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你现在办的这个案子,对方是被抓起来了吗?专业术语叫已经被采取 刑事强制措施,这就不是单纯的民事的事了,我们现在说的是刑事,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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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以后,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会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或者侦查手段,那在实践中很多人来咨询我,说徐律师,我的案件已经被立案了,你给我分析下我的案件的走向,现在非常不明朗, 那实际上这个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个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确确实实是不明朗的,其实作为侦查机关,他自己心里也没底, 因为这个时候案件还在侦查之中,很多证据还没有调取完整,很多证据还没有发现。所以啊,对这个案件到底有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发生,这个还是个谜底。 那么案子到了检察院,到了法院,基本上都形成了证据链,都送到检察院了,都有完整的案卷。到了法院,那就更不用说了,检查机关的量刑建议已经出来了, 很多人最关心的就是在侦查阶段,尤其是案件刚立案以后,不管是嫌疑人自己还是他的近亲属,都非常的焦虑,都非常的着急。那么徐律师今天就通过一张图来给大家分析一下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了以后, 对于嫌疑人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或者侦查手段,从这个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我们来分析判断案件可能的走向。我把这个东西分为四种,第一, 公安机关立案了以后,就对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这是第一种,这是一个常态,也就是说公安机关立的一个刑事案件,如果说这个刑事案件证据基本上已经有了,就能证明你就是犯罪,而且基本上很清晰, 而且这个案子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取保不了你。通常情况下是可能被判为实刑的。 一个是情节比较严重,刑期在三年以上,这是要判实刑的,判不了缓刑。第二个,虽然说刑期在三年以下,但是地力案件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说没有被害人的谅解, 社会矛盾没有化解,你给他判了缓刑以后,他有可能还会在危害社会,有可能和被害人发生冲突,也有可能被害人不服,还会告状,还会申诉,还会讯访。 那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是会直接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把人先拘了,送到看守所去。第一,我去提审的时候,取证的时候方便。第二, 保证了他人身的安全,不会在社会上再危害社会,这是一个常态。这就是一般的刑事案件,公安立案以后,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那这种情况下,这个案子的走向是什么? 这种案子走向大概率是要判刑的,三十期间,最长给检察院报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以后,人继续关押,公安继续侦查,公安继续侦查两个月完了以后移送检察院 审查起诉。这个案子一从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我刚说了,案子一旦到了检察院,基本上就清晰了,证据已经充分了,检查官把这个案子里边起诉到法院,量刑都出来了,便于量刑三年半,是不是?这才是一个行善见?立案以后一个常态,通常情况下的案子,他这个走向。 我们说第二种情况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种情况特别少,那么这种情况比较害怕。什么意思?公安立案了以后,为什么没有刑事拘留,而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没有采取监视居住。其实现在很少 监视居住,按照法律的要求是要在犯罪嫌疑人自己的居所家里面派一个公安的人员在这监视着,这种情况很少,而且成本很高。那为什么要指定居所呢?为大家说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酒店里大概率是一个酒店, 那么这个地方问题就多了。原因是什么?原因什么?这个案件重大,比较复杂,而且这个案件可能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破获,这个案件不能把人放在外面取保候审,或者不采取强制措施,但是这个案件 又没有证据,没有充足的证据可能拘留他或者逮捕他。拘留可以,因为拘留时间是短暂的,我们拘留的时间最长是三十七天, 最长的三十线。那如果说你把这种人拘留了以后,你拿不到证据去报逮捕,最后还要放他,他是不是自由了?你要不然你给他办,变成取保候审,要不然就给他人身自由了,那么 一旦他人身自由了,可能这个证据就不好取了,所以给他指定拘所,这种拘指定拘所监视拘留,既能把人关起来,放在酒店里以后,通常情况下律师会见,还很难不让你律师会见,因为你律师就不知道他是什么地方, 你律师接受了家属委托以后,你都不知道他什么地方,他给你只说是现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没有跟你说在哪个酒店里, 你得去,你得找人家公安机关同意,人家不同意你跟压根连地方都不知道,这是一个。再一个时间长,在酒店中关押的时间说啊,六个月,你想想六个月拘留是放在看守所里面,而且放在看守所里面公安取证是不好取的 是吧?看守所里面公安局要严格的手续,提审都有监控要求非常严格,那酒店就不一样了,酒店就不一样,指定拘所监室在酒店里面一般是找两个保安在那看着,而且还可能还会出现一个钓鱼取证的问题,这个我就不多说了, 指定去做,而且时间长,可以关六个月,时间非常长。所以这种案子啊,不确定的也有可能。这种案子最后走向什么?变更成取保候审了?一调查以后确实跟他没关系,或者证据取不到,那么一看解除强制措施,变成取保候审,或者说直接解除了,直接释放了,没事了。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逮捕,最后经过侦查啊,人放在酒店以后,经过严密的不断的侦查,发现发现了证据。什么就是符合逮捕条件,报逮捕, 检查批逮捕了,我们就按又回到我上面讲的这个情况,逮捕,继续侦查,移送起诉,又回到了那个地方,这就是我们分析一下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一审起诉,又回到了那个地方,这就是我们分析一下公安机关对于犯罪最终的走向是第二种, 那么第三种取保候审。你说公安立案了以后,把嫌疑人叫过去以后,做了笔录以后,直接给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直接给他办理取保候审,也没有拘留,也没有指定拘所监视拘留,那这种情况大概率的案子 案情比较轻,有可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没有社会危险性,也就是单人单案,也不存在一个妨害作证串供的问题。 给办了取保候审,能办取保候审,说明这个案件也有证据,证明他已经涉嫌犯罪了,犯罪的证据已经有了。给他办个取保候审,那这种大概的案子取保候审,他最长是一年,对于公安来说,办案的期限也比较长, 公安可以腾出手来办其他案子,有时间了把这个案子一办,那么这种取保候审有可能解除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有两种,一种是转化成拘留,最后到逮捕,原因是什么?这个时候可能证据不足。第一种情况是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先给你办个取保候审,因为你这可能是暴力犯罪,不适合那种不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案子。那么先办取保候审, 再取证,取到证据拘留再报逮捕。这又回到了我们第一种讲的逮捕以后的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是犯罪情节比较轻,我刚才讲的证据也足了,不需要把人关起来,直接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那么这种情况下办取保候审,还有一种证据不足,证据不足,先办个取保候审,经过长达一年的取证, 还是没有找到核心证据,还是没有找到够罪的证据,那怎么有的是解除强制措施?解除强制措施以后还可以继续取证,那时间就没有限制了,也有可能就挂案了,就不了了之了。这是公安把嫌疑人叫过去以后,直接办理取保候审的可能的三种情况,或者三种走向。 这就是取保候审。最后一种没有任何强制。公安把案子立了以后,没有给嫌疑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可能只是把嫌疑人传唤过去,做了一次笔录,就让他回去了等消息。 这种情况也比较多。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什么经济犯罪里啊?比如说诈骗是最多的等诈骗,注意接触性诈骗,熟人之间的诈骗,借贷型、婚恋型、投资型、请托型诈骗,职务侵占,合同诈骗,这种不用资金。这类案件是有直接的控告人告的,就经济纠纷 和行善见分不开的。这种情况他一般不采取任何的强制措施,不采取任何的强制,只是通过慢慢的去查案。因为这种案子啊,不清洗,很有可能最后要撤案或者要挂案,就查不清楚, 所以不是。前面这几种案子是典型的那种刑事案件。打架了,杀人了,伤害了,抢劫了,这种案子是经济犯罪的案子啊,首付金这样子,也可能诈骗,通常是没有任何强制措施。那么这种案子走向什么? 如果说没有任何的强制措施,最后经过一查,证据取到以后,确实构成诈骗了,确实职务侵占,而且金额还很大,比如说五十万以上,下一步判刑要在十年以上的, 那最后转化成拘留,刑事拘留,逮捕,移送起诉。又回到了我第一次讲第一个情况讲的情况。那为什么? 因为你这金额很大,我已经有证据证明你构成犯罪了,最后要判十年以上刑期的,我肯定要把你拘留、逮捕、移送起诉。这是第二种情况,挂案。经过调查以后查不清楚,比如说空过了一个诈骗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查了一年两年也没查清楚,那就挂了,那就挂案,我们经常说是挂案。 第三种就是撤案,撤案立案了以后,经过半年一年的侦查,发现新证据出现以后,确实确实不构成犯罪,他不是一个诈骗,就是一个经济纠纷。那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就撤销案件,一撤销案件,这个案子就结束了, 这就是大多数经济犯罪的案件,也就是我接待咨询最多的一种情况。许律师,我这个案子公安给我立案了,怎么他也不找我,或者他只找了我一次就没动静了。现在一年都过去了,我这个案件的下一步的走向是什么?第一种情况的案子走向就这三种,拘留、逮捕、移送、起诉、挂案、 最后撤案。这三种情况是他的走向。好了,我们通过公安立案以后,对嫌疑人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件后期有可能的走向。关注我教你更多的刑事法律知识,再见。

这是一个强制措施,他是一个程序性的手段。现实当中确实可能会存在一种现象,警方会使用这种程序性的措施去达到一个实体性的目的。 我对你已经刑事立案了,本身他就是一种实体上的意义,就说这个时候我可以对你进行一个合法的处罚和追究, 我可以对你开启这样的一个刑事侦查的程序,我也可以再换或者是销案,主动权就在我手里边,那你要配合我。 食物当中较为常见,把你拘过去问了话,后面就没有起诉,也没有后续的东西,就停在这,这个案子就悬在那,或者等到某个时候再销是有可能的。我们可以这样去理解这个问题,如果说警方是一定要强力的把他推下去,我们通常情况下面以他的 犯罪事实和造成的损失来讲,应该是直接就对他采取拘留或者是逮捕的,通常我们也肯定是先拘留。 对,但是在这个情况下我立了案,而且我采取了一个比较轻的强制措施,然后把你放回去, 其实就代表了一个意思,你自己要好好想,你还要不要继续做这个事情?你还要不要继续去挑衅?如果你继续挑衅,那我们这个程序已经刑事立案,我可以继续推下去,我也可以不推。 那这个时候任某但凡是他有一点理智,他肯定这个时候就要回避这个问题了。这个时候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警方就及时销案就可以了, 就认为说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是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我们个人理解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他其实是考虑到社会影响的这样的一个状况。 第二种情况我就拖着刑诉法上面对于强制措施,特别是这个拘留和逮捕,以及这个审宪,他是有严格的限制的。但是他对于立案,他没有一个销案的实现, 也就是我这个案件立了以后就一直不管,我就放在那放着。对对对对,现实当中某些情况下面对于疑难案件,他是这样去操作或争议性的案件, 比如说我对你采取强制措施,我认为这个案件其实是能成的,但是由于出现了很有争议的情况,或者是说证据不足,或者证据有争议,那这个时候就要退回补充侦查,最多就退两次,退多了就不能退,退多了不能退的情况,下面公安机关又因为大家都懂得一些原因,他就不能够销案。 那不销案的情况下面因为你的强制措施的时间已经到了,那这个时候就是变更强制措施,对你撤销拘留或者是逮捕。但是我不销案,也就说因为我法律上没有规定的,那这个时候我这个案件就一直留着。

益达说法,现在开说,前有实习律师张文鹏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四年三个月有期徒刑,连实习律师这个身份都保不住了。 后有呢,我们又看到,张文鹏的前主任于凯律师因涉嫌寻衅滋事,已经被北京的公安叔叔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据习呢,是被关在了当地的看守所里边。那对于这件事啊,很多人都说了,难道律师真的成为一个高危的行业了吗? 很多人都说律师是最容易违法犯罪的,因为他懂法,知道法与不法的边界,因此呢,会游走于法律之间,黑袍律师最坏,事实真的如此吗? 说句实在话呢,无论是赵文鹏还是于凯,益达律师呢,在职业的过程中,对他们呢,确实没有太大的了解。虽然呢,同为山东省的律师, 但是当我知道于凯律师的身份的时候,也是因为他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议取消寻衅滋事罪后,被停止职业而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乍一看这个新闻呢,感觉他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当了解了相关的事实之后呢,感觉到也是他咎由自取。 为什么这样说,提案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如果说借助法律攻击我国的司法制度评判再办案件的话,那就不对了,该处置没有任何的问题。 当然呢,我们能了解到,一年之后呢,于凯又拿到了自己的职业律师证本,希望经过这件事情的加持之后,他应该能够更好的职业,也知道法与不法的这样一个边界。很多人啊,就喜欢找这种有前科的人,因为他有经验,或许以后啊,挣钱代理费也会收到手软, 但是啊,没想到,刚消停的没几天,便来到了首都最高行政司法部门打起了条幅。有些人说啊,打条幅的时间也就一分钟,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秩序混乱,不构成寻衅滋事或者扰乱公共秩序。 但是呢,从相关的报导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当地的叔叔已经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所以说啊,并不是简简单单的说这个事态没有那么严重。 虽然啊,口口声声说寻衅滋事罪是一个口袋罪,动不动就抓人,但是在当下的司法实践当中,很多涉案都要归功于寻衅滋事罪,办案人员啊,都是要慎之又慎,更何况还是一名懂法的律师呢。 不过呢,无论如何,对于于凯的罪与非罪,意大利律师呢,不做任何的评价,毕竟呢,还没有到审判阶段,但是有一个下山曲呢,意大利是倒真的很想求证一下是真还是假。 据说呀,于凯律师啊,为了这一次去北京信访,已经找好了后路,如果说自己因为某些事情深陷淋雨了,他已经做好了相关的授权委托,把授权书交给了当地比较出名的行变律师,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会见,并采取相关的辩护。 但是啊,这名律师却说到,我去会见于凯律师的时候,当地的叔叔说,你这个授权委托书是提前写好的,无效。 所以这一点呢,意大利是还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说当地的巴塞机关真的是以这样一个说法拒绝会劵的话,我觉得确实很难说的过去, 毕竟呢,授权委托书在当下很多时候就是提前写好的,就是怕哪一天自己深陷凝语了,没有人去会见他。只要在签署的过程中,当时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并且是自己本人真实签字画押的,那这个授权委托就是有效的,至于说形成的时间在所不问。 所以说啊,对于这件事情,我感觉叔叔如果真的存在这样的问题的话,千万不要太小气,人家都已经委托律师来想好后路了,你呢,又敢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去抓他,那护法呢?就通过法律的事实来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到底律师知法犯法 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是借机打击报复,企图打压这一些出头鸟?我希望呢,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好。以上呢,就是本期视频,我们下期再见,下期更精彩哦!

