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规来了,实施了三十年的海上法有了重大修定,直接改到了咱们外贸人的命门上,就在下个月,五月一号就要正式执行了,关乎咱们外贸人切身利益的修改内容,我总结了一下,大家收藏备查并及时的调整策略。 先说重点,木地港期货的规则彻底改变了,以前收货人期货费用都是由收货人自己承担,现在直接反过来了,由国内的托运人斗地。 简单来说就是谁订舱谁负责。不管你是外贸公司、工厂还是货代公司,只要你跟船公司订的舱,那么遇到收货人不提货,由此产生的质保费、堆存费、质箱费、操作费、仓储费、诉讼费、处置费,船公司都能倒追到发货人头上。 而夹在中间的货代公司也压力不小,如果收货人不认账,这笔坏账就只能货代扛。只有一种情况下,使收货人担责,就是收货人已经还单了后又拒绝提货的,才归他管。 特别提醒新规之下的外贸企业,尤其是做 fob 的, 以前货交船上,尾款收齐就完事, ok 了。现在要考虑市场跌了,关税涨了,买家破产了,收货人十年不提货的风险。一定要加强买房自信审核与信誉背调,并买好相关的保险。 做货代的要明确自身的代理身份,如果用自己名义订舱,务必通过合同注明代理角色和责任,货面条款,防范被认定为弃约托运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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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 到港的贸易模式变天了,五月一号最新的海商法,这次更改的重点主要是在目的港这一块,如果说出现了无人提货的情况下面,那这个责任方是谁?之前的话是由国外的买家,也是收货人来承担的,但是等到这个新规实施后,那就完全变了, 如果说目的港出现了期货,责任方会是发贱的,也就是国内的卖家。简单来说,我们举个例子,就像这两年常见的官税暴增,这种情况下面,如果国外的收货人嫌弃这个官税太高了,货物他不要了,那所产生的码头堆积费,柜子抄袭费,退运销毁这些费用 船司都是可以直接找国内的发电人去追偿的,而且这些费用很有可能会远超过于货值,而且期货的行为咱们也不觉得不可能发生,像关税公司跑路公司倒闭,经营不善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导致他期货, 那这种情况对于我们国内的发电人是非常不利的,所以我们从现在开始,我们的认知要开始刷新了,工贸一体,做 fob 出货的老板也要重视起来了, 提前去做好防控,去规避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做外贸发快件找我准没错,我来帮您规避风险。

期货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费用都由发货人都抵拍!各位做外贸跨境的朋友们,自五月一号起生效的新规重磅新规 跟您的每一票货物都相关!以前货到目的港,买家不提货弃货了,船公司港口首先找的是收货人。中国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期货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费用都由发货人都抵!质箱费、堆存费、销毁费,一天几百美金往上跑,最后全算你头上。货没了,债还在。有三点大家一定要谨记, 第一,发货前把买家背景查清楚,信用不好的单子宁可不做。第二,合同里写死目的港期货收货人承担一切费用。第三,货快到港就催客户提柜,别拖。 记住,新规之下或离了你的手,责任还在你的手上。所以大家一定要谨慎接单卡点跟单,风险把控第一。

上条视频咱们说了,五月一日起,新海商法实行期货责任从收货人转向托运人,也就是国内卖家。 很多做 fob 的 朋友都开始慌了,万一客户不要货,传公司找我赔钱怎么办呢?今天我给你一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案, gdp 双清包税到门!先回顾一下痛点在哪里? f o b 条款下,货物上船后,目的港的清官提货、派送全由买房负责,一旦买房弃货 失联破产,船公司现在可以掉过头来向你,也就是国内托运人来追偿质箱费、堆存费、退运费,而这笔账可能大到让你白干一年。 gdp 双清包税,为什么可以完美的规避这个风险呢?因为 gdp 的 模式下,从中国工厂提货到美国清关、缴税、派送到门,全程都是由我们物流方来负责, 你不是把货交给船公司就撒手了,而是买了一个门到门的完整的交付服务。你的美国客户只需要在仓库等着收货,根本不存在无人提货这个环节, 因为提货、清官、派送都是由我们包办的,换句话来说,风险根本不会转嫁到你的头上。 刑法追查的是无人提取货物而产生的费用,而在 d d p 的 流程里,货物抵达目的地港后,是我们的清官行和海外团队去负责提柜、拆柜派送,并不会存在没有人提的情况, 就算客户临时变卦,我们也会按照合同继续完成派送或者启动备选方案,但是不会让你来承担这笔添加的账单。 我们相城国际物流专注中美 d d p 双星包税,今年已经是第十六个年头,国内十几家分公司,美国当地有六个海外仓,深度合作的清官行也相当有实力。 这套模式下来,我们跑通了十六年。新法实施后,我们的 d d p 方案反而成了外贸人最安全的护身符。 所以,如果你现在做美国市场,还在用 f o b 担心期货风险,不妨换成 d d p 双清包税, 把不确定的风险交给我们,把确定的交付留给客户。我是小明同学,一个在新变化里替你找到最优解的国际物流顾问,需要 d d p 方案的朋友私信我,给你稳稳的报价和路线,拜拜!

