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界若不及时遏制白左画趋势,必将成为全球的一场灾难。近年来,白左画倾向正悄然侵蚀着我们的社会。那什么是白左画倾向呢? 简单来讲,就是专门和民众唱反调。你瞧,当人们的生存权力都尚未保障时,他们却大谈特谈猫猫狗狗的特权。当国家连工业化的基本门槛都还没跨越,要求对大自然的一草一木都不得动分毫, 这些人从不解决实际问题,只热衷于站在道德高地指责他人,享受那种高高在上的快感。近年来,这股歪风还吹进了法学界,各种离谱言论层出不穷。 有的法学教授公然呼吁减轻经济犯罪的量刑。有的法学专家大声叫嚷,校园霸凌只能靠教化感化,绝不能动用法律惩处。废除此行更是某些法律人士毕生追求的目标,他们张口闭口就是剥夺人的生命,不人道!对于这些荒谬言论,我只想问一句, 你们所谓的人道,是给犯的,还是给普通民众的?那些下岗工人被贪污了下岗安置费,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吃了上顿没下顿,你们的人道在哪里?那些被校园霸凌折磨的抑郁、自残甚至自杀一生都活在心里阴影中的孩子,你们的人道又在哪里? 还有那些被坏人毁掉一生的无辜女孩,你们的人道又在何方?凭什么犯罪的尊严要被你们无限放大,而普通人的血泪却被你们刻意忽视?究竟是谁给了你们这样的勇气?仅仅用不懂法三个字,就给老百姓最朴素的正义感扣上萌妹未开的大帽子, 这种对犯罪分子毫无底线的宽容,根本不是什么现代法治文明,而是赤裸裸的纵容犯罪。深受白左化倾向影响的法律界人士,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对西方法律运行的社会背景一无所知,对一些法律的经科玉律,言必称文明先进,语必提以人为本。 只要是对犯罪宽大处理的法律,就认为是好法律。这类人数量众多,有学法律的,也有不学法律的,但危害相对较小,因为他们并不掌握法律界的核心话语权。而另一类人则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他们对西方法律文化了如指掌,清楚其优缺点,却故意睁眼说瞎话,盲目照搬西方。说到底,这些人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只是把法律当做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只要盲目照搬西方,他们就能成为国内法律界的权威,功名利禄随之而来。 至于社会是否稳定,民众能否安心独居,女性是否敢走夜路被欺凌、儿童内心有多痛苦,在他们眼里都无关紧要, 甚至为了维护他们心中所谓的法律神圣,这些都可以牺牲。实际上,深入思考就会发现,中国与西方的国情截然不同。西方法律理论建立在西方社会几百年的宗教传统和个人主义基础之上,他们的法律正义是救赎犯的灵魂,只要犯得到救赎,法律的正义就实现了, 而受害者的苦难则可以被忽视。但在中国几千年前起,中国就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坚信人定胜天的大一统国家。中华文明的法律正义,向来是先还受害者公道,再给社会一个交代。 如果法律连受害者的公道都无法伸张,中国人民是不会认可的,即便强制执行,也必然会引发社会的不满。往更坏的情况下,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行解决问题,届时,整个社会的秩序根基将会动摇,治安环境会急剧恶化。 一旦社会秩序崩溃,最先受损的肯定不是法律界的精英,而是广大普通民众。看看如今的法律再严格,也伤害不到法官、律师等群体。 美国枪案频发,毒品泛滥,诈骗横行,治安混乱,受苦的还不是普通老百姓?为什么蝙蝠侠、蜘蛛侠在街头使用私刑,却被美国人视为英雄? 因为美国民众从骨子里就不相信所谓的司法制度,不相信法律能维护正义。西方法律连自己的小社会都治理不好,哪有资格指导拥有千年历史的中国社会?中国的社会历史与西方大不相同, 法学思想也各有特色,不存在水天然先进、水天然落后的问题。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八个字不仅适用于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在法律领域同样适用。 法律的本质是工具,如果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法律就只是一堆废纸,这在任何国家都是如此。然而如今一些深受白左化倾向影响的法律人,却全盘否定法律的工具性,盲目追求所谓的至高正义, 这和邪教的洗脑话术有什么本质区别?难怪有人说,西方法学的终极追求必然是宗教,没有宗教支撑,学法律的人晚上都睡不着觉。真正有智慧的中国法学界,不应只让学生把外国叛逆奉为圭臬,把西方理论当做不可动摇的真理。 你们应该走进社区、法庭、乡镇一线,去了解书本之外的真实世界,倾听老百姓对公平正义最直接的诉求。 只有紧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律才能茁壮成长,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否则,你们不过是西方的寄生虫,既可悲又可恨!
