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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那个中国日报通过 ai 投喂的方式就侵权了一个插画师的作品,被这个插画师举证,我看大家都在争论一个点,就是在争论风格像不像。但实际上从侵权的这个角度上讲,我作为一个资产权行业从业者,我要给大家讲一下 这个作者找错点了,他比如说做风格这件事情,最后可能就是一笔糊涂账,讲不清楚为什么说一个大家都容易搞错的点。实际上在我们现在的著作权法律里面,风格这件事情很难讲清楚, 那么咒权法保护的是我们的表达,而不是我们的创意和你的风格。比如说梵高画了星空,不能说把梵高画星空这个技法给保护起来,那其他人就不能用了,这样那岂不是就把艺术创作这个事情给锁死了吗? 那么这肯定不是版权保护的这个初衷,最后中国日报也承认侵权了,把作品下架,但是他到底清的是什么权呢?实际上我们要盯着的不是这个画作的风格,而是应该是说这个画怎么来的, 作者是说中国日报是用了这个 ai 投喂。那么好了,如果说他真的是用了 ai 投喂,参考了这个原作者的画作,那么他就离侵权非常接近的,因为这个权利就侵犯到了原作者的改编权。改编权在我们著作权法里面是黑字白字写清楚的权利, 但是这个过程也很难去证明,除非是这个作者能够把自己的原作在同样的这个 ai 模型里面投喂了过后,产生同样的画作,这个过程你要能复现,你才能证明对方是用了你的数据,否则很难自证。 所以你看在 ai 时代, ai 抄袭人类的不管是文字还是书画作品,它非常的容易,但是原作者去证明一下就很难。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平台,尤其是 ai g c 的 这种工具的这个平台,以及我们的内容发布平台应该搭把手,平台应该把生成过程投为了什么东西,参考什么样的数据,记录到我们的整个数据的原始文 件里面去。刚好去年九月一号的时候,我们国家实施了一个人工智能,生成的什么东西,参考什么样的数据,记录到我们的整个数据的原始文件里面去。刚好去年九月一号的时候,我们是以法律 明文的形式要求我们各个的 ai 的 这种工具平台要对 ai 生成内容做这样的一个标识,包括要把创作的记录的过程写入原始的 文件中。你看如果说在这个写的过程中,我把刚才那个引用的过程,或者是这个平台用了哪些参考数据的过程也写到这个原始记录里面, 那么在我们一旦发生像类似争议的时候,就不再是情绪化的表达,它就是一个数据的事实的核常,司法的部门只需要调出记录来,就可以快速做这样的一个权属关系的判断。 那么对于我们这个创作者,当下我们该怎么做呢?当下我觉得首先自己要有这样的一个清晰的对版权知识的这样的一个了解,同时要自己学会自己保护自己的作品。比如说你做了一个新的创作的一个作品,你第一时间有没有去给他做时间戳的登记,给自己的作品一个出生证有没有通过?国家版权保护中心 在二零二五年已经实施了这个数字版权登记制度,把我的作品及时放到区块链的这样的一个纯正的链上面去。 当你如果说做了这些事情过后,再发生类似的这个事情,至少你在证明你自己画作以及证明自己的权属方面,你是有 第一手的证据,那么你可以直接很直接的问对方,你有没有用我的数据,谁授权你的?如果对方答不出来,你又能证明对方用了你的数据,那么这个事情铁证如山 面前,你肯定是申诉的。 ai 时代,我们首先要用一种数字化的保护手段去为自己的作品加铠甲,要找准法律真正保护的那个点,把证据提前做好,那么维权才有力量。我是老柴,关注我了解更多的数字版权保护相关的知识。

