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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洛西事件解读起来并不复杂,大家看通告的时候肯定被通告里各种信息给绕晕了,你别说你不学医了,你就是学了,只要不是性外科这个专业的,很多东西呢,你也不懂。这里呢,我们不看公告,先理解一下最后的定性,以及家等医疗事故。 这个事故的定义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等各种规范,过失造成患者死亡的,所以事件的定性就是医方有过失,造成患者死亡。 这里呢,我们拿两个例子来对比一下。第一个是宇宙附院去年的时候给一个胃炎的患者切除了全胃,这个呢,指征并不明确,而且患者是高龄,风险大, 确实是有过失的,但是患者术后除了器官切除本身的影响外,并没有其他并发症,所以最后的定性是一个二级平等的医疗事故。再说一个比较冷门的,就是一个患者颅内的动脉瘤破裂了,然后呢,在医院治疗的时候,术后死亡了, 虽然患者他也死亡了,但是当时的鉴定委员会认为患者的死亡原因是疾病本身所致的,所以呢,他并不构成医疗事故。 这两个例子不是随便找的,而是用来对比小洛西事件的。我们先拿宇宙敷衍这个手术做对比,虽然全位切除手术方式存在一定争议,但是手术风险的把控是没有问题的, 做完了患者还是康复出院了,所以事故虽然还是平静的医疗事故,但是处罚呢,并不严重。而小洛西的手术,手术指征它也是有争议的,但是更大的问题还是出现了二次手术,术后直接送 icu, 然后很快死亡。 动脉瘤这个呢,手术指征是没有争议的,虽然手术也是有瑕疵的呀,最后呢,他导丝残留了,但是患者的死亡原因还是本身疾病所致的。所以动脉瘤这个纠纷,虽然手术及术后的管理有问题,但并不存在医疗过错,两次鉴定的都是一元无责,当然了,他最后也赔钱了。 那这里我们再看小洛西的死亡,死亡原因并不是他疾病本身导致的,假如说我们不开这个刀的话,可能对后续的生长发育是有影响, 但是这个东西并不致命,所以不管是术前还是术后,他都是有问题的。而且同样是医疗事故,小洛西事件的处罚规模和严厉程度确实是最近一年亿几家等医疗事故中非常罕见的。 去年九月份的时候,当时还发生了一个疑假等医疗事故,患者呢,是术后腹痛在一个县医院就诊后死亡的。但是那次的惩罚仅仅局限在三个普通科室的主任头上,而小洛西的事件处罚范围覆盖面非常广,除了主刀医生、麻醉医生、 p i c u 医生, 医院的班子乃至当地的部门都受到了处罚,主刀医生呢,还被吊销了职业证书,而且这个是真的立案了,这种组合在同类的事故中是极其少见的。 这个时候你带着以上这个思路再去看通告,就能绕开那些复杂的词汇,看明白核心。那就是在这个治疗过程中,一方的过失是主动且贯穿全程的,术前评估的并不充分,术中操作有失误,各种因素叠加导致了患儿死亡。 最后呢,再给大家明确一点啊,就是医疗事故的鉴定核心并不是说患者有没有去世,而是你的过失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小洛西事件的鉴定结果啊,已经非常明确了,就是死亡与他本身的疾病是无关的,仅仅与医方的过失有关,这也是他被定义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而且处罚如此严厉的根本。 而很多患者虽然死亡了,但并不构成医疗事故。这种案例呢,核心差异就在于死亡的原因是疾病本身,而非医方的过失。这里呢,也是提醒大家,医疗事故的认定从来不是看 死亡及事故的,而是看一方是否存在过失,是否开了本来不该开的刀,或者说不急的刀,你急着开了,以及你的治疗与死亡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小洛西事件恰恰就是典型的一方过失导致直接死亡的案例,这也是他能引起全社会关注且得到如此严厉处罚的关键所在。


蓉蓉的那个判决出来了,属于一级甲等,不知道这件事情以后还能不能讲? 是不是还是跟现在一样需要藏着掖着?关键是藏着掖着谁不知道, 也不知道他的那个最终的判决结果是不是跟我们想的一样。等吧。