粉丝4.4万获赞15.0万

白左画这个隐患,在法学界之外更隐蔽的,也更具有侵蚀性的,其实是在教育领域。如今有人试图以白左画为工具, 悄然影响甚至毁掉我们的孩子,进而动摇我们的未来。比如有家长发现, 某些一线城市的民办小学教材中出现了两个妈妈的家庭角色设定。当家长提出质疑后,学校的回应是轻飘飘的一句中尊重多变性。 还有一些国际化学校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招生和评优中引入了类似族配儿、弱势群体加分的做法,甚至将 家庭背景或非异地恋身份纳入评价体系,这几乎是西方某些理念的造反。 如果说这些还只是少数学校的现象,那么更值得关注的是,当前 部分教材的编写逻辑似乎出现了偏差。有些家长反映,现在的教材在编排上存在一种防自学的倾向。对比八零后、九零后使用的教材, 过去的编排由浅入深,孩子自学起来相对顺畅。而现在有些教材内容跳跃,逻辑不够连贯, 连老师授课时也常常需要调整顺序,否则学生的知识体系容易被打乱。结果就是孩子学的累, 家长也陪的累。作业没少写,家长的时间没少花。辅导教材动辄四五十一本, 贵的甚至上百元,家长为了孩子咬牙也要买补习班,一节课两百,一对一至少三百,一年下来花费数万。 但最终很多普通家庭的孩子依然在激烈的竞争中被筛选下来。问题究竟出现在哪? 而这种思潮对家庭教育的渗透更为隐蔽。如今,网络上充斥着这样的声音,要给孩子 美好的童年,要无条件的爱他。和孩子做朋友,不能摆出家长的威严,孩子犯错不能批评,要蹲下来温柔的 沟通。听起来似乎很人性化、很文明,但实际操作中,如果完全照搬, 家长可能不再是领导者,反而成了小心翼翼讨好孩子的人。每天疲惫不堪,工作疲惫不堪,回家还要看孩子脸色,这样的教育方式,真的能培养出懂得感恩的孩子吗? 现实中,确实有孩子会说出这样的话,如果你不能给我买最新的手机、名牌球鞋,不能为我提供学区房和汽车,不能给我想要的生活,那为什么要生我? 如果按照某些极端逻辑,似乎所有父母都有原罪,给物质被说缺乏陪伴,给陪伴被说缺乏物质,连着都给,又被说安排好了人生。孩子没有了自我,只要想指责, 只要孩子想找茬,总能找到理由。这种无限包容孩子、父母需要忏悔的快乐教育思潮,其实是在过去二三十年随着互联网从西方传入的。有趣的是,这种理念 在西方内部也存在明显的分层,特别是特朗普家族那样的精英阶层。孩子从小进入严格训练的私立学校, 学习马数、辩论、领导力教材由浅入深,注重注重培养自信和竞争力。 而普通家庭的孩子,则可能沉浸在教快乐教育中,想学就学,不想学也没关系,性别可以自由选择,今天是男,明天是女,后天是非二元 日。常式派对和所谓的个性解放,结果是底层民众在学业和能力上逐渐掉队,却误认为自己拥有自由,这本质上成了一种社会分层的手段, 让普通人相信人人平等,孩子天生完美,父母有罪,从而不再团结奋斗,不再相信规则和努力的价值, 陷入个体情绪的纠缠,家庭关系紧张,社会工时撕裂。当多数人、普通人失去了文化根基和集体精神,精英阶层 便能稳固地占据社会上层,普通人则成为可替代的耗材。 当我们拥有五千年以上的文明传承,有着属于自己的教育智慧, 严父慈母、育不责不成器的这些古训,蕴含着深刻的教育规律。为何要盲目追寻只有两三百年历史的某些西方模式呢?他们真有资格成为我们的参照吗?当然没有。 其实,这种白左化的思潮渗透,某种程度上是一场没有硝烟的颜色革命,试图通过几十年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让我们从内部逐渐生动。 当今中国依然保持着强大的集体主义精神,这种精神是用来保护弱者、凝聚力量的。作为普通老百姓, 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形成真正的战斗力。所以,我们倡导规则、倡导奋斗、倡导努力。因此, 我们需要时刻保持清醒,警惕那种包装精致使得空洞的理念。中国人有自己的智慧、传统和力量。未来的中国孩子应当谈得起责任,经得起风浪, 走得稳、行得远,而这正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底色。


大家知道为什么中国人最喜欢到印度去买药吗?因为印度的宪法规定药品没有知识产权,所以印度的法律就规定药品没有知识产权。 你不管哪个国家生产的药,我印度就要仿制,凭印度人的聪明能不能仿制出来? 那没有知识产权,因为这是为了保护人类,所以无知识产权,这是为什么?印度是世界上最大的反制药中心,而且各国拿印度也没办法,因为别人法律规定我就要反制,你怎么着 那?所以很多人从印度去购买,那印度的药确实是便宜,即便是真药,境外的药品还是比中国便宜啊,因为中国的药品税收实在是太重。

法学界的白左画如果再不及时整治,必将成为威胁每一个普通人安全的定时炸弹。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啊,所谓的法学白左画,就是部分法律从业者一味的去追求所谓的人权啊,所谓的多样化,国际接轨。 这些人的理念跟普通民众的朴素正义观是严重脱节的。最典型的是什么呢?就是极力的鼓锤,废除死刑。 面对那些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啊,面对那些掏空民生工程的贪腐巨贪,民众强烈要求依法严惩啊,以正国法。但是呢,总有所谓的专家站出来啊,打着生命至上与国际文明接轨的旗号为罪犯去辩解, 看似高尚的背后,其实是极度的双标。他们强调杀人恶魔的生命不可剥夺,但是呢,对受害者的生命与痛苦视而不见。 他们为那些贪腐犯罪辩解啊,死刑不人道,却对因豆腐渣工程失去亲人的家庭闭口不谈,从来当做没有看见。把对犯罪的无底线宽容包装成所谓的文明,把民众追求正义的诉求贬低为落后, 这样的法律理念,究竟是在保护受害者,还是在纵容犯罪呢?而更离谱的是,当下部分法律维权已经彻底变味了,一些律师和机构专门挑小众的极端的议题 去炒作,博眼球,赚名声。面对居民楼内啊,违规经营,扰乱邻里生活的行为,他们帮违规者 打着财产权、经营权的旗号对抗管理,最终让守法邻居承受噪音与污染。