知识产权归属风险,你的创意还是你的吗? ai 生成内容的版权陷阱与防范你用 ai 生成了一幅惊艳的作品,但法律上它真的属于你吗?引言, ai 时代的权力真空 一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往往就藏在那些看不见的资产里。你精心设计的提示词、反复调试生成的 ai 作品,投入心血训练的专属模型。 但一个残酷的问题是,这些由 ai 辅助甚至主导产出的内容,在法律上到底归谁? 二零二五年至二零二六年初,全国多地法院密集宣判了一批涉 ai 知识产权案件,从美杜莎形象侵权案到上海首例 ai 提示,此案,司法实践正在逐步勾勒出 ai 生成内容全属认定的边界。对于 o p c 创业者而言,不了解这些规则, 你的创意可能随时变成别人的假意,甚至让你陷入侵权纠纷。本文章结合最新司法判例和政策指引,为你系统梳理 ai 生成内容的版权陷阱与防范策略。 四大核心风险场景,你的创意可能正在裸场景一, ai 生成作品的权属 你创作的真是你的吗?是风险描述,当你用 midjourney 生成一张图片,或用 chat gpt 写一篇文章,法律上谁是该作品的作者?是设计算法的开发者?输入提示词的用户?还是提供算力的平台啊?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春风送来了温柔,暗中明确指出,人工智能模型本身无法成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权力归属于人类主体,但前提是你能证明自己做出了独创性智力投入。 什么算独创性智力投入法院主要从三个维度审查,一、构思设计的创造性 提示词是否包含具体场景、艺术风格、元素排除等创造性设计。二、技术控制的有效性,参数调整对输出结果的控制程度。三、后期优化的转化性, 人工修改对最终表达的塑造作用。正反案例对比案例认定结果关键因素春风送来了温柔案构成作品受保护 原告通过提示词设计、参数调整多轮优化体现了审美选择和个性判断。透明蝴蝶椅子图片案不构成作品, 原告无法提供创作过程记录无法证明。独创型投入核心启示, ai 生成内容能否获得版权保护不取决于是否用了 ai, 而取决于你怎么用的 ai。 场景二、平台用户协议的霸王条款,你的权利可能被一键收割。风险描述, 很多 ai 工具的用户协议中藏着对你权力的收割条款。例如,某换脸 app 的 用户协议曾因过于宽泛的授权条款引发公众担忧, 用户上传的内容平台可以无偿永久使用。司法历程,在李某诉、刘某案中,法院完全基于李某的创造性劳动进行确权,绕开了对平台用户协议的审查, 这体现了创作行为产生权利优先于格式条款约定权利的司法立场。核心启示,用户深度参与形成的创造性贡献,是对抗平台格式条款中最不利权利归属约定的有利武器。本牙承证内容归平台协议约定用户生成内容归平台所有。 只要你证明了独创性投入,法院仍可能将权力判归你所有。但要注意,司法在保护用户创造性贡献的同时,并未完全否定平台基于技术投入享有的合同权益。平台可以通过协议约定获得运营所必需的非排他的使用权, 但若试图通过格式条款无偿永久的攥取用户独创作品的全部权利,则可能在司法审查中面临挑战。场景三, ai 提示词的权属 你的咒语受保护吗?风险描述提示词是引导 ai 生成内容的关键指令,很多创作者精心设计的提示词被他人直接复制使用,生成相似作品。这种情况下,提示词本身受版权保护吗? 上海首例 ai 提示词案基本案情,原告是一家美术创作公司,刊写了六组涉案提示词,内容包含艺术风格、主体元素、材质、细节等。 原告用这些提示词在 mid journey 生成绘画作品并发表。二、被告使用原告的提示词生成近似画作并发表。 原告起诉侵犯提示词的著作权。法院判决涉案提示词不构成作品,驳回原告诉请裁判。理由, 一、形式上看,各元素间仅为简单罗列,缺乏与法逻辑关联。关键词组无序组合,既无层次递进,也无场景化修饰顺序。二、独创性角度缺乏作者的个性化特征,所选用的艺术风格、材质、细节等均属该领域常规表达, 为体现作者独特的审美视角或艺术判断。三、思想与表达二、分设案提示词仅体现抽象的创作想法和指令集合,属于思想范畴,而非表达核心启示, 简单的关键词罗列不构成作品,但如果提示词本身具有独创性表达仍有可能获得保护,目前司法对此持审慎态度。场景四, ai 模型训练的侵权风险 你用 ai 学习别人可能侵权风险描述,当你用他人作品训练自己的 ai 模型,或者使用他人训练的模型生成内容时,可能侵犯原作品的授权。