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离婚返还彩礼和三金是什么看法?刷到一则新闻,甘肃一女子因为宫外孕切除疏卵管和子宫,丈夫却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还要求女子返还全部彩礼,黄金首饰,还有婚内转账金额。 最后法院判决女子返还百分之三十彩礼和全部黄金首饰,对于返还婚内转账的主张不予支持。本来看到法院同意了就很震惊,点开评论区,这世界终于颠成了我不理解的样子。 全是本地人出来证明。那有啥稀奇的,我是甘肃陇南的,以前我们那的女的想离婚,孩子十岁了,彩礼也要退,不然离不掉。还有的彩礼十二万,离婚退十八万,多出来的六万是什么? 本地人解释,那是办婚礼认亲戚的钱都算给女方了。说的太对了,我也是甘肃陇南的,我们这边只要离婚了就得退彩礼,我一个朋友离婚,男方家暴呢,离婚彩礼也要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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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某人民法院近日,沈杰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准与双方离婚,女方返还百分之三十彩礼并退还全部四金首饰,对男方要求返还婚内转账的诉求未与支持。据悉,两人二零一九年相识,二零二三年补办登记,共同生活约两年。 期间女方因宫外孕手术切除部分子宫及输卵管,二零二四年分居后,男方起诉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等合计二十一点五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英语离婚,综合共同生活时长、女方身体受损情况等因素,着定女方返还彩礼及见面礼共十四万元的百分之三十四点二万元,并退还全部黄金首饰,婚内转账不予返还。

近甘肃彩礼返还纠纷案件大家相信都已经有所了解了,那这个案件的判决权文在我的主页有分享,大家感兴趣的可以去看一下。那今天我想跟大家从法理和情理两个方面聊一聊我对这个案件的看法。 那还是先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案件的基本情况吧。二零二一年,男女双方订婚。 二零二二年,女方公外孕并切除了部分子宫。二零二三年,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二零二四年,双方分居。二零二五年,男方起诉离婚,并要求退还全部的彩礼、见面礼、两万元 全部的黄金首饰以及婚内转账。最后法院判决的是退回四万二的彩礼以及全部的黄金首饰。四万二的彩礼其实就相当于是退了百分之三十。 这个案件我个人是有点不同的看法的。首先从法理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已经共同生活,那么一般彩礼是不用退还的。但是如果共同生活的时间较短,并且彩礼数额过高的话,法院他也会根据情况来酌定退回。 要在当地来说,十二万元的彩礼算是过高了,但其实两年的共同生活时间也不算短。且最后法院判决的是退回百分之三十的彩礼以及全部的黄金首饰。 百分之三十的彩礼加上全部的黄金首饰的价值,其实女方退回的金额已经远超百分之三十的彩礼了。 那第二点,从情侣方面个案件女方做了宫外孕手术,并切除了部分子宫,给女方造成了严重的身体损害, 而这个时候男方反而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退还全部的彩礼,黄金首饰,见面礼,还有婚内转账,这很难不让人认为男方是把婚姻当做了一场可以清算的交易。 但实际上婚姻它从来不是一场冷冰冰的交易,而女方也不仅仅只是一个生育工具,在没有价值的时候就可以被随意的被抛弃。这个案件其实法官主要是从法律方面进行的考虑, 欠缺了对情理层面的考量。法律固然是有框架,但是情理和人心同样值得深思,同样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那大家对于这个案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男方以长期分居感情不和,且女方殴打其父母为由起诉离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见面礼、三金及其他转账金额, 但女方宫外孕,切除疏卵管和子宫适宜,在起诉状中只字未提。法院判决女方退还彩礼、三金、见面礼的理由是 双方生活期间未能正确处理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双方一直未孕育子女,所以女方应当退还。但是双方自二零二一年起生活在一起,且有过怀孕情况,所以着定女方退还百分之三十。 在案中,法官的考量角度警示,共同生活时间和子女孕育情况未能实际考虑女方身体损伤。婚姻不是交易,但婚姻里确实存在交易,要懂法,更要懂得保护自己。

