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救命献血证被当成商品倒卖,从三百元炒到一千三百元,中间赚差价的吸血鬼终于被抓了。 韩闵行检察院最近公布了一起让人愤怒的案子,一个男子在医院周边专门干一件事,就是非法组织卖血,倒卖献血证。他的操作是一条赤裸裸的吸血链条, 首先源头先找到献血者,给他们三百元的报酬,拿到献血证,然后再加价,通过群主中介层层转手,分别加价四百五十元和六百元。 最终终点呢,是以一千三百元一张的价格卖给那些异地就医急需献血的患者家属。成本三百元的救命凭证到患者手里涨了一千元,他甚至在一个小时之内就能通过闪送把三张证卖出三千九百元的高价。 他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根据法律,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或者非法获利超过两千元,就构成犯罪。 目前他已经被依法提起公诉。这件事的背后是患者家属的无助和这些血头的冷血。对于这种利用别人救命需求赚钱的行为,你怎么看呢?
粉丝139获赞1688

中国最早的献血证长啥样?不同时期的献血证又都有什么区别方式?想想都觉得厉害。话不多说,便为大家网罗一些珍贵的老献血证,一起来看看在那些年你未曾见过的无偿献血证和献血证的发展史吧!一九四四年,中国第一个现代血库军政部军医署血库在昆明建立, 就是当年的献血证。正面写着热心公益,为国捐血,以救抗战将士,特此致谢。 背面写着见义勇为。当时参加献血最多的就是军人和西南联大的大学生,捐献出的血液由飞机转运到滇西抗战一线,挽救了无数抗日将士的生命。 一九七八年,昆明市中心血战成立,当时是作为战备血库而设立,是昆明市七十年代末至八零年初期的献血证。 到了八十年代末,无偿献血已经渐渐变成社会风尚,卫生部开始统一印制无偿献血证,向当时的无偿献血者发放。 九十年代初期,虽然我国的献血法还未出台,无偿献血公益事业依旧发展迅速,献血证也在不断改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长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修改通过,自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起实行。献血法实施后, 使用年限最久和最为广泛的无偿献写证。二零一七年开始,献写证开始统一更新。新版的献写证更加简约,采写信息也由之前的手工盖章填写,改进为电脑打印并沿用至今。 回望这些老献写证,在时间的长河中已变得残旧,但每一本献血证都带着满满的时代色彩, 即便在反复的打开中字迹已经变得斑驳,但我们却能看到字里行间写满了无偿献血的正能量。 献血证的演变是献血史发展的见证,无偿献血公益事业一步步走到今天,得益于大家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致敬每一位无偿献血者!

前几天有个新闻上了热搜,一位献了二点二万毫升血的先生,拿着献血荣誉证去景区被拒了,网上都在替他拧不皮。后来官方道歉了,处理了相关责任。 但这件事真正该被记住的不是被拒绝,是即便被这样对待过,他下回依然会 挽起袖子。政策的落地有时会迟到,但献血者的热血从不缺席。如果你也怕自己的爱心 不被善待,没关系,医院里那个等血的孩子,他不看政策,他只看血腥。

他的血救了无数人,却换不来一张五十元的门票。西安男子献血五十七次,累计二点二六万毫升,凭自己的是属 a 级免票优待献血卡 去赵公明景区,却被告知未接到免票通知。最后呀,男子自己支付了门票,事后将景区告上了法庭。 法庭宣判以后,景区啊才退还了五十元门票。咱就说你们要这么整,以后谁还去献血啊!献血证连一张旅游门票都换不来,还指望他能有什么其他优待呢?

献血证层层加价卖出,献血人收三百元,群主收四百五十元,中介收六百元,最终一千三百元卖给病人家属。近期,上海市领航区检察院对男子廖某某以非法组织卖酒罪提起公诉。 据悉,廖某某先在医院仅因急需用血的家属,再通过中介或微信群招募险农,靠低买高卖的差价非法获利。 去年五月,他以三千九百元向病患家属金先生出售三张献血证。廖某某台通过中介发展下线,先后组织多人有偿献血,且非法获利超过两千元,属于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形式立案追溯情形。

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今天刚拿到手啊,还没捂热乎呢,想拿到这个卡难度还挺大。呃,我是从零八年开始,每年都有献血记录,到今年我才拿到这张卡,这前后得十五六年了。这张卡有啥用呢, 我们看啊。呃,在本省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啊等等这些 荣誉的个人可以凭这张卡到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呃,名胜区啊,免费的游览,还可以到工地、医院免普通号的挂号费啊,还可以免费乘坐公交、地铁。 网上有一种声音啊,说医生从来不献血啊。那么以后谁再说这话,你就把我这视频发给他。

二十二年限血二十二万毫升,相当于五个成年人的全身血量。这位被称为献血英雄的普通市民,却因为一张警局门票,将当地旅游局告上法庭。到底是道德绑架还是权益维护?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引发全网热议的话题。事情发生在江西南昌, 五十二岁的张先生从二零零二年开始,无偿献血二十二万毫升,获得过全国无偿献血贡献奖金奖。 今年五一假期,他带着家人去当地某四 a 级景区游玩,本以为凭借献血证可以享受免票优惠,却被景区工作人员拒绝,理由是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张先生查阅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我国献血防办法,其中明确规定,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宣城,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于是他一直诉状,将景区所属的旅游局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自己的免票权益。这件事在网上大开了火, 有人质疑献血是根源,行为,用道德绑架警 不合适。还有人提出,问题出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其实,这不仅仅是一张门票的问题,无偿献血制度的良心运转需要精神鼓励和实际关怀 和尊重。刚法律规定沦为一纸空文,最终伤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公益分。 目前案件还在审里中,但无论结果如何,这个事件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让善意得到回应,让法律得到执行,让每一位奉献者都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这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你支持张先生的做法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