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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点那个宿命感,那个好像活佛说过我的前世。 我来透露一点,就是咱们电影里面看到有一段视频,活佛给格林一个护身符,也就是叫红色的那个项圈,叫藏语叫多玛。 我们去拜见活佛,就是求活佛给格陵赐一个护身符的时候,活佛看到唯一以后用藏语说了一句, 但是我,我没有听懂,事后牧民翻译给我,他说唯一前世就是一匹马,哈哈哈,这是佛教里面活佛说的。呃,后来种种事情,这个就是说, 嗯,可不可信?只是,只是一说,没有,我没有在公开的场合里说过。今天既然这位小小妹妹问到了我,我就这样很透了,她就这样说。


很多年前,我跟大家的那种想法愿望是一样的哈,那个时候我也是在想,就是当我再次回到草原的时候,我一声狼嚎,能够喊出一群狼来,然后那一群狼当中一回头的那个就是我儿子格林。 所以在给蓝爷爷画的那一幅画当中呢,就是一群狼正在奔跑,然后一直正在回头,这也是当初我的一个美好的愿望吧。但是呢,大家都知道,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所以呢,现实是我们在遇到格林的时候,他有他的生活,我们有我们的生活,我们可以遥遥相望,但是呢,我们各自有各自不同的归途, 所以这就是理想和现实的差别,因为这毕竟不是一个戏剧化的一个电影或者是什么的。当然也有的说,如果要理想啊,那个现实更丰满了,比如说减肥,那现实可能就会越来越丰满了。 反正到现在呢,这个格林每一年十一岁了,每一年到四月份的时候,草原上的每一只狼都是在四月份出生,所以我们说每一只狼基本上都是白羊座,我们的观众里面有白羊座的吧,我们也是白羊座吧,嗯,对,你说也是白羊座,我身边的两位全部都是白羊座, 关注里面有白羊座的,扣个一我瞧瞧。所以每到每年四月份的时候,一峰呢,都还会为格林煮一碗长寿面,当然,如果哪一天我们煮的是挂面了,那你就别再问了啊,谢谢。



在重返狼群十周年的故事里,有两个让时光静止的瞬间,他们超越了物种与语言,成为一段人狼情缘最沉默也最深刻的注角。 第一个瞬间是识相前的告别。在续集的镜头里,二零二一年,李唯一和易峰用黏土为格林不幸死去的幼崽双截棍塑了一座狼形石像,安放在草原上。几天后, 红外相机记录下了令人心碎的一幕。已成为头狼的格林带着他的伴侣格桑和幸存的另一个孩子飞毛腿来到了石像前。他们静静地围着石像,低下头,用鼻尖轻轻触碰这冰冷的亲人, 仿佛在进行一场无声的家庭告别。这个行为颠覆了人类对野兽的认知,他们有悲伤、有记忆,更有对家庭成员无法割舍的眷恋。格林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人类,妈妈,你为我孩子做的,我知道了。 第二个瞬间是红腰带的归来。时间来到二零二零年深秋,十岁的格林毛发变得灰白, 在镜头前,他将一样东西留在地上,那是一条褪色的红腰带。这条腰带是格林的孩子受伤,李卫一情急之下解下自己的红腰带,为幼狼包扎伤口。谁也没想到,格林竟将他完好的保存并归还。他用草原狼最极致的方式回应了人类母亲的爱。 我收到了你的牵挂,现在我将这份牵挂还给你,与你相识,是我作为一匹狼生命里的奇迹。这两个相隔数年的场景,串联起了格林从孤儿到狼王,再到慈父与暮年英雄的一生。 识相前的凝视,是他对家庭的守护与悼念,红腰带的归还,是他对恩情的铭记与回忆。他们共同全释了这段传奇最核心的命题,最深的情感,往往以最克制的方式抵达。最伟大的爱,最终都指向理解与放手的自由。

