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鹿只有下牙没有上牙啊。啊天呐,给大家看一下啊,果然他只有下牙没有上牙。只有下牙没有上牙。那怎么嚼啊?再倒到嘴里再嚼一遍。你别笑准群居嘛。对,他们都有。会有个鹿王对不对?在每年每年 录完他都不一样。嗯,那他们干仗。那你。哈哈哈哈,不会啊。就是生存法则。生存法则,自然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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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到这个世界的驯鹿幼崽还没来得及感受妈妈的温柔舔势,就被妈妈用那坚硬的鹿角一次又一次的狠狠推开。在这冰天雪地、危机四伏的环境里, 这只浑身湿漉漉的幼崽是小鹿爱鹿,他用尽全身力气试图站起身追上妈妈,前腿刚撑起,后腿便软了下去。看着妈妈离去的背影,他只能发出微弱的啼叫,祈求妈妈回头,却始终没有得到回应。 一周前,鹿妈妈还满心期待着这个小生命的降临。尽管寒冬未尽,暴风雪席卷荒原,但整个族群正浩浩荡荡向南迁徙, 只要翻越重重山岭,跨越两千四百公里就能抵达温暖之地,那里才是幼崽们存活下来的希望。 然而,千玺途中,鹿妈妈腹部突然传来异痒,下腹坠胀的痛感让他明白分眠时刻到了。可千玺的队伍不会因任何一头母训部而停下,通常母训部会在抵达目的地 环境温暖且食物富足时产下幼崽,如今却要在这极寒中生产,提前降生的幼崽存活希望渺茫。 望着前方的大部队,鹿妈妈满心不舍,却还是毅然转身朝山顶走去。腹中胎动愈发频繁,鹿妈妈心急如焚,必须尽快找到干燥的产地,可在这积雪半米深的山林谈何容易? 他不停穿梭,终于在几棵大树下找到一片无雪区域,裸露的地被。植物成了新生命的天然产床,能提供些许温暖。 随着宫缩阵痛加具,艾洛出生了。正常情况下,小驯鹿出生几小时就能奔跑,半小时可尝试站立,但早产又生于冰天雪地的艾洛连站立都困难重重,鹿妈妈心急如焚,他想跟上鹿群 避免落单,成为猎食者的目标,便开始教艾洛站立。每当艾洛想靠近妈妈喝一口甘甜的乳汁时,妈妈就迫切的跪下起身,希望艾洛模仿他站起来,可艾洛颤微微的尝试着,始终没力气站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鹿妈妈渐渐没有耐心了,他在这里耗费了太多时间,危险随时会降临。 当艾洛再次靠近,他狠心用鹿角推开,无论艾洛如何靠近都被粗暴拒绝,或许在他心中已无奈决定放弃这个孩子。 艾洛望着妈妈头也不回的离去,心中充满绝望,他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无助的发出稚嫩呼唤。 艾洛的呼唤没唤回妈妈,却引来了一只早已等候多时的金雕,金雕一声长鸣响彻云霄,艾洛危在旦夕。 此时鹿妈妈并未走远,听到尖锐的鹰叫声,鹿妈妈放弃追赶鹿群,飞速朝艾洛奔去。生死时速间比死亡先到的是妈妈的庇护。 或许是愧疚于自己的离开,鹿妈妈主动靠近艾洛,轻柔的舔舐他湿润的毛发,终于接受了孩子。从这一刻起,鹿妈妈下定决心,无论前路多艰难,都不会再抛弃艾洛。 在妈妈的悉心呵护下,艾洛不断尝试,渐渐站了起来,慢慢靠近妈妈,喝上了出生后的第一口奶。 夜幕降临,艾洛依偎在妈妈身边,享受着来之不易的温情。第二天一早,艾洛经意外学会了走路,虽跌跌撞撞,但能跟着妈妈前进了。这次鹿妈妈充满耐心,每走几步就回头等待, 对他们而言,追上鹿群才能安全生存,艾洛也能得到庇护。在鹿妈妈的陪伴下,艾洛很快学会了奔跑,步伐越来越快,可新的难题出现了。