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还记得我们的大白兔, 分别三年了,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与格林再见面的场景, 但绝不是在他孩子的墓前。斧仔没了,小不点失踪,双截棍没了,只有飞毛腿死里逃生。 格林的命是人救的,他的家也因人而散。这些年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的?他们又能如何看待人类? 先别管谁,隔离,快隔离!隔离隔离隔离! 曾经我以为只要见到格林平安活着,所有的担忧就会一扫而空,我们会拥抱,会亲密无间,像所有童话的结局一样。而今 我终于看到他了,却发现随之翻开的是更加沉重的一页, 那边好像有东西去看一下。走,跟他们交过来的那个。啊,我看他们放下的羊羔。啊啊,对,小羊羔。这是我打水的地方。 他是从什么时候就知道我们回来的?在山梁呼唤他的时候, 再看我,在小屋升起人烟的时候,还是在狼窝前守护小狼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就在这狼群之中。 幸福原本就在身侧,我们却为求之不得而苦恼。 狼还是原来的样子,人走的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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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唯一在给格林的孩子做的狼行墓碑下放了几颗大白兔奶糖,后来发现只剩下了包装纸,他知道那是格林吃的, 因为格林从小在人类身边长大,他是一个会剥糖纸的狼。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最戳我的是李唯一那句,我养你,是为了让你不再需要我。 真正的爱,是忍着心痛放手让他回到属于自己的旷野。格林最终消失在雪原,正是这世间最深的温柔。

你要记住,以后妈妈叫你跑的时候,你必须马上跑,不要管他出现没, 也就容易被杀,只有重返狼群 才练我的本能。妈妈狠心切断了我粮食,既又像鞭子一样抽打着我的身体, 沉重腹肌。妈妈为我的成长而歌唱,我也学着她的歌声,忽然发 现试图想要把我抓回去。妈妈知道他们不爱, 让我赶紧的逃离,跟你滚,快跑,你要知道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随便什么人跑, 快跑,我跟你。 我把夜头藏在了哪里。 我跟着妈妈寻找狼犬, 我不让它相牵,妈妈还是不小心一只脚掀 起接下来的举动,让它们钻进 白马,把它牵到妈妈面前,带它离开这个危险之地。 看狼群很快就要翻越山脊,妈妈让我赶快发出声音,快叫,你的同伴, 快叫,快叫,快叫啊,不不不,是狗叫,是狼嚎啊。跟你,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吧?要狼嚎,狼嚎不是狗叫。

靠近你,就靠近了痛苦,远离你,也就远离了幸福。时隔多年后,再看重返狼群,格林,我依旧会为你流泪!格林是画家李维仪救下的一只狼王幼崽。小时候的格林像个小狗崽,会跟家里的博美闹着玩,啃家里的电线。可现实不是格林童话。格林长大后的一次失踪, 才让李维仪意识到,狼是注定不属于人类城市的。于是他做了一个冒险又疯狂的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 可重回大草原才发现,从小被蕾蕾喂养的小狼格林,在这里实在是太像一条狗了,不仅成天跟狗狗们私混,还会像牧羊犬一样赶羊,甚至脱口而出的是狗叫 啊,不不不,是狗叫,是狼嚎啊!格林为了训练格林早日重返狼群,李维仪很少给他食物,怕盗猎者伤害他,甚至第一次拿棍子打了他。快打我!格林, 不要过来胖他!胖胖胖! 但他依然像个最懵懂的幼崽,笨拙的爱着妈妈。是在妈妈生病的时候费劲的捕猎,然后在妈妈的窗口扔下一只野兔。是在李卫一崴脚的时候,隔离狂奔四十分钟,从山的另一头赶过来一匹马, 是大雪封山,食物稀少的时候,妈妈将格林埋在雪里的兔子换成压缩饼干,却依旧会把新猎物放在原位。他不会说话,却把爱用行动表达。