李律,你现在办的这个案子,对方是被抓起来了吗?专业术语叫已经被采取 刑事强制措施,这就不是单纯的民事的事了,我们现在说的是刑事,刑事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咱们接下来看强制措施,这个强制措施啊,是必考内容,大家务必要把它理解和背会,知道它是干什么的。上节课给大家讲过,我们公安机关是负责办案子的, 那么办案子就干两件事情,一个是找证据,一个是抓人。这个强制措施就是对嫌疑人采取的,哎,控制人的, 把这个搞清楚了就比较容易了。我们来看,强制措施有五个啊,依次是拘传、取保监、拘、拘留、逮捕。咱们一个一个来看,先看拘传, 拘传是什么意思,哎,把这两个字拆开,先把它举起来,上个靠子,再把它传过来,哎,问他,问他话,就这么简单。 所以拘传就是指公检法强制未被加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方法,让他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这叫拘传, 谁能做出决定呢?公检法,哎,咱们刚才说过,公安机关办理一般的刑事案件,检察院呢?办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拘禁,非法搜寻、逼供,对吧?法院办自诉案件, 所以他们都有自己办的案子。那自己办案子,我们为嫌疑人为被告问,被告人把他拉过来问他就可以,谁执行呢?谁决定谁执行。你自己办的案子,你把人叫过来自己问,就这个意思适用的对象。 拘传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只能适用于未被逮捕、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个比较好理解,那逮捕了,拘留了,人在哪?人在看守所里待着,那这个时候还要拘传吗?不需要啊,咱们直接去看守所去看人就行了,拉出来就问就可以了。所以这是拘传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哎,不能适用这些人与案件,他都是咱们该能帮手的,是帮手的,你把他们你不能当嫌疑人一样对待,对吧?对未被抵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根据案件情况应当拘传的,哎,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的,哎,可以拘传,咱们看执行拘传的时候不得少于两人。要出示拘传证啊,这个拘传证谁批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啊,县级上公安局管服的,也就县老大来进行批。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件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的比较严重了吧,哎,可以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延长 那么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十二小时,哎,不得连续变相的形式与船犯罪嫌疑人,你不能刚把他拘完了,在门口告诉他,你再回来,再给你来一下子,那不就等于把人给抓住了吗? 所以拘传的比较简单啊,和咱们这案件当中的传唤注意区分开啊,区分开, 接下来看取保候审。什么叫取保候审?把这几个字也拆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取得保证啊,等候审查或者等候审判,这叫取保候审。 所以这个是比较轻的一个强制措施,也是一般的嫌疑人被拘留逮捕以后啊,咱们律师或者是家属想给我们的嫌疑人把他办出来的。这个啊,叫取保。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责人、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哎,或者不妨碍侦查、起诉、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不是比较轻啊? 哎,所以取保完了之后,该回家就回家,哎,就等着咱们随时候叫你。那你随时过来, 咱们看适用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是不是刑法比较轻啊? 刑法比较轻,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也就是说我可能把流氓开打了,但现在我的这个人放出来以后,不可能再去打人,再去杀人,再去放火, 或者说我可能是一个过失犯罪,就没有犯罪的故意,这个时候办取保出来以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性啊,这叫什么呀?这叫没有社会危险性。哎,这个非常重要。 第三个呢,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注意采取取保候审,不治发生社会危险性。 哎,假如说我可能要一天打四十多针胰岛素,那这个时候你把他弄,弄到看守所里,还得人伺候,不合适。但重点是啊,你不能把人弄出来再危害社会,是不可以的。 还有一个呢,是积压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哎,办了好长时间,咱们不能再关了,证据也找不全,只能放人啊,只能放人。所以这个时候要办取保啊,要办取保, 所以有一个啊,大家可以记一下这个口诀是吧?什么情况下办这个取保候审呢?叫刑罚轻。呃,无危险,期限满,对吧?刑罚轻,无危险,期限满再写一下, 刑罚轻,无危险。还有一个是期限满 可以办取保候审, 排除范围就是哪些人不能取保候审?看铝犯,咱们前面给大家讲过,铝犯有一般铝犯和特殊铝犯,一般铝犯呢,是无有十八故,对吧?特殊铝犯前后罪是微恐黑, 就这些人他性质比较恶劣啊,或者是犯罪集团的主犯啊,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嫌疑人,严重的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你把这些人渣放出来, 你对得起党,对得起国家吗?对不起哎,所以要把它抓住,但是呢,哎,有全款三四规定的除外,就是没办法,哎呀,这个证据不足,或者这人他妈天天病的不行,得放。 那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呢啊,咱们是一千起未成年呢,是五五百起,具体案件 哎,具体数额还要看根据案件来看,咱们看保证人的条件。保证人咱们前面在讲暂缓执行拘留的时候讲过, 那么无牵连,有能力,有自由啊,有房有钱,这个是有住处和收入,那个地方的担保人是有户口和住所, 那不一样,这个地方呢,是有住处和收入,有房有钱。保证的义务要干什么活呢?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被取保候审义务的规定,让他听话,发现被保证人可能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义务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哎,谁执行呢?一般是, 哎,派出所执行发现有问题了,赶紧给派出所打小报告。保证人的责任, 被保证人有违反被取保候审义务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哎,这个地方一般罚款五万元以上呢,要经上一级机关的批准啊。 注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提出保证人和缴纳保证金啊,都是货的关系啊,要么交钱,要么交人。对未成年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 未成年特殊规则是不是咱们看程序谁决定呢?哎,公检法可以决定由公安机关来执行。谁执行呢?咱们刚才讲过,是不是由派出所来执行啊?一般居住地派出所, 那么现在呢,对于取保候审来讲,有的时候暂住地,哎,也可以来执行,因为好多 咱们务工人员,比如说跟中铁八局啊,中铁二局局啊,来回到处要走,那这个时候咱们为了方便工作,我们会处于人道啊,生活各方面的考虑,咱们进行了进一步的这个,呃,升级 期限呢?是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我们看被取保护使人的义务,法定义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哎,例如说我在举个例子,在平行线, 那么这个时候啊,那就只能在这活动啊,只能在这活动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二十四小时之内报告来给派出所要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啊,要及时到案,公安机关传讯,你马上到,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做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啄定义务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决定,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这要根据看什么案件了,黄赌毒啊,还是其他案件,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交执行机关保存,这些呢是根据案件来啄定的。 接下来咱们看监视居住。这个监视居住啊,非常好理解,咱们在疫情期间,咱们在家里待着,哪都不让走,这就叫监视居住。哎,都待过是吧?监视居住是什么呢?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 住所的一种强制方法。嗯,那么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本来要进看守所的吧,对吧?逮捕是进哪里啊?逮捕是进看守所在,对不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嫌疑人,可以坚持记住。哎,坚持记住,一般举哪。哎,回家了吗? 咱们看哪些情况要回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像刚刚说的,可能要打四十多针胰岛素,对吧?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哎,有孩子,这个孩子是无辜的,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唯一抚养人。哎,家里有九十岁高龄的老父亲老母亲,就我一个人,现在不回去照顾,这老人要饿死,是不是 因为案件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哎,这个咱们放长线钓大鱼啊,钓大鱼。 积压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对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保证金的,那就监视居住。哎,本来你交点钱或者找个人保一下, 那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该干嘛干嘛就自由了,但是又不找人,又不交钱,那就在家待着,对吧?咱们看程序,公检法可以决定。呃,公安机关来执行啊,这个一般也是派出所啊, 有些指定拘所呢,指定监据呢,一般咱们可能这个半部门会执行。那么监视居住呢?不超过六个月,咱们看被监视人的义务,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处所,不能从家出来。是不是?未经批准不得会见和通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作证,不得毁灭、伪造或者串证。 看这个点注意一下,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就该保存,不能跑吧。哎,取保候审,候审咱们该干嘛干嘛,比日常上班啥的,但监视居住哪都不能走。 咱们接下来看拘留,哎,注意,这个拘留是进看守所,咱们要把看守所和拘留所分开,拘留所是对行政拘留的人处罚的一些地方。看守所是刑事案件啊。刑事案件 好多同学分不清楚。拘留所和看守所没去过是吧。拘留这个地方叫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在侦查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一种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哎, c p 啊,这个拘留也是在现老大批对不对?咱们看条件,拘留对象必须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有问题 先行拘留,必须有法定的紧急情况。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什么情况呢?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以后被及时发掘的,哎,我正准备把流氓开给杀了, 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只认他犯罪的。