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真的有分手费的,不是每个都有,而是那种家庭条件比较好的男方会在两个人和平分手的情况下会给我们一个邻居的阿姨就跟我们分享过,他说他那会处对象处了没处成功,到最后分手之后怕我邻居阿姨过得不好,那个男方给他换了一个 更好的工作,就是很有保障的,一辈子都有保障的那种。我听完我的震惊了,我心想嗯,几十年过去了,现在,嗯,怎么这个观念变了吗?现在秋天的第一杯奶茶,还有那种就是你来我往的生日礼物,都成了女孩子拜金了我都,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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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丽丽,生活在一个情侣提分手,一方要给分手费的事情。李莫,我们分手吧。可以啊,七十九万分手费。七十九万也太贵了。哪里贵了,这么多年不都是这个价吗?我真的要疯掉了。不要睁着眼睛说瞎话,有时候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工资涨没涨,有没有认真工作分,分手费我来出,手机给我一下, 给八十万,哪来这么多钱,我给你借了网贷之后我分手成功,人生也被这笔网贷彻底改变。你就是丽丽吧?是我,你们要干嘛?你们要带我去哪? 你女儿我终于找到你了,我是你亲生父亲啊, 原来那些网贷的为了催债居然帮我找到了亲生父亲,他是个总裁,帮我还清了贷款,还要让我继承公司。爸,对不起,只能用这区区二十亿来弥补你了。 二十亿?官女,你怎么了? 原来我被禁掉了下巴,双下巴的我不仅继承了财产,还少了一个下巴,谁也别想伤害我闺蜜。小雨,我现在有二十亿,我要分你半。 小雨,因为禁下过度,永远的离开了我,所以千万不要网贷哦。

n 加一的分手费真的合理吗?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词叫 n 加一裁员费,很多员工会觉着这个钱是天经地义的,是企业必须要给辞退员工的补偿。但是我们仔细想一下就会发现,这个所谓的离职补偿分手费,在逻辑上是完全说不通的, 它实际上就是导致劳资对立、企业倒闭、就业萎缩的元凶,它导致企业失去了作为消费者拒绝购买的权利。 我们回味到一个最基本的常识,企业和员工到底是什么关系?在现代商业社会,企业和员工本质上是一种交易关系。更准确的说,企业是劳动力的消费者,员工是劳动力的供应商,老板发工资就是在购买员工的时间和能力, 就跟我们去水果店买苹果一样,你给钱,老板给你,苹果赢或两起,谁也不欠谁。 你每天都去买苹果,买了一年,突然有一天,你觉得这家店的苹果太酸了,不新鲜了,你不想吃了,结果水果店老板不乐意了,拦住你,拿了一个水果合同法,说你不能走,你都在我这买了一年了,你要走可以,你得赔我钱, 要赔我一个月的苹果钱,这叫 n 加一。你是不是觉得这老板疯了?这不是敲诈吗? 我是消费者,我想买就买,我不想买就不买,苹果不好吃,我为什么还要给钱?现在我们把这个场景切换到公司,把水果合同法换成劳动合同法,你觉得这个 n 加一合理吗?老板雇佣一个员工,后面发现这个员工能力不行,态度不好, 按照市场的逻辑,我不买了,交易停止,工资停发,仅此而已。但是现在的法律不同意,你想停止购买,你就得交罚款,这个罚款的名字就叫经营补偿,这是什么逻辑?你说这不是强卖强卖吗? 这就是在剥夺企业作为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他导致了一个最严重的后果就是老板都不敢再招人了,不敢再去买东西了,让企业拥有不买的权力,企业才能大胆的买,让分手的成本降低,牵手的机会才会增加。

太疯狂了,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碰瓷了,是买兄杀人未遂了,我当初竟然还差点助纣为虐! 主任,关于沉默事件,我申请做一期深度追踪报道,这已经不是普通的网络舆论了,这背后可能涉及严重的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 本台收到最新消息,今日上午,一名主播在医院内识破并协助警方抓获一名冒充医生意图行凶的犯罪嫌疑人。据初步调查,此事与近期备受关注的网络主播沉默被诬陷案有密切关联,疑似幕后黑手买凶制造假象,买凶行凶 啊!邓家泽只是跟我说要给沉默一个教训,让他分不了身。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是不是也成了帮凶?如果我当初完了全完了完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