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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身边还有人在用 usdt 帮人换,会做跨境代付,一定要把这条视频看完并转发给他。北京十一点八二亿的一个案子,五个人全部被判刑了,整个行业的灰色幻想到这里彻底结束了。 那么这起案子呢?是北京检察院公布的典型金融案件,涉案十一点八二亿,不是诈骗,也不是电诈洗钱,而是通过 usdt 帮别人换,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判的都不清啊,两年到四年不等。但这起案子的意义不在于金额大,而是他第一次把虚拟货币换汇的形式边界讲的非常清楚,核心问题不是虚拟货币,而是你在做外汇兑换。那么这个案子的结构也非常的典型, 我给大家去拆解一下,以便于大家去理解。第一就是用户给的是人民币,然后对方呢用人民币买 usdt, usdt 转到境外外给用户等额的外币, 听起来就是普通的买币卖币,然后但是司法机关看的是功能而不是技术,看的是整个链路的闭环交易结构,那么这个结构本质上就是未经许可帮别人把人民币变成了外币,并且规避了外汇监管体系。 他绕过了个人五万美元的购汇额度,银行用途的审核以及反洗钱的识别,甚至绕过了跨境申报制度。所以他被直接认定为以虚拟货币为工具的地下钱庄式外汇业务,本质不是炒币,而是非法经营外汇。 很多人都觉得说虚拟货币难查,查不到轨迹,但是在这个案子里面,检查机关公开了他们取证的证据方法。 一个银行流水加上链上转账的时间,是否能完全对应上人民币到账平台买币币转到境外外币到账链条是清清楚楚的。第二个就是平台的数据加上链上地址的溯源, 你以为的密名其实都查的到。第三个专项审计把每个人的金额、角色和获利都算的明明白白的,一句话,司法机关已经完全能拼出你整条 usdt 换汇的链条, 那么这个案子的警示也非常的现实。以下的四类人都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第一个就是银行卡代收代付的人, 我只是收个钱的,这种自变已经完全不成立了。在刑事案件当中,第二个就是帮别人买 usdt 的 人, 我就帮忙买了点币,这个也根本不成立。第三个就是负责把 usdt 转到境外钱包的人,那么这个是撮合建群对接需求的人,只 只要你撮合的是人民币和外汇时的需求,你就在链条里面。而明知的判断也越来越严格,你的高频大额固定抽佣、对接境外账户和缺乏真实的贸易背景都会被认定和推定。你应该知道 那么一句话跟大家讲,就你以为你是在做中介,你只是提供了一个中介服务,法律会认定为你在做非法外汇的活动。李律师一直在讲一句话,虚拟货币本身不是入赘问题,你把它拿来做什么才决定你的风险级别。那么 只要结构触碰到了外汇管制的底线,不管你有没有赚钱,明不明白是不是第一次,他都可能被刑法下的非法金融外汇罪给框住,那么北京这起案件就是最好也是最明确的信号, usdt 的 换汇不再是灰色地带了,而是刑法的高压线。如 如果你现在还在接触贷付、换货、 u s d t、 跨境贷、资金贷售、贷付这些业务,建议你马上做一次完整的法律风险体检,必要的话来找律师去进行一对一的咨询和沟通,不要让自己踩上最后一步。有需要刑事风险自查一百零八问的可以去我们的专属会员区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