我刚杀完人,被现场人发现了,在身边或者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哎,在我床下有一颗人头,是不是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再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哎,有刘多杰的这些情况,咱们得赶紧给他靠起来。 呃,什么程序呢?由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来决定啊。这个地方咱们公安机关是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负责人执行的,是公安机关。注意,拘留以后二十四小时之内必须干三件事情,牢牢的记住哈!五星级考点。 第一是送看,拘留以后应当立即将看守,拘留人送看守所拘留制持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也就二十四小时之内送到看守所,也就是说你也可以把他带到咱们办案场所待一待 啊。为什么呢?因为咱们在办案场所咱们自己熟悉啊,二十四小时抓了之后,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赶紧去问他对不对?他有什么问题啊,有什么犯罪活动什么的,证据什么的,利用他的这种心理防线,给他来一个下马威,尽快找出证据。 第二个是通知家属,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及微恐的,可能有碍侦查的,那么咱们都应当通知,哎,告诉家里这个人去哪了,回头家属报案丢人了,你说在我们这不合适, 还有二十四小时之内询问啊!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询问,所以二十四小时之内应当送宽通知和询问,把它背会啊,送宽通知询问, 那么对于期限呀,要牢牢的把它记住啊!期限要牢牢的把它记住, 而且要会算,一般呢是三到七天,那么案情复杂的呢?是,呃,七到延长,一到四天是七加七天,遇到刘多杰延长至三十天啊。这个七天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这个期,这个期,这个期是交给检察院干什么呀?审查批捕的时间,咱把人拘了以后 要检察院批捕,是不是时间更长啊?再慢慢办案子啊?这叫,这叫七天交给检察院审查批捕。 对,这是期限,要会算,而且算会算时间。比如说今天是五号,那么拘留我三天,放出来,六号、七号、八号,是吧?今天五天五五,今天是五号,那么明天是第一天, 七号是第二天,八号是第三天,那么在八号也把它放出来,这个时间要会算啊,要会算, 咱们接下来看逮捕啊。逮捕就很严重了,逮捕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为了防止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 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逮捕那就是,哎,踏踏实实的给关到看守所了, 往下一批至少两个月,对不对?一般条件啊。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法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上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性发生。 如果是取保的话,他还可能干一票大的,所以咱们要把他批捕啊,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哎,我可能再杀两个人,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可能对被害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像这些情况,咱们得赶紧把他抓起来。 直接逮捕那就更严重啊!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加以逮捕。情况特别严重,赶紧抓起来转化 被取保奸狡的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啊,这个考的比较大,知道一下就可以。 咱们看检察院啊,对公安机关提起批捕的程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捕的啊。这个批捕书、 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一送检察院审查批准。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在提醒批捕书当中写明有关情况。咱们刚才讲拘留了以后是不是有个七天啊?这七天干什么?这七天检察院就看咱们这些材料,看咱们这些案卷,看咱们这些证据,要不要把它关起来,符不符合前面的一般情况。 接到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以后,哎,也就是检察院批了,怎么办呢?县老大签发逮捕令,立即执行, 执行完毕后三日以内将回执送达做出决定的检察院。哎,告诉老简,我把人逮捕了,执行完毕,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到检察院,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哎,老简没能成功,人跑了。 重点是这个啊,考试要异常注意。对于不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 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哎,补充侦查?侦查什么呢?哎,侦查看有没有什么证据啊。这个地方的补充侦查没有次数限制啊,无次数限制,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应当立即释放啊,发放释放证明。所以说,对于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第一时间要做的是赶紧放人。哎,你不服你再找检察院,不予复合,但是这嫌疑人你赶紧给他放了, 不放那你就要出现问题,在执行完毕后三日以内将回执送达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检察院。嗯,告诉老简,干完了人放了。 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啊,但是必须将拘留人立即释放,有问题咱自己内部解决。你先把人放了,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醒。复合。哎,先复议后复合,同级复议,上一级复合,上级检察院应当立即复合,做出是否变更的决定, 通知下级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如果上级说抓,那你就抓回来,如果上级说放,那你就放了就行,对吧?咱们看逮捕的程序, 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的时候不得说有两人,出示逮捕证以后立即将逮捕人送到看守所积压。哎,大多数时候啊,都在看守所里,是不是把他叫出来是吧?安阳,出来恭喜你,咱们拘留结束, 然后签个字吧。好字签完,然后说好了,现在再告诉你一个坏消息,你被逮捕了,在这上签字吧,好了,再签一个字。哼,没高兴半秒对不对? 除法通知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那么二十四小时以内要进行讯问啊,不应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放这个证明书。 也就说对于这个逮捕啊,二十四小时之内我们要干两件事情啊,一个是通知,第二个呢是讯问。 那么对于逮捕的期限再给大家补充一下啊,逮捕的期限,一般案件呢,逮捕的是两个月, 那么如果需要延长,这个时候经谁批啊?一般案件经上一级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案件还办不完呢?呃,再呈报到 省检,省还有我们的这个直辖市啊,自治区本来就是省检,待两个月,如果还办不完怎么办呢?哎,再次报到省检,再来两个月, 二一二二啊,再办不完那就没招了,这是咱们这个,这咱们这个时间的期限,大家把它记一下,这是强制措施啊,强制措施必考,大家就认真的去背吧。

下面我们看到第八张,强制措施。强制措施这一张在客观题里面每年考一两道选择题,在主观题里面,这一张在过去八年的法考中间有四年考察过案例分析题,这张在主观题里面考察的频率啊,属于中等地位。 强制措施这一张最能体现我们行数法的特点。行数法呢,大家会感觉到法条特别多,比较繁杂,比较乱, 是的,强制措施这一张,他的法条就特别多,而且比较繁杂,比较乱,也没有什么高深的理论。那么这一张啊,在客观题里面,大家对于重点知识一定要做精准的掌握,否则的话,客观题你可能就做不对。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本章的整体的结构。强制措施这一章首先涉及到的就是关于强制措施的一点理论,那就是强制措施的特征呢,适用的原则啊。接着就是每一种强制措施,它适用的主体啊,对象啊,程序啊,期限啊。 我们的刑事强制措施总共有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那么最后啊,强制措施之间还有变更的问题啊,还有解除的问题啊,下面我们来看具体内容。 首先我们看第一个知识点,强制措施的概念、特征、适用的原则,这是关于强制措施的一点理论。 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啊?所谓刑事强制措施,指的就是公检法为了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五种手段。从强制措施的概念中间, 大家会发现强制措施具备以下这几个特征。第一,强制措施啊,只有公检法才能用,普通老百姓你不能使用强制措施的呀。 第二,强制措施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你不能对其他的人来适用强制措施。比如说一个证人呢,他应当出庭作证,他拒不出庭作证, 你能不能对这个证人适用强制措施啊?不能,因为强制措施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你不能适用于证人呢。 第三点,强制措施啊,仅限于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五种手段。也就是说强制措施它是针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剥夺,它不针对物,也不针对隐私。 我们后面再侦查那一章会讲到搜查、扣押、查封、冻结这些手段,也会动用强制力,但是它不是强制措施, 因为搜查、扣押、查封、冻结是针对物的,他不是针对人身自由的。那他不是强制措施,他是侦查手段。强制措施呢,他是针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剥夺的手段。 我们的强制措施有五种,有的是限制自由的,有的是剥夺自由的。比如说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那都是限制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逮捕呢,那就是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啦。 接下来强制措施啊,从外行上跟那个刑法呀,非常像。强制措施,从外行上来看,跟那个刑法好像都是把人给关起来了,但是关的目的是不一样的。 大家在学刑法的时候就知道,刑法他有教育惩罚的功能,当然也有预防的功能。 但是我们的刑事强制措施,他没有教育惩罚的作用,你不能用强制措施去惩罚、教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啊,我们的刑事强制措施是一种程序性的保障手段, 他是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他没有惩罚教育的功能,你不能用强制措施去惩罚教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啊。那么最后强制措施呢?他适用的期限普遍的比刑法要短,那每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期限大家还是要掌握好。