丽萨蓉堪称爱情公寓里最严厉的家长,尽管他并非爱情公寓的核心主演,却始终伴随着爱情公寓历经了一季又一季 自身的广播节目主持人。即便在曾小贤的眼中,他是个严苛又刻板的女上司,可他的杰出与事业成功却是无法被遮蔽的, 于工作中所展现出的永远是精神最饱满的状态,其专业素养不容智慧。替班主持的这个片段吐字清晰且掷地有声,并且也充满了趣味, 并且带起了普通话一级甲等证书、主持人上岗证以及全套职业生涯获奖荣誉证书,满怀着一腔鸡血和满腔溃疡,为大家奉上一期高端洋气的专业广播节目,也让之前那个低端小众路边摊的午夜凶铃接线员见识见识神马 叫做专业。他的人际交往也相当和谐,对待同事女性的诺兰,他一直维持着友好和体面,并尊重对方的每个决定。当诺兰才加入电视台那会,曾小贤弄脏了他的海报, 丽萨私下叫来两人开会将这件事情说明,但又没有点出姓名。这样的方式既保全了诺兰,也给了曾小贤一个台阶下,对台里的每一个人都做到了周全体面。在曾小贤打算和诺兰分手,还想把过错甩给诺兰之时,他也会站出来为诺兰仗义直言。 诺兰的手机从来不贴膜。什么?你知道处女座的人最看不惯别人不拘小节,他不但手机不贴膜,而是生活脏乱差。我实在受不了了, 你再说一遍,诺兰是电台台花,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还嫌弃他,那好吧,是他受不了我,我配不上他啊。 这还差不多,就算曾小贤总是很不着调,频繁惹麻烦,可在他出状况的时候,丽莎蓉依然会出面相助。纵使曾小贤节目收听率平平,他却仍积极地为曾小贤去争取登上电视节目的机会,嘴硬心善,而且思想非常开明。丽莎蓉,你的厉害我如今才懂。

揪心!全网的宁波小洛溪事件终于有了官方结果,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主刀医师被吊销职业证书。这才几个月大的宝贝,没有熬过那场手术,永远的离开了,留给父母的是一辈子都愈合不了的痛,也让无数人破烦心疼。 小洛西的父母曾经满心期待的把宝贝送进了医院,盼着手术能够治好他的心脏,盼着他能叫一声爸爸妈妈。可是这场手术终究成了天人永隔的告别。全网都在揪心发问,无比信任的医者到底 哪里出了错?为什么要让一个小小的生命承受这样的遗憾?好在当地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多部门的调查组,全程严谨核实,公开透明,深挖真相,只为给小洛希,给痛失爱你的父母一个公平的交代。 调查结果出来了,既欣慰又愤怒。小洛希的病情虽有手术指征,但是一方的过失每一个都致命。 术前诊断评估不到位,手术操作失误,时机不当,术中术后处理不及时、不规范,这些疏忽直接导致了他失去了生命。 医者人心,人心才是根本。可是小洛希的遭遇是不严谨和疏忽。小洛希的事件不仅是医疗失误,更击穿了我们信任的底线, 哪怕多一分谨慎,多一次检测,这小小的生命是不是就不用离开这个家庭,是不是就不用承受灭顶之灾?