但是呢,对那些农民工被欠薪、老人被骗养老金这些关乎亿万普通人的真实困境,哎,他们又极少的投入精力, 所谓的维权不过是面向流量与海外媒体的表演。法律在他们手中是什么?是秀道德优越感的工具,而并不是守护我们老百姓的盾牌。 那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部分人对本土法治智慧的全盘否定,盲目崇拜西方理论,完全不看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照搬西方激进性别议题这些所谓的理念啊,一句政治正确就无视公共安全,无视妇女儿童隐私保护的相关的实际问题,非但不解决矛盾啊,反而制造矛盾。 中国传承千年的,一直以来是以和为贵啊,人民调解体系能够把大量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省时省力又不伤和气。但是呢,却被部分法学人士指责为程序不正义啊,模糊法律边界。他们否定本土的优秀经验,强行去嫁接西方的模式, 培养出的学生能够写漂亮的文书,能够背诵国外法条,但是他连最基础的鸡毛蒜皮的纠纷都没有办法去处理。究其根本, 法学界白左化的病根在于,部分人研究法律,从来不关注这片土地上的老百姓的真实需求,不去关注我们到底要什么, 而是迎合那些啊,所谓的国际学术会议,讨好那些外国的刊编辑,成就感来自于理论的花哨与超前,而非解决实际问题。 但是你要知道法律是什么?法律从来不是挂在墙上的空洞理论,而是百姓日常生活的底线和依靠。再华丽的概念,再顺畅的国际接轨,只要老百姓失去安全感,老百姓没有地方说理,那不好意思,这就是彻底的失败。 所以,我们真正需要的法律从业者,应该放下高高在上的姿态,深入基层,贴近民生。你要知道,一份判决关乎的是什么,是一个家庭的生计, 一条法律修改的不仅仅是几个字,它牵动着几千万人的利益。一定要明白, 在中国,公平跟秩序远比任何空洞的口号更重要,因为法律的生命力从来不在西方的图书馆里边,而在每一个人安心出门、平安回家的日常生活里边。我是大宇,关注我,让你知道更多你本该知道的事!

我不是药神的原型是陆勇。陆勇二零零二年患白血病,那当时要吃一种药叫格列位,大家都知道,而格列位当时一个月的药费是两万四千块钱,大家想一想,二零零二年两万四千块钱什么概念? 二零零二年我们上海浦东区的房价是多少钱?我估计二零零二年上海浦东区的房价可能也就四千块钱 啊,因为那个时候北京的二环以内,二零零二年房价也就四千块钱左右。那你想一想,一个月你要吃掉二环以内五平米房子, 对吧?啊?现在二环以内的房子大概是十万块钱一平米啊,你一个月吃五十万,那你肯定不是乡下人,对吧?啊,像我们这种乡下人吃不起 啊,所以没有住二环以内,所以他没办法,到后来他就去这个,他听人介绍啊,听病友介绍啊,印度有纺织药啊,印度的纺织药只要两千块钱,一下就便宜了十倍,其实两千块钱也干嘛也不便宜,对吧?但后来因为呢,有很多 这个病友一起组团托他买,最后别人跟印度的药厂一合作,价格降到了几百块钱,就长期以来形成了这样一条线。 就是我不是药神所演的吗?大家应该都很非常的熟悉啊。结果二零一一年出现了问题,因为二零一一年这个罪名 从具体危险方变成了抽象危险,而且药品管理法单词的法律规定,海外的代购药品就是进口药品,如果没有批文的话,这个是属于以假药论的。 那于是二零一一年之后,陆勇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最后就把他抓了。但是还好,我觉得我们湖南省啊,那个检察院的检查官真的是很厉害,刑事上他完全构成犯罪,但最后对陆勇做出的是不起诉决定。 这也是为什么二零一四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解释,规定两种免责条款,就是这种海外代购药品,如果销售数量有限,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但显然这针对鹿茸有没有效? 陆勇的销售数量大吗?极大是这意思吧?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二零一九年药品管理法把之前所说的按假药论取消了, 现在在假药的类别中,不再包括进口无批文药品。药神看到了曙光, 但是我们不定你这个罪,其实我们还有很多其他罪可以收拾你,至少你从海外把这些药运进来,你是个什么行为?走私普通货物品,只要逃税在五十万,就妥妥的是真实。 那么在本次刑法修正案十一过程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同志还是认为,如果这种海外代购药品,传统上所说的以假药论的药品 一律不管,是不是也不太合适呀?所以他又增加了一个星座, 大家看想一想,我不是药神,我不是药神。二零一一年之后,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没问题吧?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一号之后,有一个短暂的春天, 不构成这个罪。但是现在司法机关觉得还是要管, 所以规定了一个什么罪呢?妨碍药品管理秩序罪。这个罪是什么罪?是抽象危险犯还是具体危险犯? 法条说的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所以他是 possible 还是 probab? 他是 prob, 他 是具体危险的。那也就是说我不是药神,构不构成犯罪呢?还是不构成?他只是违反行政法的行为, 他不构成犯罪,因为他危害人体健康没有, 他对人体健康没有危害,他对人体健康是有好处的。所以这其实呢,就是一些个案推动了法律的前提, 因为我不是药神,这种案件,我们发现生产、销售假药罪打击力度太大,所以把假药的定义给改了,对吧?但把假药的定义给改了呢,又觉得又会导致有些行为不打击不好。我们增加了一个新罪,妨碍药品管理者。 但是还好,这个罪没有采取抽象危险犯的立案模式,采取的是具体危险罪,因为如果是抽象危险犯,那就不得了。这导致我不是药神,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开始构成哪个罪了? 妨碍药品管理秩序罪啊,那不都一样吗?啊,所以现在还是处于春天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一号之后啊,药神的春天啊,还是来了。

