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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约吃饭花八千元,男方吃完立马失联,让女方单独买单。苏女士经婚介介绍,和王先生初次约会,点餐消费高达八千元, 可用餐结束后,王先生借去卫生间彻底失联。苏女士联系无果,只能独自买单。事后,他咨询律师,想让婚介承担部分费用。 律师明确表示,婚介核心义务是核实信息、促成见面,没有承担约会消费的责任。这笔钱该向王先生追偿,除非能证明婚介串通欺诈或未尽责审核。 相亲本是奔着真诚而来,高额消费后单方面跑路实在不妥,而约会消费也该量力而行,提前沟通,毕竟真诚和边界感才是相处的基础呀!

真的是太离谱了,一场普普通通的相亲啊,最后直接上演成为破财闹剧,全网现在都是吵得不可开交。 事情啊,是这样子的,一月二十九号呢,苏女士通过婚介跟王先生相亲。见面啊,第一次见面,本来呢是奔着找对象去的,结果俩人呢,选了一家高端餐厅,一顿饭吃下来呢,消费直接干到了八千块, 重点是吃完饭该结账的时候呢,这王先生说是去趟卫生间,然后呀,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回来。苏女士呢,等了半天不见人,打电话呢又是拒接,发微信也被拉黑了,是妥妥的失联呀。餐厅呢,又催着结账,苏女士没辙,最后只能自掏腰包付了八千块。 好好的相亲,最后变成了自己单方面的大出血,确实够糟心的。事后呢,苏女士找婚介要赔偿,说婚介没有核实王先生的人品,结果呢,被婚介也是一口拒绝了。律师也出来说话了,这钱呀,得找王先生要, 婚介除非合谋欺诈,不然呢,不用担责。说白了,苏女士现在是追查无门,八千块钱打了水漂。本来这事呢,按说王先生逃单呢,确实也是有些不地道,没担当没诚信, 就算觉得贵,当场说清楚不行吗?非要借故跑路,确实是不够体面,但是全网吵着吵着呢,这重点是彻底的偏了。所有人都在问一个问题,这八千块钱的菜到底是谁点的?咱就说呀,这正常人谁第一次相亲,俩人能吃到八千块钱呀,人均四千,这是疯了吗? 有网友就吐槽,换我我也跑呀,第一次相亲,八十块钱,两杯咖啡就顶天了,八百都嫌多,八千,这不是瞎扯吗?摆明了就是有人想坑人买单吗?还有人说这里面肯定有猫腻,要是男方点的这么贵的菜,这苏女士呀早就报警了,还能等到现在吗? 他从头到尾都没说男方点菜,大概率就是他自己点的,想借着相亲呀薅羊毛,结果呀给男方呀跑单了。 说实话,我觉得网友说的也没毛病,相亲本来就是初次见面,互相了解一下,没必要铺张浪费。不管是谁点的菜,只要是明知道这么贵还敢点,心里就没点别的想法吗? 王先生逃单确实是道德示范,没有担当这点没啥可说的。但苏女士也未必完全无故,初次相亲就去高端餐厅,消费还这么高,哪怕不是故意坑人,也是太不理性了。 还有那个婚介,现在很多婚介真的是太敷衍了,只想着收会员费,根本不合适会员的身份和人品。也难怪这种相亲纠纷呀是越来越多。说到底呢,这个事儿的核心根本不是逃单,而是谁点菜谁买单, 而是谁点菜谁买单。你自己点的贵菜,凭啥指望别人替你付钱呢?就算是相亲,也没有义务为你的铺张浪费买单吧?或者呢,应该商量好 a a 也行呀。家人们,你们说说,这事到底是怪谁呢?八千块钱的相亲餐到底该谁买单呢? 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对方又点了天价菜,你会当场拒绝还是吃完跑路呢?或者说是硬着头皮结账呢?

