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太离谱了,一场普普通通的相亲啊,最后直接上演成为破财闹剧,全网现在都是吵得不可开交。 事情啊,是这样子的,一月二十九号呢,苏女士通过婚介跟王先生相亲。见面啊,第一次见面,本来呢是奔着找对象去的,结果俩人呢,选了一家高端餐厅,一顿饭吃下来呢,消费直接干到了八千块, 重点是吃完饭该结账的时候呢,这王先生说是去趟卫生间,然后呀,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回来。苏女士呢,等了半天不见人,打电话呢又是拒接,发微信也被拉黑了,是妥妥的失联呀。餐厅呢,又催着结账,苏女士没辙,最后只能自掏腰包付了八千块。 好好的相亲,最后变成了自己单方面的大出血,确实够糟心的。事后呢,苏女士找婚介要赔偿,说婚介没有核实王先生的人品,结果呢,被婚介也是一口拒绝了。律师也出来说话了,这钱呀,得找王先生要, 婚介除非合谋欺诈,不然呢,不用担责。说白了,苏女士现在是追查无门,八千块钱打了水漂。本来这事呢,按说王先生逃单呢,确实也是有些不地道,没担当没诚信, 就算觉得贵,当场说清楚不行吗?非要借故跑路,确实是不够体面,但是全网吵着吵着呢,这重点是彻底的偏了。所有人都在问一个问题,这八千块钱的菜到底是谁点的?咱就说呀,这正常人谁第一次相亲,俩人能吃到八千块钱呀,人均四千,这是疯了吗? 有网友就吐槽,换我我也跑呀,第一次相亲,八十块钱,两杯咖啡就顶天了,八百都嫌多,八千,这不是瞎扯吗?摆明了就是有人想坑人买单吗?还有人说这里面肯定有猫腻,要是男方点的这么贵的菜,这苏女士呀早就报警了,还能等到现在吗? 他从头到尾都没说男方点菜,大概率就是他自己点的,想借着相亲呀薅羊毛,结果呀给男方呀跑单了。 说实话,我觉得网友说的也没毛病,相亲本来就是初次见面,互相了解一下,没必要铺张浪费。不管是谁点的菜,只要是明知道这么贵还敢点,心里就没点别的想法吗? 王先生逃单确实是道德示范,没有担当这点没啥可说的。但苏女士也未必完全无故,初次相亲就去高端餐厅,消费还这么高,哪怕不是故意坑人,也是太不理性了。 还有那个婚介,现在很多婚介真的是太敷衍了,只想着收会员费,根本不合适会员的身份和人品。也难怪这种相亲纠纷呀是越来越多。说到底呢,这个事儿的核心根本不是逃单,而是谁点菜谁买单, 而是谁点菜谁买单。你自己点的贵菜,凭啥指望别人替你付钱呢?就算是相亲,也没有义务为你的铺张浪费买单吧?或者呢,应该商量好 a a 也行呀。家人们,你们说说,这事到底是怪谁呢?八千块钱的相亲餐到底该谁买单呢? 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对方又点了天价菜,你会当场拒绝还是吃完跑路呢?或者说是硬着头皮结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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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约吃饭花八千元,男方吃完立马失联,让女方单独买单。苏女士经婚介介绍,和王先生初次约会,点餐消费高达八千元, 可用餐结束后,王先生借去卫生间彻底失联。苏女士联系无果,只能独自买单。事后,他咨询律师,想让婚介承担部分费用。 律师明确表示,婚介核心义务是核实信息、促成见面,没有承担约会消费的责任。这笔钱该向王先生追偿,除非能证明婚介串通欺诈或未尽责审核。 相亲本是奔着真诚而来,高额消费后单方面跑路实在不妥,而约会消费也该量力而行,提前沟通,毕竟真诚和边界感才是相处的基础呀!