法学界的白左化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将会是整个世界的毒瘤。这些年来,白左化倾向呢,一直在渗透我们的社会。那首先先解释一下什么是白左化, 简单来讲,就是和老百姓掺反调,在人的权力都还没有落实好的时候,非要去讨论猫猫狗狗的特权。在国家工业还在爬坡过坎的时候,大谈环保主义, 这群人从来不解决问题,只热衷于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谴责他人的伤感。 如今,白左画这股妖风又吹向了我们的法学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教授公开建议要减轻对经济犯的量刑,说什么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 有的专家说,对校园霸凌者不能惩戒,更不能触碰法律,只能靠教育感化,理由是孩子还小,要给机会。还有人直言死刑不该存在,理由是剥夺生命不人道。 但我就想问句,如果对经济犯人道,那些当年因为职工安置费被贪污,在哈尔滨零下三十度的冬天里冻得瑟瑟发抖,最终没能熬过寒冬的下岗工人人道吗? 如果对校园霸凌者人道,那对霸凌导致的身体、心灵受到的严重创伤的孩子人道吗?如果对施小果人道,那那些被毁掉一生的女孩人道吗? 这些经济学者坐在象牙塔里,从不知道底层百姓的疾苦。他们住着高档小区,孩子上着贵族,学校,出入有专车接送,当然不用担心自然问题。 可是普通老百姓呢?我们担心的是孩子放学路上的安全,是深夜加班后回家的风险,是辛苦攒下的血汗钱会不会被骗走? 凭什么生命的尊严要在犯罪者身上无限放大?而普通人的命为什么永远都在被讨论中省略? 这群人满嘴喊着人权进步和国际接轨,老百姓最朴素的正义感被说成是落后不懂法。他们眼睛永远只盯着犯的人权, 想着要怎么再减一点刑,再多给几次机会,怎么让犯更好的回归社会。你知道吗?前段时间网上有个案子,一个罐头被抓了十几次,每次都是批评教育,重新处理,结果呢? 出来以后继续投那,最后发展到入室抢劫,差点要了人命,这就是所谓的人道主义带来的恶果。这种无底线的宽容,本质上就是在纵容犯罪。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啊?其实把这些专家的主张串起来看,他答案就很明显了。 他们不过是把西方白左画的那一套感化罪犯的理论生搬硬套到中国来了。这 些人研究法学,根本就不是为了搞清楚社会到底是怎么运行的,不是为了解决实际的治理难题, 而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先进,更能融入他们所谓的国际学术权。发几篇洋文论文,参加几个国际会议,拿个什么国际奖项,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那些和普通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公平秩序,他们碰都不碰,为什么? 因为研究这些东西不够高大上,发不了论文,评不了职称。他们宁愿研究后现代语境下的刑法哲学,也不愿意去看看基层派出所一天要处理多少纠纷。 说到底,这些人不是在推动文明的进步,而是在拿着普通人的命给自己镀金。他们以为西方那套基于基督教救赎思想的价值观是文明和先进,可是他们忘了西方现在怎么样, 巴黎地铁抢劫乘风,纽约街头流浪汉横行,这就是他们口中所说的文明。 更可笑的是,这一套模式在西方世界都开始反思了。美国很多州都开始恢复严刑峻法,欧洲也在收集移民政策。为什么?因为他们发现,过度的宽容只会让社会失去,而我们这些专家呢?还在那里抱着别人淘汰的理论当宝贝。 造班造操的结果最倒霉的不是那些坐在高级公寓里面喝着红酒欣赏城市夜景的精英人士,而是晚上下班不敢走夜道的独居女性,是下午放学不敢让孩子自己回家的普通家庭。 到最后,法条写的越来越漂亮,越来越国际化,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任却一点一点的流失。 记住,法律的工具,他本来就是最宝贵的。说法律是工具,不是贬低他,反而是在夸他。因为能满足时代的需求的工具才叫好工具。一把锤子能钉钉子,他就是好锤子,非要把它供起来当艺术品,那就失去了他的价值。 中国能有今天的发展,靠的是实事求是,靠的是几代人流血流汗干出来的,不是靠那些高高在上的普世价值喊出来的。 我们的法治建设也应该立足于中国的现实,解决中国的问题,而不是成为某些人展示国际视野的秀场。如果任由这种慷他人之慨的伪善思维在国内泛滥,最终毁掉的将会是我们几十年累积下来的社会秩序和发展根基。 今天他们为罪犯争取人权,明天受害的可能就是你我的家人。所以,别再被那些高大上的词汇忽悠了。一个真正有底气的法学界,不应该只是教学生拿着外国叛逆来批判中国的现实,不应该把西方的理论当成不可动摇的真理。 真正的法学教育,应该是带学生走进派出所,走进社区法庭,走进乡镇一线,去看看书本之外的世界是怎么样的,去听听老百姓对公平公正的真实诉求。 只有咱法律真正扎根在我们社会的深层土壤里,吸收着咱们自己的文化养分,他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保护我们每一个人。法治不应该成为某些人价值观的跑马圈地,而是应该守护普通人安全尊严的坚强堡垒。

