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生追寻的忠诚与真爱,最后竟在一匹狼的身上找到了答案。人类总在爱情里计算得失,验证真心,而他一匹叫格林的狼,却给了我们关于极致之爱的另一种定义。当格林还不是狼王时,他会奔向妈妈里,唯一 成为狼王后,他却选择保持距离。书里写和林真好,你终于知道怕人了,也包括我。但真相是他不是怕他,是不能让他的族群相信。人类最深的守护,有时是克制,靠近他会牵马,就现在沼泽的他,会把辛苦捕来的猎物悄悄留在他门前。 他甚至把妈妈在他孩子的红腰带保存了整整七年。他全身上下没有一个都居无定所,却把一份牵绊完好的存进了生命里。人猜,他以后藏时肯定躲着我们了,而他 依然把食物埋在老地方,因为他怕妈妈在荒野里找不到吃的。我终于懂了那句话,靠近你就靠近了痛苦,远离你,就远离了幸福。这或许是所有深刻关系里最疼痛的默契。妈妈把自由还给了格林,把无尽的思念留给了自己, 从此风从草原来时,都带着他的气息。妈妈,我的嗅觉很灵敏,当你踏上草原那一刻,我就知道了。所以,为什么有人后来终身不嫁,不是因为失去爱,而是见过了爱的本来面貌,毫无保留,不问归期,超越人性,近乎本能。 我们总在人间寻找纯粹,却往往在狼的眼睛里才看见真爱的倒影。不是占有,是成全,不是缠绕,是守望。不是我需要你,而是我永远愿意为你保留一片草原, 愿你也能遇见这样的人。他或许没有狼的外衣,却怀揣着狼一样的真心,奋啄地、固执地用一生只记得你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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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不注意听话吗?格林,格林,快回去, 以后他藏身的时候可以别躲着我了。 他还没在老家, 他知道我命不。怎么能这样呢。啊,我生气了,格林,走开,走开了 啊,我把脚崴了,快给我领跑了,快给我开了一匹马过来。你看看你看见没看见没,太烦了这家伙。他将说他交给我了, 如果我们终将分了,我都希望时间能慢一点。你要是实在舍不得就把他带回来吧, 我们养他一辈子。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自由。走吧,别回头,一定要活下去,记住,我们爱你。

就一条薄薄的腰带,换做凡人都不一定能保存这么久,可它稻好红的,鲜艳,还完整,你能想象吗?比重返狼群更让人鼻子一酸的,是格林和妈妈李威一的重逢。格林可是世界上第一只被个人养大后成功回狼群的狼。 回到狼群第三年,格林就成狼王了。那个陪他回狼群的小房子,格林妈妈李唯一每年都会去住些日子。格林老是远远地,偷偷的在房子门口,还有妈妈打水避惊的路上,放下自己抓来的猎物。没人懂,这对狼来说是多宝贝的礼物。 格林老爱李维一了,因为他是妈妈,但他又得离远点,毕竟他是人类,自己命是人类救的,可孩子也是人类杀的。山头上狼叼有孩子和妈妈的味,他知道孩子的墓碑是妈妈立的,因为墓碑前奶糖是自己小时候的味道,也就妈妈知道他是会包糖纸的狼。 又过了七年,格林带着妈妈给女儿包腿的腰带再次出现,那么贱的牙,小心翼翼护了整整七年。格林虽是狼,可跟咱印象里冷血凶狠的狼完全不一样,感情那叫一个丰富,骨子里都是忠诚和长情。 以前他感觉天气要变,就想法子拖住妈妈,出门还会把裤子扯破,好像在问,我乖不乖啊? 知道妈妈生病,他就自责守在窗前急得不行,抓野兔给妈妈,就以为吃肉能好。妈妈兵面御险,他跑山那头找牧民的马帮妈妈解围。哪怕深冬,妈妈用压缩饼干换了他藏雪地里的救命食物,他就默默吃那干巴巴的饼干,过几天又把补的野兔放老地方, 他和妈妈那羁绊,那是一出生就有分别,一小会就不顾一切往对方那跑,抱在一起,但妈妈老跟他说得离人类远点,以后见着人撒腿就跑。格林,快跑快跑,格林, 快跑快跑。妈妈第一次动手打格林也是因为盗猎的来了。现在格林都十六岁了,离开妈妈十五年, 他住过楼房,见过城市车水马龙,回草原当了狼王,唯一没变的就是对妈妈的感情。纪录片没有呈现的细节都在这两本书里,还有 里唯一亲自画的格林,书里还有好多全彩照片,守护的时候让人感动,分别的时候让人伤心,在见面的时候又透着骨子疏离的痛,找不到格林的时候更是让人心里空落落的。里面的文字写的特别真实,想了解纪录片以外狼王格林的故事,一定要去看他。

