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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 还还挂起 𫩜 子,快喊他们杀一脚。格林格林格林格林。快叫,你的同伴快叫你的同伴快叫快叫快叫 啊。不不不是狗叫是狼嚎啊。跟你你你不是跟我开玩笑要狼嚎狼嚎不是狗叫狼嚎啊。天呐, 别着急别着急,还有点狼群又走了。一起来一起来。咦 嗯嗯, 狼取回来了。加油男人没走是机会太好,但现在在山上犹豫。加油加油格林 快跑。傻瓜快跑跑跑格林过来快跑。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 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随便什么人 看把他给乐的啊。明白了。 哦哦哦,他还要这样变调。哈哈哈 我跟你说那样是那样变的啊啊啊。

好巧不巧啊,最近啊,被一句话狠狠击中,我爱你,因为你是妈妈,我怕你,因为你是人类。故事呢,要从二零一零年冬天说起,成都女画家李卫一啊,在寒冷的若尔盖草原写生,听当地的牧民呢,说起一桩惨烈的事情。 寒冷的冬夜里啊,狼王为了给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觅食,冒险冲进羊群,结果不幸被埋伏的夹子困住。为了把食物带回家,他呢生生的咬断了被夹住的前腿, 拖着三条腿奔向狼窝。但是狼王一路的血痕还是暴露了行踪,最后狼王被猎人捕杀,并且扒走了狼皮。 那等不到丈夫的母狼啊,悲痛欲绝,深夜冲进羊群报复之后呢,自己吞下毒饵殉情。为了不让猎户得到自己完整的皮,母狼死前啊,忍着剧痛把自己的皮撕的稀烂。而他俩的孩子啊,才出生五天,就是小狼仔格林。 李维一找到他时呢,格林已经在雪地里啊,冻得奄奄一息。不忍心的李维一呢,决定将这只孤狼带回城市,养在家里。 城市的小屋里啊,喝着羊奶长大的格林呢,特别聪明,他学会了看电视,会在李维一画画的时候啊蹭在他的画笔旁撒娇,甚至还学会了剥大白兔奶糖。在格林眼里呢,这个人类的小姑娘就是自己的妈妈。 可狼的灵魂啊,本就属于草原钢筋水泥呢,困不住格林的野性。直到有一天,李维一发现格林趴在电视机前反复看动物世界里的同类,并且发出焦躁的狼嚎时,他突然意识到分离的日子要来了。 那不久之后呢,李维一啊毅然卖掉了画室,带着八个月大的格林重返若尔盖草原。 可是,长期和人生活在一起的狼啊,不仅不会狩猎,可能还会被其他的动物欺负。 于是呢,李维一咬咬牙,在四千米的海拔的无人区啊,扎了一个简易的帐篷。他每天教格林怎么狩猎,教他怎么躲避风雪,告诉他如果遇到藏獒跟秃鹫啊,一定要先跑,这位人类妈妈,要亲手把孩子还给草原。 重返狼群的第二十天,草原上啊,倒列的枪声不断,李维一呢,冒险去找格林。当他的呼唤穿过风声,格林那道熟悉的身影竟无视枪口,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 那一刻啊,格林的眼里没有狼的戒备,只有对妈妈毫无保留的信任。可这份信任,很快就被草原的寒冬推向了绝境。 那年冬天,食物啊极度匮乏,李维一呢,饿得眼前发黑。万般无奈之下呢,他偷走了格林藏在雪地里的野兔,然后又把自己身上仅剩的一点压缩饼干埋回了原处。