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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也是会记仇的,在昆仑雪山上,一群狼正在追赶鹿群,慌不择弄的鹿群纷纷跳崖,而旁边的石头后面躲着几个人。这只 是以胡八一为首的盗墓小组,胡八一的好友出役,为了营救陆群,开枪打死了一只狼,可这一枪却引起了狼王的注意,狼王恶狠狠的盯着他们,胡八一见势不妙,立马让众人连悬崖爬到了崖底,但狼王已经记住了他们的味道,他们顺着崖底来到了一片雪原上,胡八一扒开鸡血,发现了一具冰冻的干尸。一旁 民宿听到干尸立马眼睛发亮,这么完整的干尸少说能值一百万。众人一听决定挖出干尸,可刚挖几下,经验丰富的胡八一立马发觉不对,让他们停手。可财迷心窍的民宿却 干嘛不敲我,再敲两下就出来了。来来来,给我,我来明叔!明叔!哎哎哎!瞬间雪地崩塌, 裂开了一条深不见底的巨钩,民俗的老婆因受伤掉了下去。哎,他动了!众人满脸惊讶,他老婆居然还在往上爬,而且行动非常迅速,可以抬头,他老婆竟成了丧尸。 刚赶走上时,又传来了狼叫,原来那只狼王顺着他们的味道找到了这里,等他 他们反应过来时,已经被狼群包围了。这狼王还真是护犊子,为了一只狼追了这么远,可盗墓主人人都是会功夫的,一阵拼杀后,狼群伤亡惨重,后面的狼群见状也不敢再上,狼王为了报仇独自冲了上去。体型庞大的狼王行动迅速,瞬间扑倒了开枪打死小狼的初一后消失。正在众人恐慌时,狼王 再次出手,连胡八一也被他扑倒了。挣脱后,狼王又拖走了民宿,胡八一趁机射出,抛城墙穿过狼王的身体,和狼王过于凶猛,谁都不敢靠。 很快,狼王便挣脱了绳索,再次扑倒了胡八一。好友初一飞身用匕首刺住了狼王的眼睛,愤怒的狼王迅速把目标转向了初一,可以。 因为雪地太滑,狼王抱着初一滚落的悬崖,胡八一又甩出了他那神奇的抛神枪,拉住了他们。狼王抱着初一疯狂的啃食,如此下去,很快就会被咬死。于是初一拔出了狼王眼里的匕首,割断了绳索,与狼王同归于尽。下一集,盗墓小组将去盗绝千年水晶师,还有花季少女挖眼技师。

比狼性更可怕的从来不是狼,而是人性的盲目与自私。看到新闻报道说最近呼伦贝尔狼群夜间突袭羊圈,导致两百多只羊死亡,而且死的多为怀孕的母羊。羊群把羊咬死后并没有选择吃掉,还有一些羊因为受惊将会踩踏而死。看到这个新闻的第一反应,评论区的网友们并没有集体的指责狼群,而是更多的选择理性分析。 第一,狼群大部分专杀怀孕母羊,那牧民或者偷猎者是不是杀死了怀孕的母狼或者其他狼,而且不止一只,所以遭到了狼群的针对性报复?第三,狼群不会无缘无故袭击羊群,因为他们知道 人类的可怕,冒着灭族的危险去袭击羊群,肯定是牧民或者偷猎者杀死了狼群重要的成员,否则狼群不会对羊群下手如此惨烈。从把狼群纪录片里,格林秘密一直都跟着李维一,而且一直有相机记录,却还是有牧民过来说,格林吃了他们的羊,前天我吃了四 个羊,吃了它啊,四个羊?前天不是,那我跟你说,这个狼它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谁都没有权利带走它的。格林的爸爸被 一起扎死,贯穿喉咙,格林的妈妈复仇,牧民就是选择咬死羊不吃人,做了什么可以隐瞒,但狼却不会说话。破坏狼群最大的意义就是打破人类对狼的偏见,它让我们看到狼是重感情,有智慧的动物,它们的生存逻辑是够吃就行,绝不会滥杀无辜。狼有狼的领地,没有人的领地, 狼不会轻易出发人的领地。又经过多年的相互试探,狼已经摸透了人类世界生存法则与规律,具有缺德的人触碰了狼的底线,还会遭到狼群疯狂报复。