我和相亲对象去餐馆吃饭,我点了八千块钱的菜,结果相亲对象借的上厕所的名义跑路了, 最后我只能自己付钱。这个相亲对象也太没责任感了吧。我去,这个相亲对象也太坏了吧,竟然不给天象的公主买单。主播向大学习的生活费是一千五一个月,姐妹的一顿也就够我吃五个月而已。那这还说啥呢?这一定是我的问题, 依旧是独立自主,依旧是不占小便宜。姐妹,你们只是相亲呀,本质上还是两个不熟的陌生人呢。 giss 以为相亲就是拥有别人钱包的使用权了,为啥我这样说呢?如果是 a a 的 话,他肯定不会点那么贵。好消息,吉帅跑路成功了,坏消息流入市场了。那确实很坏了。 这女的是个饭托?我个人觉得应该不是饭托,因为根据厚文可击,姐妹后面又找到了借校练习的婚介,然后要求婚介支付自己点餐八千的部分费用。 看来姐妹当时确系是胃口比较大而已,并非什么饭托哈。最后总结一下吧,自己点的餐一定要自己付款。

什么?不是吧,你说相亲?初次见面点餐点了八千块,用餐刚结束,男方直接急速拉黑跑路,留下女士一人愣在原地,当场傻眼,最后含泪刷信用卡付了八千块。起因是女士花费五千八百块找婚介牵线了一位号 称条件不错的优质高管,然后加了联系方式,先在线上交流,并决定双方在一周后见面,地点定在一个高端海鲜餐厅,点餐消费了八千元,结果吃完男方以上厕所为由直接跑路,联系方式全部拉黑,留下女士一人当场傻眼,最 后找到婚介所赔,也被无情拒绝。婚介表示,人家只管牵线,不管人品。看看各位网友都说了些啥,八千块的相亲套餐,谁吃谁都跑,谁跑得慢就谁输了!

相亲点餐八千元,男子吃完就跑,女方邀求婚借付苏女士与王先生金婚戒介绍相识。初次约会,二人相约就餐,结果餐费高达八千元。用餐结束后,王先生以去卫生间为由离开,随后彻底失联,苏女士只好自己付了这笔高额餐费。 因始终无法联系上王先生,苏女士想让婚介支付部分餐费。律师指出,婚介通常无需承担会员的餐饮费用,这是私人社交消费,苏女士的合法追偿对象,因为王先生除非是婚介与对方串通欺诈或未尽到基本身份审核义务,才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一顿相亲饭花了八千块钱,在河南某高档餐厅,一三十二岁女子和三十五岁男子相亲,这个餐厅呢,是男子选的,可能说第一次见面啊,选一个高档的餐厅显得比较正式一些,而这个女子呢,的确没把自己当外人, 不仅带着自己男闺蜜啊,所谓的去整整眼一起赴约,而且在点餐的过程当中啊,他是主导的, 其中呢,一瓶进口的红酒花了一千九百八十元,帝王蟹一千六百八十元,龙虾一千五百八十元,海参捞饭一份就是八百八十元,点了三份,还有什么佛跳墙也花了一千四百四十元。 而这个点餐过程当中呢,男方呢,也多次劝阻过,说我们三个人呢啊,不要点太多,吃不了浪费,过了以后呢,看这个女子啊,并没有消停,还在点呢。然后呢,这个男方又劝阻了,说这个不要点太贵的,简单吃一点就行,哎,你猜这个女方说什么? 没事没事,难得见面啊,吃好喝好,钱不是问题。好家伙,说的好像是这女方要请客一样啊,最终呢,男方借上厕所的机会啊,直接逃单了, 没办法,这顿饭呢,只能说让女方来消费,这个女方呢,呃,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哎,不能说身上吧,我估计也没有多少钱,因为最后呢,她和男闺蜜凑了凑,还不够,又刷了信用卡,才把这个八千元的餐费给交齐。 据说啊,这个女方在结账的过程当中啊,手一直在颤抖啊,声音都哽咽了,说这个我确实,我当时也没有考虑到对方的感受啊,这个也有我的责任,但是呢,我想找到对方,让他分担一下这个餐费,八千元一顿饭呢,即便对方再有钱, 这个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况且你相个亲还带着男闺蜜,这算怎么回事啊? 那么这件事呢,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个女方花了八千块钱,看透了一个男人,我认为啊,还是比较值得。 但是呢,咱要客观的说,这个男方逃单这行为也不可取啊。如果你感觉对方点的太多,你可以直接说,这顿饭我们 a a 制,八千块钱三个人均摊呀,是不是你直接逃单 真的是缺少男人的担当。我们说相亲是让男女双方相互了解的方式,或者说是渠道,并不是让你充满了功力,充满了算计,去宰对方的。 如果你是以这种心态去相亲,那么你何时能找到啊你心中想要的那种所谓的幸福呢?

