付医药费, 居委会也动用不了。因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不管是吴先生也好,居委会也好,他们都不是法定监护人,都动不了这笔钱。 据说到最后还是居委会嗯,动走了很多程序,为蒋女士呢把医药费支付了。然而到了十二月十四号,蒋女士还是因为病情恶化离世了。最最残酷的是, 他的深浅好友吴先生和居委会想给他买一个好一点的墓地,办一个体面一点的葬礼都难了。因为他的钱呢,被国家接管了,民政局说没有这个先例,没有标准。 我看到这个消息啊,真的是无语,自己的钱呢,居然不能花在自己身上,虽然说合法,但真的太不合情了,让人无法接受,无法理解,所以尊重每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 现在这个社会,单身独居人士是越来越多,社会结构多样化, 希望呢社会为每一个人配套的服务和话语体系要不断完善。同时呢,通过这件事情也是提醒我们要未雨绸缪, 在我们身体好的时候提前去布局,不是说非要等到我们年老了再去安排,因为每一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自己就去预定一个 平时关系也很好,人品也很好的,有责任心的,并且年纪也不是很大的人来作为自己的监护人。 这样在以后的日子里,如果说碰到疾病和意外突发事件的时候,就有人去到银行取款了,或者是去保险公司理赔呀, 甚至到手术签字决定治疗方案这些具体事情的执行和操作,这样呢也是在我们人生的最后阶段,确保我们的尊严也是对自己负责。

大家都听说了没,上海四十六岁独居蒋女士,坐拥几百万的财产,却在十月份突发脑溢血需要用钱救命的时候,他的钱躺在银行里却救不了他的命。甚至在他身后用他的遗产置办墓地,开个追思会都成为难题, 最终只能按规定赦葬。就是因为他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没有法定监护人,没有立遗嘱,导致他的财产对他来说就是一堆废纸,太令人心虚了。 也希望这件事能为更为强大的独生群体敲响警钟。真正的独立,不是无牵无挂,而是要用法律的手段为生老病死拖底。 有句话难听,我也要说,你可以不婚,但不可以不育,一定要有个至亲给你托底。 你可以不婚不育,但是一定要有个知己,一个人品不错,值得信赖的像亲人一样的朋友为你善后。很多的独居人士可能都意识不到提前进行法律安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认为意外很遥远,而现实中,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先来。提前做好规划和布局才是对你自己生命的负责,别等到你躺在病床后才后悔没早点安排。 我有个朋友,他是二婚,双方婚后没有子女,在他死后还是他从未抚养过的亲生孩子,把他入土为安。二十年的夫妻情,抵不过被付出的血迹。 所以你们现在立刻马上要做的事情,就是赶紧立个遗嘱,分配好你的财产。指定遗产管理人在你适能的时候能帮你做决策,能提前买好墓地的就赶紧买一个吧,反正都是迟早的事,这个太重要了。 第二就是去办一个异地监护的法律协议,跟值得信赖的一到两个人签个协议,白纸黑字写明,万一你躺在病床上没法做主,谁来帮你做医疗决策?怎么抢救,如何抢救,你都要提前交代好。 我希望每一个人独自前行的人,都能够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你的财产和尊严应该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这才是现代的成年人对自己应有的负责。我也希望蒋女士的事是全国第一例,也是最后一例。

家人们,四十六岁独居姐姐突发脑溢血一泻,没父母没儿女没伴侣,百万遗产最终归了公益。还有一个扎心的细节,听完真的浑身发冷。 这个姐姐是七九年的,跟咱们很多同龄人一样啊,独自在上海打拼,日子过得体面又独立。谁能想到啊,一场突如其来的脑溢血,直接把他的人生按下了暂停键。 同事发现后紧急送医,远房亲戚赶赶过来签字,垫付四万医药费,在 icu 苦苦撑了两个月,最后还是没能留住。 更令人揪心的是,他没立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法院只能指定民政局当遗产管理人,百万存款房产先清算债务,剩下的全用无公益亲友想拿遗产给他买块墓地,都没法直接实现,最后只能海葬。 咱们这代人呐,尤其是四十家的姐妹,有人常年独居,有人上有老下有小,却总觉得意外离自己很远, 总想着拼命搞钱好好生活,却忘了给人生做一份到底的预案。你以为的独立,在突发疾病意外面前,可能就是孤立无援。你攒下的所有底气,少了一纸安排, 都可能留下无数遗憾。别说你有家人,真的到了紧急关关头签字的人,能第一时间赶到的人是谁?别说你不差钱,真的要是生怕事没着落,再多的钱 也没法成全一份体面。安姐今年也四十多岁了,看完这个事真的彻夜难眠。不,不是劝大家一定要结婚生子,而是想提醒每一位姐妹,好好爱自己,定期洗脸,别熬坏身体, 尽早立好遗嘱,做好应急安排,把人生的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上,咱们拼到这个年纪,图的不是大富大贵,是平平安安,是遇事有底气,是深刻无遗憾。 评论区说说你有没有给自己做过应急规划,有没有想过万一突发状况,谁是你最靠谱的依靠?关注香姐,祝心行通透的中年女人,好好爱自己才是终身的必修课,记得点赞关注哦!