就在气候最糟糕的几天前,一头硕大的狼王为了给妻儿觅食,冒险潜入了羊圈,但等待他的却是牧民准备好的捕兽家。为了把食物带回给饥肠辘辘的幼崽,他做出了一个极其惨烈的决定。他硬生生的咬断了自己被夹住的伤腿。嗯, 但断腿求生,却终究没能跑过猎狗的追捕。狼王最终在得知丈夫死讯后彻夜哀嚎。刚烈的母狼没有选择狗活, 四日夜里,他冲进羊圈,疯狂咬死数只山羊复仇,随后吞下毒饵殉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不让人类得到完整的皮毛,他拼尽全力撕碎了自己的皮肉。这对狼王夫妇用死亡捍卫了尊严。 李维一听完故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当听到牧民说那六只狼仔可能还活着时,他毫不犹豫就决定前往寻找,只求能为那对狼王夫妇尽一份自己的心意。 按照牧民指引的方向,李维一顺利找到了狼窝,但此时六只幼崽仅剩下最后一只,气若游丝的他抬眼望去,将李维一当成了自己的妈妈。 这便是他与这头野狼的第一次相遇。此时怎么处置这只狼仔成了巨大的难题,他的身体状况极差,而草原上的医疗条件很难让他活下来。 最终,李维一还是做了这个疯狂的决定,他把一头狼王的遗孤带回了成都,经过几番折腾,小家伙总算是活了下来。李维一给小狼取名格林,寓意他将如童话般美好。但现实与理想总有许多残酷的错位, 想把格林偷偷当小狗养着,但格林毕竟不是狗,他刚满月就开始撕咬申肉,眼神里透着野性的贪婪。他的智商惊人,仅看了几次就学会了自己开电视,看到电视里播放狼群捕鱼, 第二天,他竟真的从自家池塘里抓了一条活鱼上来。很快,一场意外的到来,彻底给这趟城市之旅画上了句号。两个月大时,格林跑丢了,监控显示他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穿梭,险些丧命, 想起来都后悔。于是在二零一零年七月,他卖掉了自己在成都的房子,买来越野车和生存装备,带着三个月大的格林重返狼群。这是一场豪赌,因为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重返荒野,当时全世界都没有成功的先例。 回到草原的格林兴奋的像个疯子,这是他出生以来最开心的时刻。但格林很快就被打脸了,要够,要够,一群够!再追他快点,快点,上车拿东西快点! 由于跑的太远,他遭遇了一群成年野狗。在草原法则里,野狗和狼是不共戴天的死敌,幸好听到动静的牧民急忙奔来,化解了这场危机。 啊,谢谢你,谢谢你!几分钟前还得意忘形的格林狼狈的逃了回来,他被吓坏了,一直哀嚎着让李唯一过去陪陪他。李唯一明白,如果不教会他生存,把他留在这里无异于提前终结他的生命。于是从第二天开始,一个让造物者看不懂的画面出现了, 一名人类女性居然趴在草地上,手把手教一只狼如何狩猎。可林这几个洞都是它的味道,堵住堵住,只能用一个出口,就在这洞口待它。 在母爱与本能的驱动下,格林很快学会了独自捕猎。当他第一次叼着猎物回来时,李维一比中了彩票还要激动。呦,乖乖乖乖,能干能干能干!哇,他逮到了第一次!哎呀,太棒了!太棒了!月份中的一天,格林突然反常的死死咬住李维一的裤脚,阻拦他出门。 干嘛不让我走啊?嘿,听话听话听话!不听劝的李维一强行外出,结果遭遇了入秋后的第一场冰雹。我的天呐,下冰雹了! 淋雨加上高原反应,他患上了严重的废弃种,一病不起。没有拦住妈妈的格林似乎在自责他不肯回窝,日夜守在窗前,用爪子挠着玻璃,发出焦急的嗡嗡。傻瓜,妈妈会好的,妈妈会一直陪着你。 趁李维一昏睡时,他跑去抓了一只野兔,翻过李维一房间的窗口轻轻放下。在他的认知里,只有吃肉才能活下去。 为了治病,李维一不得不回成都。他将格林寄养在牧民家,安置妥当后驾车离去。格林追着汽车跑了很久,之后的十五天里,他每天守在路口,从清晨站到日暮,一步都不肯离开。半个月后,李维一痊愈归来,我回来了。 重逢的喜悦让一人一郎相向奔跑,这是亲人之间独有的欢喜,但这份喜悦很快被一盆冷水浇灭。歌厅里,唯一带着格林去捕猎,当看到猎物时,上前追赶的格林喊出口的居然是狗吠声。 