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是有等级的,有一条法则就是要么忍,要么狠,要么滚,于是呢,他就老是老是来咬我的脖子, 脚脖子,咬住了脚脖子以后,他就不放,然后经常就开始甩头,就是狼的那种标准撕咬的方法,有时候他那小尖牙呀,就咬的你特别特别的疼, 然后终于有一天他咬住我的脚背不放的时候,我跟他说放开不放,放开不放,死死不放,最后我也冒火了,一下子把它扑倒, 然后就给他咬过去,当时那一下应该是咬在他的耳朵上,然后他吓得吱的一叫,然后我也吓得赶紧放开,放开了以后这个时候, 这个时候他的反应比我快的多,他第二口紧跟着又给我咬过来了,他的动作也快,反应也快,然后当他的嘴巴伸过来扑过来,还没来得及张嘴的时候,我那个时候嘴巴这么大,我一口就给他咬过去,结果连鼻子带下巴,我给他咬在嘴里了, 这下我不就不敢放了,为什么呢?因为刚才我咬住他耳朵一松开的那一瞬间,他爪子一伸过来,就给我脖子上面给挠了一下,火辣辣的疼, 然后后来我就听到他就发出一种讨饶的声音,那种讨饶的声音,但是我觉得这狼太狡猾了,第一次讨饶的时候,结果挠了我一爪子,第二次你再讨饶,我不敢放, 然后果然他这个应该是虚招,直到最后我又咬的更紧了一点啊,他可能真的痛了,然后这个时候他只好放松下来了,身体再不紧张了吗?然后把肚子亮出来,就是臣服了吗?我把最脆弱的地方亮给你, 我求饶了,我向你臣服了。然后这一下我看见他这个姿势才是标准的,鼻腔里面发出一种就是就像,就像淹了水溺了水一样的那种很可怜的哼哼唧唧声音,我觉得他应该是真的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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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爱李维一,因为这是他的妈妈,但他必须远离李维一,因为他是人类。故事的结局是他望着李维一,他进一步,他就退一步。而故事的开始是在二零一零年的茫茫草原里,青年画家李维一在这里捡到一匹父母伤亡的幼狼,并把他带回成都抚养他,为他起名格林。 最初的格林与小狗仔一般别无二致,会亮着无辜的眼睛,硬硬的顺其妈妈的手指,被家里的小博美追着你调皮的到处啃咬电线。可现实注定不是格林童话,被当做小狗仔养大的格林实在太像一匹狼了,他会啃食生肉,会扎进楼下的池塘蛋鱼丸, 也会在人满为患的小区控制不住的狼嚎。直到有一天,无知的格林误跑上了大街,才让李维一意识到,他注定不属于人类城市的钢铁森 林。城市大街上一匹狼来了击毙,于是他做了一个冒险又疯狂的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可直到重回大草原才发现,被人类哺育长大的小狼格林又实在太像一条狗了,不仅成天与狗狗们厮混,还会被凶猛的藏獒追着你 像被训话的牧羊犬一样赶羊,甚至脱口而出的也不再是狼嚎。他像最无知的幼犬一样爱着他的妈妈李维一。 即便为了训练他的狩猎技巧,李卫一很少给予他食物,但他还是会翻着肚皮跟李卫一撒娇打滚,用四不像的嚎叫跟他一起唱歌。在李卫一生病的时候费劲的捕猎,然后在妈妈的窗头扔下一只野兔。李 卫一崴脚的时候,从山那头赶一匹马回到他身边,明知道是李卫一偷走了他的鼠久寒冬好不容易捕到的野兔,他却还是默默的吃掉了妈妈换给他的压缩饼干。最致命的是,李卫一的爱让他天然亲近人类,可妈妈的爱却成为了人类间道对准他的最大破绽。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 即便被有心之人诬蔑他偷捕了四只羊,被打狗棒殴打,想把他抓走,他却仍然懵懂,连跑都不会快跑,傻瓜,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 随便什么人。