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工资错发给励志的员工,对方不退钱,公司该如何维权?最近接到一个客户的咨询, 公司财务人员由于疏忽大意,给励志员工多发工资四千多元钱,而且励志员工拒不退还。面对这种情况,多发的工资如何讨要回来? 首先,励志员工没有法律依据,却对多法的钱属于不当得利行为,应当及时返还给入户单位。如果对方不愿意返还,企业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予以返还。谢谢大家关注,我是假法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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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调到四合院的一个员工叫李逵,昨天给我打电话说他的工资没有发, 今天都是二十四号了,怎么还没有发工资呢?我每个月是二十号准时发工资。那马上跟初娜联系,初娜说发了的,把截图发给我了,我把截图也转给李逵,李逵这一看才知道 打到名字叫李逵,收款账号是建设银行,而李逵的工资卡是中信银行。 这个时候才意识到出来打错了啊,他打到这个丈夫了。是之前四合院曾经有一个员工叫李逵, 已经离职了,而且离职已经有一年多了。最幸运的是,后面我们通过电话跟这个原来已离职的这个李逵了联系,把钱退回来了, 这个事情都解决好。但是在去年四月份发生个类似的情况,钱是没有追回来的, 发错的这一部分工资是由出纳自己承担的,所以我们在这里给我们所有的出纳 两个建议,第一个,我们员工离职一定要在我们的支付系统里把离职员工的银行卡 全部删掉。第二个,建议,我们新入职新到店的员工一定要核实身份证,核实银行卡号,不要转错了。


离职后不小心收到了在职员工应拿的工资,会不会构成犯罪呢?反正啊,今天早上今日头条就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会计呢,转钱的时候把钱转错了,转给了离职的人。 在职的人呢,是分文未得,会计给对方打电话催要的时候呢,对方的态度还蛮不好的,还是没有归还。那这个不归还的人构成犯罪吗? 当然不构成啊,一般来说,犯罪是要有主观故意的,这个如果很多人觉得构成犯罪,肯定是因为侵占罪了。那侵占罪到底什么情况下构成呢? 将他人的埋藏物、遗忘物或者是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拒不归还的。比如说,我让你开我的车开两天,你开了两天,觉得挺好的,然后不愿意还我,这个明显是构成侵占罪了啊。但是呢,其他的这种 明显是一个会计个人工作上的失误,导致我的账户上多进了一笔钱,这当然不构成侵占罪,但是他构成什么呢?一个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他人受损,我得利益,那么 叫返还了。那返还的方式也不一定非要打官司了,可以跟对方好好的去说一说,也可以发律师函,甚至可以吓唬吓唬他,说你构成侵占罪了,这个到不构成敲诈勒索了。

是一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朋友咨询的一个问题,他自己开了一家公司,然后呢,他们公司发发放工资的时候,都是以银行的到期自动扣化工资的这种方式去发放的工资。 那有一个员工离职了,但是呢,他因为自己的工作的疏忽,没有在银行的发工资的系统把这个员工的呃账号给他踢出去。 这样呢,呃,银行在发工资的时候,还是按照旧的这个列表去足够的去系统内自动发放工资。但是这个已经离职的员工呢,收到了这个工资。 所以你这个时候哎,他没有跟你形成一个劳动关系。呃,劳动关系已经重 公职了,但是他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也没有合同约定的一个权利去收取这个发放的这个工资。所以这个公司呢,可以向这个已经离职的员工追要这个发放的这个工资返还。 这个就是一个公司行使自己不当得力向下的准合同权利。


嗨,大家好,我是律师友哥。最近某法律顾问的老板咨询我说财务错罢的公司员工拒绝返还,问该怎么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疏忽大意而向员工错发了工资,那么这笔钱在法律上面讲叫不当得利,员工应当及时返还。如果员工拒不返还的话,将承担侵占罪的法律责任。我是律师油哥,解决你身边的法律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