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辣妈的视角打开他和格林的爱情,那也是伴随着幸福和痛苦的一生。辣妈是一只野狼,熟练了这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他最讨厌人类,因为他见证过人类最本 性的恶。要是没有格林,辣妈一辈子都不可能和他们有交集。在辣妈眼里,格林长得比其他狼更高大壮实,帅气威武,也比其他狼更聪明,总是时不时的炫耀自己会的新技能,比如用网捕鱼,嗷嗷的唱着一些的水瓶子。 他们相伴的日子里,格林总是跟辣妈说起他非常爱的人类。妈妈怀念那群狗朋友们,渐渐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格林身为狼王,经常会早出晚归,打猎觅食,把自己猎回来的食物悄悄的分些给那屋里的人。但格林这个傻子根本不知道自己辛苦猎回来的食物都 被一只讨厌的狗偷吃了。终于,辣妈看不下去,决定夜晚出去教训这只贪吃狗。孩子们渐渐长大,辣妈以为他们这一家可以一直这样下去,但人类从来没打算放过他们。伴随着危机逃亡的这几年,他们的几个孩子都死 于人类之手。一天,辣妈带着危在旦夕的孩子去找治疗的伤药,但迟迟未找到,便决定寄最后的希望于那间木屋。 事实证明,辣妈的决定是对的,他们救活了飞毛腿,也是自那之后,格林的身边又多了一根走哪带哪的红腰带。 跟着格林来到一座墓碑前,上面有辣妈最熟悉却又陌生的味道。也是在那,辣妈第一次见到格林吃糖,看起来味道很不错的样子。辣妈舔了舔格林的嘴巴,尝了下,是很奇妙的味道,也是一个能让格林很开心的味道。而李维一 格林一家的羁绊,从未因时光流转而褪色。他以笔墨为媒,将这段刻骨铭心的过往写进重返狼群,定格下这份跨越物种、无关血缘的母子深情。每一个细节都饱含滚烫的真心, 戳中了无数人内心最柔软的角落。这不仅是一本记录人与狼故事的书籍,更是一场关于爱与救赎的双向奔赴。 翻开树叶,仿佛置身于苍茫辽阔的草原,与李维一一同见证格林从懵懂幼崽成长为狼王的坚毅。翻开这本书,走进这段震撼心灵的生命羁绊,感受藏在字里行间的深情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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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因为你是妈妈。我远离你,因为你也是人类。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刀的是格林和妈妈的重逢。 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故事的开始是在二零一零年的茫茫草原里,青年画家李唯一在这里捡到一匹父母双亡的幼狼, 并把他带回成都抚养他,为他起名格林。直到有一天,无知的格林误跑上了大街上,一匹狼来了 鸡屁。于是他做了一个冒险又疯狂的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在回归草原三年后以成长为真正的狼王。而那个陪伴他回到狼群的小房子,妈妈李维一每年都会去住上一段时间。 那天,他阴差阳错从盗猎者手中救下格林的三只幼崽,如当年呵护格林般悉心照料,最终将他们放归草原。可当李维一发现格林另一只幼崽因盗猎者的铁丝活活勒死时,心痛不已的他为幼崽建起了一座狼雕。 此时谁也没想到,与格林分别三年后的重逢,竟发生在这幼崽的目前。泥土里混杂着日夜思念的妈妈与死去孩子的气息。格林学着小时候包糖纸的模样,吃掉了妈妈放在目前的奶糖。分别三年了,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与格林再见面的场景,但绝不是在他孩子的面前。 而格林依旧是那个会吃大白兔,会用水瓶给孩子喂水,愿意用野兔换压缩饼干的狼仔。这种信任甚至延续到家庭。格林的妻子辣妈。起初李唯一还觉得辣妈不待见自己,后来才发现辣妈会默默护着他,是觉得辣妈就是想弄死我。 不过后来看见另一只狼被辣妈咬,夹着尾巴逃跑,我心里就舒服。而且辣妈挪窝也不会远离小木屋,还会向李维一求助,救自己的孩子。辣妈不喜欢人类,但她清楚那是自己丈夫格林最爱的人类妈妈,所以也会选择信任自己丈夫的妈妈吧。可她再也不会靠近人类了。或许从妈妈踏上草原的第一天起, 格林就已察觉。七年后,格林再次出现,远远相望后,又转身奔向山野。而当李唯一靠近时,竟然在水边发现了曾经包扎飞毛腿的红色腰带。知道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 哈,错,错的哈!即便格林是狼,他却跟人类建立了深厚的情感连接,且拥有超越人类的忠诚与长情。这条腰带在危险四伏的草原上被格林珍藏了七年,他不仅定期清洗,甚至从未被咬破。放下腰带后,格林站在山头上,远远望着妈妈,仿佛在诉说你, 你是人类,我无法全然信任,可你是我的妈妈,我想再好好看看你。李威一从未忘记格林,他将自己与格林的所有故事写进了重返狼群和重返狼群二再见格林,记录了他与格林之间 跨越物种的母子深情。从成都闹市的相依相伴,到若尔盖草原的野花训练,再到三年后物是人非的重逢,还有那条被格林珍藏了七年的腰带。书中的感情打动了万千网友, 翻开他,走进那片苍茫的草原,亲眼见证这场双向奔赴的救赎,读懂何为守护,何为放手,何为对生命最纯粹的敬畏。喜欢格林狼王的朋友,这本书一定不要错过!

