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4938获赞2.8万

好啊,要河北高院要开庭了。二审但不是在石家庄啊,是在沧州啊。一般高院二审不会在省政府所在地, 一般会就着被告寄押地。为什么?因为几个法官从石家庄到沧州方便 你带着一个重刑犯从沧州到石家庄开庭不方便, 这就是。嗯,法院就着被告人积压地开庭。 嗯,注意违纪词哦。注意违纪词啊,这原因那不是在石家庄,是在沧州。好 呃,在一审判决啊,从一审判决书送达啊。 有刑事问题啊,想要找主任的可以点主任这个头像,然后主页有个私信可以给主任留言啊。

你有没有听说过这样一种嚣张,一个男人活活打死了自己的妻子,还天真的以为靠父母的权势,靠砸钱请来的大律师就能摆平一切,逃过死刑? 今天,这份嚣张,被一记法锤彻底的砸碎了。河南杀劫案凶手金毛金浩,二审维持原判死刑。 当法官宣判的那一刻,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男人脑袋耷拉了下去,当庭痛哭,情绪崩溃。这一幕,看的人是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只有两个字,解气。 为什么这份判决大快人心?因为这场审判撕开的不仅是一个凶手的真面目,更是三种我们必须看清的人间真相。第一重真相,凶手的眼泪从来不是忏悔,而是恐惧。 法庭上,金浩捂着脸哭喊要见家人,可你想过吗?当他妻子瑶瑶被殴打,苦苦求饶,直到断气的每一秒,他没有手软, 没有掉过一滴眼泪,更没有一秒的共情心。他的眼泪是在死刑判决砸下来的那一刻才流。 这狠狠地揭穿了极端家暴者最扭曲的逻辑,他们施暴的时候,从不觉得自己是在杀人,直到法律告诉他你要偿命,才后知后觉的怕死。 这份迟来的恐惧,不值一提,也不值得同情。他只证明了一点,能震慑魔鬼的从来不是道理,而是真正让他付出代价的铁拳。第二重真相,无底线的包庇,不是爱,是更深的谋杀。 比凶手更可悲的是他妈,也就是他母亲的选择。儿子杀人了,他第一时间不是救人,不是报警,而是冲进房间洗待洗的衣服。三、监控视频,拼命销毁罪证, 他以为这是在保护他的儿子,实际上,这是把他的儿子推向深渊的最后一掌。 他用爱的名义,亲手掐断了儿子认罪悔过,争取一次灵魂救赎的唯一机会。他护着的早已经不是儿子这个人,而是他那一份绝不能失去对儿子控制的占有欲。 最终,他因为包庇罪被判两年两个月。这份判决同样大获人心,他宣告了以亲情为名的犯罪,同样是犯罪,扭曲的庇护只会让全家一起跌下深渊。第三种真相, 正义的判决,守护的是所有人的安全底线。负责这个案件的律师走出法庭之后说,我们追求的从来不只是一纸判决的输赢,而是那背后一个家庭的希望,一个普通人的尊严,一份 对公平正义的执着期盼。这句话道出了这件事为什么跟我们每个人都有关。 今天,法律为一位被暴力夺去生命的妻子找回了尊严,明天,他就会为千千万万个潜在的受害者筑起防线。对暴力最有力的回击,就是对施暴者最严厉的惩罚。 这个死刑判决,就像一座灯塔,照亮了那条最基本的生存底线。家 绝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的生命都不可任意剥夺。所以,我们为何感到大快人心?嗯,因为我们看到正义没有因为任何人的金钱关系或者眼泪而拐弯。 我们看到那些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嚣张,终将被铁证和法律碾的粉碎。我们更看到,一个健康的社会,绝不会容忍暴力在任何一个角落里滋生。 从今天起,让我们记住这个案件,记住凶手的绝望的眼泪,记住那位母亲荒唐的保护,更要记住法锤落下的时候那份沉甸甸的公正。 他警示我们每个人,对生命保持敬畏,对法律保持敬畏。因为当你肆意践踏他人时,悬在头顶的达莫克里斯之箭终会落下。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缺席。对暴力零容忍,就是对我们每一个人最大的保护。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三日,刘明有案二审开庭,法院择期宣判。郑凡清律师作为被害人的代理律师,他的核心观点是坚持维持一审死刑的判决, 拒绝任何赔偿,要求严惩凶手。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的认定、 证据链的完整性等关键问题展开激烈的交锋。被告方试图做无罪或罪轻辩护, 但藏反清律师义正辞严,坚持主张依法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藏律师表示,倘若二审结果不符合被害方的诉求, 他将协助被害方家属依法申诉,推动凶手承担最严厉的法律制裁。

