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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欢迎收听我们的播客啊,今天咱们这个开头呢,想跟大家聊一聊最近啊让整个律师圈都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啊,就是关于迎科律师事务所到底遇到了多大的麻烦,对吧?这个事情其实在今年啊,也就是二零二六年的三月,当这个梅向荣 投案自首之后啊,这个事情开始在网上疯传啊,说他卷走了律所高达三十八点七个亿啊,导致呢很多分所啊,出现了这个律师费没办法正常提取的这样的一个情况。没错,对,这个事情最近炒的特别热,那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个事情到底会给 整个律师行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咱们先来聊第一个话题啊,就是没向荣事件之后啊,这个律所的财务困境到底有多严重啊?首先第一想问的就是这个事情到底让盈科的财务出现了什么样的黑洞,就是没向荣,他其实是 呃通过一些假的协议啊,然后一些虚构的服务啊,把将近三十九亿的这个律所的收入啊,都转走了啊,转走了,就是这些钱本来是应该在 这个账上的啊,是属于这个律师费或者说客户的保证金之类的,都被他挪到了他自己的一些关联企业里面去了,这金额也太吓人了吧,那现在就是说这个钱能追回来多少? 现在警方已经介入了吗?对这个调查,但是呃具体的这个数字啊,包括资金流向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公布,那我们只能说,呃,以官方的这个资金链 肯定是受到了非常大的冲击,就说这个事情爆发之后啊,现在律师们最直接遇到的麻烦是什么?就是很多分所的律师啊,他们的这个提款突然之间就变得非常的困难。嗯哼,那比如说三月份的收入 本来应该很快就能提出来的啊,现在可能就要拖很久,那甚至有的地方还特意发了公告说这个要怎么怎么调整提款的这个办法,就是听起来大家现在就是很没有安全感,对,没错,就是很多律师都在担心说我这个 资金流一旦断了之后,我这个业务都没有办法开展了。然后有些地方的这个分所的主任和财务也没有给大家一个很明确的说法,那总部的这个应急的方案其实也 没有完全的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大家还是很焦虑。你觉得就是这个事情会给迎客带来一些根本性的治理结构上的和监管上面的一些反思吗?这个肯定是有的,你看就是这次事件其实暴露了 总所对分所的这个财务是有绝对的话语权的啊哈,但是呢,他又没有一个很好的内部的监督的机制,所以才会导致这个 资金的流动和这个风险的管控出现这么大的问题。所以难怪外界就是说对这种模式一直是有疑虑的吗?对,那现在就是说,呃,监管部门已经入驻了吗?然后这个律所也在尝试着呃调整一些管理的方式。那这个行业内也在讨论说怎么能够 真正的去加强这个风控和合规的体系啊?不要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对,那我们来聊一聊第二个部分就是说 不同的封锁,他们面对这个危机的时候都做了什么?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就是啊,广州和深圳他们在应对这个财务风波的时候都有哪些不一样的举措?广州封锁的话,他是从三月十六号开始 新到账的律师费三天之内就可以提出来啊,然后他只需要预留百分之五的规档费,那之前的那些呢?他说会另外出方案,深圳的话是十八号以后到账的,执行新的流程,那他也有一些呃,这个费用的预留,那对于管理团队的话,他们也是 主动的延迟领取自己的收入,就是希望可以把这个现金流优先的保障给这个一线的律师。所以说其实两个地方都在努力的稳住人心,然后同时在保障律师们的日常的需求。没错没错,对,那这样的话就是说 新的钱进来马上就可以用啊,然后老的账呢,慢慢的去理清啊,也让大家管理团队也以身作则啊,大家就更有信心去 共度这个难关。哎,那南京和天津呢?在面对这个财务危机的时候,他们又做了哪些不一样的自救的举动?南京分所的话,他就是呃发了一个公告,就是说向全所的员工进行一个筹款啊,就是大家来一起 维持这个日常的运营,然后他也承诺了一个比较高的利息啊,但是他这个合伙人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所有的这些资金的操作都是由这个监管委员会来进行一个全程的把控。那天津分所的话,他就是 呃执行主任带头停发工资啊,所有的退休的老主任也都暂停了所有的开支啊,同时呢,他也加强了这个财务的公开啊,让大家都能够参与进来 这个资金的管理。所以说其实两个地方都是在通过一些非常手段来度过这个难关。对,就是南京是用这种管理层带头勒紧裤腰带啊,再加上这两个地方都把财务晒在阳光下啊,就是, 虽然说都挺难的,但是大家都在努力的稳住这个局面啊,让大家有信心。哎,那我想问一下,就是不同的营科分所,他们在面对这次财务危机的时候,为什么会有这么不一样的应对方式?其实就是因为 各个地方的经济状况和这个受影响的程度不一样啊。那像广州、深圳这种经济强的地方,他可能就,呃反应比较快啊,然后措施也比较有利啊,像那种受影响比较大的南京天津,他可能就必须要 呃用一些更激进的办法啊,去自救。那上海和北京这种大锁呢?他们又做了什么?呃,上海北京这种就是总部或者说这种超级大锁,他本身的抗风险能力就强啊,然后 同时他也在积极的配合这个监管啊,做一些合规的整改啊,所以说他们的日常的业务没有受到什么太大的冲击啊,那 整体的这个效果就是说有一些分锁已经开始恢复信心了啊,但是,呃,全锁范围内想要彻底的恢复, 还是得看这个风控的升级和这个总部的管控是不是能够到位。然后咱们接下来第三个板块,咱们要聊的是行业警示和展望,嗯,就是这个银科事件到底给律师行业的发展理念带来了哪些冲击?就是这个事件其实让大家看到了,就是 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而忽略了合规和治理,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嗯,那过去大家都觉得说我只要分锁开的多, 我律师人数多,我就是强,但其实这个世界让大家看到了,你如果内部管控跟不上的话,你这个风险随时会爆发。对,确实这个是,原来大家真的是被这个大锁的光环 遮住了眼睛。没错没错。对,那现在就是监管部门已经开始行动起来了。对,那包括这个司法部和律协也在着手完善一些管理的规则,那将来的话可能这个大所的治理会有一些硬性的标准,那这个行业也会从拼规模 真正的开始转向拼专业、拼风控,那这个合规会成为每一个律所的生死线。你觉得这个事件之后,律师事务所的资金管理和风险隔离会有哪些实质性的升级?呃,其实现在行业已经在 推动一些决策,比如说要求所有的律所都要设立专门的收入账户,嗯,然后呢要引入这个智能的风控系统,嗯,要严格的执行这个所谓的双签放款啊,就是要杜绝这种 体外循环和资金池,就是要让每一笔钱都透明化、可追溯,听起来是全方位的在扎牢这个里吧?对,没错,那包括就是这个监管层也在考虑要把这个律所和创始人以及这个关联企业的这个边界彻底的离清啊,比如说这个 推广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然后呢严格的去限定这个品牌和资金的使用,定期的去做一些审计啊,做一些信息的批录啊等等的,就是要真正的去把这个风险隔离墙 建起来啊,让这个客户和这个行业都能够安心。对,那你觉得这个事情之后,律师行业的人才流动和竞争格局发生了哪些新的变化?呃,现在有很多这个优秀的律师都离开了这种大型的律所,那他们有的是去了一些 更专业的或者说更精品的一些中小锁,嗯,那也有一些团队是被这种专门挖脚的绿锁给吸收了,嗯,那整体就是一个从大锁往更专业的锁流动的一个趋势,所以现在大家找工作也会更看重专业和风控。对,没错,那现在的青年律师也会更看重 专业的氛围,职业的保障和这个合规的文化。那包括这个客户其实也会更看重律师个人的能力和他的职业操守,那这个时候就会让这个行业的人才分布会更均衡, 然后这个律所之间的竞争也会从单纯的拼人数变成拼专业、拼服务, 整个行业也会朝着一个更专业更稳健的方向去发展。聊到这,其实我们能看到就是无论遇到多大的挑战,其实这个行业的底色还是在的啊,大家还是在努力的去通过一些自我革新和携手共进的方式去挺过这个难关。 对,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然后希望大家都能够在这个风浪当中守住初心啊,我们下期节目再见。拜拜。