眼见也不一定为实,刻板印象会让人做出错误的判断。李卫一重返草原期间,格林的妻子辣妈向李卫一求助,想让他救受伤的孩子飞毛腿。当时飞毛腿被牦牛顶破肚子陷入昏迷,李卫一帮他缝合伤口,用腰带包着肚子。因为飞毛腿体型硕大,受的伤不适合移动,所以李卫一 一直守到太阳落山,把自己的袍子盖在他身上保暖,才依依不舍的离开。第二天天没亮就赶过来看情况,结果狼和袍子都不见了,留下一串硕大的爪印,吓得他以为飞毛腿被熊吃了,非常自责。辣妈把飞毛腿托付给我们, 我们却大意了,找了三天都没找到飞毛腿,回小屋却发现门口有几只被咬死的兔子,还以为是乔莫打猎来的。后来他去镇上买粮食,听人传狼群吃了一个人,辗转打听了一阵,找到知情者,说是远远的看见狼群拖着一个人上了山,还有人在山里发现了遇害者的衣服。 于是狼吃人的传闻就这么在镇上传起来了。李卫一急忙跑过去验证,发现山里的衣服是自己盖在飞毛腿身上的袍子。这下才知道,原来飞毛腿没有被熊吃,而是被狼运走了,而我莫名成了狼伤人事件的遇难者。 那么又有多少狼吃人的故事是真实的?在寻找飞毛腿的过程中,李维一发现了双截棍的遗迹,他从盗猎者手中逃脱后,因为解不开脖子上套的铁环,最终被折磨离世。李维一收集了他的骷髅混合泥土做雕像,矗立在小屋附近,无意间吸引了格林一家人来围观,也拍下 了格林成为父亲后的模样,并确认了飞毛腿健康回归的消息。在李维一试图追过去和格林相见时,他们一家人跑 在李维一平时打水的地方放下两只兔子。此时一切真相才终于大白。屋门口头位的兔子,打水处的猎物乔末模仿狼嚎,原来都是因为食物是格林给的。为了感谢李维一救下飞毛腿,给双截棍塑像,所以即便是凛冽的寒冬,狼群都找不到食物也要给李维一送吃的。 因为李唯一对格林来说是妈妈,是恩人。直到现在,格林已经十六岁,离开妈妈十五年了,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但李唯一从未忘记格林,他将自己与格林的所有故事写进了重返狼群和重返狼群二再见。格林记录了他与格林之间跨越物种的母子深 情。从成都闹市的相依相伴,到若尔盖草原的野化训练,再到三年后物是人非的重逢,还有那条被格林珍藏了七 一年的腰带。书中的感情打动了万千网友,翻开它,走进那片苍茫的草原,亲眼见证这场双向奔赴的救赎,读懂何为守护,何为放手,何为对生命最纯粹的敬畏。