社会报道,女生晒着带上男闺蜜去相亲,是一顿豪华的点单,结果是自身来买单,消费了八千元。像这样的男生,该不该买单?应不应该接受批评呢?带着这个疑问,我们先搞清这几个基本的事实。 第一啊,相亲本身是两个人的事,他却未经男方同意而再作主张,但来闺蜜去铺垫,这本身啊,就是对男方的一种不尊重和不重视。第二个,点菜环节,他全程独断专行,完全无视男方的感受和暗示,一面绅士的点高档的、家贵的菜品。 从点餐的记录可以看到,他一口气点了成都帝王蟹、澳洲龙虾、正口红酒等一大堆的奢侈品,三个人居然点了一十六道菜,并加两瓶红酒,光一瓶红酒就是一千九百八十元。第三,这个男生根本也没有吃,而是假借上个洗手间就离开了餐厅,没有实质消费。 结合以上三点啊,那么根据民法典的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欠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谁点单在法律上来讲,就如同是谁签的合同一样, 那么就是按照日常的生活习惯,那也是谁点单谁就要负责买单。那么这位女士作为点单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消费的法律责任并不大。那么作为男生,逃离红夜市的餐厅和现场, 是自身保护合法权益的一种需要,也笨不当。在我看来,乡镇这个事,其实只要一杯咖啡、一杯茶,或者简单的几个菜,便能够拉近彼此的距离,做到最真实、最平凡的了解。相反,如果搞起了豪华大餐,反而让对方还拉起了掩饰和伪装的嫌,你说呢?

相亲第一次约吃饭花了八千,结果男方中途借口上厕所去直接炖了消失了,留女生一个人买单。这个情况看了吧,这不是相亲啊,简直是相片,但就不知道哪个是真骗子啊, 八千块啊,朋友们,不是八百啊,我老婆过生日,我也没亲那么贵啊,一顿饭能吃到这个价,是不是要么地点夸张,要么是菜单夸张?就问题来了,就是我关心的是 到底是谁选的地方,谁点的菜,其这些细节才决定的,责任怎么划分,但是律师已经急着说了,就是恶意逃单啊,就是违约甚至违法的,那女生一定要追查,那么要追查那位上厕所消失的男生,但起码不是婚介所啊,就是我们干婚恋的,我们也从来不提倡去 那么贵的地方。我一直讲就是第一次见面啊,别上来就大吃大喝的。呃,一个下午茶,一杯咖啡,一份甜品就可以啊,顶多一两百三五百顶多了吧,既能聊天又能看清人品, 如果真觉得双方合适吗?然后再去吃顿饭也可以啊,正餐后面吃对吧?相亲其实是双向选择,他不是单方面的考验钱包。对于这个新闻啊,你们是怎么评价的?

相亲点餐八千元,男方不付账跑了,要不要媒体曝光他这个姐姐?如果这个菜是男方点的,你收集好证据完全可以去告他了,但是你却想在媒体上曝光他,那只有一个可能,这个菜是你点的, 第一次见面你就点八千块钱的菜,我是男的我也跑,谁也不是冤大头啊,相亲而已,真的没必要这么宰人啊。那么问题来了,八千块钱的菜到底是谁点的呢?

