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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一知道一匹由人类养大的狼,在野外的存活率无限接近于零,他更知道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每一次相见都可能是倒数。此刻他举起望远镜,不是为了观察,而是为了送别。 他只想确认他的格林离开人类后,能否靠自己吃上一顿饱饭。远方,狼群正在集结,目标是一头落单的牦牛, 这是自然界最高效的团队作战,侧翼包抄,正面施压,而格林已经完全融入其中,他奔跑唯独的姿势,使血脉深处沉睡的基因在彻底苏醒。突然,远处出现了人影, 仅仅一瞬,整个狼群的狩猎戛然而止,对于他们人类的影子就意味着致命的危险。狼群四散撤离,格林也在其中, 他跟着族群奔跑,第一次在荒野上对人类的出现表现出了本能的恐惧。他头也不回的翻过了围栏,奔向远山。看到这一幕,李唯一的心痛与慰藉疯狂交织, 痛的是那个曾经扑进他怀里撒娇的孩子,如今看见人就像看见鬼,慰藉的是他终于学会了怕人,而这是在这片土地上活下去的唯一资格。但格林停下了,在山脊上,他回过头望向李唯一的方向, 边是等待他的狼群,那是他必须回去的残酷世界。一边是凝视他的母亲,那里有触手可及的温饱与安全,实在舍不得就把他带回来吧,我们养他一辈子,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他看着那个独立山巅的身影, 做出了最残忍也最深沉的决定。狼的尊严从来不在铁笼里吃饱喝足,而在风雪中自由战死。他没有在呼喊,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把那个回头望他的身影用力刻进心里。孩子,走吧,别回头, 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 和你一起奔跑在天际,用最痛的放手,给他最完整的自由。这场没有拥抱的送别,被呼啸的寒风刻进荒野的记忆, 那个学会爱,又被迫学会怕的生命,终将属于天际。

妈妈,我的嗅觉很灵敏,当你踏上草原的那一刻,风就告诉我了。故事的开始是在二零一零年的茫茫草原中,青年画家李威一捡到了父母双亡的幼狼,为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过得像童话般美好,并带回成都悉心抚养。最初的格林像小狗仔般天真粘人, 会亮着无辜的眼睛,损习妈妈的手指,被家里的小博美追着跑,调皮的啃咬电线。可狼的天性终究藏不住,他会啃食生肉,扎进池塘逮鱼, 会在人满为患的小区忍不住狼嚎。直到一次格林误跑上大街,李维一才猛然惊醒。城市的钢铁森林不属于他,一旦出事,等待他的便是击毙的命运。为了给格林真正的归宿,李维一做了个疯狂的决定,带他重返大草原, 回归狼群。可被人类哺育长大的格林,成天与狗狗私混,被藏獒追撵,还会像牧羊犬一样赶羊,连嚎叫都变得四不像。 但他毫无保留的爱着妈妈。训练狩猎技巧时,李卫一很少给食物,他却仍会翻着肚皮撒娇打滚,用奇特的嚎叫陪妈妈唱歌。妈妈生病时,他会费劲捕猎,把野兔扔在窗头。妈妈被兵割伤脚踝倒在地上时,他会从山内头牵来马匹。格林牵了一匹马过来,你看看你看见没看见没? 我一直看着他。他是从山那头给牵来的,是寒冬里,即便知道妈妈偷走了自己好不容易捕到的野兔,他也只是默默吃掉换来的压缩饼干,在几天后再次把捕获的野兔放在同一个地方。可这份纯粹的亲近,却成了格林最致命的破绽。狗不怕人没事, 狼不犯人死定了!当有心之人污蔑格林偷羊,用打狗棒殴打并想要抓走他时,懵懂的他连逃跑都不会。快走快走快跑快跑 快跑!傻瓜!快跑跑跑跑跑跑! 为了让他活下去,李卫一狠下心,在零下三十度的无人区陪他寻觅狼群。他深知,对草原的孩子来说,自由与血性比生命更重要。格林啊,格林呢? 还挂起爪子,快喊他们杀一脚!格林格林!格林格林格林!快叫,你的同伴,快叫快叫快叫!呜! 此后十年,李卫一推动建立了中国第一个野狼生态保护站,而格林成功成为狼王。可命运的残酷从未停 止,人类的盗猎让他失去了父母。如今,他的四个孩子有三只死于人手。曾经会在妈妈呼唤中飞奔扑来的小狼,再也不会靠近人类,包括他最爱的妈妈。李卫一靠近一步,他便后退一步,隔着距离遥遥相望。这是他对妈妈的顺从, 是对生存的敬畏。而那个陪伴他回归草原的小房子,李唯一每年都会去住一段时间。