辣妈,就是你小子在一直偷吃是吧,看你这个样子,你还想叫人,我真的狠狠惩罚你了。该说不说,乔莫这小子也是个老馋狗了,当时的草原因为爆发了口蹄, 导致了人和动物都很难找到猎物,为了不让自己饿肚子,李维一在山上挖起了野菜。但这时李维一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但就是乔莫这家伙明明是条狗,却时常能捕到猎物打牙祭,这可把李维一羡慕坏了。 维一有一次还看见乔末逮到了一只兔子,许久没吃肉的他就想着和乔末打个商量,分一点兔肉过来。但乔末这傻狗最精了,为了吃掉整只兔子,这家伙一口气把兔子上上下下给舔了个遍。因为乔末的频繁捕猎,李维一后来还给了他很高的评价,但实则 乔末这家伙就是屎壳郎,掉蒜臼子装蒜呢。这些猎物其实都是戈林,看李维一吃没多久,他就给找到了,让李维一 一直以为是他捕的猎。后来还是李维一在家门口和灶台上各捡到只兔子,甚至还看到了狼爪印,才发现不对。一问乔末这是谁干的,他在那学狼嚎,才发现格林的痕迹。格林是真难啊,不仅要养家人,要给妈妈带猎物,还要养乔末这条吃独食的傻狗,不敢想格林一天的工作量有多大。

你看乔默 挠窗户叫唤,嗯,好像他注意一个方向哎, 狼叼好像被什么动物动过。我们决定放一组遥控摄像机在狼叼周围观察一下,有动静了。于是我们赶紧打开监视器。 格林还记得我们的大白兔, 分别三年了。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与格林再见面的场景, 但绝不是在他孩子的墓前。斧仔没了,小不点失踪,双截棍没了,只有飞毛腿死里逃生。 格林的命是人救的,他的家也因人而散。这些年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的?他们又能如何看待人类?


辣妈,就是你小子在一直偷吃是吧?看你这个样子,你还想叫人,我真的狠狠惩罚你了。该说不说,乔莫这小子也是个老馋狗了。当时的草原因为爆发了口蹄疫,导致了人和动物都很难找到猎物,为了不让自己饿肚子,李维一在山上挖起了野菜。但这时李维一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但就是乔莫这家伙,明 明明是条狗,却时常能捕到猎物打牙祭,这可把李维一羡慕坏了。李维一有一次还看见乔末逮到了一只兔子,许久没吃肉的他,就想着和乔末打个商量,分一点兔肉过来。但乔末这傻狗最精了,为了吃掉整只兔子,这家伙一口气把兔子上上下下给舔了个遍。因为乔末的频繁捕猎,李维一后来还给了他很高的评。 但实则乔末这家伙就是屎壳郎,掉蒜臼子装蒜呢。这些猎物其实都是格林看李维一吃不上肉,特意放在边上了,结果乔末的狗鼻子那叫一个零啊!格林放下没多久,他就给找到了,让李维一一直以为是他捕的猎。后来还是李维 在家门口和灶台上各捡到只兔子,甚至还看到了狼爪印,才发现不对。一问乔莫这是谁干的,他在那学狼嚎,才发现格林的痕迹。格林是真难啊,不仅要养家人,要给妈妈带猎物,还要养乔莫这条吃独食的傻狗。不敢想格林一天的工作量有多大。

格林还记得我们的大白兔, 分别三年了,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与格林再见面的场景, 但绝不是在他孩子的墓前。斧仔没了,小不点失踪,双截棍没了,只有飞毛腿死里逃生。 格林的命是人救的,他的家也因人而散。这些年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的?他们又能如何看待人类? 格林, 先别管谁给你,快给你给你给你给你给你。 曾经我以为只要见到格林平安活着,所有的担忧就会一扫而空,我们会拥抱,会亲密无间,像所有童话的结局一样。 而今我终于看到他了,却发现随之翻开的是更加沉重的一页。 那边好像有东西,去看一下。走,他们叼过来的那个。啊,我看他们 放下的羊羔。啊啊对,小羊羔,那是我打水的地方。

