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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六年,我的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划走了六万多。十二月二十五号是二次开庭,其实这场官司真正要解决的不是他们该不该赔的事情,而是这份合同到底有没有生效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在合同成立之前,保险公司有没有尽到最基本的说明提示和审讯业务。 首先第一点,对方提交的人身保险投保书,我从来没有签署过保险合同,他属于钥匙合同,必须有投保人签字确认合同方可成立,我们没有签字,合同就不成立。 第二点,合同中关于年交、期交、等交的关键内容信息是空的。我的理解就是交一年保终身,这也跟我同学的正言是一致的。庭审中,法官也直接问对方律师,这份合同是年交、期交还是等交?对方的回答是,应该是 法官要求其从合同中找出依据。对方翻了很久,只说了一句话,字太小了,看不清,连核心条款你都说不清楚,这个合同如何成立。 第三点,合同中明确设置了生效时间一栏,但是该栏是空的。也就是说,合同连什么时候生效都没有去写。 他们一边逼着我们承认合同有效,一边却说不清楚合同何时生效。第四,对方说我们在他们的 app 里面选择了电子合同,没有,所以没有收到纸质合同。但是即便是电子合同,必须满足实名认证、身份核验、 清晰的操作路径、可追溯的意思表示。而本案中这些条件全部缺失,所谓的保险合同回执单上签名明显被拉长,实际上是由他人代操作完成,根本无法表达我个人的真实意思。 第五点,合同上写的是丁鱼,但是我从未见过此人,我的同学也不认识。庭审中,法官询问丁鱼是否在职,能否到庭,对方律师的回答是,在职,可以核实。也就是说,只要丁鱼到庭,一切就真相大白。 第六点,对方试图用电话回访证明我们同意了。但事实是,电话无法核实身份,我们也无法核实他的身份。回访的内容,问我的是某安年服,实际扣款的是某安服,一字之差,责任完全不同, 保险合同中不存在差不多。甚至也有粉丝反映,其回访录音已被更改,某安服的变成了某安服的终身寿险。 第七点,所谓短信提醒,是在凌晨两点钟给我发送的系统信息发送成功不等于我接受成功,接受成功也不等于我阅读了,阅读了也不等于我同意了,更何况我们还设置了垃圾短信拦截。 第八,我同我同学所在上海虹口团队的管理人员已被立案调查,并受到了监管处理甚至刑事追责。即便存在业务员违规误导甚至违法法律,后果也应该有保险公司承担,而不应该转嫁给我们消费者。 所以我想说的是,这不是我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保险制作运行中暴露出的系统性风险。如果在合同尚未成立的情况下,我就可以连续六年被他们划走我的钱,那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我。 如果连世界五百强的律师都说字太小,都看不清合同内容,那普通人又凭什么看懂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呢?法律不是强者的护身符,他本该是我们普通人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