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人,这对于一匹狼来说显然是致命的,不要动,不要动,我怕的就是这个 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李唯一曾经以为,格林重返草原的最大障碍是没有母狼教他打猎,现在他才明白,真正的问题是他从未经历过生存的严苦考验。 于是,在二零一零年十月,他带着六个月大的格林来到了他真正的家乡,若尔盖的核心区,狼毒滩。 儿子,你还记得吗?这就是你出生的地方,别忘了你是一匹狼。 这里的海拔高达三千八百米,氧气含量仅为平原的百分之六十,白天气温零下十五度, 夜晚更是骤降至零下三十度。如此严酷的环境足以劝退任何懦弱的灵魂,但对格林来说, 这里却是灵魂的归宿。一回到这里,格林幼时的记忆似乎又回来了。有一天,他发现了一个洞穴,突然一改平时的谨慎,一头扎进洞里,又从另一个洞熟练的钻了出来。看来他很熟悉这个洞。 当看到洞口风干的狼粪,李唯一明白了,这就是格林出生的地方。尽管父母和兄弟姐妹都不在了, 他却还没有忘记这里的气息。见格林再也不愿离开这座故居的山脉,李唯一和易峰决定留下来,他们就在这片荒凉之地找牧民帮忙盖了一座简单的房子,陪他开始了一场漫长的等待。 为了让格林在回归狼群后能活下去,李维一狠下心来,切断了格林所有的食物攻击,我吃了你嚼不上, 你想吃肉自己动手。饥饿像鞭子一样抽打着格林的身体,也唤醒了他沉睡的基因。很快,格林变了,他转身走进风雪,开始学习做一匹狼。他学会了和野兔周旋, 他学会了观察突兀知道他们降落的地方就会有尸体。他还学会了必须坚决捍卫食物和领地。在饥饿和严寒中,他的野性和狼性又回来了。这天,李唯一闲来无事和隔离嚎传,突然听见远处的半山腰上传来真正的狼嚎声。 拿上望远镜一看,那只狼的体型比格林大了一倍,正谨慎的朝这边张望。 格林看见了,那个才是你真正的同伴。快去,快去,快去啊!在李维一的催促下,格林小心翼翼的靠近那头独狼,而独狼似乎也接受了他,不紧不慢的翻过栏杆,示意他跟上。 李唯一曾幻想过无数次和格林分别的场景,但却没料到会是以这种意想不到的方式,甚至都没来得及好好的说一声再见。 但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仅仅一天之后,格林就一瘸一拐的跑了回来。你还记得吗?这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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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也不一定为实,刻板印象会让人做出错误的判断。李卫一重返草原期间,格林的妻子辣妈向李卫一求助,想让他救受伤的孩子飞毛腿。当时飞毛腿被牦牛顶破肚子陷入昏迷,李卫一帮他缝合伤口,用腰带包着肚子。因为飞毛腿体型硕大,受的伤不适合移动,所以李卫一 一直守到太阳落山,把自己的袍子盖在他身上保暖,才依依不舍的离开。第二天天没亮就赶过来看情况,结果狼和袍子都不见了,留下一串硕大的爪印,吓得他以为飞毛腿被熊吃了,非常自责。辣妈把飞毛腿托付给我们, 我们却大意了,找了三天都没找到飞毛腿,回小屋却发现门口有几只被咬死的兔子,还以为是乔莫打猎来的。后来他去镇上买粮食,听人传狼群吃了一个人,辗转打听了一阵,找到知情者,说是远远的看见狼群拖着一个人上了山,还有人在山里发现了遇害者的衣服。 于是狼吃人的传闻就这么在镇上传起来了。李卫一急忙跑过去验证,发现山里的衣服是自己盖在飞毛腿身上的袍子。这下才知道,原来飞毛腿没有被熊吃,而是被狼运走了,而我莫名成了狼伤人事件的遇难者。 