五月一日,海商法新规正式执行,做外贸的一定要警惕,以前货交船就跟你没关系,现在木里港无人提货,所有费用和风险全由托运人承担。那买家起货十年破产,市场跌价,船公司直接找你追钱,质箱费、堆存费、呃仓首费、 退运费、修尾费,一笔都跑不掉。记住这四条解决方案。第一个,合同里写死就是买房的提货期限,违约的责任,把违约金约定清楚。 第二个,发货前核实买家的资讯,从源头降低弃货的风险。第三个,全程跟踪目的地港的物流,一有异常立刻处理。第四个,投保弃货险、责任险,把法律风险转移出去,五月一号前赶紧自查真干,别等一单亏到底了才后悔!

重磅!新规来了!新海商法二零二六年五月一日开始执行!目的港期货的规则彻底变了,以前收货人期货费用都是收货人担,现在直接反过来,全由国内托运人兜底。核心就一句话,谁订仓谁负责!不管是外贸公司、货代还是工厂,只要是你跟船公司订的仓, 那么遇到收货人失联不提货,由此产生的置岗费、置箱费、仓储费,还有处理货物打官司的钱,全得你出。只有一种情况下是收货人单责,就是收货人已经换单,提货了之后又拒绝提,才归他管。 另外,新规也明确规定,船公司必须及时通知托运人有关弃货无人提货的情况。如果因为没通知导致费用变多,多出来的部分要由船公司来承担。 特别提醒,新规之下,做外贸的一定要严查客户信誉,签好契货责任合同,买好相关保险。做货代的要明确自身代理身份,如果用自己名义订舱,务必通过合同注明代理角色和责任豁免条款,保护好自己。新规五月一日开始执行,同行们赶紧调整运营策略,避免踩坑!我是小青老师,关注我,解锁更多外贸干货!

