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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狱里最疯批的男人终于出现了,这个疯子叫齐民,他顶着长信王长子的名头活了十七年。可实际上,他是十七年前那场东宫大火里唯一活下来的皇孙,是钱承德太子的儿子。九岁那年,他妈太子妃为了让他活命,亲手把他的脸按进火盆里毁容。 为什么要毁容?因为只有毁了这张脸,别人才认不出他是谁,他才能混在尸体里被偷偷带走。他妈自己呢,则留在火海里烧成了灰。从那以后, 习民就怕火。怕到什么程度?夜里不敢长灯,屋里黑的跟棺材似的,谁要是敢在他面前点火,那跟找死没区别。可就这么个怕火的人,后来却为了一个女人冲进洪水里,差点淹死。这女人叫于钱,钱 是临安镇异乡楼的女掌柜。他俩的缘分说来也怪,那时候齐民还顶着毁容的脸躲在长信王府,有天发病跳进荷花池想自杀。于浅浅正好路过,把他从水里捞上来,又是按压又是渡气,愣是把这只鬼门关前的脚给拽回来了。可于浅浅不知道,他救的是一头狼, 齐民好了以后,直接把他求在身边当侍妾,于浅浅不愿意,他就用墙。后来于浅浅带球跑了,生下一个儿子后,就一直躲在临安。多年后,齐民追过来,不是为了儿子,是为了他。你说这人他奇怪不奇怪,儿子他不在乎,亲信说杀就杀。养了他十七年的长信王妃,他一刀下去眼都不眨。 可对这个女人,他却疯了一样放不下。他在异乡楼包场十天,就为了多见他,于浅浅想跑,他就把他锁起来, 是真的,用铁链锁住脚踝,求在房间里。所以后来山庄发大水那天,于浅浅脚上还拴着铁链,根本跑不了。 洪水涌进来的时候,齐民自己本来能逃,可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女人正被锁在房间里,水已经淹到胸口。他二话不说,游回去,潜水下去撬那个锁。于浅浅呢,手里攥着一把匕首,趁他不备,狠狠刺过去,写在水里散开, 染红了一片。可齐民没松手,他一只手攥着匕首的刀刃,一只手继续撬锁,血顺着指缝往外流,他硬是把锁撬开,拽着他浮出水面,等于钱钱醒过来, 他自己差点淹死。你说他图什么?图他一句谢谢,可于钱钱醒来第一句话是,你应该死。他笑了,笑的跟个傻子似的,喘着气说,你不是也没舍得杀了我吗?这人啊,坏事做尽, 心狠手辣。可他偏偏把自己仅剩的那点人性全都给了同一个人。他爹长信王战死了,他弟弟 随袁青追着他报仇,他养的母妃被他亲手杀了,他的儿子被他逼的要逃命。这世上所有人都恨他,怕他,躲着他。只有于浅浅是他唯一想留住的人。可于浅浅不想留,他每天都在想怎么逃,每次被抓回来, 他就笑嘻嘻的说,第七次而已,只要我不死,就会继续逃的,有本事你杀了我。齐民杀不了他,他要是能下手,早下手了。他只能把他锁在身边,一遍遍跟他说,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死。这话听着像威胁,可仔细想想,更像一个溺水的人, 拼命抓住最后一根扶木。后来呢?后来他败了,攻遍失败,他中了箭,被关进地牢。于浅浅来了,端着一碗羹汤,他知道那汤里有毒,可他笑了,说, 难为你,还专程熬了中汤,费心了。于浅浅喂他,他一勺一勺喝下去,边喝边吐血,边吐血边笑。他说,你可知,我是从那一刻真正爱上你的, 你是这世上唯一一个看到我的脸厚不害怕的人。他说,你那么恨我,却还是如了我的意。于浅浅,我真的很喜欢你,因此,若有来生,我会离你远远的, 不复相见。他说完这句,靠在墙上,哼起了儿歌。月儿明风而静,树叶儿遮窗林,蛐蛐叫铮铮。 娘的,宝宝快睡着,他看见他妈了,那个十七年前把他按进火盆里的女人,正对着他笑。于浅浅背对着他站了很久,直到身后再没声音,他才迈步走出去。门口,樊长玉在等他,于浅浅抓住樊长玉的手,抬头看天, 雪后初晴的阳光刺眼,他没躲,任由眼泪顺着脸往下流。齐民这辈子坏事做绝,该死。 可最后那一刻,他看着于浅浅的眼神是真的在笑。他一生都在为复仇而活,唯一想要的温暖却被他亲手毁掉,最后 死在最爱的人手里,也算是求人得人。有些人啊,生来就泡在苦水里,一辈子没尝过甜的,好不容易尝到一点,又被他自己的手打翻了。若有来生,他离他远远的,不复相见,也愿他别再这么苦了。