近日,苏女士与王先生经婚介介绍,初次约会,二人相约就餐,点选的餐食总价高达八千元。用餐结束后,王先生以去卫生间为由离开,随后彻底失联。苏女士多次联系吴国,无奈独自支付了这笔高额餐费。 律师表示,在民事上共同消费未分单,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主要违反民法,点须返还苏女士垫付的相应份额。

相亲点八千块的饭,结果相亲对象尿顿失联,自己买单,冤不冤?苏州苏女士相亲,自己点了一千二百八十元的海参,八百八十元的燕窝羹, 再加进口红酒,全程没问男方意见,结果男方借口上厕所直接消失,他只能咬牙付账。事后想找婚介所分摊,却被律师一句话怼回, 这钱只能找逃单的王先生要。很多人说相亲点天价菜还不商量,这哪里是找对象,这是找冤大头吧!你觉得这顿饭该谁买单?评论区来聊聊!

家人们谁懂啊,相亲吃顿饭花八千,男方居然直接跑路了!苏女士通过婚介认识王先生,第一次约会就点了八千块的大餐, 结果男方说去洗手间之后直接失联,苏女士只能自己扛下。所有咨询律师才知道,婚介只负责牵线核实信息, 不管约会消费,这八千是私人开销,得找男方要。除非能证明婚戒串通或者没审核身份,婚戒才可能单点责。相亲消费真得有个数,诚信也不能丢啊!你们碰到过这种奇葩事吗?


律师的解读清晰明了,若无证据证明婚介所与男方串通涉局,或婚介未核实男方真实身份,婚介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苏女士若想追回损失,要么找到王先生协商 aa 制,要么举证对方欺诈,难度可想而知。 这一结果也给盲目相亲者敲响警钟。婚介的介绍并非安全担保,交友需自行核实对方身份,警惕异常消费行为。 如今,单身男女为脱单急于求成,让贩脱式相亲有了生存空间。不法分子利用相亲者的真诚,以恋爱为诱饵,诱骗高额消费,事后溜之大吉。 苏女士的经历警示我们,初次相亲应选择平价公开的场所,消费时主动沟通预算,遇对方点选昂贵菜品需果断拒绝。真心换真心,方能收获良缘。 若一味迎合或忽视风险,只会让自己的真心沦为他人骗吃骗喝的工具。相亲市场需要真诚与边界感,既要守住择偶的初心,也要擦亮双眼防范陷阱。愿每一份奔赴都能被善待,每一次相遇都远离算计。

一男一女相亲,第一次见面吃饭,一顿饭八千块,吃完以后,男的说一句,我去下卫生间,人就没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直接失联。最后这八千块是女方一个人买的单,然后女方咨询律师问这个婚介 是不是有义务支付一部分费用呢?这事上了热搜了,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骂那男的白吃白喝还跑路,这不纯渣男吗?我倒觉得先别 妄下结论,这里有个关键问题,新闻里没说,那就是这顿八千块钱的饭是谁点的?别小看这个,这里面法律责任, 法律性质完全是不一样的。如果菜是男方点的,或者是男方主导点的,那这事就简单了,你点的,你吃的,你中途跑路,不管你是不是相亲,这在法律上都站不住啊,哪怕你觉得女方你不喜欢,你也得把钱结了再走。 这种情况下,民事上那不当得利,几乎是跑不了。如果查出来你不是第一次这么干,甚至有固定套路,那就开始往诈骗上靠了。但是如果菜是女方点的,而且明显不正常,那就不一样了。比如说俩人第一次见面, 女方疯狂的点高价菜,点高价酒水,不征求意见,甚至男方明确表示点多了,吃不了的时候也拦不住,这时候男方很可能会质疑这女方不对劲, 可能是个菜托酒托之类的。那你再看男方起身走人,法律评价就完全变了。如果男方能证明自己没有参与点菜,明确表示反对高消费,有合理理由怀疑他是被坐局的,那也未必违法, 甚至可能会被认定为及时止损的一种自我保护。说白了啊,不是谁买单谁就有理。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点菜时双方谁也没说清楚,可能是俩人同时点的,谁也没问菜价。不好意思嘛, 谁也没喊停,稀里糊涂的吃完,一看菜单都懵逼了。如果是这种情况下,男方跑路,那也算他不地道, 起码得 a a 吧,怎么能跑呢?丢不丢人?那回到这个案子,没人知道菜单是谁点的,点菜时有没有拉扯,男方吃了多少,女方吃了多少,有没有明显异常的消费,这些我们都不知道,这些搞不清楚就先别说哪一个是诈骗,哪一个是宰客了。 但是我觉得吧,第一次相亲能把饭吃到八千块,这本身就不正常。这事反正我是没看明白,各位看明白了吗?倒也不重要,饭店肯定明白,菜单肯定明白,他们自己肯定也明白。

