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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食其力并承受危险,是追求自由的必然代价,可如果有一天这代价是他的生命,我还舍得让他走这一步吗? 格林被咬伤后,老林的藏獒们每天都争相来安慰这个小兄弟。在藏獒群中,格林虽然处于末等,但也是群体一员。 獒群中的公獒们率先撞破铁皮墙,与咬伤格林的隔壁藏獒群换战进来。 最先冲入敌群的一只公獒受伤最重,被撕掉耳朵,咬断了腿。 黑虎的头皮白天伤口化脓,晚上脓血结冰, 反复的剧痛折磨使他狂躁不安,拒绝治疗,谁都无法接近他。在大家都束手无策的时候,格林默默的走到了黑虎身边。 七天七夜,格林固执的守护着重伤的黑虎。舔伤,陪伴,陪伴舔伤。 我当初带着退无可退的格林来到草原,不得已将狼放入獠群中。渴望群体生活的小狼,靠着自己的智慧坚韧,居然化敌为友,与藏獒成为了生死与共的战友。 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为造就成了宿敌。獒是忠诚护家的卫士,狼是团队观念极强的勇士。 或许传说中的天狗和龙狗真的是可以并肩作战的一对战神。 嗯,对,人们都说狼和藏獒那是不共戴天的。而这个格林呢,进了这个群以后,他开始的时候也是非常害怕的,头一天他见到这些藏獒的时候,他是根本不敢进去,然后呢,他自己缩在一个车子的下面, 车子底盘低嘛,藏獒钻不进去,然后呢,他就缩在车子下面,就就就看看这些獒。也许呢,在这观察当中,他能分辨出哪一个獒是头獒,看气质 皇帝他就找到了皇帝,他觉得皇帝可能对他来说也是最好说话的,皇帝看他的眼光也许是最友善的,然后他第一个就把皇帝找着 死皮赖脸的,亲人家抱,人家舔,人家给他撒娇,因为皇帝有一种天生爱幼崽的那种天性在里头,他的性格当中他他就是特别喜欢那幼崽, 最后呢,皇帝居然接纳他了,然后其他的藏獒都听皇帝的,那皇帝就下了命令,哇,这个干儿子我认了,你们其他的都不准,都不准把他往死里咬哈。但是这些藏獒的理解也许是不准咬他可以没说不准盘他呀, 哈哈。然后后来我就经常就看到这个小戈林啊,每天就是在獒场里面就狂跑,狂跑,一圈一圈的狂跑, 然后后面就是狗仔队跟着他追,哦追哦,一圈一圈的追,不管正追反追什么。哎,我我当时也挺奇怪的,这些藏獒他有一个特点,他就喜欢一顺风的都跟在后面追,他不会像狼群那样过围。

牧民是会撒谎的,但狼不会。谁能想到,重返狼群上映十年,人们却是在今天的一条新闻里才真正看懂了它。新闻说,呼伦贝尔狼群夜间突袭羊圈,两百多只羊死亡,其中大多是怀孕的母羊,一部分被咬死,另一部分因受惊踩踏而亡。最反常的是狼只 杀不吃。照理说,这种消息一出,早就把过第一时间全扣到狼群头上,但这次风向却出奇 的一致。因为看过重返狼群或狼图腾的人都知道,狼不会无缘无故越界,更不会在食物最匮乏的冬天冒着灭族的风险,只为了发泄。所以评论区理性分析出,只杀不吃不是捕猎,这是狼极其明确的报复行为。很可能是有人先动了怀崽的母狼,掏了狼窝, 把整个族群逼到绝境,才会有这种明知道危险也要来的反击。而这一切,重返狼群 其实早就给出过答案。格林被牧民一遍遍指控吃羊,可镜头从头到尾都在前,狼不会说话,但他们的行为从不混乱,他们记仇却更守规则。反倒是人类太擅长蓄势,习惯把自然写成反派,懂得把自己写成受害者。 此刻我才明白,真正比狼群更危险的,其实是人。毕竟大家或许不懂狼,但还不懂人性吗?

棕化,我欠你一颗糖!再看重返狼群,除了被格林和李维一跨越物种的母子羁绊打动,藏獒棕化的故事也像一根细小的刺,悄无声息的扎进心底,想起便泛起酸涩。棕化是李维一在草原上养的一条藏獒,是草原上最威风的存在,可在李维一眼里, 他不过是个孩子,就是一个憨大个吧。嗯,他也很淘气,其实骨子里面像一个小孩一样的性格。 那天,李维一拨开兜里最后一颗奶糖,甜香瞬间弥漫开来,正要递到宗华嘴边时,调皮的格林突然窜了出来,一口将那颗糖吞进嘴里。宗华也只是愣了愣,低下头轻轻舔了舔糯米纸和糖衣碎渣。于是李维一说出了那句,宗华,我,我真的,我欠你一颗糖, 欠你一个大白兔。他想着总有机会补上这颗糖,可离别来的太快,直到各自远去,大宗化也没能吃上那颗心心念念的大白兔奶糖,那颗糖成了永远的遗憾。李维一说,藏獒的悲剧因人类的爱而 曲折,他们本该驰骋在辽阔草原,以风为伴,最后却困在方寸之地,成为明码标价的商品,连一颗糖的期盼都成了遥不可及的奢望。或许宗华记得李唯一的模样与味道,未必记得那颗糖。真正将这份遗憾刻进心底的是李唯一,直到分开的时候, 我都没能给他,从此以后,我们也再没见过。爱是常常觉得亏欠中华没能等到那颗糖,而我们也常常在仓促的告别中,欠下一些或许微小却再难弥补的糖。 也许你也曾有过这样的瞬间,一句没能说出口的安慰,一次未能履行的陪伴,一份迟到的理解,这些遗憾就像风干了的奶糖纸,轻轻一撵一, 依旧吸苏作响。而这,正是我想邀请你一起打开,让我陪你重返狼群的缘由。这本书远不止是一个女孩与一匹狼的传奇,他的每一页都浸透着这种跨越界限的凝视与 羁绊。当他为了格林的自由,毅然待他重返残酷而壮美的荒野时,那背后何尝不是在偿还一种更深的亏欠?对生命最原始本真的亏欠。我们借他的眼睛,重新看见一片 没有被铁栏切割的天空,一份没有条件不容质疑的爱,我们也在他与格林、与松花、与整个草原生灵的悲欢里,照见自己心中那些未尽的牵挂与温柔的复旧。

我回来了!这个听到主人呼唤便飞奔过去在他身边撒娇打滚的家伙,可不是普通的狗狗,而是一匹货真价实的狼。 此时的李唯一从未想过,自己出于善心救下的一只小狼崽,不仅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更推动了中国首个野生狼群生态保护监测站的落地。 与小狼相伴的两百多个日夜,一场重返狼群的冒险故事感动了三千六百万网友,也造就了这部豆瓣接近满分的纪录片神作。只不过这份感动的后劲太大,许多人看完后再也不敢刷第二遍。 友情提示,由于内容太过催泪,请自备纸巾。观看故事要从二零一零年的春天说起。 野生动物画家李维一第一次踏进若尔盖草原写生,就听到牧民们在讨论关于狼王的悲壮故事。狼王大,那特别大,两个人扛都扛不住。原来,就在几天前,狼王在草原追捕猎物时,不慎踩中了猎人的捕兽夹。 然而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为了摆脱束缚,这头血腥的狼王竟硬生生咬断了自己被夹住的腿,拖着鲜血淋漓的伤区逃进了草原深处。可受重伤的狼王终究没能逃过猎犬的追捕,最终沦为一张在风中摇曳的狼皮。 狼王的妻子得知伴侣被害后,在草原上彻夜哀嚎, 这 只忠贞的母狼没有选择独自苟活。次日夜里,他疯了似的冲到牧民的羊圈里疯狂复仇,在咬死十几只羊后,毅然决然的吃下猎人部下的毒饵熏情。 李唯一听完这个故事,心里不禁一阵发酸,当得知还有一窝狼王遗孤生死未卜时,他毫不犹豫的决定前往寻找。 循着牧民指引的方向,他苦苦搜寻了三天三夜,终于在一处石头缝里找到了最后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狼仔。