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呢,最近也在网上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啊,这个女婴呢,是一个早产儿,叫小洛西啊,在二零二五年的时候呢,进行了手术啊,但是呢,很遗憾没有能够抢救回来。 那这个事情呢,其实官方也已经认定了是一起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并且呢医院要承担主要的责任,嗯, 确实很让人心碎。那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几时间的具体情况。咱们第一个大块内容啊,先聊一聊这个手术悲剧的始末啊,就是小洛西事件的全经过。 首先第一个我们先来聊一聊小洛西,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啊?他为什么会住院?小洛西呢,他是一个早产儿啊,他是三十四周加六天出生的。然后在五个月的时候呢,例行的体检,发现了有心脏的房间格缺损啊,有一个三毫米的和一个七毫米的, 但是呢,其实平常他是没有什么症状的,能吃能喝能玩,跟正常的孩子一样,就是说他其实在手术之前身体状况是完全稳定的,对对,完全稳定。然后医院呢,一开始的时候也说啊,这个有一部分是可以自己长好的,但是呢,家属就是为了保险起见啊,还是决定要去 找专家再看一看,没想到就是这个决定就让他们陷入了这个悲剧,这个手术过程当中到底发生了哪些异常?就是本来这个手术呢,是预计是两三个小时,嗯,但实际上却做了将近八个小时,嗯,然后呢,这中间还出现了比如说他的首次缝合失败,需要二次开胸, 体外循环的时间也远远超出了正常的范围,但是这一切的一切医院都没有跟家属说,听起来就感觉整个过程医院就是完全失控了。对,然后更夸张的是呢,就是这个术后呢,医生还跟家属说啊,一切顺利啊,但其实孩子很快就出现了这个心衰和呼吸衰竭啊,抢救无效死亡, 但是这个病例上面竟然写的是生命体征平稳,嗯,甚至他的这个心脏里面的补片都只缝了一半, 还有一部分留在了心脏里面。 ok, 对, 所以就是这个这些严重的失误,直接导致了这个孩子的死亡。 那就是说家属和外界最质疑的医院的哪些行为呢?首先就是医院呢,一开始的时候说啊,我们这个孩子有很复杂的心脏畸形,但后来的这个独立的尸检报告里面说根本就没有这些。 然后呢,就说这个手术必要就非常的可疑,岂不是说孩子根本就不需要挨这一刀?对啊,就是说,而且医院还存在就是说,呃,不告诉家属这个手术的风险。然后呢,呃,病历造假,监控视频也不给你看。主刀医生还有两起 类似的这种低龄的婴儿的手术死亡的记录,但他依然没有被限制手术。就整个这一套流程下来,就是让你觉得 完全是一个责任心和管理的巨大的漏洞。那我们接下来要关注的就是这个事情的鉴定和处理结果了。 ok, 那 我们就要问了, 官方到底是怎么认定这起医疗事故的责任的?就是说这个事情发生了之后呢,当地马上就组织了调查组,然后也请了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来做了这个尸检,最后呢就是认定这是一起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主要责任。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这已经是最严重的等级了吧。对,没错,就是导致患者死亡嘛。然后主要原因就是因为 啊,手术的团队对这个风险评估不足,操作有失误,遇到了突发的状况也没有及时的处理,术后的监护也是有明显的缺陷的,医院呢,在管理上面也是没有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 ok, 所以 最后就是这个责任是完全明确的,具体到参与这个事件的相关人员和单位,他们受到了什么样的处理,就是医院的党委书记是被警告, 然后院长是被记大过,分管的副院长是直接被免职,包括那个主刀医生和麻醉科的主任,嗯,还有那个 icu 的 主管医生,全部都被暂停职业。 ok, 对, 就是看起来每个人都被很严肃的追责了。对,没错,然后除了这个对个人的处理之外呢,医院也是被要求深刻的检讨,认真的整改,相关的责任人也是会随着这个调查的深入会有进一步的处理。 司法的程序也已经启动了,就是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了,法院也已经受理了这个家属的这个诉讼, 就是一切都是按照最严格的规定在执行。嗯,对这起事件除了这种对个人的处理之外,官方还有什么更深入的决策吗?就省里和市里都专门派了调查组,然后也有督促组到这个医院来进行 督促他们整改,也对这个医疗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的排查,等于整个行业都要警醒起来了,对,没错。