该片多次获得国际纪录片大奖,在与小狼格林相守相依的日子里,他还写下了大量的日记。后来应广大粉丝的要求,李维一饱含笔墨,专门创作出了这套 催人泪下的长篇非虚构类小说。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和千里寻你重返狼群。如果说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生命的奇迹和爱的感动, 那么千里寻你重返狼群则是生存的悲凉和对爱的深深呼唤。书中李唯一用最真挚的感情留下了絮语,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一起奔跑在天边。这套书将格林出生到重返原始狼群的全部真实经历一字不 差的描写了出来,并附上了海量真实拍摄的珍贵照片,被誉为是一部张扬个性自由、众生平等的信仰小说,一部季郎图腾之后再创狼族奇迹的震撼之作,并且被名家推荐。愿此书能给你带来持久的温暖和感动。

看到他其实我看他精神都还不错的,他要走了。 走,咱们过去看一下,他刚才叼了个啥放那了。走吧走。哎,走,反正就在这块啊。我看他在放那了。然后啊,这个是个什么牛皮? 洗澡还带浴巾,像你的腰带啊,就我捆飞毛腿的那条,你看这里面,这当初应该是葫芦盖脱下来的。哎呀,他们留了这么久啊, 这要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哈?搓搓的哈。

你这臭小子跑哪去了?妈妈好担心啊。 跑什么跑?好好好好好好。乖乖,你要记住哦,狗棒不是好玩的,以后见到那个必须躲,听见没? 嗯嗯嗯,有人来了,快跑。

格林, 曾经我以为只要见到格林平安活着,所有的担忧就会一扫而平, 人会拥抱,会亲密人间,像所有童话的结局一样。而今我终于看到, 却发现随之翻开的是更加沉重的一页。 你的腰带那边好像有东西,去看一下。走啊,我看他们放下来。羊羔啊小羊羔,这是我打水的地方。 抖音。

