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成都好多粉丝问我说当初还借款的时候脑子一热,付了超过 lpr 四倍的高额利息, 现在呢,越想越亏,能不能起诉要回来呀?那今天我就把这个话说透啊。这种问题呢,其实也很普遍,很多人都在问,法院的核心原则呢,只有四个字叫双补保护。为什么这样说呢?就说只要是你自愿的 把钱给别人给出去了,那么利息哪怕再高,此法呢,也不会介入,他就是一个维持现状,明白吧?所以你别想着亏了能把钱要回来,那是不是彻底就没招了呢?也不是, 他分两种情况,法院呢,一般会支持在这两种情况下,让对方把高额利息给你返还。那么第一种情况呢,就是对方如果是一个职业放贷人,或者说呢,他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那么他拿了你的钱,就应该要把偿还的高额利息吐出来。第二种行为呢,就说对方是挟迫你, 让你给他支付了超额的利息。注意了啊,这里面有两个关键点,第一个呢,是你要有他挟迫你的证据。第二个呢,还有个时间上,你要从自己知道被挟迫之日起,一年之内去打一个撤销,撤销这个支付行为,然后呢,再去主张返还,这两步如果少一步,那门都没有, 返还不了。所以最后呢,再做一个敲黑板啊。二零二零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它只适用于没有偿还利息的这种情况,那么你要想去起诉,法院才能把利息给你降到 l p r 的 四倍以内。 但是如果你已经付了利息,这条规定就不能再让他给你返还了,记住了吗?关注我啊,严律师带你了解更多的执行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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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过 lpr 四倍利息的现在的司法精神,大家用四个字就可以把它说清楚。这是我这一次在出差的时候,有一个做法官的老大哥,他总结的非常精辟,就是画龙点睛,一句话放在那里就非常清楚, 就是他用了四个字就是双不保护。什么叫双不保护啊?就是你做了你就做了,你没做你就没做,保持这种现状, 司法不介入,不干涉。那好,那为什么有一些判决支持了呢?那是因为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可能代理人在这个过程中被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或者是被认定为是非法经营犯罪,那么他的这个行为本身就已经触发了这个无效的情况, 他所做的所有的这些行为和收取的所有的这些利息都是无效行为下所延伸的行为,那也跟着无效,无效的东西要返还,这是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是在他和别人索取这个过程中间,他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 他有挟迫,比如说你欠我钱,我约定好了,然后两分利息或者三分利息,然后你不还,我天天在你家坐着,或者说我帮你接孩子, 你基于这种表达,然后让对方很害怕,然后给了你了,他可以主张撤销返还,但是前提要有一个期限,必须得是在这个行为和这个撤销的这种可撤销的情形知道之后,然后要在一年之内通过先行驶撤销权,然后再要求返还。他是两个步骤,他不是直接要的, 你过去说你直接,你把那个还回来,凭啥?因为是国家说了, lpr 十倍的不予保护,不是说了吗?不予保护怎么保护你啊?对不对?这个道理就在这里,然后赞同处理是看法的,可以帮处理是打一波九啊。然后这个问题啊,食物中间争议非常大, 为什么争议大?就是有一批人在这个地方做出了一些错误的判决,想当然的以为那个二零二零年的民间借贷解释的第二十五条是超过 lpr 四倍利息无效, 这是一种很想当然的解读,没有任何根据的解读,完全违背最高院关于这个立法精神的解读。那个二十五条,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那个最高院的试一书啊。试一书的对第二十五条的解读非常显然, 就是在因为这个事情还未支付的这种类型的诉讼中才能适用。对于已经即尘埃落定的法律关系,然后主张返还型的诉讼,一律不适用该条规制,该条不影响当事人基于意识自制而进行的相关交付行为。