强制爱囚禁 play 逃不掉的疯子!很多网友都说于浅浅和启敏这对真是太带感了。可那些嗑 c p 的 观众,嗑的是疯子的深情。但只有带入于浅浅的视角,才知道,被一个疯子深爱, 是这个世界上最绝望的事,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他的爱下一秒会把你推向哪里。很多观众爱看这对 c p 说什么疯批美人偏执深情虐恋情深。可只有于浅浅才知道,这绝不是什么浪漫爱情, 而是一个女人被一个疯子盯上,无处可逃的绝望。于浅浅是什么人,剧里没明说,但处处透着奇怪。他说,我从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他说,压价不算买卖互利才是生意。这套现代商业思维,放在古代酒楼里 格格不入,又闪闪发光。他是穿越来的一个现代灵魂,被困在这个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没有自由意志的时代,他好不容易靠自己打拼出一片天地,有了朋友,有了事业,以为可以好好活下去。然后启敏来了, 他包下他的酒楼,一天一千两。他送药送衣服,说是为他好。他坐在包厢里,透过门缝看他忙来忙去,一看就是一整天余钱钱,怕他把门关起来,躲在房间里做噩梦, 梦里还在喊,你滚开。他跟樊常玉说,这钱我不敢赚,说他每次见那个男人都起一身鸡皮疙瘩,可他逃不了。启敏不杀他,不伤他,甚至在他被人欺负的时候会替他出头。那个骂他未婚先孕不守妇道的宋母,第二天就被蒙面人劫了马车。耳边响起一句话,再胡言乱语, 小心割了你的舌头喂狗,你看,他甚至在保护他,可这种保护比伤害更可怕,因为他用这种方式告诉他,你逃不掉的,你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你的朋友,你的生意,你的儿子, 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于钱,钱懂这个。所以他才会在樊长玉问他那姓齐的是谁的时候,只说了三个字, 一个疯子。他不敢多说,多说一句就可能把樊长玉也卷进来。他只能自己扛着,自己周旋,自己想办法。他想过很多办法,装病躲着,让伙计挡驾。后来,他甚至想出绝招,借人,让樊长玉 把谢征借来当一天夫婿,站在启敏面前,告诉他,我有男人了,你别来了。启敏是走了,可他走之前回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里,没有愤怒, 没有失望,只有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势在必得。他还会回来的。于浅浅知道,可他能怎么办?他跑不掉,打不过,连死都死不了。那个疯子说了,他受一点伤,拿他手下试问,这就是强制爱的真相,不是什么偏执深情, 不是什么虐恋情深,就是一个女人被一个权力、武力、财力都碾压他的男人盯上,逃不掉,躲不开,连死都死不成。那些磕 c p 的 观众,磕的是启敏的深情,可他们没看见。 于浅浅每次见完齐敏手上起的那些鸡皮疙瘩,没听见他夜里做的那些噩梦,没想过一个现代女性被困在这种关系里 是什么感受。于浅浅是穿越来的,他见过真正的爱情是什么样子,是两个平等的人,相互尊重,相互扶持。不是一个人把另一个人锁在身边,用为你好当借口剥夺他所有的自由,所以他怕齐敏, 不是因为他不爱他,恰恰相反,是因为他爱他,那种扭曲的病态的,把他当成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不放的爱。