李唯一狠下心来,在最严寒的冬天逼他重返狼群。他孤身潜入零下三十度的危险无人区,陪格林寻觅狼群,带着哽咽的声音催促着格林。格林,格林,快叫你的同伴,快叫你的同伴把亲手养大的孩子还给自然。格林回头望他,却流着泪叮嘱勇敢。 天高水远,草原的孩子注定有属于他自己的天地。所以,当李唯一被问到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的时候,他说,自由。 死后的十年,李唯一推动建立了中国第一个野狼生态保护站,格林成了狼王,而他的四个孩子里,有三只都死于人手。 十年,他再也不是那个会在硬生生格林的呼唤里飞奔着扑向妈妈的小孩了。如他所愿,他再也不会靠近李唯一了。可每当新的一天来临, 李唯一总会在他们一起生活过的小屋外发现新不来的野兔。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年他偷走了格林的兔子,所以格林老觉得妈妈爱吃这个。但他知道格林来过,因为他为格林的孩子立的墓碑下有散落一地的糖纸,因为他曾浇过的,因为格林是天底下唯一一只会是大白兔奶糖的小狼。格林的最后一次露面, 他隔着一望无际的原野和李唯一遥望。李唯一靠近的时候,发现了一条属于他的腰带,当年他用这条腰带为格林的孩子包扎伤口,却没想到格林将他完好无损的保存了七年,选择在今天还给李唯一。格林真好,你终于知道怕人了,也包括我。

格林狐狸中华我们讨论了一圈动物和人类的情感,但其实在重返狼群这个故事里,还有一对同样复杂的,那就是李维一和易峰鄙视的李维一是画家,而易峰是职业摄影师,两人因为动物、艺术和自由这些共同的热爱而相识。李维一将格林带回成都的那一年,易峰就一直在他的身边帮忙记录着。 后来李维一决定帮助格林回到草原,在极端环境中陪伴演化他。八个月的时间里,李维一身边仍然是一封。该怎么定义他们之间的关系呢?我们能在有限的文字和视频里窥探到的是,在故事的最开始,他们就拥有了一个情感链接,小狼格林。 从二零一零年收养格林,到二零一七年电影上映,格林和李维一的原始素材就高达一千七百个小时,而这些全都出自一封之手。一千七百个小时之外,一封也在用眼睛 心不断回味,直到他剪成了电影。这些电影般的开局和经历,本应该有着完美的结局,可偏偏是那天,遇到了偷猎者的易峰选择抛下了李唯一独 自离开。不管是李唯一还是易峰,都没办法不在意这个瞬间。事后易峰向他道歉,我刚才不是故意丢下你的,我也害怕。李唯一没有回应,只是在书中 写道,我不怪他,出生避害是人的本能,我们都是平凡人,只是我们做朋友吧。有人看到这段经历会说,格林从来没有抛下过李维一,可一峰在遇到偷猎者时却选择抛弃李维一逃跑,他们的感情还不如狼的纯粹。可在这个故事里,能说一峰是无情的吗?好像也不是。在草原的那些年,一峰会心疼他,一个人留在那里劝他回去, 李维一却说自己是离不开孩子的母狼,易峰就生气的反驳,那公狼给你们打猎去。某次,李维一在食物匮乏的冬季,哭着打电话给在成都的易峰,说想吃烤鸭。易峰马上放下工作,买上烤鸭,一个人开着车去草原找李维一。就连李维一都没想到易峰会来。最后的最后,两人还是没有走到一起。 李唯一再次提起两人的关系,也只剩下一句,易峰呢,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另外一只眼睛,我是左眼,他是右眼。或许吧,或许第一才是人生常态,只要过程足够深刻,结局也不必圆满。