这是他能给到的全部补偿了。 可没想到,格林寻来后啊,刨出了饼干,他没有愤怒,也没有咆哮,只是默默地啃着干硬的饼干穴。他心里什么都知道,却选择了原谅。 当天下午呢,格林又将自己啊拼尽全力捕到的野兔依旧埋回那个被偷过的雪堆里,仿佛在说,妈妈,我知道你打猎,不如我放心,我护着你。 后来,李维一呢,在草原上啊得了肺水肿。昏迷期间,格林就守在窗外彻夜哀嚎。末了啊,他用头顶开窗户,扔进一截藏了多日的新鲜的兔后腿。 再后来呢,李维一坠入冰窟,扭伤了脚踝,格林竟飞奔到远处,牵来一匹带着缰绳的老马,用马的绳子给妈妈救了出来。 格林后来呢,终于长成了一匹狼王,也有了自己的幼崽。可命运从不手下留情, 就在格林重返狼群三年后啊,他的幼崽惨遭耗尽,两死一失踪。他最疼爱的儿子双截棍被盗猎者用铁丝活活的勒死了。格林那一刻崩溃了,他疯了一样跑到李维一的住处求助,却偏偏错过了出门寻他的妈妈。 格林等了一天,李维一呢,找了一天,最后啊,又在还是去世了。从那天起,痛失孩子的格林对人类就只剩下戒备。 再后来的相遇呢,格林带着族群,只在远处望着李维一,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飞奔而来了。李维一的心里呢,是又心酸又欣慰,他懂这份疏离里的深情和矛盾。 他悄悄地给双截棍啊立了墓碑,用小狼仔的骨灰混着泥土,塑成了狼的模样,还在墓碑下放了几颗大白兔奶糖,那是格林小时候最喜欢的甜,也是家的味道。 等到李维一再次返回时,他惊讶的发现,墓碑下只剩下了糖纸。故事讲到这一幕,无数人瞬间破防了,因为格林来了,只有在人类身边长大的他,才是会剥糖纸的狼啊。但是故事还没讲完, 李维一呢,一直用摄影机啊记录着他和格林的故事。就在二零二五年,十六岁的格林已是暮年狼王,他毛发灰白,行动迟缓,生命进入了倒计时。 有一天,格林啊叼着一条红腰带放在了摄影机面前,李维一一眼就认出,这是七年前格林的孩子被围猎,自己用来给小狼仔包扎伤口的袋子呀! 这一刻,李卫一哭了。谁敢想象,一匹狼身上也没个兜,却在风雪野外将妈妈的红腰带整整保存了七年。他想说,什么?是妈妈我还记得你的温柔,还是妈妈我快不行了,我把最后的念想留给 你。在二零二五年的记录里啊,格林依旧拖着迟缓的身躯,守护着族群。 而每年,李维一只要回到若尔盖草原,他的木屋门口每天就会有新鲜的猎物。那是格林的心意,是狼王不敢相见却从未停止的挂念啊! 好多人听到这呢,都哭了,我们为什么哭?是哭一批狼明明被人类所伤,却依旧留给妈妈无底线的温柔吗? 是哭格林珍藏七年红腰带的执念?是哭他送肉不相见的隐痛?还是哭他到了生命的尽头?人想着要护妈妈一生的周全? 我想都是的。虽然格林是一匹狼,但他比更多人更懂得什么叫感恩。感恩谁救过你,感恩谁给过你温柔,感恩哪怕我不再靠近,我也心怀感恩。 最后啊,李维一在书里说,格林若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做真正的母子,同赴草原天边。 我想,如果这世界真的有什么值得被温柔对待,那一定是因为有些生灵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那份情,比很多的誓言更清白,更长久。 点赞再加个关注呗!