过完新年,今天呢,就用咱合肥老乡能听懂的大白话,把刑事强制措施这个事呢掰扯清楚。那这些呢,都是我十年实打实的实战经验,不是念法条,咱们普通人遇到家人被拘被抓的情况记好了,真能够少踩坑,少走弯路。 咱合肥很多的家属,一听说家里人被公安带走了,被采取了强制措施了,那第一反应呢,就是天塌了,觉得呢,这肯定是定罪了,这辈子呢就毁了。 那我这十年呢,我接待了太多这样的家属,每次呢都得先把这个最关键的误区来说清楚。那么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压根呢不代表说就是有罪了, 那这个东西呢,他不是处罚,就是合肥的公检法机关办刑案的时候,为了能够让案子顺顺利利的查下去,肃下去,判下去,防止人跑了串供销毁证据, 才对嫌疑人采取的限制或者是剥夺人身自由的手段,那说到底呢,就是个办案的保障手段,那最终有没有罪,犯了什么罪,该怎么判,只有咱合肥的法院说了才算。 那这一点呢,千万不要搞混了啊,咱们不能呢瞎着急。那么在合肥办刑啊,刑事措施呢,就分这么五种,轻重程度不一样, 那我结合咱合肥本地的办案实际呢,跟大家来说,不用记那些拗口的法条,那听明白呢就可以,最轻的呢就是拘传,那说白了呢,就是合肥的公安检察院把没被关起来的嫌疑人喊到指定的地方来问话。在合肥办这个事呢,是有硬性的规矩的, 那么单次喊去问话呢,不能够超过十二个小时,那就算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最多呢也就二十四个小时,而且还不能连着拘传把人变相的关起来, 那这个呢,是绝对不允许的,那合肥的办案机关呢,也不会这样来做。再就是咱们合肥老乡常说的保出来也就是取保候审,要么呢找个符合条件的保证人,要么呢就是交一笔保证金,人呢,不用进看守所,照常呢待在合肥, 但是呢得随传随到,不能够随便离开合肥的市区,驾照呢,护照呢,这些证件可能会被暂时扣着啊,那我这十年在合肥办过太多取保成功的案件,那核心呢,根本不是说我关交保证金就行,而是要抓准提交申请的节点, 摸透咱们合肥各区根减法的办案节奏,找对不予羁押的理由,那这都是实在磨出来的门道啊,也不是说咱们观看法律条文就能懂的, 那比取保再严一点的就是监视居住,说白了就是,哎,居家羁押要么呢是待在自己合肥的家里面,要么呢就是待在办案机关指定的拘所,是不能够随便出门的, 通讯呢,也会被盯着,日常行动都有约束。那一般呢,在合肥都是针对那些不符合取保条件,但又没有必要直接逮捕的嫌疑人 才会采取这个措施,可以说呢是算是一个呢,中间程度的才有措施。那再重一点的就是什么?就是拘留了,那么合肥的公安检察院遇到紧急情况,比如说抓到现行犯,确定了重大的嫌疑分子,会直接把人临时关起来,彻底的剥夺自由。 这里有个关键,咱们家属一定要知道啊,拘留之后,除了一些特殊的情况,合肥的办案机关肯定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来通知家属的, 那也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对嫌疑人进行讯问,如果说是抓错了,会马上放人的,这是合肥办案的硬性规矩,咱们也不用瞎猜或者瞎等,最严厉的措施呢,就是逮捕了,一旦被批捕人就直接送到合肥的看守所了,完全没有人身自由。 那这可不是说随便就能批的,那必须要经呢合肥的各区的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要么呢是法院直接决定,再由公安执行,只有涉嫌的罪名比较重,或者说有明确的社会危险性的嫌疑人才会被逮捕, 这也是合肥办案的硬标准。咱们家属遇到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最容易面临的一个问题呢,就是等,总是觉得说我要先看看情况, 实在不行了我再去找律师,可是刑事案件呢,他有的时候真的是比较讲究时机。那么在合肥, 嫌疑人从第一次被办案机关问话,或者是说被采取强制措施那天起,就有权力委托律师了,我常常呢跟家属来说还金的三十七天,那这也是咱们合肥刑事办案的关键节点, 那么早介入律师呢,能够第一时间去看所会见,了解合肥办案机关的侦查方向,还能够监督办案流程,防止呢出现非法取证的情况。 那我这十年里很多不批捕的成功案例呢,全部都是在这三十七天里面抓住机会搞定的,所以说,哎,别等,越等呢可能越被动,那这也是对家人最负责的说法。

刑事案件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强制措施是什么?是拘留吗?是逮捕吗?都不是,我告诉 你是止居。止居全称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大强制措施之一。那么为什么说止居是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强制措施呢?首先我们得明白强制措施的适用过程中最容易发生什么问题? 你想强制措施是人被司法机关控制起来,那么我们又知道在我国负责查案的是公安,好,那么公安在查案过程中针对的是谁?针对的就是这个犯罪嫌疑人,对吧?那公安对犯罪嫌疑人是不是天生就有敌意?公安是不是又掌握了强大的武力?那么你想一下, 对于国家来说,最害怕公安做什么?没错,就是害怕人直接落在公安手里,因为公安他有查案的办案需求,而你人一旦完全落在公安手里,如果对你使用正常的讯问措施,拿不到想要的口供时,公安会做些什么? 这就是人心中的恶呀,这不是个人问题,这是人性问题。所以国家必须从制度上去规避这个问题,从历法上去避免这个问题。所以你会发现,我国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他都满足一个条件, 这个条件是什么?就是你要么人在公安手里,那么时间就很短,要么人一定要与公安做隔离。咱们举例来说, 咱们国家规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那么你会发现,在公安手里的,比如说拘传,那么他一般是十二个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那再比如说拘留, 最长可以达到三十七天,逮捕一般两个月及以上控制时间较长的强制措施,他的人不会是由公安自己掌控, 而是由看守所进行挤压。这种制度设计是非常完善的,是非常科学的,避免了你一家机关一手遮天,一家独大,他的相当程度上将行凶逼供等违法办案行为遏制在了摇篮里,但就是这样,依然让司法机关找到了漏洞。 我们来说说止居,他最初的立法目的就是止居。这个制度最初的立法本意是很好的,为什么要止居?首先我们要说监视居住,他本来就是一种强制性不强的强制手段,那么可以在你的家里或者你租住的房屋里 进行建设居住,你相对还是有一定的自由空间的。址居实际上当时是为了让能够有更多的人适用这个制度,但是他在当地又没有住所, 所以规定了这样一个制度,有公安机关给你指定一个地方,让你去住,有公安对你建设,他本意其实是好的, 是为了防止建设建筑这样一种制度无法适用的情况,但是在下面执行的过程中,一层一层发生了扭曲。现在的止决变成了什么呢?变成了你一天二十四小时在公安的控制之下,变成了公安用来违法办案的利器, 变成了公安侦破重案要案的手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冤家错案在所难免。二零二二年,三十四岁的鲍清瑞因寻衅滋事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十多天后,在止居期间死亡。那么无独有二零二三年,内蒙古某地公安局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为由,对北京某科技公司总经理邢建军展开抓捕行动。 在当地检察院已经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之后,邢艳军本来可以被取保候审,但十二月份警方对他采取了止拘措施。 二零二四年四月,邢艳军在止拘期间被发现非正常死亡。那么可以说,止拘成了现代司法实践中最为危险的强制措施。那么,一旦家人被止拘, 家属们该怎么办?首先,你要搞清楚办案机关适用的指据究竟是合法合规的指据,还是违规的进行指据,是否 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违规侦查的行为,这需要委托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案件进行会见。此外,律师必须具有非常专业的程序性辩护能力,如果办案机关不允许 律师会见,那么律师必须有能力及时开展申诉、控告等活动。实践中有一种,实践中有一种非常恶劣的止拘行为。是什么?是公安为了止拘而申请指定管辖,从而变相的是案件符合止拘的条件。 咱们举个例子来说,比如犯罪嫌疑人在案发 d a 有 住所,为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止拘, 办案机关将案件指定到其没有住所的必定管辖重要时的案件符合址居条件。那么针对这种情形,必须找有经验的刑事律师介入,对公安的违规侦查、违规管辖问题申请检察院 进行监督,从而将可能的违规侦查问题扼杀在摇篮里。用心做好法律人。我是泽律,我曾在北京大权律师事务所刑委会某牵头人的团队工作两年多,对程序性辩护深有理解和心得。如果你的家人也正在面临违规侦查,联系我,我们一起想办法解决。

行政拘留和取保候审,我们给大家做了一个对比啊,做了一个对比,你看我们这里面呢,分别给大家列到了行政的、治安的和刑事的它们三者之间的一个对比,你看执行 执行怎么说的?说对于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做出决定 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明白了吧?谁做出决定,谁把人家送到拘留所去执行去? 先后顺序,这个支点跟我们昨天晚上讲的戒毒内容他又挂上钩了,你就想想他有多么多么重要。说对于同时被决定刑事拘留和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应当先执行,记住 先执行刑事拘留, 由拘留所呢给出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连续计算。拘留所不具备戒毒治疗条件的,行政拘留决定机关可以直接将 被拘留人送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戒毒所代为执行 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间呢,他也是连续计算,那这句话说的通俗简单一点就是拘留和戒毒同时发生的时候,先拘留后戒毒。如果拘留所没有戒毒条件的,那我们把这个人呢就直接放到戒毒所去拘留去。 你看这个,但是我们这个借读期限呢,不管是先拘留还是后拘留,不管他在哪拘留,那这个借读期限他都是连续计算。而下面,下面呢,就是我们提到的 暂缓刑事拘留,和我们前面潘刚讲到的什么取保候审,他俩之间我们做了个对比,你看暂缓刑事拘留,在之前的规定中,他是怎么说的呢?第一个被传人不服,首先他得不服, 然后呢,申请了行政附役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第二呢,是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第三呢,是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刑事拘留不治,发生社会危险的。第四呢,是提供什么担保人或者保证金?我们要求二选一,但我们这一块的治安 他就不一样了。 第一呢是被传染,首先要什么?要不扶。 第二呢,是申请刑事附议或者提起刑事诉讼。第三是遇有升学考试、子女出身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情况的。第四呢,是提出暂缓执行刑事拘留 申请的。第五是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刑事拘留不致发生涉危险的。第六是提供担保人 或者保证金,我们这个保证金两一天两百,如果要拘十五天,那就成两百块钱,如果要拘十天,成两百块钱,这是它的不同,明白了吧? 同学们,老师,拘留和罚款同时进行吗?哪个拘留罚款同时进行? 我,我没看懂,不好意思啊,你再重新说一下。然后呢,下面这一块我们是做了更改的,其实包括这个三,也是新增内容。他说正在被执行刑事拘留处罚的人,如果遇到有升学考试、 子女出身或者进入病危死亡的情况,被拘留人或者其进入申请出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前款规定执行。被拘留人的出所时间是不计入拘留期限的。这块就已经相当的人性化了, 告诉你,如果现在被拘了,那拘了以后我们用不用说一直在里面关着? 也不需要,因为如果你出现了什么,出现了我们这种升学考试自幼出身,近亲属并未死亡的,那我让你该出去也出去,但出去这三天算不算?我们在拘留期限内是不能算的,明白了吧?不能算的, 明白,这个拘留罚款同时进行吗?拘留罚款可以同时进行,明白吧?如果他现在做处罚的时候拘留罚款,那肯定可以同时进行,明白了吧?下面 右边右边我们这个取保,他是怎么说的呢?第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释放附加刑。第二呢,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采取取保或是呢不治,发生社会危险的。 第三呢,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妇女的,采取取保候审呢?不知发生危险性的。 第四是加监戒吗?按揭尚未被结,尚未半结,需要继续侦查的。那这种按揭呢?我们要进行什么?进行取保候审?但是问题不在这,问题在下面,我们这一块有个重要的内容, 记住,我们左边呢,说的是什么?说的是行政,说的是治安,右边说的是刑事。记住啊,我们治安行政这一块,我们要求的是什么?人?是担保人, 担保人。而刑事这里面说的是什么?是保证人 这一块,在我们过去考题中,他还是考过题目的,明白了吧?还是考过题目的,你就想想吧,他们多么多么重要啊,明白了吧?你看左边,他的行政之安怎么规定的?说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第三呢,是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的。第四是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你看这一块,人家规定两边是完全不同的,你再看右边人的形式的保证人怎么说? 