那么又有多少狼吃人的故事是真实的?在寻找飞毛腿的过程中,李维一发现了双截棍的遗迹,他从盗猎者手中逃脱后,因为解不开脖子上套的铁环,最终被折磨离世。李维一收集了他的骷髅混合泥土做雕像,矗立在小屋附近,无意间吸引了格林一家人来围观,也拍下 了格林成为父亲后的模样,并确认了飞毛腿健康回归的消息。在李维一试图追过去和格林相见时,他们一家人跑 在李维一平时打水的地方放下两只兔子。此时一切真相才终于大白。屋门口头位的兔子,打水处的猎物乔末模仿狼嚎,原来都是因为食物是格林给的。为了感谢李维一救下飞毛腿,给双截棍塑像,所以即便是凛冽的寒冬,狼群都找不到食物也要给李维一送吃的。 因为李唯一对格林来说是妈妈,是恩人。直到现在,格林已经十六岁,离开妈妈十五年了,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但李唯一从未忘记格林,他将自己与格林的所有故事写进了重返狼群和重返狼群二再见。格林记录了他与格林之间跨越物种的母子深 情。从成都闹市的相依相伴,到若尔盖草原的野化训练,再到三年后物是人非的重逢,还有那条被格林珍藏了七 一年的腰带。书中的感情打动了万千网友,翻开它,走进那片苍茫的草原,亲眼见证这场双向奔赴的救赎,读懂何为守护,何为放手,何为对生命最纯粹的敬畏。

在重返狼群十周年的故事里,有两个让时光静止的瞬间,他们超越了物种与语言,成为一段人狼情缘最沉默也最深刻的注角。 第一个瞬间是识相前的告别。在续集的镜头里,二零二一年,李唯一和易峰用黏土为格林不幸死去的幼崽双截棍塑了一座狼形石像,安放在草原上。几天后, 红外相机记录下了令人心碎的一幕。已成为头狼的格林带着他的伴侣格桑和幸存的另一个孩子飞毛腿来到了石像前。他们静静地围着石像,低下头,用鼻尖轻轻触碰这冰冷的亲人, 仿佛在进行一场无声的家庭告别。这个行为颠覆了人类对野兽的认知,他们有悲伤、有记忆,更有对家庭成员无法割舍的眷恋。格林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人类,妈妈,你为我孩子做的,我知道了。 第二个瞬间是红腰带的归来。时间来到二零二零年深秋,十岁的格林毛发变得灰白, 在镜头前,他将一样东西留在地上,那是一条褪色的红腰带。这条腰带是格林的孩子受伤,李卫一情急之下解下自己的红腰带,为幼狼包扎伤口。谁也没想到,格林竟将他完好的保存并归还。他用草原狼最极致的方式回应了人类母亲的爱。 我收到了你的牵挂,现在我将这份牵挂还给你,与你相识,是我作为一匹狼生命里的奇迹。这两个相隔数年的场景,串联起了格林从孤儿到狼王,再到慈父与暮年英雄的一生。 识相前的凝视,是他对家庭的守护与悼念,红腰带的归还,是他对恩情的铭记与回忆。他们共同全释了这段传奇最核心的命题,最深的情感,往往以最克制的方式抵达。最伟大的爱,最终都指向理解与放手的自由。

那么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人也不一定能保存七年,可它鲜红又完整。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让人哽咽的,是格林和妈妈李维一的重逢。格林是世界首列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重返狼 群后的第三年,格林成了狼王,而那个陪伴他回到狼群的小房子。格林妈妈李维一每年都会去住一段时间,但格林总是远远的,悄悄的在房子门口和妈妈打水的必经之路上,放下自己捕获的猎物, 一只野兔,一只旱塔,两只羔羊。没人会知道这对于狼来说是多么珍贵的礼物。格里很爱李维一,因为他是妈妈,可他必须远离,因为他是人类,他的命是人救的,可他的孩子也是人杀的。