而格林总会远远的,悄悄的在门口和妈妈打水的必经之路上,放下自己捕获的珍贵猎物。七只野兔,一只旱塔, 两只羔羊,每一份礼物都藏着他不敢靠近的思念。他深爱李唯一,因为他是给了自己生命的妈妈,可他必须远离,因为他的孩子也是被人类所杀,人类既是救赎, 也是伤害。又过了七年,格林再次出现,也是格林的最后一次露面,远远相望后,便转身奔向山野。李维一靠近时,发现了一条鲜红完整的腰带,那是当年给他女儿包扎腿上的旧物。 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人也未必能保存七年。可格林用锋利的牙齿小心翼翼守护了这么久,这场跨越十年的羁绊没有圆满的结局,却用最纯粹的忠诚与长情告诉我们,万物有灵,爱从来都不止于同类。而那些藏在克制与牵挂里的深情,远比童话更动人。

哎呀,格林格林最忘不了就是他那眼神了,小时候他那个眼神啊, 我形容他就像蓝天下的一颗露珠,清澈透明,里面什么事都没有你一眼看得穿啊。今儿就想那个肉骨头了,没别的事,然后到后来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感情在那个眼睛里面, 到后来我送他回狼群的时候,我捧着他的脸,我说格林你要走了吗? 他的那双眼睛就一直看着我那那个时候我看到他的眼神就很复杂了,既留恋舍不得,然后呢?又很向往自由,他又看我,然后又看看他的同伴,他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然后我就看见他那个眼睛里面突然就涌出一层泪。无论人们以前怎么评价这个狼,忘恩负义也好,或者是什么形容词也好,我只相信我看到的,我只看到我眼里的这个狼, 他的眼里面渗出了泪水,因为他要离开自己的亲人了,他们已经开始拒绝了。 我想知道有多少。明天早上早起到那片山上去看看。你说准了,狼真的在这集结里面还有兔爪追兔子吗?在 哇哇,快看快看,很新鲜的爪鱼。刚过去不久啊, 所以说 刚才的那些屋就在这停着的,就是他们看见狼在那个地方,他们看见狼在那休息,所以想看看狼到底要在哪打猎。 一群狼这样往那个方向走吧,这是入冬以来最大的一群了吧,看到没有,哎呀,好多啊,快看,狼群呢, 格林啊格林呢, 还挂起爪子,快喊他们杀一脚。格林格林,格林,格林,快叫,你的同伴快叫,你的同伴快叫,快叫快叫。 不不不,不是狗叫,是狼嚎啊。格林你不你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吧?要狼嚎狼嚎不是狗叫狼嚎啊天呐,别着急别着急,他也顶着狼群又走了。你起来你起来。 咦咦 回来了,加油军回来了,但现在在山上犹豫,反正没走。机会太好了,快去快去。加油加油。格林 有回答 有回答再加油加油加油。格林 是傻了。可琳你要走了吗? 妈妈再也看不到你了是吗? 妈妈看着你走 走 啊啊。

所以,李维一会在重返狼群中写下,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或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的离开。 截至二零二六年,十六岁的格林仍在若尔盖草原坚守。这是一个关于爱、自由与背叛的真实故事。 李卫一历时两年半,将这一切整理成四十万字的记时文学。重返狼群这本书里没有童话,只有血淋淋的现实和跨越物种的深情。他写尽了狼的野性与温柔,写尽了人类对自然的亏欠,更写尽了生命最本真的尊严。 他能教会孩子何为善良与责任,也能让成年人在浮躁的世界里找回内心久违的纯粹。如果你想读懂什么是真正的爱,不妨翻开这本书,去听听那来自荒原的风,和那匹狼王无声的呼唤。

格林,快跑!快跑!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在格林脑海中骤然响起,他猛的顿住,迟疑着回过头, 快跑快跑,不要停,不要停,快跑!跑!格林跑!他认出了那正从远处向自己奔来的身影,是妈妈!一股炙热的冲动推着他几乎要向前冲去, 他多想像幼时那样不顾一切的扑进妈妈怀里。远处偷猎者的枪声狠狠撕碎了空气, 将他死死定在原地,他只能眼神里盛满焦急的望着妈妈跑。最后,他深深望了妈妈一眼,朝着与妈妈相反的方向跑去。快点,快点,刚过围栏就好了!他终于直接跑远了, 我跑动了,人来了,咱跑啥呀?咱又不是狼啊,不是吗?狼群终于安全抵达了山顶, 李唯一站在原地远远眺望,他用尽全力将那即将溃滴的哽咽死死压回胸腔深处。