狼是冷血无情的动物,可这只叫格林的狼却把人类妈妈给的红色腰带保存了七年。没想到二零二六年的第一刀,竟是重返狼群里的狼王格林与妈妈李唯一的再次重放。要知道,格林作为世界上第一 个由人类抚养长大后又重新回归狼群的狼,他对人类总是有种莫名的亲近感。虽然在族群里生活了三年,已经当上了狼王,可 他并不知道,现实中的每个人并不会像妈妈李唯一那样善良。所以直到格林看到自己的孩子被偷猎者残忍杀害时,他才真正 明白了人类的可怕。哪怕妈妈李唯一在第一时间给他的女儿用红色腰带包扎伤口,还未被杀害的狼崽立下墓碑以 作纪念,甚至留下他最爱吃的奶糖来安慰他。但格林还是决绝的,与曾经的亲人开始刻意保持距离,就连后来给妈妈送打猎得来的食物时都变得小心翼翼。 尽管这让李威的内心感到有点难过,可他也明白,自己的孩子终于学会了生存技能,快跑!傻瓜,快跑!老师,你不能对整个人都那么亲近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 随便什么人,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而七年后,那条保护过狼崽的红色腰带,也在他们重逢时又回到了妈妈的手里。他们留了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最让人泪目的是,发现他的时候,格林正在水边倾斜 腰带。或许之前牵着小马救妈妈的经历他没忘记,被妈妈偷吃过冬粮的遭遇他也记得,可他现在必须远离妈妈了,因为他是人类。

格林,快跑!快跑!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在格林脑海中骤然响起,他猛的顿住,迟疑着回过头, 快跑快跑,不要停,不要停,快跑!跑!格林跑!他认出了那正从远处向自己奔来的身影,是妈妈!一股炙热的冲动推着他几乎要向前冲去, 他多想像幼时那样不顾一切的扑进妈妈怀里。远处偷猎者的枪声狠狠撕碎了空气, 将他死死定在原地,他只能眼神里盛满焦急的望着妈妈跑。最后,他深深望了妈妈一眼,朝着与妈妈相反的方向跑去。快点,快点,刚过围栏就好了!他终于直接跑远了, 我跑动了,人来了,咱跑啥呀?咱又不是狼啊,不是吗?狼群终于安全抵达了山顶, 李唯一站在原地远远眺望,他用尽全力将那即将溃滴的哽咽死死压回胸腔深处。我,我知道他不可能离开狼群,但是我还是想看看他是不是有点贪心啊! 狼群的身影渐行渐远,就在这时,远去的格林却突然停下了,然后,令人心碎的一幕发生了。格林朝着李唯一的方向走了回来。风从山脊那头吹来,卷着旷野的气息,他像一个被留在荒野里的孩子,等待着妈妈。 久别的风终于送来了熟悉的气息,没有犹豫,没有迟疑,所有警惕在这一刻都被一种更古老的本能冲刷殆尽。他撞进他的怀里,喉咙里滚动着压抑的雾液, 像一个终于找到归途的孩子。你要是实在舍不得,就把他带回来吧,我们养他一辈子!此时,远处的狼群在呼喊,格林,是时候该走了,把他带回来!把他带回来!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自由, 孩子,走吧,别回头,一定要活下去,记住,我们爱你! 就这样,在回归山野后,格林为自己的人类母亲完成了一次无声的漫长的告别。李唯一知道, 这才是最好的结局,目送他们回到属于他们的山野里去。格林是世界上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并成功返回野生狼群的案例。 二零一一年六月,李唯一和男友再次回到草原,经过一周寻找,见到了格林, 此时的格林已完全成为雄壮的草原狼。见面时,格林虽然非常喜悦兴奋, 但紧围着李维一奔跑,不敢过分亲近。在二零一三年一月,李维一因听闻格林被抓的传闻,重返草原寻找。 为了保护狼群,李维一与同伴在草原上长期驻守。期间,格林在李维一离开小屋后随即到访, 与之失之交臂。