出口商的朋友们注意了,新的海事法将于五月一号正式生效,新的海事法有哪一些新的内容?我们作为出口商要避哪些坑呢?今天呢,不讲复杂的法律条文,只通过三点关键的信息来告诉我们的客户,要注意避掉哪一些坑, 不要再像以前那样操作,是很容易在大坑头吃大亏的。第一个坑就是很重要的一个坑啊,一个最大的坑就是无人提货, 以前收货人弃货所有的相关的费用,质保费、质箱费,仓储费基本上呢是由收货人承担。五月一号的海事法新法规定,以后这些所有的损失可能是要发货人承担的,所以在这一点上一定要清楚, 只要收货人弃货,你产生的损失可能是很大的,一个十万的箱,最后产生的质保费,质箱费,仓储费相关的罚款赔偿,最后算下来可能超过五十万, 这个是个很大的坑的,会是一个大的坑头。那怎么样去规避呢?其实很简单两点要注意,首先第一是不要跟不熟悉的新客户或者高风险的客户去签赊销合同,这个是绝对不可以的。第二个呢,就是在跟客户签购销合同的时候,贸易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明, 如果客户期货所有的期货风险责任产生的费用赔偿全部由收货人承担,我们作为出口商可以有权将货物转卖或者退运,在这一点上一定要写清楚,做好这两条,基本上就能规避把规避掉无人提货的这个大坑。第二个大坑呢,就是单证问题, 因为目的性清官,如果无法正常顺利清官,有可能会退狱,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的费用均是有发货人承担的,所以在做申报资料的时候,一定是要将品名申报要素, 货值、规格所有的信息完整的申报,不能够瞒报啊,不能够误报。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呢,就很容易财大坑,而且承运人是有权拒绝运输,有权拒绝退运,他可以销毁错误的, 所以在这个点上一定要注意。怎么避坑呢?这个其实很简单,你在申报的时候一定要多看几遍资料,将资料清楚了解清楚,有不懂的一定是要问清楚再去申报,确保你的资料无操作无误就可以了。还有一个呢,第三个点,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坑,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我们以前呢, 海事法的规定是国内的,像海运这块有三年的追溯时效,而新的海事法出来出台以后,追溯时效呢,不管是国际的还是国内的,都变成了一年。所以在这个点上一定要注意,即使你有理,即使你能告赢他,但是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也是没有用的, 这个坑也是很大的开始。所以怎么样规避呢?你在货物发生运输开始时,就要全程的跟进好,一旦出现了任何的问题,包括破损呢,丢件呢,类似这样的一些问题,要四十八小时之内马上启动这个诉讼程序,保留好所有的证据聊天记录,所有的相关的单据截图, 一定要全部保留好,这样方便快速的发起这个诉讼。这个是我们可以规避的第三个点的问题,总结来说就是五一新规主要的寄货责任由发货人承担,发货人的责任会更大。第二个,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签好。第三个,不要做赊销 啊。第四个,要完整申报,填写好正确的单据,实时跟进物流的过程。当然,如果再加一个收货人的一个期货险,基本上就能够归掉大部分的坑了。如果你觉得我分享的内容是有用的,是有效的,请点赞、收藏、转发给你的做出口的朋友,谢谢!

重磅新规,杀盗!实施了三十年的海商法突然改革,专挑外贸人的痛点下刀!下个月五月一号正式上线,关乎咱们钱包的修改,我给你帮明白,赶紧收藏改策略,划重点目的!港期货规则彻底反着来了!以前收货人期货是自己扛,现在直接甩给了国内托运人,谁订舱谁都抵! 不管你是外贸公司、工厂还是货代,只要跟船公司垫了仓,那收货人一甩锅,质港费、堆存费、质箱费这些七七八八的费用,船公司直接找发货人算账,货代夹在中间也冤,收货人不认账,坏账就得你扛。只有一种情况,收货人买单, 他换单后又拒提。特别提醒做 fob 的 外贸人注意了,以前货上传尾款到就万事大吉,现在得防着市场暴跌、关税暴涨、买家破产、收货人试点跑路等等。所以赶紧加强买房资质调查,买好保险。其次就是一定要找对货代,那有些货代为了规避风险,会表明自己只是代理, 那其实最稳妥的还是只有 d d p 模式了。并且要找拥有美国海外仓的货代会更加靠谱。即使收货人期货,货代可以先提到自己的海外仓,再去与客户协商这批货该如何处理,不然堆在码头产生的天价费用,谁都收不好。

做外贸的老板们,跟你们说个特别关键的事,一定要听进去。咱们实行了三十年的海上法,这会改大了,下个月五月一号正式开始实施,直接关乎咱们每一个做外贸人的切身利益,千万不要不当回事。 我用大白话跟你们说最核心的变化啊!以前货到目的港,要是客户不提货,期货了,产生的所有乱七八糟费用都是客户自己承担,跟咱们没关系。但现在不一样了,规则彻底反过来了, 谁订了仓,谁就担这个责任。只要是咱们这边跟船公司订个舱外,一国外客户,他不要货了,不提货了,什么置港费、堆存费、箱子占用费,还要获取各种杂七杂八的花销, 船公司不找国外客户,直接来找咱们要钱。尤其是做 f o b 的 外贸朋友,以前总觉得货装上船,尾款收完就万事大吉呢,以后可千万不要这么想了, 万一国外市场行情跌了,官税涨了,或者客户直接破产联系不上了,哪怕他拖着好几年不提货,这个风险,这些钱都得咱们来扛。所以提醒大家,往后给国外客户合作,一定要好好查一查客户的资质信誉,别随便接单,相关的保险一定要买上,提前把风险规避好。 那我们能不能用方法避险呢?两个方法,签代理协议能追偿,但是不能免。传公司追责模板的话,我放到屏幕上给大家简单参考一下,让客户签章, 嗯,签字,订餐单,委托书上全程注明代理身份,保留聊天邮件指令记录像这点安全的,你别订舱,让客户自己订舱, fob 的 情况下,坚持让客户自己指定货代自己进仓,你只负责送货报关,不碰进仓,不签运输合同,只要你只是交货人,不是托运人,心法期货责任跟你没关系。都记牢了啊,还有不到一个月就实施了,赶紧把自己的订单捋一捋,提前做好准备,别等到真出事了白白亏钱。

