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各位股东,最近单依纯演唱会翻唱侵权事件闹得是沸沸扬扬,其实这件事刚好给所有人士上了一堂普法课,很多人都觉得唱歌而已,怎么就侵权了呢? 其实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只要商业演出、公开表演他人的歌曲,都必须提前获得版权授权,并且支付报酬。哪怕是翻唱和改编, 只要是用于商演,没授权就是实打实的侵权。这次的事件,版权方已经明确拒绝授权,歌曲依然被现场演唱,已经构成了明显侵权。不仅歌手要承担责任,主办方也可能面临连带赔偿,轻则道歉赔款,重则影响事业和口碑。 其实不只是明星,我们普通人做短视频直播、搞活动时随便用的背景音乐、翻唱的歌曲都可能踩中版权的红线。 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尊重原创,先授权再使用,别等到新权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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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首李白引爆乐坛版权争议, 三月二十九日,原唱李荣浩直接下场音刚,直指单依纯商业演唱会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侵权演唱。事件迅速发酵,研发全网热议。 当天下午,单一纯首次发文回应称正在了解情况,并向李荣浩诚恳道歉。而后李荣浩再次发声,晒出的因助协确认邮件当中明确写道,为救该作品发放任何授权,并称请问你用什么立场,什么权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态演唱? 三十日凌晨,单一纯发布长文第二次道歉,承认在没有实际获得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演唱了李白,并且称演唱会曲目版权 审查由主办方负责,自己因为亲自核查授权文件而存在监督书火。单一纯的演唱从综艺舞台中走向了商业演唱会,从创意表达演变成未获授权的强行演唱,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 表现形式为歌曲的文艺成果。只要他满足著作权法上面说的有独创性,构成文艺表达,那么在他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之内,其他的人要对这首歌曲进行著作权法上面规定的各种内容行为,都必须要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 对于歌曲来说,最重要的利用行为,正常说来是他的表演行为,也就是说要侵犯一个歌曲的著作权,最典型的形式是在公开场合将这首歌曲进行了表演。在公开表演之外呢, 歌曲的著作权侵权一般还有至少是如下两种半身的侵权行为发生,一个是复制行为,也就是说,假设我把未经许可进行的公开表演 录制了下来,那么这个录制键里面肯定包含有歌曲本身的独创性表达成就在里面,所以录制本身他是一个复制行为,这也是著作权法上面的一个受控行为。 再有一个就是除了现场表演之外,如果我们把这个现场表演再进一步的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传播,那么后续的传播行为,他有可能构成一个单独的侵权行为。 总而言之,对于构成作品的歌曲而言,如果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就对他进行了公开表演,这构成侵权。如果对公开表演进行了复制,复制本身构成侵权。 如果对表演进行了后续的公开传播,后续的公开传播也构成侵权侵害。著作权法的责任大致有三类,呃,一类是民事责任,一类是行政责任,还有一类是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因为公开表演而起的呢,主要我们集中在民事责任的领域,在 在民事责任的领域呢,责任承担的方式又有各种不同的形式,最为典型的有停止侵权,有损害赔偿。当然,由于著作权具有人身的性质,所以说还有可能被告需要向原告进行赔礼道歉。 歌手在追求自我表达与创作的同时,更要牢牢把握法律的底线,尊重版权,别让疏忽成为侵权的借口。

李荣浩公开路队单一纯强行侵权,这里面的翻唱歌曲到底算不算侵权呢? 说实话,这个事刚爆出来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不就是翻上一首歌吗?怎么就闹到侵权这个层面呢?但看完完整的事件来龙去脉,我只能说李荣浩这次较真还真是有他的道理。 先给大家还原一下整个事件的经过。就在今天,李荣浩突然在微博上公开发文,炮轰单依纯强行侵权演唱李白。 根据李荣浩的描述,单依纯芳在演唱会之前通过中国授权协会和李荣浩的版权公司联系,希望获得在演唱会中翻唱李白的版权公司联系,希望获得在演唱会中翻唱李白的授权申请。 但三月二十八日,单依纯在深圳演唱会上还是唱了李白。李荣浩方面当天就致电中国共产党协会,协会明确表示并没有授权对方,单依纯的行为属于强行侵权。 由于今天是周末,中国共产党协会会在周一以邮件形式补发盖章声明。 到这里为止,事实已经很清楚了,山阴沉方面确实在没有拿到授权的情况下演唱了李白,这一点没有什么好争议的。那接下来就到了关键问题,这种行为到底算不算侵权?翻唱到底需不需要授权? 很多人可能觉得翻唱一首歌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网上那么多翻唱视频,也没见谁被起诉啊。这里就要分清楚两种情况了,非商业性翻唱和商业性翻唱性质完全不同。 简单来说,歌曲作者对这些作品享有多个权利,包括表演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等。 歌手在公共场合演唱歌曲,就是行使表演权。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作者权人许可公开表演其作品,或者通过技术设备公开播放其作品,都是侵权行为。那为什么网上那么多翻唱没事呢?这里就涉及到另一个概念,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进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个人学习、研究、评论时引用、教学、科研等等,这些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但商业演出完全不同,演唱会是要卖票赚钱的,这属于典型的商业使用行为,必须获得作者权人的授权。你用别人的作品去赚钱,总得经过人家同意吧? 还有人会问,那我以前看综艺节目里那么多翻唱,也没见谁被起诉啊?这里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综艺节目一般都会提前跟版权方谈好授权。二是有些版权方觉得翻唱反而能推广自己的作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是很多歌手和节目组私底下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但这不代表翻唱就不需要授权了,没被起诉不代表行为本身合法。 那单依纯方面的操作就很有意思了。按照李荣浩的说法,单依纯方式先主动来请求授权的,结果被明确拒绝后还是唱了。这就好比别人跟你借车,你说不借,结果对方还是把车开走了,这叫什么?这就叫明知故犯。 而且这里还涉及到一个改编权的问题,山一纯在歌手节目中演唱李白时,对作品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编。李荣浩在微博里也专门回应了这个改编问题,他说从和弦到律动并无太大变化,把真鼓改成了电鼓,我不认为这构成所谓的改编。 从法律角度来说,改编作品需要获得原作者权任的同意,如果改编幅度很小,达不到改编的程度,那连改编权都涉及不到,直接就是表演权侵权。 李荣浩的意思就是,你这个所谓的改编,本质上还是在我的作品基础上唱的,并没有形成新的作品。 这事其实还暴露出一个行业里的乱象,很多歌手和经纪公司觉得翻唱嘛,大家都这么干,版权方一般也不会太较真。但这次李荣浩选择站出来发声,其实也是在给整个行业提个醒,尊重版权这个事啊,真的不能含糊。 目前中国授权协会已经出具了盖章的声明,确认并未授权单一成方面翻唱。 接下来,如果李荣浩方面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善意纯方面可能面临的后果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公开道歉等等。具体赔偿金额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害以及演唱会的商业收益情况。 说到底,这个事不但对艺人是个提醒,对有些网红也是一个提醒,那就是商业演出必须获得授权,这是底线, 不能因为大家都这么干,就默认为没问题。尊重知识产权不仅仅是法律要求,更是行业基本的职业道德。你们觉得李荣浩这次发生算不算小题大做呢?