今天刷到小洛西事件的官方通报,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满是揪心和惋惜。一个年幼的生命异常,本应守护健康的手术,最终却定格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那么医疗纠纷发生后,我们该如何维权?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该如何真正被守护呢?大家好,我是深圳周律师,今天结合小洛西事件,给大家讲讲医疗纠纷关键法律要点。 先和大家梳理一下官方通报的核心事实。小洛西因先天性心脏疾病入院手术,术后不幸离世。 经权威专家鉴定,这是一起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存在极大过错,术前诊断依据不足,评估欠充分,手术时机和入路选择不当,术中处理不规范,术后监测不到位, 这些过失与孩子的离世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目前,相关责任医师已被吊销职业证书,涉事医院也被追责整改。很多人会问,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什么概念?简单说,这是最严重的医疗事故, 对应患者死亡的结果。而一方承担主要责任,意味着其过错是导致损害结果的核心依据,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结合这起事件,给大家讲三个最关键的法律知识点,遇到医疗纠纷的家庭一定要记好。 第一,医疗事故的鉴定的核心是过错与因果关系。就像小诺西事件,不是手术失败就一定是医疗事故,必须经过权威医学会鉴定, 明确一方是否存在诊辽过失,以及过失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直接关联,这是维权的核心依据。 第二,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重点保护。涉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第三,医疗纠纷一定要走合法途径,避免过激行为。小洛西家属的悲痛我们感同身受,但维权需要履行。第一步,封存并立, 保留相关证据,包括诊疗记录、缴费凭证、沟通记录等。第二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第三步,与一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 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恤金等相关损失。小洛西的离去,给我们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医疗无小事,生命大于天。 希望这起事件能推动医疗质量的提升。愿每一位医务人员都能坚守医疗规范,也愿每一个遭遇不公的家庭都能拿起法律武器,守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天终于是有了官方的定论,我觉得陈某大概率是要去接受刑事处罚。说下我的这个观点,医疗事故罪入罪的罚是三条,第一条就是造成了严重后果,直接死亡,这个官方已经定性为一级甲等最高的持护类型。 第二个就是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这个也是官方定性了,事故过失与死亡有直接的联系,直接造成死亡,那现在第三个关键就是是否存在严重的不负责任。官方的通告里面有三点,我觉得是直接 指向了严重的不负责任。术前判定的冠状静脉窦五顶综合症判断依据不足,就是说这个定性是根本没有依据的, 不管是因为客观的原因没有判断出来,那就是一个严重的不负责任,还是说主观的原因 选择不去判断出来,那这个后果就更加的严重。如果说刑事调查的这个证据能够证明存在的主观的诱导,那这个就上升到了这个 医疗诈骗甚至是诱导罪,那这个又是另一个 bug, 突发情况和手术后的监测处理不及时, 那这个是没有什么可以解释的。严重的不负责任,那处理不及时他在干一些什么事呢?如果说证据能够指向他在干一些别的事,比如在忙着如何去造假开脱的话,那这个就上升到故意伤害罪致死,那这就等同于 误杀甚至是谋杀罪。三点是个别记录生命体征的描述错误,我觉得描述错误是一个非常中性和含蓄的说法,说白了描述错误其实就是伪造病例。所以据一至三点,其实官方的通报里面已经补充了, 宁波市公安局已经开始依法立案侦查,一旦进入了立案侦查阶段,其实已经说明了官方已经将它定性为一个刑事案件,并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所以医疗事故是顶格的判定,处分也是顶格的处理, 同时进入了刑刑事立案的这个环节,那其实这哥们大概率是要去进去,那现在看的就是证据能够指向是哪一种的判定和刑罚。 两三个月的时间,我们每天在等待之中的煎熬,其实我们每个人都觉得非常的漫长和痛苦,可以想象小罗西的父母承受了怎样的心理压力和煎熬, 但是这个事如果他们没有选择这样的坚持,选择去私下和解,就可能没有今天的这样的一个处理和判法,当然也离不开无数的电子爸爸妈妈们, 还有新媒体的这样一个渠道。最后,其实追责和处罚永远都不是目的,让人们知道正义永远不会缺失,只是可能会迟一点来,也要让臣的同类如果再去想做这样的事情的时候,要掂量掂量能不能这样做。

二月五日,宁波小洛溪事件的调查通报终于出炉了,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一方主要责任,涉事人员被层层追责,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这份迟到却公正的通报,告慰了那个年仅五月零就不幸离世的小生命,也给了一直苦苦维权的父母一丝慰藉。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啊,这是我国医疗事故中最严重的级别,就是直接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经过专家组的鉴定,小洛西的离世和医院的医疗过失有直接关系,而且一方承担主要责任,这正是对小洛西生命的基本交代,也是对医疗过失最明确的定性。 这份通报的背后呢,是小洛熙父母数年来撕心裂肺的坚守啊!这条路走的有多难,外人难以想象啊!复印病例,封存病例一条尾,介入医疗事故鉴定,甚至是尸检,这可是对年仅五个月的宝宝做的尸检啊,无异于一刀一刀再次割在他的爸妈身上。 从去年十一月,他们亲手抱着活泼可爱的小洛西走进手术室,听信医生入门级手术、手术成功率极高的承诺,满心期待孩子痊愈出院。到手术超数小时,孩子被送进重症监护室,再到深夜接到孩子离世的噩耗, 他们的世界几乎在一瞬间崩塌啊!更让他们崩溃的是,术后医院不仅未告知病情的变化,病历记录也存在疑点,孩子手术的创口都没有妥当的缝合,连见孩子最后一面都被拒绝。 他们没有被绝望打的话,他们为了给孩子讨一个公道,他们一步步艰难的维权,连夜要求封存病例到手术监控,反复翻阅病例,寻找疑点,申请事件、查名死因,顶着悲痛在社交平台实名举报,拨打求助热线,甚至不惜走上诉讼。为了还原手术中当天的真相,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那些日夜的奔波,那些泪水与煎熬,那些不被理解的疲惫,维权路上的阻碍,都没有让他们放弃。因为他们知道啊,自己是小洛西唯一的依靠。 必须要替孩子问清楚,为什么这份真相的揭开,离不开舆论监督的强大力量。小露西父母的求助被曝光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无数网友牵挂小生命的遭遇,呼吁查询真相,还孩子公道。 媒体的持续跟进报道,道必相关部门重视此事,重视这份来自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监督,让宁波市委迅速成立多部门的调查组,全程一法一归和查不偏袒、不隐瞒,最终查明了一方的诸多过失,给出了公正的处理结果。 没有舆论的护航,或许这份真相呢,还会被拖延,或许相关人员还能继续逃避自追责。值得注意的是啊,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已依法对涉事主刀医生陈某贤立案侦查。这意味着这件事呢,已经超出了普通医疗纠纷的范畴,涉事医生将面临着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主导一生的行为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综合调查的结果,那陈某贤在手术权诊断依据不足、评估不充分、术中操作失误,导致二次修补手术超时、术后监测不到位,这些都是属于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而且直接导致小洛西的死亡,那完全符合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紧。根据我国刑法,犯医疗事故罪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这既是对小洛西的告诫,也是对所有医务人员的警示。医者人心啊,一旦失职失责,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且相关的 医师、医院以及领导均已受到相应的处分。陈某贤呢,被吊销医师职业证书,免去职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小洛西的离是令人痛心,但这份真相和追责,也让我们看到了坚守的意义,舆论的力量,也看到了法律的公正。愿每一位患者呢,都能被善待,愿每一份坚守都能换来回应,也愿医者仁心不被辜负啊!