大家好,我是江明山女士。今天呢,我们淮安市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圆满闭幕,非常荣幸成为妇女代表中的一员啊。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想跟大家一起聊一聊上海四十六岁独居蒋女士离世的事件。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海虹口区民政局发布公告称,基于虹口区法院的判决,其已成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离世的独身蒋女士的遗产管理人。 从蒋女士去世到舆论发酵,再到司法判决,整个过程呢,仅用了十天,彰显了相关部门的高效与人文关怀。然而,如果我们回望蒋女士事件的整个过程,这样的高效背后暴露的是系统性应对的之后与被动。 蒋女士呢,并非第一个陷入此类困境的人,如果制度与执行层面不能从根本上补位,他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无助者。 蒋女士去世后,法律界的人士呢,多从家事代理与财富传承的角度解读异地监护制度。固然异地监护可以在硬程度上预防类似的风险,但是对于日渐普遍的单身独居群体而言,仅依靠个体的事先安排是远远不够的。 更值得反思的是,在个体失能失医的时候,社会系统如何及时的承接、有效的运转, 聚焦蒋女士的事件呢?中间有几个关键的主体,首先是医院。在没有亲属签字的情况下,医疗系统呢,常以程序合规为由陷入被动。 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等规定已经赋予了医院在紧急情况下必要的处置权,医疗规范呢,也从未允许因为没有人签字或者是没有交费而停止抢救,所以蒋女士的就诊过程本应该更果断。 其次是保险公司,蒋女士事件呢,在二零二五年十月已经成为公共事件,相关的保险公司呢,也早已知情,但是只有一家回应。另外,保险理赔却消极应对,没能主动的启动理赔程序以缓解医疗资金的压力。其次是银行, 即便事件以上热搜,银行呢,仍然坚持要求严格的程序证明,导致存款没有办法及时用于就职。 制度的刚性固然重要,但是在生命的紧要关头,是否应有更加人性化的应急通道?最后是民政部门,在蒋女士生前最需要社会支持的时候,其没能主动介入,但是在身后遗产的处理环节却迅速响应,特事特办,前后对比共勉,令人致意。 关怀究竟应该以生命为重,还是以财产管理为先上台呢?作为世界现代化城市最高的城市之一,其经济、文化、法治的建设呢,均走在世界的前例。 但是蒋女士的事件却褶皱出即便在这个地方,社会治理在应对孤独个体危机的时候仍然略显僵化与被动。医院、银行、保险机构缺乏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动性,主管部门呢,也未能及时的督促与协调。民政部门则没有能够将关怀潜至 在关键时刻缺位。如果各部门只有这只有这类事件成为舆论焦点的时候才特事特办,而不从机制上推动系统的改善,甚至将这种事后应对视为政绩。那么类似的易南平还将重演。随着单身独居人口的日渐增多, 如何构建更具弹性和温度的社会支持网络已经是迫切的。社会治理个体我们需要的不是一次次悲剧后的迅速响应,而是制度化的主动作为、跨部门的有效协调,以及真正贯穿于日常的社会责任感。 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一个孤独的个体在无助的时候感受到支撑的力量,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被社会温柔承接。