重返狼群背后的故事。很多人都想知道格林妈妈李威一对易峰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态度,今天答案来了。我觉得我对易峰呢,就是当我很欣赏他的时候,我会跟他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我永远也不会失去这个朋友, 然后永远都能跟他互相欣赏,互相鼓励,而不是去在鸡零狗碎啊鸡毛蒜皮的一些事情当中相互去消耗。我觉得这样的状态挺好的, 因为如果你一旦把他当成爱人的话,你会对他有很多的期待,有很多的要求,但是朋友之间是宽容的,是不会去要求的。很感谢一封。 客气了哈哈哈。你打乱我的情绪了。哈哈哈,在后半生吧,我们都相互鼓励。

眼见也不一定为实,刻板印象会让人做出错误的判断。李唯一重返草原期间,格林的妻子辣妈向李唯一求助,想让他救受伤的孩子飞毛腿。当时飞毛腿被牦牛顶破肚子陷入昏迷,李唯一帮他缝合伤口,用腰带包着肚子。因为飞毛腿体型硕大,受的伤不适合移动,所以李唯一一直守到太阳落山,把自己 的袍子盖在他身上保暖,才依依不舍的离开。第二天天没亮就赶过来看情况,结果狼和袍子都不见了,留下一串硕大的爪印,吓得他以为飞毛腿被熊吃了,非常自责。辣妈把飞毛腿托付给我们 却大意了,找了三天都没找到飞毛腿,回小屋却发现门口有几只被咬死的兔子,还以为是乔莫打猎来的。后来他去镇上买粮食,听人传狼群吃了一个人,辗转打听了一阵,找到知情者,说是远远的看见狼群拖着一个人上了山,还有人在山里发现了遇害者的衣服。于是狼吃人的传闻就这么在镇上传起来了。李 维一急忙跑过去验证,发现山里的衣服是自己盖在飞毛腿身上的袍子。这下才知道,原来飞毛腿没有被熊吃,而是被狼运走了,而我莫名成了狼吃人的故事是真实的。 在寻找飞毛腿的过程中,李维一发现了双截棍的遗迹,他从盗猎者手中逃脱后,因为解不开脖子上套的铁环,最终被折磨离世。李维一收集了他的骸骨,混合泥土做雕像,矗立在小屋附近,无意间吸引了格林一家人来围观,也拍下了格林成为父亲后的模样, 并确认了飞毛腿健康回归的消息。在李维一试图追过去和格林相见时,他们一家人跑路。在李维平时打水处的猎物乔莫模仿狼嚎 都是因为食物是格林给的。为了感谢李维一救下飞毛腿,给双截棍塑像,所以即便是凛冽的寒冬,狼群都找不到食物也要给李维一送吃的,因为李维一对格林来说是妈妈,是恩人。

一封已是人类中难得的美好,但或许是李卫一体会过像格林那样完全纯粹的感情,所以他们只能是知己的关系,看重返狼群背后的故事。发现李卫一和一封的分手,原因是他与盗猎者交织时遇到危险,而一封丢下他跑了,死里逃身后一封说,不是故意的,我也害怕,对不起。 李卫一完全理解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我们都是平凡人,只是我们做朋友吧。他那时会不会想起自己陪格林去找狼群时,踩碎冰块掉进水里, 脚腕流血,而这种血腥味一旦被猛兽闻到,就会找到攻击他。但格林完全压制了自己的天性,他没有去填写,而是用嘴咬着缰绳,牵了一匹马回来,让妈妈脱困。 这是一种完全超越了自己族,把整个身心都奉献给了妈妈的神性。这种爱也唯一在格林身上体会了一次又一次。看到一个评论说,他和易峰在一起是因为有相同的兴趣底色, 写生、摄影听上去就十分般配,但往深细究,他们的人格底色又略有偏差。这一点在当时小格林的气流中就已出现端倪。易峰认为,还有什么能比活着更重要呢?把他带回来,把他带回来,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所以再后来,在面对危险时,这种活着比一切都重要的潜意 识帮他做出了选择。但当时李唯一却觉得,比一切都重要的潜意识、兴趣底色让两人在日常互补。 