当初妻子因为宫外孕切断子宫和离婚被判退还彩礼的案子啊,最近特别火,我刚看到第一反应就是李大普哈,但是看到判决书所在的相关事实后,我只能说,法院的判决啊,符合法律规定, 只是缺乏温度而已。做这个视频也是希望通过这个案子啊,来给各位女性朋友们啊上一课啊。首先, 我认为这个案子最大的问题呢,就是女方去领证的时间啊,太晚了。以判决书上载明的时间线来看呢,他们认识的时间其实有五年多啊, 共同生活大概有三年多,但是他们是在办婚礼后的两年多才去领证的,也就是说,结着离婚, 他们的婚姻程序的时间啊,只有一年多。任何法律规定的话呢,领证客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数额又过大的话呢,彩礼是要酌情退还的啊,只不过具体退还多少比例呢?这个属于法官的,只有财政权。但如果 他们领证的时间和去办婚礼是同步举行的呢,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哈,那他们的婚龄就高达三年,在有认成经历的情况下, 彩礼很可能就一分钱不退了。所以啊,现在很多人提倡不领证或者办婚礼很多年之后呢,再去领证,这样看来还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哦,结婚证领的晚一天,法律对你的保护呢, 就可以少一天。这个案子最后法官判的,我个人认为呢,是没有问题的啊,退百分之三十以及全部的环境手势。只不过法官的判决不能说 有温度吧,他完全没有考虑到领证前双方共同生活的事实以及女方啊宫外孕切当子宫造成身体的损伤,这些是不是也应该对女方进行补偿抵扣呢?既然判决下来, 好像变成所有的生育风险啊,都需要女方一个人去承担,那么这对于女方来说就是难以接受的啊。那么这个案子最让我难受的 不是彩礼退不退,而是在婚姻当中啊,确实有很多看不见的创伤是没办法去量化的,正因为这样 才需要我们的法律去平衡。那么支持王律师的可以点个赞,让这个按键能推动更多女性权益的保护,被更多人看见。

最近我在网上刷到那个说我们甘肃的一些不好的一些话,我在这里呢来澄清一下,我觉得就是网上说的那个说我们甘肃几乎都几乎都是离婚,会退彩礼,然后然后还有这边的那个 流行的一句什么打倒的媳妇揉倒的面,这是传统,甚至各有一个离谱的网友说我们甘肃男方要是女方相和,要是和女方相亲,会想尽各种办法来睡觉。 我想说的是这些都不能看地域来说吧,我作为一个地道甘肃人,我是没有听过这些的,说实话这些 我也是通过互联网才知道的,我们这边确实女生一般做家务的比较多,但是呢,这些一般都是因为男生都会出门打工,或者就是男方出去干活,女方一般都留在家里, 就是留在家里照顾孩子老人啥的,然后这边也有夫妻两人一起出去打工,然后嗯家里的老人来照顾孩子的,还有说的这个相亲,这相亲不一般都是没相成就没相成吗?哪有说那个相亲之后,嗯, 男方的家长会想尽办法让男方和女方来睡觉,我觉得这也太离谱了吧。还有这个,还有这个说啥打倒的媳妇揉倒的面,这句我作为一个地道甘肃人,我真的是没听过的, 这句话我也是在评论区里看到的,然后就现在的我想说是就现在的社会谁还敢打媳妇,能娶到媳妇就不错了,现在谁家不是把媳妇娶进门之后一家子的和和谐的,谁敢给娶进的媳妇说一点不好?可以说现在结婚后家里人对待媳妇都是非常好的,我感觉 而且一般要是家里有活大家都是一起干的,并没有网上说的女方伺候男方,甚至连饭都要端到手上的。我觉得这些应该都是 极个别极个别极个别的吧,我感觉这种肯定不是这种,这种应该都是每个地方肯定都会有的,但是就是极少数极少数极少数极少数的人吧,一般正常人应该都不会这样子的吧。 然后我在我就是,嗯,怎么说呢,我文采也不是挺很好,我就想表达的是我们甘肃虽然挺穷的,但是也没有网上说的那么 嗯,思想那么落后啥的。然后,嗯,毕竟现在也是有互联网了吗?谁还跟几十年是几十年是几十年,应该都没有这么网上说的这么严重吧,我真的觉得他这些对我们甘肃。 甘肃的那个叫啥,嗯,那个看法真的是太满神了。我们这边重男重男轻女也没有那么严重吧。然后,嗯, 不过,不过我想知道是是因为我知道是片面的甘肃呢?还是应该说我们知道的都只是片面的甘肃?我们应该怎么说呢?用那个啥政治上咋说的啊?用全面的观点去看待问题啊,不要去跟风,不要在网上随意跟风,然后 保持自己的客官,不要随意乱传流言蜚语了,我们甘肃真的没有那么不好,我觉得甘肃还挺好的,我们甘肃对那啥的,我就觉得甘肃人都很热情呀,我们这边邻里关系我就觉得大家都很热情,然后要是一家事情一家出啥事情,大家都帮忙啥的,反正我就觉得甘肃真的没有网上说的那么不好吧。