看到上海独居蒋女士的新闻,我是彻底绷不住了。嗯,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十月份,四十六岁的蒋女士呢,突发脑溢血,因父母早已过世,然后他也未婚无子,就只能联系远方亲戚的吴先生。 吴先生,嗯,赶来医院之后就垫付了三万元的医疗费,但是 icu 的 高额开销很快就涨到了二十一万元。吴先生想用蒋女士的个人存款来缴费,银行却以他昏迷无行为能力为由去拒绝了他。 联系保险公司呢,是可全额垫付的,但却被要求需要本人去申请,账户是有钱的,医保也齐全,但是呢, 钱是用不了的。时间来到了十二月份,姜女士不幸离世,因为没有法定继承人,他的所有财产被民政部门接管。 吴先生想用他的遗产买块墓地,但却被告知不行,最多只能安排海葬,有自己的钱,到最后连块安身的墓地都买不了。 这件事让我对自己的未来也充满担忧。嗯,我也曾经想,如果不结婚的话啊,趁年轻就多攒点养老钱,以后找个养老院什么的。但是突然意识到,人这一辈子并不是七八十岁才是一辈子, 疾病,年轻化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到来。蒋女士的遭遇就很让人心疼,她也曾是憧憬爱与家庭的女孩子,或许因为种种原因选择了独自生活。父母离死后,她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独自面对生活的风雨。他以为存款和保险就是保障,却没料到昏迷之后,这些全都成了摆设。如今单身的人越来越多,小女士的情况也绝对不会是个例, 说到底,我们努力攒钱规划未来,不过是想求一份安稳,真心盼着相关政策能早些完善,能让我们有真正的保障,而不是束手无策的遗憾。

你有没有想过,吉安一生潇洒的背后有一个致命问题?最近上海有一件事情引起大家的热议。蒋女士今年四十六岁,他没有父母,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 突然发生脑溢血住院,需要抢救,这时候才发现他需要有一个监护人签字, 那找遍所有的关系,没有监护人,最后非常远的一个远方亲戚来帮他牵起住院,还垫付了钱。这个蒋女士不是没有钱, 银行里有存款,还有房产等等,但是由于他已经脑溢血住院,自己没法去取钱, 这个远方亲戚又不是监护人,无权到银行里面替代他去取钱,因此就发生了需要垫付才能住院。接下来随着病情的发展,一直拖到蒋女士死亡, 死亡以后要开追悼会下葬,又牵涉到钱的问题。而且蒋女士据报导,他不仅有钱,还有保险,什么都有, 就是没有法定的监护人,所以这些事情就非常难办。最近的消息是民政局他可以帮他办好事,但是他们有个条纹,很难执行,比如讲买个墓地,买个骨灰盒, 他要合理的价格,什么叫合理?没有标准又不能执行了,所以这就成了很大的问题,他赢出了我们好多有深层次的思考,好齐然一身的年轻人,包括成功人士 和孤寡老人。你有保险,你有银行存款,你有房产,你有所有的一切, 如果碰到突发事件,你是不能兑现的,甚至不能救你的命。现在要考虑的事情呢?我想到了大概有三方面的情况。第一个, 在你生前脑子清楚的时候,身体健康的时候,就要立下遗嘱,把你生活的安排全部写清楚,包括你生病以后,什么情况下要抢救,什么情况下可以放弃,都要写的清清楚楚, 财产的分配也要显得清清楚楚。第二点,不能断了人情,身边关系好的亲戚和朋友是在关键的时候就能救你的命,好的亲戚和朋友的关系 比银行里面的钱更温暖,更重要。第三点,养儿防老的事情,提醒大家要重新考虑养老院对谁负责, 不是对你老人负责,是对监护人负责,你有监护人,他们就不敢对老人加以粗暴的对待。 当你生龙活虎的人,你可以潇洒的生活,你有钱有一切,但是当你碰到突发事件或者孤老的时候,你能不能找到一个合法的人帮助你,或者救你一命?