我,我知道他不可能离开狼群,但是我还是想看看他是不是有点贪心啊! 狼群的身影渐行渐远,就在这时,远去的格林却突然停下了,然后,令人心碎的一幕发生了。格林朝着李唯一的方向走了回来。风从山脊那头吹来,卷着旷野的气息,他像一个被留在荒野里的孩子,等待着妈妈。 久别的风终于送来了熟悉的气息,没有犹豫,没有迟疑,所有警惕在这一刻都被一种更古老的本能冲刷殆尽。他撞进他的怀里,喉咙里滚动着压抑的雾液, 像一个终于找到归途的孩子。你要是实在舍不得,就把他带回来吧,我们养他一辈子!此时,远处的狼群在呼喊,格林,是时候该走了,把他带回来!把他带回来!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自由, 孩子,走吧,别回头,一定要活下去,记住,我们爱你! 就这样,在回归山野后,格林为自己的人类母亲完成了一次无声的漫长的告别。李唯一知道, 这才是最好的结局,目送他们回到属于他们的山野里去。格林是世界上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并成功返回野生狼群的案例。 二零一一年六月,李唯一和男友再次回到草原,经过一周寻找,见到了格林, 此时的格林已完全成为雄壮的草原狼。见面时,格林虽然非常喜悦兴奋, 但紧围着李维一奔跑,不敢过分亲近。在二零一三年一月,李维一因听闻格林被抓的传闻,重返草原寻找。 为了保护狼群,李维一与同伴在草原上长期驻守。期间,格林在李维一离开小屋后随即到访, 与之失之交臂。在长达一年的寻找过程中,李唯一听牧民讲述了格林的儿子福仔为保护自己的弟弟小不点而被打死的消息。当李唯一找到福仔时,他小小的躯体冻僵在草原上,眼角还流着血泪。 后来,小不点和双截棍也相离世,格林的第四个孩子下落不明,极大概率已经夭折。 二零一四年,李维一终于远远见到了已成为狼王并与妻子同行的格林。当李维一呼唤并试图靠近时,格林向前迈了几步便后退,保持着警惕的距离。随后,格林将捕来的兔子留下便离开。这是一次感人 但更遥远、更克制的重逢。在那之后,格林依然带领着自己的狼群每年回到草原。重回狼群后的经历,让格林的内心对人类有了恐惧与恨,即便那个人是李唯一,他也不敢再轻易的接近。 从那次短暂的相遇后,李唯一再也没见过格林。李唯一和格林的故事正在与这份跨越物种的情感羁绊, 每一次重逢,都见证了格林从依赖到独立,最终完全回归狼群的生命历程,而那份超越种群的母爱也从未消失。

我们已经寻找格林一年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快四岁了。 十二月二十一日清晨取水时间,我再次发现了叠放在一起的两只兔子, 这让我越来越疑惑,因为在这之前,我经常在去河边打水的必经之路上发现猎物,它是软的。又捡到一只死兔子, 你看看,肯定是今天早上的,昨天晚上的话早就冻硬了。这些猎物基本都是被一口断喉,甚至有一只兔子就放在我们的门外。 这这这这这这,爪爪爪爪!这边还有爪爪爬上来的乔木栓起乔木走着, 应该是今天早上今后半夜落的雪吧?后半夜落的雪来的吧? 这是你逮的 七只野兔,一只旱塔。如果这些都不是乔末的猎物,那么是谁放在这的? 狼雕好像被什么动物动过,我们决定放一组遥控摄像机在狼雕周围观察一下。这天狼雕又有动静了,于是我们赶紧打开监视器。 格林还记得我们的大白兔, 分别三年了,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与格林再见面的场景, 但绝不是在他孩子的墓前。福仔没了,小不点失踪,双截棍没了,只有飞毛腿死里逃生。 格林的命是人救的,他的家也因人而散。这些年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的?他们又能如何看待人类? 先别管,追格林,快!格林格林格林格林! daddy 曾经我以为,只要见到格林平安活着,所有的担忧就会一扫而空,我们会拥抱,会亲密无间,像所有童话的结局一样。 而今,我终于看到他了,却发现随之翻开的是更加沉重的一页。 那边好像有东西,去看一下,走,看他们叼过来的那个啊,我看他们放下的羊羔啊啊,小羊羔,这是我打水的地方, 他是从什么时候就知道我们回来的,在山梁呼唤他的时候, 再看我在小屋升起人烟的时候, 还是在狼窝前守护小狼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就在这狼群之中, 幸福原本就在身侧,我们却为求之不得而苦恼。 