怪不得格林回去能当狼王了,打小的学习能力就强啊!故事的开始是在二零一零年的茫茫草原里,青年画家李维一在这里捡到一匹父母双亡的幼狼,并把他带回成都抚养他,为他起名格林。李维一家里有一只 养了好几年的博美,叫做狐狸。狐狸一开始对格林还只是很好奇,直到妈妈给他喂牛奶,再也不是第一个喝的。 李唯一并没有把自己养狼的事情告诉父母,于是狐狸想到了向他的父母告状,但奈何他们都听不懂狗语,甚至把格林乱拉乱尿的状况怪到了狐狸的头上。 讨厌听到没有,气不过的狐狸直接钻到床底下把格林给咬了。李维一朝着狐狸的尾巴就是两巴掌,然后抱着受伤的格林给狐狸讲道理。然而李维一每说一次,狐狸就翻一个白眼,你爷爷说你两句,说你两句,你听到就是 好大的事情。有些事情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是不是嘛, 祖宗也要同商量。李维一做饭时掉了一个辣椒在地上,狐狸趁他不注意叼走,放在了格林的碗里。直到李维一听见格林痛苦的哀嚎,才发现他不小心吃了辣椒。抓包的狐狸躲在床下怎么叫都不出来,万万想不到李维一居然在家里装了监控,你没按到有监控啊! 于是李维一惩罚狐狸四脚朝天,面壁思过。直到有一天,无知的格林误跑上了大街,才让李维一意识到他注定不属于人类城市的钢铁森林。大街上一匹狼来了击毙,于是他做了一个冒险又疯狂的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 随后看重返狼群纪录片时发现,重返狼群回去找格林时,因为经历了口题,人和动物在那时都很难找到食物, 而他养的狗狗乔末却奇迹的在后山上找到猎物,甚至有一次李唯一很眼馋他的野兔,但乔末立刻就从头到尾把兔子舔了一遍。好吧,算了,直到冬天才发现,其实这些食物都是格林偷偷放的,因为冬天里唯一总会在河边打水的必经之路上遇到死野兔, 甚至有野兔就直接被放在门外,而那时候乔末是拴着的。乔末学着格林嗷呜了两声, 意思是这是那个会狼嚎的家伙带来的,所以乔莫偷吃了好久格林带给妈妈的食物,带入格林的视角,每天要养自己一大家子,狼和妈妈就算了,结果好不容易带来的食物全让自己的发小狗给吃了。就 连格林老婆辣妈也很聪明,辣妈会放弃人类设置的食物,还会偷羊皮,然后披着羊皮去捉羊,甚至能精准避开监控。李维一在河边安置了六个摄像头,前五个都被辣妈成功躲过去了,最后一个因为河面涨水冲走了人类的气味,辣妈走进才发现, 当场蒙在原地,愣了几秒扭头就溜走了。不知道辣妈回去会不会跟格林告状,李唯一因为小不点受伤,忍不住去狼窝探望,结果被打猎回来的辣妈发现了。辣妈气李唯一没边界,也气小狼崽不躲,当时气坏了,浑身的毛都扎的像个惊叹号一样, 直接就向我冲过来,然后我当时手里一抖,还摁了一下快门,再到后来飞毛腿受伤,格林和辣妈过来小屋找药治疗,结果被乔末发现,于是辣妈咬住乔末,把他按在地上摩擦,警告他别乱叫,格林别咬死了,毕竟是老妈的看门狗,辣妈今天放你一马。起初李唯一还觉得 辣妈不待见自己,后来才发现辣妈会默默护着他。我一直觉得辣妈就是想弄死我,不过后来看见另一只狼被辣妈夹着尾巴逃跑,我心里。 而且辣妈挪窝也不会远离小木屋,还会向李唯一求助救自己的孩子。辣妈不喜欢人类,但他清楚那是自己丈夫格林最爱的人类妈妈,所以也会选择信任自己丈夫的妈妈吧。

如果用辣妈的视角打开重返狼群,知道他为什么会爱上格林。比起格林英俊帅气的长相,我先看上的是他不同于他人的眼睛,不同于他们眼中的冷峭和锋利,而是一种带着纯粹的温柔。关键他比我想象的还要聪明的多,总是时不时的炫耀人类妈妈教给他的技能,比如他会教孩子们怎么用矿泉水瓶喝水、 雨水或幼稚,在食物匮乏的冬季,带领着狼群怎么下水捕鱼。格林还会拨开大白兔奶糖的糖纸,那是一种我从来没尝过也不敢尝试的味道。有时候还会给我和孩子们嗷嗷的唱着不着调的歌。他说这是人类妈妈从小到大都会给他唱的摇篮曲。 因为妈妈给他打过疫苗,所以他的身体素质是所有同伴里最好的。妈妈怕他被陌生人伤害,还特地去到活佛那里求来带着祝福的花环,还会为了更好的保护他,卖掉了自己在成都的房子,在若尔盖草原奔走多年,只为了给格林和他的同伴更好的期。 我们眼中的天敌藏獒是何等威武雄壮,可他们偏偏成为了他的好兄弟,甚至为了给他出一口气,黑虎被迪奥咬掉了一只耳朵,断了一条腿,而格林也会守在他身边七天七夜,直到他愿意治疗,逐渐康复。在我的眼里,我的丈夫是个聪明有文化,重情重义的好狼,真的很难不爱上。