最近上海蒋女士脑溢血去世,这个事听的人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蒋女士呢,才四十六岁,没结婚,没孩子,父母也走了,没有兄弟姐妹,舅舅姑姑这些亲人也都不在了, 唯一还能算得上亲戚的就是一个远方的表弟吴先生。这个关系有多远呢?蒋女士他爸爸是吴先生他爷爷的姐姐的儿子, 实际上,这就是一个八竿子才能打的着的那种亲戚了。今年十月份,蒋女士突然脑溢血,被送到一家三甲医院,拖到十二月在一家民营的二级康复医院,人走了, 整个过程,你会感觉到那种现实带来的冰冷感,唯一的一点温暖,也就是这个八竿子才能打的着的表弟给带来的。 当时呢,要做手术,必须要与家属签字,蒋女士自己很有意识,就赶快联系了表弟, 表弟火急火燎的赶到医院把字签了,手术呢才得以进行,表弟还先后垫了四万多块钱的医药费,这个不但解决了钱的问题,也为抢救争取了时间。 医院有医院的规矩,手术必须有家属签字,但是对于脑溢血的病人,时间就是命啊,晚一分钟危险就有大一份。 如果蒋女士当时身边有父母,有老公,有孩子,有兄弟姐妹,能马上签字,他结果会不会不一样?谁也说不好,但是呢,至少他活下来的机会肯定要大得多。 等在手术外的时候,不知道蒋女士当时是不是还清醒,如果他还有意识,他躺在那,他的心里会感觉到多么绝望和多么孤单。 那么有人问了,情况都这么危急了,医院就不能先救人吗?其实呢,国家有规定,在紧急情况之下,医院的负责人或现场的高级别的医生批准, 就可以抢先救人。但是有规定可以说,和医院医生愿意主动这么做,这完全是两码事,咱们呢,也不能光用道德去要求他们, 毕竟万一事后有个纠纷,这个签字的医生和医院那就有点说不清了,麻烦一大堆。这种事呢,在现实里面我们见的也不少。 手术之后,蒋女士的情况也没有好转,进了 icu, icu 的 费用一天就是五千到一万。 而最让人憋屈的是蒋女士,她有钱,她的银行卡里存着几百万,还买了保险,但是她连人昏迷了,自己取不了啊。她的表弟吴先生,他不是法律上的继承人,人银行和保险公司都不认他, 吴先生没法帮他取钱,也没法帮他保险理赔。蒋女士自己的钱,自己买的保险,愣是救不了自己的命。 十二月初从 icu 转出来之后,被转到了一家民营的二级医院,结果呢,没几天,病情突然恶化,十二月十四号人就走了。 对于这个转案的决定,表弟其实也提出过疑问,但是呢,也没能改变什么。蒋女士离世之后,吴先生想用他自己的遗产给买个墓地,办个追思会。中国人讲究人死为大,路土为安, 一开始的时候呢,还不行,说政策是提倡海藏和生态藏,后来说行了,但是要求花钱要适当,而且墓地后续的管理费需要吴先生自己承担, 他之前垫的那四万块的医药费,最后能不能从蒋女士的遗产里面拿回来到现在呢,实际上也没个准信。 蒋女士这件事,真的让人感觉到一个人再厉害,在意外和冰冷的现实面前也挺无力的。 他逼着我们每个人都要想一想,万一哪天我们躺那了,动不了了,谁会是那个真心真意,拼尽全力给我们跑前跑后解决问题的人呢? 想来想去,多半还是我们的家人,是我们的亲人。在蒋女士这件事上, 那些躺在银行里面的存款,那些保险等等,这些事情,都比不上一个八竿子才能打的着的表弟伸出的援手。说到底啊,家人和亲情,永远是咱们中国人最看重的, 那是老底子传下来的东西,是我们几千年面对大自然的风雨,抵御外患的时候,深深烙在我们骨血里面的信念。人要靠人家,要成家,彼此抱团才能走得远。 咱们呢,谁都不是孤岛,平时常回家看看爸妈,多和兄弟姐妹通通电话见见面,往后成个家生个孩子,把娃好好养大,也不光是图老了有人照应, 更是在这些实实在在的关系里面,找到我们的归属感。他呢,不只是在危机的时候有人给我们签字,有人呢,能够给我们跑前跑后解决问题, 更是让我们心里始终有个底,让我们这一辈子呢,过的踏实,过的温暖,有人可依,有家可回,才是这人世间最寻常也最珍贵的圆满。 少些遗憾,多些牵挂,这或许就是亲情最朴素也最深厚的意义。这件事你怎么看?

