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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没,跟他娘亲一样,都爱撒谎。当我第一眼看到于浅浅出场的时候,就觉得他跟剧里所有人都不一样。别人做生意是按部就班,他搞会员制,设计图绘,玩饥饿营销。别人说话是知呼者也,他开口就是舍不得娃套不着狼。别人穿古装是大家闺秀,他屋里挂的画 一看就是水彩风。我当时就特别纳闷,他的画风怎么跟整部剧对不上呢?直到我翻开原著小说,才恍然大悟,原来于浅浅这个角色设定是个穿越者。刚穿来那天,他还没搞清楚状况,就看见有人落水了。 出于本能,他跳下去救人,又是按压,又是人工呼吸,折腾半天,那人终于吐出水来。那人睁开眼看了他一眼,那是一张被大火烧过的脸,疤痕狰狞,皮肉翻卷,正常人看了都会害怕, 但他没躲,就那么看着他。他愣住。大概是从小到大,第一次有人看见他的脸,之后,没有尖叫,没有逃跑,然后他说了两个字,赏你的一枚玉佩扔在他手里,他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拖进了一个再也逃不出去的地方。他后来才知道,这人叫齐民,表面上是长信王的大公子, 实际上是前朝皇孙。从小被毁容,被抛弃,被当成棋子,他心里全是恨,唯一一点光,就是眼前这个不怕他的女人。可他不想要这束光,他只想回家。他逃过很多次,最成功的一次,他逃到了临安镇,开了一家酒楼,改名换姓,以为自己终于自由了。 那时候他发现自己怀孕了,怀的是齐民的孩子。他一个人把他生下来,一个人把他带大,取名于宝儿。他以为自己能就这样过下去,但齐民怎么可能放过他?他找了他好几年,找到之后,他做了一件事,把林安镇屠了。不是因为恨,是因为他要让他知道, 你跑不掉,你跑到哪,我追到哪,你躲着的人,会把所有你在乎的东西一个一个毁掉。他把他抓回去,锁起来,用铁链拴着他的脚,踹他说,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死。 试过杀他,水里刺杀那刺,匕首刺进去,血染红了一片。他没还手,反而拼命撬开他脚上的锁链,把他从水里拖上来,他自己差点淹死,就为了救他。他问他,你为什么不杀我? 他说,你不是也没舍得杀我吗?那一刻,他突然明白了,这个人是真的疯了,但他疯子的壳子里藏着一个从来没人爱过的小孩。他这辈子只有他一个不怕他的人,只有他一点正常的温度。后来发洪水 冲回山庄救他,他亲眼看着他一个那么怕火的人,为了他冲进点燃的房间,看着他一个那么自私的人,为了他差点淹死在水里。他恨他,但他没办法彻底恨他,因为他知道,他这辈子只有他一个。所以他最后给他送毒酒的时候,是亲手端去的。他看见那碗汤,笑了。 他说,熬的火候不错,可惜放冷了些。他一口一口喂他,他一口一口喝毒,发的时候,他嘴角流血,还在笑。他说,你是这世上唯一一个看到我的脸厚不害怕的人。他说,谢谢你,说到做到。他说,若有来生, 会离你远远的,不复相见。然后他闭上眼睛,哼了一首儿歌,月儿明风而静,树叶儿遮窗林,蛐蛐叫铮铮,娘的,宝宝快睡着,那是他小时候他娘唱给他听的。死之前,他回到的是最开始的那个地方。 于浅浅没回头,他走出地牢,腿一软,蹲在地上,半天站不起来。樊长玉在外面等他,他说了一句话,我从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再也回不去了,从现在开始走,走上千百年才能回到那里去。这话只有他自己听得懂。他是穿越来的,从一个没有战争, 没有皇权,没有人命如草芥的地方,穿到这个吃人的古代。他救了一个人,把自己一辈子搭进去了。但他不后悔,因为那个人死之前,终于学会了放手。他最后看他的那一眼,没有占有,没有疯狂,只有一种很安静的满足。他这辈子想要的, 从来不是皇位,不是复仇,就是一个不怕他的人,在他死的时候,能陪他喝完最后一碗汤,他给了。所以他走出地牢的那一刻,心里是空的。他恨的那个人死了,他 爱的那个人从来没存在过,他剩下的只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再也回不去的家。后来,他跟着樊长玉回了临安,站在院子里,看着常宁和于宝儿在阳光下跑来跑去,他笑了。那一刻,他可能终于找到了一点家的感觉,虽然这个家不是他原来的那个,但他终于可以不用再跑了。