你要知道,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 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随便什么人。一个自私的妈妈不会放生格林,一个笨笨的格林也不会被放生。可偏偏就是一个无私的妈妈和一只聪明的格林。格林回头望他,却流着泪叮嘱,你走了吗?妈妈再也看不到你了。 天高水远,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他说。在重返狼群后的第三年,李维仪再次回到了那片草原。 隐身的小格林早已退去幼稚,成为了独占一方的狼王。可草原上的猎枪声,盗猎者的陷阱不断,让格林不敢再靠近妈妈,可思念从未停止。每天都有肥瘦的野兔出现在李维仪取水的地方, 也许格林还记着当年妈妈偷走他的兔子,所以李维仪每次来都有新鲜的兔子。格林明白狼王是狼群的表率,他一旦靠近人类,妈妈沾染气味后就会被狼群排斥,所以只能借着目光诉说着他的思念。 他很爱妈妈,但是他再也没有与他相见,因为妈妈是人类,他也是狼王,他要保护好他的狼群。狼的嗅觉很灵敏,也许当李维仪踏上草原的那一刻,格林就已经知道了。后来,李维仪阴差阳错的从盗猎者手中救下了格林的三个孩子,他像当年呵护格林那样,悉心照料着三个小家伙, 待他们伤好后,放归草原和草原上的残酷永不停歇。当格林另一个孩子的尸体被发现时,却已经被盗猎者的铁丝勒死了。 就这样,李维仪为他在草原上建了一座小小的狼形种,没想到三年没见的母子再相见,居然是在这样悲伤的地方。此后,从监控中看到两只大型狼,一只狼清秀狼种。我知道那是格林, 囊肿上是他孩子的样貌,是他母亲的味道,这是他的母亲亲手为他孩子雕刻的坟墓。李维仪在给格林的孩子做的囊肿下放了几颗大白兔奶糖,后来发现时只剩下包装纸,他知道那是格林吃的,因为格林从小在人类身边长大, 他是一个会剥糖纸的狼,格林,你是一只会剥大白兔奶糖的狼王,他知道那是人类妈妈给他留的,所以他不怕。这种无条件的信任甚至延续到了家族。后来,格林的妻子在自己幼崽生命垂危时找到了李维仪, 那是绝境时的托付。也许格林并不相信人类,但是他无条件的相信妈妈。李维仪蹲下身,用自己的红腰带为小狼仔止血救伤。而七年后, 暮年的格林隔着一望无垠的草原,远远的看着妈妈李威一靠近,却发现了那条红腰带,那条为格林孩子包扎过的腰带,他把这条腰带还给了妈妈,他就一直怕 人了。格林,你终于学会怕人类了,也包括妈妈。你很难想象七年时间,浑身上下连个兜都没有的格林是怎么把这条腰带保存的完好的。 或许在七年里,每个风餐露宿的日子,每个思念妈妈的夜晚,他都会靠在这条有妈妈味道的红腰带上打滚,也许还会做梦,梦里能依偎在妈妈的怀里撒娇,可以和妈妈一起用四不像的声音唱歌,只和妈妈两个自由自在。 妈妈,我变成你想象的样子了,我不再相信人类,可是我还是想你,想你带我吃糖的日子,我回不去了。 格林最后一次迈着年迈的步伐找到了摄像机,把人类妈妈的腰带放在摄像机面前,然后就离开了,自此之后,再也没有拍到过他的身影。李维仪说,我最后一次见他,他没有像上次一样扑进我的怀里, 只远远的看着我。我分不清他眼神里带着的是欣喜还是怨恨,我曾带给他的是救赎还是毁灭。所以,李维仪在重返狼群中写下,格林,若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 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或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的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的离开。

