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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了一个疯批皇孙穿越女强致爱带球跑如意夫 c p 也这么带感的吗?于浅浅齐米,一个是只想要自由的穿越女,一个是阴暗孤立的皇孙。刚穿越过去,于浅浅就遇到了在寒潭险些逆死的齐米,是他救了他,但却被他囚禁。他装作变乖,确认不备,卷了他赏赐的所有金银首饰,逃出去开了酒楼,生下了他们的孩子于宝儿。 他逃他追整整五年。因为齐米烧伤,常年戴着面具,所以再次相遇时,于浅浅的身体比眼睛更先认出已经改头换面的她,可那里面的人不知为何 就碰了那么一下,我全身毛骨悚然,那双眼睛仿佛要吃了它一样。英智被毒蛇贴着皮肉缠上的恶寒感,让他本能的怕他发抖。后来,他再一次偏执的囚禁了他。什么是恨海晴天呢?是他用自身威胁他,怕他站不稳还要扶着,也是长袍之下被铁链锁住的手。对启敏来说,于谦谦是唯一一个让他 感到宁静平和并且不怕他的人。幼年被烧毁半张脸和半身皮肉,日日忍受火烧幻痛,亲眼目睹母亲为换他一线生机而葬身火海,因此变得喜怒无常。没人教他怎么爱,身边人和他说的最多的就是复仇。他最拿得出手的两样东西,就是那份激情的爱和让他做皇后的权利。但这两样,于浅浅都不要 爱。他甚至想去子留母,嫉妒自己的亲生孩子。不止因为那是他被当做牲口一样下药的去乳产物,还因为他健康活泼,有母亲的疼爱。最重要的是,他一个人占据了于浅浅全部的爱,他不配合智商他就碰他,逼他就犯。 他说,你不让我死,终有一天我会杀了你。而他笑着回答,人终有一死,比起死在旁人手上,死在你手上似乎还不错。到时候给我煲个汤,在汤里下毒吧。故事最后他为他挡了剑,然后真的喝下了他包 带毒的汤。而他看到他的泪,挣了一下就头也不回的走了,却在店外借着朋友回答了他想要的答案,是当开一本也毫不逊色的程度。请两位故事线速速展开。



当我们用乾解的视角打开逐狱,才发现爱的尽头只不过是一把枷锁,以爱为名的囚禁让他痛不欲生,最后只剩一碗毒汤了结余生。那年,东宫的一场大火烧毁了嫡孙齐民的半张容颜, 更是夺走了他唯一的依靠母妃。比十四岁的他在太子妃的谋划下,顶着长信王长子的身份苟活,日日被火烧患痛折磨,活成了人人惧怕的阴兮怪物。而这时,穿越来的于浅浅一睁眼就坠入了这吃人的深宅,成了被欺辱殆尽的婢女。 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他要活,要自由的活,绝不为这封建牢笼折腰。出逃途中,他撞见了在寒潭中挣扎的奇民,即便深知这世道人心险恶,即便自身难保,善良的本能还是让他纵身入水,救下了这个奄奄一息的男人。 可他不知道,这依旧竟是半生纠缠的开端。于浅浅是第一个不把他当怪物,不畏惧他的人。从未被爱过的齐民根本不懂如何留住这份温暖,只能用最偏执的方式将于浅浅囚禁在身边。他以为困住他的人就能拥有他的心, 可于浅浅来自自由的时代,怎会甘心做龙中雀?他洋装乖巧温顺,麻痹其民的防备,在一个深夜卷走他赏赐的所有金银,挺着熨斗拼尽全力逃出了那座牢笼。一路颠沛到临安,他藏起腹中孩儿, 凭着现代思维开了家酒楼,从小小九四坐到镇上,巧处独自生下儿子与宝儿。这一躲就是五年。他以为过往早已尘封,却不知齐民的执念早已疯长成了参天大树。这五年,齐民为了能够光明正大站在他的面前,忍受着剥皮换肤的追心之痛, 一次次将烧焦的皮肤替换。哪怕身体被彻底拖垮,哪怕每夜被幻痛折磨,他都从未停下寻找的脚步。其实,他要的从来不是江山皇权,只是那个敢靠近他,敢救他的于浅浅。五年后,齐明化身为临安最大的米商。踏入酒楼的那一刻,于浅浅浑身汗毛倒竖, 那双眼睛里的殷思与偏执是刻进骨子里的熟悉。哪怕他换了容颜,于浅浅的身体依旧先于眼睛认出了他。他像猎手盯着猎物般步步试探,以生意为由频频接近,终于在见到于宝儿得知孩子生辰的那一刻,露出了志在必得的笑容。 他再一次将于浅浅求在身边。这一次,他愿以皇后之位相赠,愿给他世间所有荣华。 于浅浅偏偏不要。真正意义上,他要的从来都是自由,是不被捆绑的人生。齐民疯魔了,他嫉妒于宝儿,嫉妒这个孩子拥有他从未得到过的母爱,嫉妒他独享于浅浅的所有温柔。 他甚至想着气死刘母,用最极端的方式逼于浅浅留在身边。他攥着于浅浅的手以自杀相写,长袍下的手腕早已被铁链磨得血肉模糊。彼时的于浅浅心里只剩恨意与逃离,可当乱箭袭来,齐民毫不犹豫挡在他身前的那一刻,他的心还是乱了。 他终究还是按齐民的心愿煲了一碗毒汤,看着他一饮而尽。这场跨越时空的纠缠,这场爱到疯魔 恨到入骨的纠葛,终究以遗憾与毁灭收场。在我看来,这就是原生的创伤,让他不懂爱,极致的战友让他推走爱。于浅浅坚守住了自由,却也终究没能摆脱这场宿命般的纠缠。酒楼依旧热闹,可那个偏执到让人心疼的皇孙,再也不会回来了。