小家伙虚弱的抬头望着眼前的李唯一,湿漉漉的眼睛里满是依赖,他把李唯一当成了妈妈。 从此,李唯一和小狼的羁绊正式开启。由于草原的医疗条件有限,李唯一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把小狼带回成都的家中。你想清楚了吗?你把一只狼带回城市, 长大了怎么办?先救活了再说。经过几番折腾,小狼总算活了下来,李唯一还给他起了个如童话般的名字,格林。 李维一原本想把格林当普通小狗养着,但狼终究是狼而非狗。二十天大的格林就对肉食有着最原始的渴望,乳牙还未长齐就不断撕咬坚硬的大棒骨,对游泳更是无师自通。至于拆家本领, 格林更是达到了其他小狗望尘莫及的高度。为了防止他咬断电线触电,李唯一不得已将芥末酱涂在了电线上。被辣到的格林彻底记住了教训,再也不敢碰电线。 但让李唯一震惊的还在后面,格林居然看的懂电视,还会模仿电视画面养着头学狼嚎,可这刚学会的新技能,当天晚上就给他惹了大麻烦。寂静的小区里,一声接一声的狼嚎穿透力极强。嘘! 快快关窗户,不仅吵的邻居不得安宁,也让李唯一整夜提心吊胆,苦恼不已。 从此,李唯一再也不敢让他看电视。可聪明的格林早已经学会了用鼻子打开电视,甚至会用遥控器换台。在看完动物纪录片李狼捕食鲑鱼的片段后,他大受启发,转身就跑到小区池塘里抓了条鱼上来。 不过,格林最喜欢看的还是关于狼群的纪录片,不要让他看,背信息,一会到了晚上又鬼混了, 帮他。就这样,格林在李威一家中快乐长大,直到一场意外的发生,结束了他的城市之旅。 格林两个月大时不慎跑丢了,监控显示他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不断穿梭,几次都险些被车辆碾压。李威一吓坏了,找到格林后,他抱着他不停的安慰,也在安慰自己。 此刻他才猛然意识到,城市终究不是格林的归宿,可除了城市,还能把它送到哪里去呢? 下次再跑掉怎么办?我把它看紧点,它越来越野,你看的住吗?这不是狗跑掉那么简单。城市大街上,一匹狼来了击毙,那怎么办?只能送动物园啊, 那不得关他一辈子,但至少还能活着,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的?听取了一封的建议,他们第二天来到了动物园。可看着一头本应在大草原自由驰骋的野狼,此刻却在不足十五平米的玻璃房子里来回挪步,焦躁不安。 李唯一始终觉得这不是格林该有的归宿,他最终放弃了送格林去动物园的想法,又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 二零一零年七月,李唯一卖掉了自己位于成都市中心的房子,和易峰一起带着格林回到了若尔盖草原。他们准备在这里寻找格林的同伴,帮助他重返狼群。 这无疑是一场豪赌,因为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人类养大的狼成功放归自然的先例,格林能适应大自然的残酷法则吗? 重回草原的格林兴奋的像个小疯子,这是他出生以来最自由的时刻,一溜烟就跑没了踪影。跑没影了? 我怕的就是这个,一到草原就不听招呼怎么办?不可能这样就放生了吧?然而很快大自然就给了他一个沉重的教训, 一大群野狗追着它疯狂撕咬。幸好此时有位本地牧民路过帮忙解了围, 狼狈不堪的格林再也不敢乱跑。李唯一也清楚的知道,把毫无生存技能的格林独自留在草原,无异于提前终结它的生命。 牧民拉姆得知他们是来放生小狼后,大方地敞开了家门,热情邀请他们住到自己家里。野兔多得很,野兔多得很, 格林好奇的打量着这些只在动物纪录片里见过的小生命,既激动又不知如何下手。 忙活了一下午,这只小猎手终究一无所获,李唯一决定亲自充当母狼的角色,从最简单的捕猎属兔开始,教格林生存技能。格林这几个洞都是它的味道,堵住堵住,只留一个出口,就在这洞口逮它。 很快,格林就通过妈妈的教学,逮到了第一只属兔。李唯一看着这一幕,比中了彩票还要开心。 更令人惊喜的是,格林几乎无师自通,仅仅一天时间就抓到了无数只属兔。他不仅把自己的肚子填的圆滚滚的,还常常把猎物当做礼物送给妈妈。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不准在我门口晒老鼠干, 快拿走!虽然这场景带着几分滑稽,却是格林对妈妈最直白的爱意表达。那些天,李卫一一直帮牧民一家放羊,可没有任何放牧经验的他根本赶不动慵懒的羊群,这羊根本不听我的。 格林仿佛看穿了妈妈的窘迫,二话不说就跑去追赶羊群。他在羊群后面不停奔跑驱赶,俨然成了一只牧羊狼。不过在把羊赶回羊圈后,他望着肉嘟嘟的小羊羔,口水还是忍不住从嘴角流了下来。一百零二, 一百零三,嗯,喜欢呢,就多欣赏一下就行了。 随着捕猎技艺的不断提升,格林成了附近小动物们的噩梦,总能精准捕捉到自己喜欢的猎物。对于喜欢通风报信的旱塔,他更是有仇必报,总能找到机会教训他们。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不知不觉间,若尔盖草原进入了秋季。这天,李维一像往常一样准备出门放牧,格林却反常的咬住他的裤腿不让他出门。 李唯一不解其意,还是强行外出了。结果他遭遇了入秋后的第一场冰雹。更绝望的是,寒冷加上高原反应,让他患上了严重的肺水肿。一阵阵揪心的咳嗽声传到格林耳朵里,他急得不行,一个劲的扒着窗户玻璃, 一有机会就钻进屋里,赖在妈妈身边不肯离开。傻瓜,我们会好的,我们会一直陪着你的, 不会离开你的。趁着李唯一昏睡时,格林抓了一只肥硕的野兔丢到他身边。他不知道妈妈得的是什么病,只凭着本能认定吃肉就能活下去。他就这样一直守在妈妈的身边,就像小时候妈妈一直陪着他那样。 为了治病,李维一不得不返回成都,他把格林托付给牧民一家暂时照顾。离开那天,格林追着汽车跑了很久很久,他以为妈妈不要他了,格林快回去。 在之后的日子里,他每天都呆坐在路口,眼睛死死盯着妈妈离开的方向,他多希望妈妈还能回来陪他。 鲁尔盖大草原迎来了初雪,寒风凛冽,格林却依然在风雪中执着等待。直到十五天后,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格林, 是妈妈回来了。他像一道闪电般奔向妈妈,一头扎进他怀里,不停撒娇打滚。重逢的喜悦随着草原的风漫过了整片旷野。不过,很快就发生了一件让李唯一啼笑皆非的事。 这天,他陪格林一起狩猎,当格林冲向野兔时,竟然发出了几声狗叫。 怎么是狗叫呢?啊啊啊,格林,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啊,肚子让他吓跑了!怎么会这样?李唯一从牧民口中找到了答案。 原来,这几天,格林一直跟牧场里的狗混在一起,不再费力捕捉猎物,反而像狗一样向人类启示, 小时候的勇敢和不屈意志荡然无存,每天只想躺平等着头尾。可他不知道的是,并非所有人类都像妈妈一样友好。不要打,不要打!他不想喝水,不要打!怕怕怕! 李维伊此刻才意识到,最大的问题不是格林捕猎技能捉猎,而是他根本不怕人,也不知道人才是最可怕的猛兽。