山头的狼膘混杂着孩子和妈妈的味道。他知道这个关于他孩子的墓碑是妈妈立的, 因为墓碑前的奶糖是自己小时候的味道,也只有妈妈知道,他是一只会剥糖纸的了。他再次出现,是又过了七年,带着那条妈妈给他女儿包腿的腰带,那么锋利的牙齿,小心翼翼的护了七年。他们留了这么久啊,做了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哈,臭臭的哈! 格林,他是狼,却不是印象里冷血凶狠的狼,而是情感丰富,有着刻在骨子里的忠诚和长情。在曾经的日子里,是感知到天气有变,会想办法拖住妈妈出行的脚步。裤子给我扯破了,还听话吗?是得知妈妈生病会感到自责,这水煮是要死人的,你必须跟我过生死关,不能再做了。 守在妈妈的窗前,焦虑为妈妈抓来野兔,只是因为他以为吃肉就能好起来。是妈妈在冰面御寒,他会去山的另一头,牵来牧民的马,帮妈妈脱鞋。 是即使在深冬,妈妈用压缩饼干替换了他储存在雪地里的救命粮,他也只是默默地吃掉干涩的饼干,在几天后,再次把捕获的野兔放在同一个地方。 他和妈妈的羁绊很深,是短暂离别后,会不顾一切奔向彼此,拥抱彼此。 但也是妈妈一次次的告诉他,他应该远离人类。格林管我害怕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 随便送人。妈妈对格林的第一次动手,也是因为盗猎者的闯入。直到现在,格林已经十六岁,离开妈妈十五年了,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但他住过楼房,见过车水马龙的城市,也回到了草原,当了狼王。唯一不变的应该就是对妈妈你唯一不变的感情。抖音。

我突然在离小屋不远的草场上看见了辣妈, 她是不是盯着我们的? 她在那守着一个什么死东西,那么多乌鸦,但是她又没吃,好怪啊,我还是想过去看看。辣妈仍然在原地守着,边赶乌鸦边望着我们。太反常了,我还是决定鼓足勇气过去看看。 我在离辣妈一百多米远的地方跟他对视了大概二十分钟,而他看我始终不敢过去,于是缓慢的离开了。 直到确认辣妈已经走远,我才去查看他遗留下的东西。呼叫,呼叫,呼叫一封呼叫一封,发现一匹死了就在这。怎么可能是一匹了,确实是一匹了。快你,你快过来看一下。好的,马上赶到马上赶到。呃,等等等等,他还在喘气,好像是活的。还在喘气。小心点小心点 哦。飞毛腿啊,那肚子上有个洞。你记不记得上一次那个牦牛,他去单挑那个牦牛,被牦牛顶了一下。那是大郎呢。大郎撤了,我在这已经有点久了,你看他眼睛有没事,刚才杜雅卓的眼睛没有知 觉。没有,他眼睛难睁。两三年了都没摸过马桶了,好烫,我去把剃须刀拿回来吧。你都拿去包羊了,有纱布就行,一会用我的腰带绑一下去。死狼和马鬃的粉末皮毛被母狼填理的很整洁。 从狼群打回牦牛时,飞毛腿被牛角挑伤,到现在已经快二十天了,恐怕也只有狼才能坚持了这么久。也许他是在跟随辣妈去寻找马,寻找马波,疗伤的路上再也走不动了,而辣妈,他把我们当做了拯救孩子的最后希望。 消毒,缝合,消炎,保持体温,尽人力听天命,野生幼狼成活率极低,一大半的小狼活不过头一年,他们从刚出生就要面对凶险的世界。狼的每次猎食都是在以命相搏,我们没法挪走,它也不敢离开,怕我们一走,乌鸦再来啄它的眼睛,悟就把它生吃活脱。 他还是七个月大的孩子,就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天。我们只能这样抱着他,陪着他,怕他冷,怕他吐,怕他醒来哭着找妈妈,雾就飞走了。我们才回家。 第二天天不亮我们就去看黑猫腿和狍子都不见了, 附近的积雪上留下了一串硕大的爪印,一二三四,这,这是那个爪子的飞线,这两个后爪印,前爪印它就是圆一点的,披着发麻,突然就感觉怎么会是熊爪印。我们防着误救和乌鸦,却没料想还有别的野兽。 辣妈把飞毛腿托付给我们,我们却大意了,无论死活得把小狼找到。可是这么大的草原上哪去找啊,找了三天也没找到飞毛腿,回到家时,被咬死的兔子倒是发现了好几只。看来乔莫在家并没闲着,既然他这么能干。

