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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男子点燃商贩氢气球事件,你说一个人手欠他能欠到什么程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夜间十一点左右,在深圳龙岗区,一男子酒后用打火机点燃商贩的氢气球。 氢气球我们知道那个东西一旦被点燃,刷一下,那火势就蔓延开,顿时就引发了大火,把商贩的三轮车以及下方的这个汽车全部都点燃了。但是由于呢,这个事发地点靠近这个消防站,大火很快被扑灭, 没有人员伤亡,目前该男子已经被刑拘。那么今天我们从法律角度出发,和大家来谈一谈这个事情。首先在刑事责任方面,我觉得最有可能构成的一个罪名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氢气球作为易燃易爆品,你直接在跨年夜,大街上人流这么密集的情况下将其点燃,足以危及到这个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所以我觉得是可以构成本罪的。 那么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话,这个罪名的一般量刑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那么还有一个可能构成的罪名呢,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当然这个要按照这个实际的财产损失统计出来之后才能看,如果说这个数额较大的话,那么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话,那就是三到七年。 那除此之外,在民事责任承担方面,他还要赔偿这个商贩以及车主相应的这个财产损失。那么第二个问题,这名男子是在酒后醉酒的情况下,用打火机点燃的氢气球, 那醉酒能否成为让他从轻或减轻这个处罚的理由呢?是不可以的,刑法第十八条就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醉酒是行为人他自己主动选择的一个结果, 并不能因此呢把他认定为无民事行为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不幸中的万幸,此次是因为靠近消防站,火势被扑灭的很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那如果旁边没有消防站怎么办呢? 并且这才是跨年夜,再过两个月不到除夕夜,那是我们真正的过年传统节日, 到时候街上的人可能会更多,所以说我们一定要这个,注意公共安全啊,不要做这些手欠的事情。好,关注张律师,每天学点法律知识,为您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深圳龙岗区一男子酒后点燃商贩气球,气球爆燃引燃下方车辆。消防员迅速到场扑灭明火,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该男子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已被拘留。

男子跨年夜点燃商贩气球被刑事拘留二零二六年跨年夜,深圳街头,一名男子用打火机点燃他人正在售卖的气球,气球瞬间剧烈燃烧,并点燃了下方的车辆。事发时,很快有人拿灭火器把明火扑灭了。 一月二号,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男子是附近公司员工,酒后姿势,幸亏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目前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手太浅,深圳一男子跨年夜点燃商贩气球,瞬间引燃下方车辆,已被行军第二日,同行新闻记者从有关部门获取,呼市男子系附近公司员工,酒后持打火机点燃商贩气球,明火被及时扑灭,无人员受伤。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跨年夜手欠点气球啊,行狙这波操作可把自己给送进去了,家人们,跨年夜的瓜都吃到了吗? 深圳的一位大哥啊,直接就把自己捉进看守所了。二零二六年跨年夜,深圳啊,一个男子酒后手欠吗?拿着打火机去点人家商贩卖的气球,气球瞬间爆燃,火苗直接窜到旁边的车上,把车都给点着了。 那万幸的是啊,即使扑灭了,没人受伤。我是纪律师,今天呢,给大家划个重点,这可不是简单的恶作剧啊,他这种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务,只要主观上有故意,客观上呢,又造成了财务的损失,那就得唱法律的称来称一称了。 而且啊,如果当时火势没控制住,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说重大的财产损失,那罪名可能就直接升级成放火罪了。放火罪可是重罪啊,起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封顶。 所以说啊,喝酒别上头,手更别欠,有多少悲剧都是一时冲动的玩笑造成的。家人们,你们觉得呢?这位大哥是喝大了情有可原,还是纯粹没分寸,就该教训教训他 啊!遇到这种手欠的人,你们又会怎么处理?来评论区咱们聊一聊,关注纪律师,每天学点法律知识,咱们少吃亏!