那么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人也不一定能保存七年,可它鲜红又完整。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让人哽咽的,是格林和妈妈李唯一的重逢。格林是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 重返狼群后的第三年,格林成了狼王,而那个陪伴他回到狼群的小房子。格林妈妈李唯一每年都会去住一段时间,但格林总是远远的, 悄悄的在房子门口和妈妈打水的必经之路上,放下自己捕获的猎物。七只野兔,一只旱塔,两只羔羊。没人会知道这对于狼来说是多么珍贵的礼物。格林很爱李卫一,因为他是妈妈,可他 必须远离,因为他是人类,他的命是人救的,可他的孩子也是人杀的。山头的狼叼,混杂着孩子和妈妈的味道。 林知道,这个关于他孩子的墓碑是妈妈立的,因为墓碑前的奶糖是自己小时候的味道,也只有妈妈知道,他是一只会剥糖纸的狼。格林再次出现,是又过了七年,带着那条妈妈给他女儿包腿的腰带,那么锋利的牙齿,小心翼翼的护了七年。他们留了这么久啊, 做了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格林是狼,却不是印象里的忠诚和长情。 在曾经的日子里,是感知到天气有变,会想办法拖住妈妈出行的脚步。是得知妈妈生病会感到自责,守在妈妈的窗前,焦虑为妈妈抓来野兔,只是因为他以为吃肉就能好起来。是妈妈在冰面遇险,他会去山的另一头迁来牧民的马,帮妈妈脱险。格林添了一匹马过来, 你看看你看见没?我一直看着他是从山那头给他的。是。即使在深冬,妈妈用压缩饼干替换了他储存在雪地里的救命粮,他也只是默默的吃掉干涩的饼干,在几天后再次把捕获的野兔放在同一个地方。 他看我,他知道我们也饿。他和妈妈的羁绊很深,是短暂离别后会不顾一切奔向彼此,拥抱彼此。但也是妈妈一次次的告诉他,他应该远离人类。 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妈妈对格林的第一次动手,也是因为盗猎者的闯入。快跑,傻瓜快跑,你要知道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 随便什么人。直到现在,格林已经十六岁,离开妈妈一五年了,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但妈妈李唯一从 从未忘记格林,他将自己与格林的所有故事写进了重返狼群和重返狼群二、再见,格林记录了他与格林之间跨越物种的母子深情。 从成都闹市的相依相伴,到若尔盖草原的野化训练,再到三年后物是人非的重逢,还有那条被格林珍藏了七年的腰带。书中的感情打动了万千网友, 摊开他,走进那片苍茫的草原,亲眼见证这场双向奔赴的救赎,读懂何为守护,何为放手,何为对生命最纯粹的敬畏。

怪不得格林回去还能当狼王,小时候在家全跟狗对心眼子。李维一在四川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助了仅存的奄奄一息的格林,为给格林更好的医疗条件,便将幼崽带回成都家中。彼时,李维一家中已有一只养了多年的博美犬,名叫狐狸。它原本是家里的专宠,格林的到来彻底打破了这份独宠。 出狐狸对格林充满好奇,但很快便发现李维一的注意力更多的偏向了这只新来的小家伙,连喝奶都不再是自己第一个享用。更让狐狸委屈的是,李维一并未将养狼的事告知父母。格林在家乱拉乱尿,家人却全都怪罪到狐狸头上。我打你到处都是,讨厌,听到没有,去乱窝,到处都窝起屎。 狐狸想向家人告状,可没人能听懂他的狗语,满心的委屈与愤怒无处发泄。气不过的狐狸先是钻到床底下咬伤了格林,面对李卫衣苦口婆心的劝说,他翻着白眼表达不满。好大个事情,有些事情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是不是嘛,你做狗也要通商量嘛! 后来,狐狸又趁李薇一不注意,把掉在地上的辣椒掉到格林的碗里,导致格林喝完奶后痛苦哀嚎。没想到李薇一家里装了监控,狐狸的恶作剧被全程记录,最终被惩罚四脚朝天,面壁思过。而这两只小动物的争斗,最后以格林趁狐狸休息时咬他的命根子才告终,也算是在苦瓜堆里找糖吃了。