那么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人也不一定能保存七年,可它鲜红又完整。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让人哽咽的,是格林和妈妈李维一的重逢。格林是世界首列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重返狼群后的第三年,格林成了狼王,而那个陪伴他回到狼群的小房子。格林妈妈李维一 每年都会去住一段时间,但格林总是远远的,悄悄的在房子门口和妈妈打水的必经之路上,放下自己捕获的猎物。格林很爱李维一, 他是妈妈,可他必须远离,因为他是人类,他的命是人救的,可他的孩子也是人杀的。山头的狼膘混杂着孩子和妈妈的味道。他知道这个关于他孩子的墓碑是妈妈立的, 因为墓碑前的奶糖是自己小时候的味道。也只有妈妈知道,他是一只会剥糖纸的狼。他再次出现,是又过了七年,带着那条妈妈给他女儿包腿的腰带,那么锋利的牙齿,小心翼翼的护了七年。他们留了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哈,臭臭臭的哈。 格林,他是狼,却不是印象里冷血凶狠的狼,而是情感丰富,有着刻在骨子里的忠诚和长情。在曾经的日子里,是感知到天气有变,会想办法拖住妈妈出行的脚步。裤子给我扯破了,不听话吗?是得知妈妈生病会感到自责,这是一种是要死人的,你必须跟我过生命期。 守在妈妈的窗前,焦虑为妈妈抓来野兔,只是因为他以为吃肉就能好起来。是妈妈在冰面御寒,他会去山的另一头,牵来牧民的马,帮妈妈脱鞋 吃。即使在深冬,妈妈用压缩饼干替换了他储存在雪地里的救命粮,他也只是默默地吃掉干涩的饼干,在几天后再次把捕获的野兔放在同一个地方。 他和妈妈的羁绊很深,是短暂离别后会不顾一切奔向彼此,拥抱彼此。 但也是妈妈一次次的告诉他,他应该远离人类。格林,乖,我害怕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 随便送人。妈妈对格林的第一次动手,也是因为盗猎者的闯入。直到现在,格林已经十六岁,离开妈妈十五年了,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但他住过楼房,见过车水马龙的城市,也回到了草原,当了狼王。唯一不变的,应该就是对妈妈你唯一不变的感情。

上叼了个啥东西啊,你不要喊喊,你喊喊他也多理你。还不如让我多看一会,不是在那藏啥呀, 他在洗澡吗?抓鱼啊,你在那偷看人家洗澡呢? 没看到有鱼啊,你刚才看他钓的是鱼吗?没看清楚,反正他的草放那了,还是打声招呼, 格林格林格林格林,瓜娃子? 对啊,他看起有点瘦啊。嗯,那个夏天的狼本来他换毛了。夏天的狼本来就瘦哦,刚才身上湿的也是那嘎嘎。看到他其实我看他精神还不错的, 他要走了。走,咱们过去看一下,他刚才叼了个啥放那了。走吧,走嗨走,玩具在这块啊,我看他在放那了。嗯,然后啊, 这个是个什么?洗澡还在,浴巾 是你的腰带啊,就我捆飞毛腿的那条,你看这里面,我当初应该是葫芦根脱下来的。妈呀,他们留了这么久啊, 不知道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他说错了哈, 人与狼若即若离,异敌亦有, 我们付出的每一点爱都去了他该去的地方, 那些我们爱过的生灵也在平行的时空里爱着我们。

格林,走,咱们过去看一下,他刚才叼了个啥?这个是个什么?是你的腰带啊?这是我啃黑毛腿的那一条,你看 这里面都要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

妈妈的红腰带格林是怎么保存了七年之久的?这真是一个未解之谜呀,就好像亦芬曾说过,他自愧不如。格林妈妈在地面上摔倒了,伤了脚踝,亦芬只想到自己去把妈妈背回来,而格林作为一只狼,竟然想到了用第三方解决。 格林啊去远处草地上拉着缰绳牵着马回到了妈妈身边,把缰绳放到妈妈手里,扶起妈妈让妈妈上马。 格林啊会填饱肚子后帮妈妈放盐,一整个月啊,格林放的盐一只都没少。格林会在雨季借妈妈的纱窗放到小河的出口捕鱼,他只要大鱼小鱼苗,格林看不上不抓你,学着妈妈的样子用矿泉水瓶打水带回去给自己的孩子喝。 格林知道吃大白兔奶糖要剥掉外层的坛子。格林知道妈妈爱吃兔子,还知道妈妈是打猎的菜鸟,怕妈妈饿肚子,总是偷偷的把猎物放在妈妈打水的必经之路,让妈妈总是不经意间捡到猎物。 格林啊,珍藏妈妈的红腰带七年了,他要捕猎,他也经常搬家,他身上没有小兜兜,他是怎么保存红腰带的? 埋在土里怕是早就腐烂了,藏在洞里呀,怕是早被男仔们当成了磨牙布。在野外风吹日晒风雨飘摇的日子里,格林啊,到底是用什么方法保存着那条红腰带?一年了,红腰带完好无损,还是原来的样子, 十岁的格林知道自己大限已尽啊,他把红腰带还给了妈妈,告诉妈妈格林爱他。格林一直记得他,格林一直想念他。