然后现在就是不光是这个医院要进行呃制度的完善和这个风险的防范,包括全省的医院都要进行自查自纠,要强化这个责任的追究, 要提升这个人文关怀,要确保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我们来进入到第三个部分,我们来聊一聊这个征易点的核查。好,那这个里面呢?其实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说这个孩子 手术后这个创口为什么没有缝合?嗯,到底这个操作是不是规范的?这个其实尸检的时候发现他这个右侧的这个第三到第四类间有一个六点五厘米的这个横行的切口没有缝,然后新包的右侧也有一个五厘米的切口没有缝。这个其实在 婴幼儿的心脏手术当中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做法。 ok, 就是 他的这个肋尖肌的这个切口用的是可吸收的线做的这种深层的缝合,他的这个心包的切口是故意不缝的,为了防止 心脏受压或者说有积血导致心包压塞。 ok, 对, 所以家属和网友其实是误会了这个医学操作。对,没错没错。而且他这个 呃胸腔里面的这个止血用的这个海绵也是属于常规的材料,它是可以自然吸收的,不需要再取出来,然后这些做法全部都是符合国家的这个诊疗规范的,所以这个不存在什么医疗的过失或者说漏洞。 然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说这个手术室的监控录像为什么没有办法完整的保存下来?这个其实医院的这个手术间里面是有两个摄像头的, ok, 一个是对着麻醉车的,然后那个广角的是 本来是有存储的,但是后来因为这个保护病人隐私的这个需要,就把他的这个存储的硬盘拆掉了,只剩下了实时监控。 ok, 所以 那个就是关键的画面确实是没有办法保存下来,所以家属是没有办法拿到这个视频的原始文件对, 监控视频其实并不属于病历的这个范畴,然后国家现在也没有要求说这个必须要保存手术的监控,所以医院只要保证说他的这个配置和使用是符合这个标准的,他就没有违规。 ok, 所以 这个也是为什么调查组去公正去现场勘查之后也认定他是没有问题的。还有人质疑说这个病例会不会有被篡改的风险?呃,这个病例其实在封存的时候是有家属在场的, 然后之后呢?呃,也有市里面的专家还有第三方的机构对这个电子病例进行了一个复合和鉴定,最后发现的结果就是他只是有一些记录上面的不规范,但是并没有发现有任何的 伪造或者说篡改的这种情况,所以就是说这个文书上面的这些瑕疵其实不影响这个核心的事实的认定,是吧?对,就是说这个病例的这个瑕疵, 比如说他的这个生命体征的记录有一些比物,或者说他的这个死亡时间和这个宣布的时间有一些出入,这个专家们也认定了,就是说他没有影响到对死因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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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洛西,一个来到世界才五个月的小宝宝啊,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了。看到这个新闻啊,我心里真的特别难受,也非常震惊。作为一名刑事律师呢,我想从法律和 情感两个层面跟大家聊聊这个事情。目前呢,刘良法医团队的尸检报告已经出具了,市里面呢,也启动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将邀请国内最权威的专家,对医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与后果之间关联程度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论呢,相关责任人员会依法被严肃处理。 同时呢,家属和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也已经被宁波海曙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里有两个关键的法律点啊, 想跟大家梳理一下。第一,医疗事故鉴定是重中之重,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啊?核心要看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小洛西呢,是已经永远离开了我们, 认定严重不负责任就成为了关键。比如说,相关人员是否擅离职守啊,是否严重违反了诊疗操作规范,病例记录与核对制度是否得到严格的执行?