狼还是原来的样子,人走的太快了, 他又来了。上叼了个啥东西。你不要喊啊,你喊了他也不会理你,还不如让我多看一会。东西在那藏啥呀, 他在洗澡吗?抓鱼啊,两个人在那偷看人家洗澡。哈哈, 没看到有鱼啊,你刚才看他钓的是鱼吗?没看清楚,反正他的草放那了,还是打声招呼吧。格林 格林,你还看看看我们格林格林瓜娃子。 哎呦,它看起有点瘦啊啊,那个夏天的狼本来它换毛嘛。夏天的狼本来就瘦哦,刚好看到它身上湿的。哈哈也是那嘎嘎啊,看到它就。其实我看它精神都还不错的。 他要走了。走咱们过去看一下他刚才叼了个啥放那了。走吧走嗨走,咱就在这块啊,我看他在放那了。对,然后啊,哼。 这个是个什么牛皮,洗澡还带浴巾, 像你的腰带啊。就是我捆飞毛腿的那条,你看这里面当初应该是葫芦盖脱下来的。哎呀,他们留了这么久啊, 不知道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哈,搓搓的哈。 人与狼若即若离,异敌异友,我们付出的每一点爱都去了它该去的地方, 那些我们爱过的生灵也在平行的时空里爱着我们。

我是人类的孩子,但人类却杀了我的孩子。时隔多年,再次听到重返狼群的后续,依旧会为格林流泪。格林是画家李唯一救下的一只幼狼,从小在城市长大, 却成为了第一个由人类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当年在格林重返狼群后的二十天,李唯一去找过他,那时的格林还会在偷猎着,此起彼伏的枪声中义无反顾的冲向妈妈。啊,我回来了,格林。 而在重返狼群的三年后,因为人类,格林的孩子两死一失踪。即使他依旧会在食物匮乏的冬天将打猎来的新鲜食物送给妈妈,有时是一只野兔,有时是一只羊羔,只是他不再靠近妈妈,可妈妈却会在他听到盗猎者枪声后没有跑向自己而感到欣慰。不要 去,不要去,快跑,快跑,仿佛命中住 一样。李维一从盗猎者手中救下了三只小狼,而他们正是格林的孩子,于是像照顾格林一样照顾着他的小孩,最后放回草原。后来,李维一发现格林的另一个孩子双截棍被盗猎者的铁刺活活勒死,他用小狼的骨灰和泥土建立了一座墓碑,从监控中看到两头成年狼来到了墓前 中,一只叼起了地上的大白兔奶糖,他知道那是格林,一匹会剥糖纸的狼。分别三年了,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与格林再见面的场景,但绝不是在他孩子的面前,那是小时候妈妈给过他的糖,他永远记得这种味道好像就代表妈妈来了。 这种信任甚至延续到家庭。格林的妻子在孩子奄奄一息的时候会找他求助,李维因为小狼缝和伤口,用自己的腰带包扎陪着他,帮他驱赶虎视眈眈的乌鸦和秃鹫。而在七年后,暮年的格林把这条腰带还给了妈妈,远远的望着他的方向。 你很难想象一匹狼是如何保存和珍惜一条红腰带的,那条救过他孩子的妈妈的红腰带。或许在青年街无数个风餐露宿的日子里,他能靠着有妈妈味道的腰带安心睡上一晚,梦里可能依偎在妈妈怀里撒娇,可能是和妈妈一起唱歌啊,回来了, 也可能是和妈妈的分别,可能你走了吗? 我们再也看不到你,他依然爱着妈妈,只是不再相信人类了。 所以李维一会在重返狼群中写下,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或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的离开。

大圣花泰坦看到没有?看到没有。哎呀,好多啊,还看狼群呢。 格林啊格林呢。哎,还呱唧呱唧,还喊他们发药。格林格林格林,快叫,你同伴快叫你的同伴 快叫快叫快叫。 不不不,是狗叫狼嚎啊。格林,你不你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吗?要狼嚎狼嚎,不是狗叫狼嚎啊。天呐,别着急别着急,他也顶上老狼去,又走了,快去 快去。他现在在山上犹豫,反正没走机会太好了,快去啊快去。加油加油。格林 你回答 你回答再加油加油加油。给你 是什么?可玲你要走了吗?让我再也看不到你了是吗? 走吧,玲玲,妈妈看着你。走走走, i love you。