大聪明。嗯,我看那新闻,那个梅香容的那个事,那个是犯了啥罪啊?网上都有说啥那四十亿资金爆雷。真的假的?就那迎客那个律所那个事。确实,这事最近闹得可大了,网 上吵得沸沸扬扬,我特意还查了一下权威的消息,那梅香容啊,是迎客律师事务所的掌门人,三月十一号他就辞掉了所有的职务,然后听说去自首了,上海警方听说已经介入调查了。 自首?我问他到底干了啥呀?网传说什么挪用律师费,违规担保,这些真的假的?还有涉案金额就有那么多吗? 核心问题就是这个对外融资和违规担保了,他借着听说啊,他借着盈科律所的名气,然后通过管理人公司融资募集资金,还搞了违规的担保。 我听说融了四十个亿,但是最新消息说融融了十个亿,现在爆雷了,资金链断了, 所以他自己觉得兜不住了,可能就去自首了。但具体的这个里头涉及到是不是他涉嫌刑事犯罪,还是说涉嫌违规,相应的法律规定,这个还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 这事跟银科律所有关系吗?他为啥会自首啊?银科说这事跟他家人有关系,跟律所没有关系,但是那个投资人呢?有很多投资人说冲着银科律所的名气来的。 这个二五年的时候,警方啊,就跟梅向荣听说约谈过,让他化解风险,是没有化解了的,然后,所以这次自首了。 所以说听说最近呢,监管都进驻进驻那个营客了。原来是这样,说白了就借着大里所的名声,然后搞违规融资,现在被发现了,看来投资还得擦亮眼睛。 现在警方还在调查这个事,咱们呐不信谣不传谣啊,这是没向荣是不是构成犯罪?是不是也不构成犯罪?那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才能确定。

