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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知道李唯一的签名其实是格林嚎叫的模样。李唯一在让我陪你重返狼群。书上的签名形状看起来像狼在嚎叫。格林,你看,其实你的样子早已经融入了妈妈的名字里。看见这个签名,妈妈一定会想起你在他受伤时的搀扶,你送给他的老鼠干,你第一次被他用棍子打。抱我, 快抱我。格林, 你们的 妈妈是真的很爱 抖音。

他爱李维一,因为这是他的妈妈,但他必须远离李维一,因为他是人类。故事的结局是他望着李维一,他进一步,他就退一步。而故事的开始是在二零一零年的茫茫草原里,青年画家李维一在这里捡到一匹父母伤亡的幼狼,并把他带回成都抚养他,为他起名格林。 最初的格林与小狗仔一般别无二致,会亮着无辜的眼睛,硬硬的顺其妈妈的手指,被家里的小博美追着你调皮的到处啃咬电线。可现实注定不是格林童话,被当做小狗仔养大的格林实在太像一匹狼了,他会啃食生肉,会扎进楼下的池塘蛋鱼丸, 也会在人满为患的小区控制不住的狼嚎。直到有一天,无知的格林误跑上了大街,才让李维一意识到,他注定不属于人类城市的钢铁森 林。城市大街上一匹狼来了击毙,于是他做了一个冒险又疯狂的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可直到重回大草原才发现,被人类哺育长大的小狼格林又实在太像一条狗了,不仅成天与狗狗们厮混,还会被凶猛的藏獒追着你 像被训话的牧羊犬一样赶羊,甚至脱口而出的也不再是狼嚎。他像最无知的幼犬一样爱着他的妈妈李维一。 即便为了训练他的狩猎技巧,李卫一很少给予他食物,但他还是会翻着肚皮跟李卫一撒娇打滚,用四不像的嚎叫跟他一起唱歌。在李卫一生病的时候费劲的捕猎,然后在妈妈的窗头扔下一只野兔。李 卫一崴脚的时候,从山那头赶一匹马回到他身边,明知道是李卫一偷走了他的鼠久寒冬好不容易捕到的野兔,他却还是默默的吃掉了妈妈换给他的压缩饼干。最致命的是,李卫一的爱让他天然亲近人类,可妈妈的爱却成为了人类间道对准他的最大破绽。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 即便被有心之人诬蔑他偷捕了四只羊,被打狗棒殴打,想把他抓走,他却仍然懵懂,连跑都不会快跑,傻瓜,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 随便什么人。李唯一狠下心来,在最严寒的冬天逼他重返狼群。他孤身潜入零下三十度的危险无人区,陪格林寻觅狼群,带着哽咽的声音催促着格林。格林,格林,快叫你的同伴,快叫你的同伴把亲手养大的孩子还给自然。格林回头望他,却流着泪叮嘱勇敢。 天高水远,草原的孩子注定有属于他自己的天地。所以,当李唯一被问到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的时候,他说,自由。 死后的十年,李唯一推动建立了中国第一个野狼生态保护站,格林成了狼王,而他的四个孩子里,有三只都死于人手。 十年,他再也不是那个会在硬生生格林的呼唤里飞奔着扑向妈妈的小孩了。如他所愿,他再也不会靠近李唯一了。可每当新的一天来临, 李唯一总会在他们一起生活过的小屋外发现新不来的野兔。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年他偷走了格林的兔子,所以格林老觉得妈妈爱吃这个。但他知道格林来过,因为他为格林的孩子立的墓碑下有散落一地的糖纸,因为他曾浇过的,因为格林是天底下唯一一只会是大白兔奶糖的小狼。格林的最后一次露面, 他隔着一望无际的原野和李唯一遥望。李唯一靠近的时候,发现了一条属于他的腰带,当年他用这条腰带为格林的孩子包扎伤口,却没想到格林将他完好无损的保存了七年,选择在今天还给李唯一。格林真好,你终于知道怕人了,也包括我。


