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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承诺了已经开始洗车充电吃饭,然后我这边来保养的都让我进来,一个月来个两三次正常。嗯,他去年的话三百六十五天应该是超过了两百六十次啊,甚至带着饭盒打包带走,这已经严重超出了正常的服务。我这样接受条件。哎。明白。

今日热点信息快报,我这样,嗯,哎,明白,真的太太太逆天了!家人们,浙江一男子买了比亚迪后狂嚎,店家一年半羊毛,光是一年进店免费吃饭就超两百六十次,而且还带饭盒打包,之后的一系列操作更是逆天。店家无奈将男子拉黑,男子找人维权 前承诺了的免费洗车充电吃饭。看到这里,我猜会有人说,既然四 s 店承诺了,就应该做到,别急,我们看看四 s 店那边是怎么说的。彭先生在我们园区内报警都已经报了不下于六次了。 去年矛盾升级之后,嗯,为了让年轻的销售顾问们不直接和庞先生发生冲突,我们已经安排了客服经理专门跟他一个人对接。庞先生其实在我们店里,不光是服务的评测内容,已经远超正常的服务范围。明白,近一个季度你可以看一下,他仅仅给我们客服经理一个人打的电话, 所以这已经严重超出了正常的服务。他去年的话,吃个饭三百六十五天,超过了两百六十次啊,我们在整个二零二五年度依然是提供了这个服务。那我再说一下,不是正常客户的服务,那我们唐先生,他是在我们售前领张卡,售后领张卡,甚至带着饭盒打包带走,这也算了,充电,这是我们的服务,他把他自己家里的电动车放在后备箱, 放在我们的员工充电器。那我们认为在情感上,其实我们已经有点顾忌了,嗯,对吧,有点不愉快,嗯,但是我们基于服务的基础没有横过脸。第三点是我们接受不了和毛掉升级的,就是大家秉持这个双方互相尊重的原则,你不能吃我们的喝我们的,你的瓶子已经超出正常客户,那你就客气一点,稍后尊重一点,还有冲突,那我们接受不了。我明白了,今年的三月份,嗯,事情再次升 级。升级导火索是什么呢?他把车停到了我们的交车新车专区,如果是社会车辆停,一开门掉一块漆。嗯,客户不买账的,插好充电枪了,确实也停下来了。我们的员工 只是说这地方不是你停车的地方,麻烦你挪个地方,他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哈哈哈,员工值班怎么能叫狗拿耗子?对对对对,在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类似于这 言语上不太客气。简单来说就是你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到人家店里吃饭超过两百六十次,并且还经常把自家电动车放到人家员工充电区充电,这些人家都忍了,但 你吃人家的喝人家的,不仅态度不好,还骂人家员工,并且还把车停到新车交车区充电,影响人家做生意,这就没法忍了。话说这个庞先生不会是跑滴滴的吧?白天跑滴滴电瓶车放四 s 店充电,到中午饭点了就去四 s 店蹭吃的, 吃饱顺便打包晚餐带走。晚上车子没电了,就开回四 s 店充电,电瓶车开走当代驾,晚上回家睡一觉,天亮了骑着电瓶车去四 s 店充电,然后把车子开走继续跑滴滴, 这样易循环,每天都是纯利润啊。你有没有拿自己家里的电瓶车来充电啊?我是用了充电啊,你跟我讲不能充,不用人家跟你讲,你正常来讲你也不能充啊,你就直接说你的诉求,现在这件事怎么样一个完美的结果来结束掉?能够履行当初对我做的那个承诺就是免费洗车,吃饭充电,还有四次的纸质版卡,我应得这个权利, 请你能够继续履行这事还想继续薅啊,买辆车还想人家给他养老不成?有没有了解的朋友,算一算他这一年下来省了多少钱了。还好当时没说可以借宿,不然他直接在店里安家了。三月份的那次是因为什么冲突起来的?辱骂我们员工啊,明白,就是在门口呢,有相互推散, 好先生在已经报警的情况依然对着销售部推到办公室,那我们不得行啊,不参与,等警方来我们的合理的去处理。嗯,出于公司的秩序管理,出于我对团队的保护,我确实推散了他, 并且我也为这样的行为在派出所付出了一定的补偿措施。对双方,你拿他和解了吗?那次日子他拿着这个判决书也好,道歉信也好,把车停在我们公司门口侧面第一个车位,把这东西张贴在车上,开始所谓的维权之路。连那天的冲突视频, 其实你看我们,当我看到了,当我看到了,这个冲突的不是第一回,一共这样冲突过几次啊?三次叫你就悄悄的来,悄悄的走,我们安排了一个经理级别的跟他对接,就这样他都要身世,你说我们怎么服?张天你好,张天又又报警了,最后还是协商出来结果了,维权人员帮男子找另一家比亚迪店提供服务,男子当场表示同意,接下来的比亚迪店我尽量让他们给你安排好服务, 别频繁去,别充自己的东西,也就一周去三次,充电十次,这是三百九十八,也全部折现,我不来了, 四百一张,五张两千,这样我们就调解结束了。最终呢,我们的处理方案今天的口头上还算根据,就是您的所有无息金,所有保险券,我们先给你买单,从此我们门店不产生任何小。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没想到最后这个庞先生拒签协议了,本来以为调解已经结束了, 但是就在刚刚我得到最新的消息,因为调解协议措辞的原因,车主最后还是没有签订这个调解协议,也是没招了,还得继续闹呢。