这不是童话,是用生命书写的人狼情缘。诺尔盖草原的风雪中,他抱起冰死的狼王尼姑,取名格林。繁华都市容不下野性的灵魂, 他带着小狼重返荒原,三千八百米高原上,熬过严寒饥饿,躲过倒立威胁, 用半年时光教会他捕猎生存。生病时,格林守在窗前淋雨不眠,把仅存的猎物推到他面前。离别时,那匹通人性的狼流下眼泪,一动三回头,狼嚎声响彻草原。这不是虚构的故事, 是李维一用七年时光记录的真实传奇,打破了世人对狼的所有偏见。翻开重返狼群, 读一次略微名话的旧书,让格林的忠诚与坚韧与治愈,让这一份跨越肿瘤的真情震撼你。这不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份关于生命与守护的传。

几天后,我突然在离小屋不远的草场上看见了辣妈。 她是不是盯着我们的?她在那守着一个什么死东西啊,那么多乌鸦。 直到下午,辣妈仍然在原地守着,边赶乌鸦边望着我们。太反常了,我还是决定鼓足勇气过去看看。 我在离辣妈一百多米远的地方跟她对视了大概二十分钟,而她看我始终不敢过去,于是缓慢的离开了。 直到确认辣妈已经走远,我才去查看她遗留下的东西。呼叫呼叫,呼叫一封呼叫一封,发现一批死了就在这。怎么可能啊, 是一匹狼,确实确实是一匹狼。快你,你快过来看一下。好的,马上赶到,马上赶到。呃,等等等等,他还在喘气,好像是活的。还在喘气。小心一点小心一点 哦。飞毛腿啊,那肚子上有个洞。你记不记得上一次那个牦牛,他去单挑那个牦牛,被牦牛顶了一下的那只大郎呢?大郎撤了,我在这已经有点久了, 你看看他眼睛有没有事,刚才杜牙卓他眼睛没有知觉了,好像有他的眼睛在睁。哎呀,两三年了都没摸过毛毛了,好烫啊, 我去把急救包拿回来吧,但没绷带了。你都拿去包羊了,有纱布就行,一会用我的腰带绑一下。 死狼跟活狼一样,飞毛腿的伤口周围裹着马脖的粉末,皮毛被母狼填理的很整洁。 从狼群打为牦牛时,肥毛腿被牛角挑伤到现在已经快二十天了,恐怕也只有狼才能坚持的这么久。 也许他是在跟随辣妈去寻找马波疗伤的路上再也走不动了,而辣妈,他把我们当做了拯救孩子的最后希望, 消毒、缝合、消炎,保持体温,尽人力听天命。 野生幼狼成活率极低,一大半的小狼活不过头一年,它们从刚出生就要面对凶险的世界。狼的每次猎食都是在以命相搏,我们没法挪走,它也不敢离开, 怕我们一走,乌鸦再来啄他的眼睛,悟就把他生吃活。 他还是七个月大的孩子,就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天。我们只能这样抱着他,陪着他,怕他们怕他, 怕他醒来哭着找妈妈,一直守到天黑雾就飞走了,我们才回家。快手拥抱每一种生活。

