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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要河北高院要开庭了。二审但不是在石家庄啊,是在沧州啊。一般高院二审不会在省政府所在地, 一般会就着被告寄押地。为什么?因为几个法官从石家庄到沧州方便 你带着一个重刑犯从沧州到石家庄开庭不方便, 这就是。嗯,法院就着被告人积压地开庭。 嗯,注意违纪词哦。注意违纪词啊,这原因那不是在石家庄,是在沧州。好 呃,在一审判决啊,从一审判决书送达啊。 有刑事问题啊,想要找主任的可以点主任这个头像,然后主页有个私信可以给主任留言啊。


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抓审问案,二审有没有可能改判为死罪呢?首先我们看第一点,一审判决给出来的关键情节。 廖某宇的主关心态被认定为间接故意,案发后存在自首情节,且发现被害人是实施了避让措施,这三个情节是后续分析的重要前提。那么,案是否可能启动二审程序呢?答案是有可能的,但是启动权是在两方手里,和被害人的家属的直接诉求是没有必然关系的。 第一呢,被告人廖新宇的上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廖新宇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十日内,有权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只要上诉,就会启动二审程序,而且上诉权是法定权利,不会因为罪名重量刑重就会被剥夺。 第二呢,检察院的抗诉权。如果景德市镇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比如觉得量刑过轻, 或者是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出现了问题,就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十日内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了,同样能处罚二审。 反过来,如果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过了十天的法庭期限,一审判决就会生效,案件根本不会进入二审环节。 接下来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二审有没有可能改判为死立址呢?理论上存在一丝可能,但是实践中概率极低。核心原因有两点,第一是从被告人上诉的角度来看,完全不可能加重刑罚。 赵新宇如果上诉,诉求肯定是争取更新的判决,比如无期徒刑甚至是有期徒刑。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受理后只能维持远判或是减轻刑法,绝对不可能加重,更不可能直接改判为死立志。 第二呢,从检察院抗诉的角度,改判的门槛极高,就算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抗诉,二审法院要改判为死立志,必须满足两个严格的条件,第一是要有能足够推翻一审审查的核心认定的东西, 证明廖新宇不是间接故意自首,行节不成立,避让行为不存在。二是能够认定廖某宇的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必须立即执行死地旨。但是从目前透露的信息来看,一审认定三个存款情节都有事实支撑,检察院要推翻这些核心事实难度极大。 还要明确一个司法原则,我国一直坚持少杀慎杀,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没有任何存宽情节的罪犯。本案中,廖某宇的间接不遗自首、避让这三个情节恰好能排除死地之的关键, 二审法院不会轻易突破这个量刑逻辑的。大家要是还有啥法律疑问想弄明白,评论区留个言,咱们接着聊,记得点赞关注哦!

全叫愈发秘籍。刘明瑶气血哭喊,头流血了,我快死了。 他的生命求救,在金浩二中却是凡人的锅灶,力道愈发猛烈。 他明知头部是人体最脆弱的生命,钟书是触碰极可能致命的,近距却持续猛击,毫无顾忌。 他明知如此猛烈的殴打,会直接夺走生命,会让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母亲永远离开人世,会让一个两岁多的孩子失去母亲,却愈演愈烈,毫无收敛。 他明知被害人以满脸嗜血,气焰兮兮濒临死亡,却冷眼旁观,无动于衷, 这份明知故犯的残忍,比任何暴行都令人发指。

金浩的犯罪动机,是对婚姻忠实义务的彻底背叛,是对家庭责任的完全抛弃,是对人伦道德的公然践踏,是对社会工具的严重破坏。婚姻存续期间,他与第三者按通款取多次优惠,逾越道德与法律的底线, 将夫妻情分抛诸脑后,将家庭责任弃如敨律,将婚姻誓言视作不值一文的空话,将道德廉耻忘得一干二净。当婚姻外情被刘明瑶发觉, 他不思反悔,不终止不正当关系,不主动弥补对妻子的伤害,反而将所有矛盾都归咎于被害人管得太多,不给面子。他将自己的背叛之错转嫁到无辜的被害人身上,何其荒谬,何其悲烈!