竹狱里最疯批的男人终于出现了,这个疯子叫齐民,他顶着长信王长子的名头活了十七年。可实际上,他是十七年前那场东宫大火里唯一活下来的皇孙,是钱承德太子的儿子。九岁那年,他妈太子妃为了让他活命,亲手把他的脸按进火盆里毁容。 为什么要毁容?因为只有毁了这张脸,别人才认不出他是谁,他才能混在尸体里被偷偷带走。他妈自己呢,则留在火海里烧成了灰。从那以后, 习民就怕火。怕到什么程度?夜里不敢长灯,屋里黑的跟棺材似的,谁要是敢在他面前点火,那跟找死没区别。可就这么个怕火的人,后来却为了一个女人冲进洪水里,差点淹死。这女人叫于钱,钱 是临安镇异乡楼的女掌柜。他俩的缘分说来也怪,那时候齐民还顶着毁容的脸躲在长信王府,有天发病跳进荷花池想自杀。于浅浅正好路过,把他从水里捞上来,又是按压又是渡气,愣是把这只鬼门关前的脚给拽回来了。可于浅浅不知道,他救的是一头狼, 齐民好了以后,直接把他求在身边当侍妾,于浅浅不愿意,他就用墙。后来于浅浅带球跑了,生下一个儿子后,就一直躲在临安。多年后,齐民追过来,不是为了儿子,是为了他。你说这人他奇怪不奇怪,儿子他不在乎,亲信说杀就杀。养了他十七年的长信王妃,他一刀下去眼都不眨。 可对这个女人,他却疯了一样放不下。他在异乡楼包场十天,就为了多见他,于浅浅想跑,他就把他锁起来, 是真的,用铁链锁住脚踝,求在房间里。所以后来山庄发大水那天,于浅浅脚上还拴着铁链,根本跑不了。 洪水涌进来的时候,齐民自己本来能逃,可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女人正被锁在房间里,水已经淹到胸口。他二话不说,游回去,潜水下去撬那个锁。于浅浅呢,手里攥着一把匕首,趁他不备,狠狠刺过去,写在水里散开, 染红了一片。可齐民没松手,他一只手攥着匕首的刀刃,一只手继续撬锁,血顺着指缝往外流,他硬是把锁撬开,拽着他浮出水面,等于钱钱醒过来, 他自己差点淹死。你说他图什么?图他一句谢谢,可于钱钱醒来第一句话是,你应该死。他笑了,笑的跟个傻子似的,喘着气说,你不是也没舍得杀了我吗?这人啊,坏事做尽, 心狠手辣。可他偏偏把自己仅剩的那点人性全都给了同一个人。他爹长信王战死了,他弟弟 随袁青追着他报仇,他养的母妃被他亲手杀了,他的儿子被他逼的要逃命。这世上所有人都恨他,怕他,躲着他。只有于浅浅是他唯一想留住的人。可于浅浅不想留,他每天都在想怎么逃,每次被抓回来, 他就笑嘻嘻的说,第七次而已,只要我不死,就会继续逃的,有本事你杀了我。齐民杀不了他,他要是能下手,早下手了。他只能把他锁在身边,一遍遍跟他说,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死。这话听着像威胁,可仔细想想,更像一个溺水的人, 拼命抓住最后一根扶木。后来呢?后来他败了,攻遍失败,他中了箭,被关进地牢。于浅浅来了,端着一碗羹汤,他知道那汤里有毒,可他笑了,说, 难为你,还专程熬了中汤,费心了。于浅浅喂他,他一勺一勺喝下去,边喝边吐血,边吐血边笑。他说,你可知,我是从那一刻真正爱上你的, 你是这世上唯一一个看到我的脸厚不害怕的人。他说,你那么恨我,却还是如了我的意。于浅浅,我真的很喜欢你,因此,若有来生,我会离你远远的, 不复相见。他说完这句,靠在墙上,哼起了儿歌。月儿明风而静,树叶儿遮窗林,蛐蛐叫铮铮。 娘的,宝宝快睡着,他看见他妈了,那个十七年前把他按进火盆里的女人,正对着他笑。于浅浅背对着他站了很久,直到身后再没声音,他才迈步走出去。门口,樊长玉在等他,于浅浅抓住樊长玉的手,抬头看天, 雪后初晴的阳光刺眼,他没躲,任由眼泪顺着脸往下流。齐民这辈子坏事做绝,该死。 可最后那一刻,他看着于浅浅的眼神是真的在笑。他一生都在为复仇而活,唯一想要的温暖却被他亲手毁掉,最后 死在最爱的人手里,也算是求人得人。有些人啊,生来就泡在苦水里,一辈子没尝过甜的,好不容易尝到一点,又被他自己的手打翻了。若有来生,他离他远远的,不复相见,也愿他别再这么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