重磅通知!二零二六年五月一日,新海商法正式实施,所有外贸人或代人务必警惕新规彻底颠覆行业惯例!墓地港一旦出现无人提货、弃货情况,所有置港费、 质箱费、仓储费等巨额费用,将直接从收货人转嫁至托运人。不管你是外贸公司还是货代公司,只要是你跟船公司定的仓,只要买房恶意不提货,出口商要全权都抵! 所以提醒各位外贸老板,发货前一定要审核买家资质,合同里明确契合责任条款,做好风险把控,别等到产生巨额费用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要出口的听好了,五月一号起,你发的 fob 货,客户弃货不提,港口所有费用全算你头上,一单亏掉半年利润,甚至倾家荡产。别以为跟你没关系,新海商法第九十三条专门坑咱们中国发货人 家人们,以前咱们做 fob, 总觉得客户订舱,客户付款,货到港口跟咱没关系。但从今年五月一号开始,彻底变天了。 新海商法第九十三条,白纸黑字写着,货到目的港没人提船,公司把货扔仓库, 所有质箱费、吨存费、仓储费原则上全由托运人承担。什么是托运人?不是看你合同写 fob 还是 cif? 最高法说了,分契约托运人,实际托运人,只要你交货,你订舱, 你提单上有名字,你就是托运人。客户气货传公司直接找你要钱,你以为 fob 就 安全?我告诉你,百分之九十的外贸老板都踩过这个坑。 一个四十尺柜港口,一天费用几百美金,拖一俩月费用,最后客户消失,最后这笔账全压在你身上。 今天我把保命的五条干货全告诉你,看完能救你公司一命。一、合同必须补这条,客户契货清关失败不提货,所有目的港费用全由买房承担, 你垫付必须几天内返还,逾期不提,你有权转卖退运。白纸黑字的写死。二、快到岗,必须盯死,别发货,就不管到岗前七天反复有件,确认能不能提货,清关有没有问题,付款有没有变化, 记住,只走邮件,微信聊天,不算证据。三、客户不提货,四十八小时内必须止损,超过两天不提,马上涨货,单传公司 算清已产生费用,每天涨多少,最晚处理时间,该转卖转卖,该退运退运,别犹豫,越拖越亏。 四、新客户高,风险大,订单拉满平时百分之三十,现在直接提到百分之五十,真遇到期货,定金至少能覆盖港口费用,不至于血本无归。 五、能让客户订舱,千万别自己来 fob, 就 让客户指定货代自己订舱,把货运输关系责任链全推给客户,你只负责交货,少参与少担责。 我再强调一遍啊,五月一号后做出口再也不能含糊,客户不付款不可怕,货到门口被气,货最后传公司找你要钱才是真的要命, 别等出事再补救,真到时候哭都来不及。做外贸不容易,别让一票货毁了你的全部努力!觉得有用的点赞、收藏、转发给你身边做外贸的朋友提个醒!