其敏这个人,九岁被毁容,被抛弃,被当成棋子养大,他不知道什么是正常的爱,他只知道这个女人 是他这辈子唯一想要的东西,他可以用最残忍的方式去抢,也可以用最笨拙的方式去护。可这不是于浅浅的错,他没有义务用自己的一生 去填补一个疯子的空洞。后来的后来,齐敏会死于浅浅手里,他亲手为他喝下毒酒,他笑着喝完,边吐血边说,若有来生, 我会离你远远的,不复相见。他终于在死前学会了放手,可那一碗毒酒已经是他给他的,最后也是唯一的温柔。我以为齐敏和于浅浅的故事根本不是爱情, 而是一个溺水的人拼命抓住一根扶木的执念,和一个被当成扶木的人拼命挣扎的绝望。启敏抓住于浅浅,是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在他最丑陋的时候,没有害怕他的人。 他把这当成了爱,当成了救赎,当成了活下去的理由。可他忘了问于浅浅,你想不想当这根扶木?一个现代灵魂穿越到古代,好不容易靠自己站稳脚跟,却被一个疯子盯上,逃不掉,躲不开,连死都死不成。这才是这个故事最可怕的地方。

活了一个疯批皇孙穿越女强致爱带球跑如意夫 c p 也这么带感的吗?于浅浅齐米,一个是只想要自由的穿越女,一个是阴暗孤立的皇孙。刚穿越过去,于浅浅就遇到了在寒潭险些逆死的齐米,是他救了他,但却被他囚禁。他装作变乖,确认不备,卷了他赏赐的所有金银首饰,逃出去开了酒楼,生下了他们的孩子于宝儿。 他逃他追整整五年。因为齐米烧伤,常年戴着面具,所以再次相遇时,于浅浅的身体比眼睛更先认出已经改头换面的她,可那里面的人不知为何 就碰了那么一下,我全身毛骨悚然,那双眼睛仿佛要吃了它一样。英智被毒蛇贴着皮肉缠上的恶寒感,让他本能的怕他发抖。后来,他再一次偏执的囚禁了他。什么是恨海晴天呢?是他用自身威胁他,怕他站不稳还要扶着,也是长袍之下被铁链锁住的手。对启敏来说,于谦谦是唯一一个让他 感到宁静平和并且不怕他的人。幼年被烧毁半张脸和半身皮肉,日日忍受火烧幻痛,亲眼目睹母亲为换他一线生机而葬身火海,因此变得喜怒无常。没人教他怎么爱,身边人和他说的最多的就是复仇。他最拿得出手的两样东西,就是那份激情的爱和让他做皇后的权利。但这两样,于浅浅都不要 爱。他甚至想去子留母,嫉妒自己的亲生孩子。不止因为那是他被当做牲口一样下药的去乳产物,还因为他健康活泼,有母亲的疼爱。最重要的是,他一个人占据了于浅浅全部的爱,他不配合智商他就碰他,逼他就犯。 他说,你不让我死,终有一天我会杀了你。而他笑着回答,人终有一死,比起死在旁人手上,死在你手上似乎还不错。到时候给我煲个汤,在汤里下毒吧。故事最后他为他挡了剑,然后真的喝下了他包 带毒的汤。而他看到他的泪,挣了一下就头也不回的走了,却在店外借着朋友回答了他想要的答案,是当开一本也毫不逊色的程度。请两位故事线速速展开。

如果说严正是小白兔,那谢征就是阴尸男鬼,原著他是如何对樊长玉强制爱的?其实前期谢征的封批属性也会偶尔显露,但都被严正压下去了。直到樊长玉在战场上得知谢征的真实身份,他才知道一直以来自己都是被骗了, 可他更怕的是谢征死在战场上,但谢征觉得就算他死在那里了,长玉也不该去的。两人就这样倔强的不肯先向对方低头,最后还是谢征开口,如果他真的死了, 那长玉就带着妹妹长宁离开军营,重新找个地方生活,开猪肉铺子也好,盖猪棚养猪也好,将来再嫁给他喜欢的斯文俊秀的书生,生儿育女。当樊长玉那滴死人在眼眶里的泪砸在谢征手上时,他眼底的血色更重了, 突然扣着他下颚发狠的吻了上去。看到常玉连哭都哭的不利索了,又说,我活着,你这辈子就别想替旁人生儿育女了。上一秒还在想着赶他走,下一秒就要把常玉牢牢拴在身边,把最爱的女人让给别人,谢真真的做不到。所以后来就算知道俩人隔着血海深仇的时候,他还想过, 既然常玉喜欢读书人,那下辈子他就做个斯文的读书人,娶她为妻,生儿育女。