格林重返狼群,你们都看了吧,你说一只狼怎么能这么通人性啊?我是十几岁的时候,家里养过一只那种看家护院的土狗, 然后有一天就听大人商量要把这只狗给卖掉,去镇上的狗市把它卖掉,我爸就骑着那种摩托三轮车,把我和那个狗放到那个后兜里边去的。那一路上我心情就特别沉重,但是不会表达, 我就一直抱着那个狗看那个狗的眼角都是湿润的,我的内心戏也很丰富,我就觉得这个狗肯定知道我们要卖它,它不开心,它流泪了,我就全程抱着它,它把那个头也扎到我的胳膊里边, 平时我是没有抱过他的,因为还是很脏的。然后到狗市上他们要交易,我就看着那个狗一直看着我,那个交易的人是看出来我心情不好,还专门跑到我跟前说,小姑娘,我把你家狗牵走了啊。我当时就立马都哭出声音了,但是嘴巴不会说, 不会表达。我记得我爸为了哄我,因为第二天是我的生日,然后我爸就用卖狗的那个钱给我买了一身新衣服,又带我吃了一些好吃的。 卖完狗回家好长一段时间,我都经常幻想我说这个狗肯定还记着我们家的路,他会想方设法的从那个买狗贩子里边逃出来。现在这么多年,这个卖狗的记忆我还特别印象深刻,就每一年都会在我的脑子里边跳出来一遍, 要狼嚎,狼嚎,不是狗叫狼嚎啊,天呐,别着急别着急,他也顶着狼,狼群要走了,一起 狼群回来了,加油,狼群回来了,反正没走。

看把他给乐的啊,回来了 呜呜呜,他还要加变调。哈哈,我跟你说那是那样变的, 我怕的就是这个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也许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狼还是狗,谁会送他回狼群。 儿子你还记得吗?这就是你出生的地方,别忘了你是一匹狼。孩子,走吧,别回头,一定要活下去,记住你的爱。 戈林从狼群中来,回到狼族中去,我们曾经相依为命,共度患难,狼是不屑于被人奚解的,戈林的命运与这片大草原相连,他要在本应属于狼的大草原有自由有尊严的活着。

那么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人不一定能保存七年,可它鲜红又完整。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让人哽咽的,是格林和妈妈李威一的重逢。 格林是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在成功返回狼群三年后,格林凭借自己的能力成为狼王。而在他最初适应草原时住过的小屋, 维一每年都会回去住上一段时间。尽管格林已经属于荒野,却始终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关心着妈妈。他总在妈妈必经的路旁留下自己捕来的猎物,七只野兔,一只旱塔,两只羔羊。这些对人类来说或许只是食物,但对一匹狼而言,却是他所能给予最宝贵的礼物。 格林很爱李维一,因为他是妈妈,可他必须远离,因为他是人类。他的命是人救的,可他的孩子也是人杀的。他 知道,山头上那座混合着狼与人类气息的墓碑,是妈妈为他的孩子立下的,因为碑前放着的奶糖,是他幼时熟悉的味道,也只有妈妈记得他是一只会自己拨开糖纸的狼。他再次出现时,又过了七年,带着那条妈妈给他女儿拨腿的腰带,那么锋利的牙齿,小心翼翼的护了七年。他们留了这么久, 做了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格林,他是狼,却不是印象里冷血凶狠的狼,而是情感丰富,有着刻在骨子里的忠诚和长情。在曾经的日子里,是感知到天气有变,会想办法拖住妈妈出行的脚步, 是得知妈妈生病会感到自责,守在妈妈的窗前焦虑为妈妈抓来野兔,只是因为他以为吃肉就能好起来,是妈妈在冰面遇险,他会去山的另一头迁来牧民的马帮妈妈脱险。 即使在深冬,妈妈用压缩饼干替换了他储存在雪地里的救命粮,他也只是默默的吃掉干涩的饼干,在几天后再次把捕获的野兔放在同一个地方。他和妈妈的羁绊很深,是短暂离别后会不顾一切奔向彼此,拥抱彼此。但也是妈妈一次次的告诉他,他应该远离人类。我不怕人没事, 狼不怕人死定了。妈妈对格林的第一次动手,也是因为盗猎者的闯入。快跑,傻瓜快跑,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 随便什么人。直到现在,格林已经十六岁,离开妈妈十五年了,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但他住过楼房,见过车水马龙的城市,也回到了草原当了狼王,唯一不变的应该就是对妈妈李卫一不变的感情。 李维一从未忘记格林,他将自己与格林的所有故事写进了重返狼群和重返狼群二再见格林,记录了他与格林之间跨越物种的母子深情。从成都闹市的相依相伴,到若尔盖草原的野化训练,再到三年后物是人非的重逢,还有那条被格林珍藏了七年的腰带。书中的 感情打动了万千网友,翻开他,走进那片苍茫的草原,亲眼见证这场双向奔赴的救赎,读懂何为守护,何为放手,何为对生命最纯粹的敬畏。