单一纯公开道歉清泉演唱李白义士,并承诺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全额版权使用费及赔偿。那他需要赔多少钱呢? 业内人士表示,歌曲版权费根据流量浮动,如果是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有一个计算公式,一般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律师赵良善称,结合李白高知名度,故意侵权演唱会商业规模,合理赔偿区间为二十万到五十万元,含惩罚性赔偿。

刚看到关于单一纯侵权这个事,从现有证据来看,未经授权演唱李白大概率是事实,但粉丝也不需要为这件事过于焦虑,版权纠纷是民事商业纠纷,做错了事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积极配合去解决,主动去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 同时引以为戒以后的工作加倍重视版权问题,这样对他未来的发展来说不见得全是坏事,毕竟人无完人,知错能改就行。 诚然,小善的工作室作为出品方,他本人作为监总监制侵权事件发生,无论如何他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有责任不代表就一定是他本人知情的。主动侵权,这完全是强盗逻辑。 做老板的不可能知道自己手下的所有员工干活时有没有偷梁换柱开连锁餐饮的,也不可能确定所有的分店会不会欺上瞒下以次充好。即使是总监制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出现纰漏并不罕见。 在建筑工程中,一般项目总经理就是第一责任人,工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都会直接问责,项目总就一定事前知晓相关的安全隐患吗? 项目总手下有工程经理有监理,施工团队有总包有分包,这里面含盖几百上千人,管理上层层负责项目,总不可能对工地上的一砖一瓦都了如指掌。 而且哪有项目总愿意自己管理的项目有安全风险的,他还能知道有风险还故意不去处理,就等着有人受伤了自己最后去负责吗?所以这件事我推断大概率是山一纯不知情下的被动亲亲权。 最基本的逻辑,演唱会上万人观看现场视频满天飞,无授权唱整首歌百分百会被发现。这又不是那种一小段旋律可以推为扯皮的情况,百分百会被发现落人口时留下画饼的事,他为啥要这么做呢? 你说为了卖票呗。可实际情况是开眼前大家也不确定他会不会唱李白呀,不确定不也买票了吗?再说去年巡演没有李白也没耽误他开演唱会啊,更何况现在他属于飞速发展的阶段,就更不会依赖一首歌了。 所以说百分百被发现肯定是自己过错,还要面临赔偿和口碑问题,对自己百一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我请问任谁也不太可能主动去做吧。

单依纯明明知道没有获得授权,但依然翻唱李荣浩的作品,李白这一嗓子下去,如果算账的话,到底得赔多少钱呢? 很多朋友可能会觉得,不就是唱首歌吗?大不了补一个授权费,道个歉就完事了。但我告诉各位,没有那么简单, 这是商业规则和版权保护的原则性问题,这背后是有一套严密的定价逻辑的,而且是法律规定的。今天咱就看一看,这所谓的强行侵权,在注着权法眼里,到底值多少钱。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善因存这一次的行为,和普通的旺季授权性质完全不一样。 根据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王亚栋律师明确指出,这个案子最狠的一点在于 善意存方是事先申请了授权,然后被李荣浩方以邮件形式明确客气地拒绝了, 这就叫明知故犯对吧?那结果你来了一个,你不同意是你的事,那我该唱,我还在唱啊,如何呢?又能整?哈哈。在法律上,这叫主观过错,更为明显,直接成了法院裁量赔偿数额的重要考量因素。 说白了,如果你是不小心啊,不存在主观故意,法官可能会轻判,但你是拒绝后硬唱霸王硬上弓啊。那这就属于恶意侵权, 赔钱的时候,起步价就得往上翻。那么到底怎么赔?核心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足权法第五十四条,赔偿的逻辑主要有三条。第一条路径, 权力人的实际损失。这一条很难算,但对李荣浩最有利。王亚栋律师解释说,知识产权案件的损失难以量化。但怎么量化?中国新闻周刊的报导里提了一个关键点, 参照驻足权人,也就是李荣浩本人对类似行为授权的市场标准。啥意思呢?李荣浩现在算是华语乐坛流量非常大的歌手,他的歌授权给商业演唱会是有行情的。 如果李荣浩说我授权给别人唱这首歌,一首歌收五十万,那散隐存就得按照这个标准赔,而且这还只是授权费,因为你这里是强行侵权。 李荣浩方还可以主张,因为这一起侵权事件,导致他自己的伤愈受损,影响了他后续的授权价格,这些都可以算作实际损失。