我不知道这会不会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格林,你老了,我也老了。 格林的生命源于草原,也终将把血肉和灵魂还给草原。 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一起奔跑在天边。每一个生命都是独自出生,独自死亡, 但是我多么希望在你生命的一时一中都能与你相伴。你选择了荒野, 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等你老了,我们还在这片草原。

我们一直没有找到格林,但是二零一四年的年底,格林找到我们了啊,当时我一看到格林激动坏了,我去找他,跑过去我就喊,但是他一看到我的时候,他也特别激动,向前赶紧走了几步, 但是很快的我就看见他毛就顺下去了,我向他走近,他就退后,就是相见,但是不相亲了。也许我能理解他,我们亲眼看到他的孩子是怎么死的,一只一只的被人弄死。 嗯,从格林我们跟他相处的十个月,越是亲近狼就越是害怕人,人可以害人,但是狼不会为了利益而去害其他的生命, 所以就是我说过的,也许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高贵。

谁能想到,一匹野狼会珍藏一条红腰带七年,还定期叼去西边清洗。这头叫格林的狼,用十六年生命写就了一段跨越物种的深情。 二零一零年,若尔盖草原,格林的父母惨死于盗猎者之手。写生的李威一在狼穴中抱起这只双眼未睁的幼崽,从此开启了一场倾尽所有的奔赴。他带格林回成都,看着他学着按遥控器看电视,跟着纪录片学狼嚎。可每当深夜,格林对着月光的苍凉嚎叫,都在提醒他, 城市从不是狼的归宿。为了给格林自由,李维一卖掉房子与画室,带着他重返海拔四千米的草原,手把手教他捕猎避敌。野化之路布满艰险,格林被狼群驱逐的遍体鳞伤,被金雕虎视眈眈,李维一心疼却狠心不纵容,因为他知道,温柔庇护换不来生存能力。 格林也用行动守护妈妈。他坠进猎人深坑,格林咬着马绳拖来白马相救。他高原反应重病,格林日夜守在帐篷外,还会把捕猎的野兔从窗口塞进来。终于,格林凭借胆识被野生狼群接纳,成为狼王。可重逢 却成了奢侈。有次,李维一偶遇格林,思念冲昏理智,哭着拿出铁链想将他留下。从前,格林宁死也不愿被束缚, 这次却看着流泪的妈妈,犹豫片刻后乖乖坐下,甘愿被套上铁链。她的眼神分明在说,若妈妈舍不得,她愿放弃自由。李维一挣扎许久,终究解开铁链,格林冲出去又折返,一遍遍绕着她转圈,直到彻底消失在草原深处。这份爱从未褪色。 林会派族群给李维一的墓屋送鲜肉,他给格林逝去幼崽立的墓碑前,总会留下大白兔奶糖的糖纸,那是他记得的妈妈的味道。那条曾给幼崽包扎伤口的红腰带,被格林当做珍宝,走到哪带到哪,成了他与母爱的唯一 一连结。后来格林步入暮年,在未与李维一当面相见,却曾叼着红腰带放在他的摄像机前,仿佛在诉说牵挂格林的十年生命,如同一首在草原与人性之间写就的长诗,那些户主的执着、放手的决绝、珍藏的温柔,都只是他传奇一 生的注脚。纪录片因时常删减了太多珍贵片段,而李维一将所有细节都写进了让我陪你 重返狼群这本书,跨越十年记录,收入上千张真实照片,把感恩与愧疚、自由与羁绊娓娓道来,没有刻意煽情,却厚进十足。若想完整见证这匹狼的成长与坚守,读懂这份超越物种的深情,这本书值得静下心来细细品读。

告别格林,两年来日夜思念,不知道他在狼群里还好吗?直到噩耗传来, 我重返若尔盖寻找格林,再见他时,他已成为狼王,他有了自己的妻儿,格林还会认识我这人类妈妈吗? 二零一三年春天,我卖掉工作室,买了摄影器材,修好小屋,只为在茫茫草原找到你。我从倒立者手中救下了几只小狼,小狼福仔,像极了小时候的你。 可是格林,我却不知道你在哪里。从倒立者手中逃出的几只小狼,是那个冬天狼山里唯一的一窝小狼崽。 这几只小狼终究难逃厄运,我却无能为力。自身难保的狼群,你们又逃到了哪里? 我找了你整整一年,你携妻儿来到我的面前,我等待你扑入我的怀抱,可是我却只能再一次目送你离开。格琳儿, 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的离开。