法学界白左画的妖风如果继续吹下去,将会是我们整个设备难以切除的毒瘤。最近网上舆论热点,北大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接受境外组织的资助,回应却说没有必要向公众交代的消息可 谓是炸的多。正如向利刚的灵魂三问,钱从哪来?钱花哪去了?课程和中国法律价值观能不能对得上?这最后一幕很关键, 我们普通人可能不太了解这个顶尖学府的法学院可是研究历法建议的机构,是给国家历法提建议的智囊。往大了说,关系到国家利益和每一个老百姓的利益。 老百姓们虽然不懂高深的法条,但最基本的道理能明白,那就是拿人手短,吃人的嘴软,钱从哪里来,心就会往哪里偏。要是经费中真有境外资金却不肯批入, 难免会让人觉得这其中啊有猫腻。那他们提的建议还能确保是站在我们中国老百姓和国情这边吗?这可不是给扣帽子,这是正常的疑问。其实这个事呢,不是向立刚针对北大,而是向立刚提出的问题戳中了大家都有的顾虑。 社科项目它不同于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那说白了,那是意识形态的活,关系到国家层面的价值观和制度。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社科项目不止北大法学院一家,有很多啊,好多网友也给我评论过。那这种情况下,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学术美办和意识形态的渗透呢? 好多网友也说,堂堂学者,堂堂法学家,学术钻研不放在现实社会的问题上,偏偏喜欢关注环保,主张废除死刑,关心动物权利,对真实世界中的现实问题没有感觉,没有认知。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白左, 举着人权人道的幌子,喊着要与世界接轨,要与国际接轨,请问这是接的哪门子鬼?是脱轨的鬼吗? 柔项立刚所说,对于拿了国外的钱还影响政策的,那都要监管,保持研究方向与立法的中立性。不要说什么学术自由,不要说什么不就是这点科研经费吗?那是大错特错。仔细想一下,这些年不少社科领域的项目都在偷偷的拿国外的资金,这些拿了钱的学者,他们在给国家立法 政策提建议的时候,会不会更偏向国外利益?我们不是反对国际学术交流,而是要让这种交流在阳光下进行,尤其是涉及意识形态的敏感项目,应当严格审查。学术自由的前提是学术独立,而学术独立的根基是立场要坚定。 不光是北大,其他高校的法学院都肩负着培养法律人才、守护法治精神的使命。不要被白左思潮给驱动了,不应充当西方理论的历法者和不道者,而是立足于我国的历史传 统、现实的国情和我们广大人民意愿,在我们的土壤中汲取智慧,走我们自己的路。

中国的离婚率呢,现在几乎已经是世界上最高的国家之一了。那中国离婚最高的几个城市,也是四个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其中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离婚率居然已经高达百分之四十左右,但其次是上海。 那当前离婚的主力军呢?是二十二岁到三十五岁之间的人,因为这些人的自主意识比他们的前辈要强得多,一见钟情,婚了一路之乡,离了都任凭自己感情的泛滥,当情感来袭就结婚,当情感消失就离婚。 这种爱很多时候是一种自恋,很多人啊,为了寻找爱情,在不同的情人中周旋探索,最终觉得自己越来越孤独。原因就在于自恋的爱永远不能长久, 任何一个人都无法达到你对他的全部。余生一个可爱的人,人都会去爱他,但当他不再像以前那么可爱,你还去爱他,而且愿意去发掘他的可爱之处,那这可能就是真正的爱了。

前几年有一个女的啊,是一个大学生,某著名大学的大学生,他的爸爸妈妈关系不好,所以怕肥水流外人田,就把家里面的两套房子过在这个女儿的名下,你答不答应啊? 爹妈决定把房过你名下,答不答应啊?这个没有拒绝的理由啊。结果上了大学,爹妈和好了, 关系升温了,又觉得女儿上大学了也挺寂寞的,决定生个二宝。生二宝之前征求女儿的意见,大家觉得生二宝要征求女儿的意见吗?要吗? 别人还是征求了,女儿不同意,说你们不能生,你们只有我一个宝,不能再有二宝。但是非常遗憾, 爸妈还是怀上了女儿,非常生气,说没有我的同意,你们居然敢怀,把他做掉,如果不做掉,别怪我不认你们。 爸爸妈妈没有办法,还是没有做掉,因为毕竟怀了吗,所以为他生了一个弟弟。这个女儿一不做二不休,决定跟父母断绝关系,因为做父母的太过分了, 太不像话了,眼中还有没有我呀?我都说了不让你们生,我都没有签字,你们居然敢生,还有没有王法吗?断绝关系。 嗯,最后母亲呢,跟女儿打电话,哎呀,说不要做的那么绝嘛,说你看一看啊,当时我们把两套房过在你名下,现在呢,你有一个弟弟了,你看能不能把那套小的房还回来啊?大家觉得如果你是这个女的,同意吗? 同意吗?这怎么可能同意嘛?所以我小时候看孔融让梨, 我总是觉得不真实,大家为什么就不能从孔融让李总学到一些什么呢?你为什么就不能让出来呢?当爹妈跟你说把套房还回来,你应该像孔融一样说,我两套房我都不要了,都给你们吗?这现实吗?不现实, 所以法律。正是基于对人性幽暗的认识,才需要法律,所以这个女儿坚决不同意。后来非常遗憾的是,他爹妈出车祸死了, 留下了一个一岁的弟弟。如果你是姐姐,照不照顾?照顾吗? 照顾吗?他不照顾说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我跟他没有半点感情,所以没办法。舅舅照顾了一个月,嫌麻烦, 又给了大姨,大姨照了,过了一个月也嫌麻烦,把外甥女叫过来了,说这是你亲弟弟,你爹妈给你留了两套房,如果你不愿意照顾呢?我们可以照顾,但是 对吧?他说谁爱照顾就照顾,反正我不照顾,钱一分都没有,你们如果不愿意照顾,我送人好的。 所以他把这个弟弟送给了一个没有孩子的啊,农村夫妇,给了这对农村夫妇三千块钱。 最后他还把自己的经历发在网上,因为很多人骂他呀,他说你们凭什么骂我呀?你们不就是寂寞嫉妒羡慕恨吗?看我有两套房吗?你凭什么骂我呀?我做的错了吗? 据说这个女的已经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因为他把爹妈给他的两套房卖了,在北京买了一套房,也结婚了,你用道德去谴责他是没有意义的。我现在想问的是,这个女的够不够成?犯罪够成吗?够成吗? 大家觉得够不够成?