相亲点餐八千元,男生以去卫生间为由跑了,女方要求婚介付。苏女士与王先生经婚介介绍初次约会,二人相约就餐, 期间点选的餐食总价高达八千元。用餐结束后,王先生已去卫生间没有离开,随后彻底失联,苏女士无奈之下独自支付了这笔高额餐费。因始终无法联系上王先生,苏女士想要婚介支付部分餐饮费用。 律师表示,婚介公司没有义务支付会员的餐饮费用。苏女士的合法职场对象,因为王先生除非是婚介,与王先生串通欺诈或被禁到基本身份审核义务,才需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这操作有点奇葩,相亲吃饭后,男方失联,女方花八千元独自买单据大合报报道,苏女士与王先生经婚介介绍,初次约会, 两人相约就餐,点选的餐食总价高达八千元。用餐结束后,王先生以去卫生间为由离开,随后彻底失联。苏女士多次联系均无果,无奈之下独自支付了这笔高额餐费。 有律师表示,王先生主观上存在逃避支付的,故意,没有分担共同消费,应当返还苏女士垫付的份额。若其为惯犯后与婚介勾结宰客,则可能涉嫌诈骗。

相亲点餐八千元,男子吃完就跑,女方邀求婚借付苏女士与王先生金婚戒介绍相识。初次约会,二人相约就餐,结果餐费高达八千元。用餐结束后,王先生以去卫生间为由离开,随后彻底失联,苏女士只好自己付了这笔高额餐费。 因始终无法联系上王先生,苏女士想让婚介支付部分餐费。律师指出,婚介通常无需承担会员的餐饮费用,这是私人社交消费,苏女士的合法追偿对象,因为王先生除非是婚介与对方串通欺诈或未尽到基本身份审核义务,才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一顿相亲饭花了八千块钱,在河南某高档餐厅,一三十二岁女子和三十五岁男子相亲,这个餐厅呢,是男子选的,可能说第一次见面啊,选一个高档的餐厅显得比较正式一些,而这个女子呢,的确没把自己当外人, 不仅带着自己男闺蜜啊,所谓的去整整眼一起赴约,而且在点餐的过程当中啊,他是主导的, 其中呢,一瓶进口的红酒花了一千九百八十元,帝王蟹一千六百八十元,龙虾一千五百八十元,海参捞饭一份就是八百八十元,点了三份,还有什么佛跳墙也花了一千四百四十元。 而这个点餐过程当中呢,男方呢,也多次劝阻过,说我们三个人呢啊,不要点太多,吃不了浪费,过了以后呢,看这个女子啊,并没有消停,还在点呢。然后呢,这个男方又劝阻了,说这个不要点太贵的,简单吃一点就行,哎,你猜这个女方说什么? 没事没事,难得见面啊,吃好喝好,钱不是问题。好家伙,说的好像是这女方要请客一样啊,最终呢,男方借上厕所的机会啊,直接逃单了, 没办法,这顿饭呢,只能说让女方来消费,这个女方呢,呃,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哎,不能说身上吧,我估计也没有多少钱,因为最后呢,她和男闺蜜凑了凑,还不够,又刷了信用卡,才把这个八千元的餐费给交齐。 据说啊,这个女方在结账的过程当中啊,手一直在颤抖啊,声音都哽咽了,说这个我确实,我当时也没有考虑到对方的感受啊,这个也有我的责任,但是呢,我想找到对方,让他分担一下这个餐费,八千元一顿饭呢,即便对方再有钱, 这个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况且你相个亲还带着男闺蜜,这算怎么回事啊? 那么这件事呢,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个女方花了八千块钱,看透了一个男人,我认为啊,还是比较值得。 但是呢,咱要客观的说,这个男方逃单这行为也不可取啊。如果你感觉对方点的太多,你可以直接说,这顿饭我们 a a 制,八千块钱三个人均摊呀,是不是你直接逃单 真的是缺少男人的担当。我们说相亲是让男女双方相互了解的方式,或者说是渠道,并不是让你充满了功力,充满了算计,去宰对方的。 如果你是以这种心态去相亲,那么你何时能找到啊你心中想要的那种所谓的幸福呢?

近日,苏女士与王先生经婚介介绍,初次约会,二人相约就餐,点选的餐食总价高达八千元。用餐结束后,王先生以去卫生间为由离开,随后彻底失联。苏女士多次联系吴国,无奈独自支付了这笔高额餐费。 律师表示,在民事上共同消费未分单,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主要违反民法,点须返还苏女士垫付的相应份额。