近期,迎客律师事务所前主任梅向荣涉嫌挪用资金主动自首的消息刷屏了法律圈和网络。那本身就是律师的梅向荣为什么会选择自首?自首后对他有哪些影响?现行法律法规对自首又是怎么规定的?今天我们来说一说 第一个问题。梅向荣作为顶尖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业界称呼他为梅老板,他本身就是法律专家,那他为什么会选择自首?结合目前相关信息来看,主要有三点, 一是梅老板穷尽所有退路后的理性选择。据西,早在二零二五年,警方就因为相关关联公司资金对付问题约谈过梅向荣,给予他一年期限的来化解风险, 但他未能填补这个巨额资金的缺口,无论是官方纰漏的十亿元,还是民间传闻的四十亿元,如果媒老板继续拖延,只会加重罪责,自首是他唯一的理性选择。 二是煤老板涉案法律后果追求从轻处罚。作为律师,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首是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能最大程度降低量刑幅度,这也是他作为法律从业者对自身行为后果的精纯 判断。三是规避更严重的法律风险。根据网络相关内容,涉案金额大,涉及投资人多,若被警方主动打抓捕,不仅会丧失自首的法定从宽情节,还可能因为逃避侦查被从中处罚。 那主动自首是能最大程度降低刑法力度的。第二个问题,自首后对梅向荣个人、职业乃至相关方都会产生哪些实质性的影响?首先,从法律层面, 每项容肯定能获得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因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参考同类案件,自首、退脏、认罪、认罚、被害、谅解。 具备这些诸多情节的刑期可以减少百分之二十至三尺甚至更多,但最高不得超过基本型的百分之六十。 其次,职业层面,梅小荣将彻底丧失律师职业资格。因为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因为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职业证书。 那么梅老板一旦被定罪,无论刑期长短,都将面临终身无法再从事律师职业的风险。最后,对营科律师事务所而言,虽然官方声明事件与律所职业无关, 但梅向荣的身份必然会影响律师的声誉。对于涉案投资人而言,梅向荣的自首会推动案件加快办理,为投资人维权赃款的追缴提供更多的便利,也为司法机关办案效率提高提供便利。 第三个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到底是如何规定自首的?那么结合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我用最通俗的语言给大家讲清楚三个关键要点。 第一个,自首的两个核心要件缺一不可,也就是八个字,主动到岸,如实供述。 主动到岸,指的是主动向公检法部门投案,哪怕是亲友劝说后主动前往投案,只要是自愿归归案的,都算主动投案。 投案以后,必须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若如果投案以后隐瞒相关的事实,依然不能认定为自首。第二,自首的从宽幅度分为三种情况,就是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到底适用哪个幅度,要看犯罪情节的轻重。 第三个是常见的误区,很多人以为被约谈后到案就是自首,实践中是要区分不同情况,只有在司法,司法机关还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没有掌握主要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才是自首。 如果犯罪事实已经被司法机关掌握,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后被传唤到案的,再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只能是坦白。 因此,梅长隆的自首是法律专家对自身行为后果的理性预判,也是自首制度宽严相济精神的体现。自首我们说是主动承担责任,争取从宽处理的合法途径。我是刑辩律师刘桂芳,欢迎关注咨询。

梅小龙,这个事件应该是一九七九年恢复律师制度之后,律师界所发生的最大的一个事件,随着暴雷随着我们的吃瓜的瓜味散去,更多的是给我们的反省。这个事件就像一个深水炸弹,它的这种余波和影响 会对中国律世界今后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政策的制定,律师的定位,律师的定位产生重大的影响。炸弹炸掉了我们律师独立思考,冷静理性的经营形象,炸掉了 富丽堂皇、金碧辉煌的绿所外在,炸醒了我们无限扩张,无限延伸的这种绿所发展架构。那么我想应该从四个方面 去考虑去选择。第一个,当事人需要什么样的律师?需要的是适度规模、专业精湛的律师? 还是在我们一个非常大的平台上有点类似于拼多多的这种个体律师?第二,我们律师究竟是要做一个专业为先,独立办案的律师,但我指的着实形式律师还是要 尽到一个规模恢弘的大所去做一份子。第三个就是我们绿色的经营是无限的扩张扩大,过分的追求规模化,还是 进行适度规模的限缩或者控制,重点追求专业。最后一个,我们的监管机关像之前一样鼓励做大做强,还是向国外和我们最初的一个政策 鼓励精品个人所鼓励自由之一,我们当时选择绿色,第一个,他更多的被绿色的这种 高大上的装修,气势恢宏的规模所震撼。同时心理上有一种类似于就医一样,我一人进院, 如果发生了紧急情况,你会进行全院的这种会诊。但实事求是的讲,在我们今天的律所的内部会诊制度上,我们律师远远不如一生做的紧密、科学、有序。所以说 以行善的为例,你所接触的就是一个到两个律师所的规模大小和你没关系,金币汇合的装修其实也是出在你的律师费里,羊毛出在羊身上, 这是第一第二律师游戏型面律师是要做专业上的青奇兵,还是做我们大所当中的横向延伸,纵向中心的一枚棋子?我是在二零 零九年开办律师事务所,我自己创办过两家律师事务所,都是我以我的名字命名的,规模很小。我始终是 有一个原则,我是挣的当事人的钱,我不挣律师的钱,因为管理上,财务规划上,这不是我的特长。第三个就是我们律师的这个扩张适度规模,还是 努力的做大做强,在我们的外语水平达不到足够程度下,一厢情愿的追求扬帆出海。那么梅主任的这种情况,做大做强,投资其他的这种生产制造企业,还有我们目前的榜推, 是我们当前绿水经营的三大热点。那么随着煤老板的到来,我们是不是要审视一下我们的这种经营理念,而不是盲目的去跟风, 去做大做强。最后一个最重要的其实是我们的监管机关从二零零九年的个人所的落地,因为我当时是全省的三家个人所其中一家,我干了几年律师之后,我就毅然决然的 选择了个人所,到我们二零一六年之后的这种个人所,全国遍地开花,积极鼓励扬帆出海。今天的这个暴力事件也给我们监管机关提出了警示,律师行业,不管是国外还是港台,十几人的律师个人所遍地开花。 比如说在美国洛杉矶,你可以在高速公路上随时可以看到我们的中文的、英文的,交通事故的个人律师的一些宣传。我们在香港、台湾,在居民区, 在菜场旁边随处可见我们以个人的名字命名的律师行。所以说在这种生产关系链 极短的,以治理服务作为交换的这个行业,他不是像普通的生产型行业,并不一定是越大越好,越强越好,如果放松监管是不健康的,第二个没项目还会出现。