那么一条薄薄的红腰带,系在一只狼的嘴里,被保存了七年,这一丝鲜红是他对妈妈唯一的牵挂。时隔八年,再次看到重返狼群,还是会被这对跨越物种的母子情感动到。格林是世界上第一只由人类抚养长大后还能靠实力重返狼群,当上狼王的狼,这一切都离不开妈妈李唯一。当李唯一把它带回家时,就深知一头狼的归宿不该是被禁锢,而是广阔的草原。 格林三个月大的时候,李唯一就卖掉了成都的房子,买了车和装备,带着格林重返狼群。这么大的地方,这下自由了。可就这样把格林放回野外,无疑就是提前宣判他的死亡。于是李唯一像妈妈一样开始教他捕猎。抓到猎物之后,格林疯狂的摇尾巴,第一个给妈妈展示 逮到的第一次,哎呀,太棒了,太棒了!于是之后的每一天,李唯一的房门口都会出现老鼠干,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不准在我门口晒老鼠干,虽然笨拙,但很真诚。这天,格林反常的咬住李唯一的裤腿,不允许他外出 的李维一还是出门了,结果就遇上了冰雹,淋雨,加上高原反应,让他患上了严重的肺气肿,一病不起。格林好像也在为自己没有拦住妈妈而自责,再也不回到自己的窝,一直守在窗户那陪着妈妈。抽空趁妈妈睡着时就抓了一只野兔,看见妈妈起来,他高兴的撒娇,妈妈会一直陪着我。 然而李唯一的病越来越重,只能回城里一治。格林追着汽车跑了很久很久,直到历劫。后面十五天,他每天守在路口,从白天守到黑夜,当妈妈回来时,两人都不顾一切奔向彼此。可在这十五天里,格林整天和牧民家的狗混在一起,嘴里也不再是狼嚎,而是犬吠,看见人也不再害怕,这就意味着它的兽性在慢慢被吞,而人是最可怕的,狗不怕人没事, 狼王派人死定了。于是李唯一踏上了带格林找回狼群的路。他在狼经常出没的狼渡滩盖了一座简易的小房子,切断了格林所有的食物供给,逼迫他自己捕猎,找回野性。从此,他的狼王基因彻底觉醒。于是李唯一带着他开始寻找狼群。走到一片结冰的河面,格林又像当初那样扯着李唯一的裤腿,可李唯一仍然没有停下脚步, 接着就掉进了冰窟窿里,无法走路。格林就翻越一座山,为李唯一牵来一匹牧民留下的马。格林牵了一匹马过来,看见没?我一直看着他,他从山那头去牵来,就这样守护着他回到了家。没过两天,两个伪装成牧民的恋人假借格林咬死了他家的羊,想要带走格林。格林还以为人都是朋友,傻乎乎的摇着尾巴在旁边看。李唯一第一次举起了棍棒打他。 快跑,傻瓜,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随便什么人。他教的很好,到最后,格林见到他也没有回头。风雪太大,李维一带的物资也逐渐匮乏,于是迫不得已偷掉了格林藏的野兔,换上了干涩的压缩饼干。本以为格林下次会换个地方藏猎物,可没想到他过了几天,又在那放了一只野兔,然后望着李维一的方向。 没过几天,狼群在这里集结,可格林只会汪汪的叫,于是李维一再次引到格林, 随着这一声响天彻地的狼嚎,格林回到了狼群。李维一看着格林离去的背影留下了泪,他根本没想到将格林放回草原,要等来的是猎人的屠杀。格林退 退退,时隔这么久,再次听到妈妈声音,格林没有在向他飞奔而去,而是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离去。他终于学会了害怕人类。再过了三年,格林成为了狼王,但他的孩子 全部死于猎人之手。李维一给他的孩子包扎,帮他的孩子建了一座狼形墓碑,还放上了几颗奶糖,过两天奶糖只剩糖纸,李维一知道是格林吃掉了, 格林是只会包糖纸的狼。到现在格林已经十六岁了,他再次将当初妈妈给他孩子包扎的红绸缎放下,可能预知着他身体机能在不断下降。唯一最后一次见格林,格林在山的那头头也不回的走了,因为格林知道他的爸爸和孩子相近,死在了人类的手里,成为了一张张狼皮, 不能再相信人类了,他回头是因为他是妈妈。李唯一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回到当初的小房子里生活一段时间,隔着辽阔的草原传递思念。他写道,人都是贪婪的,见了一面还想再见,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原来爱可以让人放弃,为人格林也一直持续着这份感情,他仍然会往曾经藏猎物的地方放食物,而狼的嗅觉很灵敏,当妈妈踏上草原的那一刻,风就将这份思念告诉了格林。


妈妈对格林的第一次动手,也是因为盗猎者的闯入。快跑,傻瓜,快跑!你要知道,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 随便什么人。直到现在,格林已经十六岁,离开妈妈十五年了,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但他住过楼房,见过车水马龙的城市,也回到了草原,当了狼王,唯一不变的应该就是对妈妈李卫衣不变的感情。 李唯一从未忘记格林,他将自己与格林的所有故事写进了重返狼群和重返狼群二、再见格林记录了他与格林之间跨越物种的母子深情。从成都闹市的相依相伴,到若尔盖草原的野化训练,再到三年后物是人非的重逢,还有那条被格林珍藏了七年的腰带。书中的感 情打动了万千网友。翻开他,走进那片苍茫的草原,亲眼见证这场双向奔赴的救赎,读懂何为守护,何为放手,何为对生命最纯粹的敬畏。