易峰陪着李唯一避开俗世的纷扰。李唯一也能让易峰在追逐理想的路上领略风景,但在遇到严重挑战时,理想主义者与现实主义者便会各自回到自己的舒适区,分道扬镳已是必然。易峰在人类情感价值里已经做到了极致,陪着李唯一卖房子,去荒无人烟的草原上寻找狼群, 做一切他想做到的浪漫自由主义。就像多年后,李唯一还是会说,易峰呢,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另外一只眼睛。把他当成爱人的话,我们会对他有很多的期待,有很多的要求,但是朋友之间是宽容的,是不会去要求的。 很感谢易峰,他依旧不愿意在鸡零狗碎的日常中消耗这份爱。这种情感在人类关系中已经是高山流水,可惜高山流水中无法包含偏执的纯粹,这种纯粹太难得,所以我们会一遍又一遍为格林落泪。

九一,我回来了!九一,这个听到主人呼唤便飞奔过去在他身边撒娇打滚的家伙,可不是普通的狗狗,而是一匹货真价实的狼。 此时的李唯一从未想过,自己出于善心救下的一只小狼崽,不仅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更推动了中国首个野生狼群生态保护监测站的落地。 与小狼相伴的两百多个日夜,一场重返狼群的冒险故事感动了三千六百万网友,也造就了这部豆瓣接近满分的纪录片神作。只不过这份感动的后劲太大,许多人看完后再也不敢刷第二遍。 友情提示,由于内容太过催泪,请自备纸巾。观看故事要从二零一零年的春天说起。 野生动物画家李维一第一次踏进若尔盖草原写生,就听到牧民们在讨论关于狼王的悲壮故事。狼王大,那特别大,两个人扛都扛不住。原来,就在几天前,狼王在草原追捕猎物时,不慎踩中了猎人的捕兽夹。 然而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为了摆脱束缚,这头血腥的狼王竟硬生生咬断了自己被夹住的腿,拖着鲜血淋漓的伤区逃进了草原深处。可受重伤的狼王终究没能逃过猎犬的追捕,最终沦为一张在风中摇曳的狼皮。 狼王的妻子得知伴侣被害后,在草原上彻夜哀嚎, 这只忠贞的母狼没有选择独自苟活。次日夜里, 他疯了似的冲到牧民的羊圈里疯狂复仇,在咬死十几只羊后,毅然决然的吃下猎人部下的毒饵熏情。 李唯一听完这个故事,心里不禁一阵发酸,当得知还有一窝狼王遗孤生死未卜时,他毫不犹豫的决定前往寻找。 循着牧民指引的方向,他苦苦搜寻了三天三夜,终于在一处石头缝里找到了最后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狼仔。小家伙虚弱的抬头望着眼前的李唯一,湿漉漉的眼睛里满是依赖,他把李唯一当成了妈妈。 从此,李唯一和小狼的羁绊正式开启。由于草原的医疗条件有限,李唯一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把小狼带回成都的家中。你想清楚了吗?你把一只狼带回城市, 长大了怎么办?先救活了再说。经过几番折腾,小狼总算活了下来,李唯一还给他起了个如童话般的名字,格林。 李维一原本想把格林当普通小狗养着,但狼终究是狼而非狗。二十天大的格林就对肉食有着最原始的渴望,乳牙还未长齐就不断撕咬坚硬的大棒骨,对游泳更是无师自通。至于拆家本领, 格林更是达到了其他小狗望尘莫及的高度。为了防止他咬断电线触电,李唯一不得已将芥末酱涂在了电线上。被辣到的格林彻底记住了教训,再也不敢碰电线。 但让李唯一震惊的还在后面,格林居然看的懂电视,还会模仿电视画面养着头学狼嚎,可这刚学会的新技能,当天晚上就给他惹了大麻烦。寂静的小区里,一声接一声的狼嚎穿透力极强。嘘! 快快关窗户,不仅吵的邻居不得安宁,也让李唯一整夜提心吊胆,苦恼不已。 