所以,这条路径的赔偿上限取决于李荣浩开价多少,法律逻辑上是站得住脚的。 第二条路径,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这一条最实在,因为数据可查,法律规定,如果权利人的损失不好计算,那就按侵权人赚了多少钱来算。 单永存这一次巡回演唱会,深圳场只是其中一站,大家要知道,演唱会的核心盈利模式,那就是卖门票。单永存唱了李白 这首歌,会不会增加这一场演唱会的票房号召力?当然会,去年他在歌手节目上唱了这首歌啊,影响力非常大,刷屏了大家都知道。那怎么算这一笔钱?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参照侵权人类似演出的收入水平,也就是说, 把你这一场的总票房,你的出场费,按照这一首歌在整场演出中的权重来折算, 你一首歌就算占整场演唱会的十分之一收入,那一场下来,如果是千万级的票房,这一首歌的违法所得可能就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你赚了多少就得吐出来多少。第三条路径,法定赔偿,那也就是兜底的办法。 如果前面两条都算不清楚,法院还有兜底的计算手段?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哎,注意,是五百万以下,可不是五十万。 法院怎么确定这五百万以内的具体数额呢?那我跟你说几个中国新闻周刊报导过的真实案例,大家心里就有一个数了。咱们说刀郎那一首西海情歌, 降央卓玛在演唱会上翻唱,没有授权,二零二四年,法院判了降央卓玛和主办方共同赔偿了七万五千块。 再说李治那一手明日之子侵权案,二零一八年法院啧定的赔偿数额是二十万元。但各位,这两个案子跟单乙存这一次的性质很不一样,最关键的区别在哪?就是那个明确拒绝后的强行侵权。 之前那些案子可能还有疏忽的空间,善隐存,这是铁板钉钉的主观恶意。所以如果要按法定赔偿来判,这个案子的数额大概率要比二十万多的多。除了民事赔偿,那这事还有行政处罚。 北京市中文律师事务所的赵虎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的很直接,根据驻足权法,如果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主管部门是可以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违法金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块,那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我们回过头来看, 单乙存这一嗓子究竟要赔多少钱?如果双方和解,那可能是一笔不对外公开的要远高于市场价的高额授权费,买的是李荣浩的不追究。 如果走法律诉讼,那结果可能是几十万的违法所得赔偿,加上几十万的法定赔偿,再加上可能存在的罚款,总金额奔着百万级别去还一点也不夸张。 目前李荣浩提出来不要赔偿啊,这是胸怀,是格局,但作为很年轻也很有前途的善意存,应该深刻汲取教训。这不仅仅是给善意存团队上的一课,也是给我们所有搞商业、做实业的人提的一个醒。 商业世界最贵的东西往往就是两个字,规矩。载商言商。版权就是创作人的命根子,也是这个行业的基本规则。 今天你为了省那几万块的授权费,明天可能就要付出几百万的代价,甚至连带着把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口碑人气都搭进去了。 好了,关于这件事的价码到底怎么算?也希望听一听屏幕前你的意见,我们评论区见,记得点赞关注哦!

李荣浩亲自下场开撕,单依纯强行侵权,背后的逻辑和真相是什么呢?这件事情很炸裂啊,两个都是很红的歌手,关注度非常大。我们抽丝剥茧,一层一层来看,李荣浩作词作曲并演唱了李白这首歌,单依纯公开演唱过三次,为什么前两次没事,到了第三次, 也就是三月二十八日的深圳演唱会上就出问题了呢?第一次是在去年歌手惊艳时,山雨纯对李白进行了魔性改编翻唱,这可以说是现象级的评价呢,也是两级分化,有人觉得风神,有人觉得作妖,李荣浩怎么觉得呢?这很重要,我们后面说。 先说版权,那次肯定是没啥问题的,只要湖南卫视能够拿到授权,单英纯就可以唱。第二次唱是在去年年底中山草莓音乐节上,属于线下首唱了,这次应该也是拿到了授权的。如果未获授权,李荣浩在这次维权时应该会一并提及,作为对方屡教不改的证据。 那就要说下单英纯演唱是怎么拿授权了,要么是通过李荣浩的版权公司,要么是通过中国音乐著作全协会,也就是音助协。 分析觉得大概率是通过音助协取得的。如果是找李荣浩的版权公司,可能那时候就不让他唱了,因为只要是加入音助协的,且未事先声明禁用的作品,音助协是不需要逐次单独找版权方确认,直接按授权规则发放许可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版权方,也就是李荣浩方明确说不授权给山一纯方,那音助协也是没法授权。