男子点燃大串气球后续正脸照背爬,表情很冷漠,已行居难逃责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十一点左右,深圳龙岗区里朗路万达广场旁,几名穿着黑衣短袖的男子刚从饭店出来,明显带着酒意,晃晃悠悠 途经一辆停在路边绑着大串气球的三轮车时,其中一名男子突然掏出打火机,在朋友和周围人群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点燃了气球。瞬间火光冲天,火焰直接吞了三轮车,滚滚浓烟弥漫开来,周边群众吓得慌忙躲避。 万幸的是,旁边就是消防站,消防员第一时间拎着灭火器冲出来,一两分钟就扑灭了火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三轮车已经被烧成了铁架。 目击者称,当时卖气球的摊贩刚下车,没在车里,亲眼目睹了点火过程,还有抱着孩子的路人路过,被眼前的一幕吓得急忙躲闪,多亏消防员及时处置,才没让火势蔓延到周边车辆。 网友拍下的视频里,男子点完气球后,转身看向朋友,脸上没有丝毫恐惧和担忧,反而异常冷漠,仿佛在炫耀自己的壮举。 事件发酵后,该男子的正脸照被网友扒出,更多信息也随之曝光。他就在附近上班,平时在周边经常能见到,如今出了这档事,公司大概率也会知晓,工作恐怕保不住了。 更让人揪心的是,这些气球是一位老爷爷的,老爷爷本想着跨年夜人多,多进点货,多赚点钱,没想到回来后气球和赖以谋生的三轮车全没了,辛苦付出付诸东流。 网友们看完视频后怒不可遏,这哪里是玩笑,分明是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表情那么冷漠,一点愧疚感都没有,就该重罚 老爷爷辛辛苦苦卖点气球谋生,就这样被他毁了,太过分了!大家纷纷表示,跨年夜的欢乐氛围不该被这种危险又自私的行为破坏,男子的下场完全是自找的。 目前,该男子因酒后寻衅滋事被警方刑事追责。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喝多了没控制住,但有律师明确表示,这种想法站不住脚。他分享了一起类似案例,去年某城市有男子酒后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便称醉酒无意识。但法院最终还是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从来不是免责的理由。律师强调,不管是酒后一时冲动还是故意为之,只要侵犯了他人权益,危害了公共安全,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我看来,一场本可避免的闹剧,背后是对他人权益的漠视,更是对法律的无知。跨年夜的酒是助兴的,不是放纵的借口。

气球着火就在渔朗路附近,就在我们消防站旁边,我们第一时间持灭火器将炉火扑灭,整个过程就一两分钟没有行动受伤。

做的, 后来拉扯了很久啊,还是报了警,一起去了局里。这是 二零二二三年一月十九日发生在深圳的让人惊险的一幕,就是一位老人啊,可能在临近过年了,像 赚点生活费啊,也不容易是吧,弄这个氢气球啊,在这个门口卖,然后一个保安可能要驱赶证明老人,老人可能一开始不太愿意,然后双方产生争执,但是这个保安呢,竟然拿打火机啊,把老人这个氢气球全部给点燃,引起爆燃, 幸好老人呢,堵得快,没有受伤。那在这里咱们法律分析一下保安这种行为啊,无论怎么样, 你保安绝对你没有权利去引燃老人的这个氢气氢气球的,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啊。卖氢气球这个东西可能有也有些不太合法的地方,但是你 你这种行为的话,你看在当街闹事,那么多人,又有建筑物周围,那你是不涉嫌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了,究竟是否涉嫌犯罪,这个要看具体周围是否有可能引起重大火灾或者引起别人伤亡,如果足够引起这种伤亡的话, 不要求必须达成这种严格后果,就会认定你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那样的话,你这个性质就严重了。即使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你肯定构成了毁坏这个这个私人财产这个行为了, 构成刑事犯罪,我觉得还不够,但是你肯定够治安处罚了。呃,虽然说我们国家呢,在二零零六年出台了相关规定啊,就说这个气球里一般都倡导要灌这个害气啊,一些这个惰性气体不不主张啊。呃,灌这个氢气,但是目前呢, 我没有查到相关法律规定说一定会禁止这个零售贪犯销售这个氢气球,我看没有看到相关这个规定,所以说呢,在此你 这个保安呢,会要赔偿老人的这个所有氢气球的损失,是要按照人家销售的这个价格来赔偿人家的,而不是按照人家的成本价来赔偿人家。如果说你这个因为这个引燃氢气球的行为导致别人伤亡的话,那你可能要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杀 人。醉了,那性质都更严重了,所以这个行为也是非常危险的。那你是在闹市区啊?哎呀,离近年关了,大家都不容易啊,相互理解是吧?相互体谅, 这样才行。就好像某些人说的都是底层人,这是一个小贩,你是一个保安,底层人何苦为难底层人呢?谢谢大家。