从黄色塑料金箍棒狠狠的砸向刘明瑶的左臂,到金属关公刀无情的抽打刘明瑶的背部,再到练过 八级拳的没有带任何防护手套的铁拳,其暴力程度步步升级。这是杀意的持续蔓延,从东南卧室的初次时报,到东北卧室的震力大,空间转换,是人性的不断加具, 是罪孽的深度积累。拳头如雨般的砸向要害部位,每一拳都带着毁天灭地的怨怒, 每一拳都敲击着生命的最后防线。脚踢如薄般落在无助的身躯上,每一拳每一脚都充斥着 嗜血的疯狂,都践踏着人性的底线。刘明瑶含泪哀求,我错了,别打了!他的妥协于示弱,在金浩眼中却是懦弱可欺。刘明瑶气焰哭喊, 头流血了,我快死了,他的生命求救,在今好而中,却是凡人的锅灶,力道愈发猛烈,他明知头部是人体最脆弱的生命中枢纽, 是触碰极可能致命的禁区,却持续猛击,毫无顾忌。 他明知如此猛烈的殴打,辉直接夺走生命,会让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母亲永远离开人世,会让一个两岁多的孩子失去母亲,却愈演愈烈,毫无收敛。 他明知被害人以满脸嗜血气焰奄奄殴亡,却冷眼旁观,无动于衷, 这份明知故犯的残忍,比任何暴行都令人发指。

二审想翻案,光喊冤没用。二审打的是啥?是冤枉吗?不是二审打的是衣食的错误。很多人二审败诉,原因就是不会打。二审 从一开始就掉进了坑里。第一,上述状总是留有余地。比如写证据有瑕疵,程序有瑕疵这种弱化词,法官一看你写的是小瑕疵,那问题不大,直接给你维持原判。 你得说程序严重违法,关键证据缺失。再比如,缺乏证据证明,就等于说你只是怀疑, 没有实锤。你得说原判认定事实,毫无证据支持,或者证据链完全断裂。用词一定要准确有力,才能引起重视,要不然还没有开始你就输了。第二,搞错重点只会喊冤,这是最要命的错误。二神不管你觉得多委屈, 只看原判决有没有硬伤。比如法官用错了法律条文依据的关键证据,后来被证明是假的,该让你说的没让你说,程序严重违规。如果你的理由只是判太重,证据对我不利,那基本没戏。二审打的是一审错误,不是你有多委屈。第三, 乱用新证据。很多人认为新找到的材料就算新证据错。法律上的新证据一定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是当时确实拿不到, 比如证据当时被对方隐藏了,现在才暴露才找到。还有就是能推翻核心事实,一拳打倒原判决。很多人拿着新找到的旧材料,比如自己当初忘了交的收据去申请二审,结果白忙活一场。第四, 乱找程序问题。净找些没用的毛病,法官态度不好,开庭迟到、判决书有个错别字,这些都没用。能翻案的程序问题得是硬伤,伤筋动骨的。比如该回避的法官没回避,根本没通知你,开庭就判你输了。判决依据的鉴定报告是伪造的, 依据的是另一个案子的判决。但是现在那个判决案子呢?已经改判了,你要抓不住要害,程序问题提再多也是白忙。第五,把上述状写成了告状信。 这里再提醒一次,打二审,你攻击的是一审判决,不是对疑事法官进行人身攻击。很多人交上去的材料,满篇都是法官偏心枉法,裁判对方不是人,胡说八道。 法律依据一条,没有,证据链乱七八糟,这种材料法官看两眼直接给你扔一边。一份好的上诉状,就是改判的依据,能够指出原判决具体错在哪,是证据问题、法律问题还是程序问题? 每一条后面紧跟证据和法条语言,冷静用事实和法律说话。如果真觉得判决有大问题, 先对照上面五条,看自己踩坑了没有,再赶紧找个靠谱的律师,能让你少走很多弯路。翻案难,但只要找对策略,一步一步来就有机会。我是卓伟律师,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