回答我,当然够成。首先这个女的在法律上有没有抚养他弟弟的义务?他爹妈都不在了, 对于未成年的弟弟,你有没有抚养义务?法律上是有的,没问题吧?因为你爹妈不在了呀,他是一个一岁的弟弟啊。说实话,谁是他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 据说就是你吧,你有没有抚养能力?你爹妈给了你几套房?两套,你说我凭什么带着一个拖油瓶啊?我以后怎么嫁人呢? 所以对这种行为只能通过法律来规治,构成什么罪,一起罪啊, 一起给了两个农村夫妇,对吧?但是你是他的抚养人,你要照顾他,那能转让吗?交了三千块钱,总共就交了三千块钱,这合适吗?这不合适, 因为很多时候,人们啊,是要思想责任跟幸福的关系。我们这个世界,我们今天的人,在责任和幸福两个选项中,我们选责任还是选幸福呢?我们会选幸福,但是我想告诉各位, 没有离开责任的幸福,如果离开责任的幸福最终是痛苦,真正的幸福一定是在责任之中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当你叩首你的责任,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当然,这是康德的教导。 康德说,我们之所以遵循道德,不是为了追求幸福,而只是因为这本身就无愧于我们已经拥有的幸福。

律师为什么为坏人做辩护?如果这个问题你思考不清,你不要去学习法律,那大家告诉我,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做辩护?为了赚钱? 如果是这样一个回答,那律师职业就不可能获得民众的尊重。我不知道同学们有没有看过一个台剧,叫我们与恶的距离, 我觉得所有学习法律的同学也许都可以看看这部剧,因为这部剧在一出场的时候,就是一个叫王浩的律师,被人颇分,而这个王浩代理了一个案件,一个无差别杀人案,而且所杀的对象居然还是小孩。 大家觉得这个犯罪分子恶劣不恶劣?太恶劣了,你愿不愿意为他做辩护? 说白了,没有人愿意为他做辩护。你如果他的父母来请我为他做辩护,我真的会想一想,我为他做辩护,我一世英明,是不是就这样没了? 各位想一想是不是?但这个王浩接受了辩护,所以一开场就是有人拿了一桶粪朝王浩身上泼过去,认为这个律师是人渣,因为你在为人渣做辩护,你就是什么,你就是人渣。 但随着剧情的展开,也许大家慢慢就理解了,为什么这个律师要为人渣作表。我想提醒同学们注意法律人的一个重要思维特征,在入赘问题上,是优先法律判断,还是优先道德判断? 优先法律判断,只有小朋友才区分好坏问题,法律人区分有罪和无罪问题。 而且刑事诉讼法告诉我们,任何公民未经法院审,你在法律上都应该示为什么人视为无罪的公民。 如果大家轻易做道德判断,的确有的时候是人渣,没有获得法律的辩护,对吧?但是有没有可能那些千夫所指的人 完全有可能是被冤枉?有没有可能历史上这个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 我曾经在澎湃专门开过一个专栏,专门搞过一个问吧,叫律师为什么为坏人做辩护? 我没有想到留言的人会这么留言,好多人留言,他不管你巧舌如簧,你为坏人辩护,你就是个人渣。你这个无良的律师,你到底要不要脸啊?你不要说了,反正你说的都是错的。你说的我听不懂,但他就是错的。 我后来这么回复他,我说,只有当你自己或你的家人成为犯罪嫌疑人,你才知道律师有多么的重要啊, 否则人很难有同理心的。袁崇焕怎么死的?袁崇焕是被老百姓咬死的,是不是名分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分, 这叫道德判断,不要轻易开启道德判断。道德判断的本质是律他还是律己呢? 是律己。我们说一个指头指人,四个指头是指向自己的。 律师和司法人员的使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

爱情是没有技巧的,有的只有真心、忍耐和缘分。如果爱只是一种感觉,那么当他遇到挑战,这种感觉很快就会消除。因为我们很容易在不同的人身上获得这种感觉,所以移情别恋最经常的说辞就是,我没有感觉。但真正的爱并非一种感觉, 它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是一种彼此的牺牲和彼此的成就。真正的爱,一定是从心里发出的,一定是愿意承担责任的爱一定是不单求自己的好,也要求对方好的爱。说实话,爱从来不是刹那的心动,而是长久的坚守。 正如康德所言,道德是理性的自律,爱亦是心的自律。这份责任里,藏着包容,藏着担当,藏着愿意为彼此对抗岁月的笃定。

其实我从一九九九年在政法大学上研究生的时候就开始讲,那个时候是讲自考,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赚钱,为了养活自己,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 但是讲课有几个短板,第一,我是湖南人,普通话不标准,直到现在我说刘奶奶喝牛奶还是会被大家嘲笑,普通话对我们湖南人而言简直太难。第二呢,我在人面前说话会紧张,最主要是因为我说话结巴。 有人说啊,一个人之所以结巴,是因为他大脑的反应速度啊,快于他的语言表达。所以当我用家乡话转码为普通话,好像就降低了我的反应速度,似乎我就不再结巴。 我记得我最当初讲课的时候,我是会写讲稿子,我会把上课要讲的每个字都写出来,每个案例都写出来, 甚至我还会写三个字,那就是下课了。对我个人的经历告诉我,人类所有的成就靠的都是艰辛的努力。从事教师职业这个起点其实是很卑微, 就是为了赚钱,顺便自自接班,但是能够让你坚持下来,一定是热情和实力。 怕被忘了,我觉得被忘了是一个必然,还是艾比和泰德所说的,对于不可控的事情,我们保持乐观。对于可控的事情,我们保持谨慎。可控的事情就是你现在有一些小小的影响,对你别滥用,别得意忘形。对于不可控的事情,将来会怎么样,你不知道,你抱着乐观的心, 接受一个开放性的选项,你最希望被记住的如果说只有一个身份能被记住是什么?保湿吗?