在长达一年的寻找过程中,李唯一听牧民讲述了格林的儿子福仔为保护自己的弟弟小不点而被打死的消息。当李唯一找到福仔时,他小小的躯体冻僵在草原上,眼角还流着血泪。 后来,小不点和双截棍也相离世,格林的第四个孩子下落不明,极大概率已经夭折。 二零一四年,李维一终于远远见到了已成为狼王并与妻子同行的格林。当李维一呼唤并试图靠近时,格林向前迈了几步便后退,保持着警惕的距离。随后,格林将捕来的兔子留下便离开。这是一次感人 但更遥远、更克制的重逢。在那之后,格林依然带领着自己的狼群每年回到草原。重回狼群后的经历,让格林的内心对人类有了恐惧与恨,即便那个人是李唯一,他也不敢再轻易的接近。 从那次短暂的相遇后,李唯一再也没见过格林。李唯一和格林的故事正在与这份跨越物种的情感羁绊, 每一次重逢,都见证了格林从依赖到独立,最终完全回归狼群的生命历程,而那份超越种群的母爱也从未消失。

格林,我小时候就见过这招,可我已经不是孩子了。在李唯一带格林回家时,家里一定有一只博美叫狐狸,因为格林的到来,狐狸再也不是妈妈的专宠,有了牛奶也是格林和第一碗,气的狐狸上去就咬,都叫狐狸了,怎么会心眼就这么点吃醋,往格林牛奶里放辣椒。 因为李唯一是偷偷把格林带回家的,爸爸妈妈并不知道格林的存在,所以家里乱拉乱尿,把小菜园的菜糟蹋了的时候,都以为是狐狸干的。讨厌,看到没有去拉我, 气的狐狸绝死三天,老汉家里讲鬼了你晓得不?但是没人能听得懂狗语,李唯一劝狐狸要大度点。狐狸气的翻白眼,有些事情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是不是嘛? 祖宗药,同床的狐狸每次洗香香后还要喷香水,有一次狐狸洗完澡喷完香水,李维一只带了格林一个出去玩了一下午才回来,给狐狸气的追着格林骂,奖励肉骨头都不 吃,但肉骨头被格林抢走吃了,狐狸更气了。狐狸知道家里粘鼠板在哪里,不会去喷,但是格林不知道,格林就被粘鼠板粘上。至于为什么知道 是狐狸干的,因为皮墙粘鼠板都是放在玻璃门后的,家里的玻璃门皮墙都是关着的,但是狐狸会开那个玻璃门问你狐狸,怪不得格林回去能当狼王,小时候在家全跟狗怼心眼子。

看多了重返狼群的刀子,终于找到了格林,童话的糖,谁懂?我们格林小时候完全就是一个怂门胖狗来的,小时候肉乎乎的像个芝麻小团子,见到肉骨头咬出死不撒嘴。有一次李卫一看到格林口吐白沫,还以为是狂犬病,情急之下就用扫把打了格林的脑袋, 最后发现这是牙膏。而格林只记得被扫把打了头,就记恨上了扫把。因为格林的加入导致圆珠笔狐狸吃醋,经常凶他,抱在怀里也不老实,给格林吓得飞机耳都出来了,狐狸,这是狼啊,你们眼睛瞎吗?甚至还偷偷往格林牛奶里放辣椒,给格林辣的嗷嗷叫。 格林两个月大时就看了很多狼群纪录片,以至于后来还会自己开电视,看到狼群苦情戏时意谋急了,晚上甚至鬼哭狼嚎的伤心。看到换台,格林又不乐意了,把遥控器抢了过来,看来我们格林是只性感的小狼呢,甚至上网课看到狼捕鱼,立马学以自用,在小区抓起了鱼, 为了吃肉偷偷把肉藏在屁股底下。后来和妈妈一起去草原后,李唯一当起了牧羊女,结果却对羊群束手无策, 一旁的格林看后行云流水般的赶起了羊。最暖的是,当李唯一呼唤格林回来时,远处的格林听到立马一路飞奔变成妈宝狼,嘴角疯狂上扬,完全是一只大型胖狗,甚至还会跟妈妈哼唱,连变调都不在话下,其他的狼简直有种狼嗝!格林,嘿嘿,不管我和妈妈,天下第一最最好。