与不安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的。第三呢,是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第四个人。这规定的是什么?住处和收入?他们之间凡是有不同的 各位同学,他就容易在你考题中出题去迷惑大家,让你根本没有办法把这个题做对的。所以我们这本贝多芬来解决各位同学所面临的这些问题, 大家一定要清楚清晰明白,因为他真的太重要了。下面 拘留有身份的人,这个呢是我们新增的,之前你的贝多芬里面是没有这段内容的,是因为我们现在同学做题的时候发现,哎,哥,我这一块也区分不开。好,你区分开没关系,贝多芬来解决你这块问题。 你看左边的人大代表和右边的政协委员,我们这块怎么规定的?人大代表,你看他说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施刑事拘留时,由在作出处罚决定以前, 要报经主席团或者党委会干什么批准批准。如果是乡镇的人大代表刑事拘留的,那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要向乡镇的人大代表干什么 报告?这里面为什么没有主席团,没有委员会了呢?因为乡无常,乡级本身就不设厂,委员会 虽相无常。而右边的政协委员,你看这表述说公安机关依法对于政协委员执行拘留,逮捕前应当向该委员会所属的组织干什么? 是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以在执行的同时或者执行以后呢?及时什么通报?所以记住这两边是完全不一样的,完全不一样。这边是强调的是什么?是批准?是报告。 而政协委员我们这边强调的是什么?强调的是通报, 明白了吧?他俩完完全不一样。所以你做题的时候看清楚人这个身份是什么样的一个身份,你才能更好的去把这个题做出来, 懂了吧?下面祝大家吉时吉日吉如风,丰年丰月如风筝。争富争财争长寿,寿山寿海寿长生生富生才生贵子,子孝贤孙代代荣,荣华富贵年年有,有钱有势有前程。

被取保出来之后,我全家人都欢天喜,你觉得人既然出来了,事情就过去了,那么案子是不是就终结了?今天于律师要用这一条视频来讲清楚,取保候审之后,你有可能会面临哪些情节,以及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首先要给大家泼一盆冷水的事,取保候审之后绝不等于没有事,更不等于案件的终结,这是一个非常普遍也非常危险的误解。 我们先来搞清楚这个取保候审的法律性质,它呢并不是一种案件的处理结果,而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什么意思?就是说如果相关的部门认为你涉嫌犯罪,但是综合评估之后,觉得你没有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就会允许你提供保证人或者是保证金,让你先回家。但是这绝不意味着说这个案件就到此结束了。 他取保候审其实和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或者说和逮捕一样,他只是一种强制措施, 但是这个限制人的自由的程度不一样。比如说逮捕之后你要去看守所,那这就是一种长期的积压,那么监视居住又是允许你在家的范围内可以自由活动。 诉讼过程既然在继续,那么当事人在取保出来之后,就一定要遵守一定的法律义务。 比如说第一,你不能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去离开你所居住的视线,如果你的工作地址、单位或者是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要及时的去报告,那么在传讯的时候,你也必须得及时到案,不能以任何的形式去干扰作证, 也不得去毁灭伪造证据或者是串供。如果你违反了这些规定,比如说你擅自的去外省旅游,或者是你 去跟同案的犯罪分子见面串供,就会后果非常严重,轻则你的保证金会被没收,要求你重新交,重则就会对你采取变更。这种强制措施可能是立即的去积压或者是逮捕等等。 这也是在很多同案犯或者说共同犯罪案件类型中,就是很难做到取保的原因,因为他这个帽子叔叔也好,还是 啊检察院这边也好,他们可能会担心你们会去串供,这样的行为在你取保候审出来之后,案子会怎么发展?其实有好几种可能,第一种可能就是公安机关这里他就撤下案件了,就是 最好的结果。他们可能经过一段时间的去侦查了解之后,发现证据不足,或者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是压根 觉得你这个事情不构成犯罪,达不到犯罪的构成要件,那么案件就终结了。这种情况是案子从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院之后,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他们也会有可能说认为这个案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或者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从而做出酌定不起诉或者是法定不起诉的这种决定,这也是比较理想的。当然了,最担忧的或者说大家最揪心的一种结局就是案子顺利的照常进行,从 检察院又移送到了法院,法院最终可能会看出你有罪,不管是给你判处实刑还是缓刑也好,这就是 大家都比较担忧的一种,那取保候审其实他并不意味着说你就完全的没有事了,他的成功只是万里长征走了你最艰难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这一个取保候审的机会,给了当事人一个暂时恢复自由, 为你的后续辩护做充分准备的宝贵机会。这个时候当事人和家属千万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要以为万事大吉, 而是要利用好这个机会,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去收集更多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为后续争取检察院的不起诉或者是法院争取缓刑,或者是最轻辩护,能去打下一些坚实的基础。那么千万要记住,取保 他不是一个结果,而是过程,真正的战役可能才从你取保成功刚刚开始。我是雨雨,关注我。

取保候审你真的了解吗?在办案过程中,我发现很多家属和当事人对取保候审存在巨大的误解和焦虑。今天我就用几分钟时间把取保候审的几个核心问题给大家讲清楚。 首先,取保候审是什么?他不是无罪释放,更不是案子结束了。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通俗讲就是暂时不把你关在看守所,但你要提供保证,保证随传随到,不干扰诉讼。它的本质是以保代押。 案件侦查、起诉、审判该进行的还是会继续进行?那么,什么情况下能办取保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核心条件有两个,一是可能判的刑期较轻,比如管制、拘役、 饿死。虽然可能判有期徒刑,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什么是社会危险性?简单说就是不会再犯心罪,不会逃跑,不会毁灭证据或威胁证人。 实检中,对于触犯偶犯过失犯罪,或者有自首立功、退章退赔、获得谅解等情节的,司法机关会更倾向于认为危险性较低。但请注意,对于涉嫌严重暴力犯罪的性质恶劣的案件,是很难适用取保候审的。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怎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尽起诉、 辩护律师都有权申请。向谁申请呢?案件在哪个阶段就向哪个机关申请,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审判阶段向法院。 取保有两种方式,人保和财保。人保就是找保证人,这个保证人不是随便谁都能当,他必须与案件无关,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有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还要有固定住处和收入 财宝,那就是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不是固定的,办案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可能判处的刑期、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的因素来确定。根据规定,对于法定最高行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保证金可能在五千到五万之间, 这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范围。最重要的一点,取保之后千万别大意。你必须遵守一系列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视线、 地址、工作电话变了,要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决不能去干扰证人、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如果违反这些规定,轻者没收保证金,重者会被直接逮捕受监。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到期后,如果办案机关没有变更强制措施或解除取保,你和你的律师有权要求解除。 最后,我想对家属和当事人说,拿到取保决定书是阶段性的一步,意味着限阶段办案机关认为你的社会危险性可控,但这绝不等于案件对于你有利的结论。 你一定要利用好在外面的时间,积极配合律师工作,梳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情节,为后续的辩护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务必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珍惜这份暂时的自由。 法律程序是严肃的,一步走错可能满盘皆输。我是李律师,关注我,了解更多刑事法律事务。

我们现在来看第八章刑事强制措施,这一章节呢,考频也比较高,难度呢稍微大一些啊。 那我们先给大家看一下什么叫刑事强制措施,你其实在前两天的课程当中已经了解过他的概念了啊,但是呢,今天我们来细细的学看他第一节的概念, 因为概念如果你能听得懂,待会我会接连问你几个问题,那么相当于特点你就会了,原则你也会了啊,那这个概念是会直接考的,所以让大家掌握一下啊。 那我们来看一下他说所谓的强制措施,是指公检法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停, 你听完了他的概念,我需要你回答我的第一个问题是,请问强制措施是一种惩罚性的手段,还是一种保障性的手段? 保障性,也就是说他不带惩罚性,对吧?那么同学们转化一下,就是说 公安呢,为了保证他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会对这个人用强制措施,因为如果你不用,你不把他关起来,极有可能他会毁灭伪造证据,对吧? 那么同理,在审查起诉阶段,是检察院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会用 法院的审理阶段,那么就是法院会用,这是第一个啊。那么第二个,同学们, 既然他是一个保障性,也叫预防性的手段,那我就想问大家,你觉得是不是咱们国家每一个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扣人都必须用强制措施呢? 哎,不是,你现在就可以结合二这个大点,他的原则里的第一个原则来学,你不要孤立的学他啊。那这个原则呢,叫必要型的原则,他说 只只有在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的时候方能采取。那也就是说,同学们,如果人家这个人涉嫌的犯罪本来就比较轻,他的人身危险性又很低,你觉得咱们是用还是不用?抢着做事? 不用,但是呢,司法实践存在一个问题,大家会发现,当然你也可以把他用行政法的一个概念,类似于懒政的一个概念。 在我们国家现在大部分的刑事犯罪当中,绝大部分的公安机关在能用能不用的时候,一般会给人家用强制措施,你觉得为什么? 对啊,你当事人不变没有关系,但是呢,至少风险降低了。他的意思是,那么即便,哎,这个后期有什么问题,我办案机关也不会承担啊。说呢,该用不用,这样的一个责任能理解吗? 其实这个从长久来看肯定会有所改变的啊。所以呢,既然你是一个保障性的手段,既然你是一个预防性的手段,请记住,有必要用你就用,没有必要不要用啊。那么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回到概念当中,我问你第二个问题,同学们, 你有没有注意到他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那也就是说你认不认可他的适用对象是具有唯一性的 啊,只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用。换句话说,对案件当中的证人呀,被害人呀,你能不能用强制措施啊?不能啊,所以呢,他的特点当中会跟你强调一个对象的唯一性,那这个你不用背,通过概念的解读肯定可以看出来的。 