网贷还不起怎么处理最合适?网贷还不起之后,最有效的处理方式就是主动面对,科学规划,还有依法维权,而不是逃避。以下是一套完整的应付方案,帮你逐步走出困境。 核心处理步骤分为六步,第一个就是停停,立即止损,停止以贷养贷,接受征信,暂时受宠,避免债务滚雪球,关闭所有网贷 app, 不 再申请新 贷款。第二步呢,就是梳理债务的明细,平台本金、利率等 区分合法与非法债务,超过 lpr 四倍的利息不受法律的保护,可拒绝支付。 第三步呢,就是主动协商,联系平台客服,说明困难并表达还款意愿,申请分期或停息挂账,沟通时录音保留证据。 第四了就是准备证明,准备你的失业或者是疾病等困难的证明,作为协商依据了,确保协商结果有书面协议。第五了就是 开源节流,压缩开支,通过兼职或者是外来收入来增加你的收入,制定并执行还款的计划。 第六个呢,就是依法维权,保留暴力催收的证据,通过幺二三二幺和幺二三七八等渠道投诉或者报警,这是核心处理的步骤。 还有一种方式是呢,就是如果是说你网贷金额不算太高的情况下,可以让帮人,别人帮你一下。

民间借贷当中支付了超过四倍的法定利息,能否赎清返还啊?过年回到老家,发现农村很多民间借贷,他的利息普遍都超过了四倍 l p r。 那 现在司法时间当中对超付的利息判法呢?也比较混乱,有的法院判定可以返还,有的法院呢,判定是不可以返还的。 呃,在二零一五年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中明确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给予支持。然而,二零二零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上述规则作出了修改, 修改后的第二十五条重申了出借人主张的利息超过四倍 l p r 计算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删除了借款人可以请求返还超付利息的规定。 从之前的明确规定返还,到如今的删除返还,并非是故意留下争议的空间,而是让返还不再有直接的法律依据。 最高法的本意是尊重当事人的一丝自治,将超付利息归于自然债务,这样就可以达到法律强制规定与一丝自治之间的平衡,即付了就付了,没付就不付。 那有的法院机械地适用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支持超过四倍 l p r 利息,就理所当然地判令返还。还有,法官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认为出借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超付利息 受损的借款人就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取得超付的利息。该观点还是没有实际领悟最高法的立法精神,我认为只有以下的三种情况才可以诉请返还, 一、借款合同尚未履行完毕,超付的利息抵扣本金啊,这是在司法实践当中的主流趋势,这样可以平衡借贷双方的利益, 其法理基础是借款人自然债务并未完全履行。二、因为挟迫、欺诈等方式取得超付的利息。当然这必须要通过撤销合同来实现,需要特别注意除次期间,第三 出借人被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或者被判非法经营罪、高利转贷罪等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的。好了,如果你认同吴律师的观点,请点赞关注,如果你也有民间借贷疑难案件,在评论区说说你的案情,我帮你分析分析。

别再当冤大头了,借了钱还了高额的利息,以为泼出去的水收不回。那么今天明确告诉你,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可以要回来。 这可不是空话,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那么先划重点,现在民间借贷利息法定保护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 lpr 的 四倍, 不管你签的是月息两分还是三分,超过这个数的部分法律压根不承认。那去年我处理过一个 case, 当事人借十万,实际到账八万,剩下两万被直接扣了当利息,这就是典型的砍头息,法院只认八万为本金,他还了一年月息三分的利息,最后一算, 超法定部分,足足有两万多。有人说我自愿还的,是不是要不回了? 没错,民法典九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拿的钱就是不当得利,必须返还。哪怕你签了协议,只要利息超标,超的部分就无效。 那么教你两步维权,第一,保存好借条、转账记录,特别是标注利息的付款凭证。第二,要么单独起诉要回超额利息,要么在对方起诉你时,当庭要求用超付利息折抵本金。 记住, lpr 每月更新,按借款当天的标准算,比如今年借的钱,按当下 lpr 四倍算,年息大概百分之十四左右,月息也就一分多。 高息放贷本身就违法,别被自愿两个字道德绑架,多还的利息不是捐款,是你合法的财产。点赞收藏,下次借钱先查 l p r, 再于高息直接甩这条视频给他看。关注我,多学法,少吃亏!