美杜莎形象侵权案 基本案情原告公司是知名 ip 斗破苍穹中美杜莎角色形象的授权人, 被告李某截取二十余张美杜莎形象图片,在 ai 平台上训练生成两款美杜莎 l o a 模型并发布,其他用户使用该模型能生成与美杜莎形象实质性相似的图片。 原告起诉李某和平台侵权。判决结果,被告李某侵犯原告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三万元经济损失及两万元维权开支,平台方不构成侵权。关于改编权侵权, 法院认定美杜莎 l o a 模型即生成的图片未见李某的实质性之力投入,不构成作品,故不构成改编权。侵权核心启示,一、使用他人作品训练 ai 模型可能侵犯复制权。二、 仅将他人作品未给 ai, 缺乏独创性投入,不产生新权力。三、平台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可免责。二、司法认定标准如何证明你的创意是你?二点一基本原则人类中心主义 无论是北京互联网法院还是美国版权局,均确定了人类作者设版权保护的前提。这一基本原则,纯 ai 生成内容不具有可版权性。 二点二,核心标准,创造性贡献的实质性判断 a 权、逐聘权取决于谁对内容的独创性表达做出了实质性贡献。 司法审查的三个维度,审查维度具体内容、证据形式、构思、设计的创造性提示词是否包含具体场景、艺术风格、元素排除等提示词。迭代记录,技术控制的有效期参数调整对输出结果的控制程度、参数设置日制 后期优化的转化性。人工修改对最终表达的塑造作用。修改过程原文件二点三、美国版权局最新立场 一、 ai 工具作为辅助手段时,不影响作品版权资格。二、版权保护,人类创作的独创表达,即使作品包含 ai 生成材料。 三、版权不延及单纯 ai 生成材料或人类对表达元素控制不足的材料。四、提示与本身通常不能提供足够的控制。五、人类对 ai 生成内容的独创性选择,协调编排或修改可获版权保护。

各位朋友,全国首例 ai 幻觉侵权案判了 ai 给错信息,还承诺赔偿十万元,起诉索赔却败诉!核 心法律要点,一分钟讲透!一位高考生的哥哥梁先生用某 ai 查高校报考信息, ai 给了错误答案,梁先生一怒之下起诉索赔,因为 ai 承诺,如 如果深层的内容有误,我将赔偿您十万元。结果法院直接驳回了诉求。很多人纳闷, ai 的 承诺为啥不管用呢?今天从法律角度给大家讲透三个核心点,第一, ai 不 算名词主体,它的话不能代表它背后的科技公司。因为法律上 ai 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没有独立做出意思表示的资格,他的所有输出都不能直接认定为背后科技公司的承诺,这一点异常关键。第二, ai 侵权按一般过错责任原则来判。简单地说,不是 ai 出了错就必须赔,得看背后的公司有没有过错。 法院明确, ai 是 服务,不是产品, ai 的 输出是及时生成的,无法统一质检。要是一刀切让公司无过错赔偿,就会直接限制 ai 产业的发展。这一判决显然是兼顾了创新和法治的平衡。第三, ai 公司的过错看 以下三层注意义务有没有做到。法院这一次首次明确了 ai 服务提供者的三层责任,第一是绝对不能生成违法有害信息,这是应红线。 第二,必须用显眼的方式提醒你, ai 内容可能不准,尤其是报考、理财这些涉及重大利益的场景。 第三,要尽功能可信的基本注意义务,也就是要采用同行业通行技术措施来提高深层内容的准确性,而在案中,涉案公司全都做到了,所以法院没有认定他有过错。 还有最后一点,对我们普通人来说也是最关键的,主张侵权得有实际损害。梁先生说自己被误导遭受损失,但拿不出有效证据,而 ai 的 错误信息也没有实际影响到他的报考决策,因果关系不成立,这也是他败诉的重要原因。这也给我们普通人提了醒, ai 再好用也只是辅助工具, 用 ai 查的信息一定要多方验证,千万别轻信螨虫,不要让 ai 幻觉变成了你的幻觉,否则吃了亏可能还追不回损失。我是陈李万律师,关注我,带你用法律视角看懂热点事件!