第三个来喽,稍微有些复杂哈,他说他是对别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进行剥夺。那么现在呢,我告诉大家,我们国家的形式强制措施从轻到重来看,一共有五种哈,这五种你多多少少有听过。 第一种呢,叫拘传。同志们,拘传就是我强制把你带到办案机关来的一个手段,就强行把你带到案,这个叫拘传。 第二个呢,就是我昨天跟你说过的一个叫取保候审,那我们把它简称为叫取保。 徐宝呢,用更简单的话跟你说,就是我给你画个圈,我告诉你,你在圈里给我安分守己的待着,你不能随便跑出这个圈啊。 那么你晓不晓得这个圈的边界其实就是你所居住的视线啊?你在自己所居住的视线内可以相对自由的活动,但是你未经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视线哈,是这个思路。那么第三个, 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特别容易发生人权侵犯的一个手段吗?叫监视居住。监视居住,那严格来讲也是给你画个圈,让你在圈里安分守己的待着。但实际上老实问大家,你觉得谁的圈大谁的圈小, 肯定取保大,对吧?监视小,因为监视居住是小到一个房间啊,那就是监视居住,剩下来的就给人家用拘留啊,刑事拘留 完了呢,给人家用逮捕啊。那我可以告诉大家哦,拘留跟逮捕都是把人关到看守所,都是一点点自由都没有。那么现在有没有同学知道拘留跟逮捕之间有一个区别是什么? 呃,更关键的,你说的其实严格来讲算对,更关键的其实跟大家讲他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我说一下,你待会细学你就好学了。 拘留你可以把他理解为他是一个临时的应急性的手段,所以呢,如果你了解司法实践你就知道了,拘留都是按天算的,但是逮捕他是一种长期的稳定的积压手段,所以你有没有注意到逮捕是按什么算的? 按月,按月。好了,那现在问大家一个问题,这五大强制措施当中,你觉得谁是限制了别人的自由,谁是剥夺了别人的自由? 前几种是限制前三个还是前四个? 前三个对居传取宝,坚持居住,他都只是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但是呢,拘留跟逮捕他是剥夺你的人身自由啊,是这个思路。 所以呢,那我现在再问大家,既然你强制措施有五种,那么我想知道同学们,在不同的犯罪案件当中,你用的强制措施会不会一模一样? 不会的,那么我就想问大家,你用强制措施的时候,你到底选用取保候审还是选用逮捕?你会考虑什么因素? 看原则啊。好,你说的对,看案件的严重程度对不对?还看他的什么。 哎,对,看他自己的人生危险性的轻重对不对?好,所以这就要大家看他原则里面有一个二叫相当性的原则,也称之为呢,叫比例性的原则。 他指的是用哪一种强制措施,应当与人身危险性的程度和涉嫌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所以我问大家劳溶脂这个案件,劳溶脂这个案件,你知道他的犯罪程度算不算严重? 算的好,他的人生危险性算不算强?算的,一个潜逃二十年的人,你说他的人生危险性强不强?绝对强啊,所以呢,对此就请大家注意,劳伦兹这个案件上来会给他用什么 逮捕?正确,但是我问你一个罪名,就是我第一天跟你讲过的,叫危险驾驶这个罪,大家觉得严格来讲,危险驾驶这个罪重还是轻 轻,因为他顶格就只能拘役六个月,知道吧?啊,所以呢,他很轻。而且呢,同学们, 这种人一般有没有这个?就是正常情况下有没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其实是有的,所以他的人身危险性相对要低一些,比其他的犯罪。那么呢,像这种,你觉得我们一般会直接给他用什么? 取把后审?是的,所以呢,到底用哪种强制措施?要遵循比例性的原则,相当性的原则。当然了,既然看到原则,最后给大家点一下啊,那么有一个叫变更性的原则,什么意思呢?同学们,我问你啊, 假如我一开始给你用的是取把后审,我后来发现你这个时候要怎么办?要变?变成什么? 一般变成比较重的逮捕。嗯,同理。那我问大家,假如我一开始就给你用了逮捕,事后我发现这个人,哎呀,人家都认罪认罚了,该供述的都供述了,人身危险性比较低,你觉得我一般会不会把他变为取保候审? 会的,所以这个变更我要你知道的是,他当然含有从轻变到重,也含有从重变到轻。哈, 好了,那么关于他的概念啊,基本解读完毕,最后补充一个细节给到大家就可以了,请问同学们,你说监查委可不可以用形式强制措施, 为什么不能?对,这就你原理学的好,请大家注意啊,那么监查委他在整个立案调查职务犯罪的过程当中,他只有一个办,依据是什么? 监查法,那你们知道吗?刑事强制措施是哪部法规定的?行诉法,所以呢,我们说他与法无据,他不能使用所谓的刑事强制措施。 但是我问你,他也有一个可以剥夺,不能叫一个,因为去年监查法大修,他增设了一些手段, 你最多可以把它称之为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但你绝对不可以把它定性成一个专业的术语,叫刑事强制措施, 也就是说他能不能剥夺别人的自由呢?可以,但你那个手段就不能叫刑事强制措施。你现在告诉我监委最爱用的一个剥夺别人人身自由的手段是什么?是留置,对的,是留置啊,好, 那这个点呢,我们就到这啊,接下来我们一个一个带大家学这五大强制措施。我们先看一个拘传, 今年呢,我把,呃,我办理案件当中啊,真实的证件基本都付给大家了,大家可以看一下这个拘传证大概的一个格式啊, 那么你大概的看一下,有利于你的学习。那么大家看啊,本镇你于什么时候向我宣布拘传到案的时间,拘传结束的时间,上面有几个关键信息,你晚点会用到啊,大概的看一下,个人信息全部被老师给去掉了啊, 那现在呢,我们就来看一看关于拘传,你不是学过吗?拘传就是我强制带你到案的一个手段,对吧?那现在我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以前是不是经常听别人说传唤到案?传唤到案, 你觉得拘传跟传唤的区别是什么?有没有强制性不一样,对不对?那么实际上呢,传唤一般是我通知你,然后呢?你主动按时间到案 拘传,那我说了就是找人去带你过来,压你过来啊,这个是关于他二者之间一个本质的区别。 那么所以呢,现在我们来看一下一百二十二页最后一句话就是关于拘传的适用对象。那么拘传他主要是用的是没有被抵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那我就问大家一个问题,肯定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那这个题的知识点是什么呢?他就是有没有被抵押。 所以那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这个人已被抵押,你不会用拘传,你会用什么? 嗯,他已经关在看守所喽,对,你直接去提讯他就可以了,直接去看守所办提押啊,手续提他出来问话就可以了啊。 那么所以,所以呢,他主要针对的是未被抵押的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存在所谓的拘传。 那么第三个谁能决定拘传呢?跟大家讲,其实是公检法三机关都能决定拘传,当然了,公检法三机关也都能自己执行, 换句话说啊,像公安你很熟的,公安当然能自己决定拘传,也当然能自己派警察去执行喽。我的问题是,法院的审判阶段,法院能不能决定拘传,并派他的司法警察去执行,就是去把人抓回来, 可以的,没有任何问题。好,这是第一个,第二个,老师提醒大家一下,因为凭你的小脑袋,现在我一提醒你后面就会有反应,那么我告诉你哦,其实五大强制措施据传是其中的唯一一个,三机关都能自己决定,三机关也都能自己执行的, 你待会慢慢的就会发现,他要么没有决定权,他要么没有执行权,其他的其他的强制措施。所以呢,拘传是唯一个啊,三机关都有权决定,三机关都有权执行的啊。好了, 接着呢,我们来看第四个点,拘传的程序要求。拘传的程序要求第一个大家看一下,就是你在执行拘传的时候要有相关的证件,证件 看清楚喽,其实我刚刚给你看过一个是公安的拘传文件,他叫拘传什么呀? 叫拘传证,其实在这里呢,老师提醒大家一下,因为这个细节会考,无论是公安还是检察院,他们出示的都叫拘传证,但是一旦到法院手里,他给出来的就叫拘传票,这个细节你不要丢分就可以。 接下来呢,我们再看地点要求,居船应当在被居船人所在的视线内进行,这个本身没有难度,关键是同学们有人在 a d 居住,却在 b 地上班,他就问你,那你居船的时候发现这两个地方不一致,你原则上在哪里执行居船?不要读,你就告我在他住的地方还是在他工作的地方。哎,为什么是上班工作的地方? 哎,妹妹说的是,因为他更经常。当然了,你这个是一个理由,其实还有一个理由我告诉大家,正常的人啊,那么你想他什么时候会在家里,什么时候会在工作单位? 对,白天对吧?那你到家里的时候一般要么是晚上,要么是节假日,对吧?那么实际上呢,从执法人性化的角度,那我们会讲这一个,原则上在白天这种工作时间会更好啊。 我们前阶段刚办理了一个案件,也是一个共同犯罪案件啊,那么九名被告人就是我做的第一被告人,辩护完了过后呢? 呃,那个第四被告人的妈妈也是一个老师,他就通过庭审的展示很信任我。后来呢,他就想问我一些专业的问题,同时他跟我讲了一个信息, 他说当天抓他儿子的时候,他儿子还有一个两岁多的男孩,就相当于他的孙子,他们是当着他老婆跟他小孩的面把人上了手铐带走的。 其实这种现在原则上是不太允许的啊,你看大部分报出来的,我们认为民警特别有人性化,特别有人性光辉的,一般都是说你先走,我不给你上,手铐下去我再给你上,对吧?他就戴着手铐戴在他的儿子面前给他带走了。然后呢,当时他儿子还一边追一边喊 他说我爸爸没有做坏事,你们为什么要抓我爸爸?后来呢,我啊,我听完我就觉得好难受,因为我们有孩子都容易 共情这种情况啊,因为你这个行为会对他的小孩的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我就在庭审上说,我说你们这个庭审是我见过程序最规范的,因为审判长很优秀, 我说是我见过程序最规范的。但是呢,也提醒在庭的公诉人啊,你们自己关注一个事情,我说你们公安抓人是怎么抓的?你们应不应该对这个行为进行监督啊?那么后来他们也没有任何的这个其他的光辉在里面, 你该抓抓,不是说孩子说你就不抓,而是怎么抓,我觉得你是有自由采量权的啊。所以呢, 这个呢,你就能理解为什么他正常啊,二者不一致的时候,那你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来执行这个拘传。 接着呢,我们看一下时间,你还记不记得我刚给你看证件的时候,他有一个到案的时间跟什么的时间, 结束的时间,注意到了吗?现在老师告诉你,那么拘传一般的情况是不能超过十二个小时的,特别重大复杂,需要拘留逮捕的。传唤拘传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那么也就是说同学们拘传最长最长的时间就不能过多少个小时。二十四如果过了,那么检察院往往会启动监督。是这样的 好,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哎,他说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的拘禁嫌疑人两次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个小时。传唤拘传应该保证他的饮食跟必要的休息时间。 你可能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一条,这一条以前没有,是后规定的。其实呢,从历史的视角来看,之前的执法确实不规范,尤其是假如你得罪了某一个办案的民警, 你知道吗?即便你没有涉嫌犯罪,他通常以前的情况,我就以你涉嫌犯罪为由,我拘传你好了,拘传你过后,怎么的呢?他都不用二十四个小时,他就用十二个小时,那么等到第十一个小时五十几分,他就告你,你可以走了,你可以离开了。 好了,你刚到他们办机关大门口,他就告你第二次拘传开始了,后来不是有人提意义吗?那么他就印花成什么呢? 他说你走好了,那你走的时候我就开个警车跟在你后面,等你到家里,没过一会我就开始第二次驱船,你有没有觉得有点失控 啊?所以后来就索性规定了两次间隔的时间,现在固定了啊,一般不少于十二个小时,防止你变相的拘禁这个人,就这个意思。好了, 那么这是我们说的居船。呃,同学们注意,居船的考频不是很高,就偶尔会作为一个选项来考,所以我刚刚给你讲的这几个点足够你来运用了。接下来呢,我们看第二个强制措施,这考频非常高,可以说每年都考,就要取把候审。 那么因为也暗示一下大家,你晓不晓得五大强制措施最常用的两个是哪两个?就用的频率最高的两个是哪两个? 一个是取保候审,还有一个逮捕,对,所以这两个都会成为考试的一个核心啊。那我们现在来看取保候审, 那么关于取保候审的这个概念是什么呢?你不用读,老师跟你再说一次,就是我给你画个圈,你要保证自己在圈里给我安分守己的待着,未经批准不能随便跑出这个圈,就那么简单,他不会考更细的啊。 那现在的问题是大家也知道喽,你觉得取把后审舒不舒服了?哎,我说的舒不舒服不是跟你自由人比,是跟逮捕比舒不舒服, 哎,对的,他很舒服的,因为你想我在家里我高兴,吃饭就吃饭,我高兴睡觉就睡觉,哎,我高兴下去按个脚,我还可以下去按个脚,你高兴学习还可以学习,明白吧?我只是在视线内活动就可以了, 所以他很舒服。那大家猜都能猜到,他一般是用的是罪行较轻还是较重啊? 较轻,所以我需要大家看一下取把后审的适用情形啊。就是第二个知识点,取把后审的适用情形。你看他的一,如果他的刑期是图形以下的,是当然要给人家用 取保候审的途径以下。譬如我再问你一次,危险驾驶算不算拘役以下?算呀,因为他是拘役六个月以下。明白了啊,好,这是第一个徒刑以下,可以直接用第二个徒刑以上呢。他是这样说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治,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那么也就是说,同学们, 你说呀,徒刑以上罪行相对严重,是不是就当然的不能用取保候审呢? 