兄弟们,今天,今天早上我吃了一个大瓜,杭州去了一个大瓜,一个千万级博主妈拿刀砍人,我看到这个新闻我是不太信的,然后呢,我就发把这个转发到我的群里面去,刚好呢,我群里有个大哥把这个案子判决书发给我了,然后我看这个判决书,怎么跟网上说的不怎么不一样呢?判决书,嗯,上说的是阮小刚 的手部受伤,系因阻止容艳芳自杀而在抢夺玻璃的过程中。其中我看了其中的判决书就提到二零二二年的七月五号,两个人发生了纠吵,但是呢,警察到了现场之后呢,在二零二二年的七月六号凌晨,这个当事人阮小刚呢,去温欣和容艳芳的工作室里签署了 合同解除说明书啊,合同解,这个判决书中呢,说的阮晓峰,假如他被挟获,他完全可以在二零二二年的七月五号的晚上或者七月六号的凌晨,像民警啊,或者像律师或者员工求助,反而签订了合同解协议书。然后呢,二二年的七月六号之后,就阮晓邦和这个问心签署了合 同,合同解除说明书后,两人就离开了,离开了之后呢,双方就会见过面,这个判决书,判决书怎么写我就怎么说啊, 我们,我,我今天早上看到了网友说,大概率是温精灵的天价合同引导和前公司解约,然后承诺的条件啊,就现公司承诺条件达不到温精灵的要求,所以呢,就不肯解约, 最后温精灵的妈以死相逼,求对方放过,才签了解约合同。然后这个人呢,他一审二审都败诉了,就在网上说,我也不知道说真的假的,真的假的我也不知道啊。然后我们就看下,这么我们就继续观察这个事情,看看有没有反转。

被害人含泪哀求,我错了,别打了, 今后知否忘恩,拳脚更厉。刘明瑶气血枯寒,头流血了,我快死了,今后丧心病狂,力道更重。 他明明知道头部是生命中枢纽,是不可触碰的致命区域,却持续猛击不止。明知如此猛烈的殴大会直接危及生命,却愈演愈烈,毫无收敛。明知刘明瑶因满脸是血。