怎么是狗叫呢?格林,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原来,在寄养期间,格林整天和牧民家的狗混在一起,习惯了等着人投喂,早已失去了野性。更致命的是,他不再怕人,见到陌生人也摇着尾巴凑上去,不要打,不要打,他自相和顺, 不要打!我怕的就是这个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 也许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狼还是狗,除非送他回狼群。如今在想让他重返狼群,只能尽快让格林找回野性。 但如果等到成年,性格也早已成型,而狼群绝不会接受一头像狗一样的公狼。于是在二零一零年十月,他带着六个月大的格林寻找他真正的家乡,若尔盖的核心区,狼肚滩。儿子,你还记得吗?这就是你出生的地方, 别忘了你是一匹狼。这里的海拔高达三千八百米,氧气含量仅为平原的百分之六十,白天气温零下十五度,夜晚更是骤降至零下三十度。如此严酷的环境足以劝退任何懦弱的灵魂,但对格林来说,这里却是灵魂的归宿。 一回到这里,格林幼时的记忆似乎苏醒了。有一天,他突然一改平时的谨慎,一头扎进一个洞穴,又熟练的从另一个洞口钻了出来。 他很熟悉这个洞。李维一看着洞口风干的狼粪,瞬间明白,这就是格林的家,是他出生的地方。格林,这就是你的家了。 尽管父母和兄弟姐妹早已不在,但他从未忘记这里的气息。看着格林徘徊不去,不愿离开这座故居的山脉,李维一和易峰决定留下来,他们就在这片荒凉之地找牧民帮忙盖了一座简单的房子,陪他开始了一场漫长的等待,等待狼群的到来。 为了让格林在回归狼群后能活下去,李维一狠下心来,切断了格林所有的食物供给他吃着泡面,冷冷的将前来启时的格林推开,逼迫他走进风雪,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存之道。饥饿像鞭子一样抽打着格林的身体,也唤醒了他沉睡的基因。 很快,格林变了,他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为了玩耍而奔跑,而是学会了观察天空,懂得了哪里有突救盘旋,哪里就有死亡和腐肉,然后冲进突救群,抢夺一切可以让他生存的资源。他学会了在雪地里精准伏击,让每只探头的野兔都变成身体的养料。 那个曾经只会摇尾企石的宠物死在了风雪里,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解锁了狼王基因的绝顶猎手。如今,所有回归条件均已达成,只差狼群现身这临门一脚。 但这一切并非一时,起初他们在雪地上发现了大量狼群留下的脚印和狼粪,李唯一甚至听到了远处的狼嚎,那是格林从未听过的,来自血脉深处的召唤。他们以为很快就能见到狼群,可日子一天天过去,狼群却像幽灵般消失在风雪中,始终没有现身。 随着冬意渐浓,食物不及也变得越来越艰难,寻找狼群的愿望也变得越来越迫切。去你跟你妈说说,这样找法不行的, 咱干粮都快吃完了,狼毛都没看到一根。为了尽快找到狼群,李卫一冒险带着格林来到一片结冰的沼泽地,打算沿着水源寻找前来饮水的狼群。走着走着,格林突然像上次预警冰雹一样,死死拽住他的裤腿,不让他继续向前。 但人类总是很难吸取教训走开了。不听劝的李卫一刚往前走了几步,脚下的冰层就突然碎裂,剧痛让他动弹不得, 打电话向易峰求救,但易峰刚通过望远镜找到他的位置,就看到了视频开头那不可思议的一幕。格林突然丢下了李卫一,往另一个山头奔袭而去,他冲进马群,不停的穿梭,最终硬生生将一匹牧民留下的白马牵到了李卫一面前。喂!格林牵了一匹马过来,你看看你看见没看见没, 我一直看着呢,他是从山那头给前来的。太神了,这家伙把江船还叼给我了。 