聊聊重返狼群里的格林。二零二六年,狼王格林已至十六岁暮年, 岁月在他身上刻下清晰痕迹,毛发染上灰白,步履不复当年矫健。可若尔盖草原的风,依旧吹拂着他坚守故土的身影。这身影里,藏着重返狼群的传奇底色, 藏着跨越物种的深情,更藏着天地共生的永恒正言。二零二四年秋,叛逆者曾在草原深处偶遇他投喂的牛肉,是他与人类世界残存的一点怜悯。 二零二五年的记录里,衰老迹象愈发明显,但他依旧守着这片草原,守着自己的狼群。正如当年那位伟大的女性 狼妈已跨越物种的母爱,将冰死的他从鬼门关拉回,悉心培养,野化放生,最终造就了这只聪明机警、坚韧果敢、更懂感恩、重情义的一代狼王。 格林是不幸的,出生便逢狼王陨落,险些永命。可他又是幸运的, 命运低谷时,遇见了视他如己出的人类妈妈,一辈子被爱意包裹,即便岁月颠簸,也终究功德圆满。无憾此生,他与狼妈的羁绊,从未因岁月与身份的转变而褪色。七年前 那条为他唯一存活的孩子包扎伤口的红色丝巾,被他郑重叼到摄像头像,放下后便悄然离去。 无言举动里,藏着跨越物种的思念,藏着独属于狼王的温柔。梧桐夜上三更雨,夜夜笙笙是别离。 这般入骨的牵挂,原是众生共通的情愫,无关人寿,只观真心。每年,李老师都会回到草原上的小木屋,妈妈,我的嗅觉很灵敏,当你踏上草原的那一刻,风就告诉我了, 格林总能灵敏察觉,却从不出面相见。他已是狼王,肩上扛着守护狼群的重任。他会派足狼给木屋送去猎物,哪怕寒冬食物匮乏,哪怕狼群自身食不果腹。 李老师懂他的心意,更懂他的难处,怕自己的停留成为负担,总是在寒冬真正来临前悄悄离开。万物有灵且美,众生本无高低,这份克制的深情,便是生灵最纯粹的修行。 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蛇?他的守护从不是刻意讨好,只是天性里的赤诚与重情。而他的杀生,从来只为活命,远不及人类某些时刻因自私贪婪而滋生的欲望之罪。 格林从来都不只是一只狼,他是千千万万山野森林的缩影。他让我们看见万物皆有灵性,每个物种都藏着高贵的灵魂。那份爱,隔着山海的辽阔,隔着物种的界限,隔着狼王肩头沉甸甸的责任,却从未被任何距离阻隔。 狼妈在格林孩子的狼行墓碑下放了几颗大白兔奶糖,后来再去时,奶糖早已不见,只剩散落的糖纸静静躺在风里。他瞬间便懂,那是格林来过,毕竟 他是唯一一只从小在人类身边长大,会熟练剥开花生糖纸的狼。心有灵犀一点通,无需半句言语。他们早已读懂彼此深埋心底的牵挂,也读懂了生命最本质的平等与纯粹。 十六载春秋轮转,格林从一只嗷嗷待哺的懵懂幼狼,长成了草原上威严的狼王, 从依偎在妈妈怀里的小家伙,变成了守护一方狼群的独当一面的守护者。他用一生的轨迹印证,人与其他物种从不是对立的两端,而是本该共生共荣的伙伴。 这世间的恶,从来不是生灵求生的本能,而是人心使守候的自私与贪婪。这世间的善,却能跨越山海物种的壁垒,在人与兽之间筑起一道温暖的桥梁。 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他与狼妈的双向奔赴,早已化作天地间最温暖的正言,唤醒人性深处的良知,善待每一个鲜活的生命。敬畏生命,便是敬畏因果。 天地与我共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便是重返狼群留给我们最珍贵的启示。

我爱你,因为你是妈妈,我远离你,因为你也是人类。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刀的是格林和妈妈的重逢。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格林在重返狼群后的三年,他的妈妈李卫一又一次回到草原,如今的格林已经成长为真正的狼王,因为人类的可怕,他不再靠近妈妈,但他依旧会像曾经那样把捕猎的食物叼给妈妈。 李维一一开始未能见到格林,也不知道食物从何而来,这阴差阳错的从倒立者手里救下了格林的三只小狼,像曾经照顾格林一样细心呵护他们,之后放归草原。后来格林的妻子也会在孩子生命垂危 时,将希望寄托在李维一身上。李维一为他缝合伤口,用自己的腰带帮他止血,寸步不离的守护拯救了他。也在发现格林的另一个孩子因为倒立者的铁丝 活活累死时,为他建起一座狼雕,没想到分别三年再建,却是在他孩子的墓前。泥土混合着日夜思念的妈妈和死去的孩子的气味。格林学着小时候剥糖皮的样子,吃掉了妈妈放在目前的奶糖,因为他知道那是妈妈给的,不会害他。李唯一幻想中童话般的重逢没有到来,我向他走近, 他就退后。或许妈妈踏上草原的第一天,他就感觉到了,因为从小就会眼型的,所以会用妈妈剩下的水瓶灌水喂小狼,也会偷偷来看妈妈带来食物。因为人类,格林四个孩子两死一失踪,但妈妈依旧是那个初见时模仿着母狼患子的妈妈 带他回草原教他捕食的,妈妈是为他求来活佛庇佑的。