手术过程到底有没有完整的视频资料留存?一旦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很可能被刑事立案追责, 同时呢,医院也将承担民事赔偿。那该怎么办?那可能也属于一般医疗损害, 即便过错未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民事和行政的追责依然存在。目前呢,法院受理的也正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在这个案件中啊,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将成为核心的证据,帮助离清事实,明确责任。我们都期待公正的判决, 这不仅关乎到一个家庭的安慰,也关乎到今后每个孩子能否在医疗过程中得到应有安全的守护。 小洛西的生命定格在了五个月,但他不应该只成为一个新闻的标签。司法的介入,法律的审视,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未来的负责。 真的希望真相早日明晰,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公平呢,不止止于法条,更在于每一个细节的回想与敬畏。

小洛西事件的通报我不想煽情,说几点我的理解。第一,从通报中手术时机选择欠妥,诊断依据不足的结论来看,小洛西的手术并不是立刻马上必须要做。 第二,医方上述过失与患儿术后并发症、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这句话明确了悲剧源于诊疗全流程的系统性失误, 也就是他们的失误直接导致了小罗西的死亡。第三,监控缺失。通报称,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在二零二二年十月就拆除了储存硬盘,而且还强调配置合规。 但要明确,这里的配置合规指的是安防配置达标,并非只拆除硬盘的做法符合医疗安全追溯要求,也就是说,配置合规,但拆除硬盘的做法未必合规,更不代表合法。 第四,针对院方领导和涉事医生的处罚,目前仅仅是行政处理,并非刑事处罚,而且法院之前的审礼到目前为止并未宣判,请大家理性看待。另外,涉事医生陈某贤已被公安部门 刑事立案侦查,这也就意味着他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总而言之,这份通报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但他绝不是最终的结果, 我们也期待司法能够给出公正的定论,同时也希望这场悲剧能真正推动医疗安全底线的助老,这才是对小洛西最好的告慰。

小洛西事件的通报来了!手术操作存在过失,多人被问责!小洛西事件的发生时间是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四号晚上,那么这一次的通报是在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四号的晚上,也 就是说,五月龄的女婴小洛西在接受心脏手术不幸离世。整整一个月后,第一份通报终于问世了。 宁波市卫健委组成的调查组认为,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对五月龄女婴小洛西进行心脏手术。注意,以下是原文, 医疗团队对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操作存在过失,术中出现突发情况未及时告知,术后监护处置有缺陷。你数了吗?这是几个错误啊? 一共是四项错误,尤其是前两项,医疗团队对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操作存在过失。这两项任何一项都是要命的。 那么这次通报呢?一共有六人被追责,医院党委书记被警告处分,院长被记大过处分,分管副院长被免职,那个主刀医师被医院免去了科室主任职务,暂停了治疗活动。还有麻醉医师的科主任也被免职,暂停治疗活动。 儿童重症监护病房,也就是 psu 主管医师的诊疗活动也被暂停。那么有网友在问,这样的追责问责就结束了吗?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完全没有结束。 首先说小若曦心脏手术离世已经一个月了,这是宁波市卫健委通报的初步调查结果,以及基于初步调查发现的违规和管理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的行政处分。核心要义就是先给患儿家属及公众一个交代。 一个月了,该有点声音了。