星海商法五月一日实施,无人提货责任大变天,做外贸跨境电商货代的朋友们,一定要停下手里的事,认真听完我今天这条视频。二零二六年五月一号,星海商法正式实施,里面有一条关于卸货港无人提货的规定,直接把咱们做了三十多年的行业惯例彻底推翻,稍有不慎, 几万几十万的损失就得自己扛。先给大家画个最核心的重点,以前卸货港没人提货,责任全在收货人,也就是国外买家。但五月一号之后,这个责任直接转到托运人,也就是咱们国内发货人身上。 这可不是小改动,是颠覆性的规则洗牌,而且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委员会第十八期会议正式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法工委都专门做了官方解读,法律效率拉满。 先说说咱们最熟悉的 fob 条款,这可是咱们国内海运出口占比超百分之六十的贸易条款。以前做 fob, 咱们发货人把货装上船,拿到提单,收齐尾款,这事就算彻底了结了。 就算国外买家突然不要货、弃货在码头,船公司要收质箱费、堆存费,那都是找国外收货人,跟咱们半毛钱关系没有。 但新规实施后,这个好日子彻底到头了,以后 fob 发货人直接变成货物的终身责任。 新法根本不区分签约托运人还是实际托运人,只要承运人是从你手里收的货,你就得对这批货负责到底。以前遇到期货还能跟船公司扯皮,以后船公司直接找你要钱,想甩锅都甩不掉。二零二五年行业调研数据显 示,超百分之八十五的货代都觉得这一条直接让 f o b 发货人的风险翻了好几倍。再说说跨境电商卖家,做普货和低值杂货的老板,这条新规对你们的影响更是致命。 以前遇到国外突然加征关税,市场行情暴跌,国外买家不要货了,咱们大不了弃货,最多亏个货值钱。 但现在不一样了,二零二五年港口最新费用显示,货物滞港一天,滞箱费加堆存费就有三四百,滞留一个月就是小三万,再加上操作费、仓储费、储值费,时间一长就是几十万的费用。这些钱以前是国外买家出 现在船公司,能直接找到咱们国内卖家,一分不少都得靠弃货,再也不是止损的办法,反而成了咱们的债务陷阱。二零二五年,就有百分之七十二的中小跨境卖家压根还没意识到这个风险。最揪心的还是咱们货代同行。 以前货代就是个居间代理,负责订舱,走流程目的港弃货,船公司只能找收货人,货代就帮忙协调沟通,不用担任何费用责任。但新规一落地,直接变天了, 只要是你跟船公司签订舱合同,出提单,你就成了船公司追责的第一顺位对象。船公司直接找货代要所有置港费用,货代得先垫付,之后再找货主要 可二零二五年,行业数据摆在这里,货主失联没钱付的情况占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维权周期还要三到六个月,最后要不回来的钱,全都得货代自己兜底, 坏账率直接涨百分之四十,中小户贷根本扛不住,那很多人问,就没有一点免责的情况吗?还真有,但条件特别苛刻, 只有收货人已经行使了合同权利,比如拿正本提单提货变更目的港转让提单之后又具体货物责任才归收货人。要是只是问问货,没实际操作,那还是咱们发货人单责情况连百分之十都不到。最后给所有外贸人货代人提个醒, 距离五月一号没剩多久了,赶紧调整合作模式,签合同一定要明确契合责任,严格筛选国外买家,全程盯紧货物到岗情况。 货贷更要做好客户风险分级,完善合同条款,别等巨额费用找上门,再后悔就来不及了。觉得这条内容有用的赶紧点赞、收藏、转发给身边做外贸和货贷的朋友,别让新规坑了自己!

外贸朋友们请注意,固联供应链为您带来一条重要政策提醒。二零幺六年五月一日,新修定的海上法正式实行,其中第九十三条对墓地港无人提货的责任做出重要调整, 沿用三十余年的规则,从原来的收货人承担责任,调整为托运人原则承担责任。 这意味着,一旦出现目的港无人提货、客户弃货等情况,由此产生的置港费、置箱费、仓储费以及货物处置费用,将由境内的订舱方外贸发货企业来承担。 过联供应链建议您签订贸易合同时,明确提货责任,提前核实各方信用,并与我们保持良好的沟通,做好风险预案,政策变化,服务不变,过联供应链与您一起合规经营,稳健出海。