好,法院确定了哈,由当地民政局来担任蒋女士的遗产管理人,持续来关注四十六岁独居女子离世遗产风波事件。紧接着,大家最关心的三个问题终于有答案了啊!北京日报客户端的消息, 四十六岁的蒋女士一生未婚无子女,父母呢,也早已离世,生前没留下任何的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法院判决,最终敲定,由虹口区民政局出任他的遗产管理人。第一个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谁能从蒋女士的遗产里分到钱呢? 答案就写在公告的第一条里,三类人有这个资格,一是和蒋女士呢,有遗赠抚养关系证明材料的人。 二是生前的靠蒋女士抚养的人,没了他的帮扶,生活难以为继,能申请适当遗产保障生活。三是对蒋女士生前照顾多,付出多的人,哪怕没有血缘关系,只要能拿出实实在在的抚养证明,就能依法分得相应的遗产。 第二个大家揪着心的问题哈,蒋女士生前的欠债,别人欠他的钱该怎么算呢?公告第二条里直接把这事说透了, 不管是蒋女士欠了别人的钱的债权人,还是欠了蒋女士钱的债务人,都要在限期内提交身份和债权债务证明。按照法律规定,民政局接手遗产之后,那么第一步呢,就是用这个遗产来清偿蒋女士生前的合法债务, 而别人欠他的钱,也会依法追回,纳入遗产统一管理。第三个大家争论最多的问题,如果有人不服民政局当这个管理人,或者突然冒出继承人怎么办呢? 公告第三条给了明确说法哈,不管是突然现身的法定继承人啊,还是其他对管理人身份有意义的人,都能在 三个月之内提意见,但必须拿出过硬的证据,一旦证据确凿的话,那么法院会重新来审查处理。可要是拿不出证据或者逾期不提,那这个结果就是板上钉钉。 总之呢,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不是简单接手财产哈,而是依法兜底公正处置,既保障了逝者的财产权益,也兼顾了所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诉求。三个月的公告期是给所有相关人的机会, 而这起事件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提前做好财产的规划,立下遗嘱,才能让自己的身后事少些波折。

没有配偶,没有子女,父母也已经不在了,独身人士的遗产归谁支配呢?身后事该怎么办?最近啊,发生在上海四十六岁独身蒋女士身上的事,引发了关于孤独死的讨论。 蒋女士近日突发脑出血后不幸去世了。其远方亲戚吴先生想从蒋女士的遗产中分出一部分为他办追私会,购买墓地,但这笔钱却没有那么容易剥出来。根据民法点的规定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蒋女士没有法定的继承人,也没有立遗嘱想动他的遗产为他办身后事,虽然看起来顺理成章,但实际操作起来需要多少钱?金额合理吗?使用过程需要监督吗?如果买墓地,后续还有长期的维护费,这怎么处理呢?种种细节啊,有很多流程要走。对此上,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表示,如果吴先生愿意承办蒋女士的身后事,可以提出书面的申请,但购置目的的支出需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而类似蒋女士的案例呢,他们也是第一次碰上,什么样的支出属于合理范围,还需要法院审理后再确定。 民政局这么做啊,也是依法依规办事,确实不是少部分认为的。所谓与民争利,那真的是有点冤枉人家了。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的管理人,主要职能是为了解决遗产的无主状态,推动遗产的依法分配,并不是说可以直接把逝者的财产收归国有的。 