妈妈是格林,听到盗猎者的枪声,没有第一次拿棍子打了他的妈妈, 也没人知道蛤蜊有多爱妈妈,是妈妈生病时急的扒窗户捕猎给妈妈吃的蛤蜊,是妈妈不听劝阻崴了脚,跑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牵来一匹马救妈妈的蛤蜊。大雪封山,没有食物,知道是妈妈挖了自己埋的兔子,又把捕猎的食物埋在原地的蛤蜊也是在七年后,把当年抱大孩子伤口的腰带还给了妈妈的 格林。一条妈妈的腰带在危险重重的草原被格林珍藏了七年,不仅会定期清洗,甚至没有咬破。放下腰带后的格林站在山头,远远的望着妈妈,好像在说,你是人类,我无法信任你,可你是我的妈妈,我想最后再看看你。

李维一知道一匹由人类养大的狼,在野外的存活率无限接近于零,他更知道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每一次相见都可能是倒数。此刻他举起望远镜,不是为了观察,而是为了送别。 他只想确认他的格林离开人类后,能否靠自己吃上一顿饱饭。远方,狼群正在集结, 目标是一头落单的牦牛,这是自然界最高效的团队作战,侧翼包抄,正面施压,而格林已经完全融入其中,他奔跑唯独的姿势,使血脉深处沉睡的基因在彻底苏醒。突然,远处出现了人影, 仅仅一瞬,整个狼群的狩猎戛然而止,对于他们人类的影子就意味着致命的危险。狼群四散撤离,格林也在其中, 他跟着族群奔跑,第一次在荒野上对人类的出现表现出了本能的恐惧。他头也不回的翻过了围栏,奔向远山。看到这一幕,李唯一的心痛与未解疯狂交织, 痛的是那个曾经扑进他怀里撒娇的孩子,如今看见人就像看见鬼,未解的是他终于学会了怕人, 而这是在这片土地上活下去的唯一资格。但格林停下了,在山脊上,他回过头望向李唯一的方向。一边是等待他的狼群,那是他必须回去的残酷世界。一边是凝视他的母亲, 那里有触手可及的温饱与安全,实在舍不得就把他带回来吧,我们养他一辈子,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他看着那个独立山巅的身影, 做出了最残忍也最深沉的决定。狼的尊严从来不在铁笼里吃饱喝足,而在风雪中自由战死。他没有在呼喊,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把那个回头望他的身影用力刻进心里。孩子,走吧,别回头, 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 和你一起奔跑在天空,用最痛的放手,给他最完整的自由,这场没有拥抱的送别。

成都女画家在无人区坠入冰窟,现场唯一的目击者是一只狼,但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他并没有扑向女画家,反而跑到很远的地方牵来了一匹马,不仅把缰绳递到了女画家的手中,还在他起身的时候主动搀扶。这个不是杜撰, 他是真实记录。近日,纪录片重返狼群在达人比战风华的解说下再次刷屏网络。他爱李唯一,因为他是妈妈,但是他必须远离李唯一,因为他 是人类。二零一零年野生动物画家李唯一在若尔盖草原写生,听闻了一桩悲惨的骑士。寒冷的夜里, 狼王为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冒险袭击羊群,不曾想被埋伏的夹子困住。为了活命,他生生咬断了自己被夹住的腿,却还是死在半路上,被扒下了狼皮。母狼悲痛欲绝,深夜冲进羊群报复,虐杀了无数只羊以后,自 吞下了独耳殉情。为了不让猎户得到完整的皮,他死前忍痛把自己的皮咬的是千疮百孔。而他的孩子,也就是格林,这是世界首例由人类养大的。成功重返狼群的狼,也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李威一起初想的是带回城市当个狗来。 格林很聪明,会剥大白兔奶糖,会开电视,可是现实不是格林童话。有一天呢,格林跑到大街上,才让李唯一意识到,他注定不属于人类。城市动物园虽然安全,可是看到铁笼里面的狼在方寸之地磨灭了野性,眼神黯淡无光,李唯一终究不忍心。 他带着格林翻山越岭,踏上了让他重返狼群的漫漫长路,可长期跟人生活的狼,不仅会被藏獒追着咬,跟狗撕混,甚至发出的声音都不是狼嚎,那是狗叫。李维一咬咬牙,便在草原搭建了一个简易的房子,趴在地上浇格林来捕猎 躲风雪。那个时候,格林也会在妈妈生病的时候叼来自己捕捉的兔子,遇到危险时去救他。