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对大中华挺歉意的,因为大中华呢,他是这个群体当中的二当家的,他经常欺负格里,但是呢,其实他是一个非常憨厚调皮,就是一个憨大个吧, 他也很淘气,其实骨子里面像一个小孩一样的性格。我记得有一次啊,我喂这个中华,我当时手里面拿了一个大板头,然后我想要喂这个中华给他吃,然后我剥掉上面的糖衣, 喂给中华的时候,这中华因为从来他就没见过奶糖,然后不知道那个大白兔奶糖到底是什么,他就嗅嗅嗅,闻到一股奶香,然后他觉得应该是好吃的东西,他也张开了嘴巴,等着我把这个糖放进去,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格林从旁边穿过来,一口就把这个糖给咬走了,那,那是我最后一颗糖, 然后这一下我也没办法,我跟那个中华一探手没了,然后中华最后把我手里的那个,那个是糯米纸吧,还有糖衣给舔了一舔,舔了一点上面的那个糖的碎渣,发现真的很好吃,于是他这一下更恨格林了,追着追着的咬, 但是我那个时候就一直觉得中华,我,我真的,我欠你一颗糖,欠你一个大白头,直到分开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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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对大中华挺歉意的,因为大中华呢,他是这个群体当中的二当家的,他经常欺负格林,但是呢,其实他是一个非常憨厚,呃, 调皮,就是一个憨大个吧,嗯,他也很淘气,其实骨子里面像一个小孩一样的性格。我记得有一次 呃,我喂这个中华,我当时手里面拿着一个大白兔,然后我想要喂这个中华给他吃,然后我剥掉上面的糖衣, 喂给中华的时候,这中华因为从来他就没见过奶糖,然后不知道这个大白兔奶糖到底是什么,他就嗅嗅嗅,闻到一股奶香,然后他觉得应该是好吃的东西,他也张开了嘴巴,等着我把这个糖放进去,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格林从旁边穿过来,一口就把这个糖给咬走了,然后那是我最后一颗糖, 然后这下我我也没办法,我跟那个中华一摊手,没了,然后中华最后把我手里的那个,那个是糯米纸吧,还有糖一给舔了一舔,舔了一点上面的那个糖的碎渣,发现真的很好吃,于是他这一下更恨格林了,追着追着的咬, 但是我那个时候就一直觉得啊,中华,我,我真的,我欠你一颗糖,我欠你一个大白兔, 直到分开的时候我都没能给他,从此以后我们也再没见过了。

细看重返狼群,发现里面的小动物完全都是万物有灵,而人类的恨和爱却演化成了他们的灾难。在藏獒场时,皇帝之所以能成为藏獒的首领,是因为当年玉树地震时,他是最先报警,然后把幼崽们一只一只救出来的藏獒, 所以这些幼崽们长大之后都听皇帝的,还有黑虎,他是一只很沉默的藏獒,却在格林出世时第一个冲上去,腿断了,耳朵也被撕掉了。在玩藏獒的人眼里,他的品相就不好了,所以后来只能搭着皇帝慢慢的送了出去。 还有森格,格林会在李威给他奶糖时吃醋的去抢,但也会在森格被铁链锁住时想尽办法解救他。 格林的三个孩子吃死牛时遇见了死牛贩子,死牛贩子追小狼,福仔会为了救小不点挡在他的前面,被当场爆头。他们没去牧民家吃牛,吃的是病死的牛,但依然被打死。而这种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别狼活路的行为,就算是人类也很少做到吧。书中还提到了一个故事, 说是一窝狼本来与人类和平相处,结果倒立的人把炮仗扔进狼窝,炸的小狼满山跑,晕乎乎的狼崽跑不快,被抓进麻袋装在摩托车上,大狼回窝以后不见了,狼崽急得到处嗷,到处找。 公狼闻着人味一直追到公路上,盯着来往的车子看,见到装了东西的摩托就追人,拿狗棒抡他都抡不走。两年多了,盗猎者的事早就被人忘了,但村里人还是偶尔会看见那只公狼去路边守车,以为他疯了,以为他要伤人,但很少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他觉得孩子还蜷缩在某个盗猎者的小箱子里等待救援,只 要爸爸呼唤,他们就会跳出来。藏獒的悲剧是被人恨灭种绞杀,他们没做错任何事,却在人类的利益夹杂中受到伤害。

