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二游的玩家大概率绕不开米哈游,元神宫廷绝曲灵总有一款可能会吸引到你。就在玩家们讨论游戏新春活动之余,米哈游法务部也爆出八卦 米哈油的法律过问,周律师一语两词,涉及利益冲突,损害米哈油权益。米哈油在声明中是这么描述的, 周律师在为诉讼对手远景公司出谋划策,收集固定并提供证据。 正对此事,米哈油一建三年终止与周律师所在律所的一切合作,永久拉黑,并向上海徐汇区司法局投诉,周律师也因此受到警告、行政处罚。 我同样作为律师,吃瓜不能只吃表面。在米哈油的声明中,还有更多信息可以挖掘。根据上海绿鞋的有关规定,在米哈油与远景公司诉讼案中, 无论周律师是否担任米哈油的代理律师,他作为米哈油的常年法律顾问,都不能代理远景公司参与诉讼,该情形属于绝对禁止的利益冲突, 但周律师作为一个职业近二十年的资深律师,不会犯这么低级且明显的错误。于是我又仔细看了看声明内容, 最终着眼在私自实施超出与远景公司法律顾问合同服务范围外的关键描述上,我大胆猜想, 周律师应该是没有代理远景公司参与诉讼的,而是在背地里帮助远景公司收集固定并提供诉讼证据。如此猜想,理由有二, 一是如果周律师代理了远景公司,你还有不会将他的行为 描述为私下实施。二是周律师可能没有与远景公司就相关行为签署合同。 所以,在经过行政机关调查复盘后,米哈油只说他实施了超出与远景公司法律顾问合同范围的行为,律师法规定了诸多律师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 警告算是其中较轻的处罚了。周律师为什么只受到警告处罚呢?我猜测是周律师积极应对并努力争取到的结果,这可不是瞎猜的。 申明内容提及,远景公司撤回了对米哈油的起诉,大家不要误以为是双方达成了和解,纠纷得到了解决, 实际上,两者的矛盾依然存在。米哈油反过来以商业诋毁为由,在上海对远景公司提起了诉讼。 那远景公司测述究竟原因何在?我斗胆作出以下推理。对远景公司而言,因为周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揭露,其提供的证据的合法性可能会受到质疑, 从而影响诉讼结果。对周律师来说,若因其违法违规行为给米哈油造成了实质损失, 受到的处罚可不一定只是警告了。不知道我以上的猜想,你觉得是否合理遵守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 是律师的底线,周律师枉顾法律和职业纪律,冒着被处罚的风险也要帮助对方当事人损害顾问单位的权益,想必是有原因的。 此间的生意与真相我们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良好的律师职业形象要靠所有律师共同努力。
粉丝91获赞389

米哈油的公开文书说严正声明解除委托,列黑名单,永不合作,有没有感到一种恼火扑面而来?涉事利所声明,我没有刻意的想怎么怎么样,但确实存在着私自接受委托的情况,还是给大家致歉吧。当地司法局做了行政处罚,但是呢,也没有认定最终是一个什么性质。 这个事的焦点在于是不是涉及双方代理,也就是所谓的一手托两家,或者叫无间道,这是律师的大忌,因为律师作为受托人,要对委托人勤勉尽责和忠诚, 而诉讼呢,是有双方的对抗,如果一边帮这个,一边帮那边,那么就会人格分裂,也是违反了职业道德。特别是像米哈油这样的公司,假如说自己的受托人为另一方提供了一些情况,那么是万万不能接受的。所以米哈油的声明中专门点出了利益冲突这个点,所以呢,这些恼火也就可以理解。