我怕的就是这个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也许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狼还是狗, 除非送他回狼群。他决定效仿孟母三迁,送格林回到真正的狼群,唤醒他基因深处的野性!就这样,李唯一带着六个月大的格林回到了他出生的地方,若尔盖的核心区域,狼毒滩。 这里海拔三千八百米,氧气含量仅为平原的百分之六十,白天气温低至零下十五度左右,到了晚上更是能达到零下三十度。如此恶劣的环境,只有最顽强的动物才能生存。 而格林移到这里耳时的记忆仿佛被唤醒了。这天,他来到一处洞穴,一头扎了进去,又从另一个洞口钻了出来。哎,怎么从那边钻出来了?看到他如此轻车熟路,李卫一坚信这里就是他曾经的家, 尽管父母和兄弟姐妹早已离世,他却牢牢记住了这里的每一丝气息。 几天后,一个新的发现让他们欣喜若狂,地上出现了一个和人类手掌大小相近的狼脚印,通过脚印推断,这只狼体型至少比格林大一倍。 不过令李唯一感到匪夷所思的是,这串脚印打了一个圈后就凭空消失了,然后他从那返回了之后,然后又在这打了一个滚,然后之后再往哪走的脚印我们就找不到了, 太给力了!对!而防护网上粘连的狼毛再次证实了这里有狼群出没,看来格林马上就能见到自己的同伴了。想到这里,李唯一由衷的笑了。 李唯一和易峰在牧民的帮助下盖了间小房子,在这里陪着格林等待狼群的到来。为了让格林回归狼群后能快速适应,李唯一狠心切断了他的食物来源,逼着他自己觅食。 听懂了妈妈的用意,格林转身走进雪原,开始学着做一条真正的狼。他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为了玩耍而狂奔,而是学会了保存体力,冷静分析环境。 他知道了有秃鹫聚集的地方,就有腐肉可吃,也懂得了捍卫自己的食物和领地。在风雪与严寒的磨砺中,他的野性正在一点点回归。但每当妈妈喊出熟悉的声音, 他依然会立刻狂奔到他身边,陪着他一起狼嚎,谱写着这段跨越物种的美妙旋律。 他还要加变调,哈哈哈!就在他们玩的兴起时,一段真正的狼嚎划破了天空。 那是一只体型硕大的孤狼,你看见吗?那个才是你真正的同伴! 快去快去快去啊!在李唯一的不断催促下,格林带着一丝迷茫走向孤狼。 孤狼似乎接受了他,带着他翻越防护网,最终消失在茫茫雪原中。李唯一此刻悲喜交加,喜的是,格林终于找到了同伴,背的是自己养大的孩子,或许再也见不到了。 然而,第二天早上,正在刷牙的一封看到了匪夷所思的一幕,快快快快快快快快!格林托着受伤的身体回来了,快去拿药哦,让妈妈看看 疼吗?这些狼还真下得了口,算了吧,太危险了,万一它被咬死怎么办?如果它真想弄死它的话,就不会让它活着回来。 但狼群不要它了吧?是独狼,没要它。我估计它们的狼群还没开始集结吧。那狼群啥时候集结啊? 严冬!李唯一坚信,严冬时节狼群会集结为猎,那才是格林回归狼群的最佳时机。在他的悉心照料下,受伤的格林很快痊愈,李唯一还特意给他吃了最爱吃的大白兔奶糖。 虽然没能被孤狼接受,但李唯一这里永远是格林可以安心回归的家。 李唯一隐约感觉到狼群其实已经发现了他们,只是出于对人类的戒心迟迟没有现身。直到十一月的某一天,两只狼的出现证实了他的猜测。那边那边!那边!好大一层 哎,山上还有只眼看着格林回归,狼群的希望近在眼前,一场持续三天三夜的沙尘暴却打乱了他们所有的计划。更糟糕的是,沙尘暴过后,猖狂的盗猎者也肆无忌惮的闯进了草原。快走快走! 快跑快跑!傻瓜倒立着的枪口已经对准了草原,格林的回归之路有天致命阻碍,李唯一能否守护住这只狼崽的未来?快跑! 你要知道你不能跟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随便什么人! 跑!快跑!格林, 格林能否逃脱他们的魔掌?不要过来跑啊!跑跑跑!下一集精彩继续!

二十八亿播放量,证明好作品不会过时!近期,因为博主笔战风华的解说视频,一七年的纪录片重返狼群再度翻红,千万网友刷着刷着就哭了。 大家说,明明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一遍一遍的点开,这就是你出生记录片,记录了川西的女画家李薇一在入世仅五天的小狼为他起名格林, 并且呢把小狼带回到了都市喂养。可是仅仅两个月,格林狂野和嗷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啊,也陷入了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 李维一决定让他重返狼群,整整七个月的时间,他们在若尔盖大草原上,让格林成为了世界上第一只被个人成功犯规的野生狼。 当格林用爪子轻轻的拍打玻璃,只为看病中的妈妈有没有醒来,他在雪地里咬着马浆狂奔几公里,把人从冰窟里拖出来。 七年后,成为若尔盖草原的狼王的格林突然出现在镜头前,嘴里叼着一条褪了色的红腰带,那是当年李唯一救他的时候包扎伤口用的,当他把腰带轻轻的放在摄像机前, 很多人哭了,这就像是完成了一场迟到的告别。 评论区里有人说,格林回头的瞬间是野性与温情的极致碰撞。李唯一用行动全释了爱不是占有。 二十八亿播放量,证明好作品不会过时,他不仅让我们看见狼的灵性,更唤醒了对生态保护的责任与敬畏。小狼虽然很小,但是他已经懂得 养育之恩,但是我们的很多人类的孩子往往做不到这一点,也许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高贵。

我爱你,因为你是我的妈妈,但我必须远离你,因为你是人类。我的命是人救的,可我的宝宝是人类杀的。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刀的是格林和妈妈的重逢。 二零二五年,年迈的狼王格林叼着一条红色丝巾放在摄像机前后离开了,自此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是七年前人类妈妈为他存活的幼崽包扎伤口时留下的一条薄薄的红丝巾,就算是人也不一定能保存七年, 可它鲜红又完整,仿佛在表达着对人类妈妈的思念和牵挂。如今的格林已经成长为真正的狼王。因为知道人类的可怕,格林不再靠近妈妈,但他依旧会像曾经那样把捕猎到的食物叼给人类妈妈。李唯一不知道食物从何而来,有一次阴差阳错的救下的三只狼宝宝是格林的, 李威一像曾经照顾格林一样悉心呵护,等完全恢复之后又放归草原。后来格林的妻子也逐渐对人类妈妈信任。有一次,格林的妻子带着受伤的幼崽求助李威一,李威一见状就用一条红色丝巾给小狼包扎伤口,同时也发现了格林的另一个孩子被盗猎者的铁丝活活勒死, 之后就为他的孩子建了一座狼雕。没想到分别三年后,相见却是在他孩子的墓前。他知道墓碑是妈妈立的,因为墓碑前放着小时候包糖纸的样子,吃掉了。他知道这是妈妈专门留给他的, 会害他。或许当妈妈回来的第一天,格林就知道,只是我不能再靠近你。格林,他是狼,却不是冷血的狼。在曾经的日子里,是感知到天气有变,会想办法拖住妈妈出行的脚步。 是看到妈妈生病时,急得扒拉窗户给妈妈送野兔,以为妈妈吃肉就能好起来。是妈妈在陷入冰窟无法自救时,他会去山头牵来一匹马帮妈妈脱险。当妈妈起身时,还主动站立搀扶。 在寒冷的雪地,妈妈用压缩饼干替换了他储存在雪坑里过冬的食物,他只是默默吃掉干涩的饼干。当他知道妈妈也饿时,几天后又将新捕到的野兔埋在同一个地方。这是怕妈妈找不到吗?他爱李唯一,因为那是他的妈妈。但他必须远离李唯一,因为妈妈是人类,他的命是妈妈救的, 可他的宝宝是人类杀的。看到这里,我泪流满面。如果你想详细的看完这一整部故事和后续,强烈推荐你看看主人公李唯一的长篇小说重返狼群。从格林的爸爸被盗猎者杀害, 妈妈为爸爸复仇,格林被人类妈妈李薇依抚养,野化训练对抗天敌和生存技能。作者李薇依全程陪伴,见证着一只家养的小狼蜕变成为草原狼王的过程。多年后,李薇依开启了寻狼的过程,开启了另一段新的故事篇章。如果想看看格林和妈妈重逢后的故事,强烈推荐你和孩子一起看看这两本书。