其实李维一和格林只相处了短短不到十个月,而这样短暂的羁绊却牵住了他们一辈子。看李维一给格林写的档案,不像是记录一头狼,而是在写自己亲生的孩子。格林的右前爪缺一脚趾,是小时候被高跟鞋踩断的痕迹。格林的前额有天眼,是熬战时撞铁笼子留下的伤疤。格林还会唱歌,因为从小和狗一起长大,着急时口音还会略带犬吠,从来到李维 一身边时小小的一只,到离开他时的素材是妈妈写给格林的格林童话, 因为狼群不会接受一匹成年狼,格林只有在幼狼时期回归最合适。李唯一驯服了格林也犯规了,格林把他带回来,把他带回来,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的自由?后来妈妈叫他,他也知道跑了。那句,格林,我想抱抱你,差点没给我看死了。


而且格林还很聪明,因为他小时候妈妈就是拿着矿泉水瓶喂他水的,所以他也学着妈妈拿着水瓶装水喂娃。这个瓶子是我们的,后来我们捡回了瓶里,发现瓶子里面的水已经不是原装的矿泉水了,而是山间的溪水。 这是人类的用品,居然成了他们的用品。格林还让若尔盖草原的狼都学会了捕鱼。李维伊他们听牧民说,若尔盖的狼之前是不捕鱼, 格林重返狼群之后,正是这首在电大中学来的捕鱼本领,让他们受益终生。在二零一八年若尔盖大雪灾期间,他带着狼群隔水渔猎,从而度过了一次饥荒,狼群安然无恙。难怪格林能当上狼王,聪明勇敢, 学习能力还强。牧民们都说是格林改变了这片草原的生存智慧。李唯一历时两年半,将他和格林的故事整理成了四十万字的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和千里寻你重返狼群两本书。 书中不仅细腻记录了格林从城市重返荒野的全过程,更珍藏了大量未曾公开的细节与照片。如果说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生命的奇迹和爱的感动,那么千里寻你重返狼群,则是生存的悲凉和对爱的深深呼唤。 合上这本书时,你或许会明白,有些告别注定没有正式的仪式,但有些牵挂却能穿越时间与物种的隔阂。正如李唯一所说,他的眼睛里有光,而这束光如今透过树叶,依然照亮着我们关于爱、自由与守护的全部想象。