回来了?嗯, 我再也看不到你。你 还看看看我给你给你瓜娃子。 哎呀,他看自己有点瘦啊。嗯,那个夏天的狼本来他换毛了。夏天的狼就是跟我坐在身上湿的。也是那嘎嘎其实我看不清楚。对没错, 还要走呢。走咱们过去看一下。他刚才撩了个啥。这个是个什么? 现在我能喊他一声吗?



看把他给乐的妈回来了,你说我后悔了,回凉山好,赶紧隔离了。 现在我能喊他一声吗?你别喊,让我儿子吃顿饱饭。格林格林,快跑快跑,不要跳不要跳,快跑他就已经来了。我知道他不可能离开狼群,但是我还是想看看他是不是有点贪心啊。他往回走了, 要是实在舍不得就把他带回来吧,我们养他一辈子。 把他带回来,把他带回来。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自由孩子走吧,别回头。 哦哦哦,还要加便。

那么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人也不一定能保存七年,可它鲜红又完整。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让人哽咽的,是格林和妈妈李唯一的重逢。格林是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 重返狼群后的第三年,格林成了狼王,而那个陪伴他回到狼群的小房子。格林妈妈李唯一每年都会去住一段时间,但格林总是远远的, 悄悄的在房子门口和妈妈打水的必经之路上,放下自己捕获的猎物。七只野兔,一只旱塔,两只羔羊。没人会知道这对于狼来说是多么珍贵的礼物。格林很爱李卫一,因为他是妈妈,可他 必须远离,因为他是人类,他的命是人救的,可他的孩子也是人杀的。山头的狼叼,混杂着孩子和妈妈的味道。 林知道,这个关于他孩子的墓碑是妈妈立的,因为墓碑前的奶糖是自己小时候的味道,也只有妈妈知道,他是一只会剥糖纸的狼。格林再次出现,是又过了七年,带着那条妈妈给他女儿包腿的腰带,那么锋利的牙齿,小心翼翼的护了七年。他们留了这么久啊, 做了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格林是狼,却不是印象里的忠诚和长情。 在曾经的日子里,是感知到天气有变,会想办法拖住妈妈出行的脚步。是得知妈妈生病会感到自责,守在妈妈的窗前,焦虑为妈妈抓来野兔,只是因为他以为吃肉就能好起来。是妈妈在冰面遇险,他会去山的另一头迁来牧民的马,帮妈妈脱险。格林添了一匹马过来, 你看看你看见没?我一直看着他是从山那头给他的。是。即使在深冬,妈妈用压缩饼干替换了他储存在雪地里的救命粮,他也只是默默的吃掉干涩的饼干,在几天后再次把捕获的野兔放在同一个地方。 他看我,他知道我们也饿。他和妈妈的羁绊很深,是短暂离别后会不顾一切奔向彼此,拥抱彼此。但也是妈妈一次次的告诉他,他应该远离人类。 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妈妈对格林的第一次动手,也是因为盗猎者的闯入。快跑,傻瓜快跑,你要知道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 随便什么人。直到现在,格林已经十六岁,离开妈妈一五年了,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但妈妈李唯一从 从未忘记格林,他将自己与格林的所有故事写进了重返狼群和重返狼群二、再见,格林记录了他与格林之间跨越物种的母子深情。 从成都闹市的相依相伴,到若尔盖草原的野化训练,再到三年后物是人非的重逢,还有那条被格林珍藏了七年的腰带。书中的感情打动了万千网友, 摊开他,走进那片苍茫的草原,亲眼见证这场双向奔赴的救赎,读懂何为守护,何为放手,何为对生命最纯粹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