我爱你,因为你是我的妈妈,但我必须远离你,因为你是人类。我的命是人救的,可我的宝宝是人类杀的。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刀的是格林和妈妈的重逢。二零二五年,年迈的狼王格林叼着一条红色丝巾放在摄像机前后离开了,自此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是七年前人类妈妈为他存活的幼崽包扎伤口时留下的一条薄薄的红丝巾, 就算是人也不一定能保存七年,可它鲜红又完整,仿佛在表达着对人类妈妈的思念和牵挂。如今的格林已经成长为真正的狼王。因为知道人类的可怕,格林不再靠近妈妈,但他依旧会像曾经那样把捕猎到的食物叼给人类妈妈。李唯一不知道食物从何而来,有一次阴差阳错的救下的三只狼宝宝是格林的, 李威一像曾经照顾格林一样悉心呵护,等完全恢复之后又放归草原。后来格林的妻子也逐渐对人类妈妈信任。有一次,格林的妻子带着受伤的幼崽求助李威一,李威一见状就用一条红色丝巾给小狼包扎伤口, 同时也发现了格林的另一个孩子被盗猎者的铁丝活活勒死,之后就为他的孩子建了一座狼雕。没想到分别三年后,相见却是在他孩子的墓前。他知道墓碑是妈妈立的,因为墓碑前放着小时候包糖纸的样子,吃掉了。他知道这是妈妈专门留给他的, 会害他。或许当妈妈回来的第一天,格林就知道,只是我不能再靠近你。格林,他是狼,却不是冷血的狼。在曾经的日子里,是感知到天气有变, 会想办法拖住妈妈出行的脚步。是看到妈妈生病时,急得扒拉窗户给妈妈送野兔,以为妈妈吃肉就能好起来。是妈妈在陷入冰窟无法自救时,他会去山头牵来一匹马帮妈妈脱险。当妈妈起身时还主动站立搀扶。是在寒冷的雪地,妈妈用压缩饼干替换了它储存在雪坑里过冬的食物, 他只是默默吃掉干涩的饼干。当他知道妈妈也饿时,几天后又将新捕到的野兔埋在同一个地方。这是怕妈妈找不到吗?他爱李唯一,因为那是他的妈妈。但他必须远离李唯一,因为妈妈是人类,他的命是妈妈救的,可他的宝宝是人类杀的。 看到这里,我泪流满面。如果你想详细的看完这一整部故事和后续,强烈推荐你看看主人公李唯一的长篇小说重返狼群。从格林的爸爸被盗猎者杀害, 妈妈为爸爸复仇。格林被人类妈妈李威一抚养野化训练对抗天敌和生存技能。作者李威一全程陪伴,见证着一只家养的小狼蜕变成为草原狼王的过程。多年后,李威一开启了寻狼的过程,开启了另一段新的故事篇章。如果想看看格林和妈妈重逢后的故事,强烈推荐你和孩子一起看看这两本书。

最近呢,相信有很多人像我一样,被狼王格林深深的感动着。重返狼群呢,没有剧本,没有煽情,但每一个镜头呢,都是生命最真实的颤动。画家里唯一救下殉死的小狼,格林带他重返荒野, 最刺痛我的呢,是那些细如雪花的瞬间。他生病的时候,格林把珍藏的野兔扔进窗口,自己却舔血解渴。他脚受伤呢,格林翻越山丘,用嘴牵来一匹马。在最残酷的冬天, 他总是会把猎物悄悄的放在母亲的帐篷边上,而最深的泪点,藏在一条红腰带里。多年后,重返狼群的格林,与每群相逢时,轻轻放在草地上的,竟是多年前妈妈为救他孩子包扎伤口的红腰带。在荒野生存的七年, 腰带却完好如初,没有齿痕,没有污迹。他用最狼的方式守护着这份信物,因为那上面有妈妈的味道。这就是家最后一次分别。格林在倒立者的枪声中奔向荒原深处,他三次回头,眼里 没有野性,只有孩子般的依恋。原来狼更懂得爱,比人类更纯粹。他虽然不会说话,却用一生在权势。 你救我,于斌死,我抱你,已全部忠诚。当我们在计较爱的得与失时,一批狼用行动书写了跨越物种的答案。爱是雪地里舍不得吃的猎物, 是危险来临时依然奔向你的身影。是把一条红腰带珍藏七年,像珍藏心脏一样。这个世界或许残酷,但总有生命在用最原始的方式教我们如何温柔。万物有灵,爱是共同的血脉。