但格林这个傻子根本不知道自己辛苦猎回来的食物都被一只讨厌的狗偷吃了。终于,辣妈看不下去,决定夜晚出去教训这只贪吃狗。孩子们渐渐长大,辣妈以为他们这一家可以一直这样下去,但人类从来没打算放过他们。伴随着危机逃亡的这几年, 他们的几个孩子都死于人类之手。一天,辣妈带着危在旦夕的孩子去找治疗的伤药,但迟迟未找到,便决定寄最后的希望于那间木屋。 事实证明,辣妈的决定是对的,他们救活了飞毛腿,也是自那之后,格林的身边又多了一根走哪带哪的红腰带。跟着格林来到一座墓碑前,上面有辣妈最熟悉却又陌生的味道。也是在那,辣妈第一次见到格林吃糖,看起来味道很不错的样子。辣妈舔了舔格林的嘴巴,尝了下,是很奇妙的味道。

我爱你,因为你是妈妈,我远离你,因为你也是人类。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刀的是格林和妈妈的重逢。 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格林在重返狼群后的三年,他的妈妈李唯一又一次回到草原, 如今的格林已经成长为真正的狼王,因为人类的可怕,他不再靠近妈妈。李唯一一开始未能见到格林, 不知道食物从何而来,却阴差阳错的从盗猎者手里救下了格林的三只小狼,像曾经照顾格林一样悉心呵护它们,最后放归草原。后来格林的妻子也会在孩子生命垂危时,将希望寄托在李维一身上。李维一为小狼缝合伤口,用自己的腰带帮他止血, 寸步不离的守护拯救了他。也在发现格林的另一个孩子因为盗猎者的铁丝被活活勒死时, 为他建起一座狼雕。没想到分别三年,再见却是在他孩子的墓前。泥土混合着日夜思念的妈妈和死去的孩子的气味。格林学着小时候剥糖皮的样子,吃掉了妈妈放在墓前的奶糖,因为他知道那是妈妈给的,不会害他。李唯一幻想中童话般的重逢没有到来, 我向他走近,他就退后。或许妈妈踏上草原的第一天,他就感觉到了。因为从小就会拧瓶盖,所以会用妈妈剩下的水瓶灌水喂小狼,也会偷偷来看妈妈带来食物。因为人类,格林四个孩子两死一失踪, 但妈妈依旧是那个初见时模仿着母狼患子的妈妈,是带他回草原教他捕食的。妈妈是怕盗猎者伤害他,第一次拿棍子打了他的妈妈, 是格林听到盗猎者的枪声没有第一时间跑向妈妈时感动的妈妈, 也没人知道格林有多爱妈妈,是妈妈生病时急得扒窗户捕猎给妈妈吃的。格林是妈妈不听劝阻崴了脚,跑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牵来一匹马救妈妈的格林是大雪封山,没有食物, 知道是妈妈挖了自己埋的兔子,又把捕猎的食物埋在原地的格林也是在七年后把当年包扎孩子伤口的腰带还给了妈妈的格林。一条妈妈的腰带在危险重重的草原被格林珍藏了七年,不仅会定期清洗, 甚至没有咬。放下腰带后的格林站在山头,远远的望着妈妈,好像在说,你是人类,我无法信任你,可你是我的妈妈,我想最后再看看你。李唯一从未忘记格林,他将自己与格林的所有故事写进了重返狼群和重返狼群二、再见格林记录了他与格林之间跨越物种的母子深 情。从成都闹市的相依相伴,到若尔盖草原的野化训练,再到三年后物是人非的重逢,还有那条被格林珍藏了七年的腰带。书中的感情打动了万千网友, 翻开他,走进那片苍茫的草原,亲眼见证这场双向奔赴的救赎,读懂何为守护,何为放手,何为对生命最纯粹的敬畏。