说白了,李荣浩就是不想让山一纯唱了, 原因有两点,一是翻唱的这个版本,李荣浩认为算不上改编,从和弦到律动并无太大变化,只是把真鼓改成了电鼓。山阴淳方家的我本是辅助,今晚来打野还有如何呢?应当走这些词在李荣浩看来不过是一本书换了书皮, 本质内容没有改变。对于单一纯的表演,他是不喜欢的,他认为单一纯舞台上表达的无所谓,只是用无所谓的态度作为武器来赢得比赛,而不是真正的无所谓,因为真正的无所谓根本不会让你知道。二是翻唱带来的舆论影响。李荣浩的原话很重,他说网上对于我本人调侃热搜满天飞, 我保你万全顺利登上神坛,没有回复任何一字一句,你是来报仇的,仇恨是什么呢?要我说说吗?你承受的住吗?你确定你承受的住?告诉我,我觉得这句话里暗藏了很多的瓜,可能还有一些私恩怨在里面, 说的不是很明白,但是有事当时确实对于李荣浩调侃,有很多说是单一纯,这是在报复当年好声音李荣浩没转身,甚至有些极端的粉丝说是李荣浩的李白,这种言论就过于逆天了。 那总的来说呢,李荣浩对于山一纯的翻唱和由此导致的舆论,他是非常不满意的,那本来这些讨论就停留在歌手节目里就好了,但是这首歌确实给山一纯带来了巨大的关注度和流量。 在今年纯妹妹二点零的巡演呢,也是把李白列入了歌单,一个月按两场算,那一年下来李白又得多二十多个版本,可能又会有很多的讨论,所以李荣浩就是不想让山一纯再唱了, 自己的版权公司肯定不授权了,也告知了殷柱携不再授权给山银纯芳,除此之外也没有第三方可授权的机构,所以山银纯芳就拿不到授权了,在此情况下再唱就是强行禁权了。那么山银纯本人究竟知不知道李荣浩不让他唱呢? 为何会在没有拿到版权的情况下还是要唱呢?有一种情况是先上车后补票,这在行业里真实存在,且还不算少见,就是先唱了,后续再给版权费或者赔偿。 但这种的情况跟这事还是不一样,尚英纯芳不是没有申请授权,而是在申请授权时,被李荣浩芳明确客气的婉拒了。也许尚英纯芳觉得是不是还有沟通的余地,即便是唱了之后再沟通,再给钱可能就完事了, 但是没想到李荣浩很刚,就是不想让尚一纯唱了。这件事情闹得这么大,尚一纯知情不知情其实都得说不知情,因为如果尚一纯说他知情却还要进群,那这就是把自己锤的死死的了,尚一纯就会被广大网友按在地上摩擦,后续演唱会可能都会遭到抵制,他自己的音乐生涯也会受到巨大的影响。 如果尚一纯不知道,当然这个情况也是很有可能的,尚一纯不可能事无巨细的对演唱会涉及的每一项都一清二楚, 那就是主办方的责任工作没到位,让单一纯受了牵连。当然李荣浩呢,已经提前把单一纯的路给堵死了,认为单一纯肯定知道。单一纯的回应也的确是说是事后才得知没有授权,版权工作是由主办方全权负责,但他仍需为自身 为亲自核查授权文件的监督疏忽负责,然后对李荣浩和版权公司以及所有观众道歉,并承诺无论实际责任在谁,版权费和赔偿都由他承担,还恳请粉丝不要对李荣浩进行指责和攻击。我觉得这个态度还是挺好的,就是责任全在我嘛,李荣浩没有错, 这也是平息事态最好的选择了。演唱会的主办方就是山一群的公司百慕娱乐和另一家叫阔景音乐的公司,他们也道歉了, 不但跟李荣浩道歉,也跟单一纯道歉,所以责任也是由团队扛下了。李荣浩呢,肯定不是为了版权费而撕的,因为对于他们这样的当红歌手,一场商演都几百万都不差钱,但他就是要维护自己作为词曲创作者的权利,不能助长这种强行侵权的风气。 我想说一下,这个事情不光进一步推进了大家对版权意识的重视,另一个重点就是李荣浩这种清一色下场开撕善意纯及时回应的活人感,我觉得应该越多越好,尤其是李荣浩,有什么事直接放在明面上说,不再是明星艺人躲在公司背后,躲在粉丝背后,躲在律师函背后,发些冷冰冰的有的没的。

哈喽,大家好,我是易轩。最近李荣浩和单一纯的版权问题冲上热搜,全网争议不断,原本只是一场演唱会的曲目选择问题,一瞬间演化成了一场大型的公关危机, 这可以讲是一堂教科书级别的职场公关事件了。在这次事件里面所反映出来的版权意识、为人处世和职场生存法则,有很多都是值得我们去深度思考和学习的。那今天就让我和大家来复盘一下这整个事件,让还没有吃到瓜的小伙伴们能够更加清晰的了解来龙去脉。事情 的起因就是在最近上一春刚刚结束的深圳个人演唱会上,他演唱了未被授权的李荣浩的 白这首歌。随后李荣浩在线上公开指责了尚依存这一行为,同时他也表达了当时在歌手这档节目上演唱这首歌,他已 经承受了诸多非议,但是他选择了沉默,这一次彻底触碰到他的底线,所以他也就直接反击了。事情发酵之后,尚依存也是选择了公开道歉,但是他把这次事件的问题归结到是主办方的责任,自己只是监督不利。 也是因为这样的一个解释,掀起了更大的网络舆论风波,讨伐声一波高过一波。那我们一起来剖析一下,在这次事件里面有哪些点值得我们去反思和总结呢? 第一个点就是版权是创作者的底线,是可以随意践踏的,对于音乐人来讲,就跟企业的产品和商标一样, 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我记得我之前看花儿与少年的时候,当时那英老师在节目里面想要唱几句田雷老师写的歌,他立马致电了他的助理去求证是否可以演唱,得到了对方同意,唱三五句之后,他才选择了演唱。 这样顶级的歌手对版权如此敬畏,尚衣纯作为一个行业后辈,又怎能不知版权的重要性呢?