取保之后还会再进去吗?其实答案早就告诉你了,取保出来的,除了刚开始那几天高兴,后面每天都活在焦虑里。案子一天不撤,新旧一天放不下来。取保的最终结果其实就写在你的取保决定书上,只是大部分人不明白背后的门道。 今天我就破译一下这些话的潜台词,现在拿出你的取保决定书,要是上面写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你得立刻紧张起来, 因为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办案机关手里的证据已经差不多了,放你出来不是因为证具有漏洞,而是因为你罪比较轻,或者退的钱态度好,没必要一直关着你可别千万以为没事的,这只是换个地方等开庭坐牢的风险依然很高。 但如果你的通知书上面写的是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看到这句话可以先松一小口气。这句话就是说,公安查了三十天,手里证据还不够定你的罪,检察院把案子给拦下来了。 你想想,他们精力最集中的,前三十多天都没有把你办成铁案,后面每天都有新案子进来,还能有多少精力花在你的身上呢? 所以说,这种取保之后,很有可能一年之后就自动解除了,案子也就不了了之了。记住,取保不代表安全上岸,别被这两个字给骗了。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都觉得立案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肯定没啥大问题了,大不了最后就是判个缓刑,压根就没想过这个案子没宣判前还有可能再进看守所。能不能再次进看守所的话,要看你取保的理由和取保的时间点,就能够大致判断一下你再进去的风险 大概有多少了。我见过太多这种情况了,总结下来的话,主要有四种情形。第一呢,就是公安直接给你取保的,检察院根本就没看过卷,这种的话才是最危险的,公安只是暂时把人放出来,等案件交到检察院去, 检查官一看卷中,哎,发现你的罪行不清,预估的刑期比较高,怕你跑了或者出现别的问题,就会直接把你重新给收押了,毕竟检查官要对自己办的案件负责任。第二呢,就是检察院不批捕然后取保的, 这个呢,是最安全的,检察院在做出不批捕之前,是已经看过案件的卷宗,才做出了这个不批捕的决定,要么呢是因为你最轻,大概率后面会判缓刑, 要么呢是认定你为无罪。我们团队之前就办过开设赌场罪的案件,有过这种无罪不补的情况,案件呢就相当于直接结束了,再也没有后续了。另外一种情况呢,就是属于是证据不足,后续查不到新的证据,要么就是撤案或者是不起诉再进去的概率呢?是不是相对于公安直接取保来说会更低一些? 第三呢,就是取保候审期间查出你有漏罪了啊,或者是走流水的案件了,你这边刚取保, 那边别的地方又有新的受害人报警了,那别的办案机关找你去配合调查,可能你一去就把你给拘留了。第四种呢,就是自己违反的取保候审的规定,这种呢,就相当于是自己作的。那个办案机关呢,要明确说要求你要随传随到,然后不能失联,不能联系同案犯,不能再犯新案。然后呢,你偏偏不当一回事, 传讯几次你都不到,偷偷跟同案犯聊天对口供,甚至是再干了别的违法犯罪的事情,那么公安肯定就马上把你给收押回去。所以说取保出来之后,并不是说一定就安全了,最好的话还是去全面咨询一下这个案件的后续结果,提前做好准备。

家人被抓,第一时间想到取保候审,但很多人根本不懂什么是取保,能不能办?办了就没事了吗? 今天我用最直白的话把取保候审讲清楚。取保候审简单说就是人先放出来,案件继续办。他不是无罪,不是结案,更不是没事了, 只是不用再看守所,积压在家等候处理。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罪行较轻,可能判拘役、管制或罚金,社会危险性小,放出来不会再犯事。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 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积压期满,案件还没办完,满足条件就有机会申请。很多人有个致命误区,取保等于没事了, 大错特错!取保之后,案件照样侦查、起诉、开庭,不遵守规定,随时可能被收监逮捕。取保期间,这四件事绝对不能做! 一、不能离开所在市,现外出必须爆批。二、不能串供,不能毁证,不能接触证人。三、随传随到,配合办案机关调查。 四、不能再犯任何新的违法犯罪,一旦违反,保证金没收,人直接重新关押。 最后提醒大家,遇到刑事案件,别慌,别乱找关系,别乱花钱,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 申请取保候审,提交法律意见,争取从轻处理,才是最稳妥、最合法的路。我是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王学良律师,关注我,遇事懂法不吃亏!