ai 居然坚持自己没错,还突然霸气承诺,如果信息有误,赔你十万元!大家好,是不是大家都有用过 ai 聊天工具,不管是写文案、查资料、解闷唠嗑,最近看到一个特别上头的案例, ai 居然张口承诺要赔用户十万元, 到底是咋回事?咱们一起来吃吃瓜。事情发生在二零二五年,一位梁同学用 ai 查大学报考信息,结果 ai 一 本正经的编造了一个不存在的校区。 梁同学纠正, ai 居然坚持自己没错,还突然霸气承诺,如果信息有误,赔你十万元!梁同学较了真,转头就去法院起诉了,你猜法院怎么判?今天这期视频,咱们就拆解三个核心问题,带你读懂 ai 背后的法律逻辑。第一个问题, ai 的 承诺是公司的意思吗?法院说不算。 首先, ai 不是 人,也不是法律承认的民事主体,它就像一台高级收音机,播放什么内容不代表厂家在表态,公司既没让 ai 代表发言,用户也不该对 ai 的 随机输出上头。所以 ai 的 甜言蜜语听听就好,不要当真。第二个问题, ai 出错该用什么规则追责? 很多人觉得 ai 算产品,应该用产品责任,不过错就赔。但法院明确表示, ai 服务属于服务,不是产品。为什么?因为 ai 的 内容瞬息万变,连开发者都无法预测,如果动不动就让公司背锅,可能会扼杀技术创新。所以这类纠纷是用过错责任, 只有公司存在过错才需要负责。第三个问题,公司到底有没有过错?法院列出了 ai 公司的三层注意义务,第一,禁止生成违法有害信息。第二,必须明确告知用户 ai 可能出错。第三,用日内通用技术,比如联网解锁,尽量提升准确性。 文案中,公司已经在界面处多处标明内容,仅供参考,也用了解锁技术增强可信,所以锅没背上。反观梁同学,既没证明自己真的损失了报考机会,也没证明 ai 回答直接导致决策错误,他的赔失败是在意料之中。 这个案子背后藏着法官的身影。 ai 不是 神,而是工具,它会有幻觉,会编答案。我们现在更需要培养的是对 ai 的 清醒信任,用它辅助工作,而不是代替决策,用它激发灵感,而不是盲目跟随。点赞、关注,下期我们不见不散!

到底谁该为 ai 的 错误买单? ai 主动生成虚假信息侵犯名誉权案,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首次开庭。 这个案子是个什么事呢?就是某平台搜索引擎的 ai 功能出现严重错误,在整合信息时将原告与另一被判刑的同姓新闻当事人不当关联。 就比如说, ai 将新闻里其他人犯的罪都归到原告身上了,导致一搜原告的名字,后面紧接着就写他曾经的各种违法犯罪经历,原告的名誉因此严重受损, 再加上原告本人是个律师,那能放过这个平台吗?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平台赔偿损失?据 新闻报道,首次开庭时,平台认可是机器犯了错,但没有人该为 ai 犯的错承担责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平台方的代理律师将 ai 的 攻击行为解释为 ai 幻觉。 他认为,面对海量信息,像人一样, ai 也会犯错,这是不可避免的事,并不是 ai 故意为之。错误信息由机器的技术代码自动生成,不可控,难以避免。 平台的理由能说服您吗?反正说服不了我。如果是这样,那 ai 可以 肆意张冠李戴的伤害我们每一个人, 只要平台一句像人一样, ai 也会犯错,就避免承担责任了。那我不敢想象 ai 会发展成什么样。我认为平台对这个问题就是一种放任的态度,平台应该为 ai 的 错误承担侵权责任。目前这个案子还没有下判,让我们拭目以待。

被 ai 一 键成片盗剪影视作品,该如何挽回百万损失?昨天接到粉丝咨询,他们公司斥巨资制作的影视作品,被一个带有 ai 功能的软件,用一键成片功能把剧集剪成三到七秒的素材存在服务器上, 用户随便搜索就能观看,这直接分流了他们的流量和商业收益。问我该怎么办? 作为专业的 ai 侵权律师,这类案件我处理过很多,我认为这件事的核心争议在于对方的 ai 功能到底是不是单纯的搜索引擎,以及对方有没有尽到注意义务。 也就是说,对方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在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二项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 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就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让公众能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该作品的专有权利。那应该如何争取赔呢?我会帮当事人从以下三个核心步骤逐步推进工作。 第一步,全面梳理案情,固定闭环证据链。我会帮当事人把影视作品的版权证明、对方软件的 ai 成片功能的使用、录屏设案、素材的存储、服务器信息,还有对方软件的宣传页面、用户使用数据都整理出来。 