一条湍急的河流横在面前, 对鹿妈妈来说,跨越轻而易举,但对艾洛却是难以逾越的鸿沟,他心中充满恐惧,迟迟不敢迈步。 鹿妈妈重新穿过河流,来到艾洛身边示范。很快,艾洛受到鼓舞,找到一处水流叫唤的地方,鼓足勇气迈出第一步,在河流中穿行,勇敢的到达对岸。 跨越河流后,路途顺遂许多,母子俩翻山越岭走了一百公里,在一处雪面上发现了鹿群的脚印,离大部队越来越近。又行进了两天,一股熟悉的气味扑面而来,鹿妈妈知道是族群的味道,他加快脚步追赶。 不一会,鹿群惊喜的出现在眼前。看到带着艾洛平安归来的鹿妈妈,成员们惊讶不已,在他们看来,这简直是奇迹。 最终,艾洛和妈妈加入了鹿群大部队。未来的日子里,艾洛将在族群庇护下健康成长,或许有一天,他会成为族群中最勇敢的驯鹿。

驯鹿只有下崖,没有上崖,他不破坏这个植被,我们会提前进山去找适合驯鹿生存的地方,要找有水源,然后苔藓丰富的地方去建立我们的灵敏点。 林子里比较空旷嘛,他有回响,带铃铛,主要就是方便我们找鹿的时候分辨他们的位置。别看每只鹿都带铃铛,但是他小鹿咋会记住他妈妈铃铛的声音, 他们鹿心里的独一无二,鹿听到了,他会往我们这边跑过来,有结婚的事情,就给他的驯鹿挂上彩带,起到一个装饰的作用。 因为以前我们这个地区盐比较缺少嘛,然后我们客人要及时给他补充身体里的盐分,然后这个盐袋制作呢,他是旁边的扣子,是用皮甲做成的,你一晃动他会有响声。 我们以前在森林里晃动这个眼袋,他们都会围过来,来补充自己身体里的盐分。 我奶奶会教我看那个驯鹿印,比如说你在雪地里看到他们的体甲是朝哪个方向的,你就跟着他们去走就可以。夏季看他们采过的草, 驯鹿会感知到我的情绪,我很低落的时候,坐在驯鹿旁,他们会很乖很乖,就是可以让你靠着他那么躺着,他们都不会动,他更像是我的家人吧。我们俩属于那种密不可分的一个状态, 下雪天会使他们很快乐,就比如说下雪天的时候,你能看到鹿在那个鹿园里面一直在跑,很欢乐那种。

打野专家有口福了,居然在雪地里捡到了一头驯鹿,突如其来的蛋白质让贝爷有些无从下手,他打算先把鹿皮包下来,可是由于天气太过寒冷,刚忙活没多久手套就被冻住,为了防止手指被冻伤,先在一旁点燃火堆烤一烤梆硬的小手, 等身体暖和下来,加快动作继续开干。很快一张完美的鹿皮被包了下来,紧接着割下一块上好的后腿肉,开始准备起今天的午餐。简单烘烤十分钟,浓郁的肉香味就让人忍不住流口水,一口下去鲜嫩多汁,蛋白质不知是牛肉的多少倍。 等把周围的熟肉吃完后,继续放上火堆烘烤,狠狠的饱餐一顿,剩余的鹿肉也不能浪费,贝爷打算制作一个雪橇打包带走。在附近找来一些柳树枝,把鹿皮平整的铺在地面上,用粗些的柳枝当做框架,挑选出细柳枝放在火堆上面烤。柳枝受热会更具柔软和韧性, 轻轻松松就能弯曲成圆。交叉处用绳子捆绑好,同样的方法一口气制作出三个,将其分别放在鹿皮的前后和中间位置,用绳子牢牢的捆绑在框架上,外层则是包裹上鹿皮,这就得到了一个结实的雪橇。把没吃完的鹿腿放进去,拖着雪橇开始接下来的挑战。 跋涉十几里地来到了一座山坡上,经过一番仔细的勘查,此处的斜坡有二百米的雪橇背部绕,决定玩把大,直接坐了上去,向着坡底狂冲。 好家伙,乘坐这样的雪橇,加速基本靠吼,刹车基本靠手,过程可谓是相当的刺激,不出意外的话,意外还是发生了,在快要抵达坡底时,终究没能逃过翻车的命运,虽然看起来不优雅,但节省了很多体力。在雪橇上吃了一个大亏,暴舔天物的贝爷直接将其丢弃, 拿上鹿腿继续前进。很快前方的一间小屋吸引了他的注意,跑进去一看,只有一些散落的干柴和一双老旧的滑雪板。随着干柴和火炉 在门口升起火堆,屋顶的雪白白净净。取上一杯烧成热水,掏出背了一路的鹿腿,切下一块放进热水里烹煮, 只需等待几分钟就得到了热腾腾的炖肉来上一口,肉质鲜美,富有嚼劲,不仅补充了能量,还能让冻江的身体暖和下来。