把他带回来,把他带回来!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 自由, 孩子,走吧,别回头, 一定要活下去,记住,我们爱你! oh oh oh oh oh! 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棕毛在风中炸开成一团黑色的火焰,我能听见身后小狼们急促的喘息,爪子踏碎枯草的沙,沙声混着草原深处的风声,享受个性的古典。 他们的眼睛亮的像星星,紧紧跟着我的步伐,每一次跳跃都带着初生牛犊的莽撞和倔强。阳光把我们的影子拉的很长,在枯黄的草地上画出 流动的黑色闪电,这就是草原的法则,奔跑,追逐,活下去!看着他们越来越稳的步伐,我知道属于他们的传奇才刚刚开始。

二零一零年,一名成都女画家在无人区陷入冰窟,而在场唯一的目击者,竟是一头嗜血的野狼。 我把脚崴了,把那个脚踝子骨那个地方割伤了。本以为这会是一场血腥的灾难,但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无数人感到震撼。 那头野狼没有扑向无助的女人,而是冲进马群。经过一番审视后,他挑中了一匹牧民留下的白马,然后咬住缰绳,一步一步走向那个在冰窟边挣扎的女人。你快看,你看见没?看见没?太烦了,这家伙把缰绳还给我了。 我一直看着他。他是从山内走出来的野狼,不仅把江神交到画家的手中,更会在他起身时主动站立搀扶。这段影像流入网络后,迅速引爆,就连冯小刚看到这个画面都瞪大了双眼。因为这一切并非电影剧本,而是真实的影像记录。 但他明明是一头嗜血的凶兽,为何会费尽周折救这个女人?这一切,还要从二零一零年的春天说起。野生动物画家李薇一第一次到若尔盖草原写生,就从牧民口中听到那头野狼的父亲被制成狼皮的消息。狼王大,那特别大,两个人扛都扛不住。 就在气候最糟糕的几天前,一头硕大的狼王为了给妻儿觅食,冒险潜入了羊圈,但等待他的却是牧民准备好的捕兽夹。为了把食物带回给饥肠辘辘的幼崽,他做出了一个极其惨烈的决定。他硬生生的咬断了自己被夹住的伤腿。 哈哈哈,但断腿求生,却终究没能跑过猎狗的追捕。狼王最终在风雪中英勇战死,成了一张风中摇曳的狼皮。而他的妻子在得知丈夫死讯后,彻夜哀嚎,刚烈的母狼没有选择苟活。次日夜里,他冲进羊圈,疯狂咬死树枝、山羊复仇,随后吞下毒饵殉情。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不让人类得到完整的皮毛,他拼尽全力撕碎了自己的皮肉。这对狼王夫妇用死亡捍卫了尊严。 李卫一听完故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当听到牧民说那六只狼仔可能还活着时,他毫不犹豫就决定前往寻找,只求能为那对狼王夫妇尽一份自己的心意。 按照牧民指引的方向,李维一顺利找到了狼窝,但此时六只幼崽仅剩下最后一只。弃弱游丝的他抬眼望去,将李维一当成了自己的妈妈。 这便是他与这头野狼的第一次相遇。此时怎么处置这只狼崽成了巨大的难题。他的身体状况极差,而草原上的医疗条件很难让他活下来。你想清楚了吗? 你把一只狼带回城市?哎,没想清楚就是可怜的。 最终,李唯一还是做了这个疯狂的决定,他把一头狼王的遗孤带回了成都,经过几番折腾,小家伙总算是活了下来。李唯一给小狼取名格林,寓意他将如童话般美好。但现实与理想总有许多残酷的错位, 想把格林偷偷当小狗养着。但格林毕竟不是狗,他刚满月就开始撕咬生肉,眼神里透着野性的贪婪。他的智商惊人,仅看了几次就学会了自己开电视。看到电视里播放狼群捕鱼,第二天,他竟真的从自家池塘里抓了一条活鱼上来。 为了防止他触电,李维一只能在电线上涂满芥末。但真正让人头疼的是深夜的哀鸣。每当夜深人静时,格林都会扬起脖子,发出稚嫩却凄切的悲鸣。嘘!快快快!关窗户! 很快,一场意外的到来彻底给这趟城市之旅画上了句号。两个月大时,格林跑丢了。监控显示,他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惊慌失措,在飞驰的车轮间穿梭,险些丧命。想起来都后怕,下次再跑丢咋办? 我把它看紧点,那不是狗跑掉那么简单。城市大街上,一匹狼来了,击毙,那怎么办? 此刻的李威一终于意识到,人类的城市容不下他,一封提议送格林去动物园,这样起码他能活着。但看着动物园里的玻璃牢笼, 李威一始终觉得那不是格林该有的归宿。于是在二零一零年七月,他卖掉了自己在成都的房子,买来越野车和生存装备,带着三个月大的格林重返狼群。这是一场豪赌,因为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重返荒野,当时全世界都没有成功的先例。 回到草原的格林兴奋的像个疯子,这是他出生以来最开心的时刻。哦,跑没影了?不可能,这样就放松了。风大的地方,这下自由了。但格林很快就被打脸了,有够有够,你听够再追他!快点,快点上车拿东西,快点! 走开,走开走开!由于跑得太远,他遭遇了一群成年野狗。在草原法则里,野狗和狼是不共戴天的死敌。幸好听到动静的牧民急忙奔来,化解了这场危机。 啊,谢谢你,谢谢你!几分钟前还得意忘形的格林狼狈的逃了回来,他被吓坏了,一直哀嚎着让李唯一过去陪陪他。李唯一明白,如果不教会他生存,把他留在这里无异于提前终结他的生命。于是从第二天开始,一个让造物者看不懂的画面出现了。 一名人类女性居然趴在草地上,手把手教一只狼如何狩猎。可林这几个洞都是它的味道,堵住堵住,只能用一个出口就在这洞口待它。 在母爱与本能的驱动下,格林很快学会了独自捕猎。当他第一次叼着猎物回来时,李卫一比中了彩票还要激动。呦,乖乖乖乖,能干能干能干!哇,他逮到了第一只,哎呀,太棒了,太棒了!短短几天时间,格林在草原动物界已经小有名气,猎物们一闻到他的气味就会疯狂试警。 除了填饱自己的肚子,格林还经常把吃剩的老鼠干叼回来送给妈妈。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不准在我门口晒老鼠干, 快拿走!这是他表达爱意的方式,虽然原始又笨拙,却带着真挚。但九月份中的一天,格林突然反常的死死咬住李唯一的裤脚,阻拦他出门。干嘛不让我走啊?哎!听话听话不听劝的李唯一强行外出,结果遭遇了入秋后的第一场冰雹。我的天呐,下冰雹啊! 淋雨加上高原反应,他患上了严重的废弃种,一病不起。