一篇讲透新海商法,各位做外贸和货代的朋友们,二零二六年五月一日新修建的海商法即将实施,其中第九十三条关于目的港无人提货的规定,直接颠覆了沿用三十年的责任规则。 可以说,这一条改完,一单踩坑全年白干。先给大家讲清楚,新旧规则到底差在哪?老规则第八十六条核心是收货人弃货不提货,责任和费用都是由收货人承担。船公司想要追责,只能去找国外买家, 跨国维权成本高,有的时候只能自认倒霉。但五月一日生效的新规第九十三条彻底反转。只要收货人没有行使过运输合同权利,比如说没换单、没提货、没查验, 一旦弃货,所有风险和费用全部由托运人承担。只有一种情况例外,收货人已经换单,提过部分货物,或者完成查验后,再具体才由收货人负责。除此之外,只要买家从头到尾不露面,国内发货人订餐货袋全额买单。这意味着什么? 置港费、置箱费、码头操作费、拍卖费、诉讼费,所有烂摊子全部压在国内主体身上,船公司不用再跨国追债,直接在国内起诉托运人, 成本极低,一告一个准。对行业来说,三大风险直接拉满。第一, f o b 指定货变成高危订单。很多国外买家指定国内货代订舱,货代一旦以自己的名义向船公司订舱,就会被认定为欺约托运人。买家弃货,船公司第一时间找货代索主,任何一环断电 货贷都有可能直接扛下几十万的费用,小公司一单倒闭都不夸张。第二,低货值。跨境电商货风险暴增。以前买家期货最多亏个货款,现在不仅货没了,还要承担港口日积月累的巨额费用,就算货物拍卖不够,抵扣的部分依然要你弥补差价。第三, 责任逻辑彻底改写。应规把提货定义为收货人权利,而不是义务。买家可以合法不提货,却不用承担任何费用,所有后果由国内出口方兜底。面对这么大的变化,外贸货主和货代必须立刻行动。下期我会给大家整理几条最实操的应对方案,货代不迷路,赶紧点关注!

新办海商法将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一日正式实行,对会院代理行业的多项日常业务将产生直接影响。本次修改主要包含以下关键变化, 一、将国内沿海运输正式纳入海商法统一管辖,使内贸与外贸海域业务适用同一套规则,简化了货代企业的合规与操作流程。二、 明确电子运输记录,如电子提单、电子运单具有与纸质单证同等的法律效力,为线上订舱和无纸化操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有助于提升效率并降低成本。 三、新增传播油污损害责任专章,要求船方投保强制责任险,货代在合作中需注意核验相关保险资质,以规避连带风险。四、进一步离清了货代作为实际托运人的法律身份与权力,使其在要求签发单证和业务维权时更有依据。五、 全面上调并细化海事赔偿责任限额,帮助货代更准确地评估合作传东的赔付能力与风险。货代企业应利用新法实行前的窗口期,提前梳理合同单证流程及合作审核标准,确保业务顺利过渡并符合新规要求。十九年沉淀两百万票申报 宏源物流金牌报关,为您的货物保驾护航,您的信任,我们的责任,欢迎同行与商家咨询!

外贸老板真的要雪上加霜了,根据新的一个新海上的一个规定,外贸老板要注意了,五月一号起,你的货到了国外的港口,只要客户不提货,不管是质感费、堆存费,全部可能都要你一个人买单。 哎,这个无疑是对我们这种外贸老板的一个雪上加霜了。但是这个呢,是新海上法的一个硬性规定,那以前呢,货到港,客户不提货,风险呢?还在客户那边,但是新法一改呢,责任直接反转了,只要收货人没有去提货,承运人第一个找的就是你这个发货的人。 现在做外贸最怕什么?不是没单,是单做了货发了,结果客户弃货破产,甚至玩消失,以前可能就是亏一个货值,那现在这个新法下,你可能还要额外背上一屁股的港口天价罚单。 那别慌啊,其实在这个新规下呢,也有安全下车,安全赚钱的一个方法。那这三招的话,就是你必须呃,从五月一号实施开始呢,就要去做的。那第一个呢,合同要加上互盾, 立即修改。你的外贸合同要明确写上,买方必须按时提货,否则承担全部质保费、堆存费及法律后果,把风险通过合同转嫁出去。那第二个, 风控前置,那先客户高风险的一些地区客户呢,发货前必须做资产一个调查,那别为了接单把自己给套进去了。那第三个,保险兜底,那普通货运险呢?是不赔弃货费的,要赶紧去配有出口真信用的保险。那比如说中信保啊,只要信保,他能 覆盖客户不提货弃货导致的这些巨额损失,政策再变,我们也要及时调整我们的一些应对策略,希望我们做外贸的老板少踩坑。