美美的修整一晚,第二天用找来的材料改造滑雪板,这可以大大加快前进的速度,没有滑雪仗就用柳枝代替。准备就绪,迈着轻快的步伐出发了,效果比十一路强了好几个档次。 正当华的不亦乐乎时,一个重心不稳摔倒在地被子的工作还是挺艰辛的,其实他可以找份更好的。而找工作推荐五八同城大牌名企,直招海量岗位入职。快 起身继续前进!花费半个小时走出树林,惊奇的发现前方是片冰冻的湖泊,粗略估算大概有八公里宽,如果步行过去至少要几小时。突然被夜脑海里闪过一个绝妙的点子, 拿出了背包里的降落伞,随便捣鼓几下,降落伞就轻松被风撑开,只需要美美的拉着伞绳,便能不费吹灰之力穿越湖面。过了二十分钟,终于来到了岸边,由于没有刹车,他只能扑倒让降落伞停止前进,经过了长时间的赶路,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 吃货被把目光对准了雪地里的红梅苔,他们是唯一能在这里生长的植物,虽然不是蛋白质,但也能补充一点能量和维生素 c。 吃的正过饮食,却发现地上掺和了以假乱真的驯鹿粪便,这要是吃错了,蛋白质可比不上牛肉的好几倍。顺着轨迹发现了清晰的驯鹿脚印, 等来到一处高地,看到了成群的驯鹿,粗略估算下面至少有五十头蛋白质大餐,要是能逮上一头,此次的打野之旅也算没有白来。但现在身处被封面,直接靠近野王的气味肯定会被嗅到,并且驯鹿奔跑的速度是人类的十倍,想要徒手逮到几乎不可能。 贝爷只能悄悄转到他们的必经之路,利用绳子制作了一个套索陷阱,当心灵敏度不够,还亲身测试了一下。一切准备就绪后,顺着原路返回, 在被发现之前爆发出强大的气势,迅速从山坡冲下去,凭借着一己之力将持鹿群往陷阱的方向赶。等待了五分钟,回去一看,果然捡到了大片,这可把吃货贝乐疯了!

为了不被饿死,女人拿出了家中最后一点存粮,这些坚硬的肉块就是他们的食物。在零下五十度的极寒之地,逆逆此人获取食物的方式非常单一, 每当大雪封山以后,逆逆此人就彻底失去了和外界的联系,只能依靠自己的能力来熬过漫长的冬天。他们和应有特人一样,如毛饮血,每当食物不足时,他们就会随机抓去一头驯鹿。 驯鹿的动作敏捷,十分难抓,男人看准机会抛出一根绳子套住鹿角。被套住的驯鹿没有任何机会挣脱,很快就被男人摁倒在地, 紧接着就被两个人抬上雪橇,不仅捆上了它的蹄子,还用鹿皮将它包裹,托回营地之后就开始原地分解。由于生活环境十分恶劣,逆逆此人也有吃生肉的传统,新鲜的鹿肉是难得的美味佳肴。男人们坐在地上直接开始生吃, 不仅吃生肉腻腻滋人还生和鹿血。生鹿血能给身体带来极大的热量,同时可以补充维生素和补充铁元素,这种饮食习惯能让他们避免患上坏血症。驯鹿全身都是宝,尤其是鹿皮,对腻腻滋人来说非常重要,不仅可以做成御寒的衣服, 还可以当做帐篷外面的保暖层。女人拿起一块生肉返回家中。腻腻滋人居住在鹿皮搭建的帐篷里,这里人迹罕至,经常有野狼出没, 但他们没有选择,因为他们靠饲养驯鹿为生,只能在血缘上过着游牧民族的生活。女人把新鲜的鹿肉切成小块,这里既没有大米也没有面粉, 鹿肉就是他们的主食。帐篷里的火炉既是取暖工具,也是做饭的灶台。女人在家里负责做饭,男人发动雪地摩托去寻找淡水,家旁边有一条河流,每次他都是来这里采集冰块当生活用水。冰面上的积雪深达一米, 男人用铁锹清理出一个大坑,接着用斧头开始凿击冰块。虽然积雪也可以融化饮用,但念念此人更喜欢使用河水, 因为河水更加纯净,并且富含矿物质。男人把冰块打包带回家中,女人开始用这些冰水清炖熏鹿肉,鹿肉就是他们的一日三餐。他们和应有特人一样生活在极寒之地,目光所及之处全是皑皑白雪, 冬季气温都在零下五六十度。然而幸运的是妮妮此人有烧不完的木头和吃不完的鹿肉,不用像英纽特人那样天天出去打猎,虽然与世隔绝,但完全能自给自足。