不是,我们会去考平他的人身危险性,我们觉得取保候审可以防止他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啊,那么就给他用取保,如果不够就给他上逮捕。是这个思路, 那这是关于他是用的一个基本情形,其他两个呢,不用大家管他啊。接下来给你看一个呃,取保候审的方式看一下三,这个是个重点啊,也就是说你要保证自己不随便的跑出这个圈。大家觉得他保证的方式会有几种? 两种,一种呢就是找保证人来保证,这就会有第三人介入啊,就是譬如吴志勇吴校长涉嫌犯罪,他会找一个保证人,当然也问你一问,你知道他一般会找谁作为他的保证人 啊?好亲属算一个,对吧?大家觉得含不含朋友啊?也含,对吧?也含啊。譬如,我好像知道这一排最后一个大哥是吴志勇的朋友,你们觉得他能不能做保证人? 可以的,可以的,就这个意思啊,所以我们会说是亲友都可以做保证人。那同学们,你要知道,他保证人就是第三人,你要确保什么呢?你要确保,你要看着吴志勇不跑不毁灭,伪造证据啊,这是一种, 还有一种是什么呢?叫保证金保证,我说一下,你听一下啊,保证金呢?譬如说,我让你交五千块钱, 你看这五千块钱会怎么使呢?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是十二个月,那么在十二个月里,我就看你有没有遵守取保候审的义务,对吧?如果你遵守了,大家知道时间到了我前会 退给你。但是如果你违反了义务,这个钱会被没收。好了,我只问你啊,人保跟财保的关系是只能二选一的,他绝对不能并用的。那你觉得如果你是白蚁机关的人,你更愿意选哪一个? 肯定保证金,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方便啊。那么 所以呢,我们现在来看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有的,我们先看保证人保证,俗称人保啊。那么关于保证人保证的适用情形,你看第一个表格,他说的是什么时候我会用保证人呢?第一个,无力缴纳保证金。哎!无力缴纳保证金的意思是什么? 交不起对不对?我交不起,我没有钱。第二个,在未成年人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这个叫易小易老的人,你觉得这种人会不会,会不会有很多钱? 不会的。所以呢啊,同学们,这两种人叫不宜收取保证金,所以啊,要么就是交不起,要么就是不宜收,我们会找保证人来保证。啊。 那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关于保证人的条件,也就哪些人可以做保证人呢?那其实我刚刚跟你说过,一般我们会找亲友,但有一些人呢,是不能做保证人的。比如 第一个,你与本案啊,看要有没有千年,也就做保证人的人是不能与本案有千年的。那所以老师问你,这里的千年主要指的是你们是什么? 共犯?对的,你们一起犯罪,你是共犯,这个呢,叫于本案,有千年就不行,无千年就可以啊,就这个意思。 那么第二个,这个人要有能力去履行保证义务。我以前就跟大家讲,我说二不好单独考的,你一定要把他跟四并到一起,我怎么去考察你有没有能力去履行保证义务呢? 其实我会结合四看你有没有固定的住处,有没有固定的收入。所以同学们,我以前举例子,我会说乞丐是不好做保证人的, 但是他考试,呃,二四年的时候就考了一个题目,他问你,我正在读大学的哥哥可不可以做我的保证人?哎,不可以,为什么? 对,因为他没有固定的收入。其实同学们,你觉得他那个住处严格来讲算不算固定?也不算,因为他住在宿舍哈,所以你看啊,我举的一,那么你要辐射到二,那像这种题你就一定能做对 接着呢,我们看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我只问你,外国人能不能在中国给别人做保证人? 不能。哎,我再问你一次,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看什么?看长相还是看国籍?只看国籍,不看长相,理解了吗?好,所以呢,外国人想不想有中国赋予他的政治权力?不想有,所以外国人是不可以做这个保证人的。 那这是保证人的条件啊。其实多问大家一句,正常情况下,你要不要给别人做保证人?如果不是你的亲属 不要也挺麻烦的。有的人呢,说,老师,我想尝试每一个身份,每一种身份,我告你,你极有可能后来面临一定的处罚啊,我们往下看你就知道了哈。那么关于数量,大家看来 你同时最多只能找几个保证人呢?两个啊,就正常是一到两个,或一或二都可以。 那么关于保证人呢?一般是犯罪嫌疑人被供人自己提供,是他主动提供。譬如他说,让我老婆来做我的保证人啊,让我的好朋友来做我的保证人。哎,问题来了,同学们,其实这里是有一个 叫指定保证人的条款的,这个点请你作为重点来记。他主要是行诉解释五百五十四条,我现在不给你读,请你自己看,按照行诉解释五五四,你给我总结哪种人,我会给他指定保证人? 你看,我听到你们报了两个答案,一个同学报的是孤儿,一个同学报的是未成年,你觉得是哪一种 孤儿是对的?为什么?因为他是这样定性的,他说对于没有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被告人是用取保候审的。那也就是说,同学们绝对能不能理解为只要是未成年,我就给他指定保证人?不能, 他一定是有条件的,没有固定住所,也没有办法提供保证人,这种人只能是孤儿。所以呢,法院会给他指定保证人,他指定的一般同学们会是未保组织的工作人员啊。好了, 那接着我们再看,你做了保证人过后,你不可以在家躺平哦,你要尽到两个义务,一个是监督,一个是报告。 监督啊,譬如说你现在做了吴志勇的保证人,你要监督他在取保候审期间有没有遵守相应的义务,如果他你发现他没有遵守违反义务,你要及时的向执行机关干嘛去啊?报告。 所以呢,你要遵循监督加报告这样的义务。问题是,如果你没有尽到,那怎么办呢?看物, 他说,对,那么我要对你进行惩罚啊。第一个,罚款,保证人没有履行监督和及时报告的,有查证属实,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当然了,也就问大家,哎, 我对你进行罚款,我会根据你违反义务情节的轻重,对吧?那如果你违反义务轻,我最少最少罚你多少?一千最多最多可以罚到两万。同学们,所以呢,真没必要体验这种身份啊。那第二个, 我们说,如果你对这样的罚款不服的话,谁罚你款,你就向谁负一,对负一的结果,不服就找他的上一级。 那么接着呢,往下看,你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这个老师不让大家背,老师不让大家背。同学们,你说我怎么样的情况下才可能承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样一个境况? 好,我帮助他逃跑对吧?啊?我帮助他逃跑,那么呢,或者说我帮助他毁灭,伪造证据,也就是说我参与了犯罪,我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否则呢,不用大家去记啊,所以真正他违反监督加报告的义务,你就记住是罚款啊,起点是一千,上限是两万就可以了。好,接下来我们看财宝啊 采访呢,这样,你先看二啊,先看二,然后我帮你串一下。一,他说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对未成年嫌疑人检查机关可以指定缴纳五百元以上的保证金。你看完了这个法条,你告诉我,我们国家的保证金有没有上限? 没有,所以我让你交五百万的保证金,可不可以?可以,不要犹豫啊,不要给自己的人身设限好吧。啊, 那么同学们,只有起点没有上限,而成年人的起点是一千,未成年的起点打了五折,是五百。啊,好,那我问大家,你们现在告诉我,你说 一般我要确定这个人保证金的数额,我会考虑哪些因素,不要读给我听哦。 啊,你们第一个就想到他的收入是吧?其实这个是最生僻的考点,你知道,我一般会考虑他犯罪的严重程度,然后我再会考虑他人生危险性的程度,你知道吗?越容易跑的怎么样? 钱越多,就这个意思啊,所以这个保证金是有威慑你不跑的意思在里面呢。啊,有威慑性的作用。 所以呢,关于这个点啊,就请大家注意,我既要考虑到犯罪本身的严重程度,又要考虑到他呃这一个人生危险性的程度。其实我最以为你不会的,你第一个说出来了,所以我们就直接告诉大家,他还要考虑到你个人的经济状况。举个例子哈,假如吴志勇, 吴志勇他绝对算高收入人群,因为他是一个呃,这一个呃各种身份都有的一个高级白领啊。那么同学们,那假如云云是咱们广西某个偏远市的农民, 靠种地为生,我一年的总体收入维持在三千块钱左右。你说老师犯了一个罪,跟吴志勇犯的罪一模一样,就是我们俩说的保证金会不会一样? 不会,你可能收我五千块钱,我就觉得太多了啊,我不会跑的,但是呢,你罚不叫罚?你收吴志勇可能要收到五万,五十万他才会不跑,就这个意思。所以同学们,那我们要啊,考量到这些情节。 好,接着呢,我们再看。关于这个,呃,四,你先看四三,你先不要看,因为你暂时看不懂。我们先看四, 叫取把后审的适用主体。也就是说,谁能决定取把后审呢?在我们国家,同志们,他是公检法三机关都能决定,只不过呢,看清楚了,交给谁去执行? 公安交给公安去执行,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就会发生,当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决定取把后审要交给公安来执行。换句话说,决定权跟执行权出现了什么 分离。同理,法院决定的也要交给公安来执行,同样出现了分离。好,这是第一个,第二个。那老师问大家,既然是公检法三机关决定要交给公安执行,回到刚刚我跳过去的那个小表格,叫保证金的缴纳, 我问你,你先不用读进去哈,不用读法条。我问你,你觉得这个时候假如我要交三万块钱的保证金,我是直接交给公安承办这个案件的民警,还是我要交给公安机关在银行设立的专门账户? 对,你现在一定要有人才分离的这个概念,因为同学们,货币是属于种类物,如果你交给承办案件的民警,很容易说不清,所以现在法律统一规定啊。统一规定,那我们交的时候是交给谁呢? 交给这个,他在银行设立的专门账户就是这个,你要知道。 那么其次,他说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一次性缴纳,那也就是说保证金能不能分期吗?不能,我本来就是为了威慑你,你还想分期,那还有什么威慑力对不对?哎,那你说为什么不能以美元、欧元这种钱缴进去啊? 哈哈,对,在我国境内对吧?第一个,你要保持人民币的地位。第二个,大家注意汇率本身会有变动的,对吧?你说我最后退你多少钱啊? 所以呢,他一定要以人民币的方式一次性缴纳。就这两个细节给到大家好, 看完了过后我们继续回到四,那也就是说公检法三机关决定要交给公安来执行,实际上就是说呢,公安看着你,你不跑。那这里需要大家关注的细节有两个,第一个,那你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同学们,他是由国安来立案侦查的, 那他既然由国安来立案侦查,你说如果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他交给谁来执行 国安?你还记得我第一天跟你说过一句话,所有公安有的权利,谁一律都有国安。所以呢,往后我就不再讲这个细节了,你就直接套就可以了。第二个, 那你一直说要交给公安执行,交给哪个地方的公安呢?注意,交给犯罪嫌疑人、管理人,居住地的公安,由居住地的公安看着你啊,不跑。那么请问同学们,你还记得我们界定居住地的时候,我们说这个人的居住地原则上就是他在哪里, 户籍所在地好。第二个问题,当你的户籍所在地跟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时候,你觉得用哪里对?用经常居住地好,这两个正常,你都不会有障碍。那么忽然 关于取保候审规定新修改的时候增加了一条啊,这一条我们去年也压到了,但是呢,这一条极具可考性,所以我要求你把这一条记下来。他现在居然说,啊,特殊的情况可以在站住地执行取保候审。 同学们,站住地,你用通俗的语言告诉我就什么意思啊?暂时居住的?临时居住的,对吧?啊?这里呢,肯定不是你的户籍地,你在这里也有没有连续居住生活工作满一年没有,那我们就来研究,怎么就会出现 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的呢?看第一个,他说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地一年以上,且没有经常居住地,但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的。 仔细分析啊,这个人有户籍地对不对?有,只不过他离开的时间有点久。是的,因为他离开了一年以上。 那么同学们,无论是审判还是强制措施的执行,我们仍然要遵循两便原则,既要方便办案机关,又要方便当事人。所以呢,你觉得我都离开我的户籍地一年以上了, 正常,你让我回到户籍地来执行取保候审,对我而言便利还是不便利?不便利好,这是第一个,第二个, 你呢?又没有形成经常居住地啊。经常居住地用不了,但是呢,在站住地有固定住处。老师就问你,你在这个地方都已经有了固定住处,说明你有没有在此地长期生活下去的打算? 有,所以呢,综合来看,这个地方符不符合两便原则的要义?符合,所以那么三个条件来执行取保候审了。 我要你拿着一来对比他的小三哈,三三,他说被取保候审人户籍所在地无法查清,且无经常居住地的。好嘞, 那就问大家啊,你这一条跟第一条去比,我问你第一个常识问题,如果一个人户籍地无法查清,可不可以把他比?你为他没有户籍地? 可以啊,你都查不到,那不就相当于他没有户籍地吗?对不对?好,第一个问题,那他没有户籍地。第二个,他又没有经常居住地,一无户籍地,二无经常居住地, 当然可在暂住地。换句话说,这种情况有没有要求你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 没有发现了吗?没有办法的办法了,只剩站住地能执行了,看出来了吗?所以我想告诉你的是,你记住啊,只要是有户籍地的,你要想放到站住地,必须在站住地有什么 有固定住处?对的,但是如果说同学们他没有户籍地的,那没关系的啊,只要他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可当然的,在暂住地来执行,这是一个变通性的新规啊。 接着呢,我们看第二本,你倒不用背,为什么呢?因为我说一遍,你肯定记得,他说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的人都可以在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其实老师就想问大家,这五个人都是来中国大陆干嘛的? 临时居住的啊,所以这些人不可能有户籍地,发现了吗?啊,那么其次就是我们讲的,他正常也不会形成经常居住地, 因为他们来大陆的实线都是有限的啊。所以呢,既然你们来临时居住的啊,啥也没有,那么我可以在暂住地来执行取保候审。好了,这是关于取保候审执行当中需要大家注意的点。