于浅浅单身带娃开酒楼简直太牛了,但是越看越发现于浅浅的穿越痕迹根本藏不住多处细节,直接锤死他。穿越者的身份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是樊长玉去找王记老板算账, 一般大家闺秀见到樊长玉这样式的都会觉得长玉野蛮没教养,但是于浅浅却脱口而出有趣, 觉得长玉是个女汉子,女汉子这个词可是现代词汇啊。于浅浅再次出场是主动找长玉合作的时候, 常玉去见于浅浅,他那时正在画熊猫和竹子,那时候的熊猫可是极少见到的,只有现代人才会这么喜欢熊猫的,并且于浅浅还露着双腿,连常玉见了都觉得不好意思, 所以在古代的时候女子是不会随便露腿的,只有现代人才不会在意。还有于浅浅开的酒楼名字异乡楼,谐音就是异乡楼,现在人穿越在古代可不就是异乡吗? 和长玉谈成合作之后,他说要签合同,合同也是现代词汇,在古代是说契约的长玉卤肉店开张,顾客讲价的时候,余浅浅脱口而出拉人可以打折,拉的人越多打的折越多,这不就是拼多多拉人打折机制吗? 还有他让常玉给包装设计图绘,还说和他合作的店都有次页图绘,这不就是现在的 logo 吗?简直就是自带现代商业头脑。最后就是浅浅的儿子,他和常宁吃东西的时候说吃甜的会长蛀牙,古代哪有蛀牙这个词啊,所以种种细节证明于浅浅就是穿越者。


常玉怎么都没料到,好闺蜜竟是穿越者,因为喝醉酒的原因,他终究还是说出了自己没有与谢真圆房的秘密,这也让好闺蜜觉得,谢真可能是个只有好看的皮囊,没有真本事的男人。他不会是个营养辣枪头吧?什么营养辣枪头?炎症是金的十足,真金 这么厉害,我现在就去找人打那个康婆子,他说你们根本就没缘分哎!长玉向闺蜜解释,有一个晚上,他们同处一屋,两个人亲吻在一起。虽然长玉很喜欢这种甜蜜的感觉,可是她心里明白,谢征有一天迟早是要离开的。看着长玉痛苦的模样,闺蜜竟然提出让对方留个种, 他要是执意要走,那就在他走之前跟他要个孩子。你想啊,要是孩子跟他长得一样好看,那也是一种福气啊。舍不得娃套不着狼啊!不对, 是舍不得喂狼套不着娃这事啊,包在姐身上。既然男人留不住,那就干脆留下个 孩子,这绝对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思维,更何况浅浅还具有现代人做生意的思维,之前让长玉做卤肉,还给猪肉铺起名字,画 logo, 这都不是一个古代人该有的思维,而在原著中,浅浅就是一个穿越者。随后长玉回到家中,看着谢贞一心一意的在家里带娃,他的嘴角已经忍不住上扬。此刻,长玉的脑海中已经开始幻想他和谢贞生下来的孩子 会有多么的漂亮好看。眼看春节就要到来,常玉见谢征在写字,于是便想到写春联,随后他拿来红纸让谢征多写几幅春联,完事后把家里所有的房屋都贴上,看着认真写字的谢征,常玉忍不住的把脸贴近观看,而这却让写字的谢征顿时分神。听着常玉急促的呼吸声,谢征更是不小心损坏写好的春联。 看着手中失败的作品,谢峥灵机一动,将滴落的墨水进行修改,很快春联就被修改成特别漂亮。然而在长玉的心里却只想着赚钱,你出去卖字画,一定能赚很多钱,我不做不称心意的话。随后妹妹在长玉的帮助下,写了一个一定有钱的横批,这横批怎么样? 好比狗尾续貂,除此之外,他们还让阴损在上面留下脚印,这样一家人才算是完整的。面对此刻幸福安稳的隐居生活, 谢峥有那么一瞬间竟忘记自己身上还有使命。随着候爷的身份逐渐被更多人知道,谢峥马上就要离开长玉,而长玉也即将发现,谢峥对自己的感情竟然充满了利用与欺骗。