我爱你,因为你是妈妈,我远离你,因为你也是人类。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刀的是格林和妈妈的重逢。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格林在重返狼群后的三年,他的妈妈李卫一又一次回到草原,如今的格林已经成长为真正的狼王,因为人类的可怕,他不再靠近妈妈,但他依旧会像曾经那样把捕猎的食物叼给妈妈。 李维一一开始未能见到格林,也不知道食物从何而来,这阴差阳错的从倒立者手里救下了格林的三只小狼,像曾经照顾格林一样细心呵护他们,之后放归草原。后来格林的妻子也会在孩子生命垂危 时,将希望寄托在李维一身上。李维一为他缝合伤口,用自己的腰带帮他止血,寸步不离的守护拯救了他。也在发现格林的另一个孩子因为倒立者的铁丝 活活累死时,为他建起一座狼雕,没想到分别三年再建,却是在他孩子的墓前。泥土混合着日夜思念的妈妈和死去的孩子的气味。格林学着小时候剥糖皮的样子,吃掉了妈妈放在目前的奶糖,因为他知道那是妈妈给的,不会害他。李唯一幻想中童话般的重逢没有到来,我向他走近, 他就退后。或许妈妈踏上草原的第一天,他就感觉到了,因为从小就会眼型的,所以会用妈妈剩下的水瓶灌水喂小狼,也会偷偷来看妈妈带来食物。因为人类,格林四个孩子两死一失踪,但妈妈依旧是那个初见时模仿着母狼患子的妈妈 带他回草原教他捕食的,妈妈是为他求来活佛庇佑的。妈妈是格林,听到盗猎者的枪声,没有第一次拿棍子打了他的妈妈, 也没人知道蛤蜊有多爱妈妈,是妈妈生病时急的扒窗户捕猎给妈妈吃的蛤蜊,是妈妈不听劝阻崴了脚,跑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牵来一匹马救妈妈的蛤蜊。大雪封山,没有食物,知道是妈妈挖了自己埋的兔子,又把捕猎的食物埋在原地的蛤蜊也是在七年后,把当年抱大孩子伤口的腰带还给了妈妈的 格林。一条妈妈的腰带在危险重重的草原被格林珍藏了七年,不仅会定期清洗,甚至没有咬破。放下腰带后的格林站在山头,远远的望着妈妈,好像在说,你是人类,我无法信任你,可你是我的妈妈,我想最后再看看你。

格林为了妈妈可以牺牲自由,妈妈为了格林可以放弃战友。把格林放生之后,李维一每隔一段时间都要过去看他。在最后一次遇到格林时,格林一边跑一边回头,顺便把格林亲手带大了。妈妈李维一何曾没有私心,那天李维一刚好身上戴着防身用的铁链,和格林对视的那一刻, 李唯一对格林的思念超过理智,他哭着想用铁链把格林拴回去。狼其实很讨厌自己被束缚的,小时候妈妈每次用铁链想拴住他,他都会很激动,想要挣脱,狼群即将撤离,他需要跟上大部队。妈妈哭了,他想要安慰妈妈,格林犹豫了一会,最后还是坐在妈妈旁边,甘愿让他扣上铁链。李唯一也挣扎了很久,但还是把铁链解开了。 当时我一松开铁链,他就冲出去了,冲出去了之后,他又回来,又绕着我转圈,就这样一遍一遍来了又走,走了又回来,很多次,依依不舍的,直到我最后听见一点动静都没有了,然后我转过来的时候 就就我知道再也见不到他了。自由是狼一生追求的东西,格林的爱能够冲破狼性,让你唯一给自己带上铁链。格林是伟大的, 人类的爱会产生囚禁。李唯一的爱能够超越人性,给格林亲手改造铁链,李唯一也是伟大的。为了放生格林,李唯一可以卖掉自己的房子,在草原上生活。为了妈妈,格林在小木屋附近的草原生活了一辈子,都没换地方。冬季食物短缺, 狼王需要带领狼群迁徙,应该有食物的地方。格林不愿意随着大部队迁徙,于是先让狼带领狼群走了,格林就和辣妈带着孩子在附近抓鱼吃。人类终其一生追求纯粹的爱,自然就藏在一颗毛茸茸茸的脑袋里。