当所有人都在动容于格林和李维一跨越物种的母子情时,我却心疼一只叫中华的藏獒,到死都没能尝到那颗奶糖的滋味。中华,是李维一在草原上遇到的小狗。李维一形容中华,其实它是一个非常憨厚,像一个小孩一样的性格。在那个藏獒身价千金的年代里,他们的宿命仿佛从出生起就被写定,繁育生子, 然后被变卖。中华,也是这庞大链条里一直注定要被卖掉的藏獒,他的世界里没有妈妈,更没有过奶糖这种甜丝丝的东西。那天,李维小心翼翼的剥开最后一颗奶糖,俯身递到中华面前,却被突然窜出来的格林吞进嘴里。我那个时候就一直觉得,中华,我, 我真的,我欠你一颗糖,我欠你一个大白兔。后来直到柳依依离开草原,中华也没能吃到那颗甜甜的奶糖。再后来,藏獒的价格一落千丈,无数曾经被追捧的藏獒最终落得被遗弃的下场。不知道远方的中华是否逃过了这样的命运,那颗迟到的奶糖,他到底有没有等到?

棕化,我欠你一颗糖!再看重返狼群,除了被格林和李维一跨越物种的母子羁绊打动,藏獒棕化的故事也像一个戏词扎在心底,想起便泛起酸涩。棕化是李维一在草原上养的一条藏獒,是草原上最威风的存在,可在李维一眼里,他不过是个孩子,就是一个憨大个吧, 他也很淘气,其实骨子里面像一个小孩一样的性格。那天,李唯一拨开兜里最后一颗奶糖,甜香瞬间弥漫开来,正要递到松花嘴边时,调皮的格林突然窜了出来,一口将那颗糖吞进嘴里。松花也只是愣了愣,低下头轻轻舔了舔糯米纸和糖衣碎渣。于是李唯一说出了那句中华,我, 我真的,我欠你一颗糖,我欠你一个大白兔奶糖,那颗糖成了永远的遗憾。李唯一 说,藏獒的悲剧是被人爱生产囚禁,他们本开驰骋在辽阔草原,以风为伴,最后却困在方寸之地,成为人类获益的商品,连一颗糖的期待 又成了遥不可及的奢望。或许作画记得李唯一的模样与味道,未必记得那颗糖。真正将这份遗憾刻进心底的是李唯一。直到分开的时候,我都没能给他,从此以后,我们也再没见过。爱是常常觉得亏欠。

我一直对大中华挺歉意的,因为大中华呢,他是这个群体当中的二当家的,他经常欺负格林,但是呢,其实他是一个非常憨厚,嗯, 调皮,就是一个憨大个吧,嗯,他也很淘气,其实骨子里面像一个小孩一样的性格。我记得有一次, 呃,我喂这个中华,我当时手里面拿着一个大白兔,然后我想要喂这个中华给他吃,然后我剥掉上面的糖衣, 喂给中华的时候,这中华因为从来他就没见过奶糖,然后不知道这个大白兔奶糖到底是什么,他就嗅嗅嗅,闻到一股奶香,然后他觉得应该是好吃的东西, 他也张开了嘴巴,等着我把这个糖放进去,然后就在这个时候,格林从旁边穿过来,一口就把这个糖给咬走了,那,那是我最后一颗糖, 然后这一下我,我也没办法,我跟那个中华一拍手,没了,然后中华最后把我手里的那个,那个是糯米纸吧,还有糖给舔了一舔,舔了一点上面的那个糖的碎渣,发现真的很好吃,于是他这一下更恨格林了,追着追着的咬。 再说我那个时候就一直觉得中华,我,我真的,我欠你一颗糖,我欠你一个大白兔,直到分开的时候我都没能给他,从此以后。

呃,我喂这个中华,我当时手里面拿着一个大白兔,然后我想要喂这个中华给它吃,然后我剥掉上面的糖衣, 喂给中华的时候,这中华因为从来他就没见过奶糖,然后不知道这个大白兔奶糖到底是什么,他就嗅嗅嗅,闻到一股奶香,然后他觉得应该是好吃的东西,他也张开了嘴巴,等着我把这个糖放进去,然后就在这个时候格林从旁边穿过来,一口就把这个糖给咬走了,然后那是我最后一颗糖, 然后这下我也没办法,我跟那个中华一摊手没了,然后中华最后把我手里的那个,那个是糯米纸吧,还有糖衣给舔了一舔,舔了一点上面的那个糖的碎渣,发现真的很好吃,于是他这一下更恨隔离了,追着追着的咬,再说我那个时候就一直觉得中华,我, 我真的,我欠你一颗糖,我欠你一颗糖, 直到分开的时候, 从此以后我们也再没见过。