我知道他不可能离开狼群,但是我还是想看看他是不是有点烦心啊。没走,一直往这边在望。他会走了,他在等你。他门不让我走啊,哎,听话听话听话。在这怎么了? 我的天呐,像冰棒一样,你现在才知道我有什么事,什么都让我哭。怎么能这样呢?啊,我生气了,菲菲走开了 啊,我把脚挽了,还能走不?不行,格力开了一匹马过来,你看看你看见没,我也去看, 他在给你帮忙啊。好像如果我们终将分离,我都希望时间能慢一点,就这样陪着你一路走下去。你不会是要偷他的吧, 这样不行,被他发现了,真的不好。好不好,你不要念了。怎么刚才换了?那快跟我吧。 你看着吧,以后他尝试的时候肯定得多想喝点。他还买的方便面呢,他 刚不吃的。你又饿,让我儿子吃顿饱饭吧。走走,赶紧快跑,不要停不要停,快走。那就你走吧, 你要是实在舍不得就把它带回来吧,我们养它一辈子。把它带回来,把它带回来。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自由, 孩子,走吧,别回头,一定要活下去,记住我爱你。一个大白兔太好逗了。 快快快,呸,慢点慢点。你看你冲掉了。嗯。

成都女画家在无人区坠入冰窟,现场唯一的目击者是一只狼,但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所有人意想不到。他并没有扑向女画家,反而跑到很远的地方牵来一匹马,不仅把缰绳递到女画家手中,还在他起身的时候主动搀扶。 这个不是杜鹃,他是真实的纪录片重返狼群,他爱李唯一,因为他是妈妈,但他必须远离李唯一,因为他是人类。二零一零年野生动物学家李唯一在若尔盖草原写生,听闻一桩悲惨的骑士,寒冷的夜里,一头狼王为了妻儿觅食,冒险袭击羊群, 不曾想被埋伏的夹子困住,他生生咬断了自己被夹住的腿,却还是死在了半路上,被扒下了狼皮。母狼悲痛欲绝,深夜冲进羊群报复,虐杀了无数只羊以后,自己吞下毒饵训起。为了不让猎户得到完整的皮,他死前忍痛把自己的皮咬的千疮百孔。 而他的孩子,也就是格林,这是世界上首例由人类养大,成功重返狼群的狼,也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李维一起初想的是带他回城市当狗来养, 这只狼会剥大白兔奶糖,会看电视,可现实不是格林童话。有一天,格林跑到大街上,才让李维一意识到,他注定不属于人类城市。他带着格林翻山越岭,踏上了让他重返狼群的漫漫长路。李维一在草原上搭了一个简易的房子,趴在地上教格林捕猎,躲风雪。 但他天然亲近人类也成了他最大的破绽。当时偷猎者还很猖獗,一头不怕人的狼无疑是死路一条。于是李维一对他更加严拿杆子赶他走,没有捕到猎物,也不给他饭吃,这也逐渐激发了格林的野性,开始自食其力。 在格林九个月大的时候,终于见到狼群,他们齐齐的站在山坡上等待着。格林却没有动,在原地打转,眼睛始终盯着李维一, 因为他知道这次分别可能就是永别。李维一既舍不得,又怕狼群走了,用哽咽的声音催促着格林把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推向荒野。他其实有一千种方法让格林活下来,但只有重返狼群。这一种是因为母亲的成全, 他在县城杂货铺看到一个装着上百只狼牙的罐子和很多狼皮,由于担心格林,他再次重返狼山。分手二十多天后,终于再次见到了他, 格林变得更加强壮,还成了狼群的先锋。可是随着盗猎者的枪声,格林发现了妈妈,这次却没有像以前一样跑过来。好消息是他学会了怕人,坏消息是他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亲近妈妈。每年李唯一都会前往那座小木屋住上一阵, 那时候格林以凭借故人的生存能力成了统领十二匹狼的狼王。但是悲剧还是接踵而来,格林的三个幼崽全都死于人类之手, 也让他对于人类的情感更加复杂。李维一出于对格林孩子的疼惜,给其中的一个孩子做了一个狼行的墓碑,这也成了他和格林的隔时空相见,因为墓碑前有吃剩的大白兔奶糖糖纸,他知道格林是一只会剥糖纸的狼。 七年以后,李维一再次重返草原时,看到格林叼着一个什么东西放在摄像机前?这是七年前为格林孩子包扎用的红腰带。 难以想象一只全身没有一个兜的狼,是怎样将一条红腰带保存七年的。