借过高利贷已经还清或者说正在还高利贷的朋友,这条视频一定要看完!本人办理过数百件高息类借贷案件,目前法院普遍支持借款人追回超过 lpr 四倍的利息,核心依据就只有两个,第一,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利息保护的上限为 lpr 的 四倍,超出部分无效。已经支付的超额利息应当于返还。 第二,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取得的不当利益,受损方有权要求给予返还。出借人收取的超高利息属于不当得利, 必须退还。十五中到底该按民间借贷还是说不当得利?起诉要结合证据和管辖法院的裁判口径,下期将给大家讲一下按有的选择问题,有高息借贷案件关注陶律师。

在民间借贷当中啊,因为呢,我对法律规定不是太了解,我就直接按照我印象当中的百分之二十四与出借人呢进行的约定,而且呢,我也按照百分之二十四的部分呢对他进行的履行了, 但是现在因为经济状,经济状况呢越来越差,我越来越无法承担这个部分,我现在就是想问我这个百分之二十四支付的部分啊,那我能不能 超过 lpr 的 四倍的部分,我能不能够要求返还呢?那在这个情况下,根据目前的规定来说,超过 lpr 四倍的地方呢,是属于 绝对不受保护的,你是可以要求于返还的,当然如果你的本金还没有还清的话,你是可以主张将这个部分充抵为你的本金。

无论是过日子或者是做生意,都难免会遇到经济上的不实之需。向他人借款, 最近就碰到几个朋友来问我,如果向他人借款呢?约定的过高的利息应不应当偿还?如何处理?我今天就可以统一的回复大家。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的规定, 个人之间的借款,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夜间拆借中心公布的 lpr 利率标准的四倍。超过 lpr 的 四倍利息,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借款人是有权利拒绝支付的。如果实际已经支付的,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会将超过的部分抵作本金。 如果借款人实际偿还的金额已经超过了本金和超过了四倍的 lpr 利息的,超过的部分,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给予返还。所以在我们国家,民间借贷这一行为是有明确的法律来给予规制的, 过高的利息俗称高利贷,法律是不保护的,超出的部分应当抵作本金,甚至返还给出借人。我们是东莞本土的法驻河山律师事务所, 我们的职业原则是有把握才诉讼,不让你的律师费白花,谢谢大家!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经二零二零年两次修正后,其中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部分的利息的规定已经被删除。现借款人能否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年利率超过一年期 lpr 四倍部分的利息? 虽然实践中对该问题仍存争议,但是主流观点认为不能。即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一年期 lpr 四倍,如果借款人尚未支付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仅支付一年期 lpr 四倍的利息, 超过部分的利息无需支付。但是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全部利息的,借款人也不能要求返还超过部分的利息。 理由在于,我们可以认定双方关于高息的约定无效,从而认为支付高息无法律原因,因此出借人不得通过诉讼索取。但是高息属于自然债务,而并非违法债务, 出借人受偿自然债务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借款人不能主张返还已支付的高息。尼律提醒,约定高息的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均有法律风险,切记谨慎定力。

你是不是借了钱还多付了利息?千万别当冤大头了,法院说了,这种钱是可以要回来的,是不是有人跟你说过,这种钱是你自愿给的就拿不回来了?这大错特错! 不管是你自愿给的,还是被催着要的,只要超过了法定利率的上限,法院都会支持返还。记住这个数,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 l p r 四倍,哪怕超了一分钱,都算超付了利息。 当然,在二零二零年八月份之前,是按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计算,分段计算,可以计算得清清楚楚。 你是不是已经多付了利息,但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超能拿回来多少?评论区打借款的数和借款期限,我帮你免费算!关键提醒,三年的速效,别拖着转发给身边借过钱的朋友,避免他白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