干古去年判了一个离婚案子,这两天冲上了抖音的热搜,你们刷到了没有?这个案子是这样的,男方起诉离婚,并且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最终法院判决女方退还百分之三十的彩礼和购买的黄金。 但是这个案子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女方陈述自己曾经怀孕,但是因为宫外孕的情况做了手术,切除了部分的疏暖管和子宫。我看了一下那个原判决在法院查民部分好像没有谈到这一情况,不知道是不是女方举证不足的原因。 关于退还彩礼的问题,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只有三种情况,要么没有领证,要么领证了没有共同生活,要么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就这三种情况才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法院在判决退还彩礼的案件时,一般都会综合实际情况,比如说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孕育子女的情况,以及双方对感情破裂的 过错等因素进行综合判定。这就是为什么有的案子明明已经领证了,还是判决退还彩礼。有的案子明明没有领证,依然判决不予退还彩礼的原因。

有人问甘肃陇南退彩礼是怎么退的,真像网上说的那种,你结婚了之后离婚,哪怕有娃了也要退吗?本人有幸亲眼见过一次坏的破的手电筒, 退彩礼的时候算五十一个劈柴的木头棒棒一百块,因为女方家的亲戚,如果男方家去走过亲戚拜过年,所有的礼品都会给你加价算成钱。本人亲眼见过,自从知道了主播是甘肃的,就有人老是在私信问这些问题。

甘肃宫外孕离婚案判决女方退还四安二的彩礼,全网都在骂男方渣,骂法院不公,但真相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 第一呢,很多人以为男方是在女方宫外孕后突然提起离婚,这是误解。根据法院公布的信息,这是双方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女方之前也曾主动起诉离婚,这说明婚姻早已破裂,不是因为健康问题而抛弃。 但是,关于返还百分之三十彩礼的判决,我认为法院的彩礼可能过重,确实值得商讨。 双方已经同居三年,并且已经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已经形成并持续。彩礼在法律上的缔结婚姻目的 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实现。更重要的是,女方在婚姻中经历宫外孕手术,身体健康受到重大影响。虽然这不能直接规则与男方,但女方客观上 处于危困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判决女方返还部分彩礼,虽然不违法,但情理上确实难以服众,容易引发公众对法律是否冷漠的质疑。法院的判决技术上合法,但是缺乏司法温度,这正是引发争议的核心。 这个案子提醒我们,法律不能只是冷冰冰的算账,尤其是当一方因婚姻关系中的自然风险,如怀孕并发症处于弱势时,司法应当更充分的考虑公平原则和实质正义,或许可以引导男方自愿给予一定的补偿,或在执行中的给予女方更宽松的履行期限。 这些都是法律可以展现温度的地方。婚姻不是买卖,健康呢,更不是筹码。这个案件不该成为性别对立的骂战, 而应该让我们思考法律如何更好的保护婚姻中的弱者,司法如何在判决中体现人性关怀。 如果你也正面临这个婚姻或者彩礼纠纷,评论区留言婚姻法律,我为你提供理性分析和建议。我是上海生增项律师,用专业守护公正,用温度看待法律。

甘肃这个案子看到了吧,他这个案子就是符合长期共同生活加身体受损这个低比例返还原则。你可能认为女方切除了住房管和部分子宫亏大了,这点彩礼都不够补偿身体受伤害的。但是彩礼的返还规则就是这样,第一点就同居时间,虽然从二一年就办了刑事上的一个婚礼 并同居,但领取结婚证时二三年才领取,二四年就闹离婚。从法律上看,形成合法夫妻关系,也就是在二三年共同生活一年多,如果加上婚前同居,共同生活时间更久,那么最终认定下来也就是两年不到。以前我也讲过,两年是一个重要的节点,两年后再索要返还彩礼,就进入一个低比例 三年基本上就不会支持返还第二个。生育或子女的一般也就参考在三十比例以下,二十的也有这个案例,女方是身体受损,判决返还三十比例也符合规则。 最终综合考虑,虽然领证和共同生活时间只有一年多两年不到,但是如果有证据之前就同居了,也会影响裁判者。那么要看女方提供的证据,加上身体受损、 彩礼的实际用途,双方的过错,当地习俗等等因素综合平衡。有裁判者自由衡量一个比例,那么这个自由材料是一项很重要的权利。你可以在很多判决书当中看到啄定这两个字,所以这是一个主观的一个评判,是有浮动的。那么影响这个自由材料的因素就太多了。比如说 女方在法庭的审内据下的控诉,裁判者的性别,他的成长经历与阅历,甚至一顿糟糕的早餐,都有可能会最终影响返还的比例。 如果这个案子最终比例更少,那你也说不出啥,或者说换一个地区比例又有不同。说到底啊,那只不过是在规则的范围内寻找一个相对的平衡和公正,所以你的朴素的价值观和最终的判决可能会有出入,因为所处的位置不同,以及对婚约财产返还内案件的处理规则理解不同。