哎,老唐,你还有那个手游公司把他法律顾问单位那个律师事务所给拉黑了,并且发布了声明永不合作,这个事你怎么看?没毛病。哎,我记着后面还有一个行业批评吧,是徐汇区司法局发布的一个警告, 一个警告处分是吧?是的,这个是什么?咱说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然后律师行为规范,律师这个处罚等等,这些哈什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一堆。其实说起来也很容易理解,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不能代理,同一个案件的律师是同一个所的同事, 那你受得了?哪怕再大的律师事务所,职业的律师再多,虽然他们俩原先也不认识,但是一看好家伙,同一个所找去了人,两个律师私下勾兑了怎么办?那还是一个基本什么原则呢?回避制度。 最早的回避制度是什么呢?家里头律师的直系亲属有在某一个法院工作的,这个法院管辖范围之内所有案件你这个律师不能代理。你像我姐姐,我姐姐在某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 那个地级市的所有案件也都不能代理,那个地区对你来说是个禁区,你这 禁区他进不去啊,哈哈哈,他不让代理啊,这是一个回避制度。这个米哈油这家公司啊,他的法律顾问单位是一家律师诉所,有一公司作为原告诉米哈油公司,然后这个律师事务所律师呢?帮着这个原告去组织对米哈油不利的证据。 米哈油的诉讼如果对外不是法务署面的话,有这个律师代理的话,那他一定是 这个律师事务所来指派律师,那不变成了同一个案件原被告双方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代理人吗?再一个是,即便说米哈油这个案件管理人不找这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原告的代理人,这个律师因为是米哈油的顾问单位, 他一定掌握了米哈油的一些商业行为,甚至一些商业秘密,会对米哈油及其不利,这是不公平的。 所以据此你还要说我拉黑你,永远不跟你合作。这个律师事务所我就删了,肯定是投诉了,投诉到这个管理部门,要不然就司法局,要不然就律师协会,所以给了一个处罚,叫整个行业通报警告。所以说这个律师接了原告的这个案件, 这律所是一定知道的。必然知道啊,因为律所你要签合同嘛,首先是签合同,再一个是要律所给法院要出公函,这管理制度哪个律师事务所都比较严格 是吧?所以律师事务所是知道的,但是可能这家律师事务所确实在管理制度上和信息的沟通上出现了一些差错, 他没对账,他不一定存在的某一种恶意。俩律师说好了,哎,咱哥俩你代理原告,就我代理被告 这种情况,我这职业快三十年了,没遇到过。没有这样的事,除非虚假诉讼。都已经虚假诉讼了,谁还放一个所律师这么招摇过市啊,疯了吧。 也对,对吧。哎,挺有意思。所以啊,律所管理一定要严格,你像我们所 oa 系统报完了以后它会自动比对,如果有这种相对冲突的话,它会自动提醒, 哪怕有一些律所刚成立或者规模不是那么大,你也要有人工比对,你管盖章的,管备案的,一定要记着,一定要留个神, 明确的给你画出红线来。你还非得要突破啊。那你不得承担后果吗?所以引以为戒吧。嗯。

米哈油发公告将法律顾问律所拉黑,原因竟是诉讼期间向对方提供证据,这也是离了个大谱。从公告的内容来看,超出与对方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外的收集固定证据行为,可以看出,该律所既是原告的法律顾问,也是被告的法律顾问。 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同时代理原被告的案件,是存在利益冲突的,律师呢,都是挂靠在律所,各自独立,整个律所几百上千人,各自没有交集也很常见。发生这种事情有两种情况,第一呢,就是两家的法律顾问是同一名律师, 该律师呢,还双向输出证据,那真的是有点无语,可能会给予停止职业一年以下的处罚。那如果是同所不同律师的客户,可能是因为律师的利益冲突审查不严格导致的违规发生,律师可能面临停止营业六个月以下罚款十万元以下的处罚。 那我有个疑问,诉讼相关的事,疑都是律师和客户直接沟通,原被告之间呢,并没有信息共享传送证据,这件事是如何被得知的呢?难道有内鬼?还是输送的证据过于明显,被人一眼看穿,那就不得而知了。

米哈油被常年法律顾问被刺。米哈油法务部二月十日宣布拉黑常年法律顾问,原因竟是因为该律所反水,只派律师帮米哈油的官司对家收集证据。米哈油法务部发布声明表示将拉黑公司常年法务顾问,上海市混业律师事务所永不合作 概率所在为米哈油服务期间,远景能源有限公司与米哈油存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明知代理远景公司诉讼案件 涉及利益冲突,还指派实行律师吴某继续帮助远景公司收集固定诉讼证据,并提供给远景公司,涉嫌违法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目前,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作出相关行政处罚。