公安阶段呢,当天取保。三十天取保和三十七天的取保有什么区别?其实啊,不同的时间段取保,他背后的含义是不一样。如果说呢,你是当天就取保了,那你可以把心啊稳稳的放下。 当天取保呢,说明了一点,你的案子啊,本身就很轻,公安机关一眼就看出来了,没啥事,那取保以后呢,他们也没有什么负担,你后面呢,大概率也不会再进。 如果说呢,你是三十天取保的,那就要分两种情况,一个呢是经过二三十天取保的,那就要分两种情况。一个呢是整个案件里面只是一个小卡拉米, 公安呢可能会直接给你办取保。第二个呢,是你的家属在外面积极的赔偿,帮你拿到了被害人的这个谅解书,如果这个时候你还有自首的情节,或者呢还有立功的情节,那大概率可以判缓刑,他们也会给你办取保。 嗯,那除了这两个时间,还有一个时间段取保,那就是三十七天的取保。这个时间取保,就是公安机关觉得这个案子可保可不保,干脆呢交给检察院决定。检察院一看目前这个情况,很有可能不构成犯罪,那干脆呢,就给一点时间让继续侦查,人呢,也没有必要关着,就以证据不足呢不批补。 那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呢,就得给你做取保。很多人呢,拿到证据不足不批补的这个通知,觉得我的案子可以无罪,其实呢,是不对的, 案子那边还在侦查阶段呢,到底有没有事,我们要看侦查结束以后送到检察院的案卷,案卷里面说你没事,那才是真的没事。

梅姨落网的消息刷屏了,这个职业人贩子的落网啊,是正义的必然。但是呢,谢律师在办案过程当中啊,见过另一种更让人揪心的犯罪, 亲生父母亲手把孩子推向了火坑。梅姨是个职业惯犯,主观恶性极深,法律呢,必将严惩。但是,很多亲生父母卖儿换钱,性质同样恶劣,但有的父母觉得生活困难,养不起,就 给孩子呢,找一个条件好的家庭领养,收点辛苦费怎么了?孩子他永远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不是可以明码标价的商品,不能去进行买卖和交易。法律惩罚的从来不只是你赚了多少钱,而是你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 做了交易对象。更要命的是,很多所谓的买家还心存幻想,觉得我只是为了养孩子,我是做了件好事。对不起,在司法实践当中啊,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队,同样是高压线,只要你涉及到了买卖,买方和卖方一个都跑不掉。 同样作为一名母亲,每当我在卷中当中啊,看到了那些被明码标价的孩子,心里都挺不是滋味的。我每一次翻开这类案子呢,看到的不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而是一个个原本该在父母怀里撒娇,却被当成破品四处转手的生命。 人已落网了,那是法律给那些支离破碎家庭的一个交代。但那些亲手卖掉孩子的父母呢?你们欠孩子的呢?可能是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荒原。因为我时常都在想,一个孩子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开始,最该得到的并不是多少辛苦费,而是那份千金不换的归属感, 即便生活再难,孩子也不该成为你摆脱困境的筹码。贫穷可以分担,但唯独抛弃与交易,是任何理由都无法洗刷的罪名。 当那笔款向到账的时候,你卖掉的不仅仅是血缘,更是你作为父母那最后一丝的尊严。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法网从不饶人。没义的结局啊,是在给人贩子的上钟。而那些还在变相送养边缘徘徊的人,请立刻停手。孩子不是商品,家才是他们唯一的港湾。

取保候审之后,案件会有哪些的走向呢?在中山职业了二十多年,我见过了很多的取保出来之后的人,他们就是开心了,开头了那么几天,然后又开始焦虑,接下来怎么办呢? 尤其是取保候审快要到期的时候,对于取保在外的案件的走向,无非就是这么两种情况,第一种 就是公安机关直接终止侦查的案件,到此为止,当事人就彻底的解放了。第二种就是案件移送给检察院,由检察院来审查起诉,进入下一个的流程之后,还会移到 法院去审判。其实呢,对于取保候审之后的一个走向,你可以看一下那个取保候审决定书上面的那个理由,如果你取保决定书或者就说积压期限满了取保的这种情况,大概率案件 是走不到那个检察院阶段的,一年之后就可能可以终止侦查了,也就可能直接撤案。如果你在司法证明上面写的可能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取保不至于危害社会的。这种情况,那么基本上面就要走到下一个的流程了,那就是检察院阶段,你们的理由是什么呢?不确定的话可以发给梁律师来给你看一下。