按照常理推断,对于演唱会来讲,一个歌手演唱非原创的歌曲,版权的审核应该是重中之重。 按道理来说是没有工作人员有这样的一个胆量可以去隐瞒没有拿到的版权,因为这个一旦出事,对工作都是小事了。所以更大的可能性是,尚衣纯在这个世界里面 其实是完全知情的,但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而这个就是导致了这一场巨大的舆论风波的根源。第二个点就是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同时也要懂得分享荣耀。其实对于单依纯来说,李荣浩应该也是他的伯乐之一了, 当时我记得在看中国好声音的时候,李荣浩老师也是不遗余力的体恤他,后来的歌手上他演唱了李白, 这也让他的热度只增不减,事业更上一层楼,可是整个世界里面确实看不到他对于行业前辈的感恩,这个也是非常遗憾的一点。要知道即便是在职场上,我们走到高位之后,我们也需要明白一个道理, 我们的成功不单单只是靠了自己,还有前辈的提携,同事的支持,平台的助力等等,如果一味觉得自己天赋异禀,无视他人的成全,迟早一定会吃大亏的。对于这一次的事件,其实他完全可以做的更加体面,更加有格局,把这个事件做一个 典型 case 给大家分享一下。可以这么去写公关文案。首先他可以感谢李荣浩老师当年创作出来李白这么一首这么优质的经典歌曲,这也是承认了这首歌曲本身的价值,同时也可以表达自己想要去演唱这首歌曲, 是想要致敬经典,但是自己的演唱风格和李荣浩老师是完全两种,所以大家可以去欣赏不同风格的美好。如果格局再大一点,他还可以引导自己的粉丝去听一听 李荣浩老师的版本,一起来支持原创。这么一表达,其实格局就立马不一样了,偏偏他就选择了帅,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致命的错误,你想想如果是这样的话,在业内还会有什么前辈愿意去帮助他呢?这样做是非常吃亏的。那第三一个点就是出事之后 没有主动的去承担责任。你看他解读自己的责任的时候,他把主要责任归给了主办方,自己只是监督不利。其实作为一个歌手,在版权把控上出问题 就是自己最大的责任,这个时候要的就是你主动担责。就像我们在职场里面碰到一个重要的事件,结果很差,领导要听的不是说你去找很多理由来解释为什么是这个结果, 而是你需要主动为这个结果认错也好,反思也好,总之就不是去甩锅或者找借口。要相信如果所有问题的解释都归结到了外界,那你自身的价值就再也不存在了。最后的最后我们也会发现,所有的因果它都是有滞后性的,不知道屏幕前的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 你会突然发现,为什么某些人突然就不理我了,或者突然冷淡了,其实他不一定是当下的某件事情造成的这样结果,很可能在之前的某件事情你的处理上,他已经非常不满了,只是在那个时刻没有表达出来,现在爆发其实再正常不 过了。所以我们无论在职场上还是生活上,要做好事,先要做好人。对此,版权之争看似是娱乐圈的风波, 其实给我们所有人都上了一课,无论你天赋多么优秀,都要守住底线,懂得感恩,勇敢担责,你才能够在之后的人生里谨稳致远。好啦,这就是我今天的分享,希望我们能够一边吃瓜,一边长身体。


谁能想到,曾靠尊重版权力助人设的善衣醇,如今彻底翻车。版权侵权事件发酵后,他接下来的日子怕是要彻底陷入麻烦,口碑、金钱、事业三重暴击根本躲不开,最致命的就是口碑彻底崩塌。 以前的善衣醇一直贴着尊重版权、爱惜羽毛的标签,甚至公开说过自己懂版权的重要性,圈了不少路人粉和日内好感。 可如今未经授权就演唱李荣浩的李白,还是申请授权被拘后依旧演唱,属于典型的故意侵权。路人员直接暴跌, 全网都在骂他双标伪善,不尊重原创,多年经营的好形象一夜之间碎的稀碎。除了口碑翻车,赔钱受罚也是跑不掉的。按照律师解读,这种故意侵权情节严重,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合理赔偿区间在二十万至五十万元。 而单依纯本人也明确表态,拳王版权费加所有赔偿他一个人承担。更麻烦的是,后续他再也不能演唱李白,所有相关物料还要全部删除, 相当于亲手删掉了自己的一个经典表演标签。最受伤的还是他的事业,简直是全方位受挫,他手里握着香奈儿等好几个大牌代言, 要知道品牌最忌讳这种版权侵权的负面新闻,随时可能解约之寸。就连正在进行的巡演武汉、郑州两站已开启限时自愿免责退票,后续场次的票房和审批也彻底悬了。 更重要的是,业内信任彻底没了,以后再想拿歌曲版权谈合作,只会难上加难,相当于断了自己的演绎后路。事件一出,网友瞬间炒翻,两级分化, 只是他的网友说,至少他敢一人承担赔偿,比那些甩过的艺人强。可能是主办方的疏忽,他也有不知情的成分。反对方则怒怼,明知授权被拒,还唱 就是故意侵权,双标实锤力尊重版权的人设,转头就打脸,活该事业受影响。 从人人称赞的实力派歌手到全网群潮的双标艺人,山一纯只用了一场演唱会的时间,明知版权红线碰不得,却偏偏心存侥幸,如今口碑事业双双受挫,他到底能不能翻身?你们觉得呢?