其实在重磅郎群里还有另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就是若尔盖。草原上特意骑着马来看格林的小孩哥,不像有些牧民叫李维一,说老死了自驾扬威理由想要带走格林,以唯一指令最坏的恶液来揣摩格林的意图。 那不行那不行,你说的实景没有任何证据,导致善良的藏族小孩哥来看格林时,心理反应也是让格林逃跑,有人来了快跑。 而小黑哥是真心想看看这只会亲人的小狼,甚至把爱狼写在胳膊上,这是爱, 这是狼,我爱狼,我喜欢狼。也正是因为有小黑哥的指引,才让米文一和一峰去活佛那里求芳尘隔离,从今早要被人用大个棒打死。嗯?那么可爱的小狼为什么就得打死呢?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应该到后面去放生,只要放生了没人就可以上去了死海。格林去时发现他给自己的马还做了衣服,他马冬天挨冷,后面也是他的马,被格林牵着去救了李文义。哦,这是那俩小孩的马,这穿马甲的, 所以可能冥冥之中早就注定好了,如果没有这次相见,后面你为医受伤的时候,那个小马怎么会乖乖跟着格林走呢?就好像一环透一环,所有事情都像安排了一样。 而故事的结尾更让人忍不住红润暖眶。这个草原小孩哥长大后真的成了守护申明的人,他学了兽医专业,还救活了一只狼,给他取名为大圣。原来所有的遇见都是孙女最好的安排。

格林不仅是被妈妈爱过的小孩,还是被活佛庇佑过的小狼。李唯一在养格林的时候,遇到了两个来看狼的丧尸小男孩,因为有太多人伤害格林,李唯一起初以为他们也是怀着恶意来的,但是好像并不是那样。我爱狼,我习惯了,这是爱, 这是狼,我爱狼,我喜欢狼。可能是因为感受他们的善意,格林第一次对陌生人表现出了亲近的行为,甚至让小男孩摸了他的头。 小男孩说只要到活佛那里去放生,就没人能伤害。格林心中有想保护生命,就会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李威这样去求了活佛,活佛给格林送了个护身符, 可能是因为活佛必有,也可能是因为妈妈的爱,格林这样在这片大草原活了下来,并且成为了狼王。而就是因为这一面之缘,让格林成功救了妈妈。李唯一被兵扎划伤无法行走,格林想找一匹马带着李唯一回家,其他马不认识格林都不愿意跟他走,甚至还踢他,只有穿着马甲,扫白马愿意跟着他,他是从山那头 劈开的,哦,是那俩小孩的马。一切就像命中注定那样,因为小男孩喜欢狼,所以扫白马愿意帮助格林。命运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在格林重返狼群的事迹中,更触动我的其实是其父母的遭遇。一头壮硕的狼王被朝中的妻儿寻找食物,冒险潜入羊圈,不料落入牧 民预设的捕兽夹。为了将食物带回给饥饿的幼崽,他做出了极其惨烈的抉择,低头狠狠咬断自己被铁夹紧锁的前腿,随即拖着断肢与血迹,拼命向家的方向奔跑。然而,断腿求生并未让他开过,追来的猎犬 往往最终倒在风雪里如英雄般战死,只剩一张皮在风中孤零零飘荡。得知丈夫死讯后,母狼彻夜哀嚎,这头刚烈的狼没有选择独活。第二天夜里,他冲进羊圈,疯狂咬死数只羊之后,依然吞下牧民头下的毒饵。生命最后一刻,为不让人获得完整的皮毛,他用尽力气撕碎了自己的身体。 狼王夫妇以最壮烈的死亡捍卫了家族最后的尊严,也正因如此,才有了我们后来熟知的情景。女画家李唯一听闻此事,内心被深深触动,当即动身去寻找那窝仅存的幼崽,找到时,只剩最后一只气息微弱的小狼,他轻轻抱起他带回城市,因为他取名 格林。正是这段往事,让我们看见,在那被长久误解的凶残外表之下,狼族拥有不逊于人类的深厚而刚烈的在格林重。