一封已是人类中难得的美好,但或许是李卫一体会过像格林那样完全纯粹的感情,所以他们只能是知己的关系,看重返狼群背后的故事。发现李卫一和一封的分手,原因是他与盗猎者交织时遇到危险,而一封丢下他跑了,死里逃身后一封说,不是故意的,我也害怕,对不起。 李卫一完全理解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我们都是平凡人,只是我们做朋友吧。他那时会不会想起自己陪格林去找狼群时,踩碎冰块掉进水里, 脚腕流血,而这种血腥味一旦被猛兽闻到,就会找到攻击他。但格林完全压制了自己的天性,他没有去填写,而是用嘴咬着缰绳,牵了一匹马回来,让妈妈脱困。 这是一种完全超越了自己族,把整个身心都奉献给了妈妈的神性。这种爱也唯一在格林身上体会了一次又一次。看到一个评论说,他和易峰在一起是因为有相同的兴趣底色, 写生、摄影听上去就十分般配,但往深细究,他们的人格底色又略有偏差。这一点在当时小格林的气流中就已出现端倪。易峰认为,还有什么能比活着更重要呢?把他带回来,把他带回来,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所以再后来,在面对危险时,这种活着比一切都重要的潜意 识帮他做出了选择。但当时李唯一却觉得,比一切都重要的潜意识、兴趣底色让两人在日常互补。 易峰陪着李唯一避开俗世的纷扰。李唯一也能让易峰在追逐理想的路上领略风景,但在遇到严重挑战时,理想主义者与现实主义者便会各自回到自己的舒适区,分道扬镳已是必然。易峰在人类情感价值里已经做到了极致,陪着李唯一卖房子,去荒无人烟的草原上寻找狼群, 做一切他想做到的浪漫自由主义。就像多年后,李唯一还是会说,易峰呢,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另外一只眼睛。把他当成爱人的话,我们会对他有很多的期待,有很多的要求,但是朋友之间是宽容的,是不会去要求的。 很感谢易峰,他依旧不愿意在鸡零狗碎的日常中消耗这份爱。这种情感在人类关系中已经是高山流水,可惜高山流水中无法包含偏执的纯粹,这种纯粹太难得,所以我们会一遍又一遍为格林落泪。

八年后才发现,作家李唯一的每一次签名,都是对格林的呼唤。李唯一曾是格林最温柔的母亲,二零一零年的春天,他从草原救回这只冰死的小狼,在成都家中给予他温暖。可当格林对着城市的夜空发出第一声嚎叫,李唯一听懂了,那是天性在囚笼里的挣扎。爱不是占有。李唯一做了一个痛苦的决定, 送格林回草原,他成了他最严格的守护者。在诺尔盖草原,他教他捕猎躲避,更教他重新踏人。以后你见到人就别一起跑,随便什么人。他亲手剪断了他与格林的感情纽带,将他退回属于他的世界。最后望着格林头也不回的背影,他知道这次放手成功了。但李唯一的守护并没有止步于此, 当他在草原上看到倒立的铁甲,便转身走向了另一个战场,奔走,呼吁,推动,建设了国内首个野狼保护站。原来真正的守护是让他回到自己的天空,为他赶走那片天空下所有的猎枪与陷阱。而李维一也把对格林的爱追进了自己名字的一笔一划里。

那么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人也不一定能保存七年,可它鲜红又完整。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高的,是格林和妈妈李维一的重逢。格林是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重返狼群后的第三年,格林成了狼王, 而那个陪伴他回到狼群的小房子。格林妈妈李唯一每年都会去住一段时间,但格林总是远远的,悄悄的,在房子门口和妈妈打手的必经之路上放下自己的猎物。没人会知道这对于狼来说是多么珍贵的礼物。格林很爱李唯一,因为他是妈妈,可他必须远离,因为他也是人类。 他的命是人救的,可他的孩子却是人杀的。三头的狼膘混杂着妈妈和孩子的味道。他知道,这个关于他孩子的墓碑是妈妈立的,因为墓碑前的奶糖是自己小时候的味道。也只有妈妈知道,他是一只会剥糖纸的狼。他再次出现,是诱惑了七年。 戴上那条妈妈给他女儿包腿的腰带,在河边洗澡,格林全身上下甚至没有一个兜,却将一条红腰带保存了七年。当妈妈呼喊他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是转身逃跑,而后远远看着。就像李唯一最后说的,他终于做到我希望的那样,对人类保持戒备心,也包括对我。

