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李唯一求助,李唯一解开自己的红腰带,为小狼缝合伤口包扎,那条红腰带成了格林在那片充满猎枪与铁丝网的荒原上最后的精神图腾。 而在七年后,已是暮年的格林竞托人将那条红腰带还给了妈妈,那是格林唯一的珍藏。在无数个风餐露宿、东躲西藏的夜晚, 他或许就是靠着这条带有妈妈味道的红腰带,才能在噩梦中寻得片刻安稳。梦里,他可能还是那个在成都池塘里抓鱼的顽童,而不是那个要在枪口下带着族群喘息的王。 时光流转到二零二六年,格林已经十六岁了。十六岁是狼的垂暮之年,现在的他毛发灰白,行动迟缓,却依然是若尔盖草原上不灭的传奇。李卫一每年都会回到那个小木屋待一段时间。格林每年都会发现,他每天都派狼给妈妈送去新鲜的野兔或羊羔,那是儿子的反哺,也是王的供养。 可他再也没有出现在妈妈面前,他爱妈妈,却不再相信人类。身为狼王,他必须用这种近乎残忍的断亲来保护他的族群不再遭受黑漆漆的枪口。 二零二五年,监控捕捉到他最后的身影,他叼着那条红腰带,颤巍巍的放在摄像头下,随后决绝的转身离开。那是他最后一次向妈妈报平安,也是他在这满目疮痍的世界里 给人类留下的最后一个背影。后来的李卫一将全部身心都围绕在促进若尔盖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之上,此后的十年,他不停地奔走呼吁。经过十年的不断努力,二零二零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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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一直在等一个答案,格林还活着吗?可真正残忍的是,格林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我们希望他还在,希望在草原的某个清晨,他还能再出现一次。但如果你真正了解狼,可能会明白一件事,当格林叼着那条红腰带出现的时候,他 其实已经在告别了。狼不会怀旧在野外,情绪和记忆从来不是用来反复回味的东西。能被一头狼保存多年,反复确认气味完整,带回的物品只可能有一个含义,那是他生命里最重要的存在。格林的一生并不普通, 出生在若尔盖草原,本该和所有野狼一样依靠本能生存。但命运在他最脆弱的时候,让他失去了母狼,也让他遇见了李维一。那不是驯养关系,更不是人类对野兽的控制,而是一段发生在生死边缘的陪伴。 在内段时间里,格林学会的不是依赖,而是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世界除了争夺和残酷,还有一种叫守护的东西。 后来,他回到草原,回到狼群,成为首领,完成了属于狼的一生。而李维一退出了他的世界,从此他们不再见面。可真正的情感并不会因为距离消失,他会沉在记忆最深的地方, 等到生命快走到尽头时,才被重新唤醒。那一次,格林出现了。他叼着那条红色的腰带来到河边,不是匆忙,不是嬉戏,而是异常专注。 把腰带放进水里又叼起,反复摩擦,反复确认气味,那是狼在做一件非常郑重的事。如果只是玩耍,它会撕咬。如果只是猎物,它会吞食,可它没有,它在整理。在野外,很多动物在生命即将结束时,都会出现一种行为,回到某个重要地点, 完成一件未完成的事。对格林来说,那条红腰带不是物品,而是情感的起点。如果格林还活着,他已经十六岁了, 这对一头野狼而言几乎不可能。草原的环境不允许衰老,年迈就意味着淘汰。所以比起他还在不 在,更重要的是他有没有被温柔的记住。而答案藏在很多微小的细节里。比如那颗被留下的大白兔奶糖糖纸被包的很完整。这不是狼的本能,而是学习,那是格林在模仿,在用他记得的方式回应曾经给予他的爱。狼不会说谢谢,但他会用行动告诉你, 我懂,我记得。所以当红腰带再次出现的时候,那更像是一种交界,不是重逢,而是把记忆送回原点。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李唯一,我这一生过得很好,你给我的那段温柔,我带着走到了最后。如果这真的是格林留给世界的最后一次出现,那他并不悲伤,因为他不是被遗忘,他是被记住,被理解, 被真正爱过的。对一头狼来说,这已经是极少数才能拥有的结局。有些生命不需要再出现,他完成告别的内一刻,就已经永远留在了人心里。格林已经离开了,草原上不会再出现他的身影,也不会再留下他的脚印。 风雪会覆盖一切,时间会抹平痕迹。在若尔盖辽阔的天地之间,这只曾被人类温柔照看,又亲手送回草原的狼,最终回归了沉默。野外没有墓碑, 也没有仪式,一段生命结束的安静而干脆,就像他当年转身离开人类时一样。可这并不是消失,那条被完整归还的红腰带,已经替他完成了最后的告别。那不是纪念,也不是怀旧,而是一头狼,用自己能理解的方式把情感送回起点。他用一生学会远离, 却在生命尽头选择记住。格林不再奔跑在草原上,但他与李卫衣之间那段克制、真实、没有占有的情感,已经被留在了人心里。只要有人记得他,格林就没有真正离开。如, 如果你被这段跨越物种的羁绊打动,想深入了解格林和李维一完整的故事,诚挚推荐重返狼群,它不只是人与狼的相遇,更是一部藏着所有牵挂与告别的深情史诗。每一页都写满爱、成长与放手的重量,翻开就再也放不下这份震撼人心的双向奔赴。 更让人欣慰的是,这一本书籍的所有稿费将完完整整给到李维一,让他继续投入自然生态保护和野生动物守护,用爱与智慧为更多生命带来温暖。 书中每一页都是格林存在的记录,值得所有爱过他、心疼他的人收藏阅读。格林虽然远去,但他活在每个爱他的人心里。这本书值得我们收藏,我们想念格林时,就能翻开看看他的图片,他永远都在。

我是人类的孩子,但人类却杀了我的孩子。格林是一匹狼,也是画家李唯一救下的一个奇迹,他的血脉里流淌着最烈性的尊严。他的父亲为了给妻儿觅食,在被捕兽夹困住时,硬生生咬断了自己的双腿求生,却最终战死风雪。 他的母亲为了不让人类得到完整的皮毛,在吞下毒饵殉情前亲口撕碎了全身的皮肉。格林是这对抗争到死捍卫尊严的狼王夫妇留下的唯一遗孤。 他在城市长大,学会了自己开电视,学会了像孩子一样撒娇,那是他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妈妈会给他喂甜甜的大白兔奶糖,他甚至学会了像人一样用爪子灵活的剥开糖纸,那是他以为糖的味道,就是人类的味道。为了自由,李唯一带他重返狼群。 在那场跨越生死的回归中,格林曾义无反顾的冲向李唯一,甚至在冰窟边千来白马救下妈妈的命。 狼王回头,不是报仇就是报恩。在格林心里,眼前的女人不是人,而是赋予她第二次生命的母亲。可现实远比童话残酷。重返狼群后的几年里,因为人类,格林的孩子两死一失踪, 其中一个孩子双截棍被倒立着的铁丝活活勒死。李维一在小狼的墓前放了几颗大白兔奶糖,后来他发现糖没了,地上只剩下干干净净的包装纸,他知道,那是格林回来了。 这世上只有一匹狼会煲汤汁,那是妈妈的味道,是他余生里对人类唯一的温热的记忆。这种信任甚至卑微到了骨子里。格林的妻子在孩子奄奄一息时。