所以说,在这次通报中,不仅强调了调查的方式方法,还对家属和网民关心的主刀医师资质、 手术室监控录像等问题做了回答。通报指出,给小洛西做手术的主刀医师,一九九四年七月毕业于温州医学院儿科医学专业,二零一四年一月被聘为小儿外科学主任医师, 具备开展本次手术的资质。那么现在呢,大家都在疑问,这位医生具备手术资质,但是呢,为什么还会出现通报中所说的对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操作存在过失这样的问题? 应该说呀,这一份通报还无法解开家属和公众的所有疑问,那么具体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性质,以及最终应承担的责任比例等等,就像通报中所说的那样,接下来将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报中还有两句话是,一月二十七号,属地公安机关已经受理了患人家属的报案,十二月十二号,法院已经受理了患人家属提出的诉讼。所以说啊,调查还远没有结束。 医疗事故的认定及其责任程度,需要专业鉴定机构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综合分析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判定。那这个结果将是后续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追究的关键依据。 如果不是这次手术,小洛西已经是六月零了。我们关注这起医疗悲剧,不仅是要为逝去的生命讨回公道,更是要推动医疗体系深刻的反思,让每个幼小的生命都能在安全、规范的环境中接受治疗,永远不再重演这样的伤痛。

宁波小若曦的手术离世悲剧让无数人心痛不已,也引发了社会的广大关注。 这个刚满五个月的早产儿,离世时眼角甚至还挂着眼泪,嘴巴都闭不牢,身上两处五厘米以上的手术窗口均未缝合,事故实在是害人。听闻 小露西的不幸离世已经无可挽回,但事故背后的责任追究值得所有人的关注。今天我们花点时间梳理一下。首先,事件的核心事实已经明确,医疗机构术前诊断、尸检结果不符, 手术存在缝错、血管窗口未缝合等等严重的失误。胃镜委已经认定医疗机构存在重大的过失。法律层面来讲,涉及三重责任。民事责任方面,医疗机构存在过失,造成 损失必须赔偿。行政责任方面,当地卫健委已经对相关人员作出了撤职、免职、暂停职业等等处罚。刑事责任方面,我们需要重点关注,如果鉴定认为医护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死亡,可能触犯医疗事故罪, 但是最高也只能判三年。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最终结果需要看鉴定结果。我们期待法律还小,鹿西家庭和公道也推动医疗安全全面升级。话不多说,大家跟陈律师一起学学法律,一起成长,谢谢!

小洛西事件时隔一个月后,终于等来了第一个通告。大家都知道,这个事件现在的关键在于监控,但是通告中却说监控摄像配置合规,手术室呢,配备两个摄像头,一个呢,是全景摄像头,仅实时监控,无储存戒指,无法回放。 另外一个呢,是麻醉车摄像头,可回放,但仅覆盖麻醉设备区域,无法进入手术全景。那监控存在的意义在哪里?不就形同虚设了吗?另外,北上广多家三甲医院已自发升级手术监控系统,如七十二小时自动云存储, 而宁波作为发达城市,却仅守最低标准,是否缺乏初心呢?另外,手术前患者是要签署手术风险告知书的,那, 那是否应该?同时医院也应该出具一份手术全程全景在监控范围内且具备存储功能的这样一份告知书呢?

今天讨论一下小洛西的死亡原因,不讨论房车到底有多大手术是否需要做。因为就算是确切的房车,确切的手术集中, 房车修补术也不应该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我查到一本胸心外科手术学的书,书上明确写着房车修补术手术死亡率接近零。从目前流传出来的部分 ct 解剖看, 有这样的一句话,综合分析认为,被鉴定人许洛希因既发性房间隔缺损型修补术并发症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请问哪一种疾病周末期最后死亡的时候不是心力衰竭,不是呼吸衰竭? 所以最后去见上帝,不是因为心跳停了,呼吸没了。所以我认为这不能作为死亡的原因。 一个人发烧,发烧不是病,什么原因引起发烧才是真正的病?房子被火烧了,火灾不是根本原因,什么原因引起火灾才是核心问题。 报告里描述小洛斯速中气道压力高,吸碱见气道、口腔、鼻腔大量血性液体,这又是什么情况?我想这才是引起死亡的直接原因。 武大郎中毒,武侠小说描述中毒都是七窍流血,当场毙命,我想小洛西走的时候就是七窍流血。 