近期,米哈油公司法务部发布一起声明,宣布终止与某家律所的全部合作,并将该律所拉入了永久黑名单。 其因是米哈油公司聘任该律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米哈油公司提供诉讼服务。而在提供服务期间,该律所明知代理一起远景公司诉讼案件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律所律师仍指派实习律师为远景公司提供固定证据。 首先声明该行为是违规行为,不是行业常态,是极少数律师的职业失德。对律所来说,败诉并不可怕,但是失去客户的信任才是致命的。 客户并不会区分个别律师和律所,一旦出现利益冲突,违规操作,摧毁的是长期的信任。 真正好的律师、好的律师,拼的从来不是双边获利,也不是所谓的涉案原告式被告,而是通过专业和靠谱,在单一案件中赢在专业,在长期的合作中赢在信任。信任一旦碎了,就再难重建。

好,那么前两天呢,刷到这么个新闻啊,还是蛮有意思的啊。说米哈油发布声明,决定终止与上海市会业律师事务所的一切合作关系,停止委托其处理任何与米哈油相关的法律事务,并且永不合作啊。先来看看大致的新闻内容啊, 米哈油被常年法律顾问背刺,宣布将其永久拉入黑名单。二月十日,米哈油发布声明称,上海会业律师事务所为米哈油提供法律服务期间,在明知代理远景公司诉讼案件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指派实习律师吴某帮助远景公 收集固定诉讼证据,并提供给远景公司,涉嫌违反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米哈油决定终止与该律所一切合作关系。此前,米哈油因旗下游戏绝迹林中设置了一家名为远景实业的反派势力,被远景能源起诉侵权,认为相关情节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 米哈油呢,算是非常知名的游戏公司了,其中最出名的代表作应该就是元神了吧。啊,在网上面都快成为梗了,不过当年呢,我也是玩过一阵子元神的啊。客观来说,我是觉得元神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游戏的,至少在对外文化输出这一块确实很可以。当然,这个是题外化啊, 这一次这个事情呢,大概是个什么情况呢?哎,就是米哈油聘任上海会夜律师事务所作为其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 不过在此期间啊,有一家公司起诉了米哈油,而这个上海会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呢,不顾及涉及到利益冲突的情况,只派实习律师帮助起诉米哈油的这家公司,收集固定告米哈油的证据,被米哈油发现之后呢,直接投诉到了当地司法局,现在呢,又发布公告啊,要把这家律所拉黑,永不合作。 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情况,从官改上面来说呢啊,确实,这家律所问题好像蛮大的啊,既代理原告又代理被告,多少给人一种吃里扒外的感觉对不对? 不过这里面呢,其实有几个概念是需要明确一下的,正好也算是做一个简单的科普啊。首先呢是法律顾问啊,米哈油本身是有法务部的,一般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啊,都在公司内部设有法务部, 里边的工作人员呢,就是公司的人嘛,但往往公司法务呢,只处理一些公司比较日常的问题,遇到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啊,或者处理不过来的事项,还是要找专业律师进行处理的,所以就会对外聘用法律顾问,按年支付服务费用。这个样子 一般提供比如审查合同呀,出具律师函呀,或者提供法律咨询呀之类的服务,如果遇到需要代理的这样一个诉讼概念,会另外收取代理费用。 不过虽然法律顾问合同呢是跟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律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实际上面是反过来的啊,公司呢,一般是跟某个律师关系比较好,或者对某个律师有信任度,就希望找这个律师提供服务,只是走一个跟律所签订合同的这样一个流程而已。 而大部分律所内部呢,其实都是有点各自为战的意思的啊,个人接个人的业务最多呢,会形成一些小的团队,但是不会有完全统一的业务分配管理。 那有时候嘛,就会出现一家律所的不同律师代理了同一个案件当中的原被告,这个就涉及到利益冲突了,这种情况是被禁止的啊。所以律师事务所呢,为了避免利益冲突,都会有一个内部审查机制,如果先后接的案子存在利益冲突了,肯定有一个律师是要退出的。 至于米哈游跟起诉他的这家远景公司是什么案子呢?哎,新闻里面倒是也有报道说米哈游有一款游戏叫爵士林, 里边塑造了一个反派公司叫远景实业,剧情里边呢,这是一家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公司,但现实里边呢,还真有一家叫远景能源的公司哎,认为米哈油呢,在绝曲零里边的这样一个剧情设置,对其商业声誉造成了影响, 于是呢,就对米哈油提起了诉讼啊,因为没有玩过绝曲零啊,所以不太清楚这个公司在剧情里面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有懂的人呢,可以在评论区里面说说看啊。但就我个人来看呢,这种可能比较难构成法律意义上面的侵权啊。 游戏里边的公司跟现实里的公司在主体业务构成上面,应该不存在广泛的重合巧合,撞敏了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啊,最重要的呢,也是很难证明侵犯商业声誉的因果关系。 目前的情况呢,是这家远景公司已经撤诉了,不知道双方之间是否达成了什么协议,还是原告认为胜诉比较困难啊,当然了,可能这个时候就会有人觉得,哎,这家远景公司是不是来碰瓷的,就赚个知名度而已嘛,这一点呢,应该不太成立啊, 因为远景能源本身也是全球领先的新能源企业,在二四年胡润排行榜当中呢,这家公司以八百五十亿元的这样一个估值排名第三十四,而在二五年的最新估值当中呢,已经升到了一千一百亿元。 硬说要靠这种官司碰瓷的可能性那是很低的,只能说维权意识确实比较强啊。当然了,这家律师事务所呢,后续也发布了声明,强调自己没有出卖米哈油,但是工作流程上面确实出了些问题, 简单来说就是不存在利益冲突。律所内呢,两个律师团队分别为米哈油和远景能源提供法律服务,应该呢,就是常年法律顾问了啊,但是在这起诉讼案件当中,没有律师参与代理, 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啊。而为远景能源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周律师呢,并不为米哈油公司提供服务,所以呢,也就不存在会接触或者泄露米哈油商业机密的这么一个情况了。但是周律师呢,确实指派了手下的实习律师,收集了米哈油部分公开信息以及帮助固定的一些证据, 后者呢,其实已经涉及到了代理诉讼的服务范畴了啊。估计呢,米哈油也是在收到起诉自己的案件证据材料之后,发现里面居然有自己雇佣的律师事务所在做事,才进行的这样一个投诉啊。 至于为什么这位周律师没有代理诉讼业务,但是又指派实习律师处理证据收集和固定的事项呢,那就不得而知了。也许是出于维系客户的目的,单纯的帮个忙,也许呢,是打算将案件外包啊,先把前期的工作给做了。 但是无论如何啊,这一部分工作显然超过了法律顾问服务的范畴,所以呢,被当地司法局以私自接受委托,进行了这样一个警告处理。 实习生呢,虽然在做事啊,但是显然并没有背锅,这点还是处理的比较清楚的,整个事情的大致脉络呢,就是这个样子了啊,这家律所规模其实也很大,职业律师呢,就有四五百人,毕竟小律所呢,也不太可能同时有这两家大客户, 只能说在管理审查上面呢,还是没有那么仔细。所以出了这么一个鱼情锅是肯定要背的,人家大公司找你提供法律服务,钱必然不会少给,对这方面的要求比较高也非常正常啊。但硬要说吃里扒外,出卖当事人的利啊,应该还不至于啊。