按照这个易峰的说法是,他就差不会上网了,就差不会玩电脑了。当然就在易峰说了这句话之后的没几天,这个小狼就开始玩电脑了, 只不过呢,他的玩法跟咱们人类不一样,咱们人类就是打打游戏啊,上上网什么的,但是这个小狼呢,怎么玩呢?他就是在上面尿尿哎,然后再到后来的时候,我发现虽然他学了很多的东西,但是他没法用。 狼是一个天生的猎手,但是呢,他在屋子里面,他没有用武之地,天生的猎手就这么困在一个城市的环境里面,我经常看到他就看着窗外飞机, 然后楼下的人就就在那个窗子,那就望四处望,我觉得他很孤单,而且很向往外面的世界, 尽管他能够看电视哈,而且他喜欢看的节目还挺多,那个动物世界啊,狼人之最,喜欢看了,只要是动物出现,最喜欢看,当然也有他不喜欢看的,最讨厌看新闻联播, 但是我们家易峰他要看新闻联播的,于是呢,每天到了七点过的时候,这个易峰呢,他要去换台, 但是一峰在我们家的地位应该算是比较低的,如果说狼群我们都知道有等级地位的,在我们家呢,我算是比小狼要厉害一点 啊,然后我的地位是第一,小狼是第二,一峰呢就是一个末等的草狼,但是一峰要去换台,换台看电视,然后这个时候只要一峰一换他的台,他就咬一峰, 哎,我如果要去换他的台,他就咬一封,如果说家里面停电了,他就咬一封。然后我们家里的这个地位又是怎么确定的呢?我们知道狼的政权是怎么来的, 在撕咬当中来的,在打斗当中来的,谁的力气更大,谁最聪明,谁谁谁更强,谁就是老大獠牙之下出政权。而这种地位的确定呢,是从狼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相互争斗,狼是在斗争当中长大的, 那么在这个小格林才一两个月的时候,这个时候他獠牙开始长尖了的时候,他牙齿痒痒啊,他看见谁都牙痒痒,然后特别看到我,因为没没别的人可以跟他斗上一斗,易峰他瞧不上, 他觉得易峰是那种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他看不上,但他就觉得这个妞还泼辣点 啊,他就跟我斗,怎么斗呢?他就咬着我的腿啊,他就不放,然后咬着鞋子就开始甩头撕咬,那样子,哎呀,我也是疼啊。然后呢,我很多次就警告他,你再咬,我要打了,这些话对狗有用, 哎,你打他对狗有用,但是对狼没有用,对狼来说,他是没有主人的概念的,而且你如果打他,越打越不服, 哎,如果是狗呢?你打它几下,它可能觉得我错了啊,真的,狼不会狼,你一打它,它就跟你对着干, 所以你要跟狼解决问题,那就得公平的按照它们的方法来。什么方法呢?咬它? 有人就问我,他说,哎,李老师,呃,那个你跟狼生活那么久,狼没咬过你吗?我真真的很不好意思,我咬过狼, 就是那一次把我给咬急了,我实在疼,然后我叫他放,他不放,打死也不放,然后这个时候我也急了,摁住他的脑袋,一口就咬在他的耳朵上, 那个时候他的耳朵也就也就是一个一片小饼干那么大,然后我一口就咬上去了,他当时吓了一跳,吱的一声叫,然后呢发现,哎, 怎,怎么会咬住了呢?这情况有点,然后我也咬住了之后我发现他一叫,我还是心疼啊,我赶紧就放开他,但是在我放开他的那一瞬间,这狼很狡猾,一爪子就被抓了一条印子,火辣辣的, 然后呢,还没等我站稳,他第二口跟着就扑上来,第二口就要给我咬过来, 还好我反应比较快,我打小练体育的哈,反应比较快,然后我也第二口就跟上去了,结果呢,这个小狼的嘴巴还没来得及张开呢,我的嘴巴比他大点,刚好一口嘴对嘴的就咬过去了, 连鼻子带下巴被我咬在嘴巴里,这下我不敢动了,为什么呢?那是狼嘴啊,咬在我的嘴巴里,我不敢动,万一我一动,他又给我一爪子啊,万一抓在脸上,我就破相了,我也不敢动,他也动不了, 直到最后我就听见他鼻子里面发出这种讨饶的声音, 就是开始讨饶了,我觉得这一次应该是真的讨饶了,然后呢,我才把他放开嘴,然后我们各自都退了几步,大家都有点难以置信,太伤自尊了。狼被人咬了, 然后我一嘴毛,然后这个最后还是小狼先想通了,算了,咬都咬了,还好没多少人看见, 没关系的,对于狼来说,输了就是输了,还有下一次,等到他牙齿更尖了啊,爪子更利了,他也许还会找你来斗,但是呢,也就是那一次, 我出狼意料的把他给咬了之后,从那以后,他对我还是有点顾忌的,然后从那以后我成了老大,他成了老二,然后一封呢?就是挨咬的最末等的草狼。

二零一零年,一名成都女画家在无人区陷入冰窟,而在场唯一的目击者,竟是一头嗜血的野狼。我把脚崴了,把那个脚踝子骨那个地方可能割伤了。本以为这会是一场血腥的灾难,但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无数人感到震撼。 那头野狼没有扑向无助的女人,而是冲进马群。经过一番审视后,他挑中了一匹牧民留下的白马,然后咬住缰绳,一步一步走向那个在冰窟边挣扎的女人。你快看,你看见没?看见没?太烦了,这家伙把缰绳还给我了。 我一直看着他。他是从山内走出来的野狼,不仅把江神交到画家的手中,更会在他起身时主动站立搀扶。这段影像流入网络后,迅速引爆,就连冯小刚看到这个画面都瞪大了双眼。因为这一切并非电影剧本,而是真实的影像记录。 但他明明是一头嗜血的凶兽,为何会费尽周折救这个女人?这一切,还要从二零一零年的春天说起。野生动物画家李薇一第一次到若尔盖草原写生,就从牧民口中听到那头野狼的父亲被制成狼皮的消息。狼王大,那特别大,两个人扛都扛不住。 就在气候最糟糕的几天前,一头硕大的狼王为了给妻儿觅食,冒险潜入了羊圈,但等待他的却是牧民准备好的捕兽家。为了把食物带回给饥肠辘辘的幼崽,他做出了一个极其惨烈的决定。他硬生生的咬断了自己被夹住的伤腿。嗯, 但断腿求生,却终究没能跑过猎狗的追捕。狼王最终在得知丈夫死讯后,彻夜哀嚎,刚烈的母狼没有选择苟活 四日。夜里,他冲进羊圈,疯狂咬死数只山羊复仇,随后吞下毒饵殉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不让人类得到完整的皮毛,他拼尽全力撕碎了自己的皮肉。