处理后我会发现对方的功能远不止剪辑切条,还会把素材长期存在自己服务器上,供用户随时取用。 介于此,我们团队会指导当事人补充关键证据,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出具的功能分析报告,明确对方软件的运作机制超出传统搜索引擎范畴。 同时呢,固定对方未设置侵权过滤机制、未及时清理侵权素材的证据,这为后续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打下了监视基础。 这些证据如果当事人自己整理,很可能会遗漏核心技术细节。律师呢,就是帮当事人把证据串成链,让每一份材料都能指向侵权事实。 第二步,拆解对方抗辩,构建精准侵权论证体系。对方大概率会主张属于搜索引擎以逃避责任,这将是案的核心抗辩点。 我会梳理出相关法律规定和类似判例,参考法律意见函,重点从三个维度进行反驳,一是从功能本质看,搜索引擎仅提供解锁链接,而对方软件主动剪辑存储作品,属于直接提供内容。二是从权力控制范围看,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核心是使公众可随时获取作品,对方把素材存在服务器供用户取用,完全落入了这个范畴。三是从过错认定看, 作为 ai 服务提供者,对方未建立有效的侵权风险防范机制,既没有内容过滤,投诉机制也不完善。如果对方直到开庭也没能搜到涉案素材,明显没有尽到注意义务。 这一步,如果当事人没请律师自己应诉,很可能被对方的技术中立、说辞带偏。律师的作用就是帮你找准法律切入点,把对方的抗辩逐个击破。 第三步,预判庭审争议提起准备应对方案。我们会预判到对方还会主张赔偿金额过高,于是提起让我当事人补充提交涉案影视作品,如律师费、鉴定费等, 还有对方软件应涉案功能获得的流量增长数据。同时,我们还会结合著作权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计算出合理的赔偿范围,在庭审中清晰馋视 赔偿金额,不仅要覆盖直接经济损失,还要考虑作品的市场价值、对方的侵权情节等。我们会当庭一一出示证据来反驳对方的抗辩,把法律依据和案件事实对应的明明白白,让法官充分认可对方行为的侵权性质和我方的损失规模。 做完以上这些,认定对方侵权并顺利拿到赔偿将是必然结果。我们团队之前代理的一起短剧制作公司投资制作的短剧,被某 a a 剪辑平台盗剪成片段素材库供用户免费使用。 客户一开始找对方协商无果,起诉后对方同样以技术服务提供者为由抗辩。我们进入后,第一步帮客户固定了对方剪辑存储素材的证据。第二步拆解对方的技术中立抗辩,论证其属于直接侵权。 第三步补充了短期的商业价值和对方的获利证据。最终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客户经济损失三十五万元,帮客户守住了核心版权权益。 其实这类 a a 相关的著作权侵权案,最忌讳的就是被对方的技术术语绕晕,抓不住案件的核心法律逻辑。如果没有请律师,当事人很可能因为自己不懂技术与法律的边界而走弯路,遗漏关键证据,无效抗辩。 而专业的 ai 侵权律师能做的呢?就是用专业的法律思维帮你构建维权体系,哪怕对方再多抗辩理由,也能一一帮你击破,实实在在挽回损失。我是北京 ai 侵权律师刘静清,办件上百起。

哈喽,今天讲用 ai 生成的内容的法律风险。你用 ai 生成的图片可能让你面临被起诉,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真实发生,并且有了司法判决的全球首例 ai jc 平台侵权案。 二零二四年,广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案件作出判决,某 ai、 某 ai 公司运营的网站,用户只要输入生成一张奥特曼的指令, ai 就 能生成与版权方奥特曼形象实质性相似的图片。 法院最终认定, ai 平台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复制权和改编权。这个判决给所有企业和创作者敲响了警钟。 ai 生成的内容的法律风险是实实在在的。 法院明确指出, ai 服务提供者必须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如果 ai 平台没有建立投诉机制,没有设置风险提示,也没有对 ai 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就会被认为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而作为使用者,如果你用 ai 生成的内容直接用于商业宣传,并且明显模仿了他人作品,同样风险巨大。 安全使用 ai 生成内容,记住两个关键,一是看来源,确保你的工具合规,有标识功能。 二是做加工生成的内容必须进行实质性的、独创性的二次修改,不能直接照搬技术向前跑。法律紧追随,想要安心拥抱 ai 生产力,先筑牢法律的防火线。关注我,让创新不越界!