哈喽,大家好,我是狗哥,欢迎大家来看狗哥哈。今天法律圈有个不小的瓜啊,元神的运营公司上海米哈油法务部发了个通告,怒斥和他合作的上海某业律所吃里爬外, 他大概的情况呢,就是有公司他起诉米哈油,然后作为米哈油常年法律顾问的某业律所里面还有个高级合伙人帮助那家公司搜集米哈油的证据,被米哈油发现了啊,非常之生气。 那看这个时间,米哈油投诉到上海徐汇区司法局,司法局那边告知书的落款时间是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那也就是说啊,这个事情早就发生了那但是米哈油最近才捅出来,他大过年的给大家利索上野药了呢。 那狗狗作为行业内人士啊,简单的和大家聊聊这里面的梗改吧,那顺便说说行业内幕啥的。 首先呢,这个上海某业律所是米哈油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所谓常年法律顾问呢,就是平常把控把控法律风险,审审合同,做做咨询啥的,大部分呢,按年收费,像狗哥我服务的几家不大不小的公司,一年收费就是两万左右。 那然后呢,虽然米哈油是和某业律所签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啊,就并不是说这个律所的所有律师都是为米哈油服务的, 一般呢,也就某个或者某几个律师给米哈油服务,像你们哪天发达了,要请狗狗我做常年法律顾问,那也就是我个人给你服务,只是说合同是要和律所签啊,仅此而已。 那现在的问题呢,就是处在上海某一律所挺大的,他总所分所加起来有几千号律师, 某个律师服务了米哈油,但是这个所里有其他的律师,那就比如米哈油通报里说的这个高级合伙人周律师,他不是服务米哈油的律师,他是服务这次起诉米哈油的公司的律师,那他给那家公司也是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 那各位其主嘛,大家都是要赚钱的。那但是呢,问题就来了,那倘若现在那家公司委托周律师还要起诉米哈油公司,那这里就涉及利益冲突了。 那诉讼案件同一个律所的不同,律师不能够既代理原告又代理被告,那这是明确禁止的。 也就是这家律所只能出一个律师代理一家公司去告另外一家公司,另外一家公司需要在外面另请律师。那即使这样,代理啊,也是一个间接利益冲突,就需要得到两家公司的豁免啊,很麻烦。那有什么办法规避呢?自然是有的退出呗, 但是呢,退出可能就丢了一笔大单呀,以及有可能那家公司他很信任这个周律师,所以周律师想了个法子, 他退出,但是不完全退出,他可以把这个案子交给另外律所的律师干,但是幕后的操刀者还是他。那这里的假退出啊,可能和服务米哈油的律师商量好了的,也可能是自己单方面操作的,服务米哈油的律师并不知情,那这里都有可能啊, 现在米哈油的问题呢,就是我忙猜猜,大概率呢,是服务另外一家公司的这个周律师,他自己在幕后操刀,那为了赢这个官司,不择手段, 如通报里所说的,只派实习律师吴某帮助那家公司收集固定诉讼证据,并且提供给那家公司,那这可不得把米哈油给惹火了。所以呢,投诉举报加通报一条龙, 这里上海徐汇区司法局只是给了那个周律师一个警告处分啊,不是太严重,所以我自己瞎猜猜啊,可能就是上述的情况, 那这个周律师呢,也是老律师了,高级合伙人,职业十九年,但是啊,你们懂的啊,我就不多说了。另外呢,实习律师也是真的惨啊,做牛做马还要干这脏活,有时候你们找什么大老律师的,那实际上干活的都是我们这些小牛马们。 所以就总结一下,就因为律师本身是个个体工商户啊,律所只是一个平台,所以这事呢,虽然 diss 的是律所,那米浩又永不合作,但是根源是在律师个人,牛鬼蛇神也是很正常的。 那大家平常需要法律服务,那找的也是律师个人,而不是某个律所嘛。那说白了,像这次米哈油,他说永远不和这家律所合作,但是呢,那个合作的律师,他可以从这家律所直接离职,去一家新的律所,那米哈油又可以和这个律师合作了,无非就是和新的律所签合同嘛,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那反正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情况啊,也是属于一点有的没的瞎拜拜啊。那万分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下期见。