我不是药神的原型是陆勇。陆勇二零零二年患白血病,那当时要吃一种药叫格列位,大家都知道,而格列位当时一个月的药费是两万四千块钱,大家想一想,二零零二年两万四千块钱什么概念? 二零零二年我们上海浦东区的房价是多少钱?我估计二零零二年上海浦东区的房价 可能也就四千块钱啊,因为那个时候北京的二环以内,二零零二年房价也就四千块钱左右。那你想一想,一个月你要吃掉二环以内五平米房子, 对吧?啊?现在二环以内的房子大概是十万块钱一平米啊,你一个月吃五十万,那你是什么人?你肯定不是乡下人,对吧?啊?像我们这种乡下人吃不起 啊,所以没有住二环以内,所以他没办法,到后来他就去这个,他听人介绍啊,听病友介绍啊,印度有仿制药啊,印度的仿制药只要两千块钱,一下就便宜了十倍,其实两千块钱也干嘛也不便宜,对吧?但后来因为呢,有很多 这个病友一起组团托他买,最后别人跟印度的药厂一合作,价格降到了几百块钱,就长期以来形成了这样一条线。 就是我不是药神所演的吗?大家应该都很非常的熟悉啊。结果二零一一年出现的问题,因为二零一一年这个罪名 从具体危险方变成了抽象危险,而且药品管理法单词的法律规定,海外的代购药品就是进口药品,如果没有批文的话,这个是属于以假药论的。 那于是二零一一年之后,陆勇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最后就把他抓了。但是还好,我觉得我们湖南省啊,那个检察院的检查官真的是很厉害,刑事上他完全构成犯罪,但最后对陆勇做出的是不起诉决定。 这也是为什么二零一四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解释,规定两种免责条款,就是这种海外代购药品,如果销售数量有限,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但显然这针对鹿茸有没有效? 陆勇的销售数量大吗?极大是这意思吧?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二零一九年药品管理法把之前所说的按假药论取消了, 现在在假药的类别中,不再包括进口无批文药品。药神看到了曙光, 但是我们不定你这个罪,其实我们还有很多其他罪可以收拾你,至少你从海外把这些药运进来,你是个什么行为?走私普通货物品,只要逃税在五十万,就妥妥的是真实。 那么在本次刑法修正案十一过程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同志还是认为,如果这种海外代购药品,传统上所说的以假药论的药品 一律不管,是不是也不太合适呀?所以他又增加了一个星座, 大家看想一想,我不是药神,我不是药神。二零一一年之后,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没问题吧?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一号之后,有一个短暂的春天, 不构成这个罪。但是现在司法机关觉得还是要管, 所以规定了一个什么罪呢?妨碍药品管理秩序罪。这个罪是什么罪?是抽象危险犯还是具体危险犯? 法条说的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所以他是 possible 还是 probab? 他是 prob, 他 是具体危险的。那也就是说我不是药神,构不构成犯罪呢?还是不构成?他只是违反行政法的行为, 他不构成犯罪,因为他危害人体健康没有, 他对人体健康没有危害,他对人体健康是有好处的。所以这其实呢,就是一些个案推动了法律的前提。 因为我不是药神,这种案件,我们发现生产、销售假药罪打击力度太大,所以把假药的定义给改了,对吧?但把假药的定义给改了呢,又觉得又会导致有些行为不打击不好。我们增加了一个新罪,妨碍药品管理者。 但是还好,这个罪没有采取抽象危险犯的立案模式,采取的是具体危险罪,因为如果是抽象危险犯,那就不得了。这导致我不是药神,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开始构成哪个罪了? 妨碍药品管理秩序罪啊,那不都一样吗?啊,所以现在还是处于春天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一号之后啊,药神的春天啊,还是来了。

法学界的白左话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将会是整个世界的毒瘤,因为他们嘴上天天喊着普世人权、多元包容。可实际上呢?他们帮助的从来不是我们这些守规矩的普通人,反倒让少数没底线的人凌驾于普通人之上。 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一边老百姓普遍觉得对犯罪分子太纵容了,心里憋着一股火。可另一边呢?总有一帮法学专家站出来,满嘴喊着人权进步和国际接轨。老百姓最朴素的正义观被说成是落后是不违法, 但如果大家仔细品品,就会发现,这接的到底是哪门子的轨,这分明接上的就是一条脱轨的列车。我们来看看几个接轨大师们的代表作。 湖北某大学教授一本正经的说,对某些群体不该判死刑,因为剥夺生命不人道。听着是真文明啊,真先进啊。但我就想问一句,如果孙小果不人道,那那些被毁掉一生的女孩不人道吗? 那些被拖进深渊到今天都走不出来的家庭不人道吗?还有那些被判死刑的贪腐人员,一个人能把一条公路,一所学校,一整片安全底线全掏空,多少受害人因为这些问题丧命,换来最后只是一句生命至上,你对他们人道吗? 这些家庭又怎么办?生命的尊严凭什么要在犯罪者的身上无限放大?而普通人的命,为什么要在讨论中永远被省略呢? 还有就是给宠物接近人的法律地位。我作为一个养狗人,我个人认为,如果把宠物的权利写的过高,却不愿意把管理责任和风险成本写清楚,那么结果只有一个,就是理论赢麻了,专家也赢麻了,到最后要普通人来兜底。 大部分我们看到的宠物事件,都是因为主人的不负责,与其去要求宠物如何做到,不如要求养宠人要规范好自己本身。 