你敢信?五月一日起,期货费用全由托运人扛,过去最多亏货值,现在可能倒赔几十万。今年五月一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法正式生效,第九十三条关于目的港无人提货的责任规则被彻底改写,责任主体从收货人转向 托运人。这意味着,一旦发生契货制港费、制箱费、仓储费乃至处置费用将直接由订舱方承担。新法明确三大关键,一、责任主体反转,收货人失联不提货,默认托运人都抵,只有收货人实际提货后,具体才由他负责。二、谁订舱谁单责?外贸公司订舱,外贸公司单或代以自身名义订舱或代单工厂直定工厂单 f o b 条款最容易 踩坑。三、承运人必须通知,没及时通知导致损失扩大,承公司自己负责。新法落地后或到港部等于责任结束,企业一定要提前做好合规应对,避免巨额损失。 对外贸企业来说,一、要严审客户资质。二、合同,明确契货责任。三、全程跟踪货物。四、配置契货险。对货代企业来说,一、要明确代理人身份。二、修正订舱协议。三、建立书面留痕机制。四、严控高风险订单。关注我,外贸路上不踩坑!

新规来了,海上法有了重大的修改,做外贸的都要转发和收藏好。先说重点,目的,港期货的规则改变了,新海上法第九十三条 目的港期货的责任主体从收货人变为托运人,以前是有收货人自己承担, 现在反过来了,有托运人都抵。二零二六年五月一日起正式生效。简单的来说,就是谁订舱谁负责,不管你是外贸公司、工厂还是货代公司,只要你跟船公司订了舱,那么来说,遇到收货人不提货, 由此产生的视港费、堆存费、视箱费、操作费、仓储费、诉讼费、处置费,船公司都能追到发货人的头上,中间货代公司也压力不小。如果收货人不认账, 那这笔坏账只能是货代扛。只有一种情况下是收货人担责,就是收货人已经换单,后来又拒绝提货的,才归他管。特别是提醒新规之下的外贸企业,尤其是做 f o b 的, 以前 货交船上,尾款收齐,就万事大吉了。现在要考虑到市场跌了,关税涨了,买家破产了, 收货人失联不提货的风险,一定要加强买房资讯的审核与信誉背调,并买好相关的保险。二零二六年,你的产品也想出海,但还不知道怎么做?欢迎评论区说产品,道哥帮你来对接!

五月一号开始,海商法有重要调整,尤其是做出和美国和亚马逊卖家这一条,一定要认真听。以前目的港无人提货,都是先找收货人, 实在联系不上才会追溯到国内发货人,中间还有缓冲空间。新规实施以后,责任楼级完成变了,只要收货人没有完成清关、没有换单、没有退货,全公司可直接向国内定舱方追责。 只要出现弃货情况,相关的质港费、质箱费、称存储质费都将由国内订舱方发货人或者货带来承担。 只有一种情况除外,收货人完成清关换单之后再弃货,责任才由收货人负责。接下来做出口美国的客户,不管是签单还是控货,都需要更加谨慎。

今天说一个五月一号马上生效,对货代非常关键的新规,新海商法里收货人气货这一条彻底改变了。简单讲,以前目的港没人提货,收货人气货原则上是找收货人负责。但五月一号之后,规矩反了过来, 收货人不提货弃货,船公司可以直接找订舱的托运人,追责制、箱费、制港费全部都算在托运人头上,对货代来说影响非常至极。 你帮客户订舱,你就是气约托运人,国外买家一、气,货船公司第一时间找你要钱。 fob 订餐的业务风险比以前大了很多,不光是货代,整个外贸物流都会变,发货方风险变高,被弃货会变多,小货代操作不规范的很容易踩坑。给你几句最实用的建议, 一、合同一定要写清楚,你只是代理契货,责任由货主承担。二、 fob 业务尽量不要以自己的名义订舱。三、高风险的地区,新客户该收保证金就收。四、保留好所有通知沟通记录,避免扩大损失。