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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零二四年西藏自治区非中央部署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贷偿申报的通知申报对象,二零一九二零二零年应届毕业生。 申请条件,在乡镇及以下工作满三年。基层工作人员,不含草卡证。企业人员和自主就业人员。工作满三年。申报程序,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到县委组织部。 事业人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到人社局。企业人员、自主就业人员和教师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到教育局。 截止日期,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号。咨询电话,幺三三二二五零九幺三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