看第二个强制措施叫取保候审,哎,从字面意思取保就是交钱或者交人,把它保释出来,然后等候审讯,你看这叫取保候审 啊,这个港片里面我们经常看到一个熟悉的词啊,叫保释,对吧?把它从里面保释出来,这就是取保候审啊。 呃,那这个取保候审呢,相对还是比较自由的啊,因为保释出来之后呢,你回家之后啊,可以在视线自由的流通啊,所以呢,这是相对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也是我们辩护人在刑事辩护中尽可能的为当事人去争取的一种啊,比较自由的强制措施啊。 好,那么这个取保候审首先我们看它的主体啊,三机关决定,一机关执行, 注意公检法都能决定取保,但只有谁去执行呢?只有公安去执行取保候审啊,而且是对什么人去取保候审呢?简单用三个词概括就是 无需逮捕啊,四个字啊,无需逮捕,这种人就是不用进去的人,我们把他保出来 啊,所以他的条件是无需逮捕就可以保出来。那具体我们来看一下,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保出来呢?请大家一定要牢记这些条件,因为以后你当了律师之后啊,你当事人啊,在里面啊,在暗无天日的看守所里面,那 你要去给他找到理由,找到条件,让他有台阶啊,可以走下来。来,我们来看一下,要什么条件呢?刚才说了啊,简单讲就是无需逮捕嘛,对吧?无需逮捕。那具体来讲什么条件才无需逮捕呢? 比如说可能判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说明这个人的量刑比较轻,是在什么刑以下呢?图形以下, 因为图形是逮捕的一个量刑的要求是图形以上的人才需要逮捕。那图形以下的人啊,他不严重,所以可以保出来,这是一种条件。图形以下 还有呢,就是虽然他可能判图形以上啊,这个罪行是比较严重的,但是如果取保不至于发生危险性的话,那也可以把它保出来。因为危险性 也是逮捕的一个考量的因素吗?如果不危险,那就可以保出来啊。还有呢,就是那些人道主义考虑什么疾病啊,怀孕哺乳啊,记住,疾病孕乳,这都是人道主义。当然人道主义不是非得要给你人道主义啊,前提也是你不危险 啊,如果危险性的话,那就算怀孕了也能逮捕你啊。那如果没有危险性,那人道注意考虑也是可以的啊,人道考虑疾病孕育,还有呢,就是 期限届满,超期,超期关押本身就是违法的,对吧?所以呢,超期限那也是可以保出来的,那就不能再继续积压了啊,否则就构成违法了。来,同学们,把这几个条件帮我串起来。什么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呢? 图形以下不危险,疾病孕乳、超期限啊,注意啊,这些条件并不需要同时满足啊,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啊,就能保出来。 你像我这个前两年代理的一起主播诈骗案,那那个主播为什么被取保候审呢?是因为他怀孕了啊,怀孕了那人倒考虑,所以把他取保候审了。 但是呢,这里面还有两个,这个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我当时就想不通啊,为什么呢?因为在第一被告啊,这个身体健健康康的,没有任何这个这个疾病的这个情况,而且又是首要分子是第一被告,他的情节是最严重的,结果那个家伙居然被取保候审了, 我们看这几个条件,他满足哪个吗?通行一下,不满足他判十年以上。还有呢,不危险。这种家伙怎么可能不危险,他又没有认得认法,对吧?他怎么就不危险啊?还有呢,疾病孕乳他都没有 啊,还有超期限,他也没有超期关呀。所以这个第一被告被取保候审,我当天我就提出啊,这个公安机关啊,选择性执法, 其他的从犯啊,都被逮捕了。既然主犯啊,被取保候审啊,这个公安机关你们到底是哪个理由给他取保候审的?我们要从这个条件上来把握啊。好,那大家知道有些危险分子是不能够取保候审的,哪些危险分子呢? 雷主残暴严,雷犯的雷主犯的主,你像刚才我说的那个首要分子,他就不能够被取保候审,法律就不准给他取保候审啊,这种是危险分子,雷主残自杀自残的残暴就是 严重暴力的暴,还有严就是其他严重犯罪的严,这都是危险分子出来太危险,对吧?他有可能再犯,或者有可能潜逃,所以呢, 一般是不准取保,除非,除非什么?除非他疾病孕乳或者超期限,除非确实有这样的人道主义考虑,或者超出了积压期限,那另当别论。也就是原则上不能给这帮危险分子取保候审,除非有疾病孕乳超期限这样的理由。 那同学们,刚才这三组口诀我们连起来背就更有体系性了。来,把书放下。请问一个被逮捕的人,我们要满足什么条件能把他保出来呢? 图形以下不危险,疾病孕乳超期限,那什么危险分子不能保出来呢?雷主残暴严,太危险不能保出来,除非什么呢?除非他疾病孕乳超期限啊,好,这是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啊。 另外呢,大家啊,要从我们国家的这个立法的这个政策啊,形式政策来考量,就是我们国家本身就要贯彻这个少补甚补的形式政策 啊,这看守所装不下这么多人啊,在里面还得吃吃喝喝,对吧?这个这个这个要体现我们国家的勺补甚补的政策。所以呢, 只要能够足以防止危险性发生的犯罪嫌疑人啊,能取保,他的政策就是应当取保,就能取保的,尽量给他取保, 只要他没有危险性啊,这是我们的刑事政策啊。所以呢,有些情况下,这个办案机关啊,这个一味的采用严厉的这个逮捕措施,是违反我们这个刑事政策的 啊,你像我们代理的一起这个这个职务犯罪在北方某城市啊,这个我的当事人呢,在流质期间呢,就已经身体出现了恶化啊,他左肾被切除进去,还要好好的啊,出来少了个肾 啊,结果呢?被取保候审,但是呢,前几次开庭他都是取保候审状态啊,后来呢,这个我们辩护人这个这个这个 对这个证据啊啊,提出诸多质疑,最后呢把法院惹毛了,法院直接给他收监了啊,法院说这个人满足逮捕条件,我请问他满足哪门子逮捕条件啊?这个人身体出现了严重的恶化啊,左肾被切除,结果你还在 第八次开庭前把他收监啊,我认为这个法院也是违背了我们这个少补甚补的形式政策啊。好, 呃,另外呢,请大家注意啊,刚才我讲的是取保候审,那在监查法里面他虽然没有强制措施,但是他有一种对标取保候审的措施,叫做择令候查。你看这个择令候查其实和取保候审啊有异曲同工之妙 啊,他的这个特点其实很像啊,他适用的情形也基本上和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啊这个比较相似,所以这个这个择令候查基本上把能取保的和能监视居住的都收纳进来 啊。你在刑事法里面能取保的,能监视居住的,在监查法里面就可以被择令候查啊。你比如说 你看什么疾病啊,孕乳啊啊为依附啊啊,还有什么特殊情况或者办案需要,或者已超期啊 啊?疾病?来我们概括一下,疾病,孕乳为依附,特殊需要,已超期。还有一个兜底性条款,就是 不够留置可后查。你看在我们行诉里面是不够逮捕可取保,在鉴查法里面是不够留置可后查,对吧?所以这个逻辑是一样的。那这个则令后查呢?我在这里再次提醒啊,他对标的是取保候审, 但他又把这个监视居住啊,他的适用情形基本上也吸纳过来,就是在行诉里面能取保,能监视居住的,在鉴查法里面就能被责令后查啊, 也就是监查法他看不上你那个监视居住那个制度,所以呢,他在制定这个这个规范的时候呢啊,他直接对标取保候审啊,他没有搞一种对标监视居住的措施啊,因为这个监视居住啊,本身就是鸡肋啊,我们专家本来就呼吁要废除这个监视居住,对吧? 你要关就关进看守所嘛,你就逮捕他嘛,对吧?你要放就大大方方的放嘛,就取保候审嘛,对吧?所以呢,这个监查法,他在这个修改的时候啊,就没有一个对标那个监视居住的这个措施啊,简单理解就是人家看不上啊,他直接搞一个对标取保的,叫择令候查,听懂了没有?好, 然后呢,接下来我们看啊,怎么取保呢?两种方式,要么保证人,要么保证金,大家注意啊,要么要么只能够选一种 啊,这个考试的时候呢,特别喜欢既交保证金又交保证人啊,比如说有一个保证人,然后呢,同时要缴纳一万块钱保证金,这就是典型的错误选项, 记住啊,不能同时用,不能同时用啊,好,那有同学说不能同时用,那最少得用一个吧,要么保证人,要么保证金。那有同学问说,老师,那万一一个都没有呢?既没有保证人,又没有保证金呢?怎么办? 那就没办法了,既没有保证人,又没有保证金,那没有办法给你取保候审,但是我们可以帮你找一个平替, 找一个取保的平替,可以给你监视居住啊,就是给你指定一个场地,或者在你的住处啊,给你监视居住,那你的自由呢?可能就更受限了啊。但是这个监视居住是和取保最接近的平替措施,谁叫你没钱没人,对吧?你既没钱 又没人,那就只好给你找一个平替。大家听懂我的意思了吧,这有两个重要的考点啊。第一,我们说的是要么保证人,要么保证金,不能同时用。同时用是违法, 那如果都没有怎么办?都没有,那只能找一个平替,那就给他监视居住啊。好,来,接下来我们展开说一下。这个保证人怎么保?保证金又怎么保啊?保证人,简单说就是人保,对吧?保证人一般什么时候用保证人呢? 老的幼的没钱的,老的幼的没钱的啊,老的七十五岁以上,老的幼的未成年,没钱的就交不起保证金,那就只好用保证人,对吧?好,那这个保证人不是随便来个人就是保证人啊。保证人是要条件要资格的 啊,有些人是当不了保证人的。记住,保证人要有这么四个条件同时满足啊。无牵连, 你必须和案件没有牵连,有能力,你得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有权利,你要享有政治权利,自由未受限。还要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啊,你要有房子住啊,你要有钱的收入,要有固定的收入。哎,我们简称无牵连,有能力有权有房又有钱。记住啊,我们简称。现在 张三呢,涉嫌犯罪了啊,他要取保候审,你说哪些人可以当他的保证人呢?首先, a, 他 哥们他哥们为他犯罪买过枪, 同学们,他哥们为他犯罪买过枪,是不是有牵连啊?是啊,所以他哥们当不了保证人。选项 b 选项 b, 张三他外婆他外婆呢?已经一百二十岁了,卧病在床行不行啊?不行啊,卧病在床的外婆,他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啊,保证人有很多活要干呢,对吧?所以他没有能力 啊,这个能力不一定是行为能力啊,是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啊。好选项 c, 张三他女友,他女友是个小日本,一个日本女友,请问行不行啊?不行,为什么 外国人不想有中国的政治权力啊,对吧?啊,或者他女友自己因为行政拘留啊,这个被行政拘留了,那,那自由受限了,对吧?好,还有就是选项,第张三他叔叔,他叔叔是个流浪汉,流浪汉什么意思啊? 流浪汉他没有固定住处啊,流浪汉呐,对吧。所以呢,这个保证人的条件缺一不可。 如果考场上实在记不住,你就想想你的妈妈对你的相亲对象有什么条件要求。基本上啊,就是这几个要求,无牵连啊,起码不能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吧,对吧?无牵连,有能力啊, 有权有房又有钱,你看,这简直就是你择偶标准的啊,这个优质条件,对吧?好,这是辅助大家记忆的一个情节啊,就是基本上是择偶条件啊。好,来,往下看,这个 取保候审。这个保证人的义务是什么?责任是什么?义务?就是你得看着他,你要监督他,他要不听话,你得去报告,这是义务。 那如果你不履行这个监督和报告的责任义务,那你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啊,什么责任呢?要罚你的款, 严重的啊,如果你们串通逃跑,那严重的还要追究你的行责。来,连起来背一遍啊。保证人的义务和责任依次是,监督、报告、罚款、行责。大家注意,前两个词说的是义务, 后两个词说的是责任。就是你如果不履行这样的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啊。 但是请注意啊,在早先人的法律里面呢,不止这四个义务责任,还有一个就是连带民责。说你把他搞跑了,把他放跑了,那他该赔的钱让你保证来赔, 以前还要你承担连带的民责,但现在啊,法律修改之后呢?把这个连带的民事责任给去掉了,就是说如果他跑了,他赔的钱也不能让保证人来赔啊,对吧?没有这个责任的啊。记住,只有四个关键词,监督报告、罚款、行责。好,这是。

昨天呢,一位网友咨询我,八安机关帮我做了取保候审,我是不是无罪了,还需不需要聘请律师 取保候审呢?是一种强制措施,八安机关根据案件的情况,主动的给你取保候审。说明呢,有几种情况,一种呢,就是案件的证据已经固定, 且你对社会没有危害性,而且呢,犯罪情节较轻。另外一种呢,是案件呢,事实可以指向于你,但是呢,证据呢,还不够完整,你呢,又是触犯,没有社会危害性, 所以呢,这个时候你应当积极的寻求律师的帮助,或者呢,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的帮助, 收集公安机关未能收集到的对你有利的证据。而不是呢, 认为呢,案件已经终结,你不可能犯罪,收集到的证据呢,在后续的司法程序当中呢,可以作为无罪罪轻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