相亲点餐遇到高额餐费,应该由哪边买单?这名男子的选择是吃完直接跑路。根据媒体的报道,舒女士经婚介所介绍,相亲初次约会,男女双方相约就餐,一顿饭竟然点了八千元。 那一顿饭八千元呐,谁都不愿意当冤大头,结果男方借口上厕所后直接跑路,随后彻底失联。 女方没办法,只能自己先付了这一笔高额的餐费。在此之后呢,因为始终无法联系上男方,淑女士觉得自己太亏了,想让婚介机构来补偿自己的餐费。 有一说一啊,自己吃的饭让婚介机构来承担,这想法也是绝了,婚介机构才赚你几个钱呢,就得付你八千元的餐费。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这笔餐费应该由谁买单呢?其实很简单啊,谁点的菜就由谁买单。如果是男方点单,自己吃完之后就跑,那女方垫付的餐费可以找男方追偿。 但如果是女方自己点的天价菜单,那就应该由女方自己负责这顿饭钱。可惜的是,这顿饭菜到底是谁点单,媒体并没有报道清楚。 实际上,此前的社会氛围,男女相亲,大部分情况是由男方买单,但这不是法律规定,也不是约定俗成, 而是大部分男性秉持着绅士风度,愿意为女方买单。但是,随着很多三观不正的人员,怀着特别目的把男方当冤大头的情况越来越多, 已经没有多少男方愿意为相亲的天价餐费买单了。具体到本次事件,简单的相亲餐怎么会点到八千元的价格? 你要说男方或者女方每顿饭都吃八千元的价格,这我是不信的,但是如果仅仅在相亲的时候点这么高额的饭菜,打的什么如意算盘,想必大家也很清楚啊。

相亲一顿饭花了八千元,男方上厕所后直接跑路,这笔高额餐费难道要女方独自扛下?这些离谱的相亲纠纷,瞬间引发大家对相亲消费该谁买单的热议。据媒体报道,苏女士和王先生经婚介所介绍,双方初次约会就餐时消费八千元,男方借上厕所之由跑路,失恋 女士无奈之下独自垫付餐费。是婚姻联系不上男方,苏女士觉得太亏了,想让婚介机构补偿餐费。其实,婚介所也只是承担核实消息、促成见面的义务,除非能证明婚介所和对方串通气炸或未尽到基本身份的审核。从法律角度来看,餐费应由点单者承担,若为男方点单,苏女士可向其追偿, 为女方点单则需自行承担。目前,媒体未明确双方谁是点单者,过往相亲多由男方出于绅士风度买单,但这并非法律规定。如今,一部分人见相亲故意高额消费,男方不愿再为天价餐费买单的情况增多。相亲需秉承真诚消费应是量力而行,体现共同,这才是真诚相处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