这对狼王夫妇用死亡捍卫了尊严。 李维一听完故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当听到牧民说那六只狼仔可能还活着时,他毫不犹豫就决定前往寻找,只求能为那对狼王夫妇尽一份自己的心意。 按照牧民指引的方向,李维一顺利找到了狼窝,但此时六只幼崽仅剩下最后一只,弃若游丝的他抬眼望去,将李维一当成了自己的妈妈。 这便是他与这头野狼的第一次相遇。此时怎么处置这只狼仔成了巨大的难题。他的身体状况极差,而草原上的医疗条件很难让他活下来。你想清楚了吗? 你把一只狼带回城市?哎,没想清楚就是可怜的。 最终,李维一还是做了这个疯狂的决定,他把一头狼王的遗孤带回了成都,经过几番折腾,小家伙总算是活了下来。李维一给小狼取名格林,寓意他将如童话般美好。但现实与理想总有许多残酷的错位,他 想把格林偷偷当小狗养着,但格林毕竟不是狗,他刚满月就开始撕咬生肉,眼神里透着野性的贪婪。他的智商惊人,仅看了几次就学会了自己开电视。看到电视里播放狼群捕鱼,第二天,他竟真的从自家池塘里抓了一条活鱼上来。 为了防止他触电,李维一只能在电线上涂满芥末。但真正让人头疼的是深夜的哀鸣,每当夜深人静时,格林都会扬起脖子,发出稚嫩却凄切的悲鸣。 很快,一场意外的到来彻底给这趟城市之旅画上了句号。两个月大时,格林跑丢了,监控显示他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惊慌失措,在飞驰的车轮间穿梭,险些丧命。想起来都后怕,下次再跑丢咋办? 我把它看紧点,那不是狗跑掉那么简单。城市大街上,一匹狼来了,击毙,那怎么办? 此刻的李威一终于意识到,人类的城市容不下他,一封提议送格林去动物园,这样起码他能活着。但看着动物园里的玻璃牢笼,李威一始终觉得那不是格林该有的归宿。 于是在二零一零年七月,他卖掉了自己在成都的房子,买来越野车和生存装备,带着三个月大的格林重返狼群。这是一场豪赌,因为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重返荒野,当时全世界都没有成功的先例。 回到草原的格林兴奋的像个疯子,这是他出生以来最开心的时刻。哦,跑没眼了?不可能这样就放生了吧,这么大的地方,这下自由了。但格林很快就被打脸了,有够有够一群够再追他!快点,快点上车拿东西,快点! 走开,走开走开!由于跑得太远,他遭遇了一群成年野狗,幸好听到动静的牧民急忙奔来,化解了这场危机。 啊,谢谢你,谢谢你!几分钟前还得意忘形的格林狼狈的逃了回来,他被吓坏了,一直哀嚎着让李唯一过去陪陪他。李唯一明白,如果不教会他生存,把他留在这里无异于提前终结他的生命。于是从第二天开始,一个让造物者看不懂的画面出现了。 一名人类女性居然趴在草地上,手把手教一只狼如何狩猎。可林这几个洞都是它的味道,堵住堵住,只能用一个出口就在这洞口待它。 在母爱与本能的驱动下,戈林很快学会了独自捕猎。当他第一次叼着猎物回来时,李卫一比中了彩票还要激动。呦,乖乖乖乖,能干能干能干!哇,他逮到了第一只!哎呀,太棒了!太棒了!短短几天时间,戈林在草原动物界已经小有名气,猎物们一闻到他的气味就会疯狂试警。 除了填饱自己的肚子,格林还经常把吃剩的老鼠干叼回来送给妈妈。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不准在我门口晒老鼠干, 快拿走!这是他表达爱意的方式,虽然原始又笨拙,却带着真挚。但九月份中的一天,格林突然反常的死死咬住李唯一的裤脚,阻拦他出门。干嘛不让我走啊?嘿,听话!听话!不听劝的李唯一强行外出,结果遭遇了入秋后的第一场冰雹。我的天呐,像冰雹啊! 淋雨加上高原反应,他患上了严重的废弃种,一病不起。没有拦住妈妈的格林似乎在自责,他不肯回窝,日夜守在窗前,用爪子挠着玻璃,发出焦急的嗡嗡。傻瓜,我们会好的,我们会一直陪着你, 不会离开你的。趁李唯一昏睡时,他跑去抓了一只野兔,翻过李唯一房间的窗口,轻轻放下。在他的认知里,只有吃肉才能活下去。 嗯,为了治病,李维一不得不回成都。他将格林寄养在牧民家,安置妥当后驾车离去。格林追着汽车跑了很久,之后的十五天里,他每天守在路口,从清晨站到日暮,一步都不肯离开。半个月后,李维一痊愈归来,我回来了。 重逢的喜悦让一人一郎相向奔跑,这是亲人之间独有的欢喜。但这份喜悦很快被一盆冷水浇灭。隔天,李唯一带着格林去捕猎,当看到猎物时,上前追赶的格林喊出口的居然是狗吠声, 还怎么是狗叫呢?格林,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原来,在寄养期间,格林整天和牧民家的狗混在一起,习惯了等着人头位,早已失去了野性。更致命的是,他不再怕人,见到陌生人也摇着尾巴凑上去。呀,是那个表大,表大,他自己想喝水。 表大,我怕的就是这个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也许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狼还是狗, 除非送他回狼群。如今再想让他重返狼群,只能尽快让格林找回野性。但如果等到成年,性格也早已成型,而狼群绝不会接受一头像狗一样的公狼。于是,在二零一零年十月,他带着六个月大的格林,寻找他真正的家乡,若尔盖的核心区,狼肚滩。儿子, 你还记得吗?这就是你出生的地方,别忘了, 你是一匹狼。这里的海拔高达三千八百米,氧气含量仅为平原的百分之六十,白天气温零下十五度,夜晚更是骤降至零下三十度。如此严酷的环境,足以劝退任何懦弱的灵魂,但对格林来说,这里却是灵魂的归宿。一回到这里,格林幼时的记忆似乎苏醒了, 有一天,他突然一改平时的谨慎,一头扎进一个洞穴,又熟练的从另一个洞口钻了出来。 他很熟悉这个洞。李维一看着洞口风干的狼粪,瞬间明白,这就是格林的家,是他出生的地方。格林,这就是你的家。 尽管父母和兄弟姐妹早已不在,但他从未忘记这里的气息。看着格林徘徊不去,不愿离开这座故居的山脉,李维一和易峰决定留下来, 他们就在这片荒凉之地找牧民帮忙盖了一座简单的房子,陪他开始了一场漫长的等待,等待狼群的到来。 为了让格林在回归狼群后能活下去,李维一狠下心来,切断了格林所有的食物供给。他吃着泡面,冷冷的将前来启时的格林推开,逼迫他走进风雪,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存之道。