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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惊魂夜,陶乐斯的两种画法。第一种,原皮,我从不觉得伤害别人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一千万次破碎,一千万次自救,曾拯救过的人 却亲手将我拖下深渊。陶乐斯喜欢白色,陶乐斯喜欢自己。我是了不起的小孩,我知道。 第二种,反向日童真,陶乐斯喜欢白色,陶乐斯喜欢自己。那时我们还是朋友。放学了,明天见。 回不到的美好时光,沉默就是帮凶。你的眼泪并不纯粹,旁观者也有份。陶乐斯回来了,兔子小姐该饱餐一顿。


我叫陶乐斯,生下来就有白发,身边只有一只兔子玩偶。转学第一天就看清了这所学校的规则,贵族的孩子可以随意践踏别人。面对伊拉拉 里奥和诺美被欺负,我及时站出来帮了他们。我以为我们是好朋友。直到伊拉拉想竞选学生会长,他变得沉默躲闪, 看见我时眼神复杂。可我并不知道,那些我救过的人,无一例外背叛了我。兔子小姐被扔下天台那晚,我梦游了,我只想捡回我最真实的朋友。失足的那一刻,我想明白了,真正把我推下去的, 从来不是那三个贵族小姐,是那些我救过,却在我需要时沉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