但是就是这份对妈妈的爱,他天然亲近人类也成了他最大的破绽。当时偷猎者还很猖獗,一头不怕人的狼无疑是死路一条。 是李卫衣对他更加的严格,拿杆子赶他走,没有捕捉到猎物,也不给他饭吃,这也逐渐激发起了格林的野性,开始自食其力。印象深刻的是,在陪格林等待狼群的时候,大雪封山,李卫衣和同伴一封把干粮吃完了,只剩下了压缩饼干。发现格林在雪地里 埋了一只野兔,虽然知道这是他的救命粮,快被饿死的两人还是抛弃了尊严,把兔子给吃了,出于愧疚埋了两块压缩饼干。傍晚,格林发现兔子没有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愤怒的跳了一下,熟悉的气味让他反应过来,哦,是妈妈没有愤怒,也没有护食,只是默默吃了两块干涩的压缩饼干,跑到河边喝了 好多水。同伴一封对李唯一说,你看吧,他以后藏食的时候肯定躲着咱们了。但是过了两天,格林又捕捉到了一只兔子,依然埋在了那个不安全的老地方,是怕妈妈找不到吗?在格林九个月大的时候,终于见到了狼群,他们齐齐站在山坡上等, 带着格林却没有动,在原地打转,眼睛始终盯着李维一,因为他知道这次分别很可能是永别。李维一既舍不得,又怕狼群挤走了,用哽咽的声音催促驱赶着格林把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还给了大自然。他其实有一千种方法让格林活下来,但只有重返狼群,这一种是一位母亲的成群。 可是在返回途中,他在县城的杂货店里面看到了一个装着上百只狼牙的罐子和很多狼皮。由于担心,格林再次返回狼山蹲守二十多天后,终于再次看到了他。格林变得更加的强壮,还成为了狼群的先锋。可是随着盗猎者的枪响,格林 发现了妈妈,这次却没有像以前一样跑过来,好消息是他学会了怕人,坏消息是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亲近妈妈了。之后每年李唯一都会前往那座小木屋小住一阵,那个时候格林已经凭借过人的生存能力成为了统领十二匹狼的狼王,每次都能够察觉到他的到来,会派狼群中的成员给妈妈来送肉, 他们却从未见过面。李唯一明白,在寒冷且食物匮乏的冬日,狼群自身的口粮都很紧张,他担心自己久留会让狼群过冬艰难,便提前离开了。但是悲剧还是接踵而来,格林的三个幼崽全部都死于人手,也让他对于人的情感更加复杂。 李唯一出于对格林孩子的疼惜,给其中一个孩子做了一个狼形的墓碑,这也成为了他和格林的跨时空相见,因为墓碑前有吃剩的大白兔奶糖的糖纸,他知道格林是一只会剥糖纸的狼。七年以后, 唯一再次返回草原时,看到了格林叼了一个什么东西放在摄像机前。这是七年前为格林孩子包扎用的红腰带。难以想象一只全身没有一个兜的狼,是怎样将一条红色的腰带保存了七年的。 有时候,动物的感情比我们想象的更加纯粹,更加让我动人的是,有人说希望格林下辈子投胎成李唯一的孩子,但是他却希望自己下辈子做头狼,和格林自由奔跑在草原上,也许这永长的一生,他们再也能 难以遇见,但是这场以自由为名的终身放逐,却成为了彼此最深的牵挂。格林与李唯一之间跨越物种的情感也在岁月中沉淀为无声的守护。 由于时代的变迁和人类的狩猎,狼群的种群量岌岌可危。二零二零年,在李唯一的推动下,中国第一个野狼生态保护站得以建立,野狼也在我国被 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影片的结尾处,李唯一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能够救一匹狼,但是我们能够改变所有狼的命运吧?李唯一不清楚, 我也不清楚,但是我想,无论是狼还是其他的野生动物,只要这个问题一直存在,有人关心,有人在乎,那事情终归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我是人类的孩子,但人类却杀了我的孩子。时隔多年,再次听到重返狼群的后续,依旧会为格林流泪。 格林是画家李卫义救下的一只幼狼,从小在城市长大,却成为了第一个由人类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 当年在格林重返狼群后的二十天,李维一找过他,那时的格林还会在偷猎着,此起彼伏的枪声中义无反顾的冲向妈妈。 而在重返狼群的三年后,因为人类,格林的孩子两死一失踪,即使他依旧会在食物匮乏的冬天将打猎来的新鲜食物送给妈妈,有时是一只野兔,有时是一只羊羔, 只是他不再靠近妈妈,可妈妈却会在他听到盗猎者枪声后没有跑向自己而感到欣慰。