饥饿像鞭子一样抽打着格林的身体,也唤醒了他沉睡的基因。很快,格林变了, 他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为了玩耍而奔跑,而是学会了观察天空,懂得了哪里有秃鹫盘旋,哪里就有死亡和腐肉,然后冲进秃鹫群,抢夺一切可以让他生存的资源。他学会了在雪地里精准伏击,让每只探头的野兔都变成身体的养料, 那个曾经只会摇尾启时的宠物死在了风雪里,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解锁了狼王基因的绝顶猎手。如今所有回归条件均已达成,只差狼群现身这临门一脚。但这一切并非一时,起初他们在雪地上发现了大量狼群留下的脚印和狼粪,李维一甚至听到了远处的狼嚎,那是格林从未听过的, 来自血脉深处的召唤。他们以为很快就能见到狼群,可日子一天天过去,狼群却像幽灵般消失在风雪中,始终没有现身。随着冬意渐浓,食物补给也变得越来越艰难,寻找狼群的愿望也变得越来越迫切。请你跟你妈说说,这样找法不行的, 咱干粮都快吃完了,狼毛都没看到一根。为了尽快找到狼群,李卫一冒险带着格林来到一片结冰的沼泽地,打算沿着水源寻找前来饮水的狼群。走着走着,格林突然像上次预警冰雹一样,死死拽住他的裤腿,不让他继续向前。但人类总是很难吸取教训 走开了。不听劝的李卫一刚往前走了几步,脚下的冰层就突然碎裂,碎冰割伤了脚,踹痛让他动弹不得。 他打电话向易峰求救,但易峰刚通过望远镜找到他的位置,就看到了视频开头那不可思议的一幕。格林突然丢下了李卫一,往另一个山头奔袭而去。他冲进马群,不停的穿梭,最终硬生生将一匹牧民留下的白马牵到了李卫一面前。喂! 格林牵了一匹马过来,你看看你看见没看见没?我一直看着他,他是从山那头给我了。 常有人说,狼王回头不是报仇就是报恩。这句话在格林身上彻底具象化,他不仅救了李维一的命,更用这种方式证明了他拥有着超越兽性的灵魂。而李维一的冒险也并非全是徒劳。 在不久后的一天清晨,他们终于在远处的山腰上发现了一头独狼,那是一头体型比格林大上许多的野兽,格林看见了, 那个才是你真正的同伴,快去,快去,快去啊!在李威一的催促下,格林即使有些迷茫,也一步三回头的往前走去。独狼默许了格林的靠近, 他翻过围栏,示意格林跟上。看着格林的身影没入山底,李威一心头一紧,眼里止不住的涌出泪花。但仅仅过了一天,刚起床的一封就看到了让他惊讶的一幕,快快快,快来快来, 他怎么回来了?此时的格林连走路都异常困难,那头独狼没有接纳他,反而将他咬得遍体鳞伤,他受伤了,快去拿药哦!李唯一心疼的扶住格林,语气中带着哽咽,疼了,这些狼还真吓的两口了。 见此场景,一封劝李唯一放弃这个繁衍计划,带回成都,至少格林能活着。但李唯一拒绝了。但狼群不要他了吗?是独狼没要他,我估计他们的狼群还没开始集结吧。那狼群啥时候集结啊? 严冬,他坚信,等到冬末,狼群为了围猎必然会集结,那是格林最后的机会。或许是狼王基因的缘故,格林的伤口好的很快,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基本痊愈了。然而大伤初愈的格林没等来狼群,却先等来了贪婪的人类。 两个盗猎者骑着摩托闯了过来,他们谎称自己是牧民,说格林吃了他们的羊,必须带走。他是这个样子喽? 那不行那不行,你说的十几个没有任何证据,那我跟你说,这个狼他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谁都没有权利带走他的,他不是我们的狼,他是这个草原的狼,这羊我们赔你,他今天来居心就没对的,他就是想带走狼, 任何人都不能抓他。见两人不上当,盗猎者直接动手抢夺,挥舞棍棒要打晕格林。可怜的格林还在傻乎乎的看着这些人,他以为人都是朋友。见状,李唯一只好出身躯干,快跑,傻瓜,快跑。格林以为是自己哪里犯了错,一直想回来安抚李唯一的情绪, 你要知道,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随便什么人跑,快跑,我给你 不要过来跑,跑跑跑!这是李唯一给他上的最后一课,也是最残忍的一课。在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猛兽,而是人类。阿斌,对不起, 哎,别哭了,格林不会怪你的,我就想带着格林能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我怕就这样放出去他会死掉, 我希望他能好好的,能找到吃的,不被人打, 就这样就好了。很快,时间来到十二月,若尔盖进入了最残酷的深冬,大雪封山,万物凋零。因为食物补给的断绝,李唯一和易峰已经许久没有吃过肉食,两人全靠最后一点压缩饼干维持生机。就最后两个了,只剩一箱压缩饼干了。这么想吃, 我们非要现在送他喝上去吗?就在两人绝望之际,他们发现格林在雪地里偷偷埋藏了一只野兔,那是他在饥寒交迫中给自己存下的救命粮, 在生存面前,尊严变得一文不值。李卫一权衡了许久,最终还是决定拿走格林的野兔,因为他不知道还要在这里等多久,更不清楚他们两人的身体还能撑多久。这样不行, 真的不行,被他发现了吧,进屋再说,进屋再说!易峰不停的亲生反对,他知道格林在这个严冬的捕猎有多艰难,这样真的不好。哎,真的不好,好了好了,你不要念了, 咱们跟他换一次。作为愧疚和交换,他们拿出两块压缩饼干埋了进去。傍晚,格林回来闻了闻雪堆,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没有愤怒,没有护食,只是默默地吃掉了那几块干涩的饼干。你看着吧, 以后他藏尸的时候肯定得躲着我们了。几天后,格林又抓到一只兔子,但他依然埋在了那个被偷窃过的老地方啊。埋好后,他看向李维一所在的小屋,似乎期待他们能看见。再看我们, 他知道我们也饿。这样的格林让李维一和易峰越发的感到不舍,但他们更知道,爱不是占有,而是成全。终于,在二零一一年二月,狼渡滩的雪地上出现了许多新鲜的狼脚印。你说准了, 狼真的在这集结,很新鲜的,专业非常新鲜。李维一顺着脚印往远处望去,果然对面山坡上出现了许多灰色身影,那是他们见过的最大规模的狼群。在哪?看到没有? 看到没有,哎呀,好多啊,快看,狼群呢,格林啊,格林呢?格林哪去了?格林看着远处的同类,身体紧绷,还瓜起爪子,快喊他们杀一脚! 格林,格林,格林,快叫你同伴,快叫你的同伴。等格林回过神来,却不想他太过紧张,发出的竟是滑稽的汪汪声,啊, 不不不,是狗叫,是狼嚎啊!