米哈油宣布解雇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列入黑名单。永不合作二月十日,米哈油发布声明,决定终止与上海市会议律师事务所的一切合作关系,停止委托其处理任何与米哈油相关的法律事务,并且永不合作。 米哈油在生命中介绍,该律所周开畅律师在明知代理远警公司诉讼案件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私自指派实习律师吴某继续帮助远警公司收集固定诉讼证据并提供给远警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律师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已依法对周开畅做出行政处罚。 据悉,米哈油与远景能源的纠纷源于米哈油旗舰游戏绝区零游戏设定了一家名为远景公司的反派地产实体。

大锁翻车,米哈油怒撕律所,吃我的饭还要砸我的锅!大律所居然犯了低级错误!米哈油最近发了一份火药味十足的声明,揭穿了一家合作律所的双面操作。米哈油与该律所合作期间,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周律师私下接受了远景能源公司的委托,而远景正在起诉米哈油侵权, 周律师甚至指派团队实习律师协助取证。直到米哈油察觉端倪,司法局查实后对周律师做出警告处罚,米哈油果断终止合作,并将该所列入黑名单。律师行业的底线就是不占对立面,规模再大的律所,如果忽视利益冲突审查,就是在砸自己招牌。企业选择法律伙伴,诚信比名气更重要。无论什么行业,守住底线才能走得更远。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米哈油发布声明,终止与会业律所的全部合作,并将其列入永久合作黑名单。会业律所原为米哈油常年法律顾问,其合伙人周开畅在米哈油与远景能源的网络侵权纠纷中,明知存在利益冲突 人指派实习律师参与,米哈油就此向徐汇区司法局投诉,相关涉事人员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米哈油的长法律师也从会业律所离职。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