他们有时候啊,甚至还要为了完成民事诉讼程序主动当被告,要不然权益争取者都可能找不到人了,所以啊,还是希望社会多给民政部门一些时间,一些支持,让他们去处理相关的事宜。当然,这次蒋女士 的是啊,当地民政局说是第一次碰见,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个现实,随着时代变化,未来还会有相当数量的人在走进生命最后阶段,面临没有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的尴尬,这种孤独死的状态不是中国所独有的。 而目前的中国遗产管理制度还在试水当中,很多制度细节还需要尽快摸索,与时俱进,修改完善对孤独死遗产的处置、考验的证实、制度的精度以及社会的温度。 民政部门需要加快完善遗产管理细则,让程序更透明,流程更便捷。我们公众的理念呢,也需要更新了,不要避讳死亡议题,主动去规划自己的身后事。当每个人都能正式死亡,树立遗嘱意识,当遗产管理制度能够精准衔接法律与人情,一些纠纷争议自然也会消散。 毕竟啊,无论是制度设计还是社会共识,无非都是要让每个生命都能拥有尊严的终点,守住最后的体面。

还记得上海四十六岁的蒋女士吗?前一阵我做过一期他的视频,四十六岁突发脑溢血背诵,以后呢,遇到的事情又很尴尬,自己呢,银行里有钱,保险公司也有大额的医保,但就是拿不出来, 最后是找了一个八竿子打不到的远方亲戚,是他爷爷的姐姐的后代吴先生来帮忙,但是也不行。最后呢,在医院、法院、居委方方面面进行沟通,握权协调, 好歹呢,在上海新华医院医治了两个月,病情还算稳定,但就在上周一,不知为何,突然就转院到了上海南翔的一家康复院。反正进去一周未到,就在前几天,人突然不行了,去世了。 为什么突然转院?这其中有什么东西,我们不敢妄加猜测,但人是去世了,问题又来了, 远房亲戚吴先生呢,认为最好呢,给蒋女士安排一块墓地,用他自己的钱。 但现在碰到的问题是,根据现有的法律法条,蒋女士也没有一定监护人,也没有什么法律上的继承人,这个财产呢,归民政局所有。所以法条上想动用这笔钱买个墓地,那是不可能。上面有人说了, 顶多是可以安排一个海葬。这话呢,听上去有点冷,自己花自己的钱还不行,但这些呢,又是条条框框的东西,你也破不了局。 最后呢,上面说,你吴先生可以安排个追悼会,也可以料理后事。如果一定要买个墓地呢?这个价格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合理的范围是什么范围?是五万,十万还是二十万?而且墓地一旦买了之后,后 期长期的维护费用要吴先生自己承担。我上次就说了, 像蒋女士这种事情,以后也不会是个例,因为一个人活着,你是不知道明天的,如果你不结婚,也无儿无女,最后铁定就是蒋女士这样的结局。你的财产,你的钱,大部分你自己都用不着, 所以一定要未雨绸缪,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健康的时候,指定一个一定监护人, 也确定他为你的财产继承人,他可以是你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一个人。你人生在世,总有你爱的一个人吧, 无论是同事、伴侣,或者是远方亲戚。我上期我记得我说过一个建议,最好是在你下一代的亲戚里面去找找一个你喜欢的小孩,我觉得有些条条框框, 他虽然很冰冷,很没有人情味,但是我觉得一时半会你破不了这个局。但是最好呢,你还是要有自己一个小孩,你可以不结婚,但孩子你可以有。上一次一个网友给我一个建议, 说可以花钱去金子库去买一个做母亲的机会,我觉得对独生女性来说,这也是一个选择,你不需要知道这孩子的父亲是谁,你只需要知道他是你的亲生骨肉就行。 看了蒋女士的这种案例,我想在读生中的各位还是要多思考思考自己今后甚至是老了以后会碰到一个什么样的困境。好了,今天就说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