这次呢,庞先生又选择了报警设置的四 s 店的免费午餐和充电服务呢,本来是作为吸引客流的营销手段,但是呢,没有明确限制使用的规则。庞先生呢,作为潜在的客户,基于对四 s 店的公开承诺的信赖,频繁的超过一般客户的量的去享受服务,却最终因为影响经营被质疑。 这起纠纷最初呢,是源于自媒体博主发的视频,视频中呢,四 s 店的销售经理称,庞先生呢,自去年起,频繁的到店用餐次数呢超过了两百六十次,不仅携带饭盒打包回家,还将家中的电动车带着店内员工充电去充电。 而今年三月的矛盾升级了,庞先生将车辆停放在了店内的新车的交付区域,充电员工要求其挪车时,双方发生了冲突。 视频发布后的迅速,在网络引起了网友对薅羊毛与商家管理权的讨论。这一矛盾的折涉出了汽车销售行业普遍存在的困境,营销承诺的轻量化与成本控制的刚性化之间的张力,以及商家的管理权与消费者权利行使之间的边界模糊。 四 s 店与庞先生的纠纷啊,本质上是营销承诺与成本控制的矛盾,管理权与权力行使的冲突。唯有通过明确规则、平衡利益,强化监管,才能让契约精神真正地成为商业行为的定盘星。

比亚迪车主庞先生两百六十次就餐事件,核心的争议呢,就在于四 s 店能否单方面终止那些免费的附随服务, 答案是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区分该服务是厂家承诺的基础服务,还是店家提供的增值福利。我们结合这个案例来做具体的分析。首先呢,要看这个服务到底是谁承诺的。 根据比亚迪官方客服的回应,事件中的免费服务其实是分两种,厂家的服务,也就是随车的权益,就是包括免费的午餐和洗车,是厂家提供的, 那车主呢,通过官方小程序预约保养就能享受,那门店的服务呢?也就是增值的福利是?呃,包括免费的充电,是涉事四 s 店自己的特色服务,不算厂家统一的承诺。 那如果四 s 店当方面停了厂家的服务,就有可能构成违约,但如果是停了门店的福利,法律上的空间呢,就大一些了。 四 s 店能说停就停吗?法院会怎么看呢?那即使是附随的义务,也不是店家想停就能停的,法律的核心是要看你当初有没有承诺,以及对方 是不是滥用了这个服务。对厂家的服务,比如午餐,那在司法实践中更倾向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预期,通常不能够随意的终止这类服务被视为购车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四 s 店单方面停止, 可能就构成了违反合同的附随义务了。那根据民法典,附随义务比如协助啊,提供便利,同样是受保护的,如果因为违反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呢,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呢,会看滥用的程度。庞先生一年去了两百六十多次啊,那远超日军零点七次,还打包,明显 超过了正常的范畴。虽然法律支持合同履行中的公平原则,但像庞先生这种极端的行为,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是滥用权力,导致店家有权拒绝其超出合理范围的请求。那对门店的福利,比如充电, 法律呢,通常给予店家更多的自主权,店家有权进行调整,那这类服务并没有写入合同,店家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调整。但调整呢,也需要合理,不能针对特定的消费者歧视性的取消。 彭先生因充电冲突报警了十次,已严重破坏了双方的信任基础。四 s 店终止这项服务是具备理性的, 那这件事到底该怎么解决呢?关键要看承诺,先确认免费服务是否写入了合同或官方的宣传,如果是 店家呢,单方面停止可能就构成违约了,即使四 s 店要终止,也不能随意的拉黑了之。那根据类似的判例,如果合同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了,比如信任已经破裂了, 呃,解除合同后呢?对于车主已付费的核心服务,比如保养券等,四 s 店呢,应当退还剩余的费用。 那新闻中提到店家曾提出更换门店呃,折现保养券的方案,这其实就是对复随服务,包括吃饭呐充电和核心的服务保养进行了切割的处理, 是一种比较务实的解决方案。但目前看,双方呢,也没能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