ai 微调你的画作侵权,导致你有损失,该如何维权?昨天接到粉丝咨询,他说刘律师,他是一名插画师,发现有人用 ai 微调他的插画作品做成了拼图售卖,销量很高。他找对方疏离,对方不承认侵权。他问我该怎么办? 即使遇到这种情况,很多创作者急得团团转,却不知该从何入手,还会被对方的 ai 创作说辞辅助,错过最佳维权时机。作为专业的 ai 侵权律师,这类案件我接触过很多,我会这样帮你一步步维权,直到追回损失。 第一步,我们最该做的不是跟侵权方争辩,而是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这是所有维权工作的基础。 根据授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依法享有授权。我会帮你梳理两类核心证据,一类是你的权力证据,包括作品的创作底稿、原始设计文件、发表记录、授权登记证书, 这些呢,都能直接证明你是作品的合法权利人。另一类是侵权证据,我会指导你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定对方电商店铺的销售页面、产品图片、销售数据, 同时购买侵权拼图作为实物证据,避免对方后续删除数据、销毁证据。我们必须先把谁享有著作权,以及侵权行为具体是什么这两个基础事实固定住,后续维权才有根基。 特别说明一点,证据呢,有很多,甚至有很多是对你不利的证据。既然是打官司,就要讲究提交的策略和时机,而不是一股脑的盲目提交,这样很可能导致你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而疏官司。 第二步,针对对方 ai 创作不算侵权的说法,我会帮你用专业的分析击穿这个借口,这也是案件审里的核心要点。我会从三个维度帮你论证对方构成侵权。 第一个维度,判断对方的 ai 微调是否属于刑法和著作权法里的复制。什么是复制权呢?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复制权包括以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a a 图、声图微调本质就是数字化复制,我会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对你的原作和对方的拼图、图样作比对,分析重点和查轮廓、构图、线条、核心元素这些关键部分,判断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所谓实质性相似呢,就是指侵权作品与原作的核心表达一致,极小比例的差异,不影响侵权认定。 第二,论正,对方的 ai 生成内容不构成新作品。根据出版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作品必须是文学艺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有形复制的智力成果。独创性简单来说就是作者要有最低程度的智力投入,比如独特的设计选择、创作技巧。 但对方只是用 ai 预设参数做微调,既没调整迭代部署,也没修改随机数种子,完全没有实质性智力贡献,根本不符合作品要件。第三,证明对方有主观侵权。故意,这是侵权认定的关键,而这也是对方一定会辩解的说辞。 那怎么证明对方是故意的呢?我会帮你调取对方的聊天记录、客服话术、产品设计需求等资料,只要能找到对方明确要求和原作基本相同,规避举报这类表述,就能坐实其明知侵权人谋利的主观故意, 而主观故意也是构成侵权犯罪的必要条件。证据和法律分析都到位后,下一步就是制定全面的维权策略,帮你最大化挽回损失。这里要明确对应的法律救济路径。 针对这类大规模侵权获利的情况,我会同时启动刑事控告和民事讼赔两个程序。从刑事层面呢,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盈利为目的,未经注册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我会整理好侵权方的销售数据、非法获利凭证,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从民事层面,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在计算赔偿金额时,我会重点核实对方的销售台账、流水记录,结合你的作品许可使用费标准、对方的侵权规模和获利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主张。 这里的赔偿不仅包括对方的非法获利,还包含你的作品价值、损失、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开支。