从此,李唯一再也不敢让他看电视。可聪明的格林早已经学会了用鼻子打开电视,甚至会用遥控器换台。在看完动物纪录片李狼捕食鲑鱼的片段后,他大受启发,转身就跑到小区池塘里抓了条鱼上来。 不过,格林最喜欢看的还是关于狼群的纪录片,不要让他看背心心一会到了晚上又鬼混了 帮他。就这样,格林在李威一家中快乐长大,直到一场意外的发生,结束了他的城市之旅。 格林两个月大时不慎跑丢了,监控显示他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不断穿梭,几次都险些被车辆碾压。李威一吓坏了,找到格林后,他抱着他不停的安慰,也在安慰自己。 此刻他才猛然意识到,城市终究不是格林的归宿,可除了城市,还能把它送到哪里去呢? 下次再跑掉怎么办?我把它看紧点,它越来越野,你看的住吗?这不是狗跑掉那么简单。城市大街上,一匹狼来了击毙,那怎么办?只能送动物园啊, 那不得关他一辈子吗?但至少还能活着,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呢?听取了一封的建议,他们第二天来到了动物园。可看着一头本应在大草原自由驰骋的野狼,此刻却在不足十五平米的玻璃房子里来回躲步,焦躁不安。 李唯一始终觉得这不是格林该有的归宿,他最终放弃了送格林去动物园的想法,又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 二零一零年七月,李唯一卖掉了自己位于成都市中心的房子,和易峰一起带着格林回到了若尔盖草原。他们准备在这里寻找格林的同伴,帮助他重返狼群。 这无疑是一场豪赌,因为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人类养大的狼成功放归自然的先例。格林能适应大自然的残酷法则吗? 重回草原的格林兴奋的像个小疯子,这是他出生以来最自由的时刻,一溜烟就跑没了踪影。跑没影了? 我怕的就是这个,一到草原就不听招呼怎么办?不可能这样就放生了吧?然而很快大自然就给了他一个沉重的教训, 一大群野狗追着它疯狂撕咬,幸好此时有位本地牧民路过帮忙捡了喂, 狼狈不堪的格林再也不敢乱跑。李唯一也清楚的知道,把毫无生存技能的格林独自留在草原,无异于提前终结它的生命。 牧民拉姆得知他们是来放生小狼后,大方地敞开了家门,热情邀请他们住到自己家里。野兔多得很,野兔多得很, 格林好奇的打量着这些只在动物纪录片里见过的小生命,既激动又不知如何下手。 忙活了一下午,这只小猎手终究一无所获,李唯一决定亲自充当母狼的角色,从最简单的捕猎属兔开始,教格林生存技能。格林这几个洞都是它的味道,堵住堵住,只留一个出口。就在这洞口太大了。 很快,格林就通过妈妈的教学,逮到了第一只属兔。李唯一看着这一幕,比中了彩票还要开心。更令人惊喜的是,格林几乎无师自通,仅仅一天时间就抓到了无数只属兔。 他不仅把自己的肚子填的圆滚滚的,还常常把猎物当做礼物送给妈妈。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不准在我门口晒老鼠干,快拿走!虽然这场景带着几分滑稽,却是格林对妈妈最直白的爱意表达。 那些天,李卫一一直帮牧民一家放羊,可没有任何放牧经验的他根本赶不动慵懒的羊群,这羊根本不听我的。 格林仿佛看穿了妈妈的窘迫,二话不说就跑去追赶羊群。他在羊群后面不停奔跑驱赶,俨然成了一只牧羊狼。不过在把羊赶回羊圈后,他望着肉嘟嘟的小羊羔,口水还是忍不住从嘴角流了下来。一百零二, 一百零三,嗯,喜欢呢,就多欣赏一下就行了。 随着捕猎技艺的不断提升,格林成了附近小动物们的噩梦,总能精准捕捉到自己喜欢的猎物,对于喜欢通风报信的旱塔,他更是有仇必报,总能找到机会教训他们。