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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唯一征服卡带山的男人,也是绝地七五世中的一员。他不仅在球场上特别硬,球场之外的举动更是霸气侧漏,他就是被称为八贤王的克里斯坦汤普森。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三日,汤普森出生在加拿大,父母全都是亚买加移民。 可能是抱着生一个篮球队的愿望,母亲为汤普森生下了三个弟弟,除了四弟外,剩下的运动能力都非常出色。 小时候的汤普森很挑食,据他所说,有两样东西他非常讨厌,也绝对不会碰,一是剩饭剩菜,因为父亲不止一次告诉他, 祖父就是吃剩饭,从而有的生命危险。还有一个是鱼,这个习惯是从母亲那里学来的,母亲认为鱼爱吃自己的粪便,让他觉得非常恶心。汤补森的家庭非常优越,这一点和另一个汤补森有着非常 相似的地方,但又不完全相同。在加拿大,足球和冰球才是他们最喜欢的,汤姆森也不例外。父亲却一直希望他打篮球,这个愿望在汤姆森上高中的时候实现了。他的身高越来越高,慢慢已经不适合踢足球,所以只好改打篮球了。 父亲当然非常高兴,为了让儿子有更高的舞台,他直接带着汤普森转学到了美国新泽西牛瓦克高中。渐渐地,汤普森的名气越来越高,而一同增加的则是他的脾气。高二那年,他因为不满教练的佣人,直接在赛场上和教练撕破了脸, 结果可想而知。被校队出名后,他转学到了芬德兰,正是在那里,他结识了自己的加拿大老乡科里约瑟夫,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高四那年,汤普森成为了全美排名第十的高中生,并入选麦当劳全 最佳阵容。高中还没毕业,德克萨斯大学就向他发来了邀请,汤普森非常高兴,他知道梦想中的 nba 离自己不远了。进入大学后,他球场上的位置逐渐明朗,那就是抢下那个该死的篮板球,并安全的传到后卫的手里。单场十五个篮板, 七次封盖就是他的一个代表作。即使是这样, nba 的球探也从没把他放进过乐透区。 大一赛季,汤姆森一共有十六场比赛,篮板球领先全队,这正是每个球队都想要的干脏活累活的蓝领球员。除此之外,还有五场比赛,汤姆森的得分也是全队最高,但这不足以让挑剔的球探心动,直到选秀大会开始前,他都没有进过所谓的乐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