通过这样的双重程序保障,确保你的全部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弥补,挽回百万损失。 我们团队办理过的一起类似案件,我当事人是一名原创绘本画家,他发现某玩具公司用 a i v 调其绘本插画制作成儿童贴纸,在全网销售,非法获利金额达八十万元。 我们进入后,先依据出版法相关规定,知道当事人固定了创作底稿、早期草图等权利证据,再通过公证保全了对方的全平台销售数据和实物证据。随后委托鉴定机构出具实质性相似的鉴定报告,同时调取到对方内部要求复刻原作风格的设计文档,坐实了对方的主观侵权故意。 我们同步启动刑事通告和民事诉讼,刑事层面推动公安机关对侵权公司负责人立案侦查。民事层面,依据著作权法主张赔偿。最终法院认定对方构成侵权,判决停止侵权,销毁全部库存贴纸,并赔偿五方当事人经济损失一百零二万元,含作品损失、维权合理开支等。 其实,面对 ai 侵权,创作者不用害怕,核心呢是找准方法,找对专业人士。很多时候,你觉得维权难,是因为不懂证据固定的技巧,不清楚法律认定的标准,找不到有效的维权路径。 专业的 ai 侵权律师就是帮你把复杂的法律问题转化为可落地的行动步骤,把模糊的侵权事实转化为扎实的法律证据,最终帮你守住自己的创作成果和合法权益。我是北京 ai 侵权律师刘静清,办件上百起。

周星驰都被侵权了, a i e 视频赚的钱到底该归谁?最近周星驰经纪人突然开炮质问 a i e, 周星驰侵权, a i e 生成的短视频到底算谁的?辛苦赚的流量钱进了谁的腰包才算是合法? 别以为 a i e 是 机器做的就没主,法律上有个铁打的规矩,作者必须是人,而不能是机器。在实际的判例里,谁的人位重,版权就归谁。 比如说,就像做菜一样,你反复琢磨提示词,从几百张的图里百里挑一,然后再用 ps 精修半天,那法院很可能认定这就是你的治理成果,版权归你。 但是如果你只是轻松的点了一下,一键生成,基本上没有动什么脑筋,那么这个短视频就跟公共厕所里的手纸一样,谁都能用,谁都没有版权。 更惨的是,如果你拿 ai 去模改周星驰,或者生成迪士尼的蜘蛛侠,那么就别说版权了,下一秒收到的可能就是律师函。迪士尼的律师团可不是吃素的。最关键的来了,现在很多 ai 软件里面,用户协议里埋下一个大坑, 显得你用 ai 生成的视频,版权归平台所有。如果你看也不看就点同意了,那不好意思,你辛辛苦苦制作的短视频,很有可能只是给平台做了嫁衣。 记住两句话,深度干预,版权归你!简单,生成视频的版权跟你没关系,点关注不迷路。

我是毛卡律师,你以为用 ai 生成和别人的小说画作很像的内容只是民事侵权吗?错了,搞不好要进去。 这不是危言耸听啊!当 ai 生成的实质性相似的内容叠加了批量和盈利这两个要素,风险就从赔钱升级到了刑事犯罪。 为什么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啊?我国刑法第两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规定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的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可入罪。 ai 如何让这个风险急剧放大呢? 一、批量是放大器啊,传统手工抄袭效率低,而 ai 可以 瞬间生成海量的小说,模仿知名画室风格, 生产同仁图集,用于销售。这种规模化、产业化的侵权模式,极易达到其他严重情节的形式门槛。二、工具化是帮修。如果你不只是自己用,还开发 提供专门用于生产侵权内容的 ai 工具或者脚本。例如,一个专门模仿某作家文峰的洗稿神器,一个专门生产某品牌假冒商标的图片工具, 并以此盈利,那么你很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的提供或者供犯,风险极高。三、明智是关键 形式定对要求主观明知。如果你输入的指令本身就是模仿某某作家的某某小说写一张小说,或者你明知某深层的图片与某知名 ip 高度相似,仍用于商业宣传,这就很难变成自己不知情,给所有的读者的终极警告啊。一、远离批量和盈利。 绝对不要用 ai 批量生成与他人作品高度相似的内容,并用于销售、引流、获取广告收益等任何盈利活动,这是最危险的雷区。二、管住你的指令,避免输入直接指向特定版权作品的指令。比如啊,生成一幅类似蒙娜丽莎的话,你的指令越具体指向他人作品, 你明知侵权的可能性就越大。三、工具开发者更要警惕啊!如果你是 ai 工具的开发或者提供者,务必在用户协议、产品公告中明确禁止用户用于侵权用途, 并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否则,一旦你的工具被大规模用于犯罪,你可能面临共犯或者帮助犯的法律风险。我是宝凯律师,关注科技与刑事风险的边界,让你安全的拥抱 ai 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