七窍流血是一种病理性生理状态,叫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英文叫 d i c。 d i c 不是 一种独立的疾病,很多疾病的微重阶段都可以进入这个状态,比如休克,比如武大郎中毒。那我们要问,导致小洛西 d i c 的 上游原因又是什么? 结合目前所看到的手术记录来看,应该是术中误伤,右肺静脉缝合修补房缺的时候,把右肺静脉一起给缝上了,因为右肺静脉与房间隔的后缘很近,尤其是月龄大的婴儿,器官还没完全展开,可能凑在一起。 左心房及右肺静脉的入口就是视野盲区,竞争深度以及缝合跨度稍大一点,就有可能把看不见的肺静脉给带上。右肺静脉缝合上之后, 必然导致右肺淤血、水肿,压力逐级往上传导,就会导致右心压力增高,静脉回流受阻, 身体其他器官也会跟着水肿。比如脑细胞,因为血液堵塞在肺脏及静脉系统,左心室得到的血流量就不足,血压就低,而且难以维持。 所以我对手术记录写因心搏乏力后查实到超声发现肺静脉梗阻存疑。 因为肺静脉梗阻的第一表现就是血压低,如果不仔细鉴别,会误以为容量不足或者低心排, 于是用补液输血,使用生压药来维持,从而掩盖了真正的问题。过多的补液还会反过来加重肺水肿,进而出现低血氧。第一次手术到第二次手术,中间间隔了多久? 第一次手术后是否已经撤了?体外循环是否已经关了?胸复苏我们无从得知。 直到超声是术中备用状态还是临时叫上的,这中间又等了多久我们也不知道。 理论上越早发现,越早解除肺静脉梗阻,后果就越轻。如果真如手术记录写的那样, 术中就发现了体外循环的管道都没拆,还属于平行循环。期间术中超声一看就立马重新阻断,重新打开心脏,给肺静脉松绑,应该不至于现在这个结果。综上所述, 死亡的直接原因应该是 d i c。 死亡的根本原因是肺静脉梗阻。当然,灾难往往是多步骤甚至是多人的共同错误共同造成的, 期间只要有一个步骤,或者有一个人反省起来,或者提醒一下,或许能拨乱反正,从而挽救孩子的生命。按国家病例管理要求,每一个在医院死亡的病例,死亡一周之内都需要开展死亡讨论, 如有尸体解剖,尸体解剖结果出来之后,要再次组织讨论,重点讨论死亡原因以及有无医疗过错, 是疾病进展的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意义在于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医疗质量,挽救更多的生命。我想这个医院内部主刀医生,所有参与小洛西诊治的医护已经有了自己的定论, 这个定论就是,如果小洛西重来人间一趟,重给他们一次机会,他们如何做才能避免灾难的发生?这件事已经成了一件公开的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以上就是我的看法,仅供参考。 我对事不对人,希望大家不要上纲上线的道德审判。我想主刀医生的初衷是好的,本意也是治病救人,只是技术与经验的不足,无法实现他的初衷。顺便说一下心包切口的问题, 凡是体外循环下开心手术,手术后都不会把心包秘密缝起来,而是留一个口。因为心包就是心脏表面的一层薄膜,像雨衣一样,一旦把心包缝闭合了,术后引流不畅, 心包内就会产生积液,就会导致心包填塞,也叫心包压缩,抑制心脏的舒张与收缩, 这是一种危急情况,需要在 i c o 床旁立即开胸手术,打开心包减压,才能挽救患者生命。我所在的科室是心胸外科,我硕士研究生,也是心胸双休,但我现在只做普通手术,只做肺结节、食管肿瘤、重症肿瘤, 不做心脏手术,更不做先心。所以这个热点跟我的业务关系不大,我只是跟大家一样满腔热血,所以发了这个视频。

大家好,我是岳律师。最近五个月大的小洛西手术后离世的悲剧,随着官方调查和尸检报告的帖子,这件事情已经超出了普通医疗纠纷的范畴,涉事医生和医院相关负责人涉嫌触犯多项刑事罪名。首先,涉嫌医疗事故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 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构成此罪。结合目前官方通报和尸检报告这一罪名完全成立。第一,医疗人员主观上存在重大的业务过失。涉事医疗团队数前将五月龄患者的房间格缺损夸大风险, 以不手术控制脑瘫误导家属,却对手术风险评估严重不足。第二,客观上有严重违反诊断规范的行为。尸检报告明确显示心包和胸壁窗口未缝合, 心脏残留补片,原定三个小时的手术延长到七小时十分钟,手术当中的突发情况也没有及时的告知家属,术后监护处置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第三,因果关系明确。 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尸检报告已指向患死亡与手术操作过失相关,官方调查也直接确认了医疗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关联性。 