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齐明看到于宝的那一刻,便确定这就是他的儿子齐明。这个表面上是长姓王府病弱嗜子的男人,实则有着更为沉重与血腥的身世。他是大印王朝承德太子嫡子,正统皇长孙,是东宫锦州血案唯一的幸存者。 四岁那年,父亲承德太子遭权相畏言,与长姓王联手陷害,战死锦州。不久后,东宫起了一场大火, 太子妃和太孙齐名皆死于火中。一起被烧死的还有长性王妃。长性王长子随缘怀则身上被大面积烧伤,侥幸留下了一条命。但其实这把火是太子妃故意放的, 为的是给自己的儿子谋一条生路。大火离死掉的其实是随缘怀,被烧伤的则是齐民。自难以后,齐民就成了随缘怀,在长信王府里苟且偷生,照顾他的则是太子妃生前的宫女蓝氏。为了复仇,为了能正常出现在人前,齐民这些年陆续换掉被烧伤的皮,但那场大火 终究还是伤了根本,他的身体一直不好,其名身体每况愈下。蓝氏为了给他留下血脉做主,为他挑选了一批通房丫鬟,于二丫就是其中之一。他胆子小,事情后浑浑噩利,大病一场。于浅浅就是这时候穿越到来到这个世界的。 原本齐明极其厌恶自己被迫留下血脉一世,想直接处理掉那些女子,好在于浅浅查出怀孕,才躲过一劫。当于浅浅成为鱼二丫后,她就再也不是唯唯诺诺的样子,而是努力自救。当她得知自己怀孕,数次想逃出去,好几次都失败了。 每次失败,她都扬妆工顺,为下一次出逃寻找机会。怀孕七个多月时,她终于顺利逃出,并逃到了临安镇。为了躲避追捕, 他把孩子养在密室里,又凭借自己的能力把生意做的风生水起。然而,五年后,齐明已经成最大米商的身份,来到一厢楼,一开口就是二十万,是粮食的大生意。他自报姓名,齐名目光锐利,步步试探。于浅浅表面客气,内心警惕,两人正是交锋, 齐明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阴冷,无论看人的眼神还是说话,都令人毛骨悚然。他看向于浅浅的第一眼, 就像在看猎物一般。于浅浅在商场多年,早已练就一身本事,可面对齐民依旧忍不住打个寒战。直觉告诉他, 这个人很危险。齐民以各种理由接近于浅浅,要么是相亲,要么是谈生意,等到熟悉他身边人时,便多方打听。终于,他见到了于宝,得知宝的生辰,从而确定于浅浅就是他一直寻找的世界于二丫。那一刻,齐民露出猎手找到猎物的笑容。


很多人不知道蓝嬷嬷为什么背叛齐民,与浅浅联手带走于宝。这并非简单的情感背叛,而是一场基于绝望算计与信念转移的必然结局。忠心耿耿数十载的蓝嬷嬷最终发现齐民失去了明君的潜质,于是果断将全部筹码转移到了更有明君气质的于宝身上。 蓝嬷嬷的忠心自始至终都属于承德太子血脉这个政治符号,而非齐民本人。当他做出背叛的决定时, 其实经历了极其理性的算计。一手将齐民抚养长大的蓝嬷嬷发现苦心经营十七年的计划要失控了,齐民的风雨吃触及了他的底线。为了于浅浅,齐民可以连命和富国大业都不要,水淹山庄时, 他置大局于不顾,疯狂救人,让蓝嬷嬷痛骂其为了的女人连自己性命都不要。齐民对亲生儿子于宝心生极恨,甚至动了杀心,这严重威胁到血脉的封批,在蓝嬷嬷眼中已毫无民君潜质,成了必须割舍的痱子。 在清盘齐名的同时,蓝嬷嬷迅速锁定了更优质的潜力股。于宝,他是齐名的亲生儿子,同样是承德太子的嫡系血脉,政治合法性丝毫不减于宝,聪慧过人,纯良可塑,完全符合蓝嬷嬷心中明君的胚子。 他曾对于浅浅直言,帮你就是在帮大印,我会保他平安,保证大印朝的血脉,这无疑是在宣告蓝嬷嬷之忠心。大印正统并非其名,蓝嬷嬷不仅识人,更懂局势,他亲眼看见其名与随缘卿的连环计被谢征以少胜多破解,深信武安侯才是那个能终结乱世、 匡扶正统的人。带着宝投奔谢征,是为大印血脉找到了最硬的靠山和最安全的保险箱。正是基于这些算计,蓝嬷嬷与于浅浅的联手成了必然。而于浅浅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儿子逃离魔爪,获得自由与安全。 蓝嬷嬷的诉求则更为宏大,保住大印最优质的血脉,并将其托付给能赢到最后的人。两人虽目标不同,但送走与宝这个交汇点,让他们达成了合作。蓝嬷嬷利用对王府的熟悉,策划逃跑路线, 于浅浅则在前面虚与危夷,吸引齐民的注意,为他创造机会。然而最终兰嬷嬷未能逃脱齐民的疯狂报复,被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亲手杀死, 用生命为自己的忠诚与背叛画上了句号。而他的儿子赵循,在目睹母亲惨死后,将对齐民的恐惧彻底燃烧,为刻骨仇恨,毅然投靠谢真,并献上二十万担粮食,作为同名状,走上了为母复仇之路。