常有人说,狼王回头不是报仇就是报恩。这句话在格林身上彻底具象化,他不仅救了李维一的命,更用这种方式证明了他拥有着超越兽性的灵魂。而李维一的冒险也并非全是徒劳。 在不久后的一天清晨,他们终于在远处的山腰上发现了一头独狼,那是一头体型比格林大上许多的野兽。格林,看见了, 那个才是你真正的同伴,快去,快去,快去啊!在李威一的催促下,格林即使有些迷茫,也一步三回头的往前走去。独狼默许了格林的靠近,他 翻过围栏示意格林跟上。看着格林的身影没入山底,李威一心头一紧,眼里止不住的涌出泪花。但仅仅过了一天,刚起床的一封就看到了让他惊讶的一幕,快,快来快来快来快来, 他怎么回来了?此时的格林连走路都异常困难,那头独狼没有接纳他,反而将他咬的遍体鳞伤,他受伤了,快去拿药哦!李唯一心疼的扶住格林,语气中带着哽咽,疼吗?这些狼还真下得了口啊! 见此场景,一封劝李唯一放弃这个繁衍计划,带回成都,至少格林能活着。但李唯一拒绝了。但狼群不要他了吧,是独狼,没要他。我估计他们的狼群还没开始集结吧。那狼群啥时候集结啊? 严冬,他坚信,等到冬末,狼群为了围猎必然会集结,那是格林最后的机会。或许是狼王基因的缘故,格林的伤口好的很快,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基本痊愈了。然而,大伤初愈的格林没等来狼群,却先等来了贪婪的人类。 那个盗猎者骑着摩托闯了过来,他们谎称自己是牧民,说格林吃了他们的羊,必须带走他。十几个羊吃了, 那不行那不行,你说的十几个没有任何证据。那我跟你说,这个狼他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谁都没有权利带走他的,他不是我们的狼,他是这个草原的狼,这羊我不陪你,他今天来居心就没。对的,他就是想带走狼, 任何人都不能抓他。见两人不上当,盗猎者直接动手抢夺,挥舞棍棒要打晕格林。可怜的格林还在傻乎乎的看着这些人,他以为人都是朋友。见状,李唯一只好出身躯干,快跑,傻瓜,快跑!格林以为是自己哪里犯了错,一直想回来安抚李唯一的情绪, 你要知道,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随便什么人啊, 快跑,我跟你 不要过来跑,跑跑跑!这是李唯一给他上的最后一课,也是最残忍的一课。在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猛兽,而是人类。 baby, 对 不起, 哎,别哭了,格林不会怪你的,我就想带着格林能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我怕就这样放出去他会死掉, 我希望他能好好的,能找到吃的,不被人打, 就这样就好了。很快,时间来到十二月,若尔盖进入了最残酷的深冬,大雪封山,万物凋零。因为食物补给的断绝,李唯一和易峰已经许久没有吃过肉食,两人全靠最后一点压缩饼干维持生机。一次和两个了,只剩一箱压缩饼干了。 这么远的车,怎么非要现在送他喝上去吗?就在两人绝望之际,他们发现格林在雪地里偷偷埋藏了一只野兔, 那是他在饥寒交迫中给自己存下的救命粮,在生存面前,尊严变得一文不值。李卫一权衡了许久,最终还是决定拿走格林的野兔,因为他不知道还要在这里等多久,更不清楚他们两人的身体还能撑多久。这样不行, 真的不行,被他发现了吧,进屋再说,进屋再说。易峰不停的亲生反对,他知道格林在这个严冬的捕猎有多艰难,这样真的不好。哎,真的不好,好了,你不要念了, 咱们跟他换一次。作为愧疚和交换,他们拿出两块压缩饼干埋了进去。傍晚格林回来闻了闻雪堆,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没有愤怒,没有护食,只是默默的吃掉了那几块干涩的饼干。