到底谁点的餐?一则相亲逃单事件近期引发热议。苏女士通过婚介所结识王先生,初次约会便消费八千元,不料男方借上厕所之机失联,留下他独自承担这笔相当于普通人一两个月工资的餐费。 这场闹剧不仅让苏女士沦为冤大头,更撕开了相亲市场中贩脱式骗局的遮羞布。事件的核心争议聚焦于点餐权,网友众说纷纭。若菜品由男方主导点选, 其逃单行为无疑是蓄意欺诈。若为女方主动点餐,八千元的天价则难免让人质疑载客嫌疑。 但无论谁是点餐者,初次见面便铺张消费的行为本身就违背了乡亲的真诚初衷。乡亲本是基于相互尊重的双向了解,过度追求物质排场,既容易滋生功利心态,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咱今天说件相亲吃饭的离谱事。据大河报报道,苏女士通过婚介认识了王先生,两人初次见面吃了顿八千元的大餐,结账时男方借口去厕所,一去不回,彻底失联,苏女士只能独自买单。 事后,苏女士咨询律师,婚介是否有义务支付部分餐饮费用?对此,有律师表示,婚介仅提供介绍服务,没有帮其买单的义务,但若存在串通犯脱审核失职,则需要担责。另外,男方逃单行为或构成不当得利, 多次恶意逃单还可能涉嫌诈骗,女方可以留存证据起诉追查。不过,也有不少网友猜测,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一顿饭八千元确实有些离谱,但现在不清楚究竟是谁点的餐,是否是女子 一人赴约,有没有邀请其他人同行。因此,男方故意离开不买单肯定不对。但究竟谁的责任,不妨让真相细节多飞一会,等待各方信息,实锤了,在下结论也不迟。

最近呢,媒体报导了一个相亲结果,因为点了一桌八千块钱,男方直接跑路的一个时间,他们呢是经过这个婚姻介绍所介绍认识的,两人第一次见面,结果呢,就去了个高档餐厅,一点下来八千块钱的一桌,就算是摆酒席啊,都不一定八千块钱一桌吧。那么男的直接跑路之后呢,这名女子找了律师,想要去告这名男子,因为他跑了之后呢,不仅没 微信被拉黑了,同时电话也联系不上,找这个婚介所要求提供这男方信息,他们也不提供,最终被迫无奈啊,自己承担了所有。那么其实在这起事件当中,首先要搞清楚这一桌菜是谁点的,下这么狠的手。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相亲过啊,你跟一名女子第一次见面,你会带她去吃八千块钱一桌东西吗?我感觉如果真的是 真心想要相亲的,可能两个人找个咖啡厅,每人点一杯或者饮料,喝一喝,聊一聊,合不合得来,才考虑要不要进一步的一个交往。但是呢,即使是可能第一次见面,感觉还可以,但也不会啊,大概率是不会去点一桌八千块钱的饭。假如这名男子他跟一些相亲对象 出去吃饭,他愿意点一桌八千块钱的饭。你认为这名男子单身的概率高吗?我认为是不可能单身,因为愿意一来就点八千块钱的。我感觉很多女生应该会有 比较好的印象,甚至很积极配合。那么问题来了,那假如是这个女的点了一桌八千块钱的饭,那么在我的印象当中啊,有一种东西叫做托,不知道是酒托还是饭托,而且这家餐厅是谁提议出来的,这也是一个问题。但是呢,现实往往很残忍。我只是认为啊,如果这名男子 能出来吃饭,他愿意点一桌八千块钱的饭,他大概率是不可能单身。当然只是从我男生的角度来看。那么目前呢,律师认为这名男子很无耻,并且呢,应该告他不当得利。那么我个人认为呢,这名律师跟这名女子的三观还是挺合得来的,哈哈哈哈。

律师的解读清晰明了,若无证据证明婚介所与男方串通涉局,或婚介未核实男方真实身份,婚介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苏女士若想追回损失,要么找到王先生协商 aa 制,要么举证对方欺诈,难度可想而知。 这一结果也给盲目相亲者敲响警钟。婚介的介绍并非安全担保,交友需自行核实对方身份,警惕异常消费行为。 如今,单身男女为脱单急于求成,让贩脱式相亲有了生存空间。不法分子利用相亲者的真诚,以恋爱为诱饵,诱骗高额消费,事后溜之大吉。 苏女士的经历警示我们,初次相亲应选择平价公开的场所,消费时主动沟通预算,遇对方点选昂贵菜品需果断拒绝。真心换真心,方能收获良缘。 若一味迎合或忽视风险,只会让自己的真心沦为他人骗吃骗喝的工具。相亲市场需要真诚与边界感,既要守住择偶的初心,也要擦亮双眼防范陷阱。愿每一份奔赴都能被善待,每一次相遇都远离算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