如果你觉得生活没劲儿,找不到方向,一定要去看千里寻你重返狼群。这不是小说,是一个女孩真真实实把狼崽养大,再送他回到草原的故事。看完我哭了,整整三卷纸坐着,李卫一在草原就嫁了刚出生的狼崽格林,把他当儿子一样带回城市养,你敢信吗? 一只狼学会了用马桶跟狗狗抢饭吃,可野性藏在骨子里,他还是会对着月亮嚎叫。后来,女孩带着格林千里跋涉,穿越无人区,一次次 把他往狼群里推,又一次次舍不得。最初我的是格林,为了保护他,敢跟藏獒拼命,分别的时候,他追着车跑了几十公里, 那一声声狼嚎,听的人心脏都碎了。很多人说这是狼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是我们每个人的成长。我们都像格林,一边被世俗驯化,一边渴望回到属于自己的草原。这本书最狠的地方就是告诉你,真正的爱不是占有,是放手。真正的自由是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成自己的样子。

人类追寻一生的真挚感情,却藏在一颗颗毛茸茸的脑袋里。沙沃,别用格林和黑虎的刀啊!当时李维仪带着格林组建藏獒基地时,格林并不受藏獒的待见,毕竟一个是狼,一个是狗,他们甚至可以说是宿命, 所以格林只能缩在车子底下观察着。但格林毕竟是受过精英教育的聪明流子,很快就精准分辨出了哪一个是老大,立马就对他展开了舔狗公式,死皮赖脸的亲人家抱,人家舔,人家跟他撒娇。于是格林成功的和藏獒们组成了兄弟。直到有一天,格林意外闯入邻居家,被陌生的藏獒们攻击, 几乎是从虎口夺子,硬生生的把格陵从狗嘴里抠出来。格陵的脸颊被咬穿,狼牙折断,颈动脉血吸丝裂。动物真的很重情重义!格陵被咬伤的那几天,整个鳌场所有和格陵熟悉的藏獒都蠢蠢欲动,疯狂的撕咬笼子嚎叫,想要为格陵报仇。于是藏獒带着所有的兄弟们 把铁皮墙都撕烂撞破了,冲破了四幅,只为给格陵报仇。黑虎是第一个冲上去和欺负格陵的藏獒打起来的,伤的也是最重的, 腿断了一只,耳朵被硬生生撕掉,剧烈的疼痛让黑虎拒绝接受治疗,谁也无法靠近他。维尼知道了,就跑去黑虎的笼子里 和黑虎一起待了好几天,不停歇的给黑虎舔舐伤口。动物之间纯粹的情感让人动容,一只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自许高等的人类。断了腿的黑虎早已没了价值,最后被当做买一送一,赠品一价转手。那群重情重义的藏獒,最后的命运居然是死的死,伤的伤。

读重返狼群这本书,除了格林和李卫仪那种跨越物种的母子深情之外,让我感受更为强烈的是一个生命力的顽强。格林 在出生还没睁眼的时候就失去了所有的亲情,一窝狼崽子就活了他一个,并且是在他生命到达极限的时候 被李卫一救下的,然后一点一点的喂养长大到现在的六个月,可以说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从他第一次在电梯里被高跟鞋剁伤止骨, 到后来进入藏獒们和平共处, 又和藏獒们斗智斗勇,屡次受伤,小伤不断,大伤也是隔几天就有,小伤对于格林来说根本不在话下,舔舐几天自己就好了, 大伤他妈妈就给抹一点白药,休息几天也就好了。狼的伤痊愈的非常快, 再到后来,他的妈妈为了成功把它放回狼群进行野化, 就把他带到了草原的腹地,一路上又遇到各种自然界的挑战,地上藏狗的追撵, 空中精雕的苦苦相逼,他都一次次化险为夷,成功逃脱。

其实格林的狼社放到现实完全是美强惨的富二代流子人设,狼王一顾往事血脉,从小父母殉情双亡,被热爱自由的艺术家妈妈收养,为了养他卖掉房子,而卖掉的房子叫幻花溪,是三万一平的成都老牌富人区,让父母用爱全力托举,从小吃喝不愁,身强体壮,打过疫苗, 各种营养品,一根胸杯就是十年前四百块的拉夫威尔。最重要的是格林还长得帅,十六年前就拿妈妈的顶配苹果 macbook pro 上网课,看动物世界和狼群纪录片,在人类社会出国留学,回归狼王宝座前 去草原大场和藏獒一起实习,情商高,懂外语还懂河马,跨物种沟通,难怪格林能当狼王,这样的狼社,他拿什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