我能为你付出很多,但这并不包括生命。每每看到格林和李卫衣之间感人的故事,总会感叹易峰与李卫衣之间相伴多年却归于朋友的身份。你时的两人,一位是画家,一位是摄影师。因艺术自由共同的热爱而相识,又因理念的契合而相知。 因为是自己绝对信得过的人,李卫衣将格林带回成都的那一年,毫不犹豫的告诉了易峰,无处安置时,是易峰将自己控制的单身公寓腾出来给格林独居,成为小毛自由奔跑的城市野地。 自此和李维一主动承担起抚养和照顾格林的责任,也记录下一人一囊的所有片刻。后来李维一说,我要带格林回草原,于是海拔四千米的无人区,零下三十度、严寒、断尿、暴雪等极端环境,他伴着李维一待就是七个月。待李维一在草原因感冒引发肺水肿、高烧不退,生命垂危时,是一封先连夜骑马十几公里, 再驾车将他紧急带你送往成都就职。在食物匮乏的冬季,李卫衣哭着说想吃烤鸭,也是易峰顶着暴风雪独自驾车穿越学院,把热气腾腾的烤鸭送到了他的面前。 但当你问易峰真的爱李卫衣吗?爱的话,又怎么会在草原遭遇盗猎者时,因恐惧本能独自离开,让李卫衣独自面对危险呢? 可不爱的话,又怎么会为李卫衣付出这么多呢?于李卫衣而言,求生避海是人的本能,他做不到很危险之际抛向自己的易峰, 也正因为见过牵着四十分钟马儿只为前来搭救自己的格林,生病时趴在门口不吃不喝不愿意离开的格林,这样百分之二百的纯粹的爱,所以作为朋友的结局,对他和一封两人来讲依然是最好。

昨天看格林的故事呜呜的哭,今天看狐狸的故事在这嘎嘎笑。狐狸,格林,心眼子的启蒙导师。怪不得格林重返狼群能当狼王呢。你唯一把小狼格林带回城里后,原著名博美小狐狸发现妈妈有点偏心格林, 十五天就给狐狸的窝占了床底的狐狸窝,从此改姓为郎。而且李唯一是偷偷把格林带回家的,父母都不知道。所以当格林在家里乱拉乱尿,甚至把小菜园糟蹋了的时候,家里人都认为是狐狸干的。狐狸眼见背锅,气的在院子里哐哐叫,想告诉爷爷他们床底下有东西,但是没有人能听懂狗语 不过的狐狸直接钻床底下把格林咬了。你以为一劝狐狸做狗要大度些,他每说一句,狐狸就翻一个白眼,狐狸要包容他还那么晓得你,有些事情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你做狗也要通商量, 狐狸吃东西他先吃,我还得天天替他背锅。李维一做饭时,叫了一个辣椒在地上,狐狸趁他不注意放格林碗里,直到李维一听见格林痛苦哀嚎,才发现他不小心吃了辣椒。后来格林咬断家里电线,以为依旧在电线上哭寂寞,还说是跟狐狸学的,这家伙是跟狐狸学的辣的。格林摇头晃脑嗷嗷叫, 狐狸还故意引格林去粘超大老鼠的粘鼠板。狐狸咋不粘鼠板?狐狸是知道他放在地上的,而且那个是在玻璃门后面,只有 药太黏了,只能给格林把毛都剃了。草原上的夏天,鸟在高空可以看见地上死掉的动物,这时候的狼会跟着鸟找吃的,而到了冬天后,两者就会互换,鸟跟着狼找吃的,于是就有两只秃鹫跟着格林,然后就看到格林钻进了人的屋子里去和人类一起吃压缩饼干。窗外的秃鹫不看傻了,你唯一回去找格林的时候是 怎么认出来的呢?因为野生的狼群家族嚎叫有自己独特音调,方便辨认同群,所以当初教格林教的时候,你唯一在嚎叫里加入了李健的歌,一只狼在草原上唱李健的歌,若干年后的狐狸大表哥回归自然后其他狼,为什么你心眼子这么多?格林跟狗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