李卫一会对格林大喊,不要看了, 快跑,会欣慰的小声说道,他终于知道害怕人类了,仿佛命中注定一样。李维一从盗猎者手中救下了三只小狼,而他们正是格林的孩子,于是像照顾格林一样照顾着他的小孩,最后放回草原。 后来,李维一发现格林的另一个孩子双截棍被盗猎者的铁丝活活勒死,他用小狼的骨灰和泥土建立了一座墓碑,从监控中看到两头成年狼来到了墓前,其中一只叼起了地上的大白兔奶糖, 他知道那是格林一批会剥糖纸的狼。李维一感叹道,分别三年了,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与格林再见面的场景,但绝不是在他孩子的墓前。但是小时候妈妈给过他的糖,他永远记得,这种味道好像就代表妈妈来了。 这种信任甚至延续到家庭,格林的妻子在孩子奄奄一息的时候会找他求助。李威一为小狼缝合伤口,用自己的腰带包扎陪着他, 帮他驱赶虎视眈眈的乌鸦和屠就而在七七年后,暮年的格林把这条腰带还给了妈妈,远远的望着他的方向。你很难想象 一匹狼是如何保存和珍惜一条红腰带的,那条救活他孩子的妈妈的红腰带。或许在七年间,无数个风餐露宿的日子里,他能靠着有妈妈味道的腰带安心睡上一晚, 梦里可能依偎在妈妈怀里撒娇,可能是和妈妈一起唱歌,也可能是和妈妈的分别,他依然爱着妈妈,只是不再相信人类了。 所以,李威也会在重返狼群中写下,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或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的离开。

那么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人不一定能保存七年,可它鲜红又完整。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让人哽咽的,是格林和妈妈李卫一的重逢。 格林是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在成功返回狼群三年后,格林凭借自己的能力成为狼王,而在他最初适应草原时住过的小屋, 唯一每年都会回去住上一段时间。尽管格林已经属于荒野,却始终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关心着妈妈。他总在妈妈必经的路旁留下自己捕来的猎物,七只野兔,一只旱塔,两只羔羊。这些对人类来说或许只是食物,但对一匹狼而言,却是他所能给予最宝贵的礼物。 格林很爱李维一,因为他是妈妈,可他必须远离,因为他是人类。他的命是人救的,可他的孩子也是人杀的。他知道,山头上那座混合着狼与人类气息的墓碑,是妈妈为他的孩子立下的,因为碑前放着的奶糖,是他幼时熟悉的味道,也只有妈妈记得,他是一只会自己拨开糖纸的狼。 他再次出现时,又过了七年,带着那条妈妈给他女儿拨腿的腰带,那么锋利的牙齿,小心翼翼的护了七年。他们留了这么久啊,做了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 格林,他是狼,却不是印象里冷血凶狠的狼,而是情感丰富,有着刻在骨子里的忠诚和长情。在曾经的日子里,是感知到天气有变,会想办法拖住妈妈出行的脚步, 是得知妈妈生病会感到自责,守在妈妈的窗前焦虑为妈妈抓来野兔,只是因为他以为吃肉就能好起来,是妈妈在冰面遇险,他会去山的另一头迁来牧民的马帮妈妈脱险。 即使在深冬,妈妈用压缩饼干替换了他储存在雪地里的救命粮,他也只是默默的吃掉干涩的饼干,在几天后再次把捕获的野兔放在同一个地方。他和妈妈的羁绊很深,是短暂离别后会不顾一切奔向彼此,拥抱彼此。但也是妈妈一次次的告诉他,他应该远离人类,狗不怕,人没事, 狼不犯,人死定了。妈妈对格林的第一次动手,也是因为盗猎者的闯入。快跑,傻瓜,快跑,良心了,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 随便什么人。直到现在,格林已经十六岁,离开妈妈十五年了,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但他住过楼房,见过车水马龙的城市,也回到了草原,当了狼王,唯一不变的应该就是对妈妈李卫衣不变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