如果你想取保候审,你至少需要知道取保候审的关键时间点吧?这个话题我认为我应该是全场独一份啊,估计之前也没有人讲过或者像我这样讲过。那咱们就围绕这个标题给大家讲一下。说取保候审他有几个重点的时间段,分别在那个时候我们应该做什么, 你就重点关注我讲的这几个时间点就行了,基本上算是比较全的了。他这个重点时段我给他区分为大概这么六项或者七项吧。第一是传唤或者居传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第二就是行居后的七天或者十四天。第三就是行居后的三十天或者三十七天。 第四就是检查官第一次传唤你的时候,第五就是书记员第一次联系你的时候。第六就是看守所的行居时间, 可能与你被判处的刑罚期间比较接近的时候。这些就是所有的争取取保候审的最重要的时间点了,都在这了,为啥这些是重点?因为行诉法是这么规定的,因为法律 他是死的,他既然是死的,就得所有人都按照这个规定执行的,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超出行诉法办案的,如果这样的话就违法办或者说超期羁押。那咱们就挨个捋一下前面讲的这些,为啥我认为是一个好的时间点,比如说传唤或者拘传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他为啥会给你取保?因为这个时候负责抓人的是公安机关, 那这个时候做取保肯定是公安主动取保,他如果能给你主动取保,他肯定是不想行拘你,怕抓错你,要不就是因为你这个事啊,定罪上面可能有问题,要不他怀疑这个里边有些缺证据, 没办法把握你完全可能被判刑。因为这些理由,他就有可能在传或者拒传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马上就给你取保。审这种事高发在诈骗类型的案件里,因为诈骗类型案件里边他太复杂,可能出现的证据太多太杂。第二点就是说,刑拘后的七天跟十四天, 他们两个算作一组,这个七天如果延期,他可能会变成三十天。如果公安选择不延期,也不暴补,在七天内给你放出来,那基本上可以证明,要不就是你身体真有问题了,要不就是公安也认识到这个案件有点不对,也不能暴补, 赶紧趁没有把这人积压太多时间把人先放出来。但实践中七天内直接放的很少,因为我刚抓来你,我还没咋询问呢,七天我能问出来啥就给你直接取保。但是这个十四天不逮捕的,那可真就很多非常多。之后公安机关三十天直接不报补取保的也有一起。同样的 也是,要不就是案件办不完了,要不就是怕这边错误的逮捕了。我这边先不报,我先压一下,继续收集证据,要不就是他跟检察院提前商量好了,你先别报,报了我也不补。 那你这边先自己去报。这种情况都是最常见的,实际上是三十七天检察院不逮捕的。三十七天检察院不逮捕的理由就太多了,事不轻,证据不足,没有事实危险性,不需要逮捕。这些都可以成为一个理由,尤其对于可能被判处有三年以下的案件,三十七天不补的实际上是非常多的,那对于那种触犯,尤其是活了很大之前没有犯罪的,那就更多。 前面三项讲完呢,侦查阶段也就基本上结束了,还有一些检察院及押必要性审查,最终说取保,在这里边就不讲了。第四个说审查起诉阶段,检查官重犯的时候,他有可能会给你续保,他的续保基本上相当于是对之前取保的一个延续。实践中高发之前取保, 到检察院继续取保,少数的比如说变更管辖的新的检查官,训完当事人之后,他因为考虑到之前的检察院可能办错案,他会给当事人主动取保。第五点就是书记员第一次联系你的时候,最有含金量的实际上是在法院这了,法院这是有一些直接把人收起来的, 就不取保了。如果法院能给你续保,你内心里面应该是非常惊喜的,判缓刑的概率可能比较大,要不就是法院看你被羁押的时间太长了,最终根据这些证据没办法给你判断那么长时间,所以 给你取保候审。最后第六条,他有可能是在案件已经移送到法院一段时间之后,法院再给你做的取保候审。这种情况下就说明你可能要实报实销了,当时不能再积压了,不然我判的刑法可能还没有他积压的时间长,这种情况特别麻烦,所以法院给你主动取保。基本上我们讲的关键的取保候审时间节点就是这些了, 也没有什么更多的了。下面一个点就是柴律师我想在上面说的那些阶段里面取保候审,我得做点啥,我总结出来这个几项,前面这六个一组,下面这三个是你基本上决定不了什么的, 上面这些是你基本上可以做的事。所谓的人财务就是你这人之前有没有前科,有没有劣迹啊?你是不是经常的惯犯,你是不是未成年人,你是不是学生?就审查这些东西。 财,你能不能拿出来保证金呢?你出去给你取保了,你能不能有正式的工作呀?有没有活好干?你会不会再继续去危害社会?你会不会把你放出来,你这边再去干诈骗啥的够当了? 你的财,如果你本身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你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你有一定的稳定工作,那这条你算过关了。最后一点物,这里边的物其实我指的是不动产,有没有情商住所,我给你取保。人,你如果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你到处流窜, 那怎么办?那就不好给你取保。那上面的赔是指赔偿,更多强调的是说你给谁造成损害了,你要给谁赔?你这个赔你赔不赔的了?第二个退赃,我七号我去会见那个当事人,他在纠结退赃的问题, 我说最终赃款如果肯定高于退赃金额,你先退出来一点,后面我们要拿你退赃的扣押材料,我们要去跟检查官谈不逮捕的,所以这个叫退,这里边认,我认为是叫认对认罚, 一个明显有罪的案件,你说你又不认对认罚,那你是啥意思?你还是有点不服呗。那你不服的话,我给你取保啥,咱就硬碰硬呗。所以该认罪你需要认回,赔礼道歉, 有没有后悔你做的这个事?你给人打了你后不后悔?有没有说安排你的家属给对方赔偿安抚?有没有做到这个?你有没有写悔过书啊?我凭什么相信你后悔了呢?你就需要把这个悔展现出来,你通过后悔做出了一些行为赔偿了被害人,把被害人安抚好了之后,被害人基于各种原因给你出具谅解书, 这个叫谅,最终就是变,也就是我们辩护人了。对于那些有可能无罪的案件,辩护人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尤其是新星的犯罪,把这部分充分给检察院辩论出来, 让他后边不敢补。这些都是取保期间需要做的,而且需要研究的每一条你看可能一个字,但他背后要做的事实际上还真不少。那这个就是咱们的这期视频了。