格林,你不,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吧?别着急,别着急,他也顶着狼群又走了。在李卫一和易峰的鼓励下,格林终于找回了属于祖先的声音。 那一声长啸,苍凉中带着悲壮。狼群停下了脚步,回头回应 李唯一看着这个结局,泪眼盈眶。是时候了!格林转过身看着李唯一,他舍不得妈妈,却无法忘记自己是一头狼。他忍不住又一次扑进了妈妈的怀抱,眼里涌出泪花。格林,你要走了吗?走吧, 妈妈看着你走走!最终,格林在李卫一的注视下,用尽全身力气往狼群的方向奔去。他在山巅与族群相会,然后融化在那片灰色的狼群里。他属于草原,也应该回归草原。 格林走了,但故事还没有结束。下山后,李维一竟在县城一家看似普通的杂货店里看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商品,一个装着上百只狼牙的罐子。更让李维一感到无比害怕的是,一张大的超乎想象的狼皮袍, 一双狼眼再也不会张开了。以后我后悔了! 回狼山!他发疯似的冲回山上,想要确认格林是否还活着,但看到的却是一批又一批的盗猎者。在山上守了二十多天后,他们终于再次看到了格林,他变了,变得更加强壮,现在的他也是狼群的先锋。就在李维一感到欣慰时,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枪响, 格林!格林快跑,快跑!在李威一的尖叫声中,格林停下脚步,隔着遥远的距离回望了一眼。他没有像往日那般跑回李威一的身边,因为在枪响的瞬间,格林已经分不清人类这个物种究竟是善良的同伴,还是凶残的恶魔。 他爱李威一,因为这是他的妈妈,但他必须远离李威一,因为他是人类,当过为难就好了, 他终于知道怕人了。再后来,格林成了狼王,但他的孩子们却都先后死于盗猎者之手。李维一救下了格林,却救不了他的孩子。 盗猎者的猖狂让李维一感到无力,此后的十年,他不停的奔走呼吁,终于在二零二零年,他推动了中国第一所野狼群保护战的正式成立。自那开始,盗猎者们只能像过街老鼠般四处溃散。 没有了黑漆漆的枪口,狼群也终于能在狼肚滩上喘息繁衍。但过往的那份信任终究是回不来了。李卫一最后一次见到格林时,他毫不犹豫的背身离去,干脆利落的动作像极了对人类的嘲笑。如果成为万物之林的代价是让所有生物都对之充满恐惧,那或许人类才是这地球上最孤独的囚徒。 我是比战风华,我们下期再见!

格林的妻子在孩子奄奄一息时向李维一求助,李维一解开自己的红腰带为小狼缝合伤口包扎,那条红腰带成了格林在那片充满猎枪与铁丝网的荒原上最后的精神图腾。 而在七年后,已是暮年的格林竞托人将那条红腰带还给了妈妈,那是格林唯一的珍藏。在无数个风餐露宿、东躲西藏的夜晚, 他或许就是靠着这条带有妈妈味道的红腰带才能在噩梦中寻得片刻安稳。梦里,他可能还是那个在成都池塘里抓鱼的顽童,而不是那个要在枪口下带着族群喘息的王。 时光流转到二零二六年,格林已经十六岁了。十六岁是狼的垂暮之年,现在的他毛发灰白,行动迟缓,却依然是若尔盖草原上不灭的传奇。李卫一每年都会回到那个小木屋待一段时间,格林每年都会发现,他每天都派狼给妈妈送去新鲜的野兔或羊羔,那是儿子的反哺,也是王的供养。 可他再也没有出现在妈妈面前,他爱妈妈,却不再相信人类。身为狼王,他必须用这种近乎残忍的断亲来保护他的族群不再遭受黑漆漆的枪口。 二零二五年,监控捕捉到他最后的身影,他叼着那条红腰带颤巍巍的放在摄像头下,随后决绝的转身离开。那是他最后一次向妈妈报平安,也是他在这满目疮痍的世界里给人类留下的最后一个背影。后来的李维一将全部身心都围绕在促进若尔盖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之上。

二十九日,他推动了我国首个野生狼保护区若尔盖自然保护区终于批准建立。自那开始,盗猎者们只能像过街老鼠般四处溃散,没有了黑漆漆的枪口,狼群也终于能在狼肚滩上喘息繁衍。但过往的那份信任终究是回不来了。李维一最后一次见到格林时,他毫不犹豫的背身离去, 千脆利落的动作像极了对人类的嘲笑。如果成为万物之灵的代价是让所有生物都对之充满恐惧,那或许人类才是这个地球上最孤独的囚徒。 李唯一花了整整七年时间拍摄完成了极其珍贵稀有的优秀自然类影片重返狼群,该片多次获得国际纪录片大奖。 在与小狼格林相守相依的日子里,他还写下了大量的日记。后来,应广大粉丝的要求,李唯一宝藏笔墨专门创作出了这套催人泪下的长篇非虚构类小说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和千里许你重返狼群。如果说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生命的奇迹和爱的感动, 那么千里寻你重返狼群则是生存的悲凉和对爱的深深呼唤。书中李卫一用最真挚的感情留下了絮语, 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一起奔跑在天边。这套书将格林出生到重返原始狼群的全部真实经历一字不差的描给了出来,并附上了海量真实拍摄的珍贵照片,被誉为是一部张扬个性、自由、众生平等的信仰小说, 一部继狼图腾之后再创狼族奇迹的震撼之作,并且被名家推荐,愿此书能给你带来持久的温暖和感动。

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随便送人。这个女人试图教会野狼远离人类,而他们的故事更是感动了千万网友。 二零一零年春,野生动物化甲里为一处倒入尔盖草原写生。牧民口中的一个故事,让他彻夜难眠。一头狼王喂给奇儿觅食,冒险潜入羊圈,却误财不授家。为了把食物带回给饥饿的幼崽,他硬生生咬断被夹住的上腿,可终究没能逃过猎狗的追捕,战死在风雪中, 皮毛被制成了标本。狼王的妻子得知死讯后彻夜哀嚎, 刚烈的他深夜冲进羊圈复仇,咬死数只山羊后吞下毒饵熏情,临终前还撕碎自己的皮肉,不让人类得到完整的皮毛。当天我六只狼崽可能上村时,李卫一立刻动身寻找。在荒芜的狼窝里,他发现了唯一幸存的幼崽, 小家伙齐齐咽咽,抬头望向他的瞬间,竟将他当成了妈妈。看着这脆弱的小生命,李唯一做了个疯狂的决定,把这头狼王遗骨带回成都就治, 历经波折,又才终于活了下来。李唯一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的人生能如童话般美好。