我爱你,因为你是妈妈,我远离你,因为你也是人类。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刀的是格林和妈妈的重逢。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格林,在重返狼群后的三年,他的妈妈李唯一又一次回到草原。 如今的格林已经成长为真正的狼王,因为人类的可怕,他不再靠近妈妈。李唯一开始未能见到格林,也不知道食物从何而来, 却阴差阳错的从盗猎者手里救下了格林的三只小狼仔,像曾经照顾格林一样悉心呵护他们,最后放归草原。后来格林的妻子也会在孩子生命垂危时,将希望寄托在李威义身上。李威义为小狼缝合伤口, 用自己的腰带帮他止血,寸步不离的守护拯救了他,也在发现格林的另一个孩子因为盗猎者的铁丝被活活勒死时, 为他建起一座狼雕。没想到分别三年,再见却是在他孩子的墓前。泥土混合着思念的妈妈和死去的孩子的气味。格林学着小时候剥糖皮的样子,吃掉了妈妈放在目前的奶糖,因为他知道那是妈妈给的, 不会害他。李唯一幻想中童话般的重逢没有到来,或许妈妈踏上草原的第一天,他就感觉到了。 因为从小就会拧瓶盖,所以会用妈妈剩下的水瓶灌水喂小狼,也会偷偷来看妈妈带来食物。因为人类,格林四个孩子两死一失踪,但妈妈依旧是那个初见时模仿着母狼患子的妈妈,是带他回草原教他捕食的,妈妈是怕盗猎者伤害他, 第一次拿棍子打他的妈妈是格林听到盗猎者的枪声没有第一时间跑向妈妈时感动的妈妈,也没人知道格林有多爱妈妈, 是妈妈生病时急得扒窗户捕猎给妈妈吃的,格林是妈妈不停劝阻,崴了脚,跑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牵来一匹马救妈妈的格林是大雪封山,没有食物,知道是妈妈挖了自己埋的兔子,又把捕猎的食物埋在原地的格林也是在七年后 把当年包扎孩子伤口的腰带还给了妈妈的格林。一条妈妈的腰带在危险重重的草原被格林珍藏了七年,不仅会定期清洗,甚至都没有咬破。放下腰带后的格林站在山头,远远的望着妈妈,好像在说,你是人类,我无法信任你, 可你是我的妈妈,我想最后再看看你。李唯一从未忘记格林,他将自己与格林的所有故事写进了重返狼群和重返狼群二,记录了他与格林之间跨越物种的母子深情。 从成都闹市的相依相伴,到若尔盖草原的野花训练,再到三年后物是人非的重逢,书中的感情打动了万千网友。翻开他,走进那片苍茫的草原,亲眼见证这场双向奔赴的救赎,读懂何为守护,何为放手,何为对生命最纯粹的敬畏。

老妈,就是你小子在一直偷吃是吧,看你这个样子你还想叫人,我真得狠狠惩罚你了。该说不说,乔默这小子也是个老馋狗了。当时的草原因为爆发了口蹄疫,导致了人和动物都很难找到猎物,为了不让自己饿肚子,李唯一在山上挖起了野菜。但这时李唯一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就是乔默这家伙明明是条狗,却时常能捕到猎物打牙祭,这可把李维一羡慕坏了。李维一有一次还看见乔默逮到了一只兔子,许久没吃肉的他就想着和乔默打个商量,分一点兔肉过来。但乔默这傻狗最精了,为了吃掉整只兔子,这家伙一口气把兔子上上下下给舔了个遍。好吧, 算了,因为乔默的频繁捕猎,李维一后来还给了他很高的评价,你说他有这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他干嘛还要找我们呀?但实则乔默这家伙就是屎壳郎,钓蒜舅子装蒜呢。 这些猎物其实都是格林看李卫一吃不上肉,特意放在边上了,结果乔莫的狗鼻子那叫一个灵啊。格林放下没多久他就给找到了,让李卫一一直以为是他捕的猎。 后来还是李卫一在家门口和灶台上各捡到只兔子,甚至还看到了狼爪印,才发现不对。一问乔莫这是谁干的,他在那学狼嚎才发现格林的痕迹。格林是真难啊,不仅要养家人,要给妈妈带猎物,还要养乔莫这条吃独食的傻狗。不敢想格林一天的工作量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