跟着豆包学法律,能取保候审,是不是人就没啥事了?绝对不是,取保候审不等于没事了,不等于无罪,更不等于劫案。 一、取保只是人先放出来,案子还在走,你只是暂时不用挂在看守所、公安、检察院、法院的程序还在继续, 后面照样会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判。二、绝大多数情况最后还是会被判刑。取保只是强制措施,不是处罚结果。很多人取保后,最终结果是判缓刑 或判实刑,还是要坐牢。少数情况不起诉撤案才真算没事。三、什么情况才算真没事了?只有这几种才算结束,公安机关撤案,检察院不起诉, 法院判决无罪,除此之外都不算完事。四、取保期间乱来反而会更惨。如果在取保期间不报道失联,这违法犯罪 串供回政跑外地,很大概率会被直接搜奸逮捕,后面判刑也更重。一句话总结,取保候审只是暂时自由,不是案件结束,该走的程序一步不会少,该判的刑照样可能判。

来了,你知道吗?派出所接我的委托人了,因为要取保候审了。说实话,李律师一般取保候审,我时间比较紧张,不会来接他。我今天特意来接他,我自己的内心还有点激动呢,待会看看。我们每次会见他都是在看守所的积压室里面,然后现在来接他取保候审。我刚才在路上我都差一点哭, 我想我见到我的委托人我会是什么心态?我待会见了他,我呼呼的哭。哎呀,内心真的好激动。 对啊对啊,而且你这这这这东西。

我发现很多公安给取保的当事人都会有一种没事了结束了的心态,尤其是当天取保的叔叔在跟你说点什么,哎呀,不严重啊,你这个可能不起诉或者缓刑什么的,然后你就在那等,等到检察院量刑建议出来傻眼了, 就这个时候其实你就已经错过了刑事案件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就是检察院阶段。所以我今天想跟大家说一下,取保候审到底是啥?取保了之后还有啥流程?你该怎么办?首先取保他和逮捕就是进看守所是同一类的,不同形式,都是强制措施, 意思就是你的身份还是犯罪嫌疑人,案子还在走,警察还在查,检察院还在看,只不过呢,你是从关在看守所里面变成了在外面等, 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正常工作生活。就好像你去医院看病,然后医生给你开了药,让你回家先吃药,他不代表你没病,也不代表你好了。 从你取保到案子结束,你的每一个选择都可能会影响最终的结果。那取保之后是什么流程呢?你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干什么呢? 取保之后呢,公安会继续侦查你的案件,那你就要遵守取保的那些规定,比如有通知要补充讯问,你就要配合做笔录。 而这个期间呢,根据你自己的综合条件看要不要这个阶段找律师,比如有些案件他是有撤案的可能的,那你就要让律师介入去沟通申请。 比如我们之前有两个延引的案件,都是两卡类的,一个当事人是行为不够,一个是他在涉案地没有参与,都是公安阶段结案的,那如果这个阶段你都取保了,然后又要凑钱退脏退赔啥的,你不想找律师,那也可以的。 那不过我的建议是,你在这个阶段还是要接触一些律师,这样案件到检察院的时候呢,你能第一时间找到一个律师,让他第一时间去阅卷, 不耽误时间。因为检察院阶段其实是所有阶段中最重要的定罪量刑罚金,大部分案件都是在这个阶段定下来的, 当然有个别特殊的案件,也会存在检察院不出量刑建议的,但这些案件呢,都比较特殊,争议也会比较大。我们办理过的案件中也有这样的,但真的是极少数才会这样。 取保的期限呢是一年,也就是十二个月。所以案件在这个过程中,一般的是要到期时,你会收到案件要送检的通知, 要来签文书办手续。这个时候呢,案件就到了我说的最关键的阶段,检察院阶段要尽早的阅卷, 律师在阅卷之后呢,会根据你的卷宗跟你这边对接,制定辩护的策略,会不会起诉啊,会不会缓刑啊?要什么条件呀?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书面或者电话呀,或者当面 多次和检察院的沟通,如果能沟通到你可以接受的量刑结果,那就等案件在法院阶段平稳落地。 如果案件有争议,量刑建议你不能接受。这个时候呢,要看具体情况,是选择不签认罪认罚,还是说当事人签认罪认罚后,律师进行独立辩护。这个里面呢,要看涉案的情况和你的涉案地。一般后一个策略呢,是为了保住当事人的认罪认罚情节, 那如果没有认罪认罚或者是说呢,检察院不出两行建议,那案件呢,就要到法院阶段继续争取,所以说取保还是要认真客观的看待,你可以喘口气, 但是呢,这个案件还没有结束,接下来你的配合度,律师的专业度和证据的变化,都会影响你是拿到一个好结果,还是说中途被变更强制措施,又被加到看守所? 喘口气?可以,但是不要就不管了,你的事你如果不重视,那不就是靠着一张张纸就给你概观定论吗?那些纸还都是别人写的,一笔一笔都是要证明你有罪,你得罚。 说了这么多呢,就是想对很多不了解取保的朋友讲,取保是一件好事,但我们得把好事变成好结果才算结束。