没有拦住妈妈的格林似乎在自责他不肯回窝,日夜守在窗前,用爪子挠着玻璃,发出焦急的呜咽。傻瓜,妈妈会好的,妈妈会一直陪着你, 不会离开你的。趁李唯一昏睡时,他跑去抓了一只野兔,翻过李唯一房间的窗口,轻轻放下。在他的认知里,只有吃肉才能活下去。 为了治病,李维一不得不回成都。他将格林寄养在牧民家,安置妥当后驾车离去。格林追着汽车跑了很久,之后的十五天里,他每天守在路口,从清晨站到日暮,一步都不肯离开。半个月后,李维一痊愈归来,我回来了。 重逢的喜悦让一人一郎相向奔跑,这是亲人之间独有的欢喜。但这份喜悦很快被一盆冷水浇灭。隔天,李唯一带着格林去捕猎,当看到猎物时,上前追赶的格林喊出口的居然是狗吠声, 还怎么是狗叫呢?格林,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原来,在寄养期间,格林整天和牧民家的狗混在一起,习惯了等着人投喂,早已失去了野性。更致命的是,他不再怕人,见到陌生人也摇着尾巴凑上去。表大,表大,他自相和顺。 表大,我怕的就是这个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 也许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狼还是狗,除非送他回狼群。如今在想让他重返狼群,只能尽快让格林找回野性。 但如果等到成年,性格也早已成型,而狼群绝不会接受一头像狗一样的公狼。于是,在二零一零年十月,他带着六个月大的格林,寻找他真正的家乡,若尔盖的核心区,狼杜滩。儿子,你还记得吗?这就是你出生的地方, 别忘了,你是一匹狼。这里的海拔高达三千八百米,氧气含量仅为平原的百分之六十,白天气温零下十五度,夜晚更是骤降至零下三十度。如此严酷的环境,足以劝退任何懦弱的灵魂,但对格林来说,这里却是灵魂的归宿。一回到这里, 格林幼时的记忆似乎苏醒了。有一天,他突然一改平时的谨慎,一头扎进一个洞穴,又熟练的从另一个洞口钻了出来。 他很熟悉这个洞,李维一看着洞口风干的狼粪,瞬间明白,这就是格林的家,是他出生的地方。格林,这就是你的家了。 尽管父母和兄弟姐妹早已不在,但他从未忘记这里的气息。看着格林徘徊不去,不愿离开这座故居的山脉,李维一和易峰决定留下来,他们就在这片荒凉之地找牧民帮忙盖了一座简单的房子,陪他开始了一场漫长的等待,等待狼群的到来。 为了让格林在回归狼群后能活下去,李维一狠下心来,切断了格林所有的食物供给。他吃着泡面,冷冷的将前来启时的格林推开,逼迫他走进风雪,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存之道。饥饿像鞭子一样抽打着格林的身体,也唤醒了他沉睡的基因。 很快,格林变了,他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为了玩耍而奔跑,而是学会了观察天空,懂得了哪里有突救盘旋,哪里就有死亡和腐肉,然后冲进突救群,抢夺一切可以让他生存的资源。他学会了在雪地里精准伏击,让每只探头的野兔都变成身体的养料。 那个曾经只会摇尾企时的宠物死在了风雪里,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解锁了狼王基因的绝顶猎手。如今,所有回归条件均已达成,只差狼群现身这临门一脚。但这一切并非一时,起初他们在雪地上发现了大量狼群留下的脚印和狼粪,李卫衣甚至听到了远处的狼嚎,那是格林从未听过的, 来自血脉深处的召唤。他们以为很快就能见到狼群,可日子一天天过去,狼群却像幽灵般消失在风雪中,始终没有现身。随着冬意渐浓,食物不及也变得越来越艰难,寻找狼群的愿望也变得越来越迫切。请你跟你妈说说,这样召唤不行的, 咱干粮都快吃完了,狼毛都没看到一根。为了尽快找到狼群,李卫一冒险带着格林来到一片结冰的沼泽地,打算沿着水源寻找前来饮水的狼群。走着走着,格林突然像上次预警冰雹一样,死死拽住他的裤腿, 不让他继续向前。但人类总是很难吸取教训。走开,走开了,不听劝的李卫一刚往前走了几步,脚下的冰层就突然碎裂,剧痛让他动弹不得。 他打电话向易峰求救,但易峰刚通过望远镜找到他的位置,就看到了视频开头那不可思议的一幕。格林突然丢下了李卫一,往另一个山头奔袭而去。他冲进马群,不停的穿梭,最终硬生生将一匹牧民留下的白马牵到了李卫一面前。喂!格林牵了一匹马过来,你看看你看见没看见没, 我一直看着呢,他是从山那头给我了。 常有人说,狼王回头不是报仇就是报恩。这句话在格林身上彻底具象化,他不仅救了李维一的命,更用这种方式证明了他拥有着超越兽性的灵魂。而李维一的冒险也并非全是徒劳, 在不久后的一天清晨,他们终于在远处的山腰上发现了一头独狼,那是一头体型比格林大上许多的野兽。格林看见了, 那个才是你真正的同伴,快去,快去,快去啊!在李威一的催促下,格林即使有些迷茫,也一步三回头的往前走去。独狼默许了格林的靠近, 他翻过围栏,示意格林跟上。看着格林的身影没入山脊,李威一心头一紧,眼里止不住的涌出泪花。但仅仅过了一天,刚起床的一封就看到了让他惊讶的一幕。快快快,快来快来, 他怎么回来了?此时的格林连走路都异常困难,那头独狼没有接纳他,反而将他咬的遍体鳞伤,他受伤了,快去拿药哦!李唯一心疼的扶住格林,语气中带着哽咽,疼吗?这些狼还真下的了口啊! 见此场景,益丰劝李唯一放弃这个繁衍计划,带回成都,至少格林能活着。但李唯一拒绝了,但狼群不要他了吧?是独狼没要他,我估计他们的狼群还没开始集结吧。那狼群啥时候集结啊? 严冬,他坚信,等到冬末,狼群为了围猎必然会集结,那是格林最后的机会。或许是狼王基因的缘故,格林的伤口好的很快,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基本痊愈了。然而,大伤初愈的格林没等来狼群,却先等来了贪婪的人类。 两个盗猎者骑着摩托闯了过来,他们谎称自己是牧民,说格林吃了他们的羊,必须带走他是这个羊吃了 那不行那不行,你说的十几个没有任何证据,那我跟你说,这个狼他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谁都没有权利带走他的,他不是我们的狼,他是这个草原的狼,这羊我们陪你。他今天来居心就没对的,他就是想带走狼, 任何人都不能抓他。见两人不上当,盗猎者直接动手抢夺,挥舞棍棒要打晕格林。可怜的格林还在傻乎乎的看着这些人,他以为人都是朋友。见状,李唯一只好出身躯干,快跑,傻瓜,快跑!格林以为是自己哪里犯了错,一直想回来安抚李唯一的情绪, 你要知道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随便什么人啊, 快跑,我的脸, 不要过来跑,跑跑跑!这是李唯一给他上的最后一课,也是最残忍的一课。在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猛兽,而是人类。 baby, 对 不起, 哎,别哭了,格林不会怪你的,我就想带着格林能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我怕就这样放出去他会死掉, 我希望他能好好的,能找到吃的,不被人打, 就这样就好了。