从前那个连皇帝也不放在眼里, 狂傲不可一世的武安侯,却在爱情里脆弱的任灾。他不明白为什么樊长玉就是不能喜欢他呢?宁愿跑去济州从军。樊长玉不知道怎么开口,只能轻声的说对不起。而谢真看着眼前这总是一脸坦诚,连谎都不会撒的姑娘,有一瞬掐死他的心都有了, 他紧攥着他肩膀的手在发抖,面目有些狰狞的把人按进了自己怀里,几乎是咬牙切齿道,樊长玉,你该在走之前先捅我两刀,让我伤的下不了地才好,这完全就是阴尸男鬼啊! 黑色的怒意在心口翻滚,那深藏在骨子里的,恍若天底下只剩他一人的惶恐感从骨系里钻出来,一点点渗进血肉里。为什么所有人都不要他? 当年那个女人是,如今她也是,谢峥就算把自己的整颗心刨给她,她都不屑一顾,所以隔着衣物咬了长玉的肩膀。而这是谢峥在吃炎症的醋,你敢信吗?本是佟老纪,相煎何太急, 其实她希望长玉爱上的是谢峥,而不是炎症,毕竟那个不是真实的她。直到最后,谢峥妥协, 为了给常玉锻造一把最锋利的武器,他直接用自己的血开刃,并且连夜骑马追上常玉,赠他长刀。后来曾玉好不容易心意相通,却知道割的两人中间的不止家室,更是仇恨。谢征的父亲被常玉的外祖父害死, 母亲也间接的死了,这是他二十年来心底化不开的寒冰。他能做到不恨常玉,却再也没办法爱他。很多时候,谢征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 不死了应该都比这样的煎熬好受些。明明说了分手,明明他以为会过去的,一天不行就有一月,一月不行就一年,可他连一个月都没忍过去,就去谢家祠堂自请一百零八道戒鞭,只 要受完这一百零八鞭的刑罚,他就可以去找他了。是他磨碎牙齿和那些骄傲也要爱的人,他把整颗心都弯出来了,却还是舍不得放不下。 即使伤口一次次崩裂的痛,也压不下想见他的念头。这个伤加上反复开裂的刀伤,让谢征足足在床上趴了三日才能下地。他的后背已经连一块好肉都没有了,换了寻常人,疼都能活活疼死。当尚未者的冷漠算计,逐渐变成了对常玉的占有欲, 是在谢峥面前,连宋艳的名字都不能提起。在常一说看过前夫哥的论语。大学时,谢峥的脸冷的像是掉了冰渣,所以他决定从孟子开始交起。不仅如此,他还眼见的发现,谢峥把头上的发带又换回了他原本的那条。但凡是和前夫哥有关的事,谢峥全都得把醋吃一遍。 就比如俩人假结婚好聚好散的时候,长玉希望将来找个斯文秀气的郎君。而谢征听到的是,长玉就那么放不下前未婚哥。他攥着他下颚,垂手近乎暴虐的堵住了他的唇。即使被长玉打了一巴 掌,谢征还用舌尖抵了抵唇角破开的地方,尝到一股淡淡的铁锈味后,偏过头看向樊长玉,问,不继续吗?其实小说里,谢征每次亲他都会挨打, 谢征是疯狗,但也是只有长玉能拴住的疯狗。以前谢征也想过娶世家大族的贵女,这样就算他死了也还有人操持家里。可现在有长玉了,他反倒是有了几分怕死。 这辈子,他只心悦长玉一人。为了能让长玉有更高贵的身份,谢征求了老师收他做一女,往后淘汰。父就是长玉的娘家人, 如果和谢征成婚,谢世上有几只旁枝,只有他们削尖的脑袋讨常玉欢心的份,不会像他说的那故事里那样,有蠢人来挖苦为难他,等绞灭反贼,首任魏延也可以一起在荒地没个十年八年的不会进京一次。如果常玉怕天下人耻笑,觉得他还有旁的选择, 谢征请陛下赐婚就是,他这辈子只要不谋反,就也只能守着长玉一个。所以和顾廷烨对明兰那句一样,从此以后,我在男人堆里是老几, 你在女人堆里便是老几。就算长玉将来嫁的人不是谢征,有淘太夫一女这层身份在,也没人敢轻慢长玉。真要有那一天,大敌便是他死后了。 他死了,也希望他过得好,那是他此生唯一拥抱过的太阳,只要他在人间散发着他的光和热,他在地狱里便也不觉得冷。为了能和常玉长厢厮守,谢征把所有的底牌都亮出来了。 他好的一面,阴至的一面,只要能和常玉在一起,他怎么样都可以。这何尝不是苦果亦是果,二点零版本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