哈喽哈喽,发口的小伙伴们大家好,最近李荣浩和山依纯的版权热点相信大家都刷到了,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结合这个事件,我把涉及著作权法当中的表演权、改编权一通给大家讲清楚,轻松拿捏相关的法条规定以及命题陷阱。 首先第一呢是事件本身非常清晰,也就是山依纯呢,在深圳个人售票演唱会当中,翻唱了李荣浩的李白,对歌曲做了编曲、配器、节奏等方面的改动。演绎 之前他的团队呢,向著作权人李荣浩申请授权,并被明确拒绝,因注协呢,也没有给予有效的授权。事后呢,善于呈方道歉,并且呢承担赔偿责任。整个事件呢,完美贴合了法考著作权的命题逻辑。首先第一个核心考点,也就是双重著作权侵权的认定, 表演权加改编权双重侵权。我们先看大家最关注的这个表演权,这可以说是法考绝对的必考考点。在制作权法第十条第九项当中,明确规定了表演权控制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 播送作品表演的权利。演唱会呢,属于面向公众的售票商业演出,这种现场翻唱他人作品的行为完全落入到表演权的控制范围。 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许可并且支付报酬。如果是表演的组织者,当然呢,也要经过作者的同意并且支付报酬。商业演出使用他人作品必须获得著作权的许可加支付报酬,因此缺一不可,否则构成侵权。 在这里呢,我们要注意两个陷阱,第一呢,就是因注协不能代替注字权人单独进授权,单一纯只找因注协申请是没有用的。李荣浩作为原作品的注字权人享有完整的注字权,法考当中如果出现因注协管理的作品,就可以直接进行使用,这种表述肯定是错误的。 第二个陷阱呢,就是综艺节目进行授权不等于商业演唱会授权。之前呢,虽然李荣浩在综艺节目当中授权了单一纯进行演唱,仅覆盖当期的节目录制播出场景,相关的许可不能够延伸到此次个人的商业演唱会发稿当中,大家一定要注意这种授权范围的,这叫限定性。再 一个呢,就是涉及到改编权,根据我们国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四项改编权及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新的新作品的权利。 文案当中善意纯并非单纯原封不动的翻唱,而是对李白做出了编曲的调整啊,节奏的改写啊啊以及呢相关等等演绎。未经注字权人许可擅自改变他人作品,并将改变后的版本用于商业演唱会公开表演,肯定是同时侵犯了原作品的改编权, 在没有任何法合法的抗辩使用,不构成法定许可的情况下,肯定构成对表演权和改编权的双重侵权。 在这里呢,我想强调的就是山一纯他改变过的这个版本,我不听不知道,我一听吓一跳,可能我真的已经 out 了啊,已经跟不上现在年轻人的相关的审美,相关的听觉审美了。大家一起来聊一聊,一起来我们畅聊相关的侵权问题。

怪不得李健让单依纯沉淀呢,他对歌曲的理解真的好差呀!草原最美的花,红红的色人这歌是一首非常感人的歌,你就真的吗深情的唱,他背后有什么故事啊?不是,他歌词写的很感人,完全不理解歌词,只知道开口宣泄,直到毛不易轻轻开口,像讲故事一样把那几句词娓娓道来。 草原最美的花 能把音符唱的百转千回,但音乐不仅是发声练习, 还需要人生阅历的沉淀。一首看似欢快的草原歌曲,没有经历过聚散离合的人只听得到热闹,而有着厚重底色的人却能听出热闹背后的苍凉。这种对歌曲内核理解的落差,光是好先天的嗓音天赋是填补不上的。如果说对音乐理解的欠缺,还 可以用年纪小、阅历尚浅来解释,那么在为人处事上暴露出的短板,则让他在复杂的娱乐圈里结结实实的碰了壁。于正曾在社交平台上公开展露了对单依纯团队的不满。事情的起因其实很简单, 于正这边有个唱歌的合作项目,将单依纯抛出了邀约。起初呢,对方答应的好好的,可到了推进环节,单依纯那边却突然反悔,退出了合作。 这种答应后又变卦的行为,让俞正感到相当恼火。在随后的吐槽中,俞正半是嘲讽半是无奈的表示,不知道对方到底是怕跟自己合作会惹来争议,还是有什么其他难以言说的顾虑。但他明确放话以后不愿意再交集,免得经历二次被封 鸽子的尴尬。不管反悔的决定是出自艺人本人的意愿,还是背后经济团队的考量,这种做法都显得有些缺乏企业意识。一个年轻艺人想要在圈子里走的长远,除了聚光灯下的光鲜亮丽,幕后的沟通成本,对合作伙伴的尊重 同样是撑起人设的重要基石。如果说宇宙的吐槽只是一场茶余饭后的社交摩擦,那么接下来发生在深圳演唱会上的这出闹剧,则直接触碰了音乐行业的底线。 二十八日深圳演唱会上,山一纯站在绚丽的灯光下,在全场粉丝的欢呼声中拿起了麦克风,唱响了那首他曾经在节目里翻唱过的李白。台下的歌迷听得如痴如醉, 可他们并不知道,这首动听的歌曲背后啊,正酝酿着一场撕破脸皮的风暴。按照行业的规矩,在大型商业演出中翻唱他人作品必须提前取得授权。山一纯的团队在开演前 是通过殷助协向李白的辞去原作者李荣浩发出了申请,但关键在于,李荣浩方面早就通过邮件明确且客气的婉拒了这个请求,殷协助也没有下发任何相关的授权文件。换句话说,尚一纯和他的团队是在明知道原创作者不同 同意的情况下,依旧投铁的把这首歌搬上了商业舞台,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疏忽了,而是明晃晃的越界啊。事情发酵后,一向在公众面前温和的李荣浩罕见的动了怒,发出一篇长文语意还击。那篇长文写的可谓是字字如 刀,逻辑严密到让人窒息。李荣浩不仅直接揭开了侵权的事实,还连发四声灵魂质问。更绝的是啊,李荣浩在这篇长文里,直接害死了山一春团队所有的公关退路,他提前预判了对方的套路, 让你不要把锅甩给公司,说自己不知情,也不要在后续演出里流泪博同情,请保持你心悬的那份自信。面对这一篇毫无破绽的新闻,单一纯只能在凌晨一点发布长文,扛下了所有责任,并承诺赔偿,宣布从此不再演唱李白。而李荣浩的最终回应也透着一股 七,我不需要赔偿,如果要钱,早受全了,何必闹到这个地步呢?这场风波啊,扯下了天才少女身上那件名为懵懂的外衣,露出了资本运作下缺乏规矩意识的真实面目。从被全网力捧,到因为一首歌惹来满城风雨,山一纯这几年的轨迹总 走的太急,也太飘了。