强制爱囚禁 play 逃不掉的疯子!很多网友都说于浅浅和启敏这对真是太带感了。可那些嗑 c p 的 观众,嗑的是疯子的深情。但只有带入于浅浅的视角,才知道,被一个疯子深爱, 是这个世界上最绝望的事,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他的爱下一秒会把你推向哪里。很多观众爱看这对 c p 说什么疯批美人偏执深情虐恋情深。可只有于浅浅才知道,这绝不是什么浪漫爱情, 而是一个女人被一个疯子盯上,无处可逃的绝望。于浅浅是什么人,剧里没明说,但处处透着奇怪。他说,我从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他说,压价不算买卖互利才是生意。这套现代商业思维,放在古代酒楼里 格格不入,又闪闪发光。他是穿越来的一个现代灵魂,被困在这个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没有自由意志的时代,他好不容易靠自己打拼出一片天地,有了朋友,有了事业,以为可以好好活下去。然后启敏来了, 他包下他的酒楼,一天一千两。他送药送衣服,说是为他好。他坐在包厢里,透过门缝看他忙来忙去,一看就是一整天余钱钱,怕他把门关起来,躲在房间里做噩梦, 梦里还在喊,你滚开。他跟樊常玉说,这钱我不敢赚,说他每次见那个男人都起一身鸡皮疙瘩,可他逃不了。启敏不杀他,不伤他,甚至在他被人欺负的时候会替他出头。那个骂他未婚先孕不守妇道的宋母,第二天就被蒙面人劫了马车。耳边响起一句话,再胡言乱语, 小心割了你的舌头喂狗,你看,他甚至在保护他,可这种保护比伤害更可怕,因为他用这种方式告诉他,你逃不掉的,你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你的朋友,你的生意,你的儿子, 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于钱,钱懂这个。所以他才会在樊长玉问他那姓齐的是谁的时候,只说了三个字, 一个疯子。他不敢多说,多说一句就可能把樊长玉也卷进来。他只能自己扛着,自己周旋,自己想办法。他想过很多办法,装病躲着,让伙计挡驾。后来,他甚至想出绝招,借人,让樊长玉 把谢征借来当一天夫婿,站在启敏面前,告诉他,我有男人了,你别来了。启敏是走了,可他走之前回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里,没有愤怒, 没有失望,只有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势在必得。他还会回来的。于浅浅知道,可他能怎么办?他跑不掉,打不过,连死都死不了。那个疯子说了,他受一点伤,拿他手下试问,这就是强制爱的真相,不是什么偏执深情, 不是什么虐恋情深,就是一个女人被一个权力、武力、财力都碾压他的男人盯上,逃不掉,躲不开,连死都死不成。那些磕 c p 的 观众,磕的是启敏的深情,可他们没看见。 于浅浅每次见完齐敏手上起的那些鸡皮疙瘩,没听见他夜里做的那些噩梦,没想过一个现代女性被困在这种关系里 是什么感受。于浅浅是穿越来的,他见过真正的爱情是什么样子,是两个平等的人,相互尊重,相互扶持。不是一个人把另一个人锁在身边,用为你好当借口剥夺他所有的自由,所以他怕齐敏, 不是因为他不爱他,恰恰相反,是因为他爱他,那种扭曲的病态的,把他当成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不放的爱。其敏这个人,九岁被毁容,被抛弃,被当成棋子养大,他不知道什么是正常的爱,他只知道这个女人 是他这辈子唯一想要的东西,他可以用最残忍的方式去抢,也可以用最笨拙的方式去护。可这不是于浅浅的错,他没有义务用自己的一生 去填补一个疯子的空洞。后来的后来,齐敏会死于浅浅手里,他亲手为他喝下毒酒,他笑着喝完,边吐血边说,若有来生, 我会离你远远的,不复相见。他终于在死前学会了放手,可那一碗毒酒已经是他给他的,最后也是唯一的温柔。我以为齐敏和于浅浅的故事根本不是爱情, 而是一个溺水的人拼命抓住一根扶木的执念,和一个被当成扶木的人拼命挣扎的绝望。启敏抓住于浅浅,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在他最丑陋的时候,没有害怕他的人。 他把这当成了爱,当成了救赎,当成了活下去的理由。可他忘了问于浅浅,你想不想当这根扶木?一个现代灵魂穿越到古代,好不容易靠自己站稳脚跟,却被一个疯子盯上,逃不掉,躲不开,连死都死不成。这才是这个故事最可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