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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年大着肚子来临安,举目无亲的,不知为何就碰了那么一下,我全身毛骨悚然。 我叫聪儿,今年七岁,听到没?跟他娘亲一样恩爱撒 谎,哈哈哈。



常玉怎么都没料到,好闺蜜竟是穿越者,因为喝醉酒的原因,他终究还是说出了自己没有与谢真圆房的秘密,这也让好闺蜜觉得,谢真可能是个只有好看的皮囊,没有真本事的男人。他不会是个营养辣枪头吧?什么营养辣枪头?炎症是金的十足,真金 这么厉害,我现在就去找人打那个康婆子,他说你们根本就没缘分哎!长玉向闺蜜解释,有一个晚上,他们同处一屋,两个人亲吻在一起。虽然长玉很喜欢这种甜蜜的感觉,可是她心里明白,谢征有一天迟早是要离开的。看着长玉痛苦的模样,闺蜜竟然提出让对方留个种, 他要是执意要走,那就在他走之前跟他要个孩子。你想啊,要是孩子跟他长得一样好看,那也是一种福气啊。舍不得娃套不着狼啊!不对, 是舍不得喂狼套不着娃这事啊,包在姐身上。既然男人留不住,那就干脆留下个 孩子,这绝对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思维,更何况浅浅还具有现代人做生意的思维,之前让长玉做卤肉,还给猪肉铺起名字,画 logo, 这都不是一个古代人该有的思维,而在原著中,浅浅就是一个穿越者。随后长玉回到家中,看着谢贞一心一意的在家里带娃,他的嘴角已经忍不住上扬。此刻,长玉的脑海中已经开始幻想他和谢贞生下来的孩子 会有多么的漂亮好看。眼看春节就要到来,常玉见谢征在写字,于是便想到写春联,随后他拿来红纸让谢征多写几幅春联,完事后把家里所有的房屋都贴上,看着认真写字的谢征,常玉忍不住的把脸贴近观看,而这却让写字的谢征顿时分神。听着常玉急促的呼吸声,谢征更是不小心损坏写好的春联。 看着手中失败的作品,谢峥灵机一动,将滴落的墨水进行修改,很快春联就被修改成特别漂亮。然而在长玉的心里却只想着赚钱,你出去卖字画,一定能赚很多钱,我不做不称心意的话。随后妹妹在长玉的帮助下,写了一个一定有钱的横批,这横批怎么样? 好比狗尾续貂,除此之外,他们还让阴损在上面留下脚印,这样一家人才算是完整的。面对此刻幸福安稳的隐居生活, 谢峥有那么一瞬间竟忘记自己身上还有使命。随着候爷的身份逐渐被更多人知道,谢峥马上就要离开长玉,而长玉也即将发现,谢峥对自己的感情竟然充满了利用与欺骗。

听到没,跟他娘亲一样,都爱撒谎。当我第一眼看到于浅浅出场的时候,就觉得他跟剧里所有人都不一样。别人做生意是按部就班,他搞会员制,设计图绘,玩饥饿营销。别人说话是知呼者也,他开口就是舍不得娃套不着狼。别人穿古装是大家闺秀,他屋里挂的画 一看就是水彩风。我当时就特别纳闷,他的画风怎么跟整部剧对不上呢?直到我翻开原著小说,才恍然大悟,原来于浅浅这个角色设定是个穿越者。刚穿来那天,他还没搞清楚状况,就看见有人落水了。 出于本能,他跳下去救人,又是按压,又是人工呼吸,折腾半天,那人终于吐出水来。那人睁开眼看了他一眼,那是一张被大火烧过的脸,疤痕狰狞,皮肉翻卷,正常人看了都会害怕, 但他没躲,就那么看着他。他愣住。大概是从小到大,第一次有人看见他的脸,之后,没有尖叫,没有逃跑,然后他说了两个字,赏你的一枚玉佩扔在他手里,他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拖进了一个再也逃不出去的地方。他后来才知道,这人叫齐民,表面上是长信王的大公子, 实际上是前朝皇孙。从小被毁容,被抛弃,被当成棋子,他心里全是恨,唯一一点光,就是眼前这个不怕他的女人。可他不想要这束光,他只想回家。他逃过很多次,最成功的一次,他逃到了临安镇,开了一家酒楼,改名换姓,以为自己终于自由了。 那时候他发现自己怀孕了,怀的是齐民的孩子。他一个人把他生下来,一个人把他带大,取名于宝儿。他以为自己能就这样过下去,但齐民怎么可能放过他?他找了他好几年,找到之后,他做了一件事,把林安镇屠了。不是因为恨,是因为他要让他知道, 你跑不掉,你跑到哪,我追到哪,你躲着的人,会把所有你在乎的东西一个一个毁掉。他把他抓回去,锁起来,用铁链拴着他的脚,踹他说,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死。 试过杀他,水里刺杀那刺,匕首刺进去,血染红了一片。他没还手,反而拼命撬开他脚上的锁链,把他从水里拖上来,他自己差点淹死,就为了救他。他问他,你为什么不杀我? 他说,你不是也没舍得杀我吗?那一刻,他突然明白了,这个人是真的疯了,但他疯子的壳子里藏着一个从来没人爱过的小孩。他这辈子只有他一个不怕他的人,只有他一点正常的温度。后来发洪水 冲回山庄救他,他亲眼看着他一个那么怕火的人,为了他冲进点燃的房间,看着他一个那么自私的人,为了他差点淹死在水里。他恨他,但他没办法彻底恨他,因为他知道,他这辈子只有他一个。所以他最后给他送毒酒的时候,是亲手端去的。他看见那碗汤,笑了。 他说,熬的火候不错,可惜放冷了些。他一口一口喂他,他一口一口喝毒,发的时候,他嘴角流血,还在笑。他说,你是这世上唯一一个看到我的脸厚不害怕的人。他说,谢谢你,说到做到。他说,若有来生, 会离你远远的,不复相见。然后他闭上眼睛,哼了一首儿歌,月儿明风而静,树叶儿遮窗林,蛐蛐叫铮铮,娘的,宝宝快睡着,那是他小时候他娘唱给他听的。死之前,他回到的是最开始的那个地方。 于浅浅没回头,他走出地牢,腿一软,蹲在地上,半天站不起来。樊长玉在外面等他,他说了一句话,我从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再也回不去了,从现在开始走,走上千百年才能回到那里去。这话只有他自己听得懂。他是穿越来的,从一个没有战争, 没有皇权,没有人命如草芥的地方,穿到这个吃人的古代。他救了一个人,把自己一辈子搭进去了。但他不后悔,因为那个人死之前,终于学会了放手。他最后看他的那一眼,没有占有,没有疯狂,只有一种很安静的满足。他这辈子想要的, 从来不是皇位,不是复仇,就是一个不怕他的人,在他死的时候,能陪他喝完最后一碗汤,他给了。所以他走出地牢的那一刻,心里是空的。他恨的那个人死了,他 爱的那个人从来没存在过,他剩下的只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再也回不去的家。后来,他跟着樊长玉回了临安,站在院子里,看着常宁和于宝儿在阳光下跑来跑去,他笑了。那一刻,他可能终于找到了一点家的感觉,虽然这个家不是他原来的那个,但他终于可以不用再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