本案当中,主刀医师虽然具备手术资质,但这不能抵消诊疗过程当中的重大责任过失,这正是医疗事故罪与普通医疗事故的核心区别。其次,涉事人员还可能涉嫌伪证内犯罪。病例是医疗纠纷当中的核心法定证据, 但是案存在明显的病例违规,二十二点零三分宣告死亡,却又在二十二点二十分记录生命体征,评委 时间上存在矛盾,官方也已对病例违规问题立案调查。如果后续查实涉事医务人员为逃避责任,存在伪造手术记录、篡改并成日制隐瞒、关键操作失误等行为, 并且该行为影响了案件事实认定,就很可能触犯刑法当中关于伪证的相关规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要知道,病例造假不仅是对医疗法律的践踏,更是直接对抗司法公正的刑事风险行为。 再者,涉事医院相关主管人员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医院作为医疗责任主体,官方调查已经认定其存在医疗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应急处置不利等系统性问题。 如果查实医院长期疏于管理,对医务人员的违规诊断行为放任不管,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那么医院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就可能因为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已有副院长被免职、院长及大过的行政处分。若后续调查发现存在故意逃避监管、纵容违规操作的情形, 行政责任必然上升为刑事责任。最后,必须强调,医疗行业的特殊性绝不意味着容错率可以无限放大。当治疗行为突破规章制度底线,当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生命消逝,法律就必须亮剑。我们期待 医疗事故鉴定的最终结论,更期待司法机关彻查到底,让每一个失职者、违规者都承担起应有的刑事责任,既告慰小洛妻的在天之灵,也守住医疗行业的法治底线和公众信任。

各位小洛西的网络爸妈们,孩子的公道考回来了!等了两个多月,宁波市人民政府调查组的通报终于落地,直接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方承担主要责任。 啥意思呢?不是孩子的病本身没救了,而是医院和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出了大问题,从术前到术后的多个环节都有疏漏。这些失误和疏忽,就是导致小洛西离世的主要原因。不是家属瞎猜,也不是网友跟风,是九人权威专家组全程监督下得出的结论。 关于此前家属和网友怀疑的几个点,通报也一一给出了回应。一是窗口没缝合止血海绵残留的问题。官方说,这符合婴幼儿手术常规,窗口不缝合是为了避免压迫心脏, 止血海绵能自然吸收,不用二次手术。二是手术室监控没储存的问题。通报表示,换儿手术所在的手术间配有两个监控摄像头,一个是用于实时监控的广角全景摄像头,因为保护患者隐私需要,在二零二二年十月就拆除了存储硬盘, 只保留了监控功能,用于实时了解手术室的运行情况。另一个专用于麻醉车监控,具有存储和回放功能,但所摄画面仅覆盖麻醉车区域,相关设备也已经在全程公众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完成勘验。上述区域监控摄像配置符合相关规定。 家属怀疑的病例问题,已经在公证处全程公证下确定了第三方数据鉴定机构综合复合专家和机构意见后,认为,该病例书写不够准确、全面,术前讨论记录、死亡记录等不够规范, 个别记录、生命体征描述错误。再说说大家最关心的,谁担责,怎么罚?这次的处理力度真的是动真格了,没有走过场,主刀医生陈某贤直接被吊销医师职业证书,同时被免去了心胸外科主任职务,还挨了警告和罚款。麻醉科主任严某雅也被免去了职务,警告罚款。 儿童重症监护室的医生董某雅暂停职业六个月,同样逃不过警告和罚款。并且不光是一线医生,医院管理层也被一窝端,院长既大过还被免职,副院长直接免职, 党委书记被警告,就连涉事医院和主管部门都被行政处罚,要求限期整改。从医生到领导,该罚的罚,该免的免,一个都没放过。 但再严厉的处罚,也换不回小洛西的生命。这是最让人痛心的地方,大家虽然想看到一份真实的通报,但更想看到医疗系统被彻底规范,这种连续性的低级错误能够不再发生。 小洛溪千千万万的网络爸妈也在透过这件事情看未来,谁也不想洛溪的悲剧再次发生在自己身边。所以啊,通报不是终点,涨教训,守医德、遵规范才是大家真正想看到的。所以,这一季警钟,希望能在医疗圈里时刻长鸣!