眼见也不一定为实,刻板印象会让人做出错误的判断。李唯一重返草原期间,格林的妻子辣妈向李唯一求助,想让他救受伤的孩子飞毛腿。当时飞毛腿被牦牛顶破肚子陷入昏迷,李唯一帮他缝合伤口,用腰带包着肚子。因为飞毛腿体型硕大,受的伤不适合移动,所以李唯一一直守到太阳落山,把自己 的袍子盖在他身上保暖,才依依不舍的离开。第二天天没亮就赶过来看情况,结果狼和袍子都不见了,留下一串硕大的爪印,吓得他以为飞毛腿被熊吃了,非常自责。辣妈把飞毛腿托付给我们 却大意了,找了三天都没找到飞毛腿,回小屋却发现门口有几只被咬死的兔子,还以为是乔莫打猎来的。后来他去镇上买粮食,听人传狼群吃了一个人,辗转打听了一阵,找到知情者,说是远远的看见狼群拖着一个人上了山,还有人在山里发现了遇害者的衣服。于是狼吃人的传闻就这么在镇上传起来了。李 维一急忙跑过去验证,发现山里的衣服是自己盖在飞毛腿身上的袍子。这下才知道,原来飞毛腿没有被熊吃,而是被狼运走了,而我莫名成了狼吃人的故事是真实的。 在寻找飞毛腿的过程中,李维一发现了双截棍的遗迹,他从盗猎者手中逃脱后,因为解不开脖子上套的铁环,最终被折磨离世。李维一收集了他的骸骨,混合泥土做雕像,矗立在小屋附近,无意间吸引了格林一家人来围观,也拍下了格林成为父亲后的模样, 并确认了飞毛腿健康回归的消息。在李维一试图追过去和格林相见时,他们一家人跑路。在李维平时打水处的猎物乔莫模仿狼嚎 都是因为食物是格林给的。为了感谢李维一救下飞毛腿,给双截棍塑像,所以即便是凛冽的寒冬,狼群都找不到食物也要给李维一送吃的,因为李维一对格林来说是妈妈,是恩人。

一头狼为啥看哭几百万人?看完狼王格林和李维一,我们到底为格林哭点什么?哭,他明明是人类的孩子,自己的幼崽却遭人类伤害。 哭,他被妈妈偷了口粮,却还想护着妈妈周全。哭,他身负狼王重任,对人类满心戒备,却给李唯一留了一生的温柔。哭,他野外生存没口袋,愣是把妈妈的红腰带揣了七年。 哭,他给妈妈素肉不相见的痛苦一忍更哭,他在人情凉薄里撕开了最纯粹的爱意。 李卫一说,格林,如果我们终将分离,我希望时间慢一点,再慢一点,就这样陪着你一路走下去。

分别三年了,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与格林再见面的场景,但绝不是在他孩子的面前, 那是小时候妈妈给过他的糖,他永远记得,这种味道好像就代表妈妈来了。这种信任甚至延续到家庭。 格林的妻子在孩子奄奄一息的时候会找他求助,李唯一为小狼缝合伤口,用自己的腰带包扎陪着他,帮他驱赶虎视眈眈的乌鸦和秃鹫。又过了七年,格林再次出现,也是格林的最后一次露面, 远远相望后,便转身奔向山野。李维一靠近时,发现了一条鲜红完整的腰带,那是当年给他的孩子包扎腿伤的旧物。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人也未必能保存七年,可格林用锋利的牙齿小心翼翼 守护了这么久。或许在七年间无数个风餐露宿的日子里,他能靠着有妈妈味道的腰带安心睡上一晚,梦里可能依偎在妈妈怀里撒娇,可能是和妈妈一起唱歌, 他依然爱着妈妈,只是不再相信人类了。所以,李卫一会在重返狼群中写下,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或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的离开。 这本书记录了他与格林之间跨越物种的野化训练,再到三年后物是人非的重逢,还有那条被格林珍藏了七年的腰带。 书中的感情打动了万千网友。翻开他,走进那片苍茫的草原,亲眼见证这场双向奔赴的救赎,读懂何为守护,何为放手,何为对生命最纯粹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