可狼终究不是宠物狗,刚满月的格林就对生肉情有独钟, 眼神里藏着野性的锋芒。他智商超群,看了几次就学会自己开电视,还模仿电视里的狼群,从自家池塘捕到了一条活鱼。 为了防止他触电,李唯一只能在电线上涂满芥末。最让人心碎的是,每当深夜,戈林总会仰头发出亲切的北冥,那是他对草原故土刻在骨子里的思念。 两个月大时,格林意外跑丢,监控画面里,他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惊慌失措,在飞驰的车轮间躲闪,险些丧命。这一刻,李维一猛然醒悟, 钢筋水泥的城市根本容不下一头属于草原的狼。有人建议将格林送进动物园,可看着玻璃牢笼里失去自由的动物,李维一坚决拒绝,那不是格林该有的归宿。 二零一零年七月,他卖掉成都的房子,购置越野车和生存装备,带着三个月大的戈壁,踏上了重返狼群的艰难旅程。这是一场毫无先例的豪赌,当时全世界都没有人类抚养的狼成功回归荒野的案例。 回到草原的戈壁,兴奋的肆意奔跑,可现实很快给了他沉重一击,因跑得太远,他遭遇一群成年野狗的围攻,幸好牧民及时赶到,才化险为夷。 狼狈逃悔的格林不停哀嚎着,蹭着李维一的手寻求安慰。李维一深知,若不教会他生存技能,留在草原无异于让他送死。于是,草原上出现了一幕奇特的景象,一位人类女性趴在草地上,手把手教一头狼如何狩猎,他教格林观察风向,潜伏追踪、 精准扑咬。在母爱与本能的双重驱动下,格林进不神速。当他第一次叼着猎物回来时,李卫一激动的热泪盈眶。这是格林作为狼的荣耀,也是他活下去的底气。 更让人暖心的是,格林学会捕猎后,总会把吃剩的老鼠干叼到李卫一门口,用这种原始又纯粹的方式表达爱意。 平静的日子并未持续太久,九月份的一天,格林突然反常的咬住李唯一的脚,阻拦他出门。可李唯一没能读懂这份预警,强行外出后遭遇了入秋后的第一场冰雹、淋雨,加上高原反应, 他患上严重的肺气肿,一病不起。没能拦住妈妈的格林满心自责,日夜守在窗前,用爪子轻轻挠着玻璃, 发出焦急的呜咽。趁李唯一昏睡时,他还抓来一只野兔,翻过窗户轻轻放下。在他的认知里,吃肉才能活下去,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照顾。为了治病,李唯一不得不返回成都,将格林寄养在牧民家。 驾车离去时,格林追着汽车跑了很远。之后的十五天里,他每天守在路口,从清晨等到日暮,只为等妈妈归来。 半个月后,痊愈的李唯一回到草原,一人一狼相向奔跑。这份重逢的喜悦是亲人之间独有的温暖, 可喜悦很快被现实浇灭,隔天狩猎时,看到猎物的格林发出的竟然是狗吠声。原来,寄养期间,他整日与牧民家的狗相伴,习惯了等待投喂,渐渐失去了狼的野性, 甚至见到陌生人都会摇着尾巴凑近。李唯一明白,必须尽快让格林找回野性,否则成年后狼群绝不会接纳一头像狗的狼。 二零一零年十月,李维一带着六个月大的格林来到若尔盖核心区朗都滩。这里海拔三千八百米,氧气含量仅为平原的百分之六十,白天气温零下十五度,夜晚更是低至零下三十度。一到这里, 格林幼时的记忆被唤醒,他熟练的钻进一个洞穴,又从另一个洞口钻出。李维一看着洞口风干的狼粪,恍然大悟,这里就是格林的出生地,即便情人早已不在,他也从未忘记家乡的气息。为了让格林能在狼群中立足,李维一狠下心切断了他的食物供给。 他自己吃着泡面,一次次推开前来启事的格林,逼迫他走进风雪寻找生路。饥饿唤醒了格林沉睡的狼王基因,他不再为玩耍而奔跑,学会了观察天空中秃鹫的踪迹,寻找腐肉, 学会了在雪地里精准伏击野兔,学会了冲进秃鹫群抢夺生存资源。那个曾经摇尾乞食的宠物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位顶尖猎手。所有回归的条件都已具备,只差狼群的出现。 起初,雪地上的狼脚印,远处的狼嚎都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可狼群却像幽灵般隐匿在风雪中,迟迟不现身。随着寒冬加具食物补给越发艰难,李维一决定带着格林前往结冰的沼泽地,连着水源寻找狼群的踪迹。 走着走着,格林突然死死拽住他的裤腿,如同上次预警冰雹一般。可李唯一没能吸取教训,刚迈出几步,脚下的冰层就骤然碎裂,碎冰割伤了他的脚踝,让他动弹不得。求救电话接通后, 同伴一封通过望远镜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格林丢下李唯一冲向另一座山头的马群,最终咬着一匹白马的缰绳,一步步将马牵倒冰库边。狼王回头,非报仇即报恩。格林用行动证明 他的灵魂早已超越了兽性,这场冒险终究没有白费。不久后的清晨,他们在山腰发现了一头独狼。在李唯一的鼓励下,格林一步三回头的走向独狼。独狼默许了他的靠近,示意他跟上。看着格林的身影融入山林,李唯一泪流满面。可仅仅一天后, 格林就浑身是伤的回来了,独狼并未接纳他,反而将他咬得遍体鳞伤,亦封劝李唯一放弃把格林带回成都。可李唯一坚信,冬末狼群集结为猎时,会是格林最后的机会。伤口痊愈后,格林没等来狼群, 却遭遇了盗猎者。两个谎称牧民的盗猎者声称格林吃了他们的羊,挥舞棍棒想要强夺。天真的格林还以为人类都是朋友,傻傻的看着,甚至想上前安抚李唯一。 李维一奋力驱赶,这也成了他给格林上的最残忍的一课。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从来不是猛兽,而是贪婪的人类。十二月的若尔盖,大雪封山, 万物凋零,李维一和易峰早已断了肉食,全靠压缩饼干维持生命。就在绝望之际,他们发现格林在雪地里埋藏了一只野兔,那是他在饥寒交迫中为自己留存的救命粮。权衡再三,李维一拿走了野兔, 留下两块压缩饼干作为交换。格林回来后闻了闻雪堆便明白了一切,他没有愤怒,只是默默吃掉了干涩的饼干。几天后,格林又抓到一只兔子,依然埋在老地方,还抬头望向李唯一的小屋,仿佛在说,妈妈,我还有食物。 二零一一年二月,狼渡滩的雪地上出现了大量新鲜狼脚印,对面山坡上,一群灰色的身影静静伫立,那是他们见过最大规模的狼群。格林看着同类,身体紧绷,紧张至霞仅发出了狗吠声。在李唯一和易峰的鼓励下,他终于找回了狼族的长啸, 苍凉而悲壮。狼群停下脚步,回头回忆。格林转过身,最后一次扑进李唯一的怀抱,眼里似乎含着泪水, 随后用尽全身力气朝着狼群的方向奔去,最终融化在那片灰色的身影中。它属于草原,终于回到了真正的家。可故事并未就此落幕。下山后,李唯一在县城杂货店里看到了装满狼牙的罐子 和巨大的狼皮炮。他发疯似的冲回山上,守了二十多天后,终于再次见到格林。他变得更强壮,已是狼群的先锋。可一声枪响打破了平静。格林停下脚步,远远回望了一眼,却没有像从前那样奔来。枪响的瞬间,他分不清人类是善良的同伴,还是凶残的恶魔。 这一刻,李卫一的心情是复杂的,他终于教会了格林要害怕人类,但自己也是人类。