公外孕切除子宫后,法院判决返还部分彩礼。甘肃某法院的这个案件引发了全网的热烈讨论。男女双方是在二零一九年经媒人介绍相识,二零二一年办了订婚与民俗的一个婚礼,二零二三年才补办结婚登记。 男方婚前支付了彩礼和见面礼十四万元左右,还购置了黄金,也就是四金,起诉的时候合计是主张返还二十一点五万元,包含上述的财物,以及婚内的转账和彩礼,以及对应的见面礼。那么为什么这个案子会引发全网的讨论?在于 婚后女方遭遇了宫外孕手术,切除了左侧缩短管和部分的子宫,身体是留下了不可逆的一个损伤。那么二零二四年五月份,双方分居,男方随即就起诉离婚,并且是要求返还二十一万 多的财产。那么最终法院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一个时长,当地的习俗等因素,酌情女方返还百分之三十,也就四点二万元,同时是要求返还四金,也就是黄金。 那么从法律逻辑上来看哈,法院的判决并没有明显的不妥,因为毕竟双方是二零二三年才完成的婚姻登记的一个程序,二零二四年双方就进行了一个分居,登记后的共同生活时间并不算长, 那么恰好是契合了彩礼返还的一个材料原则。但是为什么这份合法的判决却引发了全网的热烈讨论和情感共鸣呢? 其实他的核心点不在于判决本身是否合法或者是合规,而是在于这份判决书背后藏着女性在婚姻中难以言说的牺牲和委屈, 捉中了大众对公平的生存认知,表面上是大家所针对的,是吧?百分之三十的彩礼返还比例是否合不合理,以及这个四金返还合不合理的问题。但实际深层次的原因是一个女人为婚姻付出了健康,付出了部分生育能力,最后却要在离婚的时候返还部分彩礼的一个现实。 那彩礼它本身是缔结婚姻的一个美好寓意,是男方对女方的尊重和承诺。法律虽然是能计算彩礼的数额,能够去衡量双方共同生活的一个时长,但是却无法去算清楚女方在手术台上的痛苦,术后的身心创伤。

彩礼只返还百分之三十,婚内的转账还不用返还了?法条还是没有研究透啊!我要是甘肃这个男的,必须全部返还。如果我是这个男的,恋爱之前我先贷款三十万, 十万块钱用来谈恋爱,狠狠的砸花钱谁不会啊,使劲对他好,让他觉得我就是他世界上唯一的依靠。半年之内谈婚论嫁,二十万的彩礼通通给他。 那女孩肯定说了,那我们结婚是不是得买个房?至少得有个车呀?这不简单,买,上午领结婚证,下午就去买房买车。房子首付多少?二十万二十万一千八百八十八,好听一点, 私下当天就让我妈给我卡里转账,二十万一千八百八十八,一分都不能少。房子名挂在女方的名下怕什么呀?车子买零首付现在不是到处都有吗?挂在女孩名下, 结婚后工资卡的钱分开放以现金的形式取出, 另外陆续贷款,咱有的是征信,随便贷,贷完之后就往家里花,使劲花, 然后凭我这三寸不烂之舌,能言善辩,伶牙俐齿,口若悬河,保他一年之内给我生两个娃娃, 继续贷款继续花。等到孩子三岁的时候,我请一个律师返还所有财力,归还父母借款出资买房的二十万一千八百八十八元。婚内我用于家庭消费支出的 所有钱款均属于对外债务,女方需要承担一半。孩子跟我姓争取抚养权,女方,你仍然需要支付抚养费。有些细节没到位,男同胞们,你们学会了吗?