想知道取保候审后哪种情况最保险?别被早早出来迷惑,这两种才是真吻。很多人觉得当天做笔录就取保或短时间内被放出就万事大吉, 其实这类案子后续仍要走侦查、起诉等流程,真正稳的是这两种。一种是公安侦查三十天到期,因证据不足没法往下查,只能取保, 这种情况后续再想查清几乎不可能,大概率没事。另一种是检察院三十七天期满后,因证据不足做了不逮捕决定而取保, 这说明案子连基本的有罪证据链都没形成,后续大概率撤案或流程终止。这两种因证据不足而办的取保候审,才是真的一稳到底。

家人被抓这条视频一定要认真看完,很多律师都在讲军救援区三十七天,但其实我觉得都没有讲头,这三十七天里面有的四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家属一定要记住。第一个是七天,案子简单的七天以内就要赶紧行动,比如会见取保,能整什么就赶紧个整,不要拖。 第二个是十四天,也就是七加七,这个时候叔叔有可能会保补,所以说动作一定要快,一刻都不要等。 三个就是三十天,有些案子要关满三十天,我一般都会进行。家属二十三天到三十天还可申请取保候审是比较合适的,因为该查的事实可能已经查的差不多了,该固定的已经固定了,这个时候比你刚开始做抓那两天的交成功率都还要高。第四个就大家经常说呢, 黄金三十七天了,三十天记录满以后,七天的警察员决定要不要逮捕了,这个期限最后这七天的前三天一定要抓紧跟警察员沟通,可申请不予批准,如果采纳了,那么人也就出来了。最后再总结一下,七天, 十四天,三十天,三十七天,这四个决定就非常重要,其实不是所有案子都要耗满三十七天,你越早动手机会就越大。如果你们家人遇到这种事情,搞不清楚案子到底走到哪一步了,可以私信我,我们来帮你看。

已经取保候审了还会被收监吗?这是所有取保候审在外当事人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你长期取保候审在外,突然人就给你收进去了,这个心理落差是非常大的。 我们办理过有些案子就是这样的,人好好的在外面打电话让你过去,过去之后人就收监了,你要清楚哪些情况有可能会收监。第一个,你取保的时候是因为有其他极特殊的原因给你取保候审出来的,但 但是你这个案件最终是要判实刑的,后续收件的概率是非常大。第二,敏感性的案件,比如说最近比较流行的涉及境外回流诈骗人员,你的时间待的比较久,比如说一年两年 前期虽然取保候审,但是后续被关进去的概率依然比较大。第三,你这个案件有充分的证据,但是你自己不认罪,最后极有可能判刑。这个案件判刑的原因就是因为你自己不认罪不认罚。所以说为什么会被收监,一定要把你这个案件了解清楚之后, 做出客观的分析。如果说未来这个案件极有可能收监或者收监的概率比较大,我们在取保候审期间一定要积极努力的去为自己的缓刑不起诉做巨大的努力争取。

注意了,很多人都有个误区,觉得刑事案子只要办理了取保候审,后面就没事了,这是错误的。 取保候审绝对不是案件了结的信号,它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案子该怎么走程序一步都不会少,后续还是会移送到检察院、法院受理。 只有两种情况下才可能彻底没事,要么检察院最终决定不起诉,要么就是法院判律无罪,不然的话都是有可能留下案底的。 那么,是不是说取保了就一定能够判缓刑?其实,取保候审和缓刑之间也没有必然联系,不是说取保了就一定能缓刑,只是说取保后判缓刑的概率确实会高一点,但绝对不是百分之百。 尤其要提醒的是,取保候审期间也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如果不遵守相关规定,比如暂犯新罪或者故意失恋,那么就会立马被收监,到时候就更加麻烦。 如果真的是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了,建议赶紧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进行会见,你记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