男人把木头劈成小块, 只要有柴火可烧,就不用担心冻伤。他们居住的帐篷虽然很厚,但在零下几十度的低温下,帐篷里的温度依然冷的要命, 所以火炉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家具。每个逆逆磁家庭都有几百头驯鹿,这些驯鹿靠吃积雪下的苔藓为生,但如果附近的苔藓被驯鹿啃食殆尽,逆逆磁人就必须迁徙到别的地方, 否则驯鹿就会因饥饿造成大批损失,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迁徙到别的地方。他们的帐篷都是可拆卸设计,最外面一层是鹿皮制成的保温层,有几十张鹿皮缝制而成,这也是帐篷保暖的关键材料, 男人把它叠在一起装上雪橇,女人负责清理帐篷里的生活用品。当把帐篷的最后一层帆布扯下,帐篷的骨架就露了出来。这是由几十根木杆搭建而成的圆锥形, 取暖用的排烟筒从中间穿过,这样的设计更加便于拆卸。大人们忙着收拾物品,两岁的小婴儿扔在雪地里却不哭不闹。不到三个小时,整个帐篷就已经拆卸完毕。男人拖着雪橇去寻找新的录音地。 只要积雪不是太厚的地方,驯鹿就可以吃到下面的苔藓。只要驯鹿活着,逆逆此人就不用担心食物来源。为了解决食物单一的问题,逆逆此人也经常出去捕鱼, 而且他们的捕鱼方法十分独特。先在河道中用木杆拦起一条水坝,然后把手工编制的鱼笼放在固定位置。二十四个小时后,他们过来回收一次。这次的收获并不算多,里面只有十几条小鱼,但也足够一家人吃一顿饱饭。紧接着,他们把鱼笼重新放回水里。 这里的鱼虽然不多,但也能丰富他们的饮食种类。他们在雪原上过着原始且简单的生活,虽然有些艰苦,但只要耐得住寂寞,这里也算得上世外桃源一样的生活。

他真的没有上牙啊,上集说到发现二姐家的鹿场,但是露露好像跟我不太熟,今天我又来了,必须跟他搞好关系,咱们先找个温顺的看看,用食物诱敌,深入 合力扒开他的嘴。嗯,他真的没有上牙哎,大哥在那呢,走,咱们去问问大哥去。 大哥,我二姐家这路咋没有上牙呢?哈哈,路咋没有上牙呢?都有牙,有大齿牙,我刚才扒嘴没看着。 那你那是啥?你是没往里放?有他不要往里拔呀。他是那啥食教动物,专门吃那啥粗粮的,吃爆米花子知不知道爆米花子,咱家那啥青鼠子打那个不都是他们吃吗? 现在我就说啥你要啥脚啊。哈哈,对吧。这回知道了知道了知道了,关注我,下期带你们了解什么样的小鹿头上才会长绒。

我关于这个世界的第一段记忆是冷,那种冷像无数片被打碎的玻璃,从天空倾倒下来,炸进我湿漉漉的皮毛,试图冻结我还没来得及跳动的第一声心跳。我叫艾洛,一头出生在拉普兰风雪中的驯鹿。 我的生命始于一场意外的强跑。按照自然的立法,我本该在五月的暖阳下苏醒, 去亲吻第一珠钻出洞土的苔藓。可我太急了,急不可耐的在四月的暴风雪里 敲响了世界的门。母亲就在那里,在那片苍茫的白色里,像一座孤独的褐色岛屿。我本能的想要靠近他,想要躲进那个散发着热气和乳香的腹下。那是所有新生儿的特权,是造物主许诺给我们的第一个庇护所。 可是,当我的鼻尖刚刚触碰到他的体温,他却低下头,那对曾经用来抵御狼群的坚硬鹿角狠狠的抵在了我的胸口,一下两下,不是抚摸,是推搡,力量大到让我失去了平衡,亮呛着摔倒在刺骨的血窝里。 那一刻,我蒙了,我以为母亲是港湾,没想到他是行行者。他看着我,眼神里没有初为人母的欣喜,只有深不见底的焦灼。然后,他做了一件让我心碎的事。他转身,迈开长腿,向着风雪深处走去, 背影决绝,像一道褐色的闪电,要劈开这漫天的白。我发出了细弱的呜咽,回应我的只有树梢积雪坠落的诉诉声,像天地冷漠的耳语。 我不懂,我不懂这世间最大的慈悲,为什么竟是以残忍的面目出现。那一刻,我觉得自己不是他的孩子,我是他的累赘,是他重返生命洪流的路上,一个不得不抛弃的包袱。