更奇葩的是,还有主张把性别认同直接写进法律,完全的照搬西方那一套。问题是,公共空间该怎么化?未成年人又该怎么保护 学校医院?基层执法该怎么办?一句尊重多元,就把所有冲突都给现实世界慢慢暴雷,这不是包容,这是把争议合法化,把风险社会化,再把责任无限后移。 所以你再回头看,你会发现这些百所观点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研究的不是社会怎么运行,而是自己要怎么显得更先进。跟普通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公平秩序他们不碰,但凡是小众前沿、舆论敏感的议题,一定冲在最前。 为什么呢?因为成本不在他们身上,出了事是社会的问题,出乱子了是治理的问题。而论文发表了,头衔拿到了,他们就已经安全离场了。说到底一句,有些人他不是在推动文明的进步,而是在拿普通人的命给自己的价值观垫高度。 问题来了,这股妖风到底是从哪来的?说白了就是照搬西方的那套理论,什么废除死刑小药丸,去罪化监狱社区化概念是一套接着一套。听着挺洋气的论文里面全部都是某某欧洲法院叛逆,北欧模式多先进。 可问题是,人家那一套背后有着几百年的宗教传统,个人主义文化,还有高福利制度,都抵犯了错,有人管,有服务,有资源,收拾残局。你能抄作业,但抄的了结果,抄的了前提吗? 就像你想装个水晶灯,看着是很漂亮,但你家是老房子,梁没加固,墙没承重,硬是往上挂,最后塌下来砸谁呢?还不是自己人。 像我们这种发展中国家,现实是什么?是城市化进展飞快,是贫富差距拉大,是基层治理本来就很紧张, 他们这边的主张一松,最先倒霉的不是那些能请来顶级律师的人,而是住在老旧小区,晚上不敢让孩子独自下楼扔垃圾的普通家庭。 所以,让这群白左法学家继续搞下去。直面上看,法律是更文明了,可落到地上呢?好人越来越憋屈,坏人越来越没负担。更麻烦的是,这种倾向还被披着进步科学的外衣。你要质疑一句,马上就有人说你落后,不懂反情绪化。 可我想问一句,这套进步的成本到底是谁在承担?是写论文的人吗?还是每天巡逻到凌晨的小骗子?是开会论证的人吗? 还是那些可能被提前释放的罪犯盯上的那户人家?一个真正有底气的法学界,不应该只是教学生拿外国叛逆来批判中国现实,而是应该带他们走进派出所,走进社区法庭,走进乡镇一线,去看看一条法改了之后,真实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法律改革的根,必须扎根在中国社会的土壤里,扎根在我们文化传统和大多数人的安全感里。不是先讲理想,而是先守底线。不是先谈宽容,而是先有秩序。不是只盯着少数人的权利,而是让多数人活得安心,这才是这片土地上最该有的价值排序。

北京曾经发生过一个震惊啊啊,全国的案件,叫崔英杰啊,不知道同学们听过没有啊?这个案件都没有听过啊,我觉得不太合适啊,因为这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案件啊。崔英杰是河北的一个退伍军人, 那么在北京海龙大厦摆摊,海龙大厦就在中关村,在北京大学旁边, 结果那一天海淀区城管大队去执法,那么城管大队的副队长李志强同志严格执法,要把崔英杰的违法工具全部没收。崔英杰,二十六岁 退伍军人,给这个城管大队的副队长跪下了,说,求求你,这是我全部身家性命,你放我一马吧。 但是李队长严格执法,崔英杰想都没想,拿出切香肠的小刀,朝李志强身上就戳了过去啊,然后不管死活, 李志强后来就死了,那崔英杰逃跑,当然十天之后投案自首。那这个案件是中国第一例小贩刺城管案,中国第一例从此就拉开了序幕。 我到现在都记得给崔英杰做辩护的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 这个案件是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一次案,但是他的辩护律师说的再一番话,放夫走卒、引车犯将自古以来都是公民卑微而又正常的职业。我以法律的名义, 庄严的问在座的各位,各位审判人员,各位检查人员,如果你是我的当事人,你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做的比他更为过气?尊敬的法官,尊敬的检查官。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 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 但他始终善良淳朴。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的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卖艺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 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我的当事人崔英杰一直是孝顺的孩子,守法的良民,在部队是优秀的军人,他和他的战友们一直在为我们的国家默默付出。当他脱下军装,走出军营,未被安置工作时,也没有抱怨过这个社会对他的不公。 这个国家像崔英杰一样在默默讨生活的复员军人何止千万,他们同样在关注崔英杰的命运, 关注着案的结果。法院有云,立良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尊敬的法官, 尊敬的检查官,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我们作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这个社会更和谐,还是要使它更惨烈?我们已经失去了李志强,是否还要失去崔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