现在我能喊他一声吗?别喊,让我儿子吃顿饱饭吧。 格林,格林,快跑,快跑,格林, 快跑,快跑。 不要给我,不要给我快跑,跑格林,跑。

我知道他不能离开狼群,但是我还是想看看他是不是有点看戏呢? 没有口袋的他就这么保存了那个红围巾,七年,整整七年,颠沛流离 在在茫茫的草原上。

这是一段跨越物种,震撼人心的真实传奇。一个母亲亲自将孩子送走,看到没有?看一下,好多啊!快看,郎平呢!格林,快叫你的同伴,快叫你的同伴! 郎平又走了, 加油加油!给力!爱不是束缚,是给他自由。回来再加油!这声狼嚎,撕心裂肺,是告别,也是不舍。 他把所有的话都喊进了风里,时时刻刻,爱不是圈养,尊重天性,哪怕这是永别。格林,你要走了吗?我们再也看不到你了,是吗? 戈林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走吧, 妈妈看着你走,把他的模样连着眼泪一起咽进心里,刻进了灵魂。这不是简单的人养狼的故事,而是一场双向奔赴的生命奇迹。 格林父母和兄妹全都惨死于人类,李唯一救下他并带回成都抚养。他是格林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依靠,但他将要忍痛摧毁格林对人类的依赖。狼性,是刻在格林血脉里无法磨灭的印记。格林, 如果我们终将分离,我多希望时间能慢一点,再慢一点,就这样陪着你一路走下去。差点被撵死,这不是狗跑掉那么简单。城市大街上,一匹狼来了,击毙! 我爱你,但我更尊重你的天性,快点,快点上车拿东西,快点走开,走开走开,别碰别碰! 李维一的放手与鼓励,加上格林自身的天赋与努力,共同造就了这位草原上的捕猎高手。 未来的狼王降临,汉塔们都慌了,今日不宜出门,宜装死啊!格林还帮忙牧羊,羊群服服帖帖,每到黄昏,他又帮我把羊赶回圈去。一个多月了,一只羊都没丢过。 李卫一生病发烧,格林焦急的在窗外徘徊,那是他对妈妈最笨拙也最真挚的担忧。 傻瓜,我们会好的,我们会一直陪着你,不会离开那个 他把自己藏的口粮刨出拿给妈妈,在他眼中,有吃的妈妈就不会死。肺水肿,危及生命。李唯一被迫回成都,快回去,格林快回去!格林不觉得听话吗?格林一不舍的格林一路狂追,一路狼嚎。 格林每天守望着妈妈离开的方向,终于 很少有人会寄予野外的狗, 但格林有狼牙,狼肉,狼臂时狼皮,如果不懂得保护自己,很容易被幽杀。只有重返狼群,才能保证他的生存。你还记得吗? 这就是你出生的地方,别忘了你是一匹狼。 在苍茫的野外,那份衣食无忧的安逸早已成为过往。格林睁开眼睛的时候,几乎都在为填饱肚子而奔忙,一切的努力只为活着。每个狼家族都有属于自己的旋律,我们的歌如同人与狼的相遇, 看把他给乐的呐,回来了,传奇这首歌的旋律是母子跨越生死的亲情密码,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这是在成都家里妈妈安抚格林的摇篮曲, 是他安全感的来源,是双向奔赴的情感见证,他还要加变调,哈哈哈, 他们终于发现狼群,哥,你看见了,那个才是你真正的同伴,快去快去快去啊! 哥,你还有点迷茫,还没整明白, 那个狼肯定有点依附格林怎么跟我们在一起。他们不知道的是,格林会因为口音问题被狼群咬的遍体鳞伤,他怎么回来了?格林带着满身伤痕逃回妈妈的身边, 无论格林在外面受了多大委屈,受了多重的伤,他知道妈妈永远张开怀抱等他回来,那妈妈看你小哪啊。格林瞬间由草原之王变回那个依赖妈妈的小孩, 无条件的接纳给了格林在弱肉强食的世界生存下去的最大底气。 以为希望破灭时,狼图腾作者将融给了李维一,建议不急着送格林走,让他以幸存者的姿态重新获得尊严。这次失败对格林而言是残酷的。成人坚强的格林没有放弃,开始刻苦磨练。 李唯一继续陪伴着格里,但是食物太匮乏了。你不会是要偷塔的吧?这样不行,真的不行, 被他发现了吧,这样真的不好,哎,真的不好,这样要不得,就一次,我跟他换一次。 因极度饥饿拿走了格林埋在雪地里的野兔后,李唯一还回两块饼干。 格林发现野兔被偷了, 很快他猜到真相, 护士的他并没有生气,他也开始为了妈妈狩猎。他还没在牢底,他知道我们也饿过。小时候他护士你说他六亲不认, 现在他自己都吃不饱,还要送尸回来。格林打破了野兽护士的天界,他证明了情感可以超越生存本能。从那以后,格林像个起早贪黑养家的孩子,妈妈比食物更重要,他宁可自己挨饿, 那些血窝子俨然成了他们的家庭冰箱。李维一往里面买饼干,格林往里面买肉。虽然格林的肉食也并不多,有时好多天也没有一只完整的猎物能埋下,但这里足够了。 这个交换让彼此成为了对方活下去的精神支柱。柏林,你是狼中之神,而我们成了人中之狼。 等你走进荒野,才知道每一口食物都来之不易,陪你饿过了,才懂得珍惜。我看见你捕猎时的前程,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 啊啊!李维一,把脚崴了,还能走不?还能走不?不行,肿的厉害不得了。这个时候,格林跑开了。 李维一以为格林害怕了,你把看紧点,看紧点,山那头有牧民,我怕出事,我怕出事。 让人未崩的是,他不是抛弃,而是去帮救。兵马是警惕性极高的动物,更何况是牧民的马。呼叫易峰,呼叫易峰,你那边什么情况?你那边什么情况?听到回答怎么半天没回应了? 妈妈危难的时候,用尽了他所有的智慧和勇气去回报衡量灵魂高回与否的情谊二字。 格林并没有站一旁观望,而是用头举拱臂,威一用身体去扶他上马,焦急和体贴胜过千言万语。他在给你帮忙啊,好像 在生死关头为你踏碎风雪,为你牵来希望。当我眼看着他牵着一匹马向我走来的时候,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终于到撕心裂肺的告别时刻了。在哪?你看到没有?狼群嚎叫着在召唤,这是最后的机会。 格林,快叫你的同伴,快叫你的同伴放手,才是对孩子最深沉的爱。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必须把你推向那个充满危险、寒冷和饥饿的荒野。哪怕那里有风雪,有猎枪,有无数的未知,我也要把你推出去, 因为那里有自由,有他作为一头狼的尊严。可你要走了吗? 妈妈再也看不到你。是 吗?走吧, 妈妈看着你走。 真正的爱,不是把他变成温顺的宠物,而是哪怕遍体鳞伤,也要让他成为他本来该成为的样子。 