你看着 吧,以后他擦拭的时候肯定得躲着我们了。几天后,格林又抓到一只兔子,但他依然埋在了那个被偷窃过的老地方。他还埋在老地方啊。埋好后,他看向李维依所在的小屋,似乎期待他们能看见 他,看我们,他知道我们也饿。这样的格林让李维一和易峰越发的感到不舍,但他们更知道,爱不是占有,而是成全。终于,在二零一一年二月,狼肚滩的雪地上出现了许多新鲜的狼脚印,你说准了, 狼真的在这期间很新鲜的,专业非常新鲜。李维一顺着脚印往远处望去,果然对面山坡上出现了许多灰色身影,那是他们见过的最大规模的狼群。在哪?你看到没有? 看到没有,哎呀,好多啊,快看,狼群呢,格林啊,格林呢?格林哪去了?格林看着远处的同类,身体紧绷,还瓜起爪子,快喊他们杀一脚! 格林,格林,格林,格林,快叫你的同伴,快叫你的同伴。等。格林回过神来,却不想他太过紧张,发出的竟是滑稽的汪汪声,啊, 不不不,是狗叫,是狼嚎啊!格林,你不,你,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吧?别着急,别着急,他也顶着狼群又走了一起。在李卫一和易峰的鼓励下,格林终于找回了属于祖先的声音, 那一声长啸,苍凉中带着悲壮。狼群停下了脚步,回头回应。 李维一看着这个结局,泪眼盈眶,是时候了!格林转过身看着李维一,他舍不得妈妈,却无法忘记自己是一头狼。他忍不住又一次扑进了妈妈的怀抱,眼里涌出泪花。格林,你要走了吗?走吧, 妈妈看着你走走。最终,格林在李卫一的注视下,用尽全身力气往狼群的方向奔去,他在山巅与族群相会,然后融化在那片灰色的狼群里。他属于草原,也应该回归草原。 格林走了,但故事还没有结束。下山后,李维一竟在县城一家看似普通的杂货店里看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商品。一个装着上百只狼牙的罐子,是个亲,自从狼牙一一把就拔出来了。更让李维一感到无比害怕的是,一张大的超乎想象的狼皮袍。 哎,一双狼眼再也不会睁开了,你看我, 我后悔了!回狼山,他发疯似的冲回山上,想要确认格林是否还活着,但看到的却是一批又一批的盗猎者。在山上守了二十多天后,他们终于再次看到了格林,他变了,变得更加强壮,现在的他也是狼群的先锋。 就在李卫一感到欣慰时,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枪响。走格林!格林快跑 快跑!在李维一的尖叫声中,格林停下脚步,隔着遥远的距离回望了一眼。他没有像往日那般跑回李维一的身边,因为在枪响的瞬间,格林已经分不清人类这个物种究竟是善良的同伴,还是凶残的恶魔。他爱李维一,因为这是他的妈妈, 但他必须远离李卫一,因为他是人类。翻过围栏就好了,他终于知道别人了。李卫一最后一次见到格林时,他毫不犹豫的背身离去,干脆利落的动作像极了对人类的嘲笑。如果成为万物之灵的代价是让所有生物都对之充满恐惧, 但或许人类才是这地球上最孤独的囚徒。二零一三年二月,得知格林被捕的消息,李维一连夜驱车赶往若尔盖,虽然后来发现不是格林,但他依然选择救下他。 此行,李维一见到老友扎西重看二零一二年格林的影像时,啊,看到了,看到了,就是他!他潸然泪下。听闻格林回到狼群的第一年,总会夺回旧地,在熟悉的角落静静徘徘徊。 他时常望向远处的帐篷,仿佛要从摇曳的光影中忘断那个牵挂的身影。李唯一重返小屋,悉心休气, 当垂涎再次静静升起,如一句温柔的诺言,袅袅飘向群山,也飘向他的归途。几天后的山脊上,他们望见几只狼的身影, 呼喊随风散开,其中一只蓦然回首,目光穿过长风与草浪,久久地落在李卫一的方向。此刻,草原仿佛骤然寂静, 直到狼群没入苍茫尽头,滚烫的泪才无声漫过他风干的脸颊,听不到我说话。此后,每当晨昏交替,光影暧昧之时,小屋外便多了一道寂静的影子。他不思名不靠近,只静静地望向小屋, 如落在草原上一个沉默的印记。