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去世后,外公突然把我妈的日记拿出来当遗嘱,说日记里写了,想把存款给舅舅。可是我看过那本日记,就是普通的随笔,里边只是提了一句,以后存款可能给弟弟用。没有签名,也没有日期,这种随便写的日记能算有效的遗嘱吗? 不算的,完全不算有效的遗嘱。日记其实就是普通的随笔,根本不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外公就是想帮你舅舅抢遗产呀,你们完全可以不认 民法典对于遗嘱的形式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不管是字书遗嘱也好,代书遗嘱也好,都必须要满足内容明确,有签名,有完整的日期这几个基本的条件。 你妈妈的日记只是随笔,里边随口提了一句话,不是明确的遗嘱的意思,没有签名,也没有日期,根本就不符合遗嘱的要求,是无效的 存款。作为你妈妈的遗产,应该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分你。你的外公外婆,你的父亲,都是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份额。 外公拿着日记当遗嘱,就是想剥夺你的继承权,你们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法院认定日记并不是有效的遗嘱就可以了,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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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父母留了遗嘱,等父母离世后啊,也不是直接拿着遗嘱就去办财产过户的。 举个例子,父母生前留了书面的遗嘱,说我走后啊,房子归我儿子某某某谁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继承。 但父母去世后,你不能直接拿着这份遗嘱去房产教育中心过户。还得呢,通知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比如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兄弟姐妹一起去公证处办继承公证手续。 办手续时呢,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得明确表态,要么同意按遗嘱办。要么呢,放弃继承, 公证处确认无故后会出具呢?继承公证文书到了法院呢,会有一个判决或者是调解书,有了这个,你就能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了。不过呀,得注意一点,要是过程中有一个人不到场, 不配合,或者呢,提出疑议,哪怕他只是说我觉得遗嘱是假的,没有任何合理理由就是不配合,那就没法在公证处办手续了,或者是在法院里正常开庭。

在福州啊,不少独生子女想当然了,爸爸妈妈不在了,房子存款自然是我的,随手写的。在遗嘱就能过户,这个误区啊,真的会让人后续麻烦缠身。法律上,父母配偶、子女头属第一顺位继承人,哪怕你是独生子女,只要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有人在世, 房产和遗产呢,就会暗缝分割,根本没法一人全部继承。而且房管局的要求很实在,只论公证书和法院的生效判决,单凭一份手写的遗嘱,根本没办法过户,真等到父母离世再去处理啊。亲戚失联,被告无法找到流程,直接卡住,折腾很久都办不下来, 等事到临头才着急。趁长辈身体康健,要么直接办理产权过户,要么呢陪同去公证处做规范的遗嘱公证,把所有的手续落实到位。遗产继承看着是家事,里面呢,也藏着不少的法律细节。在福州遇到继承相关的棘手问题,随时可以找温律师办理梳理方案。


请问我父母都去世了,爷爷奶奶、姥爷姥姥也在父母去世前去世了,但是爷爷奶奶死亡证明找不到怎么办?这个是老问题,这个祖辈的死亡证明找不到,因为继承权公证是要问这个问题,是要你找相应的证明材料, 那么这个问题是老大难问题,因为我是北京的这边律师,北京是这样,如果父母去世的时候,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他们在父母之前去世吗? 在这种情况下要看一下去世的父母他们的这个去世的时间。北京这边是去世的时候满八十五周岁就可以不用开爷爷奶奶姥爷姥姥死亡证明了。如果是不满八十五周岁,肯定是要开的, 找不到的话,你就去爷爷奶奶姥爷去世的时候他那个原籍,找原籍的派出所看看能不能找到销户的证明。如果这也找不到的话,就到这个村里看看能不能开个证明。或者他们如果有原单位,看原单位里边有没有,或者你父母的 是档案里面,亲属关系里面有没有写上已故。如果这些都不行,其实还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如果有其他继承人,咱们继承人之间如果是认可的话,那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法院如果要是给你进行一个制证取证,制证的过程他是可以认可的。 最后实在不行,那就看这具体公证处他这边同不同意搞这种承诺制了,因为现在他们在探索承诺制就什么意思?你在公证处写个拒结书,你承认说我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已经都不在了,已经在我父母之前去世了,这事我承认,我保证写个拒结书,保证完了以后如果出问题都是我自己 担责任,跟公证处没关系。但是现在公证处还是比较偏谨慎。公证处是偏谨慎的。

有了遗嘱就能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吗?我直接告诉你答案可以,但是呢,没那么简单。很多人呢,以为拿着遗嘱就万事大吉了,但是实际上,想直接过户,你必须满足一个核心的前提,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那份遗嘱没有争议。 什么是没有争议啊?就是你爸妈的其他子女,你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如果还在世,所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得点头同意,认可这份遗嘱是真实的,有效的。 办理的时候呢,原则上,所有的继承人都要亲自到场,大家一起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签一份协议,承诺所有的材料真实。出了问题啊,自己担责。如果有人来不了呢,就提前办一份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但是只要有一个人提出反对,比如说质疑遗嘱的真实性,或者呢对财产分配有意见,那么这条绿色通道就立刻对外关闭, 你们只能去法院打官司,让法官来判。所以啊,别再误解了,凭着遗嘱直接过户啊,听起来是很美好的,但是他考验的是整个家庭的和睦。如果你的情况呢,比较复杂,或者预感到 可能会有纠纷,那么提前做一份继承权的公证,或者呢,直接去咨询律师才是最稳妥最高效的选择。

老是如此,自己这样办就好了。家住虹口的谢姓师兄们因为父母过世后留下房产如何继承而奔波了十多年,一直没有成功办继承权公证,因无法提供外公外婆的身份及死亡的证据 而无法办理法院起诉,因材料不全而无法立案,最终在利清和律所的帮助之下成功继承。成功之后,有一个兄弟就说导致如此,自己这么办就好了。姑且不论这是玩笑还是认真的,其都是建立在律师已经成功之后其才学到的经验, 而且很多时候相同的方法自己是办不了的,律师的专业和信誉起到了担保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