很快,时间来到十二月,若尔盖进入了最残酷的深冬,大雪封山,万物凋零。因为食物补给的断绝,李唯一和易峰已经许久没有吃过肉食,两人全靠最后一点压缩饼干维持生机。就最后两个了,只剩一箱压缩饼干了。 这么想吃,怎么非要现在送他喝上去吗?就在两人绝望之际,他们发现格林在雪地里偷偷埋藏了一只野兔, 那是他在饥寒交迫中给自己存下的救命粮,在生存面前,尊严变得一文不值。李卫一权衡了许久,最终还是决定拿走格林的野兔,因为他不知道还要在这里等多久,更不清楚他们两人的身体还能撑多久。这样不行, 真的不行,被他发现了吧,进屋再说,进屋再说。易峰不停的亲身反对,他知道格林在这个严冬的捕猎有多艰难,这样真的不好。哎,真的不好,好了,你不要念了, 咱们跟他换一次。作为愧疚和交换,他们拿出两块压缩饼干埋了进去。傍晚,格林回来闻了闻雪堆,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没有愤怒,没有护食,只是默默的吃掉了那几块干涩的饼干。你看着 吧,以后他藏尸的时候肯定得躲着我们了。几天后,格林又抓到一只兔子,但他依然埋在了那个被偷窃过的老地方。他还埋在老地方啊!埋好后,他看向李维依所在的小屋,似乎期待他们能看见他,看我们, 他知道我们也饿。这样的格林让李维一和易峰越发的感到不舍,但他们更知道爱不是占有,而是成全。终于,在二零一一年二月,狼渡滩的雪地上出现了许多新鲜的狼脚印,你说准了, 狼真的在这期间很新鲜的,专业非常新鲜。李维一顺着脚印往远处望去,果然对面山坡上出现了许多灰色身影,那是他们见过的最大规模的狼群。在哪?你看到没有? 看到没有,哎呀,好多啊,快看,狼群呢,格林啊,格林呢,格林哪去了?格林看着远处的同类身体紧绷,还瓜起爪子,快喊他们杀一脚! 格林,格林,格林,格林,快叫你同伴,快叫你的同伴。等。格林回过神来,却不想他太过紧张,发出的竟是滑稽的汪汪声啊, 不不不,不是狗叫,是狼嚎啊!格林,你不,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吧?别着急,别着急,他也顶着狼群又走了。在李卫一和易峰的鼓励下,格林终于找回了属于祖先的声音。 那一声长啸,苍凉中带着悲壮。狼群停下了脚步,回头回应。 李维一看着这个结局,泪眼盈眶。是时候了! 格林转过身看着李维一,他舍不得妈妈,却无法忘记自己是一头狼。他忍不住又一次扑进了妈妈的怀抱,眼里涌出泪花。格林,你要走了吗?走吧,妈妈看着你走 走!最终,格林在李卫衣的注视下,用尽全身力气往狼群的方向奔去。他在山巅与族群相会,然后融化在那片灰色的狼群里。他属于草原,也应该回归草原。 格林走了,但故事还没有结束。下山后,李维一竟在县城一家看似普通的杂货店里看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商品。一个装着上百只狼牙的罐子,什么亲自从狼牙一把就拔出来了。更让李维一感到无比害怕的是,一张大的超乎想象的狼皮袍, 一双狼眼再也不会张开了。你看我, 我后悔了!回狼山,他发疯似的冲回山上,想要确认格林是否还活着,但看到的却是一批又一批的盗猎者。在山上守了二十多天后,他们终于再次看到了格林,他变了,变得更加强壮,现在的他也是狼群的先锋。 就在李卫一感到欣慰时,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枪响,走,走格林!格林快跑, 快跑!在李维一的尖叫声中,格林停下脚步,隔着遥远的距离回望了一眼,他没有像往日那般跑回李维一的身边,因为在枪响的瞬间,格林已经分不清人类这个物种究竟是善良的同伴,还是凶残的恶魔。 他爱李维一,因为这是他的妈妈,但他必须远离李维一,因为他是人类,敢做为难就好了, 他终于真的怕人了。再后来,格林成了狼王,但他的孩子们却都先后死于盗猎者之手。李维一救下了格林,却救不了他的孩子。 盗猎者的猖狂让李维一感到无力,此后的十年,他不停的奔走呼吁,终于在二零二零年,他推动了中国第一所野狼群保护战的正式成立。自那开始,盗猎者们只能像过街老鼠般四处溃散, 没有了黑漆漆的枪口,狼群也终于能在狼肚滩上喘息繁衍。但过往的那份信任终究是回不来了。李卫一最后一次见到格林时,他毫不犹豫的背身离去,干脆利落的动作像极了对人类的嘲笑。如果成为万物之灵的代价是让所有生物都对之充满恐惧,那或许人类才是这地球上最孤独的囚徒。 我是比战风华,我们下期再见!

你家狗子把你的袜子藏了一星期正常,野狼把人类的红围巾藏了七年正常吗?在最近走红的纪录片重返狼群里,狼王格林叼回七年前主人的红围巾,出现在摄像头中,似乎是在向主人告别。 这一幕让千万网友瞬间破防。但问题是,狼真的能记住一个人、一件物品这么久吗?这到底是真实情感还是剧本安排呢?先说结论,能,但可能没那么悬。 这部纪录片里的主角狼王格林,出生二十天就被人类救下,由画家李维一抚养长大。 狼幼崽在三到七周龄时,是建立情感依恋的黄金窗口期。格林把李维一当成了母亲, 这种印记效应让他对主人相关的气息、声音、物品都可能形成深度记忆绑定。科学研究也证实,狼的长期记忆可达五年以上,尤其对与生存或情感相关的刺激,比如他们能靠气味识别同类个体,长达数年。 所以一条带着主人气味的围巾,对格林来说可能就像一张情感卡片,存着童年和妈妈的记忆。 但是野外的观测数据显示,野生狼对物品的记忆周期很短,一般不超过十八个月。而且狼的大部分记忆功能都服务于野外生存需要,比如领地大小、猎物分布等等。 狼和你家狗子不同,家犬被驯化上万年,它们的记忆功能是为讨好人类而生,所以狗对主人物品的依恋更持久。对狼而言,红围巾可能只是情绪周边,但你那双臭袜子,狗子真能惦记一周? 所以啊,格林珍藏并归还红围巾的行为,极可能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结果,特殊成长经历加情感强化加物品气味,属于极罕见的个例。 从科研角度而言,重返狼群为研究野外狼群提供了宝贵素材,但其科学价值仍需要谨慎评估。 但无论狼是否能记得人类的恩惠,我们热爱自然都不是为了让动物来迎合与感动人类,而是退出舞台中央,静静地观看自然环境中的野生之美。 就如野生动物摄影级生而为野,以纯粹的镜头记录去欣赏生命在自然法则下如何野蛮生长,生生不息。 嗯呜。