格林全身上下甚至没有一个口袋,竟被他用锋利的牙齿将妈妈的红腰带小心翼翼的护了整整七年。没想到,比重返狼群更高人的,是格林和妈妈李威一的重逢。格林是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重返狼群的狼。故事的开始是在二零一零年的茫茫草原,青年画家李威一捡到一只父母双亡的幼狼,为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过得像童话般美好,并 带回成都悉心抚养。最初的格林像小狗仔般美好,并带回成都悉心抚养。最初的格林的啃咬电线,可狼的天 终究藏不住,他会啃食生肉扎进池塘逮鱼,还会在人满为患的小区忍不住狼嚎。直到一次格林误跑上大街,李维一才猛然惊醒。城市的钢铁森林不属于他,一旦出事,等待他的便是被击毙的命运。为了给格林真正的归宿,李维一做了个疯狂的决定,带他重返大草原,回归狼群。 可被人类哺育长大的格林,成天与狗狗私混,被藏獒追撵,还会像牧羊犬一样赶羊,连嚎叫都变得四不像,但他毫无保留的爱着妈妈。训练狩猎技巧时,李 一很少给食物,他却仍会翻着肚皮撒娇打滚,用奇特的嚎叫陪妈妈唱歌。妈妈生病时,他会费劲捕猎,把野兔扔在窗头,即便知道妈妈偷走了自己好不容易捕到的野兔,他也只是默默吃掉换来的压缩饼干,在几天后,再次把捕获的野兔放在同一个地方。妈妈被兵哥伤脚踝倒在地上时,他跑了四十分钟,从山那头牵来马匹, 开了一匹马过来,你看看你看见没看见没?我一直看着他,他不伤害你。太神了这家伙,他这个车交给我了,他在给你帮忙啊。好像 妈妈一次次的告诉他,应该远离人类。当有心之人污蔑格林头羊用打狗棒殴打并想要抓走他时,懵懂的他连逃跑都不会。快跑,傻瓜,快跑跑跑跑跑跑跑。 你要记住,以后妈妈叫你跑的时候,你必须马上跑,不要管他了,听见没,跑的越远越好,你要记住了,狗棒不是好玩的。 为了让他活下去,李维一狠下心,在零下三十度的无人区陪他寻觅狼群。他深知,对草原的孩子来说,自由与血性比生命更重要。 返狼群后的第三年,格林成了狼王,而那个陪伴他回到狼群的小房子,妈妈李维一每年都会去住一段时间,但格林总是远远的,悄悄的在房子门口和妈妈打水的必经之路上,放下自己捕获的猎物。寒冬,食物匮乏,没人会知道这对于狼来说是多么珍贵的礼物,他是在用狼的方式守护着妈妈的温饱。可命运的残酷从未停止,人类让他失去了父母。 如今他的四个孩子有三只死鱼,人手山头的狼叼,混杂着孩子和妈妈的味道。他知道这个关于他孩子的墓碑是妈妈立的,因为墓碑前的奶糖是自己 小时候的味道。也只有妈妈知道,他是天底下唯一一只会吃大白兔奶糖的狼。格林再次出现,是又过了七年,也是格林和妈妈最后一次见面。妈妈,我的嗅觉很灵敏,当你踏上草原的那一刻,风就告诉我了,你是人类,我无法信任你,可你是我的妈妈,我想最后再看看你。 隔着一望无际的原野,格林与妈妈遥望带着那条妈妈给他孩子包腿的红腰带。一条薄薄的腰带,就算是人也未必能保存七年,可格林用锋利的牙齿小心翼翼 守护了这么久,做了这么多年的东西了,他还留着干嘛?格林终于做到妈妈希望那样对人类保持戒备心,但也包括对妈妈。我最后一次见他,他没有像上次一样扑进我的怀里,只远远的看着我。 我分不清他眼神里带着的是欣喜还是怨恨,我曾带给他的是救赎还是毁灭。直到现在,格林已经离开妈妈整整十五年了。不知道格林现在是否还在,但可以肯定的是,唯一不变的是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妈妈许下心愿,格林如 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的离开。

野生狼的寿命一般在八年左右,而格林至少活了十年,不仅仅因为他是妈妈爱护的小狼,还因为他是活佛庇护的小狼。李唯一在草原上遇到两个喜欢狼的小孩,起初李唯一以为他们也是怀着恶意来的,直到看见他手臂上的爱狼两个字,这是爱, 这是狼,我爱狼,我喜欢狼。而格林也感受到他们的善意,愿意让他们抚摸自己的毛发,甚至是舔吻他的脸颊。临走时,小男孩说应该到河里, 于是李卫一真的去到活佛那里求助。活佛也被格林的身世经历感动,不但为格林念经求福,还给了他一个带着祝福的护身符。 也正是因为这一次的缘分,才让格林有机会救自己的妈妈。李卫一外出被冰碴划伤,无法行走,在他等待易峰救援的时候,格林却突然跑了,易峰通过望远镜发现他去了牧场,因为他 们不认识格林,所以踢开他就是将他赶走,唯独这批穿着马甲的马愿意跟着格林走。四十分钟后,从山的那头来到妈妈的身边,把江神交给李维仪,看见妈妈不便起身,还给妈妈帮忙。 小男孩真的是格林的福星,因为他提出去活佛那里给格林求到了保佑,也是他爱狼,所以小马愿意信任小主人,跟着格林走。原来生命中的每一次相遇都是命运埋下的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