若李维一推门张望,他便舒然转身,化作一道流影,融入健身的暮色。只有风过时,倒伏的草杆还在轻轻摇晃他停留过的痕迹。 后来,李维一在一处水源边发现了狼的脚印,旁边竟还有个被塑料瓶压出的深痕。几天后,镜头清晰地捕捉到一只母狼。李维一为他取名格桑。 在藏语中,他以为幸福时光亦是他对这片土地与生命最深长的起源。一次巡护途中,李唯一意外发现了一个隐蔽的牢洞, 洞口的泥土上留着几枚小小的爪印。他悄然布下摄像机,让镜头静静凝望洞口。那是一只无声的守护之眼,也是未来可能指向盗猎者的最冰冷的正词。十天后, 监控画面中出现了令人屏息的一幕,四只毛茸茸的小狼仔正在洞口扑咬嬉闹。李唯一轻声念出已想好的名字, 壮士的福仔,爱闹的双截棍,机灵的飞毛腿,还有总是躲在后面的小不点。他的目光忽然定格,一只小狼正低头舔着塑料瓶里的吸水。 那一瞬,记忆骤然点亮。泥滩上深深的屏印,以及多年以前格林用牙齿稳稳闲住塑料瓶的画面浮现脑海。岁月仿佛在这个透明的容器里悄然交叠。 然而宁静很快被打破,母狼归来的身影在镜头前陡然停住。是格桑。当夜,狼洞便空了,故事却未走向疏离。 几天后,李维一发现格桑竟将新家安在了离他小屋更近的山坡上,像一场默许的托付,也像一道温柔的边界。 然而,盗猎者终究寻到了狼窝。监控画面里,伏载双截棍和小不点被带走,只有飞毛腿侥幸逃脱。 李威一寻着线索追查,从盗猎者手中救回了福仔和小不点,而双截棍已被转卖,他处再无踪迹,一道伤痕从此烙在草原与他心上。 回到小屋里,李威一为小不点处理伤口,他异常配合,不挣扎也不思明,福仔始终守在他身旁,寸步不离。 夜深后,草原复归寂静,李卫一却总觉得窗外那片月光下,似有一道比夜更深的影子久久伫立。唯有风吹草叶的习苏生,像一声克制的叹息,又像一场无言的陪伴。 七日的搜寻,双截棍的踪迹如风干的水渍被荒原抹净。待福仔与小不点痊愈,分别的时刻终究到来。送归草原那日,他们恍如两缕本就属于旷野的风,舒然融入了天地之间。 几天后,李卫一远远望见他们已回到格桑身边,与飞毛腿嬉戏追逐的身影里,却再也不见双截棍。 自此,李维一总会来到那片熟悉的草坡。日子久了,狼群便默许了他的身影。他能认出沉稳的格桑、顽皮的飞毛腿,还有日渐健壮的伏载与小不点。每一道轮廓,每一种布袋,都成了他眼中无需辨认的姓名。 草原被连绵暴雨浸泡的发软口,蹄翼随之蔓延,死亡像灰色的雾霾,静静地笼照了牧草之地。 而此时,却传来了一个噩耗,三只小狼下山撕咬死牛时,被专捡一并死牛的贩子追赶。由于小不点腿上有伤,眼看被追上,跑在前面的福仔突然刹住脚步, 用自己尚未长成的身躯硬生生隔开了棍棒与弟弟头部。一声闷响,一切戛然而止, 死牛贩子最终被查处理。李唯一见到福仔时,他躺在冰冷的草地上,眼睛望向灰蒙蒙的天空, 两行深红的血泪从眼角缓缓爬过,绒毛蜿蜒至鼻尖,最终低落渗进这片他曾与兄妹奔跑翻滚过的草原上。 李维一忍着心痛,用泥土覆盖那具仅四个月大的身体时,指间传来的冰凉一直冻进心里。他忽然想起他曾经嬉闹的样子,仿佛上一刻,他还是草原上一缕来不及抓住的风。 二零一三年九月,草原的风终于烧来了双截棍的音讯。李维一赶到时,他已用决绝的方式完成了逃亡。 被囚禁的日子里,他曾把自己饿瘦,只为从铁栏的缝隙间挣出生路。后来他的脖子被铁丝丝丝捆住,最终他挣断铁丝逃了出来。可脖子上的铁丝圈如一道摘不掉的枷锁,永远嵌进了他的生命里。几天后的清晨, 李维一在草场上看见了格桑,他焦躁的驱赶着乌鸦,仿佛在守着什么。李维一察觉异常,缓步靠近。对视片刻后,格桑缓缓后退,最终转身没入草原,像一种沉默的默许,也像一次艰难的托付。 草浪中躺着的竟是飞毛腿。他的侧腹被牦牛角刺穿,眼角遭乌鸦灼伤, 七个月大的身体微微起伏,气若游丝。李唯一跪下来,迅速清理伤口,没有绷带便解下自己的红腰带,紧紧缠住他的腹部。高原寒风刺骨, 他脱下棉袍,轻轻盖住他颤抖的身躯。