此时此刻,当我们重新翻出当年中国好声音里的那段录像,你会惊叹与音乐诗人李健那份看透本质的情形。当时作为导师的李健,看着眼前这个被赞誉为的十八岁女孩,并没有一味的给他灌迷魂汤,他语重心长的给了一番忠告,我不希望你受更多的干扰, 被过早的采摘。呃,你现在大一哈,在音乐学院中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继续自己 根深叶茂,那时候你才是真正的繁花似锦。李健比谁都清楚,娱乐圈是一个巨大的消耗场,老天爷赏的嗓子充其量只是一张入场券。如果一个年轻人在心智尚未成熟,人生阅历还一片空白的时候,就过早的被资本推向市场,每天奔波于各种商演综艺,在新花和掌声中迷失了自我, 那么他就失去了在土壤里扎根的机会。缺乏对规则和前辈的敬畏, 这点引以为傲的才华很快就会被透支干净。如今看来,利剑让他留在学校里沉淀的建议,不仅是为了保护他的嗓子,更是为了保护他的心性,让他学会如何在成为一个耀眼的明星之前,先成为一个有底蕴、懂规矩的大写的人。 那首他只听得懂旋律的火红的萨尔狼,那次惹恼编剧的变卦,以及这场在深圳演唱会上引发轩然大波的版权骂战,都在反复向他传递一个信号,成年人的世界里,除了才华,还有敬畏和底线。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盲目的自信中失去了对音乐本心的敬畏。希望这场风波 成为他演绎生涯里的一记重锤,敲醒那个被光环包裹的女孩,让他停下匆忙变现的脚步,去补上那堂名为沉淀的必修课。毕竟,只有真正把根扎进了泥土里,那条通往繁华似锦的道路才能走的更稳更长远。

从后悔没转身的心,才到你有什么权利唱我的歌的底线质问从不掩饰,到满眼欣赏,到撕破脸皮,到全网对峙,李荣浩,这就是当年没转身的惩罚吗?凌晨一点,尚一纯公开道歉,李荣浩也表示这个事暂且这样,事件终于迎来了结束。 张一纯深夜发长文道歉,承认未获得书面授权,就在演唱会演唱李荣浩李白改编版,承认给李荣浩老师造成了伤害,郑重道歉,更是直接扛下,所有错误全在我,与任何人无关, 承诺承担全部版权费用与赔偿,并且以后再也不会演唱。李白这个道歉态度也是很诚恳了,没想到不到一小时就等来了李荣浩的回应,他先是表示自己私信被粉丝恶毒谩骂,并保留追究权利,然后郑重的说,我不需要任何赔偿,我要是想要钱,从一开始就授 权给你,名正言顺,何必如此大费周章。最后一句更是戳心了,不早了,你演出辛苦了,早点休息。这个事情闹成现在这样,估计上一锤也是很难休息好了。 而整件事情的真相,远远比大家看到的更让人唏嘘。第一次,山一春在歌手舞台改编李白,全网调侃满天飞,李荣浩深知版本争议大,却还是全程保他万全,一字未满,默默让他顺利封神。第二次,音乐节演唱山一春通过音柱鞋拿到版权,李荣浩得知后明确拒绝,直接表态不再给他演唱李白的权利。 第三次,也就是这次的演唱会,团队再次申请授权被拒,结果在明知没有授权,明知李荣浩不同意的情况下,夏依晨依旧上台演唱了改编版的李白,强行侵权,也难怪李荣浩会彻底破防,打出灵魂质问 你站上舞台那一刻,我是不是一直用最积极正面的态度夸奖你,推荐你,我施舍所有善意对你来说就是如何呢?又能怎是吗?短短几年,从一个在舞台上被吓哭的小女孩到今天强行侵权,真的让人唏嘘。谁能料到六年时间物是人非。 作为从幕后走到台前的创作型歌手,李荣浩要的一直都是一份对原创者最基本的敬畏,像一纯清泉或许是无心之举,但这件事也给所有音乐人敲响了警钟,才华再高也不能越界,人气再旺都不能失敬。

说实话,尚依纯一直是我本人很喜欢的一位女歌手,但是作为一名法律人,不得不承认,这一次是她做错了,她精准的猜中了著作权法里核心的两条红线。 大家都知道是著作权受到了侵犯,但是大家可能不知道,著作权当中包括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十多项权利, 他最主要侵犯的是表演权和改编权。先说表演权,简单讲,在商业演唱会上唱别人的歌,就必须得先经过人家的同意。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尚一纯的团队在申请授权时就已经被李荣浩方明确拒绝, 结果呢,他还是唱了,这不是忘了买票,而是明知没有票偏要硬闯二手改编权上一层在演唱会上用的是他在综艺里那个加入了如何呢?又能整这个念白的改编版? 改编别人的作品,同样需要原作者点头,未经许可就擅自修改并用于商业演出,这不仅是对原创作者心血的不尊重,更是对改编权的直接侵犯。 事后道歉、承诺赔偿这些事补救措施是改变不了侵权的事实,尤其是在对方明确说不之后,依然我行我素,这无疑是对版权底线的公然挑战。喜欢一个歌手,不代表要无条件的维护他所有的行为。 这一次事件对于善遗传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也给我们所有人上了一堂生动的版权普法课。才华值得欣赏,但对于规则的敬畏更不可少。

一人亲自下场开撕,这个事情还是很罕见的,就在刚刚过去了这个周末,娱乐圈发生了一件大事, 被寄予厚望,也是目前国内商演价格最高的内地女歌手,零零后新生代唱作人单一纯,上周末被李元昊连发数条微博指控,被称其为强行侵权。其实说到音乐版权,有很多点可以去跟大家聊,但是碍于篇幅和本期视频的重点不在于此, 所以说这件事情我们不过多展开去讨论。我只说一点,无论是强行侵权也好,还是真的由于跟团队的沟通出现了纰漏也罢,尤其是单依纯并不是一个新人歌手,他的经济团队和执行团队也不是一个新人团队, 所以说我认为出现这种问题实在是不应该。然后接下来再去聊一下我心目中的单依纯。单依纯从好声音出道应该是二零二零年, 其实二零二零年往前推两三年,再往后推两三年,我其实也只看过他,可想而知他那一年那首永不失联的爱的惊艳程度有多高了。 好声音到现在十年了,从好声音出道,并且目前仍活跃在观众视野当中的歌手数来数去也就那么几个,单一纯算是发展的最好的一个,没有之一。 还有一点就是单一纯商演价格的涨幅之大,速度之快,也算是那一独一份的。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因为你像正常歌手,咱们就说张信哲吧, 可能今年二百四十万,明年二百六十万啊,中间上下浮动个十到百分之二十就差不多了。