爆率,嗯,你看没看那个热搜啊?什么热搜呀?就是女方宫外孕做手术,后面还切了输卵管,子宫受损,结果呢?男方起诉离婚,还要求退还全部彩礼,最后法院让退了百分之三十。评论区直接都吵翻了,大家说为什么要退钱呀?这个案子我也刷到了,其实一下子是触到了大家的情绪, 很多人都说女方不应该退,这个我也能够理解,但作为律师,说实话,彩礼纠纷不能靠边站,最后还得看法律怎么认,证据怎么摆。今天我就结合咱们本地习俗,客观的把这事讲清楚。结婚后彩礼到底退不退,怎么退,退多少? 我先把这案子的关键事实捋一下,咱们按信息说话。这个案子中,双方是二零一九年认识的,二零二三年登记结婚,共同生活时间大概两年。男方婚前给付了彩礼十二万,见面礼两万以及丝巾等等。婚后女方因为相关原因进行手术,身体受到了损伤。二零二四年分居后,男方起诉离婚, 主张全额返还彩礼、金饰以及婚内的转账等等。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女方返还百分之三十的转账等等。法院主张的婚内转账则没有被支持。 这里需要强调两句,法院判决离婚通常是综合的原因,比如长期分居,双方多次起诉的并不是单点的因素,而 彩礼返还的一句则是二零二四年最高院出台的涉彩礼司法解释。很多网友说女方不应该退,这感受我很理解,咱们大家正常,关键是结了婚一起过日子,彩礼更多的是对新家庭的支持,离婚的时候再谈退不退,容易发生矛盾,发生冲突。 但从法律角度,彩礼返还的核心不是谁赢谁输,而是公不公平。一般主要看三个关键因素,一是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是为了抵及婚姻共同生活而给付的,共同生活时间越久,越不支持全额返还。 本案中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将近两年,这本身就是法院不支持全退的重要基础。二、女方的身心付出和客观损害。二零二四年新规里面,把妊娠、怀孕、流产等作为裁判考量因素之一,如果因此遭受身体损害,法院可以酌情判决少返还或者不返还。三、彩礼数额与现实影响。法院还会结合 彩礼金额是否明显偏高,是否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彩礼实际用途、当地习俗等因素综合考虑,不会一刀切。 我再补一句,很关键的,法律没有规定必须退多少百分比,通常是法官结合当地习俗以及双方实际情况来裁量。青海不同州县、不同城乡,彩礼习俗差异也不小,裁判尺度也会更强调本地实际。另外,大家容易混淆的点也需要说清楚,一般日红包、日常消费、小额赠予等等,一般不按照彩礼计算。 婚内为了家庭生活的正常转账,多数也不支持离婚就退回去。本案中,法院不支持退还婚内转账就是一个逻辑。如果观看视频的朋友,你想快速判断自己在哪个区间, 我可以给你最常见的三个方向,一、已领证且长期共同生活,通常不予返还或返还的很少,除非出现特殊情形。二、 已领证但共同生活时间短,可能会酌情返还部分彩礼,一定要看数额用途以及双方实际情况。三、未领证但实际共同生活也不必然全额返还,会综合共同生活时长、是否有相关经历、彩礼用途来判断。类似裁判案例在全国不少地方都有出现。 核心就是一句话,把双方的实际付出、现实损害以及公平平衡放到一个称上来称最后一句话,彩礼退不退、退多少从来不是一句该不该能够解决的。你看证据和具体情形。如果遇到了类似情形,评论区简单说四点,领证媒在一起住了多久,费大概多少,用在哪了?不方便公开的就私信我,我们具体再聊。

结婚半年,彩礼十八万八,流产了一次,过不下去了,请问需要退多少彩礼?跟大家聊说一下这个事哈。就是大家在问我彩礼退多少的时候,实际上我是给不出一个精确的啊,就退八万,就退五万,我说不出来, 我们国家又大对不对?各地各地的风俗习惯又不一样,各地法院对于彩礼案件他酌情退还的这个比例,他其实真的是不太一样,西北什么东南什么东北,各个地区差异太大了,但是我们来讲的是我们去抗辩, 就是我们去作为当事人,我们去怎么跟法官表达这个东西,就是第一是我跟你领证了,我跟你共同生活了, 对不对?而且我跟你怀孕了,怀孕流产了,流产了之后,那么流产的医院的报告当做证据提供对不对?那么我来说我作为女性, 我流产了一回,那未来就会面临到不能生育的风险,本来流产对女性的生育就是一次伤害,这个伤害可能是伴随终生的,而且失去了一个小孩子,对于女性心理精神层面的伤害也是男性无法去想象的。就是这些东西表达给法官嘛, 那我就觉得我凭什么要退啊?我们上来就说我凭什么要退就好了,就是可能你因为只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半年,法官最终了会酌情判一个金额,就是要求你退还多少多少,这个大概率。但是你不能说一上来就啊退退退,那不就不好玩这个事了吗? 那我要是法官我就能啊,这不痛快吗?那就多退点喽,对不对?所以你一开始肯定是表达的是凭什么退?一定要是这样,你未来才可能少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