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不知不觉间,若尔盖草原进入了秋季。这天,李维一像往常一样准备出门放牧,格林却反常的咬住他的裤腿不让他出门。 李唯一不解其意,还是强行外出了。结果他遭遇了入秋后的第一场冰雹,更绝望的是,寒冷加上高原反应,让他患上了严重的肺水肿。一阵阵揪心的咳嗽声传到格林耳朵里,他急得不行,一个劲的扒着窗户玻璃, 一有机会就钻进屋里,赖在妈妈身边不肯离开。傻瓜,我们会好的,我们会一直陪着你。 趁着李卫一昏睡时,格林抓了一只肥硕的野兔丢到他身边。他不知道妈妈得的是什么病,只凭着本能认定吃肉就能活下去。他就这样一直守在妈妈的身边,就像小时候妈妈一直陪着他那样。 为了治病,李维一不得不返回成都,他把格林托付给牧民一家暂时照顾。离开那天,格林追着汽车跑了很久很久,他以为妈妈不要他了,格林快回去。 在之后的日子里,他每天都呆坐在路口,眼睛死死盯着妈妈离开的方向,他多希望妈妈还能回来陪他。 鲁尔盖大草原迎来了初雪,寒风凛冽,格林却依然在风雪中执着等待。直到十五天后,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格林, 是妈妈回来了。他像一道闪电般奔向妈妈,一头扎进他怀里,不停撒娇打滚。重逢的喜悦随着草原的风漫过了整片旷野。不过很快就发生了一件让李唯一啼笑皆非的事。 这天,他陪格林一起狩猎,当格林冲向野兔时,竟然发出了几声狗叫。 怎么是狗叫呢? 格林,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哎呀,肚子让他吓跑了。怎么会这样?李唯一从牧民口中找到了答案。原来,这几天,格林一直跟牧场里的狗混在一起,不再费力捕捉猎物,反而像狗一样向人类启示, 小时候的勇敢和不屈意志荡然无存,每天只想躺平等着头尾。可他不知道的是,并非所有人尾都像妈妈一样友好。不要打,不要打,他不想喝水,不要打!怕怕!怕! 李维依此刻才意识到,最大的问题不是格林捕猎技能捉猎,而是他根本不怕人,也不知道人才是最可怕的猛兽。我怕的就是这个狗不怕人,没事,狼不怕人,死定了。也许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狼还是狗, 除非送他回狼群。他决定效仿孟母三迁,送格林回到真正的狼群,唤醒他基因深处的野性。就这样,李唯一带着六个月大的格林回到了他出生的地方,若尔盖的核心区域,狼毒滩。 这里海拔三千八百米,氧气含量仅为平原的百分之六十,白天气温低至零下十五度左右,到了晚上更是能达到零下三十度。如此恶劣的环境,只有最顽强的动物才能生存。 而格林移到这里耳时的记忆仿佛被唤醒了。这天,他来到一处洞穴,一头扎了进去,又从另一个洞口钻了出来。哎,怎么从那边钻出来了?看到他如此轻车熟路,李威一坚信这里就是他曾经的家, 尽管父母和兄弟姐妹早已离世,他却牢牢记住了这里的每一丝气息。 几天后,一个新的发现让他们欣喜若狂,地上出现了一个和人类手掌大小相近的狼脚印,通过脚印推断,这只狼体型至少比格林大一倍。 不过令李唯一感到匪夷所思的是,这串脚印打了一个圈后就凭空消失了,然后他从那返回了之后,然后又在这打了一个滚,然后之后再往哪走的脚印我们就找不到了, 太给力了。对!而防护网上粘连的狼毛再次证实了这里有狼群出没,看来格林马上就能见到自己的同伴了。想到这里,李唯一由衷的笑了。 李唯一和易峰在牧民的帮助下盖了间小房子,在这里陪着格林等待狼群的到来。为了让格林回归狼群后能快速适应,李唯一狠心切断了他的食物来源,逼着他自己觅食。 听懂了妈妈的用意,格林转身走进雪原,开始学着做一条真正的狼。