而且很多歌手的商演价格其实两三年他都不会变的,但是单一纯啊,我现在没有查数据,但是我印象当中是他上歌手之前价格大概是七十到一百万左右, 然后二五年上了歌手以后的价格突然就猛飙至三百万到三百六十万。然而三百六十万这个价格其实也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大概也就过了两三个月,这个三百六就直接变成了五百万。但还是那句话啊,价格高其实无可厚非,因为 歌手的商演价值是由市场决定的,你只要有粉丝愿意去给你买单,你有代票能力,那么这个价格他就是一个市场行为。但是从涨价幅度之大,涨价速度之快这个行为不难推断出,单一纯的经济团队有意把单一纯打造成国内一线顶流女歌手。 所以说这就能解释为什么说近两年单一纯被大家诟病什么舞台装造夸张,歌曲疯癫,然后失去了之前这种纯真的这种人设。 因为顶流歌手和一般的一线歌手的差距就是顶流歌手他足够的与众不同,足够的有自我表达,以及足够的国际化。 作为圈内人,我反倒不觉得拉高商业价格和提升所谓的人设装造是山一纯团队目前该做的,他们目前的困境就是山一纯还不够的出圈,缺少一手真正出圈的作品, 以及他的路人粉并没有那么多。这次的侵权事件呢,势必会给山一纯的商业价值带来影响,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同样我觉得这也是一个机会,他给山一纯及团队敲响了警钟,就是未来你一定一定要好好打磨作品,靠作品说话,靠作品出圈。 好,以上就是本期视频的所有内容了,了解更多演出资讯请关注小杨,咱们下期再见!

李荣浩公开喊话山一纯,未经授权直接演唱李白这首歌。紧接着,殷竹杰甩出一纸声明出来,直接给这个事情定了性,强行侵权。 一边是创作者公开维权,一边呢,是新生代顶流陷入争议。如果按照李荣浩所说,事前拒绝授权,事后照唱不误,属实的情况下,法律上又该如何定性呢?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山一纯的团队在深圳演唱会之前呢,通过殷竹杰以及李荣浩的版权公司申请翻唱李白这首歌的授权, 李荣浩方呢,通过邮件明确的婉拒了。结果在二十八号的演唱会上,单依纯依旧演唱了这首歌。事后呢,殷竹协也明确地表态,这就是强行侵权。 有人说李荣浩太过小题大做,不就是唱了一首歌吗?那是你不理解把音乐当命的人。李荣浩一路从泥泞中爬起来,他的每一首歌都是他的人生,你动他的歌,就是在动他的心血。在走到台前之前,他在幕后默默耕耘了近十年,帮陈坤写歌,给赵薇当制作人,帮张信哲编曲, 他一个人包揽了词曲、编曲、乐曲、演奏、录音、混音,他一个人就是一个创作团队。在二零一三年,模特横空出世,入围金曲奖五项提名,拿下了最佳新人奖。 从那以后,李白年少有为,一首首金曲把他推上了创作才子的位置上。而山音准,这位二零零一年出生的天才少女,二零二零年的时候,以专业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浙江音乐学院,同年呢,参加了中国好声音,一首永不失恋的爱唱哭了多少人, 他一路过关斩将,拿下总冠军,成为这个节目史上最年轻的冠军。出道之后呢,他又两度登上央视春晚,是华语乐坛寄予厚望的未来天后。 如果事实如理,荣浩所说的,确实没有经过授权,那么单伊纯以及主办方他们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我总结为三座大山。第一座大山,高额的民事赔偿。 很多人以为赔钱就是赔个授权费,唱一首歌大不了给个几千几万块钱,那就错了。根据当事人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判赔数额要么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要么按照侵权的违法所得。如果实在算不清,法院可以在五百元以上以及五百万以下进行酌情判决。更重要的是,这次单英纯属于故意侵权, 涉嫌呢,已经收到了明确的拒绝邮件,依然演唱,这个就叫恶意。对于恶意侵权呢,法律上正常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在正常赔偿款机构上来进行翻倍,最高可达到五倍。这还不算李荣浩的维权合理开支,像律师费呀,公证费呀,取证费用,这些都可以要求侵权方来进行承担。 第二座大山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果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那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呢,就会介入。根据出版法第五十三条,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警告,不受违法所得还可以罚款。 也就是说,其实李荣浩不告,执法部门呢,也可能会给主办方开一张几十万的罚单,这个就是法律对强行侵权的态度。第三座大山,行业的信任危机以及连带责任, 大家可别觉得这个只是歌手一个人的事,演唱会的主办方、策划团队如果明知没有授权,还安排演出,全都要受影响,这个就叫连带责任。而且对于单一纯本人来说,伤害可并不只是钱那么简单。 一个歌手一旦背上了强行侵权的标签,以后你想唱别人的歌,或者是请别人写歌,对方都会掂量一下,这位歌手真的尊重版权吗? 李荣浩的成名,靠的是十年磨一剑的原创,山鹰纯的成名靠的是翻唱出圈带来的流量。一个是从零到一的创作者,一个是从一到 n 的 演绎者,这本是可以互补的关系,但当强行侵权发生的那一刻,这种互补关系 就彻底崩塌了。作为律师,我想说,音乐人怎么会不懂版权呢?正因为懂,才更应该尊重彼此。授权没有拿到,即使舞台再大,哪怕只是即兴的一句,只要在商业当中演出,就是触碰法律的底线。而山一纯从天才少女到下一代天后这条路,需要的不仅仅是天赋和流量, 更重要的是对规则的敬畏,对创作者的尊重。原创才可以让你走的更远。我是陈亚秋,是你商业路上的法律同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