他再次出现时,又过了七年,带着那条妈妈给他女儿拨腿的腰带,那么锋利的牙齿,小心翼翼的护了七年。他们留了这么久啊,做了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 格林,他是狼,却不是印象里冷血凶狠的狼,而是情感丰富,有着刻在骨子里的忠诚和长情。在曾经的日子里,是感知到天气有变,会想办法拖住妈妈出行的脚步, 得知妈妈生病会感到自责,守在妈妈的窗前,焦虑为妈妈抓来野兔,只是因为他以为吃肉就能好起来。是妈妈在冰面遇险,他会去山的另一头迁来牧民的马,帮妈妈脱险。 即使在深冬,妈妈用压缩饼干替换了他储存在雪地里的救命粮,他也只是默默地吃掉干涩的饼干,在几天后,再次把捕获的野兔放在同一个地方。 他和妈妈的羁绊很深,是短暂离别后,会不顾一切奔向彼此,拥抱彼此。但也是妈妈一次次的告诉他,他应该远离人类。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

奶奶, 呜 不行,真的不行,被他发现了怎么办?进屋再说进屋再说。这样真的不好。哎真的不好,这样要不得 真的不好。好了好了,你不要念了,咱们跟他换一次。哎,买什么 回来了? 那东西吃了就是口渴的很呢。你看着吧,以后他藏尸的时候肯定得躲着我们了。 他还埋在老街坊啊。 他看我们他知道我们也饿。我一直看着他。他是从山那头给你牵来的, 他在给你帮忙啊。好像他帮了我往前头推。 格林如果我们终将分离我多希望时间能慢一点再慢一点,就这样陪着你一路走。 格林啊格林呢格林呢。哥 还还挂起爪子,快喊他们杀一脚。格林格林格林。快叫,你的同伴快叫你的同伴快叫快叫快叫。 呜, 不不不,不是狗叫是狼嚎啊格林。你不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吧,要狼嚎狼嚎不是狗叫狼嚎啊。天呐,别着急别着急,他也顶着狼群又走了。你起来你起来。 咦, 郎君回来了,加油郎君回来了,反正没走,这机会太好了。但现在在山上犹豫。加油加油格林。 有灰的再加油加油加油加油格林。

八月份的时候这格林出现了,我看到格林的时候我有点不敢认他,因为八月份的狼他很瘦啊,然后他也不怎么敢认我,因为我我头发也剪了,样子可能跟以前也有变化了, 到最后的时候突然我想起,哎,咱们还有暗号呢,就是那个传奇那首歌,我就像以前那样,就跟他喊了两嗓子就 喊起来了,哎,然后他我就看见他一机灵,然后呢他也扬起来,哦,就好起来了,那个暗号就对上了,就是他就是他。哎呦,当时我们乐坏了,然后跟着呢,就心里有一点伤感, 不得不承认我们都老了, 如果有一天我们在草原上再见不到格林,我觉得那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估计格林也不会让我们见到最后的时候, 所以经常有朋友问我,他说格林现在怎么样了,我想我终有一天就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因为终有一天我们会再看不到他,但是我觉得他这一辈子活的是除了他的眼睛里面是有光的。 嗯嗯, 看把他给乐的宝宝回来了, 呜呜呜呜, 他还要这样变调,哈哈哈,我跟你说那样是那样变的呜呜呜呜。 嗯啊啊啊啊啊好了好了好了啊啊 啊。