有时候动物的情感比我们想象的更加纯粹。更加让我动容的是,有人说希望格林下辈子做李维一的孩子,但是他却希望自己下辈子做头狼。和格林自由奔跑的草原上, 也许这永长的一生,他们再也难以相见,但这场以自由为名的终身放逐,却成了他们彼此最深的牵挂。由于人类的狩猎,狼群的种群岌岌可危,在李维一的推动下,中国的第一个野狼生态保护站得以建立, 野狼也成了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影片结尾处,李唯一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能够救助一匹狼,但我们能够改变所有狼的命运吗?没有人会知道答案,但我相信有人关心,有人在乎,事情一定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上叼了个啥东西,你再喊喊。你喊了他也不理你,还不如让我多看一会。不行在那藏啥呀, 他在洗澡吗?抓鱼啊,你在那偷看人家洗澡 没看到有鱼啊。你刚才看他钓的是鱼吗?没看清楚,反正他的草放那了, 还是打声招呼, 格林格林, 你还看看看我们格林格林,瓜娃子。 哎呦,它看起有点瘦啊。嗯,那个夏天的狼本来它换毛嘛。夏天的狼本来就瘦哦,刚刚看到它身上湿的。哈哈,也是那嘎嘎啊,看到它真的,其实我看它精神力都还不错的。 他要走了。走,咱们过去看一下他刚才叼了个啥放那了。走吧,走嗨走, 咱就在这块啊,我看他在放那了啊,这个是个什么? 洗澡还带浴巾?是你的腰带啊,就我捆黑毛腿的那条,你看这里面,我当初应该是葫芦盖脱下来的。哎呀,他们留了这么久啊。

那么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人也不一定能保存七年,可它鲜红又完整。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让人哽咽的,是格林和妈妈李维一的重逢。格林是世界首列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重返狼 群后的第三年,格林成了狼王,而那个陪伴他回到狼群的小房子。格林妈妈李维一每年都会去住一段时间,但格林总是远远的,悄悄的在房子门口和妈妈打水的必经之路上,放下自己捕获的猎物, 一只野兔,一只旱塔,两只羔羊。没人会知道这对于狼来说是多么珍贵的礼物。格里很爱李维一,因为他是妈妈,可他必须远离,因为他是人类,他的命是人救的,可他的孩子也是人杀的。山头的狼膘混杂着孩子和妈妈的味道。他知道这个关于他孩子的墓碑是妈妈立的, 因为墓碑前的奶糖是自己小时候的味道,也只有妈妈知道,他是一只会剥糖纸的了。他再次出现,是又过了七年,带着那条妈妈给他女儿包腿的腰带,那么锋利的牙齿,小心翼翼的护了七年。他们留了这么久啊,做了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哈,臭臭的哈! 格林,他是狼,却不是印象里冷血凶狠的狼,而是情感丰富,有着刻在骨子里的忠诚和长情。在曾经的日子里,是感知到天气有变,会想办法拖住妈妈出行的脚步。裤子给我扯破了,还听话吗?是得知妈妈生病会感到自责,这水煮是要死人的,你必须跟我过生,不至于不能再做了。 守在妈妈的窗前,焦虑为妈妈抓来野兔,只是因为他以为吃肉就能好起来。是妈妈在冰面御寒,他会去山的另一头牵来牧民的马,帮妈妈脱鞋。 是即使在深冬,妈妈用压缩饼干替换了他储存在雪地里的救命粮,他也只是默默地吃掉干涩的饼干,在几天后再次把捕获的野兔放在同一个地方。 他和妈妈的羁绊很深,是短暂离别后会不顾一切奔向彼此,拥抱彼此。 但也是妈妈一次次的告诉他,他应该远离人类。格林怪害怕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 随便送人。妈妈对格林的第一次动手,也是因为盗猎者的闯入。直到现在,格林已经十六岁,离开妈妈十五年了,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但他住过楼房,见过车水马龙的城市,也回到了草原,当了狼王,唯一不变的应该就是对妈妈你唯一不变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