格林的每一次回头,都是孩子对母亲的依恋,你唯一没有追,没有哭出声。去吧,我的孩子去成为风,成为雪,成为草原上最自由的魂, 那个风雪中的狼群才是他灵魂的归宿。格林消失在风雪中的背影,是自然界最悲壮的坚影。最伟大的爱,从来不是捆绑,而是放手。只有舍得让你离开我的视线,你才能飞向属于你的天空。 一个多月后,由于倒立猖獗,李唯一再次回到狼群,确认格林是否安全。 哎,这下好了,狼群上了山就安全了。我,我知道他不可能离开狼群,但是我还是想看看,他是不是有点贪心啊, 他爱的那么克制,就像孩子离家后,母亲总会忍不住偷偷去看一眼。我宁愿看着你远离,也不愿听说你倒在猎人的枪下。 把他带回来,把他带回来,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 成长的本质就是一场渐行渐远的分离。你尽管在你的世界里称王,但我只要你好好活着。孩子, 别回头,一定要活下去, 记住,我爱你。

很多人一直在等一个答案,格林还活着吗?可真正残忍的是,格林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我们希望他还在,希望在草原的某个清晨,他还能再出现一次。但如果你真正了 解狼,可能会明白一件事,当格林叼着那条红腰带出现的时候,他其实已经在告别了。狼不会怀旧在野外,情绪和记忆从来不是用来反复回味的东西。能被一头狼保存多年,反复确认气味完整,带回的物品只可能有一个含义,那是他生命里最重要的存在。格林的一生并不普通, 他出生在若尔盖草原,本该和所有野狼一样,依靠本能生存。但命运在他最脆弱的时候,让他失去了母狼,也让他遇见了李维一。那不是驯养关系,更不是人类对野兽的控制,而是一段发生在生死边缘的陪伴。 在那段时间里,格林学会的不是依赖,而是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世界除了争夺和残酷,还有一种叫守护的东西。 后来,他回到草原,回到狼群,成为首领,完成了属于狼的一生。而李维一退出了他的世界,从此,他们不再见面。可真正的情感并不会因为距离消失,他会沉在记忆最深的地方, 等到生命快走到尽头时,才被重新唤醒。那一次,格林出现了。他叼着那条红色的腰带来到河边,不是匆忙,不是嬉戏,而是异常专注。他把腰带放进水里,又叼起,反复摩擦,反复确认气味。

二零二六年的第一次哭竟然给了狼,就是在格林把腰带还回来以后。格林这个是个什么 澡还在浴巾像你的腰带啊,就我捆飞毛腿的那条。你看这里面当初应该是葫芦盖脱下来的。哎呀,他们留了这么久了, 不知道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哈?臭臭的哈。 你还看看看我们吧格林格林瓜子。 嗯,那个夏天的狼本来他换毛毛了。 哦哦哦。

然后现在格林八岁了,依然生活在核心区,草原的核心区那片地方。嗯,有一些人问我,他说,哎呀,你把格林送回去了,那么乖,那么跟你啊,生生世世走过来的一只狼,那么重情重义的,你舍得吗? 舍不得,肯定是舍不得的,这甭管是讲什么大道理啊,或者是我们保护野生动物啊,其实我那个时候真没想过什么保护野生动物,当然最后做到最后是这么一个事了,但是那个时候我就是一个妈妈,想保护自己的孩子, 我后悔,后悔让这个小狼回到了自然界,虽然我知道那是他必须选择的一条路,但是 因为我知道另外一个事实,就是我们的自然界在现代文明的夹缝当中,我目睹到很多的动物在现代文明的夹缝中如何艰难生存的,他们的生存环境被挤压,越来越孤岛化。

那么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人也不一定能保存七年,可它鲜红又完整。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让人哽咽的,是格林和妈妈李威一的重逢。格林是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重返狼群后的第三年,格林成了狼王,而那个陪伴他回到狼群的小房子。格林妈妈李威一没 每年都会去住一段时间,但格林总是远远的,悄悄的在房子门口和妈妈打水的必经之路上,放下自己捕获的猎物。七只野兔,一只旱獒,两只羔羊。没人会知道这对于狼来说是多么珍贵的礼物。格林很爱李维一,因为他是妈妈,可他必须远离,因为他是人类,他的命是人救的,可他的孩子也是人杀的。 山头的狼雕混杂着孩子和妈妈的味道,他知道这个关于他孩子的墓碑是妈妈立的,因为墓碑前的奶糖是自己小时候的味道。也只有妈妈知道,他是一只会包糖纸的狼。他再次出现时,又过了七年,带着那条妈妈给他女儿包腿的腰带,那么锋利的牙齿,小心翼翼的 护了七年。格林他是狼,却不是印象里冷血凶狠的狼,而是情感丰富,有着刻在骨子里的忠诚和长情。在曾经的日子里,是感知到天气有变,会想办法拖住妈妈出行的脚步。是得知妈妈生病会感到自责,守在妈妈的 窗前焦虑为妈妈抓来野兔,只是因为他以为吃肉就能好起来。是妈妈在冰面遇险,他会去山的另一头牵来牧民的马,帮妈妈脱险。是即使在深冬,他们用压缩饼干替换了他储存在雪地里的救命粮,他也 只是默默的吃掉干涩的饼干,在几天后再次把捕获的野兔放在同一个地方。他和妈妈的羁绊很深,是短暂离别后会不顾一切奔向彼此,拥抱彼 此。但也是妈妈一次次的告诉他,他应该远离人类。他们对格林的第一次动手,也是因为盗猎者的闯入。直到现在,格林已经十六岁,离开妈妈十五年了,不知道他现在如何,但他住过楼房,见过车水马龙的城市,也回到了草原,当了狼王,唯一不变的应该就是对妈妈李唯一不变的感情。

后来,李卫一发现格林的另一个孩子双截棍被盗猎者的铁丝活活勒死,他用小狼的骨灰和泥土建立了一座墓碑,从监控中看到两头成年狼来到了墓前,其中一只叼起了地上的大白兔奶糖,他知道那是格林 一批会剥糖纸的狼,那是小时候妈妈给过他的糖,他永远记得这种味道好像就代表妈妈来了。这种信任甚至延续到家庭,格林的妻子在孩子奄奄一息的时候会找他求助。李唯一为小狼缝合伤口,用自己的腰带包扎陪着他, 帮他驱赶虎视眈眈的乌鸦和秃鹫。而在七年后,暮年的格林把这条腰带还给了妈妈,远远的望着他的方向, 很难想象一匹狼是如何保存和珍惜一条红腰带的。那条救活他孩子的妈妈的红腰带。或许在七年间无数个风餐露宿的日子里,他能靠着有妈妈味道的腰带安心睡上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