句句媒体小若曦,句句都是小若曦看到法医刘良在采访中谈到为了小源头事情的真相,曾写下遗言交代身后事,录像铃铛视频,我也知道他们在调查我,在外围抓人, 收我的东西,组织水军再干点事,法医界的权威都被威胁到,备好遗言,在面对真相和正义时还被组织谈话。如果是其他普通法医接这个案子,可能真相就石沉大海了。法医流年还表示,事情正在朝好的方向发展,朝这种大众就得希望真相 不要沉默。这个,这个方向跟书一样的。嗯,再往这个方向再走。他托举的不是一个小朋友,而是千千万万个小朋友的健康就医环境。无论是那滴眼泪,还是插满管子的头,还是吐出来想喝奶的小舌头,都让人无比心痛。 因为太痛了,所以小手握成拳头,不敢想象他当时有多疼多无助。九个小时的手术,两次开胸开了缝,最后缝都懒得缝,在极度疼痛、恐惧、饥饿、孤独中,迷失 母不断的跪地求相见,直到身体完全僵硬,第二天才被允许见到。生命永远定格在二零二五年,真的无法释怀。小洛西,愿你在另一个世界,没有手术台,没有疼痛,被温柔以待。愿法医流年的坚守不被辜负,真相早日落地。

看到小若曦的事情,很多父母的心里都咯噔了一下,一个心脏手术,从最初的微创到生命不可挽回的地步, 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无从得知。但这个问题造出了每一个家庭都有可能要面对的残酷现实。当我们的孩子生病并且遇到复杂情况需要做决策的时候,我们到底应该怎么选,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他?我曾经在三甲医院做了十年的一线护理,现在是两家早教机构的老板。 作为一个常年和孩子打交道的人,我在这边很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孩子生病的时候,我是如何做决策的。 希望能够在你最慌的时候给你一个清晰的思考方向,避免因为慌乱而做出让我们自己后悔的事情。这个思路的核心就是根据孩子的轻重缓急来分三层来应对。第一层, 面对要命的紧急情况,我们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抢时间。如果孩子出现呼吸困难或者是严重外伤等紧急情况, 不用纠结要不要找什么名医,直奔那个离你们最近的后有抢救能力的医某院,紧紧抓住黄金抢救期。第二层,遇到重大但不紧急的情况,你的核心是 多方验证,就像小洛斯遇到的先天性心某病问题,通常这类手术不是都要立即做的急诊,这时候最忌讳的就是只听一家之言,匆忙决定。第二的诊断意见事关重要,你应该带着已有的检查报告,去更多的权威机构咨询不同专家的看法, 综合多方的诊断和治疗方案,你才能更全面的评估风险,做出更安心的决定。这并不是不信任医生,而是对孩子生命应有的负责。第三层,应对日常的轻微症状,你的关键是建立信任和便利。比如我们常见的小打小闹的不舒服,我们最好积累一些家庭护理知识, 以及在你的家附近找到一个你信得过的白大褂或者诊所,建立长期的健康档案。熟悉可以带来高效和安心,才能成为孩子健康的第一道可靠防线。 为了让这个思路更加可靠清晰,你可以记住下面这个简单的决策术。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提醒,小若曦的事件还在专业的鉴定和法律的程序中,我们围观、痛心反思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宣泄情绪,而是为了把我们的家庭保护的更好。 上面这个避坑思路是一份给你稳住心神,理清头绪的思考地图,他绝不可以替代任何一位白大褂的专业诊断。 真正的安全网永远来自于专业人士的建议,以及你自己冷静神圣的判断力。我是杨梅老师,做过护士,也是早教机构的老板,同时也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婴幼儿发展信息,关注我,希望我的内容可以给你一些育儿的方向和底气。