小洛西事件被定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既然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给小洛西做手术的医务人员到底构不构成医疗事故罪?这是今天宁波市发布小洛西事件最新通报之后,网友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 我们首先应该了解的一个概念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它属于最严重的医疗事故等级,代表的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后果。 宁波患者术后离世医疗事故最新通报这个消息来自二月五号的人民日报,我们直接看宁波市调查组的结论, 在这份通报的第四自然段明确指出,一方,也就是宁波妇儿医院和参与这次手术的医务人员存在六大过失,第一,术前冠状静脉窦无顶综合征,诊断依据不足。第二,未进行术前多学和讨论, 术前评估欠充分。第三,手术时期选择欠妥当。第四,手术路路选择欠谨慎,手术操作出现失误,导致二次房间隔缺损,修补手术时间过长。第五,术中出现突发情况处理即告知欠及时、欠规范。第六, 对患儿术后病情严重程度、病情变化的判断和认知不足,术后监测不到位,处理不够及时。同时强调一方上述过失与患儿术后并发症、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小洛西就是因为这台手术而死。这么多的过失,哪一条看着都让人心惊肉跳。那么这起医疗事故,医务人员是不是构成医疗事故罪?咱们都不是法官啊,不能主观的凭自己的认知去做判断。但是呢,我们可以根据法条进行对照,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就叫做医疗事故罪。 你一定会说,小罗西因为医疗事故已经死亡了,医务人员肯定要承担刑事责任了。其实啊,是不是构成医疗事故罪,关键的判断标准,也就是核心的要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缺一个,那都是不能定罪的。 第一,参与手术的医务人员必须是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这个没问题,从主刀医生到麻醉师都符合这个条件。 第二,手术存在严重过失。从通报上看呢,以及甲等医疗事故肯定满足这个重大过失的这个条件呢。 第三,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比如严重违反诊疗规范、擅离职守、延误抢救等等。你再仔细看通报表述的内容, 诊断依据不足,这就像不知道水深水浅,扑通一声就跳水去游泳了,这算不算是违反诊断规范?还有术前评估欠充分,这是不是也算是违反了诊断规范呢? 术后监测不到位,这算不算是延误抢救呢?还有第四个条件,以上三个条件都满足了。然后,上述行为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直接的刑法因果关系。 存在因果关系,这没问题,但是存在刑法因果关系相对就比较复杂了。所以,到底是不是构成医疗事故罪,还得由法院的法官依法进行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呢,是不是追究刑事责任?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法庭上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的标准。另外呢,咱们客观的说啊,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并不会必然导致医务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管怎么说,法律是严肃的,家属的权益也必须得到保障,公众最希望看到的是相关部门能依法处理,给小洛西一个公道,给公众一个交代。请记住,法律的天平承担起的是正义和责任。

还是草莓味的,赶快去吃吧。呦,给姐姐的平板坐起撒。来听妈妈说好吃吗? 不好吃啊。好吃吗好吃吗?说好吃。宝宝说好吃 啊。你是连滚带爬。哎呀,倒了泼了泼了泼了。你看你看泼了,快点碗摆好。对哎, 不可以不可以,因为和平常的食物长得像,就随便乱吃东西哦。家里有很多东西闻起来好闻,看起来好看,但是都是不可以吃的哦。能吃的东西必须要在父母的确认之下才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