听到没,跟他娘亲一样,都爱撒谎。当我第一眼看到于浅浅出场的时候,就觉得他跟剧里所有人都不一样。别人做生意是按部就班,他搞会员制,设计图绘,玩饥饿营销。别人说话是知呼者也,他开口就是舍不得娃套不着狼。别人穿古装是大家闺秀,他屋里挂的画 一看就是水彩风。我当时就特别纳闷,他的画风怎么跟整部剧对不上呢?直到我翻开原著小说,才恍然大悟,原来于浅浅这个角色设定是个穿越者。刚穿来那天,他还没搞清楚状况,就看见有人落水了。 出于本能,他跳下去救人,又是按压,又是人工呼吸,折腾半天,那人终于吐出水来。那人睁开眼看了他一眼,那是一张被大火烧过的脸,疤痕狰狞,皮肉翻卷,正常人看了都会害怕, 但他没躲,就那么看着他。他愣住。大概是从小到大,第一次有人看见他的脸,之后,没有尖叫,没有逃跑,然后他说了两个字,赏你的一枚玉佩扔在他手里,他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拖进了一个再也逃不出去的地方。他后来才知道,这人叫齐民,表面上是长信王的大公子, 实际上是前朝皇孙。从小被毁容,被抛弃,被当成棋子,他心里全是恨,唯一一点光,就是眼前这个不怕他的女人。可他不想要这束光,他只想回家。他逃过很多次,最成功的一次,他逃到了临安镇,开了一家酒楼,改名换姓,以为自己终于自由了。 那时候他发现自己怀孕了,怀的是齐民的孩子。他一个人把他生下来,一个人把他带大,取名于宝儿。他以为自己能就这样过下去,但齐民怎么可能放过他?他找了他好几年,找到之后,他做了一件事,把林安镇屠了。不是因为恨,是因为他要让他知道, 你跑不掉,你跑到哪,我追到哪,你躲着的人,会把所有你在乎的东西一个一个毁掉。他把他抓回去,锁起来,用铁链拴着他的脚,踹他说,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死。 试过杀他,水里刺杀那刺,匕首刺进去,血染红了一片。他没还手,反而拼命撬开他脚上的锁链,把他从水里拖上来,他自己差点淹死,就为了救他。他问他,你为什么不杀我? 他说,你不是也没舍得杀我吗?那一刻,他突然明白了,这个人是真的疯了,但他疯子的壳子里藏着一个从来没人爱过的小孩。他这辈子只有他一个不怕他的人,只有他一点正常的温度。后来发洪水 冲回山庄救他,他亲眼看着他一个那么怕火的人,为了他冲进点燃的房间,看着他一个那么自私的人,为了他差点淹死在水里。他恨他,但他没办法彻底恨他,因为他知道,他这辈子只有他一个。所以他最后给他送毒酒的时候,是亲手端去的。他看见那碗汤,笑了。 他说,熬的火候不错,可惜放冷了些。他一口一口喂他,他一口一口喝毒,发的时候,他嘴角流血,还在笑。他说,你是这世上唯一一个看到我的脸厚不害怕的人。他说,谢谢你,说到做到。他说,若有来生, 会离你远远的,不复相见。然后他闭上眼睛,哼了一首儿歌,月儿明风而静,树叶儿遮窗林,蛐蛐叫铮铮,娘的,宝宝快睡着,那是他小时候他娘唱给他听的。死之前,他回到的是最开始的那个地方。 于浅浅没回头,他走出地牢,腿一软,蹲在地上,半天站不起来。樊长玉在外面等他,他说了一句话,我从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再也回不去了,从现在开始走,走上千百年才能回到那里去。这话只有他自己听得懂。他是穿越来的,从一个没有战争, 没有皇权,没有人命如草芥的地方,穿到这个吃人的古代。他救了一个人,把自己一辈子搭进去了。但他不后悔,因为那个人死之前,终于学会了放手。他最后看他的那一眼,没有占有,没有疯狂,只有一种很安静的满足。他这辈子想要的, 从来不是皇位,不是复仇,就是一个不怕他的人,在他死的时候,能陪他喝完最后一碗汤,他给了。所以他走出地牢的那一刻,心里是空的。他恨的那个人死了,他 爱的那个人从来没存在过,他剩下的只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再也回不去的家。后来,他跟着樊长玉回了临安,站在院子里,看着常宁和于宝儿在阳光下跑来跑去,他笑了。那一刻,他可能终于找到了一点家的感觉,虽然这个家不是他原来的那个,但他终于可以不用再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