宁波近五个月大的婴儿尸检报告结果出来了,引发了全网的愤怒。十月十四号,宁波一名近五个月大早产婴儿小若曦在当地的妇儿医院接受了心脏手术时意外离世了。这起悲剧在近一个月后因尸检报告的曝光,再次引发了轩然大波。 十二月十九日,悲痛的家属对外公布了尸检结果,直指手术存在致命的疏漏。孩子所患的房间隔缺失仅三毫米,属于极小范围, 冠状窦口可见,但未见异常。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手术窗口竟未进行有效的缝合。此事很快牵动了长期投身医疗公益事业的歌手韩红, 他于十二月二十日公开发声,言辞中满是痛心与悲愤。韩红表示,一直在关注小洛西宝宝的医疗事故,我是做医疗公益的,接触过几百名医疗专家,所以在作为非专业人士,我也略知一二。 尸检报告中显示,其心脏实际确实大小仅有三毫米,五个月大的孩子有机会未来自己长好,如果不能稍大一点再手术更安全。 现在手术已经够轻率了,而且手术过程中那么多的过失,连手术窗口都未能缝合,这与术前诊断的一厘米房缺需要紧急手术,以及医生宣称的入门级高成功率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我最懂医生,知道医生都很辛苦,责任重大不容易。但是这个病例错的太离谱了,太让人气愤了,孩子太可怜了。 是啊,小洛溪何其无辜啊,他才刚到这个世上,甚至都不会喊一句爸爸妈妈,就因为这样的错误,再也看不到这世间所有的美好,太可惜了。


结合网络上面现在争议很大的小洛溪事件,姚律师一个视频讲清楚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生等医务人员, 他的犯罪情节为极端不负责任,导致患者受到严重的损害,后果怎么理解极端不负责任,这个是此罪名的关键, 他有别于轻微的不负责任,一定要达到极端的严重的不负责任的程度,才有可能构成此罪。举三个比较典型的极端不负责任的情况, 比如做手术需要切除 a 器官,但是由于医生的疏忽切除了 b 器官,这就是极端的不负责任。第二种情况,给病人注射药物的时候,应当注射 a 药物,却因为医生的疏 忽注射了 b 药物,导致病人出现严重的情况,这是第二种情况。第三种情况,医生不具备某项医疗行为的资质, 比如一个妇产科的大夫却去做儿科手术,导致患者出现了严重的情况。这三种情况是比较典型的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 产生的危害后果主要是死亡或者是一级伤残。如果患者只是轻微的 并发症,那么医生也是不构成犯罪。在小洛西的案件当中,这个婴儿现在已经是死亡了, 所以结果的条件是符合医疗事故罪的要件的。至于医生最终是否被判定为医疗事故罪,需要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才可以得出结论。 医疗事故犯罪,他必须要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否则警方是不会立案的。这个罪名也是和其他的罪名有所区别的。关键我们现在还是要等待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才能够做出下一步的判断,我本人也会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