因为远处那片移动的褐色山脉, 我们的族群正在向南迁移,敲打着洞映的大地。自然的法则像数学题一样精准,掉队即死亡。 就在我以为生命将止步于此时,天空投下了巨大的阴影。是金雕,天空的君主, 死神的信誓。他的一盏足有两米,盘旋在我的头顶。在他眼中,我不是一个被遗弃的婴儿,我只是一块会颤抖的肉。一顿从天而降的盛宴,利爪破空的声音像猎物一样刺耳, 我闭上了眼,等待脊背被刺穿的剧痛。然而,预想中的死亡并没有降临,一阵狂乱的蹄声撕裂了空气,是母亲,她折返了。她以一种近乎疯狂的速度冲了回来,抢在死神的利爪触碰到我前一秒将我护在了身下。 那一刻,我明白了,刚才的离去是理性的求生,现在的归来是爱的豪赌。他在赌,赌我能站起来,赌我能活,赌我们能赢过这该死的冬天。 金雕幸幸的飞走了,这一次,没有鹿角的推搡,粗糙的舌头带着体温,一遍遍舔视着我身上冰冷的胎液。 那动作很轻,像是在道歉,又像是在确认失而复得的珍宝。我贴着他的腹部,听着他如雷的心跳,乳汁流进我的喉咙,那不再只是食物,那是燃料。站起来,虽然他没有说话,但我从他急促的鼻息里听到了这道命令。 我颤微微的撑起四肢,腿像干枯的树枝一样脆弱。雪地很滑,世界在摇晃,但我必须站住,因为我知道,如果再倒下,那对鹿角或许真的不会再回头。我们启程了,这是一场与死神的赛跑, 我必须在三天内走完别的驯鹿。半个月的路程,我跌跌撞撞,深一脚浅一脚的踩进母亲留下的蹄印里。 每当我想要停下喘息,母亲总会用鼻尖轻触我的额头,那触碰里有关切,更有不容置疑的催促。走,别停,停下就是永恒的冻结, 哪怕是横跟在面前的那条冰河。初春的河水泛着黑色的光泽,冰冷刺骨,湍急如刀。 对于母亲,那不过是青青一月。对于出生才两天的我,那是天欠我在岸边徘徊,萎缩不前。母亲游到了对岸,他没有催促,只是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我, 眼神里有一种让我心惊的冷酷。但我突然懂了,在这个世界上,有些河只能自己过,有些路只能自己走,即便他是母亲,也代替不了我受喜。我闭上眼,跃入水中, 寒冷像无数根针扎进毛孔,水流试图将我卷走,但我咬着牙,拼命摆动着四肢,直到蹄子触碰到了坚实的河岸。 当我抖落身上的水珠,站在母亲身边时,我觉得自己不一样了。那个在雪地里哭泣的契尔死去了,活下来的是一头真正的驯鹿。两天后,风里传来了一股熟悉的味道,是苔藓的味道,是皮毛的味道,是族群的味道。 当我们翻过最后一座雪山,那个庞大的队伍出现在视野尽头时, 所有的驯鹿都停下了脚步,成百上千双眼睛看向我们,那些目光里有震惊,有困惑,更多的是敬畏。 在这个冰封的北极,一只独自产仔的母鹿带着一头早产的幼崽穿越了风雪, 躲过了金雕,跨过了冰河,奇迹般的归来了。母亲昂着头带着我走进族群。我们向两滴水汇入了大海,但这滴水已经见过最冷的冰,也见过最热的雪。 如今,我已经长大了,我也将踏上属于我的迁徙之路,去面对狼群,去面对漫长而未知的命运。 但每当夜深人静,北极光在天幕上拉开绿色的维曼时,我总会想起出生的那个下午,想起那个推倒我的动作,想起那对冰冷的鹿角。 那不是残忍,那是母亲给我上的第一课,他用推开我的方式教会我独立,又用回头的奔跑教会我责任。这世间的爱,并不总是温柔的怀抱和甜蜜的乳汁。有时候,爱是风雪中的一剂推搡,是逼迫你独自站立的狠心, 是看着你跌入冰河却不出手的隐忍。因为他知道,终有一天,他会真的离去, 化作这苔原下的泥土,而我必须独自面对这荒凉而又壮丽的人间。我是爱洛,我不感谢苦难,但我感谢那个在苦难中推开我,又拥抱我的灵魂。我在风雪中受喜于路,脚下重生,以此敬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