我叫你的同伴,快叫快叫快叫。 不不不,是狗叫,是狼嚎啊。格林,你不你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吧,要狼嚎狼嚎,不是狗叫狼嚎啊,天呐,别着急别着急,他也顶着狼狼去又走了一起。 郎君回来了,加油。郎君回来了,反正没走,结果太好了,但现在在山上有个人。加油加油。格林你回答,再加油加油, 是时候了。格林你要走了吗?妈妈再也看不到你了是不是? 走吧,勇敢,妈妈看着你走走, 我看见格林了,就在里面。在哪在哪我就喊他呀,不能喊不能喊,他们要打回了。真厉害,现在我能喊他一声吗?别喊,让我儿子吃顿饱饭吧。走走, 格林,格林,快跑快跑,格林,不要 q, 不要 q, 快 跑。哼,格林跑快点快点当鬼狼就好了, 他就一直在看着你。哎,这下好了,狼群上了山就安全了。我知道他不可能离开狼群,但是我还是想看看他是不是有点贪心啊。没走,一直往这边在望,他在等你,你快去吧,狼群也在看着他, 你要是实在舍不得就把他带回来吧,我们养他一辈子。 把他带回来,把他带回来。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自由, 孩子走吧,别回头,一定要活下去,记住我们爱你。

李维一知道一匹由人类养大的狼,在野外的存活率无限接近于零,他更知道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每一次相见都可能是倒数。此刻他举起望远镜,不是为了观察,而是为了送别。 他只想确认他的格林离开人类后,能否靠自己吃上一顿饱饭。远方,狼群正在集结,目标是一头落单的牦牛, 这是自然界最高效的团队作战,侧翼包抄,正面施压,而格林已经完全融入其中,他奔跑围堵的姿势使血脉深处沉睡的基因在彻底苏醒。突然,远处出现了人影, 仅仅一瞬,整个狼群的狩猎戛然而止,对于他们人类的影子就意味着致命的危险。狼群四散撤离,格林也在其中, 他跟着族群奔跑,第一次在荒野上对人类的出现表现出了本能的恐惧。他头也不回的翻过了围栏,奔向远山。看到这一幕,李唯一的心痛与慰藉疯狂交织, 痛的是那个曾经扑进他怀里撒娇的孩子,如今看见人就像看见鬼,慰藉的是他终于学会了怕人,而这是在这片土地上活下去的唯一资格。但格林停下了,在山脊上,他回过头望向李唯一的方向, 边是等待他的狼群,那是他必须回去的残酷世界。一边是凝视他的母亲,那里有触手可及的温饱与安全,实在舍不得就把他带回来吧,我们养他一辈子,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 他看着那个独立山巅的身影,做出了最残忍也最深沉的决定。狼的尊严从来不在铁笼里吃饱喝足,而在风雪中自由战死。他没有在呼喊,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把那个回头望他的身影用力刻进心里。孩子, 走吧,别回头, 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一起奔跑在天际,用最痛的放手,给他最完整的自由。这场没有拥抱的送别,被呼啸的寒风刻进荒野的记忆, 那个学会爱,又被迫学会爬的生命,终将属于天际。


那么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人不一定能保存七年,可它鲜红又完整。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让人哽咽的,是格林和妈妈李维一的重逢。格林是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 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在成功返回狼群三年后,格林凭借自己的能力成为狼王。而在他最初适应草原时住过的小屋,李维一每年都会回去住上一段时间。尽管格林已经属于荒野, 始终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关心着妈妈。他总在妈妈必经的路旁留下自己捕来的猎物,七只野兔,一只旱塔,两只羔羊。这些对人类来说或许只是食物,但对一匹狼而言,却是他所能给予最宝贵的礼物。格林很爱李维一, 因为他是妈妈,可他必须远离,因为他是人类。他的命是人救的,可他的孩子也是人杀的。他知道,山头上那座混合着狼与人类气息的墓碑,是妈妈为他的孩子立下的,因为碑前放着的奶糖,是他幼时熟悉的味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