他们咬穿了敖敞厚厚的铁皮围栏,冲到隔壁替我报了仇,当会炫标终于砸回自己头上,我才读懂,当初我耍心机抢他们肉时,他们其实什么都懂,只是他们选择容下我 这个比他们瘦小,本该是死敌的兄弟。可打仗就会有人倒下,最先冲出去的黑虎哥哥被咬穿了耳朵,咬断了腿。 高原上昼夜极端,他的伤口白天化浓,夜里结冰,极致的痛苦让他变得暴躁,谁都无法靠近,除了我。我拖着还没好拳的身子慢慢挪到他身边,低下头轻轻替他舔拭伤口,一下又一下。 我知道,这辈子欠他们的是还不清了。七天七夜,我守着他,舔着挨着。第七天夜里,他艰难的转过头,用粗糙的舌头回舔了一下我的额头。 那一刻,我忽然想,如果真有下辈子,我想变成人,那样,我就能堂堂正正的收养我的藏獒哥哥,能为妈妈做更多事,甚至能用我学会的计谋去对付那些可恨的伤害生命的人,让他们也尝尝失去的滋味。可惜啊,这世上从没有如果, 如果真有,我宁可不要,我只要妈妈的手还暖着,黑虎哥哥的护膝还重着,皇帝他们还握在夕阳下懒懒的甩着尾巴。 我只要我爱着的,都好好活在我看得见的地方。草原交给我最狠的一刻,不是厮杀,是留下风会留下草籽, 狼会留下气味。妈妈留下了我,而我竟也被这群本该咬断我喉咙的藏獒留在了他们笨拙的守护里。后来,我的伤好了,黑虎哥哥的腿瘸了,可他看我的眼神再没有防备。我们依旧真实,依旧在烈日下挤通一片阴凉,依旧在风声紧的夜里靠在一起。 妈妈远远看着,有时会忽然背过身去。我知道他又哭了,可这次我不再假装看不见,我会走过去,用头顶顶他的手心。 语言是多余的,但不需要翻译,爱也是。我依然会对着荒野长嚎,声音穿过鳌场,撞向远山。妈妈说,我嚎的越来越像真正的狼了,可只有我知道,那声音里掺进了别的东西。 藏獒低吼般的厚重,人类眼泪般的咸涩,还有风穿过铁皮围栏时那道细细的不肯沉默的噪音。自由从来不是毒性,它是我搏杀时身后粗重的呼吸,是我重伤时身边固执的温暖, 是我每次奔向旷野时,知道总有一个人,一群獒,在为我亮着一盏归去的灯。草原很大,大到能容下生,也容下死。而我的世界很小,小到只是一个母亲的怀抱。一圈瘸腿的藏獒,和一片用疼痛与温柔共同浇注的寸草不生的土地, 这就够了。如果这都不算自由,那什么算呢?但我如果从最开始就不要自由,这一切的一切是不是都不会发生呢?我开始怀疑,到底什么才是能够回答自由的标准答案。

天呐!重返狼群因时长不得不剪掉的珍贵剧情,终于在这本原著里完整公开了。从李威一在若尔盖草原拯救宾死幼狼,到将他带回成都艰难抚养, 从格林在城市走失,经历车流惊魂到未还格林自由,李威一决然重返荒原。在草原上,他们一同经历了风雪。李威一教格林狩猎唤醒狼性,格林默默雪中埋吐反捕。妈妈妈妈冰河遇险时,格林奋力千马拼命相救。然而真正的爱是学会放手, 穿越风雪,寻找荒野狼群,最终目送格林融入同类。而后的故事更令人心碎,母子重逢被盗猎者的枪响惊散。 多年后,格林已成狼王,但是他的幼崽却再度丧于人类之手,母子相见只剩遥遥相望。最终,格林归还那条被珍藏七年的红色腰带。 从拯救到抚养,从放手到守望,爱在彼此的生命里刻下痕迹,却终将归于辽阔的荒原,化作无声的凝视。本书由李卫一亲笔书写, 完整收入了跨越十年的真实记录与大量未公开的高清照片,文字质朴却直击人心。如果你也曾被纪录片深深打动,这本书将带你走进一个更完整、更深刻的世界,这段不可多得的生命,礼赞可千万不要错过。

林儿,你要记住,以后妈妈叫你跑的时候,你必须马上跑,不要管妈妈听见没,跑的越远越好。你要记住,狗棒不是好玩的。儿子,你还记得吗?这就是你出生的地方, 别忘了你是一匹狼。这是一部令无数网友破防的纪录片,没有高清精致的画质,没有刻意编排的剧情,所有镜头都由李唯一亲手拍摄,却凭借一段跨越物种的深情,让万千观众潸然泪下。 他颠覆了人类对狼冷血凶狠的固有认知,更让人们看见,爱从来都无关物种,你要是实在舍不得,就把它带回来吧,我们养它一辈子。 而李唯一从未想过,当年那只被他偶然救下的小狼,会成为他生命里最难以割舍的牵挂。 今天,就让我们一同走进这部草原纪录片,重返狼群 故事始于二零一零年的若尔盖草原写生画家李唯一出到这里,便从牧民口中听闻了一个关于狼王的悲壮故事。 食物匮乏的寒冬,为了捕获嗷嗷待哺的幼崽,狼王铤而走险,趁着夜色潜入牧民家中叼走一只羊。可就在他准备离去时,却不慎踩中不收价。 为了不让幼崽饿死,狼王强忍剧痛咬断自己的腿,拖着鲜血淋漓的伤口挣扎。那他跑掉了吗? 没跑脱,跑得脱啥子哦,两个人扛都扛不住,很大很大,他们拉起自己吃,他们也想的好。 母狼得知丈夫惨死的噩耗,在第二天夜里悄悄潜入牧民家,咬死了几只羊,随后主动吞下牧民部下的毒饵,殉情而亡,被逮住了准备把它给吃掉。到现在还活着呢?还有死的! 当李维一听说这对狼王夫妇的幼崽即将沦为盗猎者的猎物时,他的心瞬间揪紧,立刻动身在茫茫草原上四处搜寻。 终于,他在一处石缝里找到了牧民口中的狼窝。窝里的其他幼崽早已惨遭盗猎者毒手, 只剩下一只瑟瑟发抖的小狼崽,颤微微的朝着李唯一伸出了爪子,仿佛冥冥之中早已将他认作了自己的妈妈。当我抱起你的时候,我不知道能为你做些什么,但是我不想你也被人吃掉。 李唯一将这只小狼仔带回了成都的家,你想清楚了吗?你把一只狼带回城市? 哎,你想清楚就是可怜的。在他的悉心照料下,小狼仔很快长到了满月。那时的李唯一只把他当做一只普通的小奶狗,时常带着他去小区楼下和其他小伙伴追逐洗脑。 他给他取了个满是童话色彩的名字,格林。愿他这一生都能无忧无虑,平安喜乐。 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格林骨子里的野性开始悄然苏醒。不过,满月大小的小家伙却对生肉流露出难以掩饰的渴望。格林过来过来 两个月大时,李唯一常带他去郊外的草地玩耍,可在城市里活动必须给他套上牵引绳,格林却总是拼命挣扎,抗拒着这份束缚。 无奈之下,李唯一只好将他留在家中。小小的格林就此展露了超强的拆家本领,把家里折腾的鸡飞狗跳。为了阻止他啃咬电线,李唯一在电线上涂满了芥末。格林被辣得满地打滚,却从未有过一丝埋怨,依旧粘着他寸步不离。 为了教会格林更多生存本领,李维一特意找了野生动物纪录片,对着屏幕里的狼群一点点教他学习。可他没想到,这些画面竟一步步唤醒了格林的本能。 此后的格林竟会主动打开电视,盯着黄石公园的狼群看的入迷,还偷偷跟着纪录片里的狼叔学本事。看到狼叔在河里捕鱼的画面,格林竟真的跑到小区的池塘边抓了条金鱼回来。 随着格林的狼性被彻底唤醒,李威一开始刻意不让他看电视,不要让他看北极星,一会到了晚上又鬼哭狼嚎 换台。可每次他一换台,格林就咬着遥控器不肯松口,还发出委屈又倔强的叫声。 李唯一渐渐意识到,城市终究不是一头狼该待的地方,而一场意外彻底坚定了他的决心。这是格林三个月大不小心跑丢了监控画面里, 小小的身影在车水马龙的街头荒乱穿梭,好几次差点被疾驰的汽车撞到,他猛然清醒,在城市里养狼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这不是狗跑掉那么简单。城市大街上一匹狼来了狙毙, 那怎么办?似乎最好是去争取动物,那就要关他一辈子,但至少他能活着,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的? 后来,他和易峰去动物园考察,看着铁笼里的老狼在狭小的空间里日复一日的夺捕,耗尽半生光阴, 李唯一的心像被针扎一样疼,他当即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卖掉自己的房子,换了一辆越野车,带着格林再次踏上了前往若尔盖草原的路。 他要把格林还给这片真正属于他的土地。初回大草原的格林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他撒开腿在草原上狂奔,一眨眼的功夫就跑的没了踪影。 怎么办?不可能这样就放生了吧?李威一站在原地,心里涌起一阵失落,以为格林就此不会再回来了。可没过多久,格林就慌慌张张的跑了回来。有够一群狗在追他,快点快点,上车拿东西,快点! 