他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为了玩耍而狂奔,而是学会了保存体力,冷静分析环境。 他知道了有秃鹫聚集的地方,就有腐肉可吃,也懂得了捍卫自己的食物和领地。在风雪与严寒的磨砺中,他的野性正在一点点回归。但每当妈妈喊出熟悉的声音, 他依然会立刻狂奔到他身边,陪着他一起狼嚎,谱写着这段跨越物种的美妙旋律。 他还要加变调,哈哈哈!就在他们玩的兴起时,一段真正的狼嚎划破了天空。 那是一只体型硕大的孤狼,你看见吗?那个才是你真正的同伴! 快去快去快去啊!在李唯一的不断催促下,格林带着一丝迷茫走向孤狼。 孤狼似乎接受了他,带着他翻越防护网,最终消失在茫茫雪原中。李唯一此刻悲喜交加,喜的是,格林终于找到了同伴,背的是自己养大的孩子,或许再也见不到了。 然而,第二天早上,正在刷牙的一封看到了匪夷所思的一幕,快快快快快快快快!格林托着受伤的身体回来了,快去拿药哦,让妈妈看看 疼吗?这些狼还真下得了口,算了吧,太危险了,万一它被咬死咋办?如果它真想弄死它的话,就不会让它活着回来。 但狼群不要它了吧?是独狼,没要它。我估计它们的狼群还没开始集结吧。那狼群啥时候集结? 严冬!李唯一坚信,严冬时节狼群会集结为猎,那才是格林回归狼群的最佳时机。在他的悉心照料下,受伤的格林很快痊愈,李唯一还特意给他吃了最爱吃的大白兔奶糖。 虽然没能被孤狼接受,但李唯一这里永远是格林可以安心回归的家。 李唯一隐约感觉到狼群其实已经发现了他们,只是出于对人类的戒心迟迟没有现身。直到十一月的某一天,两只狼的出现证实了他的猜测。那边那边那边!好大一只狼! 嘿,山上还有只!眼看着格林回归,狼群的希望近在眼前,一场持续三天三夜的沙尘暴却打乱了他们所有的计划。更糟糕的是,沙尘暴过后,猖狂的盗猎者也肆无忌惮的闯进了草原。快走快走! 快跑快跑!傻瓜倒立着的枪口已经对准了草原。格林的回归之路有天致命阻碍,李唯一能否守护住这只狼崽的未来?快跑! 你要知道你不能对什么人都那么亲近,你知道吗?以后你见到人就必须跑,随便什么人! 豹,快跑!格林 格林能否逃脱他们的魔掌?不要过来!豹啊豹豹豹!下一集精彩继续!

我能为你付出很多,但这并不包括生命。每每看到格林和李卫衣之间感人的故事,总会感叹易峰与李卫衣之间相伴多年却归于朋友的身份。你时的两人,一位是画家,一位是摄影师。因艺术自由共同的热爱而相识,又因理念的契合而相知。 因为是自己绝对信得过的人,李卫衣将格林带回成都的那一年,毫不犹豫的告诉了易峰,无处安置时,是易峰将自己控制的单身公寓腾出来给格林独居,成为小毛自由奔跑的城市野地。 自此和李维一主动承担起抚养和照顾格林的责任,也记录下一人一囊的所有片刻。后来李维一说,我要带格林回草原,于是海拔四千米的无人区,零下三十度、严寒、断尿、暴雪等极端环境,他伴着李维一待就是七个月。待李维一在草原因感冒引发肺水肿、高烧不退,生命垂危时,是一封先连夜骑马十几公里, 再驾车将他紧急带你送往成都就职。在食物匮乏的冬季,李卫衣哭着说想吃烤鸭,也是易峰顶着暴风雪独自驾车穿越学院,把热气腾腾的烤鸭送到了他的面前。 但当你问易峰真的爱李卫衣吗?爱的话,又怎么会在草原遭遇盗猎者时,因恐惧本能独自离开,让李卫衣独自面对危险呢? 可不爱的话,又怎么会为李卫衣付出这么多呢?于李卫衣而言,求生避海是人的本能,他做不到很危险之际抛向自己的易峰, 也正因为见过牵着四十分钟马儿只为前来搭救自己的格林,生病时趴在门口不吃不喝不愿意离开的格林,这样百分之二百的纯粹的爱,所以作为朋友的结局,对他和一封两人来讲依然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