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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熙也判了,在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审判处前总统尹熙内乱投谋罪,判处无期徒刑。一次只持续六个小时的戒严,怎么会被判成了一个内乱投谋罪,而且是无期徒刑? 其实因为啊,韩国法院认为这真正危险的就是总统用合法权力去做了一件危险的事。尹熙案的核心不是什么戒严失败,而是他呈现出了一种制度性的整改, 就是利用制度内部的授权条款去探访另一个宪法机关,表面合法实施越界,他们认为这比传统军事政变更难以识别。 就在我们都记得,就在二零二四年的十二月三号晚上,闫旭月在没有满足这个法定紧急状态的条件下,宣布了全国戒严,而且军纪封锁了,国会准备逮捕反对党的领袖,在六个小时之后,国会全票否决啊,戒严终止,所以他的行动失败。 那问题他不在于持续了这个六个小时,问题在于总统是否有权让立法机关无法履职。答案是没有。 法院定性的逻辑就是说只要你存在排除国家权力机关功能的目的,而且调动了军警实施,你就构成了对宪法秩序的一个实质性的攻击,就不需要流血啊,不需要成功意图加行动就够了。 为什么韩国法院最后用的是呃刑事程序而不是谈和呢?因为谈和解决的是你的政治责任,刑事审判呢,解决的是这个破坏宪政秩序的一个法律责任,那这样的话,就把总统的紧急权力从政治空间拉回到了司法边界。 所以这次判决的一个真正要划重点的是韩国总统的紧急权力,他就不是无限裁量权,不是什么政治判断问题,而是可以被刑事审查的法律行为。 而且韩国政界,呃,现在在推动修法,要把内乱罪等重大宪政犯罪排除在总统豁免权之外。



韩国前总统尹西月被最高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完全是其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他在任期间,罔顾本国利益与地区和平稳定,一味媚美媚日,疯狂反华,在外交上肆意妄为,严重破坏中韩关系,损害地区和平发展大局。 不仅如此,他还非法使用禁言令,公然践踏法律与民主制度、乱用之权,将国家权力当作谋取私利、满足个人政治野心的工具。 如今,法律的天平终于倾向正义。一边,他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对其胡作非为的应有惩处,他只能在牢狱中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忏悔。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九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法锤落下,韩国前总统尹曦月因内乱头目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这位曾高呼救国的前总统,如今以被告身份接受历史的审判。 法院认定尹曦月宣布戒严虽不直接构成犯罪,这些核心行为符合内乱罪的构成要件。 法官在量刑时指出,尹熙悦作为国家元首,主导策划了这场危机,给社会带来巨大代价,且始终毫无悔意。尽管考虑其无前科、年事已高等因素,但罪行重大不足以轻判。 面对判决,尹熙悦方面坚称无法接受,强调戒严是救国的决断,并向国民致歉,但律师表示将斗争到底。 警方已暗示抗诉,若上诉启动,案件将进入二审。此外,尹曦月还深陷另外六起刑事案件,一指判决不仅是对个人的惩戒,更是对韩国宪政秩序的一次深刻审视。

尹西月最新判决书爆出一个荒诞又真实的细节,戒严闹剧之所以失败,居然是因为国会员工加班。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日晚十点多,尹西月宣布实施紧急戒严。戒严军冲入国会,却撞上大批仍在加班的工作人员, 激烈抵抗之下,戒严计划直接泡汤。判决书还披露,韩前方长金龙险曾建议选在周末凌晨行动,但尹西月一心暴富,在野党断然拒绝提议,甚至没有详细听取具体计划。目前,尹西月因内乱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昨天他发布声明表示无法接受判决。

我现在是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历时四百四十三天的审理韩国前总统隐息月涉嫌内乱头目罪一案,于当地时间十九号下午迎来了一审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隐息月无期徒刑,与其一同受审的前国方部长官金龙险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十年。 法庭认定,尹曦月所涉的内乱头目罪及职权滥用罪全部成立,此前特别检察组曾对其求处死刑。 判决书指出,本案的核心在于被告人在宣布紧急建研后,动用武装力量进入国会。 法庭认为,此举与主观上具有破坏宪法秩序的目的,意在瘫痪国会职能,阻止其行使解除戒严等宪法权限。针对封锁国会编组、逮捕小组以及占领中央 选举管理委员会等行为,法院统一定性为是法律意义上的暴乱。法庭明确强调,总统行使权利不得违背宪法秩序,也不能免除内乱罪的法律责任。在量刑理由部分,裁判长也是特别强调了此举对于国家信誉的损害。 判决指出,紧急戒烟及相关军事行动严重冲击了军警系统的政治中立性,导致韩国的国际形象和对外信誉度大幅下降。同时,判决提及,由于事件引发了严重的政治对立,相关司法程序和后续的社会治理所付出的社会成本难以估量。 法庭在审判中还提到,此举导致实际执行命令的基层公职人员在面临社会谴责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损害了公务体系上对于上级指令合法性的信赖。随着一审尘埃落定,本案预计将进入二审上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