幸好附近的牧民大哥及时赶来,赶走了藏獒,才化解了这场危机。你们准备追狼? 他的父母都被人打死了,我们养一直养大他的。得知他们是来宋小郎回归自然的,牧民大哥以家热情的邀请他们住下。就这样,两人一郎在草原上安顿了下来。 在这里,格林见到了许多从未见过的野生动物,圆滚滚的鼠兔,漂亮的梅花鹿,还有看起来憨厚老实的土拨鼠。尽管从未捕猎过,但本能驱使着格林一次次朝着这些小动物扑过去。只是忙活了一上午,他什么也没抓到。 李威一心里清楚,一头不会捕猎的狼,放生就等同于亲手把他推向死亡的深渊。 宝宝,卡子,你现在还逮不着,妈妈等会教你逮那个属兔。于是他亲自上阵,手把手教格林捕猎技巧。嘘, 格林,这几个洞都是它的味道,堵住堵住,只留一个出口。在妈妈的耐心教导下, 格林很快抓到了狼牲中的第一只属兔。哎呦,乖乖乖乖,能干能干能干!哇,他逮到了第一只,哎呀,太棒了,太棒了!从那以后,格林的捕猎技能突飞猛进,每天都能抓到不少猎物, 自己吃不完的就一只只叼到李唯一的窗边,堆满了窗台。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不准在我门口晒老鼠干,快拿走!那段日子,是格林在草原上最快乐的时光。 秋意渐浓时,格林已经长成了五个月大的帅小伙。这天,李维一像往常一样准备出门放牧,格林却一反常态,死死咬住他的裤腿,乖吗?哎呀, 裤子给我扯破了,他听话吗?仿佛有什么话想对他说,可李维一当时并未在意,正拓开他的拉扯便出了门。没过多久,一场突如其来的冰雹席卷了草原, 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早上都不让我出门。 毫无防备的李维一在冰雹中受了寒,染上了严重的肺气肿。或许是察觉到妈妈生病,格林满心自责,日夜守在他的窗边。 每当听到李维一咳嗽的声音,他就急得团团转,像个无助的孩子,对着天空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嘶吼, 傻瓜,妈妈会好的,妈妈会一直陪着我,不会离开你的。看着妈妈难受的模样,他转身跑开,挖出自己珍藏了许久的猎物,小心翼翼的放在窗台上。 可李唯一的病情越来越重,不得不返回城里接受治疗。临走那天,格林追着汽车跑了好几公里。格林快回去, 直到精疲力尽,汽车早已在天的边际消失,他瘫坐在地上,望着汽车消失的方向,久久不肯离去。 此后的日子里,格林每天都会守在那条路上,眼巴巴的望着远方。哪怕大雪覆盖了整片草原,他依旧守在那里,生怕错过妈妈归来的身影。这样的等待一晃就是半个月,直到有一天, 一声熟悉的声音再次传来,这是母子俩第一次阔别重逢。 格林激动的扑进他的怀里,用头蹭着他的脸颊,发出委屈又欣喜的呜咽声。抱着怀里毛茸茸的小家伙,李唯一心中更加坚定,他要留在草原陪着格林,直到他真正回归狼群。 隔天,李维一像往常一样带着格林去捕猎,可格林发出的却是几声稚嫩的狗叫。 怎么是狗叫呢?格林,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原来,在李维一离开的日子里,格林一只和牧场的狗狗们混在一起,再也没有主动捕猎过,现在天天躺在这 等着人来喂。更让李维一感到后怕的是,格林对人类的戒备心几乎消失殆尽。不要动,不要动,他自相好睡,我怕的就是这个 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李唯一这才明白,仅仅教会格林捕猎技巧远远不够,他从未经历过严酷自然环境的考验,更没有建立起对人类的警惕心,这样的格林根本无法在野外生存。 于是,在二零一零年的十月,李威一带着六个月大的格陵来到了若尔盖的核心区,狼毒滩。儿子, 你还记得吗?这就是你出生的地方,别忘了你是一匹狼。 这里海拔高达三千八百米,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百分之六十,白天的气温低至零下十五度,到了夜晚更是会降到恐怖的零下三十度。 你还是在害怕呀,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活不下去的吗?那狼群要是真来了,咱还活下去呢? 算了算了,你睡吧,我睡那把那望远镜拿着,这么黑,你让我望远。 如此极端的环境足以劝退绝大多数生物,可对格林来说,这里却像是灵魂深处的故乡。他在山间肆意奔跑,如履平地。 这天,格林在山坡上发现了一个洞穴,他毫不犹豫的钻了进去,很快又从另一端探出头来。 他很熟悉这个洞。看着格林欣喜若狂的模样,李维一瞬间明白,这里就是格林出生的地方。熟悉的气息唤醒了格林深藏的记忆。格林, 这就是你的家吗?尽管家族成员早已不在,但这片土地的味道早已刻进了他的血脉里。 更让李唯一惊奇的是,他在这里发现了狼群的踪迹,这让他更加坚定了留下来的决心。这不就是先说吗?这不就找到狼毛了吗?我信,也是他要陪着格林,等他真正找到属于自己的同伴。 我找牧民帮忙给他们弄个房子吧。在当地村民的帮助下,他们在草原上盖起了一间小木屋,两人一榔,就此在这片高原之上定居下来。我吃的你嚼不肉,你想吃肉自己弄! 为了彻底唤醒格林的野性,李唯一第一次狠下心不再给格林投喂食物,逼迫他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寻找生存的希望。饥饿的本能驱使着格林一次次踏入荒原,沉睡已久的基因 终于被彻底唤醒。他不再像从前那样贪玩嬉闹,而是学会了观察天空中秃鹫的飞行方向,寻着踪迹找到赖以生存的食物。 日子一天天过去,格林彻底学会了独立生存。他亲手杀死了那个依赖人类的幼崽,蜕变成一头目光坚毅、野性十足的狼, 可狼群的身影却迟迟没有出现。劝你跟你妈说说,这样做法不行的,咱甘蔗都快吃完了。寒冬悄然降临,储存的食物越来越少,寻找狼群的愿望也变得愈发迫切。 这天,李唯一带着格林坐在山坡上,一遍遍教他发出狼嚎,希望能用声音引来远方的同伴。 哈哈哈,还要加变调。终于,远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头高大的狼。影。哥,你看见了,那个才是你真正的同伴, 快去快去快去!格林对妈妈的指令总是无条件服从,可刚走到一半,他望着妈妈,眼中满是不舍,犹豫了许久才终于转过身。独狼默许了格林的靠近,他跟着独狼翻过围栏,身影渐渐消失在山脊。之后 李维一站在原地,望着他离去的方向,心中万般不舍,却又无比欣慰,这里才是他真正的家。 第二天清晨,正在屋外刷牙的一封惊喜的发现了格林,快快快快快来快! 只见格林一瘸一拐的朝着他走来,显然那头独狼并没有接纳他,反而将他咬的遍体鳞伤。李卫一心疼的抚摸着格林的伤口,痛,这些狼还真像狼狗啊! 算了吧,太危险了,万一他被咬死怎么办?如果他真想弄死他的话,就不会让他活着回来。但狼群不要他了吧,是独狼没要他,我估计他们的狼群还没开始集结吧,那狼群啥时候集结?严冬, 他既为格林的归来感到高兴,又为他的伤势揪心不已。以峰只想让格林活着,便劝说李唯一放弃还野计划。可李唯一心里清楚,真正的爱从来不是占有,而是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