只有小火是在银港路附近,就在我们消防站旁边,我们第一时间从灭火器将有火扑灭,整个过程就一两分钟没有全部受伤。

深圳一名男子啊,跨年夜点燃了双方贩卖的气球啊,被刑事拘留,大家看看他这个动作真是太危险了,在二零二五年最后的几个小时,他硬是凭实力啊,把自己给送进去了。 跨年夜那天,深圳街头人挤人,这名男子喝多了,看见路边有卖气球的,上去就拿打火机给点 呼的一下,几十个气球啊,瞬间变成一个巨大的火球,连车都给点着了,吓蒙了一片路人啊!万幸的是消防点啊,离这里就几十米远,消防员一分钟冲出来把火给扑灭了,现场呢,也没有人受伤, 这要是换在商场门口或者是地铁口跨年夜啊,就可能出大事了。结果还是好的,别人喜迎新年,他呀喜提白金手镯一副,因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直接被刑事拘留。这年跨的他可是真的有叛徒啊! 大家说说他这是喝蒙了,还是单纯的手欠?大过节的商贩也是,就是招谁惹谁了,好好的生意啊,一下就黄了,这下好了,他年也不用跨了,在看守所里慢慢反思吧,这个操作真的是小刀拉屁股啊,开了眼了。

哈喽,大家好,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跨年夜,深圳市龙岗区的一个路边,一名男子酒后手欠,用打火机点燃了商贩售卖的一大串气球。瞬间,火球腾空而起,人群四散奔逃,不仅气球烧没了,连带着下面的三轮车也烧毁了。 万幸的是,事发地点就在消防站旁边,火势被迅速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这名男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意味着这个人大概率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坐牢。那么问题来了,这种看似手欠的行为,在法律上大概率会被定什么罪?又大概会判多少年呢?很多朋友第一反应是放火罪。 没错,用火点燃物品听起来很像。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发生在公共场所,针对易燃易爆物且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安全的行为,有一个更常用也更贴切的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什么不是放火罪? 核心区别在于危害对象和可控性。放火罪更多只针对特定的、相对固定的财物故意点火。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是一个兜底的严厉罪名。他惩罚的是那些与放火、爆炸、绝水等危险程度相当,一旦实施就可能让现场决面失控,危及周边毫无准备的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安全的行为。 大家想想,在路边点燃气球,燃烧的碎片四处飞溅,如果旁边有行人、有车辆,有其他易燃物,会引发怎样的连锁反应?这完全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的特征。因此,警方已涉嫌此罪行。拘他是非常专业和准确的。定了罪,那要判多久呢?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虽然场面吓人,但索性无人伤亡,财产损失也主要是一辆三轮车,所以他的刑期基本就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个幅度里。具体会判几年, 法院主要看这几个关键点。一、从重情节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时间是跨年夜前后,属于人员可能密集的时段,动机是酒后姿势,这些都会让他往更重的刑期方向靠。二、从轻情节没有实际造成人员死伤,这是最重要的从轻考虑。如果他到案后能认罪认罚态度, 特别是能积极赔偿伤犯的全部损失,并取得对方的书面谅解,那么法院很大概率会给予重金处理。综合来看,在不考虑赔偿谅解的情况下,他的 基本可能在三到五年。如果后续赔偿到位取得谅解,最终判罚接近三年,甚至有一定可能适用缓刑,但前提是必须取得受害方谅解,并证明其毁罪态度。 这不是鼓励。就在二零二五年杭州跨年夜,一名男子在近九万人的现场向气球燃放烟花,同样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在深圳本地,也曾有男子因高空发射珍珠危害公共安全,在赔偿谅解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 这些案例都指向同一个冷酷的法律逻辑,在公共场所,任何出于好玩、刺激、手欠而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潜在威胁的行为,都不是小事,都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命运开玩笑。法律的红线就是公共安全的底线, 他衡量的不仅是已经烧掉了多少钱,更是你的行为在那个瞬间所蕴涵的可能是生命的破坏力。一把火点着的可能不只是气球,更是你未来数年的人身自由。敬畏法律,管住双手,不要用一时的冲动去点燃无法承受的后果。我是无忌说律师,如果觉得视频还可以, 希望拿出你发财的小手,点点爱心和关注,下期再见!公共场所莫儿戏一时,手欠毁一生。

见过手欠的,没见过这么欠的。跨年夜,深圳一男子用打火机点燃了商贩的所有气球,目前已被警方刑拘。根据红星新闻报道,一月二号,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涉事男子是附近的公司员工,案发当晚酒后滋事, 只用打火机点燃了路边商贩的气球,气球瞬间剧烈燃烧,并引燃了下方停放的车辆。 事发后,现场人员迅速使用灭火器进行处置,明火很快被扑灭了,索性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目前呢,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我们说喝酒上头不是违法的理由啊,手欠姿势终将要付出代价,一次图刺激的行为可能就是不可挽回的灾难。那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也欢迎您留言评论,谢谢!

气球着火就在银朗路附近,就在我们消防站旁边,我们第一时间持灭火器将明火扑灭,整个过程就一两分钟没有群众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