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抓审问案,二审有没有可能改判为死罪呢?首先我们看第一点,一审判决给出来的关键情节。 廖某宇的主关心态被认定为间接故意,案发后存在自首情节,且发现被害人是实施了避让措施,这三个情节是后续分析的重要前提。那么,案是否可能启动二审程序呢?答案是有可能的,但是启动权是在两方手里,和被害人的家属的直接诉求是没有必然关系的。 第一呢,被告人廖新宇的上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廖新宇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十日内,有权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只要上诉,就会启动二审程序,而且上诉权是法定权利,不会因为罪名重量刑重就会被剥夺。 第二呢,检察院的抗诉权。如果景德市镇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比如觉得量刑过轻, 或者是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出现了问题,就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十日内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了,同样能处罚二审。 反过来,如果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过了十天的法庭期限,一审判决就会生效,案件根本不会进入二审环节。 接下来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二审有没有可能改判为死立址呢?理论上存在一丝可能,但是实践中概率极低。核心原因有两点,第一是从被告人上诉的角度来看,完全不可能加重刑罚。 赵新宇如果上诉,诉求肯定是争取更新的判决,比如无期徒刑甚至是有期徒刑。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受理后只能维持远判或是减轻刑法,绝对不可能加重,更不可能直接改判为死立志。 第二呢,从检察院抗诉的角度,改判的门槛极高,就算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抗诉,二审法院要改判为死立志,必须满足两个严格的条件,第一是要有能足够推翻一审审查的核心认定的东西, 证明廖新宇不是间接故意自首,行节不成立,避让行为不存在。二是能够认定廖某宇的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必须立即执行死地旨。但是从目前透露的信息来看,一审认定三个存款情节都有事实支撑,检察院要推翻这些核心事实难度极大。 还要明确一个司法原则,我国一直坚持少杀慎杀,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没有任何存宽情节的罪犯。本案中,廖某宇的间接不遗自首、避让这三个情节恰好能排除死地之的关键, 二审法院不会轻易突破这个量刑逻辑的。大家要是还有啥法律疑问想弄明白,评论区留个言,咱们接着聊,记得点赞关注哦!

景德镇这一家三口的惨案,每一次提起都让人非常揪心。限速四十码的城市主干道,廖某与因与人发生口角,情绪失控,一脚油门飙到一百二十八码,直接撞死了正在过马路的一家三口,连未满周岁的婴儿都没能幸免。 一月九日,一审宣判,廖某已被判死缓,家属情绪难平,明确表示要抗诉,目标只有死刑立即执行。那先把一审判决的核心争议说清楚,法院是以间接故意和自首的情节判了个死缓。 可能有人会说,他明知道闹事飙车会致命,仍然不管不顾,放任风险的发生,这和蓄意害人的恶性其实是一样的。 至于自首,撞人后没有跑路啊,报警报了幺二零,那根本抵消不了三条人民的重罪情节。 一月十四,家属已经提交了抗诉材料,这是法律赋予的维权机会。关键来了,抗诉之后,法院会是什么态度,咱们客观说清楚,也给大家一个小预期。 第一,二审必定开庭审理。法律明确规定啊,对死缓判决抗诉的案件,二审必须开庭审理,决不会书面审理,走过场,会当面核查全案的证据,提取家属的诉求,把案件的细节查的水落石出。 第二,法院会重点审查两大争议焦点,不会指认一审的间接故意和自首,会重新进行严判 量谋与超速三倍多,漠视公共安全的主观恶性。到底能不能因间接故意而减轻他的自首情节,是否真的足以抵消三条人命死亡的特别严重后果?这两点是改判的关键。 第三,法院会兼顾法理与民意,审慎材料同类的案件里面,曾因有犯了危害公共安全、治安 死亡,而且是多人,那医生是判的死缓,那经抗诉之后改判了死立直的 一个先例。本案里面呢?灭门惨案,这个引发了全民的愤慨。三条鲜活的生命,尤其是襁褓中的婴儿的逝去,是无法磨灭的重罪,法院会重点考量罪责,刑相适应,不会让量刑失衡。 第四,改判存在合理的可能,但需要扎实的依据。死缓改判死立直难度不小,毕竟我国是坚持少杀慎杀。但只要 检察院能够充分认证,一审的量刑是激亲的啊,证明廖某宇的罪行已经达到了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程度,二审法院完全可能依法改判。 说到底,法院的核心态度必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会被舆论裹挟,也不会忽视案件的恶劣性和家属的悲痛。 这起案子的本质啊,是生命能否被尊重,恶行能否被严惩,是每一个普通人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家属正在为逝者奔走,我们正在为正义关注一月十四日前 抗诉材料的提交啊!这就是新的希望的开始。愿二审法院能给死者一个公道,让作恶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也让所有人有个心安。正义或许会慢,但绝不会缺席,我们一起等待二审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