乌鸦仍在不远处等待,他就守在那,直到夕阳西沉,最后一只物就幸行离去。一日破晓,李唯一匆匆赶回那片草坡,却只见一片倒伏的草痕。 飞毛腿不见了,他留下的棉袍也无影无踪,雪地上赫然印着几个凌乱而深陷的巨大脚印。他呼吸一致,一个冰冷的念头攥住了心脏。难道是叶寻的棕熊带走了他?风穿过空荡的草地,指尖冰凉, 昨日离开时的每一步谨慎,此刻都化作尖刺扎回心里。他攥紧手,却只握住一把清冷的尘封。寻找多日,他们终于在一处避风的挖地发现一具风化的残骸, 从皮毛、骨骼到臂食的形状,都指向一匹约五个月大的小狼。清理时,李唯一在他颈间触到了那个铁环,是双截棍。随着他日渐长大,未能挣脱的铁环终究成了夺命的枷锁。 李维一颤抖着取下它,当锈蚀的束缚脱离骨骼的刹那,他仿佛听见一声穿透时间的长啸,他的灵魂终于奔向了旷野。他轻轻捧起头骨,转向风吹来的方向。阳光漫过他曾经奔跑的草原。 再看一眼吧,你的草原永远是你的。他跪在风里,将海骨揉进泥土,泥土渐渐覆盖了骨骼的轮廓,仿佛为他重塑一具温厚的身体。 风再次盘旋会带着他熟悉的气息,星光落下会照亮他长眠的轮廓。 不久,草原传来狼群袭击牧人并拖走衣物的消息。李唯一心头一沉,一路搜寻。风中无血腥,只有异样的沉寂。 在一处被风的山坳半埋的土里,赫然露出那件他曾披在飞毛腿身上的棉袍。是你那件?没错,这不是袭击,是归还。风过跑脚,吸苏微响,如一种跨越物种的沉默的语言。 群山寂静,唯有这件旧衣替那个未曾言语的生命完成了心中的道别。 至此,李卫衣已在草原度过一年。取水的必经之路上,他常会发现被安静放置的礼物像草原写下的无字的留言。 十二月清晨,他像往常来到水源地,忽然看见两只野兔被整齐叠放在一起。几日后,礼物竟出现在了小屋门口,雪地上的爪印清晰如烙印。李唯一询问一旁的乔末,唱,这是你改的?他发出一阵阵短促而委屈的呜咽, 他明白这片草原从未沉默,有些牵挂,正以他的方式在风声与啼吟间静静生长。 一天,乔末忽然焦躁起来,不停的抓挠玻璃,目光始终望向窗外双截棍的狼行泥塑。 李维一似有所感,打开监控时呼吸一致。画面中,格桑正一遍遍舔视着冰冷的泥塑,仿佛想透过泥土触碰到再也无法温暖的骨肉。飞毛腿靠在哥哥身侧,喉咙里发出断续的呜咽,像在呼唤一段被斩断的童年。 就在这时,一道苍静的身影踏入镜头,是格林,他仔细嗅遍泥塑的每一处轮廓,随后发现了摆在泥塑前的大白兔奶糖。熟悉的甜意在齿间花开,他依然记得妈妈曾给予的温暖味道。 这一刻,距他与格林分别已整整三年。指缝太宽,挡不住瘦瘦的时间,那深埋于不同血脉之间的无声的记忆 却从未被掠走。李唯一再也按耐不住,想着那熟悉的身影奔去途中发现了格林送来的野兔。 先别管谁,格林快呼喊声惊动了狼群,格林带着格桑与飞毛腿转身离开,最终停在远处的围栏边静静回望。 风卷起草浪,李唯一仿佛能看清他眼中那片矛盾的静默,一半是旧日余温的清闪。 或许自李唯一重返草原的那一刻,风就已将他的气息传递给了格林。只是妈妈与人类这两虫早已交织在他生命里的身份,在月光与荒野之间成了一匹狼。无法全然和解的乡愁, 他只能把所有为屋夜的思念,所有无法再靠近的眷恋,都凝成沉默的遥望。 二零二零年八月,李维一再次回到草原,此时的格林已经十岁,这一次他没有靠近,只是远远望着格林,他正低头在草丛里掩埋什么,像一个藏起秘密的孩子。 当李维一呼喊格林时,格林闻声抬头,那双熟悉的眼睛隔着石载光阴与空旷的草地望过来。凝视片刻,他转身离去。 李唯一走向他反复停留的那片草丛,里面静静躺着一条红色布袋,那是七年前他为飞毛腿包扎伤口时解下的腰带。他没有丢弃,而是将这片属于妈妈的印记, 连同所有的记忆与矛盾,一并藏进了时光的草丛。李唯一抬起目光,一个灰影停在远坡上,正遥遥回望。 风吹过草原,在他们目光相处的刹那,熟悉与陌生,亲近与疏离,全都凝固在了这片苍茫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